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化妆品安全管理制度
化妆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建立健全化妆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化妆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保证化妆品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化妆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
三、相关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2.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3. 《化妆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规定》4. 《化妆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5.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管理办法》6. 《《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2019修订版)》四、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责任1. 确保生产设施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产地卫生、生产人员卫生、生产环境卫生,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及安全。
2. 严格按照《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追溯体系。
3. 对原辅料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确保原辅料的质量安全。
4. 进行定期自检及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完善的记录。
5. 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客户,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五、化妆品经营企业的责任1. 确保购进的化妆品产品与产品合法合规,配方合乎法规要求。
2. 严格按照《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存储和销售,并建立健全库存管理体系。
3. 对销售环节进行全程监控,确保产品的质量及安全。
4. 对库存进行定期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5. 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产品召回工作。
六、化妆品使用者的权利1. 使用合规合法的化妆品产品。
2. 在使用化妆品产品过程中,有权知情并了解产品的成分、用途、使用方法等信息。
3. 在使用过程中产生过敏、不适等情况,有权要求厂家或销售商提供相关赔偿和解决方案。
4. 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化妆品有权进行投诉和举报。
七、监管部门的责任1. 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许可证进行监管,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2. 对化妆品产品进行抽检,并监督检验机构的检测工作。
化妆品管理规章制度
化妆品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化妆品管理工作,做好相关规定,保证产品质量和顾客满意度,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从事化妆品销售和管理的员工,并应严格遵守执行。
第三条公司从事的化妆品包括但不限于护肤品、彩妆品、美容仪器等产品。
第四条公司将定期对化妆品管理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并告知所有员工。
第二章产品管理第五条公司销售的所有化妆品应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六条公司应设置专门的产品存储间,对化妆品进行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第七条产品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每位员工都应熟知所销售化妆品的特点和用法,不得在销售过程中随意夸大产品功效。
第九条对于过期或者质量问题的产品,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严禁私自销售。
第十条公司应定期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确保符合相关标准。
第三章顾客服务第十一条公司要求所有员工对顾客提供热情、贴心的服务,解答顾客的问题并提供专业建议。
第十二条顾客如对产品有任何疑问或者不满意,员工应耐心倾听并及时解决。
第十三条对于退换货的问题,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并保证顾客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公司严禁员工私自对顾客进行推销或者欺诈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四章员工管理第十五条公司要求员工工作认真负责,定期进行培训,并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
第十六条员工应遵守工作时间,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十七条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不得穿着不得体的服装,不得化妆过重。
第十八条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在工作中发表不当言论。
第五章处罚条款第十九条对于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甚至开除。
第二十条对于涉嫌违法或者犯罪的员工,公司将立即报警处理,并进行再次培训。
第二十一条凡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或者顾客损失的,员工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产品实施安全监管的体系和规范。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产品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四条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坚持预防为主,保障公众健康与安全;坚持综合治理,强化监督管理;坚持科学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化妆品监督管理应当实行分类管理、风险分级、动态监控、全过程监管、风险防范、责任倒查,确保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的合法合规。
第六条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实施。
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具体规定。
第八条所属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要求,建立相应的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并纳入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九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建立健全化妆品安全生产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化妆品生产工艺的控制,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
第十条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建立健全化妆品进货检验制度,对所销售的化妆品进行严格把关,确保销售的化妆品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相关行业协会应当按照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推动自律管理,提高行业整体质量水平。
第十二条化妆品消费者协会及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应当积极参与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为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监督和检举线索。
第二章化妆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管第十三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建立健全化妆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包括生产场所和设施、生产操作和工艺控制、原辅材料供应管理、生产记录和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
化妆品安全卫生管理规定(5篇)
化妆品安全卫生管理规定化妆品安全卫生管理是指对化妆品生产、销售和使用过程中的卫生安全问题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以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
一、化妆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管理规定1.生产场所的卫生(1)化妆品生产场所应选在洁净、通风良好、无异味和无尘的环境中。
(2)生产场所应保持干燥,防潮设施应齐全,地面及墙壁要易于清洁。
(3)生产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
2.化妆品容器和包装材料的安全卫生(1)化妆品容器和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且无异味、无异物。
(2)包装材料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3)包装材料应储存在无异味、无尘的库房中,防潮、防火、避光、通风。
(4)包装材料应定期进行检测,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3.生产设备的安全卫生(1)生产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具有良好的性能和稳定的工作状态。
(2)生产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生产设备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和清理,避免交叉污染。
(4)生产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
4.原辅料的卫生安全(1)化妆品的原辅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不得含有禁用、限用的物质。
(2)原辅料应来自正规生产企业,并经过合格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3)原辅料应储存在干燥、清洁、通风的库房中,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4)原辅料应按照规定比例混合使用,避免超标使用或混杂。
二、化妆品销售过程中的安全卫生管理规定1.销售场所的卫生(1)化妆品销售场所应选在干净、通风、明亮的环境中,无异味和尘土污染。
(2)销售场所应保持整洁,避免出现垃圾和废弃物堆放,定期进行卫生清理。
2.销售人员的卫生(1)销售人员应保持身体清洁,出勤时应穿着整齐干净的工作服。
(2)销售人员应遵守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嘱咐发现明显脏污的容器不得继续销售。
3.化妆品陈列和展示(1)化妆品的陈列和展示应符合产品的特点和性质,避免日晒、潮湿和异味。
公司员工化妆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化妆品使用行为,提高员工形象,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及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员工在工作中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和形象,提升公司整体形象。
第二章化妆品使用原则第四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化妆品的法律法规,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
第五条员工应选择适合自己肤质和职业特点的化妆品,避免使用刺激性、过敏性的产品。
第六条员工应保持化妆品的清洁卫生,避免交叉感染。
第七条员工应合理使用化妆品,避免浪费。
第三章化妆品使用规定第八条女性员工:1. 工作时间可适当使用淡妆,以提升形象,但不得浓妆艳抹,影响工作氛围。
2. 妆容应以自然、清新为主,避免过于夸张的妆容。
3. 避免在工作时间使用香水,以免影响他人。
4. 每日下班后,应彻底清洁面部,保持肌肤健康。
第九条男性员工:1. 可适当使用男士护肤品,保持面部清洁和清爽。
2. 禁止在工作时间使用浓重香水。
3. 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剪指甲等。
第十条员工应遵守以下化妆品使用规范:1. 使用化妆品时,应避免在公共区域(如会议室、办公室等)大声喧哗。
2. 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推销或展示个人化妆品。
3. 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更换化妆品品牌或种类。
4. 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讨论化妆品价格、使用心得等。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一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第十二条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化妆品使用培训,提高员工化妆品使用意识。
第十三条员工违反本制度,公司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第十六条员工对本制度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公司内部渠道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
本制度旨在提高公司员工整体形象,营造和谐、积极的工作氛围。
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形象。
化妆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化妆品安全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了确保化妆品的安全性,保障消费者健康,规范化妆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化妆品生产、销售、进口和使用的企业和个人。
三、责任部门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化妆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和检查。
2. 生产部门负责化妆品的生产安全控制。
3. 采购部门负责原料和包装材料的采购安全。
4. 销售部门负责市场销售环节的化妆品安全。
四、管理制度内容1. 原料控制- 所有原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
- 建立原料供应商审核制度,确保原料来源可靠。
2. 生产过程控制- 生产过程中应遵循良好的生产规范(GMP)。
-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清洁和消毒。
3. 产品检验- 每批次产品必须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
- 检验项目应包括微生物、重金属、禁用物质等。
4. 产品标识- 产品包装上应清晰标注产品名称、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方法等信息。
5. 存储与运输- 化妆品应存放在干燥、避光、清洁、无污染的环境中。
- 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高温、潮湿、挤压等不利条件。
6. 产品召回- 建立产品召回制度,一旦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
7. 员工培训- 定期对员工进行化妆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的培训。
8. 应急管理- 制定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9. 文件记录与存档- 建立完整的化妆品安全档案,包括原料采购记录、生产记录、检验记录等。
五、监督检查1. 定期内部自检,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接受并配合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七、修订记录- 制定日期:[填写日期]- 修订日期:[填写修订日期]- 修订内容:[填写修订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确保其符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化妆品安全管理制度(2篇)
化妆品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生产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适用于广州旭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3.1.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3.1.1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最高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监督、检查、评比工作,公司总经理代表安委会行使职权。
3.1.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令,政策,规章制度。
3.1.3定期检查岗位操作规程、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1.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负责工伤事故的处理工作。
3.1.5严格监督执行劳保用品发放、使用、配备到位。
____公司总经理3.2.1作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2.2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具备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及其他有关要求。
3.2.3建立健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落实人员,组织制定并批准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及巡全操作规程。
3.2.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领导和支持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开展工作。
____组织制定并审批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计划,保证公司安全生产设施所需资金的投入。
3.2.6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____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预案。
3.2.8审批公司年度培训教育计划,确保公司从业人员具备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3.3厂长职责:3.3.1协助总经理做好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____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核安全生产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检查督促执行。
____组织制定,审查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产品的安全技术措施。
医院化妆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化妆品安全管理,保障患者及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化妆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回收和处理等环节。
三、职责分工1. 医院院长负责化妆品安全管理工作,对化妆品安全负总责。
2. 医院护理部负责化妆品的采购、储存、使用和回收等工作。
3. 医院感染控制科负责化妆品使用的卫生监督和指导。
4. 医院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化妆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化妆品安全管理要求1. 采购要求(1)采购化妆品时,必须选择具有合法生产资质、产品质量合格、卫生符合国家标准的化妆品。
(2)采购化妆品时,应索取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如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卫生许可证等。
2. 储存要求(1)化妆品应储存在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鼠、防虫的专用储存柜内。
(2)不同类型的化妆品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化妆品储存温度应控制在2℃-25℃之间,避免高温、低温及剧烈温差。
3. 使用要求(1)医院工作人员应按照化妆品使用说明进行操作,确保化妆品的正确使用。
(2)使用化妆品时,应确保患者及自身皮肤无过敏反应。
(3)化妆品使用后,应及时清洗双手,避免交叉感染。
4. 回收要求(1)化妆品使用后,应将剩余化妆品回收至指定容器内。
(2)回收的化妆品应进行分类、集中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五、监督与处罚1. 医院感染控制科负责对化妆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定期检查各部门化妆品安全管理情况。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医院化妆品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医院化妆品的安全使用,为患者和工作人员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医疗环境。
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共同维护医院化妆品安全。
化妆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妆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使用安全,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相关活动的企业、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三)科学合理、规范有序。
第二章生产环节安全管理第四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国家规定的化妆品生产标准;(二)拥有符合生产要求的生产设备、设施;(三)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四)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五条化妆品生产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一)选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原料和包装材料;(二)生产过程应确保产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三)生产车间应具备适当的温度、湿度、洁净度等条件;(四)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规范;(五)生产记录应完整、准确、真实。
第六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建立以下制度:(一)原材料采购和验收制度;(二)生产过程控制制度;(三)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四)产品追溯制度;(五)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第三章经营环节安全管理第七条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合法的经营许可证;(二)拥有符合经营要求的管理制度;(三)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八条化妆品经营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进货查验,确保产品来源合法;(二)销售记录完整、准确、真实;(三)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化妆品;(四)对消费者进行产品使用指导,提醒注意事项。
第九条化妆品经营企业应建立以下制度:(一)进货查验及销售记录制度;(二)产品追溯制度;(三)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四)顾客投诉处理制度;(五)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第四章使用环节安全管理第十条消费者使用化妆品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了解产品成分,选择适合自己的化妆品;(二)正确使用化妆品,避免过度使用;(三)注意产品有效期,避免使用过期产品;(四)发现产品异常或不适,立即停止使用,并向经营者投诉。
化妆产品使用管理制度
化妆产品使用管理制度一、前言化妆产品是现代社会女性必不可少的日常用品,它们可以有效地改善肤质、修饰外貌,增强自信心。
但是,如果使用不当或者选择质量低劣的化妆品,不仅无法达到美容的效果,还可能对皮肤造成伤害。
因此,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化妆产品使用管理制度对于保护员工的肌肤健康非常重要。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在使用公司配发或自备的化妆产品时,应遵循的管理规范。
三、管理要求1. 化妆产品采购(1)按需采购:公司应根据员工的需求,定期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化妆产品,并确保产品的质量、品牌和适用人群。
(2)产品鉴别:员工在购买化妆品时应注意产品的包装完整性、标识清晰度、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确保购买到正规经销渠道购进的产品。
2. 化妆产品储存(1)储存环境:公司应设置专门的储存柜或柜子用于存放化妆品,保持干燥清洁、通风良好的环境。
(2)储存温度:化妆品应存放在常温下阴凉干燥处,避免受潮、高温和阳光直射。
(3)不得混用:员工在存放化妆品时,应避免不同种类的化妆品混装在一起,以免出现交叉污染。
3. 化妆产品使用(1)正确使用:员工在使用化妆品时应按照产品说明书上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避免使用过多的化妆品或者长时间不卸妆。
(2)定期更换:员工应定期更换使用的化妆品,避免使用过期产品或者因使用时间过长导致产品质量下降。
(3)不得共用:员工个人用品不应共用,尤其是口红、眼线笔等易传播细菌的产品,应每人使用一套。
4. 化妆产品清洁(1)定期清洁:员工应定期清洁自己的化妆品工具和化妆包,避免细菌滋生。
(2)定期消毒:员工应定期消毒化妆工具,尤其是接触面积大、容易滋生细菌的产品,以杀灭细菌。
5. 化妆产品安全(1)对敏感肌肤的员工,应选择无刺激性的化妆产品,减少皮肤不适反应。
(2)避免过量使用:员工在使用化妆品时要避免过量使用,以免对皮肤造成负担。
(3)使用后卸妆:员工应每天使用完化妆品后立即卸妆,避免残留化妆品堵塞毛孔。
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一、总则为保障消费者使用化妆品的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2. 质量管理工作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1)组长:负责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的全面工作。
(2)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成员:负责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协调等工作。
三、化妆品质量管理要求1. 进货管理(1)采购化妆品时,必须从合法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进货,确保产品质量。
(2)索取并留存供货企业的相关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等。
(3)对进货的化妆品进行查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储存管理(1)化妆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光、防潮、防污染的环境中。
(2)储存化妆品的仓库应具备防火、防盗、防虫害等设施。
(3)储存化妆品时,应按照产品类型、规格、批号等进行分类存放。
3. 销售管理(1)销售化妆品时,应向消费者提供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
(2)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化妆品。
(3)建立健全销售记录,确保化妆品销售过程的可追溯性。
4. 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1)设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点,对消费者使用化妆品后出现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
(2)发现不良反应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
(3)定期对不良反应监测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为改进产品质量提供依据。
四、人员管理1. 加强化妆品从业人员培训,使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产品知识、操作技能等。
2.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符合上岗条件。
3.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和健康档案。
五、监督检查1. 定期对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化妆品行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化妆品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化妆品生产、销售、使用等活动的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风险管理;(二)全过程监管,责任到人;(三)信息公开,社会共治。
第二章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具备合法的生产资质,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生产。
第五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成品检验等质量管理体系。
第六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加强生产设备、工艺、原辅料的管理,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稳定。
第七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八条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定期对生产环境、设备、原辅料等进行检查,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安全要求。
第三章流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化妆品经营者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化妆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
第十条化妆品经营者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所售化妆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化妆品经营者应加强化妆品的储存、运输管理,防止化妆品在流通环节中出现质量安全问题。
第十二条化妆品经营者应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对消费者投诉及时处理。
第四章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化妆品使用者应正确使用化妆品,遵循化妆品使用说明,避免因不当使用导致不良反应。
第十四条化妆品使用者应关注化妆品的保质期,使用过期化妆品可能导致不良反应。
第十五条化妆品使用者在使用化妆品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化妆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八条对化妆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化妆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化妆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化妆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消费者权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条化妆品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涉及化妆品生产、销售及使用的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质量检测、包装储存、销售渠道、市场监督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建立完善的化妆品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化妆品质量监控,确保化妆品安全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公司形象与信誉。
第四条具体的化妆品安全管理制度由公司负责人批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需要与国家法律法规相一致。
第二章原材料采购与供应商管理第五条公司的原材料采购需遵循“选择优质供应商、采购优质原材料”的原则,采购的主要原材料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六条供应商管理应建立供应商名录,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合格的供应商应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采购的原材料需经过质量检验和审验,确保原材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禁止使用的物质。
第三章生产加工与质量控制第八条生产过程应按照化妆品生产规范进行,采取相应的操作措施,确保生产过程的卫生与安全。
第九条原料仓库应保持清洁干燥,原料的储存应符合规定,杜绝不同种类原料混搭。
第十条生产车间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工作,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发生。
第十一条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应进行相应的质量检测,确保产品的安全合格。
第四章包装与储存第十二条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产品包装完整、无损坏。
第十三条包装储存应符合产品质量要求,储存环境清洁,防止日晒、雨淋等恶劣天气及其他因素的影响。
第五章销售渠道与市场监督第十四条销售渠道应合法合规,不得从事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等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设立市场监督部门,负责对销售渠道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不合格产品。
第十六条对于消费者投诉,应严肃对待,及时处理,并根据情况进行整改和回复。
第六章安全事故处理与应急措施第十七条发生化妆品安全事故后,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抢救和处置。
化妆品安全管理制度(4篇)
化妆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化妆品安全管理,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依法规范化妆品生产、销售和使用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督部门及职责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统一的化妆品安全管理工作。
2.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地区的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化妆品安全管理系统,并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4. 化妆品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化妆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接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检查。
三、化妆品生产企业的责任1.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建立和完善化妆品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和风险评估机制。
2.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申报化妆品的生产许可证,并接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检查。
3.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对其生产的化妆品进行质量把关和安全检验,并保留相应的质量记录和检测报告。
4.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对化妆品原材料的采购和入库管理,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5.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化妆品投诉处理机制,在收到消费者投诉时及时处理并做出回复。
6. 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自身的监督管理,严禁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
四、化妆品销售企业的责任1. 化妆品销售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建立和完善化妆品销售的质量管理体系和风险评估机制。
2. 化妆品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申报化妆品的销售许可证,并接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检查。
3. 化妆品销售企业应当对其销售的化妆品进行质量把关和安全检验,并保留相应的质量记录和检测报告。
4. 化妆品销售企业应当加强对化妆品的储存和配送管理,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5. 化妆品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化妆品投诉处理机制,在收到消费者投诉时及时处理并做出回复。
6. 化妆品销售企业应当加强自身的监督管理,严禁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
五、消费者权益保障1. 消费者有权选择安全、合法的化妆品,对于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化妆品有权要求退货或索赔。
化妆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化妆品公司的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外来人员和承包商。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八条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公司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和控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条公司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公司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十二条公司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三条公司加强设备设施管理,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公司加强电气安全管理,防止电气火灾和触电事故。
第十五条公司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
第十六条公司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七条公司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员工交通安全。
第五章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第十八条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员工工资、奖金挂钩。
第十九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安全管理制度,化妆品公司能够有效地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公司的稳定发展。
企业化妆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企业所有化妆品的生产、经营、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企业总经理负责化妆品安全管理的总体工作,确保化妆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
2. 生产部门负责化妆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3.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化妆品质量的检验、检测和监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4. 销售部门负责化妆品销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5. 售后服务部门负责化妆品售后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四、化妆品安全管理要求1. 采购管理(1)采购化妆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必须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确保产品质量。
(2)采购的化妆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生产管理(1)生产车间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2)生产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3)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进行操作,确保产品质量。
3. 质量检验(1)质量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标准对化妆品进行检验、检测。
(2)检验、检测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生产,并追查原因。
4. 储存管理(1)化妆品储存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
(2)不同类型的化妆品应分开存放,避免相互污染。
5. 销售管理(1)销售化妆品时,应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等。
(2)销售过程中,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相应措施。
6. 售后服务(1)售后服务部门应定期回访消费者,了解产品使用情况。
(2)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应立即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监督与考核1. 企业应定期对化妆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对违反化妆品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企业应依法进行处理。
化妆品安全管理制度台账
化妆品安全管理制度台账一、制度目的为了确保化妆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减少化妆品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保障使用者的健康和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台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的所有化妆品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护肤品、彩妆品、个人洗护用品等。
三、安全管理责任1.公司领导层负责全面推行本管理制度,确保其落实到位。
2.生产部门负责化妆品生产工艺和原料的安全监管与把关。
3.质检部门负责对化妆品产品进行严格的检测与把关,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4.销售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市场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5.消费者服务部门负责对消费者的投诉和反馈进行及时处理,确保消费者的权益。
6.所有员工都有安全管理的责任,要积极配合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安全管理措施1.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生产标准和操作规程,确保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2.对化妆品原材料进行严格筛选和采购,确保原材料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3.生产过程中用到的设备要经常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使用。
4.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确保每批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严格拒绝不合格产品。
5.及时对官方颁布的化妆品安全标准进行学习和推广,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6.对于投诉和回馈问题,及时进行核实和处理,确保消费者权益。
7.建立健全的产品追溯体系,确保产品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追溯原因和采取补救措施。
五、安全管理记录1.化妆品产品生产记录:记录每一批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所使用的原材料,确保产品生产过程的可追溯和安全性。
2.原材料采购记录:记录每次原材料采购的时间、数量、供应商等信息,确保原材料的来源和质量安全。
3.质量检测记录:记录每次的质量检测结果和评估,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4.消费者投诉记录:记录每一次消费者的投诉和反馈意见,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
5.产品追溯记录:记录产品出现问题时的追溯过程和处理措施,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六、安全管理验收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管理验收,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评估和验收:1.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检查,确保生产过程的合规和安全性。
医院化妆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化妆品使用安全,预防化妆品不良反应和感染等事件的发生,确保患者及医护人员健康,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使用化妆品的科室、部门和人员。
三、职责分工1. 医院医务科负责化妆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分发和使用管理工作。
2. 医院护理部负责化妆品的护理使用、消毒、储存和回收工作。
3. 医院检验科负责化妆品的抽样检验、质量检测和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4. 医院药剂科负责化妆品的采购、储存、分发和药品质量管理等工作。
5. 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化妆品使用的感染防控工作。
四、化妆品采购与验收1. 化妆品采购应选择正规厂家,确保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2. 化妆品采购前,需向厂家索取产品合格证明、产品说明书、生产批号、保质期等信息。
3. 化妆品验收时,应检查产品包装、标签、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号等,确保产品符合国家规定。
4. 化妆品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分发和使用。
五、化妆品储存与使用1. 化妆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避光的环境中,温度控制在10℃-25℃。
2. 化妆品储存区域应设立明显的标识,分区存放不同类型的化妆品。
3. 化妆品使用前,应检查产品包装、标签、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4. 化妆品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避免交叉污染,如不同科室、不同患者使用的化妆品应分开使用。
5. 化妆品使用后,应妥善回收,防止污染环境。
六、化妆品消毒与回收1. 化妆品使用后,应进行消毒处理,确保卫生安全。
2. 消毒后的化妆品,应按照规定进行回收、储存和使用。
3. 消毒剂应定期更换,确保消毒效果。
七、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1. 化妆品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患者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向医务科报告。
2. 医务科应组织专家对不良反应进行调查、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
3. 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结果应及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八、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在化妆品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化妆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保障化妆品卫生安全,预防疾病传播,维护消费者健康权益,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化妆品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
二、组织架构1. 成立化妆品卫生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化妆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制度执行情况。
2. 设立化妆品卫生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化妆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三、化妆品生产卫生要求1. 生产企业应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并严格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生产。
2. 生产车间应保持整洁、通风、防尘、防污染,生产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3. 生产原料、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禁用物质。
4. 生产过程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产品质量。
5. 严格执行生产记录制度,记录生产日期、批号、原料来源、生产过程、检验结果等信息。
四、化妆品销售卫生要求1. 销售企业应取得《化妆品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进行销售。
2. 销售场所应保持整洁、通风、防尘、防污染,商品摆放整齐。
3. 销售商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化妆品。
4. 严格执行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销售日期、批号、销售数量、购买者信息等信息。
五、化妆品使用卫生要求1. 消费者应正确使用化妆品,避免接触眼睛、伤口等敏感部位。
2. 使用化妆品前,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产品成分、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
3. 发现化妆品异常情况,如异味、变色、变质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妥善处理。
4. 定期对化妆品进行清理,避免交叉污染。
六、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1. 企业应定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企业化妆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4. 对因化妆品卫生安全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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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索证索票制度
2、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
3、台账管理制度
4、卫生管理制度
5、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6、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7、化妆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制度
一、索证索票制度
为了确保化妆品使用行为的合法性,把好化妆品购进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化妆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化妆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化妆品生产企业或者化妆品经销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化妆品。
2、负责企业和该批次化妆品的资料索取工作,建立化妆品生产企业和该批次化妆品初审工作;并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合同档案,签订的购货合同必须注明相应的质量条款。
3、化妆品使用单位必备索要的材料:
3.1、(1)化妆品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营业执照;(2)化妆品生产(卫生)许可证、流通许可证以及其他资质证明;(3)化妆品批准证书和产品质量标准;(4)与经营的化妆品批次相对应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进口化妆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3.2、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核查。
如检索不到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4、化妆品使用单位负责对填报的表格及资料进行审核并负有责任。
5、化妆品使用单位负责将所使用的化妆品的相关资质证明
及产品检验报告等文件保存至文件夹。
6、购进化妆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将进货票据及时黏贴到索证索票记录本上,做到票、帐、货相符,购进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
二、进货检查验收及记录制度
为保证使用的化妆品的质量,把好验收质量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化妆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化妆品使用单位负责入库化妆品的验收及验收记录的整理归档工作。
2、化妆品使用单位必须熟悉化妆品知识和理化性能、了解各项验收标准,能正确处理验收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并坚持原则。
3、化妆品使用单位应对到货化妆品进行逐批验收,验收到化妆品最小包装。
4、验收时应按对化妆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4.1 、验收化妆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有化妆品的专用标识、品名、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化妆品的成份、保健功能、用法、用量、禁忌、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4.2 、验收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4.3 、验收进口化妆品,进口化妆品应凭《进口化妆品批准证书》复印件验收。
4.4 、验收进货品种,应有到货化妆品同批号的化妆品出厂质量检验报告书;
4.5、对销后退回、配送后退回的化妆品,化妆品经营者应按验收程序的规定逐批验收,对质量有疑问的应拒收入库或抽样送检。
5、近效期化妆品验收时实行控制性管理,对化妆品有效期在 1 年内,购进时已超出生产日期 6 个月的化妆品,除业务急需外,化妆品使用单位在入库验收时应拒收。
7、对验收中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识模糊或有其它问题的品种应拒收,必要时按退货等处理。
三、台账管理制度
为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做到产品质量可追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化妆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应当实行台账管理,建立购货台账和销售台账,并如实记录。
2、购货台账按照每次购入的情况记录,内容包括: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保质期、产地、购进价格、购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3、使用台账应记录化妆品的产品使用流向。
4、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涉及退货、销毁的化妆品或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应当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措施,并记录处理情况。
四、卫生管理制度
(一)营业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1、使用单位必须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使用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使用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经营无关的物品。
6、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7、灭蚊蝇灯、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处理。
(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
1、化妆品应专区存放,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
2、调控好化妆品专区的温湿度,保证化妆品的质量。
3、合理使用化妆品专区,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
库存化妆品先进先出,不同批号化妆品不得混放。
4、化妆品专区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有效。
5、化妆品专区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虫等检查和打扫卫生。
6、仓库内不得吸烟、进食,化妆品专区不得存放与化妆品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五、不合格产品处理制度
为有效控制不合格化妆品的管理,保证所经营化妆品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化妆品使用单位是负责对不合格化妆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责任人。
2、质量不合格的化妆品不得采购、入库和销售。
3、不合格化妆品须存放在不合格品区,挂有红牌标志,不
合格品库设专人、专帐管理。
4、化妆品使用单位检查化妆品的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化妆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放在指定区域并及时退货。
5、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化妆品时,或上级主管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化妆品时,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追回售出的不合格化妆品,将不合格化妆品移入不合品区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6、不合格化妆品的报损和销毁应有记录,保存二年。
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为保证化妆品质量,保证化妆品经营者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及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化妆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凡直接接触化妆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方可从事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岗位工作。
2、新工上岗、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后方可投入工作。
3、健康体检应在具备体检资格的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
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找人替检行为。
4、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
七、化妆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制度
为提高化妆品使用单位的化妆品安全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化妆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化妆品使用单位每年需定期参加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
2、化妆品使用单位有义务参加化妆品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新的法律、法规的颁布,应随时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
3、每年的培训按规定不少于40学时。
4、化妆品安全培训应尽可能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借助监管部门发放学习材料自学、向其他经营者学习、接受监管部门的培训等;任何经营者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监管部门的培训。
5、对因工作需要新聘用的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及相关质量管理制度及制度执行程序的培训。
(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