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新版 有限公司章程(含有董事会)(完整资料).doc
2017公司章程模板

2017公司章程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与住所明确公司的全称、简称以及注册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第二条公司宗旨阐述公司的经营宗旨、目标及核心价值观,强调公司的社会责任和企业精神。
第三条公司组织形式与注册资本说明公司的组织形式(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并明确注册资本的数额及其缴纳方式。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四条经营范围详细列举公司经营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销售、服务提供等,并注明如有需要,可依法进行变更。
第三章股东与股权第五条股东资格与权利明确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并列举股东所享有的各项权利,如分红权、表决权等。
第六条股东义务规定股东应当履行的义务,如按时缴纳出资、遵守公司章程等。
第七条股权转让详细说明股东之间或外部人士进行股权转让的条件、程序和限制。
第四章组织机构及其职权第八条股东会规定股东会的职权、召开方式、表决机制等。
第九条董事会如设立董事会,则明确董事会的组成、职权、议事规则等。
第十条监事会如设立监事会,则明确监事会的组成、职权、议事规则等。
第十一条经理层明确经理层的产生方式、职权及与董事会的关系。
第五章财务与会计第十二条财务管理规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报告的编制、审计和披露等。
第十三条利润分配明确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方式和程序。
第六章合并、分立与解散第十四条合并与分立说明公司合并与分立的条件、程序及相关事宜。
第十五条解散与清算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程序及清算办法。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第十六条章程修改说明修改公司章程的程序和要求。
第八章附则第十七条章程生效与解释明确公司章程的生效时间、解释权及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九条章程备案规定公司章程备案的相关事宜。
公司全体股东签字:(此处留空供股东签字)制定日期:(此处填写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的日期)注意事项:本章程模板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和完善。
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时,请务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合规性。
2017年最新版 有限公司章程(含有董事会)

XXXXXXX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与《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以《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本章程未载明事项依照《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公司设立申请人应向登记机关提交合法、真实、有效的签章及申请登记材料。
当出现因公司签章及股东签名、股权转让、股权继承、股权确认引起的纠纷争议,由公司内部及其股东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认缴额、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金额及出资时间如下: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决定有关董事长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长及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八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2017最新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国有独资)

章程参考样本: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经济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出资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出资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改变经营范围的,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是由单独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为。
(注: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人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出资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人缴纳出资计划如下:(一)首次缴纳出资情况:(二)第二次缴纳出资情况:……(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出资人第十三条出资人是经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的职责。
第十四条出资人享有如下权利:(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向公司委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并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或罢免董事长、副董事长;决定董事的报酬事项;(三)委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并在监事会成员中指定或罢免监事会主席;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和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五)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六)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七)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八)公司终止,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九)修改公司章程。
2017最新版有限公司章程(含有董事会)

XXXXXXX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与《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以《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本章程未载明事项依照《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公司设立申请人应向登记机关提交合法、真实、有效的签章及申请登记材料。
当出现因公司签章及股东签名、股权转让、股权继承、股权确认引起的纠纷争议,由公司内部及其股东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认缴额、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金额及出资时间如下: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决定有关董事长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长及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八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完整版)2017有限公司章程简易范本

XXXX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xxxx第四条公司住所:xxxx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以上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的为准)第四章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期限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公司认缴注册资本XXXX万元,股东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时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及核发日期并由公司盖章。
出自证明书遗失的,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七条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缴纳出资期限、认缴注册资本金额、出资方式一览表:(一)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2017最新公司章程

2017最新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二条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位于:[具体地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经营范围描述]。
公司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营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由股东按照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出资。
第五章股东权利和义务第六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二)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三)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四)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五)公司解散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股东应履行下列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三)遵守公司章程,维护公司利益;(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股东会会议制度第八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
第七章董事会和监事会第九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
第十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八章财务和会计制度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和会计制度,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公司每年应进行财务审计,并向股东会报告财务状况。
第九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二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2017最新版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国有独资)

章程参考样本: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促进经济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存续(或:自公司设立登记之日起至年月日)。
第五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出资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公司、出资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九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改变经营范围的,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条公司是由单独出资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出资方式为。
(注: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出资人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出资人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人缴纳出资计划如下:(一)首次缴纳出资情况:(二)第二次缴纳出资情况:……(注:出资比例是指占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比;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第十二条公司可以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四章出资人第十三条出资人是经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的职责。
第十四条出资人享有如下权利:(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向公司委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并在董事会成员中指定或罢免董事长、副董事长;决定董事的报酬事项;(三)委派或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并在监事会成员中指定或罢免监事会主席;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和批准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报告;(五)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六)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七)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清算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八)公司终止,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九)修改公司章程。
2017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编号:HT-ihXTBfQcjCHpnuTNIxOD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2017有限公司章程范本All legal explanation, the more simple, is also fair law.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股东甲:股东乙: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2017年最新版-有限公司章程(含有董事会)

XXXXXXX有限公司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与《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以《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本章程未载明事项依照《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公司设立申请人应向登记机关提交合法、真实、有效的签章及申请登记材料。
当出现因公司签章及股东签名、股权转让、股权继承、股权确认引起的纠纷争议,由公司内部及其股东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认缴额、出资时间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金额及出资时间如下: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决定有关董事长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董事长及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八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公司章程(设董事会)2017

公司章程(设董事会)2017章程第一章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若干投资者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应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名称:(待填写)。
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需经审批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待填写)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待填写)万元。
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一)股东的姓名(名称)1、股东:(待填写),身份证号码:(待填写);住所:(待填写);2、股东:(待填写),身份证号码:(待填写);住所:(待填写);3、股东:(待填写),身份证号码:(待填写);住所:(待填写)。
二)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1、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待填写)万元,占总资本的(待填写)%(其中货币出资为人民币(待填写)万元,实物出资为人民币(待填写)万元),出资时间:(待填写)。
2、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待填写)万元,占总资本的(待填写)%(其中货币出资为人民币(待填写)万元,实物出资为人民币(待填写)万元),出资时间:(待填写)。
3、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待填写)万元,占总资本的(待填写)%(其中货币出资为人民币(待填写)万元,实物出资为人民币(待填写)万元),出资时间:(待填写)。
2017年XXXX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新)

XXXX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第四条公司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以上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的为准)第四章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期限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叁万元,股东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时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及核发日期并由公司盖章。
出自证明书遗失的,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七条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缴纳出资期限、认缴注册资本金额、出资方式一览表:(二)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2017有限公司章程

2017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本公司名称为“2017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为:[请填写具体地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为:[请详细列出公司的主营业务及可能涉及的其他业务]。
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业务需要进行经营范围的调整,但应依法进行登记和公告。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请填写具体金额]元。
注册资本由股东按照本章程规定的出资方式和时间缴纳。
第四章股东姓名或名称第五条公司股东如下:[股东1姓名或名称][股东2姓名或名称]...第五章股东出资方式、额和时间第六条股东应按照以下方式、额和时间进行出资:[股东1姓名或名称]以[出资方式,如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等]方式出资人民币[金额]元,应在本章程签署后[时间]内缴纳。
[股东2姓名或名称]以[出资方式]方式出资人民币[金额]元,应在本章程签署后[时间]内缴纳。
...第六章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第七条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和监事会(或监事)。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监事会(或监事)负责公司的监督。
第七章公司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请列举股东会的主要职权,如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或执行董事、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等]。
第十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八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十一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请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担任,任期[请填写任期时间]。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请列举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权,如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处理公司日常事务等]。
第九章股东会会议其他事项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公司章程模板2017最新

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 X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第四条公司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的为准)第四章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期限第六条东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时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及核发日期并由公司盖章。
出自证明书遗失的,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七条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缴纳出资期限、认缴注册资本金额、出资方式一览表:(一)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十一)修改公司章程;(十二)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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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有限公司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与《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以《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本章程未载明事项依照《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公司设立申请人应向登记机关提交合法、真实、有效的签章及申请登记材料。
当出现因公司签章及股东签名、股权转让、股权继承、股权确认引起的纠纷争议,由公司内部及其股东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裁决。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认缴额、出资时间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金额及出资时间如下: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决定有关董事长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长及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八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
股东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
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
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三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3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第十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3、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4、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
第十五条公司设经理1名,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六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六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为三年,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和罢免,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
第二十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
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三、股东会决议解散;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股东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一式三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