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中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编制依据: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消防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承包商、临时用工人员以及进入本单位的人员。
第四条工作原则: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与职责第五条消防安全组织:本单位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维护、保养,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改,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
第八条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员工等,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承担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十条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火灾隐患排查:定期对单位内部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二条火灾报警与应急处理:建立健全火灾报警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报警、及时扑救。
第十三条电气安全管理: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确保电气线路、设备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四条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确保存放、使用、运输等环节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严禁违规操作,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六条应急疏散演练: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疏散能力。
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
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明确企业、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每个人都知晓自己在火灾事故发生时应该采取的应急措施。
2.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火灾预防、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保养、消防演练等内容。
3.组织建立灭火救援队伍:组织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建立一支灭火救援队伍,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和效率。
4.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确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不得随意堆放杂物或封堵。
5.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或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测、维护和修缮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正常运行。
7.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
8.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于火灾事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9.加强合作与交流:与相关消防管理部门、其他单位和社会组织加强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
第 1 页共 1 页。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5篇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5篇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一、严格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制定消防安全措施,确实把工作落到实处1、各营业网吧必须24小时留人值守,一旦出现烟火报警等险情,在切断电源的同时,要及时组织人员疏散;2、加强对网吧各区域的不间断监控,一旦出现险情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报警,并迅速组织人员消灭火灾隐患;3、明确通道、区域的疏散标识,经常对安全设施及安全出口进行检查,遇有险情,保证人员能紧急疏散;4、各营业网吧必须定期对消火栓、灭火器、电路等进行检查,保证灭火器具及电器设备的完好率和合格率;5、办公、营业等公共场所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6、一旦发现火警,须采取如下措施:(1)拨打119火警电话,及时准确报告起火部位、燃烧品等情况;(2)按动附近火灾报警器;(3)关掉一切电源开关,关闭火警现场的门窗;(4)利用灭火设备尽力将火扑灭;三、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群策群防。
1、各网吧经营户要高度重视消防防范意识,切实把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2、各网吧经营户要加强与街道社区、消防部门的密切协作,积极参加街道社区组织的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和培训。
3、各网吧经营户要熟悉有关消防知识,熟记火警电话,熟悉电源开关、出口通道、灭火器具位置及使用方法等。
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定1、防火巡查每二小时一次内容应当包括: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商场为无烟商场禁止吸烟,禁止随意用火;餐饮用火:微波炉、灶具1米内不得有易燃可燃危险品,灶具与气瓶之间的净距离不得小于0.5米,灶具与气瓶连接的软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
软管应当经常检查,定期更换,点火时需使用点火棒,用火结束燃气阀门及时关闭,操作间的集烟罩和烟道入口处1米范围内,应当每日进行清洗。
排油烟管道应当每60日至少清理1次,清理应当做好记录;施工用火:开具动火证,明确专业资质动火人、看火人,灭火器、防火板等预防措施的配备,现场是否有化学危险品,有无油工交叉作业,动火时焊机2、5米内不得有可燃易燃物,动火后30分钟内不得离人做好清理不留火种;用电禁止随意私拉乱扯电线电源,铺设电气线路应经设计、工程、保安部批准由专业持证人按用电设备的功率、台数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标准电线器材,商场内配电线必须使用胶护外套电线禁止使用麻花线等简易危险材料。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境内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活动。
第三条基本原则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风险防控措施”。
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管理第四条责任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责任人,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五条设施各单位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并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六条消防培训各单位要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防火巡查各单位要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预防措施。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消防安全制度各单位要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第九条防火措施各单位要制定防火措施,明确各部门、岗位的防护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条灭火器材各单位要配备合适的灭火器材,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十一条自动化报警设备各单位要配备合适的自动化报警设备,并进行定期测试和检测,保证其正常工作。
第四章消防安全应急管理第十二条应急救援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保持应急救援状态。
第十三条应急演练各单位要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联动效率。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时,各单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工作。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处罚第十五条法律责任对于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第十六条处罚形式行政处罚形式包括罚款、责令改正、暂停业务、吊销执照等;刑事处罚形式包括拘留、有期徒刑等。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生效与解释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消防防火管理规定
消防防火管理规定
是指为保障公共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消防防火管理规定内容:
1. 建筑物消防管理规定:包括建筑物的消防设计、消防设施的安装、消防通道的布置、防火分隔的设置等。
2.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规定:对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维护、检测等进行规范管理。
3. 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定:对高层建筑的消防设计、消防设施的设置、疏散通道的布置等进行规范管理。
4. 剧场、演出场所消防管理规定:对剧场、演出场所的消防设施的设置、演出期间的消防安全措施等进行规范管理。
5. 公共场所消防管理规定:对商场、酒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的设置、消防安全责任的划分等进行规范管理。
6. 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消防管理规定:对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的消防设施的设置、安全管理措施等进行规范管理。
7. 住宅小区消防管理规定:对住宅小区的消防设施的设置、疏散通道的布置、消防安全巡查等进行规范管理。
消防防火管理规定的目的是强化对火灾防控的管理,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第 1 页共 1 页。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4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促进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有序发展,根据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医院、商场、宾馆、酒店、社区、工地等。
第三条消防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落实各级政府和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各级消防部门的监督责任。
第四条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责任分工,保障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五条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进行相应的培训,确保其具备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灭火应急预案、消防安全巡查制度、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职工消防安全培训制度等。
第二章办公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第八条办公场所应按照消防规范要求进行布局、装修、通风、疏散通道设置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第九条办公场所应配备消防器材,如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栓等,并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第十条办公场所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确保职工掌握灭火、疏散等基本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办公场所应建立火警报警装置,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三章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二条住宅区应按照消防设计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包括疏散通道设置、灭火器材配置等。
第十三条住宅区应建立住户自救小组,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提升住户的自救能力。
第十四条住宅区应建立火警报警装置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查。
第十五条住宅区应设置灭火器材存放点,并保证存在点内的灭火器材处于正常状态。
第四章商场、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商场、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应按照消防规范要求进行布局、装修、通风等,并设置疏散通道、消防应急出口。
第十七条商场、宾馆、酒店等公共场所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掌握相应的灭火、疏散等安全知识和技能。
社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建立消防安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效率。
十二、奖励与惩罚
1.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规定旨在加强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预防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消防设施设备管理水平,强化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处置能力,以及严格消防安全责任追究等措施,全面提升我国社会消防安全水平。各级政府、部门、单位和个人应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共同为维护社会消防安全作出努力。
十三、消防设计与审查
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其消防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报送消防部门进行审查。
2.消防部门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消防设计审查,对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设计文件,应通知建设单位进行修改。
3.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进行,不得擅自变更。
十四、消防技术服务
3.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应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执法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十一、消防安全责任追究
1.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2.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应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原则。
3.消防部门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十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
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建立更为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定期组织专业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安部•【公布日期】2001.11.14•【文号】公安部令第61号•【施行日期】2002.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01年10月19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贾春旺二00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财产和环境安全,依法防火、抗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的各类生产、营业、文教、公寓、娱乐、运输、仓储、建筑等单位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场所(以下称场所)。
第三条:本市场所必须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实行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条:场所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并取得相应消防安全知识考试的合格证,对于未经过消防培训的从业人员,场所负责人不得安排到消防重点部位工作。
第五条:在场所内设置必要消防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
第六条:消防设施必须经过鉴定、检验、保养保险,消防设施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第七条:场所必须定期进行灭火器、喷淋、自动灭火和应急疏散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并做好消防设施文件的保存。
第八条:场所必须配备专职消防人员或消防主任,消防人员资格必须符合有关消防定职标准,并经有关部门的认定。
第九条:场所的员工在灾难中应按照灾难预案进行有效地应急处理。
第十条:本规定所称从业人员,是指本市各类场所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场所的各类人员。
第十一条:本规定所称职责人,是指场所负责人。
第十二条:对于不遵守本规定的场所,市消防局有权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具体措施由市消防局制定规定。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市消防局负责解释。
结论本规定明确了在本市各类生产、营业、文教、公寓、娱乐、运输、仓储、建筑等单位事业单位及其他各类场所(以下称场所)中必须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实行消防安全管理。
同时,规定了场所必须具备的应急管理、职责人员资格、消防设施等合法要求,为场所的消防安全提供了保障,保障公民、财产和环境安全。
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三篇)
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1. 建立火灾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与义务。
2. 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提供必要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技能。
4. 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得任意堆放杂物、阻塞通道。
5. 定期进行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备的检查和更换。
6. 加强用电安全管理,确保电线、插头等设备的安全可靠。
7. 禁止在危险区域或易燃易爆物品周围吸烟、使用明火等行为。
8. 加强对火灾自救逃生方式和设施的培训和宣传,确保员工掌握相应的逃生技能。
9. 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提高组织应对火灾的能力和反应速度。
10. 加强与公安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合作与沟通,及时报告、处理火灾隐患和紧急情况。
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二)消防安全是一项重大的公共安全任务,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确保火灾的预防、控制和救援工作能够更加科学、有序地进行,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是消防安全管理的十项规定: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决策职责,确保每个人都有消防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与设备。
各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的消防法律法规要求,配备和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包括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系统等。
三、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单位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四、健全消防安全培训制度。
各单位应组织员工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员工能够正确、有效地应对突发火灾事故。
五、加强火灾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火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明确各种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机构,提前制定并组织演练火灾应急救援预案,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和救援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园区、住宅小区等。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顺利落实。
第四条单位应当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包括消防设备设施档案、职工消防安全培训档案、消防设施检测记录等。
第五条单位应当每年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自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二章消防设备设施管理第六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适当数量和类型的消防设备设施。
第七条单位应当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单位应当设置消防设备设施的警示标志,并保持清晰可见。
第九条单位应当制定消防设备设施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使用权限,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
第三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第十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对员工进行消防应急演练。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人员,并对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第四章火灾隐患整改第十三条单位应当配备消防隐患整改人员,及时处理和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整改。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加强对消防隐患整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第五章应急处理和事故调查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理机制,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并确保救援力量和消防设备设施的有效使用。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对发生的火灾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单位违反本规定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单位存在火灾事故,未按照规定报告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单位故意拖延整改火灾隐患或者瞒报火灾事故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外来人员以及涉及消防安全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设立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二)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三)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四)排查火灾隐患,督促整改;(五)组织消防安全评估,确保消防安全;(六)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六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七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消防技能比武等活动,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第四章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第九条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条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禁止擅自改动、拆除、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章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第十二条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电气线路、设备;(二)易燃易爆物品;(三)消防设施、器材;(四)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五)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
第十三条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上报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督促整改。
第十四条对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整改到位。
第六章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第十五条制定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程序和措施。
第十六条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发生火灾时,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确保人员安全疏散。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单位及其管理机构、人员。
单位包括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医院、建筑施工单位等。
第三条单位应加强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并落实到位。
第五条单位应保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必要经费,并落实到位。
第六条单位应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七条单位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第八条单位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具有较强的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第十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负责制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开展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组织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消防设施设备第十三条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配置消防设施设备,保障消防安全的需要。
第十四条消防设施设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经过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和使用应符合相关部门的审批要求,不得私自改动或占用。
第十六条单位应配备专人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送工作。
第十七条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受过专业培训,掌握其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保证其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有效地使用。
第十八条消防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应留存相应的记录,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
第四章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第十九条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消防安全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保障消防安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
本文将以1200字以上的篇幅,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进行详细介绍。
1.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建筑消防安全是消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相关的管理规定主要包括建筑消防验收、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维护、消防通道的设置和管理等。
同时,还规定了建筑占用和使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以及相关的宣传教育和消防演练等工作。
2.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定。
消防队伍是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力量。
相关的管理规定主要包括消防队伍的组织架构,队员的选拔培训,装备和装备的管理,救援行动的指挥以及与其他救援力量的协调等。
3.消防安全培训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培训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的重要手段。
相关的管理规定主要包括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等不同场所的消防安全培训要求,教育教材和教学方法的规定,以及消防安全知识竞赛和演练的组织安排等。
4.消防安全检查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检查是一项重要的监督工作。
相关的管理规定主要包括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建筑物、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等。
5.消防安全处罚管理规定。
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相关的管理规定主要包括对不按规定安装和使用消防设施设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罚款,对严重违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行政拘留等。
除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外,还有一系列的操作规程,主要是针对不同职责和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规定了他们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例如,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操作规程、火灾报警和应急疏散操作规程、火灾扑救操作规程等。
这些操作规程一方面规定了工作人员在具体的工作环节中应该做些什么,另一方面指导了他们如何正确使用相关的设备和器材,提高火灾扑救和救援效果。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发展,维护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物、场所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商业建筑、工厂、学校、娱乐场所等。
第三条所有单位和个人都应当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消防设备的有效使用。
第四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大消防安全设施与设备的投入力度。
第五条消防部门负责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维护、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建筑消防安全规定第六条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规定按照以下要求执行:(一)建筑设计阶段,必须制定消防设计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
建筑物应当符合消防设计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
(二)建筑物必须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应当标识清晰,操作简便,易于使用。
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维护和保养必须按照规定操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三)建筑物内消防安全标志应当醒目表明,应当与建筑物的消防设施配套。
(四)高层建筑中,必须设有疏散楼梯和消防电梯。
建筑物内的楼梯、通道和电器线路等容易成为火灾隐患部位,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以确保其安全。
(五)建筑物的燃料储存、使用和处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建筑物的安全。
第七条建筑物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必须按照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在使用之前必须经过检测和调试。
建筑物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必须与消防系统及建筑物的疏散系统配套。
第八条建筑物的消防设施必须配备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正常运行。
第九条建筑物内应当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依据其工作属性和人员数量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数量和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建筑物的使用单位及使用人员配合检查和处理存在的消防隐患。
第十条建筑物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使用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依据
一、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该法是我国消防安全管理的根本大法,明确了消防安全的基本原则、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检查、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等内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该法规定了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包括消防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规定了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该法规定了消防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该法规定了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等环节的要求。
二、部门规章依据1. 《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该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的职责。
2. 《消防安全检查规定》:该规定规定了消防安全检查的范围、内容、方法和程序。
3.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规定》:该规定规定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对象、内容、形式和要求。
4. 《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规定》:该规定规定了消防设施的检测、维修、保养的技术要求和程序。
5. 《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该规定规定了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要求和程序。
三、地方性法规依据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消防安全地方性法规,如《北京市消防安全条例》、《上海市消防条例》等。
2. 各地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如《某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
四、行业规范依据1. 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消防安全规范,如《建筑消防设计规范》、《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
2. 各行业企业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某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
五、其他依据1. 国际消防安全标准和规范,如国际消防协会(NFPA)的标准等。
2.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如《消防设施通用技术条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等。
综上所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依据主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行业规范以及其他相关标准。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4篇)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是指在防火、灭火、疏散和救援工作中,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减少火灾对社会和经济的危害,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共利益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管理制度。
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来说,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是保障防火安全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基本原理是: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全员参与;依法行政,惩罚与奖励相结合。
一、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原则是将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1. 加强火灾防护措施,提高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2. 定期进行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和更新。
3. 加强火灾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4. 推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预防是消防安全管理的核心,通过综合治理,全方位降低火灾的发生概率和危害程度。
1. 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 完善建筑消防设计和施工管理制度。
3. 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4. 对于高危行业和场所,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三、科学管理,全员参与消防安全管理需要科学的组织和管理,只有全员参与,才能确保消防工作的顺利进行。
1. 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机构,明确各级消防职责和权限。
2. 加强对消防工作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消防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3. 将消防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和评选机制。
4. 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的有效执行。
四、依法行政,惩罚与奖励相结合依法行政是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同时对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和措施。
2. 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确保法律的严肃执行。
3. 对在消防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4. 强化舆论监督,将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宣传给社会公众。
总结起来,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是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减少火灾对社会和经济的危害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消防安全管理是指在建筑物、场所、设施等各类场所中,通过制定和执行一系列合理的措施,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和扩大的工作。
为了规范和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下面将介绍中国国内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是中国消防工作的基础法律。
该法规定了国家消防工作的基本任务、消防组织体系、消防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维护、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等内容。
该法强调了建筑物的消防设施设备的必要性和安全使用的要求,规定了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的规范和程序。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是对《消防法》的细化和补充,对于各类建筑物、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进行了全面而具体的规定。
条例规定了各类建筑物、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责和要求、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的程序、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等内容。
该条例要求建筑物、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管理人必须具备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并承担起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3. 建筑消防设计规范建筑消防设计规范是在消防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建筑消防工程进行具体设计的技术规范。
国家标准GB 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GB 50045-95《建筑物消防设计规范》是目前中国的建筑消防设计规范。
这些规范对于建筑物的消防分区、防火间距、防火门窗的设置、防火墙的布置等进行了具体而详细的规定。
规范要求建筑物的消防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以确保建筑物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有效抵抗火灾的蔓延。
4. 消防设施设备规范消防设施设备规范是对建筑物内部和周边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设计和安装的技术规范。
国家标准GB 50160-2010《建筑物消防设施设备设计规范》和GB 50157-2014《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中国的消防设施设备规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铁路轴承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二O一一年元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消防安全工作,保卫企业和员工生产财产安全,根据《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洛轴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三条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分线负责,齐抓共管,确保安全。
第四条消防安全工作由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领导,由综合办公室监督实施。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六条公司实际三级防火责任制:公司、部、班组。
各级行政正职分别为本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公司防火委员会负责研究、指导全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级防火责任人的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消防法规;2)组织落实各项防火责任制;3)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到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4)建立健全防火安全制度;5)对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和培训;6)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排除火险隐患,完善消防设施;7)领导义务消防员开展自防自救,一旦发生火灾,迅速组织员工扑救,并保护火灾现场;8)协调处理火灾事故。
第八条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
义务消防员应由热爱消防工作、身体健康的员工担任。
一般部位人数不少于员工总数的30%,重点部位不少于80%,并根据实际情况逐年调换。
义务消防组织每季度要活动一次,每半年实战实练一次。
使每个队员掌握“三懂”(懂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三会(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采取紧急避难措施)。
第九条义务消防组织的任务1)落实各项消防法规和制度;2)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常识,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3)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不安全因素,制止各种违章行为,落实安全措施,加强火源管理;4)认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和器材,使之经常处于完好状态;5)积极参加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训练,提高自防自救和灭火作战本领;6)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引导消防车进入火灾现场,组织警戒,协助消防部门扑救火灾,抢救和疏散人员、物资;7)协助消防部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
第三章岗位防火责任制第十条各岗位人员对所在部位(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必须懂得本岗位的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措施和火灾扑救方法。
第十二条遵守防火制度,纠正违章,整改不安全因素,对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和消防部门。
第十三条管理好各种火源、电源和易燃易爆品。
第十四条严格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设施,并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扑救初期火灾。
第十六条学习消防知识和防火规章制度,提高业务素质。
第四章消防教育第十七条第十七条新进公司的员工(含临时工)都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否则不得上岗。
员工变换工种时,要进行新工种的防火知识教育。
第十八条对从事火灾危险性较大工种的人员,如电工、焊工、仓库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人员等,要进行消防专业培训和教育。
第十九条对班组和部门的防火责任人,防火重点岗位的人员,义务消防员的培训教育每年进行二次,由综合办公室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实施。
第五章防火检查第二十条采取部门自查和公司安检相结合;经常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相结合;平时检查和节假日检查相结合,重点与专项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第二十一条防火检查的重要内容:(1)防火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2)消防安全与生产经营“五同时”的落实;(3)防火责任人和义务消防组织的作用发挥;(4)消防教育和员工岗位防火责任制的执行;(5)火险隐患及其整改措施的落实;(6)消防器材“三定”的管理;(7)火源、电源和易燃易爆物品的控制和管理;(8)消防通道、水源管理是否符合规定;(9)纠正违章和事故处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公司各级防火组织每周至少组织两次防火检查,并如实记录。
第二十三条对检查发现的各种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要定措施、定期限、定责任人,对暂时无条件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报主管领导批示。
第六章火源管理第二十四条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制度。
第二十五条防火重点要害部位、仓库、精密设备、仪器间及其它存放有易燃易爆品的场所严禁明火。
第二十六条因生产需要动火作业时,动火部门要先进行安全性分析,在落实好防护措施及施工作业人、负责人、监护人,申请办理《动用明火审批表》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第二十七条公司各部门除指定区域外,一律禁止吸烟,任何部位不准烟头落地。
第七章防火重点部位和仓储部位消防管理第二十八条防火重点部位和仓储部位的消防安全要达到,《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和《仓库防火安全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九条每个重点部位和仓库都要明确一名防火负责人,严格执行防火制度、岗位责任制。
消防警告标志挂在醒目位置。
第三十条仓库内的电器线路、灯具按要求配置,不准随意更换、移动。
第三十一条仓库内物品要分类、分架存放,特别危险品,如汽油、橡胶水、剧毒品要单独存放,发现破损、残缺、变形等情况应当立即报告,并妥善处理。
第三十二条严格执行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制度。
第八章集体宿舍消防管理第三十三条集体宿舍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三十四条每间宿舍内只允许放置一个汽瓶。
第三十五条凡在宿舍内动用明火时,必须办理“用火证”。
第三十六条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空调、电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气,严禁私扯乱拉电线及随意更换电闸保险。
第三十七条安检员要定期到集体宿舍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违章。
第九章消防设施管理第三十八条公司区域内配置的室内消防栓、报警器等消防设施的装配、维修由公安处报警中心负责,日常的维护、保养由各所在库站负责。
第三十九条各部门所配置的灭火器材要做好“三定”(定地点、定数量、定人员)管理,做到定期检查、保养、更换,要保持来火器材及箱子完整、清洁、有效。
第四十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设施的责任和义务,不准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圈占消防栓和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章消防监督第四十一条公司防火检查组负责消防监督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等工作。
第四十二条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应向检查的部门及个人发出《火险隐患通知单》,必要时可传唤有关人员督促整改。
对随时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和个人立即停产整改。
第四十三条管理和组织义务消防员的学习和培训,提高防火、灭火的水平和技能。
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
第十一章区分火灾事故责任的原则第四十四条因工艺设计和技术操作确定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火灾事故,由设计者、批准者负责。
第四十五条因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方案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火灾事故,由方案确定、审查者负责。
第四十六条因缺少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而发生火灾事故的,由公司管理部门、设备部门、安全部门负责;因违反规程和操作错误而发生火灾的,由指挥者、操作者负责。
第四十七条因管理混乱,安全制度不落实,作业环境差而发生火灾事故,由部门主要领导负责。
第四十八条因错误决定、违章指挥而发生火灾事故的,由决定指挥者负责。
第四十九条已发生火事故,而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类似事故发生,按责任划分由有关领导及管理者负责。
第五十条各部门各类人员未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岗位防火及消防规章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按分线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各主管单位的领导和责任人负责。
第十二章奖励与惩罚第五十一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由公司给予表彰奖励。
1)消防安全教育普及、防范措施落实,制度健全,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消防安全工作考核达标,未发生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2)及时组织扑救,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3)在维护消防设施和工作有创新、有显著成绩的;4)管理严格,全年无违章违纪事件的;5)保证本部门全年不发生火灾火险事故的。
第五十二条违反消防法规、条例及管理规定而发生火灾事故的,就情节、损失和影响,参照《洛轴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条款,对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
第五十三条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混乱,防范措施不落实,对部门和负责人分别处以1000—2000元罚款。
第五十四条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到期或超限期仍不解决的,对部门罚款500元,对防火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若隐患未及时整改造成火灾事故的,要追究部门防火责任人和责任者的责任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对部门处以直接损失10%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部门防火责任人、当事人处以500元的罚款:1)违章动火、违章使用大功率电气的;2)违反消防规定占用防火间距、占用消防通道,经制止仍不整改的。
3)由于管理不善造成消防设施损坏或丢失的,除规定罚款外,并要照价赔偿;4)违反本规定其它条款的。
第五十六条公司区域内(除指定吸烟点外)严禁吸烟,违章吸烟每人次:厂房内罚款40元,防火重点要害部门及库站罚款100元。
(有烟头查不出吸烟的处罚单位)。
违章吸烟对部门的罚款办法:50人以下部门起罚点为二人次,50人以上部门为三人次,每月每超一次罚部门50元,二人次罚款100元,依次类推。
连续二个月因违章吸烟被罚款的部门,对部门防火责任人罚款200元。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规定被罚款的部门或员工,接到罚款通知单后,一天内到公司财务部缴纳罚款,逾期不交者,由公司财务部从部门或个人工资内扣除被罚金额的3倍罚款。
第十三章附则第五十八条违反本规定的罚款由公司防火委员会裁定,对不执行罚款的由财务部协助执行。
第五十九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综合办公室。
第六十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O一一年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