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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制度及管理规定(通用20篇)

食品安全制度及管理规定(通用20篇)

食品安全制度及管理规定(通用20篇)食品安全制度及管理规定篇1食品经营过程从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销售各环节以及现场加工食品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

一、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要求。

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

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

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

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二、采购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

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

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

采购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QS标志。

三、运输应建立食品运输制度。

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

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避免内部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

散装的食品应该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

冷藏食品的运输可采用冷藏车、保温车、冷藏列车、冷藏船、冷藏集装箱等运输工具。

一般情况下,允许冷藏温度接近的多种食品拼箱装运.应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应检查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不清楚的单独应存放。

市场食品安全八项管理制度

市场食品安全八项管理制度

市场食品安全八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各类市场(以下简称市场)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证照,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保障食品安全。

第六条市场开办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市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

第七条市场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采购、储存、销售、追溯等环节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章市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第八条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食品安全隐患。

第九条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进货查验,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第十条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储存管理,遵循食品安全储存要求,预防食品变质、污染。

第四章市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第十一条市场开办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食品安全检验检测。

第十二条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需要,定期进行食品抽检,确保销售食品安全。

第十三条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应当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章市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第十四条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记录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信息,实现食品安全全程追溯。

第十五条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应当鼓励和引导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食品安全追溯能力。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传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上传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活动的主体。

第三条食品安全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安全管理应当以人为本,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要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确保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架构第六条国家建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国的食品安全工作。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第九条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风险控制等内容。

第十条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结果作为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和政策依据。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由国家和地方两级组成,对食品污染、食品中有害因素以及食品相关产品进行监测。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监测数据,及时发布食品安全警示信息。

第十三条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包括预防措施、应急措施和恢复措施,确保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四章食品安全标准与法规第十四条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要求。

第十五条食品安全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不得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五章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第十七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措施包括现场检查、抽样检验、查阅资料等。

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是指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的法规制度,旨在保障食品的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

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定了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许可后方可开展生产活动,设置了许可审批的条件和程序。

2. 食品生产过程控制:规定了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遵循的卫生标准和规范,包括原料采购、生产环境、设备设施、工作人员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3. 食品标识和广告管理:规定了食品标签和广告的内容和标准,包括食品名称、成分表、保质期、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号等信息。

4. 食品进口和出口管理:规定了进口食品必须符合国家的食品安全要求,并经过检验检疫部门的检验和核准,才能进入国内市场。

5. 食品监督抽检:规定了对市场上的食品样品进行抽检的标准和程序,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6. 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规定了食品安全事件的报告和调查程序,包括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处理结果的公开等。

以上是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具体的法规和规定可能根据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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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保障食品安全。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和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第二章食品生产流通第六条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活动,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

第七条食品生产者应当对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进行检验,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

第八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不得经营无证、无标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九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十条食品经营者应当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供货者或者生产者,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餐饮服务第十一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人员等条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二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

第十三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进行查验,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第十四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对食品加工制作过程进行严格控制,防止交叉污染,保证食品卫生。

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是指餐饮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保障食品的安全与卫生,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1.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餐饮企业应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确保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良好。

有相关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工作。

2. 食品原料采购管理:餐饮企业应从合法、正规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并建立原料采购台账,确保原料的来源可追溯。

3. 食品存储管理:餐饮企业应设置食品存储专区,并按照食品的特性分门别类、分类存储。

食品存储区应保持干燥、通风、无异味等条件,并定期清洁、消毒。

4. 食品加工操作规范:餐饮企业应制定食品加工操作规范,包括食品加工的时间、温度、方式等,并确保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条件符合相关规定。

5. 餐厅卫生管理:餐饮企业应定期对餐厅进行卫生检查,包括墙壁、地面、设备的清洁消毒,垃圾处理等,确保餐厅环境整洁、安全、无异味。

6. 食品销售管理:餐饮企业应严格按照食品保质期和保存条件销售食品,并标明食品的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以便消费者了解。

7. 废弃物处理规范:餐饮企业应建立废弃物分类处理制度,将废弃食品、食材包装物等垃圾分类处理,并定期清运。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不同地区、国家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

餐饮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食品的安全与卫生。

食品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食品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食品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本《食品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本规定旨在加强对食品安全隐患的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隐患的分类分级管理机制,为食品企业提供操作性指导,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2. 食品安全隐患分类2.1 食品安全隐患的定义食品安全隐患是指在食品生产、加工、运输、储存、销售等过程中可能导致食品不符合卫生要求或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事物、条件或行为。

2.2 食品安全隐患的分类根据食品安全隐患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将食品安全隐患分为三类:重大食品安全隐患、较大食品安全隐患和一般食品安全隐患。

2.2.1 重大食品安全隐患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导致大规模人员中毒、死亡,或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隐患。

2.2.2 较大食品安全隐患较大食品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导致局部地区人员中毒、疾病暴发,或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较大危害的食品安全隐患。

2.2.3 一般食品安全隐患一般食品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个别人员中毒、疾病感染,或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一般性危害的食品安全隐患。

3. 食品安全隐患的分级管理3.1 分级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隐患的分类,制定不同的分级标准来进行食品安全隐患的管理。

具体标准如下:- 重大食品安全隐患:一旦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并立即向上级食品监管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 较大食品安全隐患:一旦发现较大食品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并向上级食品监管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 一般食品安全隐患:一旦发现一般食品安全隐患,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向上级食品监管部门报告整改情况。

3.2 相关责任与处罚根据食品安全隐患的分类,对相关食品企业或个人的责任与处罚进行明确。

具体责任与处罚如下:- 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对重大食品安全隐患涉及的食品企业或个人进行严厉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安全14项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14项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14项管理制度第一项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1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和监督。

1.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1.3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巡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4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档案,记录食品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相关信息,便于追溯和监管。

第二项制度:食品采购管理制度2.1 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具有有效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明。

2.2 采购的食品应来自合法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具备相关的许可证和资质。

2.3 采购的食品应进行进货检验,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得上市销售。

2.4 采购的食品应进行索证索票,确保来源可追溯。

第三项制度:食品储存管理制度3.1 食品应储存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库房内,库房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防潮、防晒、防虫、防鼠等条件。

3.2 食品应按照类别和性质进行分区、分类储存,不得混储。

3.3 食品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销售,避免食品过期。

3.4 食品储存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项制度:食品加工管理制度4.1 食品加工场所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和设备。

4.2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遵守卫生操作规程,保持加工场所和工具的清洁卫生。

4.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食品的温度、时间和工艺,确保食品煮熟、煮熟透。

4.4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禁止使用有毒、有害、变质的食品原料和添加剂。

第五项制度:食品包装管理制度5.1 食品包装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具备良好的密封性和标识性。

5.2 食品包装应采用无毒、无害、清洁的材料,避免污染食品。

5.3 食品包装上应明确标注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5.4 食品包装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8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2、设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做好食品出入库登记。

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宜设主食、副食分区(或分库房)存放。

4、仓库内要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

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5、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并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持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供应商提供)。

6、肉类、水产、蛋品等易腐食品需冷藏储存。

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须粘有明显标志(原料、半成品、成品等),肉类、水产类分柜存放,生食品、半成品、熟食品分柜存放,不得生熟混放、堆积或挤压存放。

7、应有满足生熟分开存放数量的冷藏设备,并定期除霜(霜薄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

8、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妨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在库房内吸烟。

9、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一、为了加强对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严把食品上市质量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加强对食品进货、入库、保管、上柜销售等环节的全程管理,严格审验经销食品的质量及相关身份证明,确保所经销的食品质量安全、可靠。

三、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销售进口食品的,同时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做好记录、保管和备查工作,批发经营部和连锁超市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并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2024年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____等内容。

(五)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2024年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引言: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愈发引起公众关注。

食品安全已经成为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制定《____年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总体要求:1.1. 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加强食品生产全过程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从源头到消费者的所有环节;1.3.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4.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2. 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2.1.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必要的生产设备和场所,严格按照食品生产工艺标准生产;2.2.加强原料选择和供应商管理,确保原料质量安全;2.3.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生产流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2.4.加强食品生产过程的监控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2.5.加强员工培训和岗位责任落实,确保从业人员具备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和技能。

3. 食品安全监督执法:3.1.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督执法部门,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3.2.加大食品安全检查力度,定期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和评估;3.3.对违法违规企业严厉处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3.4.建立食品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处理和发布相关信息;3.5.加强对进口食品的检验检疫工作,确保进口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安全管理的六项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的六项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的六项制度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是食品经营者必须具备的资质之一,也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前提。

食品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二、食品生产许可证制度
食品生产许可证是食品生产者必须具备的资质之一,也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前提。

食品生产者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三、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记录和保存食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安全信息,以便在食品安全问题发生时能够及时追溯和查处。

四、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召回制度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当食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按照规定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以避免对消费者造成危害。

五、食品检验检测制度
食品检验检测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对所生产经营的食品进行检验检测,以确保食品安全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六、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食品信息公示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公示所生产经营的食品的品种、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以便消费者进行监督和选择。

同时,政府有关部门也应当加强对食品信息的监管和公示,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8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8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共包括八项制度,分别是: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从业人员培训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和散装食品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以下是对这八项制度的详细介绍: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 从业人员在患有传染病、皮肤病、寄生虫病等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 从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3. 从业人员应遵守个人卫生规定,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 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食品过程中,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子、口罩等,防止交叉污染。

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 企业应定期对食品生产经营过程进行自查,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2. 企业应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清洗、消毒,保证其正常运行。

3. 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企业应定期对食品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三、从业人员培训制度1. 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2. 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明确其职责和操作规程。

3. 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更新其食品安全知识。

4. 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能力。

四、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 企业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等信息。

2. 企业应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确保食品的来源合法。

3. 企业应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企业应索取食品的相关证明材料,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五、食品贮存管理制度1. 企业应设立食品贮存仓库,保证其环境卫生、通风良好。

2. 企业应按照食品的储存要求进行存放,确保食品离墙离地、分类、分架摆放整齐。

3. 企业应定期对贮存食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应立即进行清理。

食品安全法的食品分类与管理要求

食品安全法的食品分类与管理要求

THANK YOU
感谢聆听
01
各行业应制定自律规范,明确食品安全标准和行业准则。
行业自律组织监管
02
建立行业自律组织,对行业内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监管和协调

行业自律与行政处罚相结合
03
行业自律组织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对违反自律规
范的企业进行惩戒,并与行政处罚形成有效衔接。
06
总结:完善食品安全法体系,保障人民群众身 体健康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应当标明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信息,以及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03
《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规定
散装食品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安全标准。同时,销售者应当对散装食品进行标识,标明食品的
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等信息。
出厂检验
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出厂的食品进行检验,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后方可出厂销售。
定期检验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库存和销售的食品进行检验,及时处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食品。
食品召回
发现已经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生产 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召回已经销售的食品,同时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
食品安全法的食品分类与管理 要求

CONTENCT

• 食品分类概述 • 食品安全法核心内容 • 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与义务 • 监管部门职责及监管措施 • 社会共治格局构建与实践 • 总结:完善食品安全法体系,保障
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01
食品分类概述
食品定义及分类标准
食品定义
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 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食品安全分类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分类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分类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的企业及个体经营者。

3. 企业及个体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二、食品分类管理1. 根据食品风险等级,将食品分为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三类。

2. 高风险食品包括但不限于婴幼儿食品、乳制品、肉类制品等。

3. 中风险食品包括糕点、豆制品、速冻食品等。

4. 低风险食品包括部分预包装食品、干果等。

三、高风险食品管理1. 高风险食品的生产、加工必须在卫生条件良好的专门区域内进行。

2. 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 定期对产品进行微生物检测,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四、中风险食品管理1. 中风险食品的生产、加工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 加工区域应保持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3. 食品原料应从可靠供应商处采购,并有完整的索证索票制度。

4. 产品应有明确的保质期标识,并在保质期内销售。

五、低风险食品管理1. 低风险食品的储存应避免直接阳光照射和高温环境。

2. 应有防虫、防鼠等措施,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3. 定期检查库存,及时清理过期或变质食品。

六、食品追溯与召回制度1. 建立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踪。

2. 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及时通知相关方,并采取措施减少危害。

七、监督检查1. 企业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2. 接受并配合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企业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请注意,这是一个简化的模板,具体的食品安全分类管理制度应根据当地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制定和调整。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高餐饮服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促进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二、量化分级标准1. 食品安全量化分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级为最高等级,D 级为最低等级。

2. 量化分级标准包括:原料采购与储存、加工制作、食品运输与配送、场所环境、设施设备、人员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七个方面。

3. 各方面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三、评定程序1. 餐饮服务单位应定期进行自我评定,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评定结果。

2.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定期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现场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给予相应的等级。

3. 评定周期为一年,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四、等级运用1. 餐饮服务单位应按照评定等级,悬挂相应的食品安全等级标识。

2. A级单位可享受政策扶持、优先推荐等优惠措施;D级单位应接受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参加各类评先评优活动。

3.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根据等级评定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

五、奖惩措施1. 对在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不按照规定开展自我评定、弄虚作假、不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评定的单位,依法予以处罚。

六、培训与宣传1.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定期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2. 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内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餐饮服务单位应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识。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附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分标准(注:本文仅为示例,实际内容以相关部门发布为准。

)四、等级运用1. 餐饮服务单位应按照评定等级,悬挂相应的食品安全等级标识,标识应置于餐厅显著位置,便于消费者识别。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这里是细致的小编给大伙儿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7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一一、本市场(超市、商场)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自我检查管理制度,自觉履行食品质量管理职责。

建立食品质量管理机构,配备检测仪器,设立食品质量管理岗位,指定有业务水平的人员担当食品质量管理工作。

二、依据季节变化、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和相关行政部门要求,准时制定检测工作方案,调整和规范检测的品种、数量、批次。

三、每日营业前对蔬菜、水发食品、腌制品、米、面、豆制品等食品的甲醛、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二氧化硫、亚硝酸盐、残留农药等指标重点检测。

检测品种、数量、项目、结果等在醒目位置公示。

检测资料妥当保存,检测结果准时登记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四、通过对食品质量进行常规抽检,发觉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立刻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同时通知柜台暂停销售,经确认的确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准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五、对经抽检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立刻停止销售,关心工商部门追查进货源头。

对已经销售的食品,应快速实行措施召回。

六、有方案地邀请法定检验机构,对场内仪器进行抽样检验、质量判定,公布食品质量信息,指导消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二1 贮存餐用具的保洁柜应贴上明显的标记。

2 经过清洗消毒贮存在保洁柜内的。

餐具,假如2天以上没有使用,需要使用时必需从新洗净消毒。

3 餐具保洁柜在不存取物品时,肯定要关紧柜门,定期对保洁柜进行清洗,保持干净。

4 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5 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准存放其他物品。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篇三为规范餐饮服务面点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分类及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分类及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分类及管理制度一、引言食品安全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大事,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将对食品安全进行分类,并详细介绍各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食品安全分类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安全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食品原料安全:指食品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等物质的安全性。

2. 食品生产安全:指食品在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等过程中的安全状况。

3. 食品经营安全:指食品在销售、餐饮服务等环节的安全状况。

4. 食品消费安全:指食品在消费者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状况。

5. 食品进出口安全:指食品在进出口环节的安全状况。

6. 食品相关信息安全:指食品生产、经营、消费等环节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原料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食品原料供应商评估制度,确保供应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建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对原料进行质量、安全等方面的检查。

(3)建立食品原料储存管理制度,确保原料在储存过程中不受污染。

2. 食品生产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食品生产过程控制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建立食品生产卫生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环境清洁、卫生。

(3)建立食品生产设备管理制度,确保设备定期清洗、消毒、维护。

3. 食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销售过程中不受污染。

(2)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储存过程中保持良好状态。

(3)建立食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4. 食品消费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食品标签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标签真实、准确、清晰。

(2)建立食品召回制度,确保问题食品及时召回并妥善处理。

(3)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回应消费者关于食品安全的诉求。

5. 食品进出口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食品进出口检验检疫制度,确保进出口食品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2)建立食品进出口企业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对进出口企业的监管。

食品安全分类及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分类及管理制度

一、引言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我国制定了严格的食品安全分类及管理制度。

以下将从食品安全分类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二、食品安全分类1. 按食品种类分类(1)初级农产品:如粮食、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等。

(2)加工食品:如方便面、糕点、饮料、调味品等。

(3)食品添加剂:如香精、色素、防腐剂等。

2. 按食品安全风险分类(1)高风险食品:如肉类、水产品、乳制品等。

(2)中风险食品:如蔬菜、水果、熟食等。

(3)低风险食品:如饮料、糕点等。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1)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2)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3)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4)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5)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2. 食品安全检查制度(1)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落实每天检查各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状况和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并作好登记。

(3)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4)每次检查,都必须有记录。

(5)发现问题,应有人跟踪改正。

(6)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销售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

(7)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有维修记录,确保正常运转。

3. 食品采购制度(1)采购食品须按国家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2)禁止采购以下食品:①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清混有异物或有其他感官形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分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分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分类一、引言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管。

本文将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分类进行详细介绍。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分类1. 食品安全法规体系食品安全法规体系是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包括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

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最高法律依据,其他法规和规章在此基础上具体细化。

2. 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是强制性执行的,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具有指导性,企业标准则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依据。

食品安全标准涵盖了食品原料、加工、包装、运输、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

3.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包括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多种形式。

政府监管主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海关等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管。

行业自律则是指食品行业协会、企业等自发组织的管理活动。

社会监督是指公众、媒体等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和监督。

4.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体系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体系包括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交流和风险控制等环节。

通过对食品中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潜在风险,采取相应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5. 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包括应急预案、应急组织、应急处理和应急演练等环节。

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对人民群众的影响。

6. 食品安全信息与公众服务体系食品安全信息与公众服务体系包括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公众咨询、宣传教育等环节。

通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结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分类涵盖了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为我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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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分类食品安全管理办法1.中国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保证保健食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下称《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卫生部)对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说明书实行审批制度。

第二章保健食品的审批第四条保健食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经必要的动物和/或人群功能试验,证明其具有明确、稳定的保健作用;(二)各种原料及其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三)配方的组成及用量必须具有科学依据,具有明确的功效成分。

如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效成分,应确定与保健功能有关的主要原料名称;(四)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不得宣传疗效作用。

第五条凡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经卫生部审查确认。

研制者应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经初审同意后,报卫生部审批。

卫生部对审查合格的保健食品发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 )第号”。

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食品准许使用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标志图案见附件)。

第六条申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时,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一)保健食品申请表; (二)保健食品的配方、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 (三)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四)保健功能评价报告; (五)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名单,以及功效成分的定性和/或定量检验方法、稳定性试验报告。

因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效成分的,则须提交食品中与保健功能相关的主要原料名单; (六)产品的样品及其卫生学检验报告; (七)标签及说明书(送审样) (八)国内外有关资料; (九)根据有关规定或产品特性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七条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分别成立评审委员会承担技术评审工作,委员会应由食品卫生、营养、毒理、医学及其它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第八条卫生部评审委员会每年举行四次评审会,一般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召开。

经初审合格的全部材料必须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寄到卫生部。

卫生部根据评审意见,在评审后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卫生部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保健食品认为有必要复验的,由卫生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

复验费用由保健食品申请者承担。

第九条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作者共同申请同一保健食品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共同署名,但证书只发给所有合作者共同确定的负责者。

申请时,除提交本办法所列各项资料外,还应提交由所有合作者签章的负责者推荐书。

第十条《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可凭此证书转让技术或与他方共同合作生产。

转让时,应与受计方共同向卫生部申领《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副本。

申领时,应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并提供有效的技术转让合同书。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副本发放给受让方,受让方无权再进行技术转让。

第十一条已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经营的药品,不得申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第十二条进口保健食品时,进口商或代理人必须向卫生部提出申请。

申请时,除提供第六条所需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出产国(地区)或国际组织约有关标准,以及生产、销售国(地区)有关卫生机构出具的允许生产或销售的证明。

第十三条卫生部对审查合格的进口保健食品发放《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取得《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产品必须在包装上标注批准文号和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

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凭《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行检验,合格后放行。

第三章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第十四条在生产保健食品前,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在申请者的卫生许可证上加注“××保健食最”的许可项目后方可进行生广。

第十五条申请生产保健食品时,必须提交下列资的: (一)有直接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 (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正本或副本; (三)生产企业制订的保健食品企业标准、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及制订说明; (四)技术转让或合作生产的,应提交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持有者签定的技术转让或合作生产约有效合同书; (五)生产条件、生产技术人员、质量保证体系的情况介绍; (六)三批产品的质量与卫生检验报告。

第十六条未经卫生部审查批准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义生产经营;未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的企业,不得生产保健食品。

第十七条保健食品生产者必须按照批准的内容组织生产,不得改变产品的配方、生产工艺、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以及产品名称、标签、说明书等。

第十八条保健食品的生产过程、生产条件必须符合相应的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或其它有关卫生要求。

选用的工艺应能保持产品的功效成分的稳定性。

加工过程中功效成分不损失,不破坏,不转化和不产生有害的中间体。

第十九条应采用定型包装。

直接与保健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或容器必须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或卫生要求。

包装材料或容器及其包装方式应有利于保持保健食品功效成分的稳定。

第二十条保健食品经营者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索取卫生部发放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采购进口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

第四章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第二十一条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术,并标明下列内容: (一)保健作用和适宜人群; (二)食用方法和适宜的食用量;(三)贮藏方法; (四)功效成分的名称及含最。

目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效成分的,则须标明与保健功能有关的原料名称; (五)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六)保健食品标志; (七)有关标准或要求所规定的其它标签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保健食品的名称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号及夸大或容易误解的名称,不得使用产品中非主要功效成分的名称。

第二十三条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其产品质量要求。

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

第二十四条严禁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第二十五条未经卫生部按本办法审查批准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的名义进行宣传。

第五章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第二十六条根据《食品卫生法》以及卫生部有关规章和标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监测及管理。

卫生部对已经批准生产的保健食品可以组织监督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第二十七条卫生部可根据以下情况确定对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进行重新审查。

(一)科学发展后,对原来审批的保健食品的功能有认识上的改变; (二)产品的配方、生产工艺、以及保健功能受到可能有改变的质疑; (三)保健食品监督监测工作需要。

经审查不合格者或不接受重新审查者,由卫生部撤销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合格者,原证书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一般卫生监督管理,按照《食品卫生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罚则第二十九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五条进行处罚。

(一)未经卫生部按本办法审查批准,而以保健食品名义生产、经营的; (二)未按保健食品批准进口,而以保健食品名义进行经营的; (三)保健食品的名称、标签、说明书未按照核准内容使用的。

第三十条保健食品广告中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的,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卫生部《食品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违反《食品卫生法》或其它有关卫生要求的,依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八章第三十二条保健食品标准和功能评价方法由卫生部制定并批准颁第九章第三十三条保健食品的功能评价和检测、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由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承担。

第十章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卫生部解释。

第十一章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1996年6月1日起实施,其它卫生管理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2.豆制品、酱腌菜卫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加强对豆制品、酱腌菜的卫生监督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管理范围系指豆制品、酱腌菜,包括大豆、小麦蛋白类制品、淀粉类制品和酱腌菜等,其品种详见“豆制品、酱腌菜品种分类表”。

第三条豆制品、酱腌菜不得使用变质或未去除有害物质的原料、辅料,生产用水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生产所用原料使用前必须筛选干净。

腌制的盐水须经溶解沉淀去杂质后使用。

第四条生产、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所使用的管道、容器、用具、包装材料及涂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并经常保持清洁。

生产管道、容器、用具如豆腐屉、豆包布等,使用前应清洗消毒,接触食品时应做到生熟分开。

发酵豆制品所使用的菌种应定期进行检定,防止污染和变异产毒。

第五条成品贮存应有防腐措施,逐步做到低温冷藏,运输应严密遮盖,逐步做到专车密闭送货。

第六条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单位应设有防蝇防尘的专用间或专用设施。

售货时应货款分开,严禁出售腐败变质的食品。

第七条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对生产经营者应加强经常性卫生监督,根据需要无偿抽取样品进行检验,并给予正式收据。

第八条违反本办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3.酒类卫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加强对酒类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管理范围系指供饮用的蒸馏酒、发酵酒及配制酒。

第三条各种酒类必须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

酒类生产厂必须遵守相应的卫生规范。

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第四条原料的卫生要求:(一)不得使用对人体有害,而又不能在酿造过程中去除其有毒成分的物质做酿酒原料、辅料。

(二)酿制酒所用的新菌种须按《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审批后方可投入生产,并在使用中建立切实可行的菌种保管及定期更新的制度。

(三)做配制酒或其它含酒精饮料所用的酒精质量必须符合GB394《酒精》中二级以上的规定。

(四)生产饮用酒用水须符合GB571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第五条生产、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的卫生要求:(一)在酿酒过程中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生产单位应采取措施降低含量,使之符合卫生标准,用高锰酸钾处理过的白酒必须进行蒸馏精制。

(二)生产、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与酒接触的容器、管道、蒸馏冷凝器、酒池等所用的材料和涂料必须无毒无害,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为防止污染,生产发酵酒的工具、管道及酒池、槽车、盛酒容器等须严格杀菌消毒。

(三)各种酒使用的添加剂应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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