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境下纪检监察案件的审理工作分析
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摘要:随着当前时代的不断进步以及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当前发展背景下,各种违纪案件都涌现出了不同的新特点,这些问题给案件审理工作带来了非常多的困难。
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探讨,利用正确的方式以及科学的办法,不断适应新时代的变化,才能够在新形势下使案件审理工作发挥出更高效的作用。
关键词:新形势;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问题;改进探讨引言随着时代的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纷繁变化,使得越来越多的案件呈现出了更多的困难,这使得纪检监察工作遇到了非常大的压力。
纪检监察的案件相关处理和审理工作,实际上是查处违纪案件必经的法律程序,以及重要环节也是当前发展当中案件检查部门需要按照依法处理的案件关键。
尤其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在发展过程当中迎来了新的挑战和新的机遇,只有认真地把握这些新的情况和时代发展的特征,结合相应单位的实际建设情况,正确的以科学的态度应用党政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知识,以严谨的态度对待行政监察,才能够在新形势下适应新发展东中的案件处理,才能够发挥出应有的效果。
1.重视案件审理工作的价值重视并且增强案件的审理工作,是依法按照纪律办事提升相关监察单位能力的重要保障。
同时增强案件的审理工作也是高效并且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以及党员监察干部合法权利,增强文明治理社会的重要途径。
增强对案件的审理工作,重视程度是严格办理案件程序,同时能够积极保障案件质量的基础要求。
对于党和国家的各项机关单位来说,国家性质以及党政特点决定了依法执政的关键所在。
纪检监察部门需要按照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处理的方式来对每一项案件进行归纳和管控。
查处违纪是重要的手段,也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四项职能之一,在实际案件侦办过程当中,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进行工作。
在案件调查结束之后,需要经过国家法律部门的审理,才能够提交有关会议进行决定和讨论,这也是增强我国法治社会依法治国的基础保障。
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作者:孙朔来源:《企业文化·下旬刊》2016年第03期摘要:在新时期下,全面推进我国的纪检监察工作,不但是规范权力机制的重要手段,还是保证我国更好执政的主要途径。
据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比如制度体系不完善,定位不标准等等。
本文将根据我国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分析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对策,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实效性。
关键词:纪检监察工作;存在问题;解决对策一、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在新形势下,我国纪检监察工作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是当前开展党风廉政工作的迫切需要。
基于当前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只有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素质建设,才能与当下形势的发展变化相适应,从而为党风廉政工作取得的成效提供有力保证。
第二,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是增强纪检监察人员凝聚力的重要保证。
近几年,我国的纪检监察人员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出色的完成一项又一项工作任务,赢得了党和广大人民的信任。
因此,只有不断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才能让纪检监察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改进工作作风,从而更好地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神圣职责。
第三,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是加强党的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
纪检监察队伍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力军,该队伍作风的好坏与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信心息息相关,同时也影响到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效果。
二、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思想认识不够因近几年我国的纪检监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十分突出,有部分工作人员在思想上出现了松懈状态,同时工作积极性也随之下降,这种现状十分不利于纪检监察工作后续的有效进行。
再加上有极个别工作人员没有正确认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没有从大局出发,只注重眼前利益,在工作模式上也比较死板,并没有把社会新形势下的工作理念融入到制定工作方案上,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质量。
新时期环境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强 。随着 市场 经济 的快 速发 展 , 其 虽 然 是一 部 污 染 防 治法 , 但没 有 真正体 现 污 染 防治 与 生 态保 护 并 重 的要 求, 其涵 盖面 已不 能适 应 市 场 经济 体 制 下环 境 执 法 工 作 的需要 , 在具 体 执法 中不 便操 作 J 。这些 问题 主要
w o r k i s f a c i n g t h e b r o a d e r , m o r e c o m p l e x s i t u a t i o n , t h e o b j e c t i v e r e a l i t y , B y a n a l y z i n g t h e c a u s e s o f s u p e r v i s i o n w o r k e x i s t e n c e q u e s t i o n , p u t
合执 法 。若 要 仅 靠 任 , 难 以 从 根 本 上 解 决 问 题 。现 实
中由于各 个部 门之 间是 同 级机 构 , 相 互 之 间无 法 形 成
有效 监 督 制 约 , 加 上 部 门间 的 沟 通 不 畅 , 环 境 监 察 的
力度 难 以得 到有效 提升 。 2 . 2 监 察手 段落后 , 法律 法规有 待完 善
的积极推动 。环境保护工作在建设 资源节 约型 、 环境 友好 型 社会 中发 挥 的作 用 越 来 越 重要 , 而 环境 监 察 又 是 整个 环境 保护 工 作 的重 要 职 责 之 一 , 但 目前 环境 监
察工 作 中还存 在 一些 不容 忽 视 的问题 。
我 国现行 的环 保法 出台于上 个世 纪 8 0年 代末 , 这
一
纪委案件进展情况汇报
纪委案件进展情况汇报
根据最新的纪委案件进展情况,我将向大家汇报最新的情况。
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纪委一直在积极调查一起涉及违纪问题的案件,经过不懈努力,我们取得了一些进展。
首先,经过调查,我们已经确认了一些涉案人员的身份,并对其进行了初步的了解和调查。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线索和证据,这些都将成为我们进一步深入调查的重要依据。
其次,我们已经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和协调,确保案件调查的顺利进行。
我们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努力,确保案件调查的公正和透明。
此外,我们还将继续加强对涉案人员的监督和约束,确保他们不会对案件调查造成任何干扰和阻挠。
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加强对违纪问题的预防和监督,确保类似情况不会再次发生。
最后,我们将继续对案件进行深入的调查和分析,确保每一个细节都得到充分的澄清和解决。
我们将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案件调查的公正和严肃性。
总之,我们将继续全力以赴,确保案件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希望大家能够理解和配合我们的工作,共同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新形势下基层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新形势下基层案件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案件审理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水平的窗口。
新时期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赋予案件审理工作新的使命和任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但随着“三项改革”的深入推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面临很多体制机制、人才队伍、职能调整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基层带来放大效应,给案件审理工作带来很多困难和挑战,亟待引起重视并加以研究解决。
一、基层案件审理工作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案件审理工作“流于形式”有的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对党纪政纪条规的适用主体、适用情节不能准确把握,引用的条规不具有针对性,只从字面理解条款意思,以致定性量纪出现偏差;有的审理人员业务能力差,看待审理工作往往履行职责个程序、跑个过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的基层审理人员孤证定案,认定的错误事实只有被调查人的口头交代,无其他证据或无法查证,就直接予以量纪。
(二)文书格式及档案资料比较规范有的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撰写审理文书时,格式不够规范,如违纪人员基本情况反映不全、案情不够清晰、错误事实描述过于简单等;有的基层没能及时按照建议对开审案件展开档案,案卷印刷不规范、目录排序不合理、要素核对不全面、印刷不统一等问题时有发生。
除了的基层审理案卷中关键材料缺位,缺乏纪委可以或同级党委会集体研究的会议纪要或记录等;案件审理文书没有做到样样具备,体现不出按照权限审签和报批的程序手续。
(三)审理质量和时限不能获得确保实践工作中,有的基层存在忽视审理作用的惯性思维,认为审理工作就是“走程序”“补手续”。
案件审查过程往往占用时间较长,耗费的精力较多,认为审查细致到位,移交审理后,在“快立、快查、快审、快结”等要求下,认为审理工作可有可无,重审查轻审理、随意挤占和压缩审理时间、查审不分、未审先定等层出不穷,审理时限得不到保障,导致案件出现质量问题。
(四)处分同意继续执行“打白条”或时程程序不闭环案件审理依纪做出处分决定后,有的基层对处分决定执行落实不及时、不准确或不到位,有的将处分决定打入“冷宫”,不宣布、不入档;有的基层在做出處分同意后仍然给被处分人员享用同等待遇或变相职务晋升;有的处分决定后,未能按照规定扣罚相应的工资待遇。
做好新形势下审理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做好新形势下审理工作的思考与建议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随之发生较大变化,不仅要审理好违纪问题,又要审理好违法问题特别是涉嫌职务犯罪的办理,对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标准和要求。
如何适应工作需要,破解难题,更好地做好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笔者建议:一、加强审理力量。
人是第一生产要素。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审理工作量倍增,审理时限更紧,证据的鉴别使用标准更严,选优配强审理部门工作人员,着力提升审理人员综合素质,合理搭配既懂纪又懂法的审理干部队伍迫在眉睫。
一是要按照监察体制改革的原则要求,通过改革,增加审理部门的编制,从机关和转隶干部中选择政治素质好、纪律规矩严、能力水平高、工作作风实的人员充实到审理部门,夯实工作基础;二是要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
审理环节是执纪审查和执法调查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关口”,审理过程中既要对实体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更要注重对程序是否到位、合法,手续是否完备、齐全进行严格的审核把关,其质量的好与坏对案件的最终定性处理有着直接的、至关重要的影响,切忌重实体、轻程序思想,更不能有“审理环节可要可不要”的错误认识;三是要着眼审理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双过硬”的基本要求,多途径、多方式加强审理干部政治、业务教育培训,要通过经常性的谈话谈心等交流沟通,扫除审理工作人员内心深处“怕得罪人”的思想,帮助其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锻造一支既懂纪又懂法、忠诚干净担当的审理干部队伍。
二、转变审理思维。
纪委监委二者皆为政治机关,执纪审查和执法调查中要牢固树立执纪审查工作以审理为中心、执法调查工作以审判为中心,审理工作坚持讲政治与讲证据“两手抓两手硬”的理念。
一是强化学习意识。
审理人要先行一步,加强《党章》《条例》等党内党纪党规和《宪法》《监察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学习,首先做一名既懂党纪又明国法的审理人,夯实做好审理工作的基础;二是强化证据意识。
特别是针对职务犯罪案件证据的收集、鉴别、使用等环节,要严格按照刑法和刑诉法要求,高标准审核把关,以此倒逼一线审查调查工作及其人员牢固树立“执纪审查以审理为中心、执法调查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三是强化程序意识。
陈和平: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陈和平: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党的十八大以来,“打虎灭蝇”力度不断加大,彰显了中央对腐败“零容忍”的立场,使有腐必反的决心转化为巨大的行动力量,相应的由案件审理部门承担审理违法违纪的案件任务也越来越繁重,如何与时俱进地开展好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工作的职能作用,切实保障案件质量、保障党员权利,提升案件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是迫在眉睫亟须我们审理人员认真研究深入探讨的一项重要课题。
一、当前案件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1、审理人员少与案件受理数量多,审理力量相对薄弱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案件查处的力度进一步加大,案件数量逐年递增,而目前我市、县两级案件审理部门专职审理人员普遍只有1-2名,有时工作需要还会抽调审理人员忙于其他工作。
如咸宁市辖6个县(市、区),市本级有4个派出纪工委,10个重点派驻纪检组,加上纪委内设4个案件检查室,查办案件力量非常强大;反观审理室,只有2名专职工作人员,外加一名挂职人员,审理力量相对薄弱。
自2004年开始,我市各县陆续实施“乡案县审”制度,规定凡是乡镇、县直部门查办的违纪党员干部的案件,在审批前,都要经县级纪委审理部门协审把关,提出协审意见后,再由乡镇、县直部门按批准权限进行处理。
但由于一些县在季末年终向乡镇、县直部门催办案件任务,导致集中一段时间,一个月甚至几天时间内要求立案或审结的情况经常存在,如有的县纪委审理室一个月审结案件20多件,这些案件移送审理后,既有审案时限的规定,又有领导的不时催办,使得审理室人手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通常加班加点看案卷,撰写审理报告,遇到疑难案件或有疑难问题,难有时间深入了解、充分考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的质量。
2、专业化水平不高与案情复杂不相适应的问题。
当前,违法违纪案件仍然处于易发、多发、高发期,腐败案件性质上的贪婪性、手段上的智能性、领域上的弥散性、规模上的群体性等一些特征日益突显。
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研究
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研究作为调查处理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必经程序、最后环节——案件审理工作,是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定性、处理及办案程序在调查结束后所进行的审核工作。
案件审理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对违纪人员的处分是否恰当,纪律能否得到正确执行。
切实坚持案件审理制度,可以保证案件质量,使所办案件经得起检验,对于正确执行纪律和维护纪律的严肃性,都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牢固树立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意识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是对调查结束的违犯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案件所进行的审核处理工作,同时肩负着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的职能。
特殊的工作特别要求审理人员要有坚强的党性和高度的责任感,坚持原则、刚正不阿、秉公办案,不徇私情,敢于同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不主观臆断,坚持调查研究,不偏听偏信,善于听取不同意见;要耐得住寂寞(能坐)、守得住关口(有原则)、有超凡的胆识(敢斗争)。
因此,审理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做好审理工作的意识,才能在原则面前能坚持、在压力面前不退缩、在委屈来时能受得。
一是深刻认识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案件审理工作的责任感。
每一个案件审理工作人员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从树立科学发展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高度来认识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案件审理工作的责任感,用严格的审理、严肃的执纪,保证案件质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二是有“四心”准备,增强做好审理工作的自觉性。
一要全心全意工作,对纪检监察事业有“热心”。
有一句话说的好:“你对工作以什么心情,工作也将回报给你什么心情。
”带着不良情绪去工作,只会越做越乱,越做越忙;如果对工作充满热情,带着愉快和信心去工作,必然收获多,效率高。
案件审理工作,大部分时间是在阅卷和钻研法律、法规、政策等书面资料,没有十分的热情,坐不住、看不进,觉得枯燥无味,必将“工”无所获;相反,带着热心去做,弄懂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难题,处理一个案子,心情也会无比舒畅。
(完整)新形势下基层纪委案件查处的难点及对策
新形势下基层纪委案件查处的难点及对策温家宝总理强调,“查办案件是反腐败的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手段。
按照中央的部署,今年要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
要始终保持对腐败分子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腐败案件.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力度。
”这一重要讲话,为我们做好查办案件工作,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指明了方向。
严肃查办违纪案件,是党章赋予纪委的重要职能,是维护党的纪律,惩治腐败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是干部群众评价反腐倡廉成果的重要标志。
然而,面对反腐败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查办案件工作也遇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约束着查办案件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新形势下查办案件工作所面临的难点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分析近几年的办案实践,我们认为影响当前查办基层案件的难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案源不畅,线索量少质差.近年来的办案实践表明,举报线索量少质差的矛盾,已经成为制约查办案件工作的”瓶颈".对于案件查办工作来说,当务之急是解决案件来源问题。
长期以来,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线索主要是通过信访举报、执法监察等渠道获取的。
但随着形势的发展,违法违纪的行为越来越隐蔽,通过常规的审计、检查很难发现线索;作为举报主体的群众,也因违法违纪行为的秘密化,难识“庐山真面目”,从举报信件看,绝大多数内容空洞,无明确线索,不具有可查性。
二是案件查处难,初查工作阻力大。
秘密初查、快速初查历来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突破案件的重要手段和方法,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初查工作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尤其是办案人员身处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经常与违纪人员和腐败分子面对面较量,生活清苦,工作辛苦,办案艰苦,心灵痛苦,难免有思想顾虑和这样那样的想法。
特别是乡镇办案,因办案人员和违纪人员同处一个县域,本乡本土,通过同事、同学、同乡、亲戚朋友、领导部属等都可能找到联系,说情、劝阻时有发生,更有甚者通过电话、传话等方式威胁、恐吓办案人员或家属.从违纪人员的构成看,违纪人员多为部门、单位的领导和重要岗位掌握重要权力者,因而查办案件必然要得罪这些人,有些案件虽然得到了查处,但办案人员仍担心事后受到打击和报复.有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领导怕查办案件“拨出萝卜带出泥”,有些怕影响单位形象或声誉,有些怕影响个人升迁,因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阻挠和干扰办案,或者不予支持,不予配合,增加办案难度。
现阶段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分析
现阶段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分析摘要:环境监察执法是确保环境管理工作和保护措施能够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
在新常态下,根据环境监察执法的重点内容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可以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从而提升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综合水平。
本文根据笔者工作实践,对现阶段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环境;监察;执法;问题1现阶段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第一,在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是因为执法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高,在执法过程中的执法能力比较弱,并且采取的执法方法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直接影响执法效果。
另外,在环境监察执法工作时,不能充分发动群众的力量,未能形成全民监督检举体系,也不能利用有效的宣传教育,增强民众和企业自身的环保意识,导致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难度增加。
第二,相关制度并不完善,这会直接影响环境监察工作的有效性。
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制度不完善会导致执法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时,无章可循,影响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除此之外,新的环保法与旧的环保法之间存在一定冲突。
例如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旧的环保法是以先建后报为原则的,这与新的环保法中的建设项目对防污染项目审批的相关要求存在矛盾。
如果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人员不能及时掌握新环保法的具体变化,可能会影响执法工作质量。
第三,在开展行政监察执法工作时存在一些难度,特别是环境执法工作涉及的部门比较多,在具体工作中可能会出现权责不明、互相推诿的情况。
为了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要明确不同部门在环境监察执法过程中的具体责任,要保证责权的相互统一,开展有效的监督管理和分工负责。
第四,在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中,需要及时检查成果,但是每年开展的环境执法工作比较多,大多数问题都是老生常谈,屡改屡犯。
相关部门不能有效巩固检查结果,不仅会导致人力、物力、财力浪费,而且会在极大程度上影响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在企业和社会的影响力,削弱执法监察的威力。
浅析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及改革思路
浅析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及改革思路第一篇:浅析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现状及改革思路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化,过去行政化审判管理模式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对审判工作的管理及控制向对法官管理和控制转变,由此纪检、监察工作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
虽然近几年,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在领导重视程度、组织建设、制度建立等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查处违法案件多起,取得较大的成绩。
但是,由于传统思想和习惯做法的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改革进展不快,与当前的形势不相适应。
这表现在思维方式不够新,工作力度不够大,改革招数不够多,源头防腐工作不够深,监督范围不够宽。
同时指导思想、工作方法、查处程序等方面都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
下面就基层法院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一、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现状1、对内部监督机制的认识仍带有旧的落后观念。
许多制度出台都是以裁判结果是否公正,不重视监督诉讼程序的活动是否公正,也没有看到诉讼程序置于实际权利义务可能产生的巨大影响。
在某些人眼里、在部分同志的头脑中,对纪检、监察工作有“偏见”,认为纪检监察水平越高,抓的越紧,查的越多,就会误解越深,政绩越小,不良影响越大;有人认为,审判是法院主体工作,是一线,其余是二线。
为保一线,二线不要过于认真、仔细,否则会增加办案人员思想负担,影响一线办案;有的认为,纪检监察查的严,就是让我们别干、少干,甚至不干,因为不干就不会出问题;还有的认为,过多地监督往往导致审判人员为了迎合监督者的意志而使裁判结果有失公正。
种种现象反映部分干警对纪检、监察工作意义认识不清,歪曲了纪检、监察工作指导思想。
由于上述模糊认识的存在,给纪检、监察工作改革带来较大难度。
2、纪检监察部门与其他监督机构分工不清。
基层法院监督职能机构多,有纪检组、监察室、立案庭、审监庭、督查组。
有的法院还设案件质量考评组。
立、审、执、监分离后各部门之间还存在着监督效应的问题。
有的发挥审判工作自身的监督制约功能,有的则是用行政手段监督审判活动,对人对事监督脱节,相互缺乏协调配合。
浅谈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
浅谈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违纪案件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这就给案件审理工作带来了新情况和新问题。
我们只有认真研究和把握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的特点和规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正确运用党内条规和行政监察法规,才能使新形势下的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案件审理工作;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是查处违纪案件必须经过的法定程序和重要环节,是促进案件检查部门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保证案件质量的关键。
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违纪案件呈现出许多新的特点,这就给案件审理工作带来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
我们只有认真研究和把握这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的特点和规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正确运用党内条规和行政监察法规,才能使新形势下的案件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一、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一)重视和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是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党和国家机关的性质、作用及特点,决定了依法执政的关键在于依法办事和依法行政。
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办事、依法行政集中体现在教育、监督、保护、惩处四项职能中。
查处违纪案件是惩处的一个手段,是四项职能之一,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必须要依法办理,也就是说要依法行政。
党内条规和国家有关法律都明确规定:案件在调查结束后,经过审理,才能提交有关会议讨论决定。
这是查办案件的法定程序。
因此,依纪依法审理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法执政、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重要体现。
(二)重视和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是切实保障广大党员和监察对象合法权利、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保障党员和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党章和法律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
案件审理工作规定的“坚持与被调查人谈话制度,核对违纪事实,处分决定同本人见面,以及复议复查、复审复核”程序等等,都体现了对党员和监察对象合法权利的尊重和保护。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报告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报告文章标题:纪检监察案件审理报告网/-找文章到网20xx年以来,在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办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新颁布的党内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政策水平和依纪依法审案能力,不断增强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把我办案件审理工作不断提高到新的水平。
现将我办纪检案件审理工作报告如下:一、领导重视,为案件审理提供组织保证办党组认为案件审理是查办违纪案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处理违纪案件的一项法定程序,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正确执行纪律、严厉惩处各种违纪违法分子的重要保证,也是保障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合法权利的重要途径。
办党组对案件审理工作非常重视。
为此,我们始终把纪检监察审理紧紧抓在手上,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网络,进一步细化措施,全面推行案件审理责任制,把案件审理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
二、加大业务学习,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加强业务学习是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
把案件学习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
办党组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新颁布的党内法规和其他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案件审理是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案件查处工作的法定程序。
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是依纪依法办案、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保证,并在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实践中切实贯彻执行。
在学习中不断改进学习方式方法,注重把学习和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结合起来。
三、严格依纪依法审理案件,确保办案质量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依纪依法审理案件是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做好新形势下案件审理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纪检组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全面履行党章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保证纪检监察机关所办案件的质量。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新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主要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当前,国有企业正处于结构调整的阶段,随着改革和转型的不断深入,其传统的管理制度和配套设施正在不断完善。
本文结合当前国有企业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展开论述,并提出相应的解决路径以供探讨。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意义国有企业是我国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支柱。
新时期,国有企业的运营逐步走向专业化与管理综合化,同时国家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作出相应的调整以适应新要求。
在国有企业运行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对企业各项环节进行监督,对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路径,督促健全惩防体系,为企业增加制度屏障;着力整肃企业内部的不正之风,规范干部职工的日常行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提高企业整体水平,进而有效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实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
二、问题及困难当前国有企业在纪检监察工作方面依旧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和困难。
(一)认识不深刻。
部分国有企业领导对纪检监察工作存在一定程度的认识偏差,仅仅知道纪检监察工作是监督、执纪、问责,往往忽视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在日常工作中对于纪检监察工作多停留在一般意义的部署和领导上,容易忽视对分管领域干部职工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导致其下属员工长期存在失管、失教、失监、失察等现象。
甚至于有的领导还会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只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自己做甩手掌柜。
严重的还存在将纪检监察工作和生产经营割裂开、对有利于提升经济效益的工作完全支持、对无法带来经济效益或有可能影响企业经营的纪检监察工作持消极态度的现象。
对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决策部署层层转发、会议传达,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未结合企业实际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个别基层纪检干部对自身肩负的重大使命和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不能发挥标杆示范作用。
新形势下做好国有企业执纪审查工作的对策分析
新形势下做好国有企业执纪审查工作的对策分析摘要: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不断拓展巩固。
当前,一体推进“三不腐”已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战略方向。
国有企业肩负着为国家谋复兴、为人民谋福祉的艰巨历史任务,往往也是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灾区”。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国有企业纪检工作取得了重大进步,但执纪审查程序不严、水平偏低、手段受限、效果较差,也是当前制约国有企业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主要问题。
做好国有企业执纪审查工作,需要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完善执纪审查机制,提高执纪审查质量,发挥国有企业执纪审查工作的价值,提升管理质量和效率,为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关键词:国有企业;执纪审查工作;对策分析引言实现新时代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好执纪审查工作至关重要。
执纪审查工作为企业改革发展“望闻问切”,做到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把事后补救转化为事前预防,提高治理水平和治理效能,为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纪律保障,积极推动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以及发展的可持续性。
1执纪审查工作在国有企业中的作用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石,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是国有企业自身改革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是健康稳定发展的基本保障。
做好新形势下执纪审查工作,能够使国有企业更好地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创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2当前国有企业执纪审查工作的现状2.1对执纪审查工作的重视不够一是认识不到位。
当前国有企业的主要压力来自生产经营压力、企业发展压力及上级考核压力,而企业多发的案件往往会涉及到生产经营。
主要负责人担心案件曝光会抹黑企业形象,对企业带来负面影响,有时压案不查或者草草了结,以求降低影响,从而使得一些问题没有及时上报,直接影响了执纪审查工作的开展和质量,造成了无法挽回的后果,也间接助长了违纪违规者的气焰。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一)无法做到时间服从案件质量。
一是现行案件考核机制和案件监督管理系统各项指标设置不科学,考核的指标中很多与是否审结相关;二是案件移送不均衡,相当部分案件都集中在每季度或年底移送,如对案件数量、案件审结率、党员处分率等指标实行月通报和季评比制度等,反逼案件审理服从时间要求。
建议优化执纪审查考核机制,回归到时间服从案件质量上来。
(二)基层存在执纪过宽过滥的倾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实行从严治党管党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中纪委也一再提出“清存量、遏增量”,但现在大多地方出现案件数量你追我赶,各地方都在争案件排名,在现今的环境下,案件数量不断创新高要么就是一个地方管党治党出了大问题,要么就是各级主要领导政绩观扭曲,导致案件数量年年创新高、只增不减的怪现象。
而基层为了追求案件数量,本是一案多人的就按人拆分成多个案件,可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就用第二种形态立案处理等。
建议从考核机制方面遏制片面追求案件数量的做法。
(三)工作中对监察范围中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范围有待明确。
《监察法》及其《释义》虽对“群众自治组织”进行了定义并例举了村(社区)等个体,但如个体工商协会、农村种养殖合作社等符合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条件的对象是纳入监察范围?建议明确“群众自治组织”范围。
(四)基层性群众自治组织中非党员的严重违法(尚不构成犯罪)该如何处理才更具有威慑力。
如一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资金5万元,但其在案发前已未担任村干部,在外地打工,拒不配合调查,且也不退缴违纪款,监委能采取的强制性措施几乎没有,导致案件无法推进。
建议对此类情况设置相应强制措施并由相关机关执行。
(五)监委各阶段可使用措施未明确。
实际工作中对哪些措施可以用于监委初核和立案整个过程,哪些措施只能在立案后使用难以把握。
建议参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中对初查阶段可以采取的相关措施规定确定:在初核期间可以进行询问、查询、勘验、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得对被调查对象采取限制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纪委审理调研报告
纪委审理调研报告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我是×××市纪委审理调研小组成员,现向大家汇报我们所开展的审理调研工作。
本次调研的目的是深入了解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工作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今后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通过调研,我们对我市纪委审理工作有了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从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亮点。
首先,我们发现我市纪委审理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审理工作严格依照党的相关要求进行,尊重法律程序,确保了审理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同时,纪委审理工作注重调查取证,加强案件证据搜集,确保审理过程和结论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其次,我们也发现了一些纪委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审理工作中的人员数量不足,导致工作进度较慢,难以及时处理案件;二是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学习力度不够,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法律法规的把握不够准确,影响了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了以下建议:一是加强审理人员队伍建设,增加审理人员数量,提高审理工作的效率;二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学习,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对法律法规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审理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
一是纪委审理工作在案件信息化和电子化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数据管理的准确性;二是审理工作注重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了合力,促进了案件的快速审理和处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建议继续加强案件信息化和电子化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管理的准确性;同时,继续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更好地推进纪检监察工作。
最后,再次对大家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
我们将认真汇总整理调研结果,准确把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亮点,向市领导提出相关建议,以推动我市纪委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
关于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的几点思考【可编辑版】
关于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的几点思考关于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的几点思考关于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的几点思考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
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彻底查处,严惩不贷。
胡锦涛败斗争力度的加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同志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对查处大案要案不能有丝毫的放松”。
当前,随着反腐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
如何按照新的要求,顺应新的形势,研究新的对策,把握反腐败斗争的主动权,使办案工作更好地服从服务于全党工作大局,是摆正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必须正确把握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的新特点和新规律新形势下的办案工作,无论是在办案思路、内容和手段上,还是在办案环境、工作难度等方面,较之过去,都发生了深刻变化。
(一)办案工作思想明确化,工作重点和全局中心的关系日趋紧密。
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决定了办案工作的思路要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展开,办案工作的重点也随着各级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而确定。
从宏观上讲,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由于体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等因素,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仍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办案工作的重点仍就是惩治腐败分子。
从局部讲,在不同时期、不同地方,党委、政府的工作重点不同,办案重点也随之不同。
近两年,我们区纪委围绕三峡库区移民资金清理、农村税费改革、企业改制和行政机关机构改革等项工作,集中力量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有效地保证了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顺利进行。
(二)违纪领域种类多样化,工作范围和具体内容的变化日趋广泛。
近年来,各类违纪呈多样化、扩大化的趋势,主要表现为违纪种类增多;违纪涉及的领域增多;跨区域违纪案件增多。
就违纪的普遍性来看,过去主要有因历史原因的政治案件,经济方面的贪污、受贿、侵占、盗窃、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道德方面的男女作风案件,社会管理方面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打牌赌博案件等几十种,而现在违纪种类比过去增加了数倍,有很多种类是过去所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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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环境下纪检监察案件的审理工作分析
作者:赵亚利
来源:《科学与财富》2018年第18期
摘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和谐稳定开始受到了人们的关注,近几年我国违纪案件出现的很多新特点,无论是案件审理,还是纪检监察工作都出现了新问题,违纪案件查办工作的开展需要从当前的时代背景下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找寻问题发生的基本特点和客观规律。
本文主要对当前我国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开展过程中的一些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结合实际社会发展情况,通过党内相关条规的运用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关键词: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问题措施
想要维持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就需要相关机构做好纪检监察案件的审理工作,在查处违纪案件的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来进行,纪检监察案件的审理和检查需要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遵守法律规定严格办案,从根本上提高案件的审理质量,在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的新环境下,违纪案件也呈现出了更多特点。
审理工作过程中面对这些新问题,首先需要充分研究问题产生的原因、问题的特点和规律,再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监察,充分发挥出案件审理工作的作用。
一、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开展的问题
1.对案件审理工作的认识不够。
我国很多纪检监察机关单位在进行案件调查和审理的过程中,所采取的方式存在不同,并且得到不同的案件审理现象,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对案件的审理重轻进行判断。
在案件的调查阶段,很多决策都是由领导来直接决定的,很多案件因为是领导直接办理的,这让案件中的一些违纪事实逐渐形成固定模式。
案件的审理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处在后方的工作人员来进行的,在审计机构中缺乏宣传,有很多领导并不了解审理工作开展的流程和依据。
2.案件审理人员的整体素养问题。
很多审理人员对自己工作不够重视,缺少责任意识,工作的进行缺乏主动性,只是依靠传统的审计方式来进行工作,对出新问题的解决能力较差,对案件形成前没有很好地预防,没有定期对违规人员进行回访教育,案件的处理不够细腻,没有认真的了解案件,分析案件。
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没有主动与相关司法机构沟通。
3.案件审理创新意识有待提高。
纪检监察案件的审理工作顺利开展需要熟练的运用党和国家的法纪政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实现,因此,审理人员队伍建设过程中需要培养一些明确纪政条规,熟悉财经法律的人才来执行,并且要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在客观的环境下独立审案。
具有职业素养,在工作中开展中能做到务实、求真、秉公办案,有着自己的主观判断,敢于提出意见和看法,主动倾听外界的声音,很多审理人员在工作
中会受到一些条规的约束,得过且过。
还有一些只是按照老旧的条规办案,缺少大局观念,思想保守,缺乏创新意识。
二、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实施措施
1.加强对案件审理工作的认知。
想要实现审理工作效率的提升,就需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单位统一现有的工作思想,明确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开展的重要性,重视案件审理。
首先要成立案件审理小组,在审理工作人员的调配时,要选取一些充分了解纪检监察案件的知识结构,具有优秀的岗位综合素质的工组人员,实现审理团体最优化的目的。
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纪检监察机关其他部门的支持和合作,管理人员要善于听取审理人员的声音,充分了解整个案件,站在不同的角度进行案件审理,当然,需要加大对审理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参与到纪检监察案件中,了解整个案件的成因和形成的特点和内容。
2.提高案件审理人员的岗位素质。
纪检监察案件的审理工作是站在政治、政策和业务角度上开展的,因此,需要加强审理人员的岗位意识,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在案件发生前做好介入工作,定期进行违纪人员回访教育,详细的进行案件分析,在审理过程中及时与相关司法机构取得联系。
3.案件审理工作开展的创造性。
工作的实施要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一些重案、要案,要找寻时机提前介入,如果工作中出现了专业性较强的问题,需要虚心听取有关专家的看法和意见,保证案件资料的准确性。
案件处理要为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权利提供保障。
做好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帮助其树立改正错误的决心。
总结:案件审理工作的开展内容包括对可能出现的案件的监督和检查,对一些违纪人员责任的追究,遵循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纪检监察案件的审理人员在工作中需要对国家和当事人负责,办案严谨认真的分析新形势,牢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对执行的政策认真解读。
只有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才能实现案件审理工作的公平公正,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需要以案件审理为基础,在原有的办案条件下进行改革和创新,处理好新环境下的新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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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陈建军. 新环境下纪检监察案件的审理工作分析[J]. 低碳世界,2016(34):257-258.
[3]谢登科. 论“法治反腐”中纪检监察的职能定位[J]. 知与行,2016(09):10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