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如何进行放弃认购新股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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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发布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发布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发布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综合法律门户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网上发行实施细则(XX年1月修订)》《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实施细则(XX年1月修订)》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修订了《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和《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XX年x月x 日发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同时废止特此通知附件:1.《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2.《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XX年x月x日附件1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网上发行行为,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和配售方式首次公开发行*,适用本细则第二章市值计算规则第三条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发行第四条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 T-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第五条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法律家综合法律门户网站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2日日终为准*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第六条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第七条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 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第八条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第九条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第三章基本规则第十条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每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股,申购数量应当为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当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且不得超过,,股为保证申购的有序进行,深交所可根据市场情况和技术系统承载能力对申购单位、最大申购数量进行调整,并向市场公告第十一条投资者可以根据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使用所持深圳市场证券账户在T日申购在深交所发行的新股深交所接受申购申报的时间为 T日9:15-11:30、13:00-15:00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申购数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各证券公司应当做好其投资者网上申购数量的前端监控对于申购量超过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第十二条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第十三条参与创业板新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对不符合相关要求但参与新股申购的,证券公司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第十四条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第十五条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各证券公司应当做好上述证券账户的前端监控第十六条 T日有多只新股发行的,同一投资者参与当日每只新股网上申购的可申购额度均按其T-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市值确定第十七条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申购配号根据实际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法律家综合法律门户网站有效申购进行,每一有效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单位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第十八条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依据中签结果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对于因投资者资金不足而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的情况,结算参与人应当认真核验,并在T+3日15:00前如实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放弃认购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股,可不为股的整数倍投资者放弃认购的*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或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披露的其他方式处理结算参与人对投资者放弃认购情况未认真核验而发生错报、漏报、申报不及时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该结算参与人承担第十九条结算参与人应在T+3日16:00按照新股中签结果和申报的放弃认购数据计算的实际应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履行资金交收义务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该结算参与人承担第二十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新股认购实行非担保交收结算参与人应使用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的资金交收账户完成新股认购的资金交收,并应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在T+3日 16:00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认购的资金交收如果结算参与人在T+3日16:00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的资金交收,则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无效认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以下原则进行无效认购处理:同一日内有多只新股进行认购的,按证券代码从小到大进行无效处理;同一只新股的认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按照投资者申购配号的时间顺序,从后往前进行无效处理无效认购处理的股数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1股,可以不为股的整数倍无效认购的*将不登记至投资者证券账户,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或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披露的其他方式处理第二十一条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结算参与人申报的投资者放弃认购数据,形成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如上述投资者参与网上新股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申购做无效处理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即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使用名下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参与新股申购并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均纳入该投资者放弃认购次数,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只数计算第四章业务流程第二十二条 T-2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计算所有深圳市场投资者T-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及可申购额度,并于申购日前一个交易日将可申购额度向各证券公司发送第二十三条 T日,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第二十四条 T日15:00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申购单位配一个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先后顺序连续配号,直到最后一笔有效申购,并按以下原则配售新股:如有效申购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新股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法律家综合法律门户网站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一个申购单位新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于T日盘后向各参与申购的结算参与人发送配号结果数据,各结算参与人应于T+1日向投资者发布配号结果第二十五条 T+1日,主承销商在指定媒体公布中签率,如有效申购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并于T+2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布中签结果第二十六条 T+1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收市后向各参与申购的结算参与人发送中签数据结算参与人应据此要求投资者准备认购资金第二十七条 T+2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中签结果进行新股认购中签清算,并在日终向各参与申购的结算参与人发送中签清算结果结算参与人应据此准备认购资金第二十八条 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结算参与人应于T+3日8:30-15:00,通过D-系统将其放弃认购的部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第二十九条 T+3日16:00,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认购资金进行交收处理,结算参与人需保证其资金交收账户有足额资金用于新股认购的资金交收结算参与人申报放弃认购的部分不进入资金交收环节截至T+3日16:00结算参与人资金交收账户资金不足以完成新股认购资金交收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照第二十条进行无效认购处理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于当日将认购资金划至主承销商的资金交收账户第三十条 T+4日,主承销商在收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划转的认购资金后,依据承销协议将该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划转到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主承销商应当于T+4日在指定媒体公布网上发行结果第三十一条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新股认购资金交收结果完成网上发行股份登记对于主承销商根据第十八条及第二十条包销或按其他方式处理的新股,网上发行结束后,主承销商自行与发行人完成相关资金的划付,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据此完成相应股份的登记第五章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的衔接第三十二条对于公开发行万股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应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直接定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拟公开发行的*全部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对于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 T-1日前刊登网上、网下发行公告,按照既定比例安排网上网下发行新股网上发行申购日与网下发行申购日为同一日第三十三条对于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的,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均按照定价发行方式进行对于通过网下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的,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按询价区间的上限进行申购第三十四条凡参与新股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不得再参与该只新股的网上申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已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名单对其网上申购作无效处理投资者有多个证券账户的,以其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报送的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关联账户为依据第三十五条如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拟在网上与网下发行之间安排回拨,应在网上申购完成当日通知深交所;未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深交所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根据发行公告确定的网上、网下发行量进行*配售第三十六条股份登记完成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新股《证券登记证明》交发行人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法律家综合法律门户网站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投资者应根据中国结算相关规定管理其证券账户因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同一只新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申购同一只新股、无市值证券账户申购新股,以及因申购量超过可申购额度,导致部分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第三十八条对同一只新股发行,参与网下发行报价或申购的投资者再参与网上新股申购,导致其网上申购无效的,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第三十九条证券公司因违反第十二条规定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的,由证券公司承担相关责任第四十条结算参与人违反本细则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可按照《证券登记结算业务参与机构自律管理措施实施细则》等规定,采取相应的自律管理措施第四十一条深交所可以对证券公司进行现场或非现场检查,发现证券公司违反本细则规定的,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视情况采取自律监管或纪律处分措施第四十二条发行人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行*,深交所不向发行人收取手续费第四十三条本细则由深交所和中国结算负责解释第四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XX年x月x日发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同时废止本细则施行前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附件2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发行行为,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网下发行是指首次公开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的发行配售第三条持有深市非限售A股市值不少于万元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配售对象是指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或其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第二章市值计算规则第四条配售对象持有的市值,按照X-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配售对象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第五条配售对象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配售对象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配售对象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X-2日日终为准*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配售对象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自营账户市值中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法律家综合法律门户网站第六条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第七条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第八条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第九条配售对象持有的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第三章基本规定第十条根据主承销商的申请,深交所可以向其提供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网下申购及网下配售工作第十一条根据主承销商的书面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登记结算平台代理主承销商认购资金的收付、网下发行募集款的收付以及备案银行账户的审核经发行人书面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主承销商提供的网下配售结果数据办理股份初始登记第十二条在初次使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发行*前,主承销商应当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申请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主承销商用户主承销商应当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操作,并对其所有操作负责第十三条网下投资者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登记后,应当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与深交所签订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使用协议,申请成为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投资者用户网下投资者应当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操作,并对其所有操作负责第十四条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的信息以在协会登记备案的数据为准网下投资者在协会完成配售对象信息的登记备案工作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配售对象的证券账户、银行账户进行审核及配号网下投资者应于X-1日12:00前完成配售对象的登记备案及配号工作第十五条具有主承销商和网下投资者双重身份的机构,应当分别办理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数字证书,分别申请成为主承销商用户和网下投资者用户第十六条新股网下发行电子化的有关数据,自网下申购之日起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登记结算平台上保留六个月第十七条初步询价截止前,主承销商应当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选择符合主承销商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及配售对象,并剔除不满足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的市值要求的配售对象,完成网下询价投资者的确定第十八条网下发行初步询价期间,网下投资者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进行价格申报并填写相应的拟申购数量等信息每个配售对象填报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撤销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或拟申购数量的,应当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写具体原因每个投资者只能有一个报价,非个人投资者应当以机构为单位进行报价第十九条网下投资者应根据获配应缴款情况,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第二十条结算银行应当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时、准确地维护配售对象备案的银行账号等信息,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结算银行承担第四章发行流程第二十一条 X-1日,主承销商应当向深交所提出使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的申请,并向中国结算深圳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法律家综合法律门户网站分公司提出使用登记结算平台的书面委托申请第二十二条初步询价应当在交易日进行,网下投资者在发行人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填报价格及相应的拟申购数量等信息第二十三条初步询价应当在T-2日15:00前完成初步询价报价期间,主承销商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有关价格及相应的拟申购数量等信息初步询价截止后,主承销商应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的有效报价条件等,剔除不得参与累计投标询价或定价申购的初步询价报价及其对应的拟申购数量第二十四条 T-1日15:00前,主承销商应当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录入发行价格等相关信息,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将自动剔除在初步询价阶段报价低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下限的初步询价报价及其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新规则申购新股(DOC)

新规则申购新股(DOC)

深市首发新股网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问答第一部分:关于《网上发行实施细则》1、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一是业务流程调整。

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后,投资者申购日(T日)申购但无需缴纳申购款,T+2日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二是强调自主申购。

明确规定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三是落实投资者申购约束机制。

细化和明确“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的处理方式和处理原则。

四是弃购股份处理。

明确因投资者资金不足而放弃认购的股份、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被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或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的其他方式处理。

五是小盘股全部网上发行。

明确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应当直接定价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发行。

2、改革后的新股网上发行流程具体是怎样的?答:具体流程如下:(1)T-2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计算市值。

(2)T-1日,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刊登发行公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向各证券公司发送可申购额度。

(3)T日,投资者根据可申购额度进行新股申购,无需缴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当日配号,并于盘后向结算参与人发送配号结果。

(4)T+1日,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形成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盘后向结算参与人发送中签结果。

(5)T+2日,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结果,投资者查询中签结果;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6)T+3日15:00前,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投资者放弃认购数据;16:00,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结算参与人进行认购资金交收处理(不安排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于当日将认购资金划入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

(7)T+4日,主承销商公布网上发行结果,并将认购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划给发行人。

3、本次修改后,投资者申购新股的持有市值要求、市值计算规则及证券账户使用的相关规定是否发生了变化?答:未发生变化。

关于新股申购新规常见问题解答

关于新股申购新规常见问题解答

新股发行申购实施细则问答(持续更新)1.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取消了投资者在申购委托时应全额缴纳申购资金的规定,明确了投资者应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中签数量缴纳申购款的要求及相关业务流程。

二是明确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情形的,将被列入限制申购名单,自其最近一次放弃认购次日起的180日(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三是要求投资者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四是对于公开发行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应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直接定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拟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向网上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

2.本次修改后,投资者申购新股的持有市值要求、市值计算规则、证券账户使用及申购时间等相关规定是否发生了变化?答:未发生变化。

市值计算规则:(1)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1万元非限售A股市值才可申购新股,上海、深圳市场分开单独计算;(2)上海每持有1万元市值可申购1000股,深圳每持有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3)客户同一个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

客户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4)投资者持有的债券、基金、ETF、LOF等产品不计算市值,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正常、冻结、挂失、融资融券客户信用担保证券账户均计算市值。

证券账户使用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担保账户可以直接申购新股。

对于上海市场,我公司客户可通过普通和信用账户进行新股申购(两账户有无市值均可,但同一新股只能通过其中一个账户进行申购);对于深圳市场,客户只能通过普通和信用账户中有市值的账户进行新股申购。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效申购为准,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沪深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沪深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

沪、深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修订)问答第一部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1.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取消新股申购预缴款。

投资者申购日(T日)进行申购时无需缴纳申购款,T+2日中签后,投资者根据中签结果缴纳认购款。

二是落实网上投资者申购约束机制。

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将被列入限制申购名单,自结算参与人(证券公司及托管人等,下同)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三是投资者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四是剩余新股由主承销商包销或按其他方式处理。

中签后认购资金不足的,相应的中签新股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或根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披露的其他方式处理。

五是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2000万股(含)以下且无老股转让计划的,全部向网上投资者定价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修改在市值计算规则方面是否有变化?答:在市值计算规则方面没有变化(具体可参考2014年我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业务问答,网址:我公司网站-服务支持-客服中心-问题集锦,/zdjs/wwtjd/service_tlist.s html)。

3.网上新股发行的具体流程?答:流程如下:(1)T日,投资者根据可申购额度进行新股申购;当日配号,并发送配号结果数据。

(2)T+1日,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率,摇号抽签,形成中签结果。

(3)T+2日,主承销商公布中签结果,投资者查询中签结果;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4)T+3日15:00前,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申报其投资者放弃认购数据;16:00,中国结算对结算参与人进行认购资金交收处理,将认购资金划入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

(5)T+4日,主承销商将认购资金扣除承销费用后划给发行人,公布发行结果。

如何认购新股

如何认购新股

如何认购新股前言在股票市场中,新股是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新股的认购是指投资者按照一定的要求和条件购买新发行的股票。

对于投资者来说,认购新股是一种获取利润的机会。

本文将介绍如何认购新股,包括准备工作、认购渠道、认购条件等内容。

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准备工作在认购新股之前,需要完成以下准备工作:1.股票账户:首先,你需要开设一个股票账户。

可以选择证券公司、券商或者开设一个网上股票账户。

2.资金准备:认购新股需要一定的资金。

在认购前,确保自己有足够的资金用于认购。

3.账户权限:有些新股的认购可能需要特定的账户权限。

确保你的股票账户已经具备相应的权限。

认购渠道认购新股的渠道有以下几种:1.证券公司渠道:可以通过与证券公司合作,通过其交易平台认购新股。

选择一个信誉良好的证券公司,注册并完成开户手续即可。

2.券商渠道:券商是进行证券交易的机构,有自己的交易系统和认购新股的渠道。

选择一个可靠的券商,办理开户手续后即可认购新股。

3.网上渠道: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选择通过网上认购新股。

在网上开设股票账户后,可以通过在线交易平台认购新股。

认购条件认购新股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具体条件可能因公司、股票类型和市场规定而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认购条件:1.记账户:通常要求投资者持有一定数量的股票,或者在一定时间内进行一定数量的交易,才能参与新股的认购。

2.客户评级:有些证券公司或券商可能设有客户评级制度,投资者需要达到一定的评级才能认购新股。

3.持有期限:认购新股通常需要投资者承诺一定的持有期,即在一定时间内不能卖出。

持有期限的长短可能因股票类型不同而有所不同。

认购流程认购新股的具体流程如下:1.选择认购渠道: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条件,选择合适的认购渠道。

2.查找新股信息:在认购前,需要了解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发行价格、认购时间等信息。

可以通过证券公司、券商的官方网站、财经媒体等渠道获取这些信息。

3.提交认购申请:根据认购渠道的要求,填写认购申请并提交。

新股的认购和申购的区别是什么呢

新股的认购和申购的区别是什么呢

新股的认购和申购的区别是什么呢什么是新股的认购和申购新股申购一般是指在新股发行时,市场上的投资者根据其可申购的额度进行委托买入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可申购的额度越大,中签的概率越大。

新股认购是指在新股发行时,将一定比例的新股由上网公开发行改为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投资者根据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和折算的申购限量,自愿申购新股投资者同时持有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证券的,分别计算市值。

1、新股申购不需要投资者持有个股,而只需要投资者满足前20个人交易日日均是指在5000以上即可,而认购需要投资者持有该公司的股票,根据其持有股票市值,来配发认购股数。

2、新股申购不保证投资者百分百中签,而认购是在配发股票数量之后,进行买入操作,只要投资者不放弃认购机会,准备好资金,百分百中签。

3、面对范围不同,即新股申购面对市场上满足打新条件的所有投资者,而认购一般只面对持有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

需要注意的是,中签之后,在公布日16:00前,投资者须确保证券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如果投资者任何证券账户以及名下多个账户出现连续12月内累计出现3次申购中签后,但没有足额缴款的情况出现时都会视为放弃本次申购。

该投资者名下账户6个月不可以参与网上打新。

新股认购有哪些步骤?一、开户包括股东帐户和资金帐户,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投资者在申购前必须先开户,沪市新股申购的证券帐户卡必须办理好指定交易,并在开户的证券部营业部存入足额的资金用以申购。

二、申购数量的规定交易所对申购新股的每个帐户申购数量是有限制的。

首先,申报下限是1000股,认购必须是1000股或者其整数倍;其次申购有上限,具体在发行公告中有规定,委托时不能低于下限,也不能超过上限,否则被视为无效委托。

三、重复申购的规定新股申购只能申购一次,并且不能撤单,重复申购除第一次有效外,其他均无效。

而且如果投资者误操作而导致新股重复申购,券商会重复冻结新股申购款,重复申购部分无效而且不能撤单,这样会造成投资者资金当天不能使用,只有等到当天收盘后,交易所将其作为无效委托处理,资金第二天回到投资者帐户内,投资者才能使用。

新股的操作

新股的操作
6.登记过户
结算公司于T+3日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两市投资者缴纳的新股认购资金,由证券公司分别与中国结算沪、深分公司办理结算交收。新股认购款集中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划付给主承销商。
7.其他事项
配售发行一般在正常交易时间内进行。
自2002年8月1日起,账户资料中缺少持有人姓名(名称)或者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码)的证券账户,将不允许参加配售。
2.存入足够申购资金
3.办理申购手续
(1)申购者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资金帐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证券营业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申购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认购。
(2)使用电话委托的申购者应按证券营业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
(3)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同一股票帐户不可在几个证券交易网点办理申购。
深市新股申购代码一般为00****,其申购款、配号、中签新股直至上市后代码均不变。
(二)二级市场配售
中国证监会从2000年2月22日起试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新股发行方法。
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是指在新股发行时,将一定比例的新股由上网公开发行改为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投资者根据自己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和折算的申购限量,自愿申购新股。
4.摇号抽签
主承销商于T+1日,根据总配号量组织统一摇号抽签。投资者每中签一个号配售新股1,000股。会员营业部应于T+2日在显著位置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5.中签缴款
配售新股中签后,投资者应确保资金账户中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若中签投资者因资金不足无法足额认购中签股票时,会员营业部应于T+3日收市前,将其放弃认购部分向交易所申报。因资金不足而放弃认购的新股,由主承销商包销。深圳证券交易所原要求投资者在中签后就缴款认购部分进行二次申报,现改为就中签后放弃认购部分进行申报,申报的证券代码仍为“003***”,委托价格为0,放弃认购的数量为实际放弃的数量(可以不是1000的整数倍)。不作放弃认购申报,视同全部缴款认购。

新股申购可以撤单吗

新股申购可以撤单吗

新股申购可以撤单吗新股申购可以撤单吗不行以。

新股申购后不行以撤单。

目前打新缴纳资金的时候是由券商自动扣款的,假如账户资金不够就无法扣缴,假如在扣款之前没有预备好充分的资金,那么就会被视为放弃申购。

但是需要提示各位,假如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消失3次中签弃购,那么6个月内就不能参加新股、可转债和可交换债的申购。

所以建议不要频繁弃购。

目前,科创板创业板实行注册制,新股上市门槛较低。

玩新股的风险比主板高。

所以投资者在玩新股之前,要对新股有一个初步的了解。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推断价值。

1.假如新上市股票有同行,跟同行比较估值指标。

2.新上市股票没有同行,所以我们要看该公司它的盈利力量怎么样,它所在的行业是否有前景。

3.对于无利可图的股票,要充分了解其成长速度,财务状况是否有所好转。

4.看机构的专业推断,关键是机构能不能买。

另外,新股认购期间不能撤销指定交易。

假如新股认购期间撤销指定交易,认购资金仍将回到原认购席位,这只会给投资者本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新股申购条件1、账户市值要求在申购新股前20个交易日账户的日均股票市值必需到达1万元以上,也就是说账户中持有的股票市值要超过1万元。

需要留意的是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是分开计算的,沪市的股票市值到达了1万元以上,才可以申购上交所的新股,深交所也是如此。

2、要有充分的资金股票申购后需要认缴资金,所以要确保股票账户的资金充分,比方说申购的股票为1000股,美股的价格为两元,那么就需要预备2000元以上的账户余额,假如申购的新股中签了,需要在当天的下午4点之前缴存资金。

系统会自动在账户中扣除相应的资金,这样新股就申购胜利了,上市后新股即可交易。

申购新股的流程:1、新股申购时间是交易所交易时间的,上午9:30~11:30,下午的1:00~3:00,交易者可以在这个时间段进行新股申购,在交易软件上就可以直接申购。

2、然后证券交易所会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下发新股。

北交所新股申购撤销流程

北交所新股申购撤销流程

北交所新股申购撤销流程
一、登录交易系统
首先,您需要登录到北交所的交易系统。

在交易系统中,您可以进行各种交易操作,包括新股申购和撤销。

二、进入新股申购页面
在交易系统中,您需要找到并点击“新股申购”选项。

这将打开新股申购页面,您可以在此页面查看可申购的新股信息。

三、找到已提交的申购单
在新股申购页面中,您需要找到已提交的申购单。

通常,已提交的申购单会显示在页面顶部或特定区域。

您可以根据申购单的编号、股票代码或其他相关信息进行查找。

四、点击“撤销”按钮
一旦找到已提交的申购单,您需要点击页面上的“撤销”按钮。

该按钮通常位于申购单旁边或下方,用于取消该笔申购操作。

五、确认撤销操作
点击“撤销”按钮后,系统会弹出确认对话框,要求您确认是否要撤销该笔申购操作。

请仔细阅读对话框内容,并确保您确实想要撤销该操作。

如果确认,请点击“是”或“确认”按钮;如果不确定或不想撤销,请点击“否”或“取消”按钮。

六、撤销成功
如果您的确希望撤销该笔申购操作,系统将会执行撤销操作。

通常,系统会向您返回一个撤销成功的提示信息,表明该笔申购操作已成功撤销。

此时,您可以在新股申购页面中查看已撤销的申购单。

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声明范本(经典完整版)

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声明范本(经典完整版)

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声明(股份增发)日期:[填写日期]我,[您的姓名],作为[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声明并确认,在[填写日期]股份增发(以下简称"本次增发")中,我自愿放弃行使我作为现有股东享有的优先认购权。

本声明依据以下事实和条款:1. 本次增发:本次增发是指公司为筹集资金或其他合法目的,向现有股东以外的特定对象发行新股或其他证券的行为。

本次增发的具体细节包括发行股份的数量、价格、发行对象等,在本声明中应有所列。

2. 优先认购权:作为现有股东,根据适用的法律、公司章程及股东协议,我享有在公司进行增发时,优先以相应比例认购新股的权利。

该权利通常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行使,并需支付相应认购款。

3. 放弃优先认购权:我确认自愿放弃在本次增发中行使我作为现有股东享有的优先认购权。

本放弃包括但不限于放弃认购本次增发中发行的股份、放弃就此进行任何索赔或追究责任的权利。

4. 确认与同意:我确认并同意,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是自愿的,没有任何欺诈、误导或不当影响的情况存在。

我已充分理解本次放弃的后果,并且在此声明中没有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

5. 效力和可分割性:本声明中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并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执行性。

6. 合同约束:本声明构成双方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对于与本声明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无法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在此确认并保证上述声明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愿意遵守并履行本声明所承担的义务。

签署人:[您的姓名]日期:[填写日期]。

申购新股能撤销吗_新股申购成功可以不要吗

申购新股能撤销吗_新股申购成功可以不要吗

申购新股能撤销吗_新股申购成功可以不要吗申购新股能撤销吗_新股申购成功可以不要吗在股票市场,很多投资者都比较倾向于新股申购,但很有不少小伙伴还不知道如何申购新股?下面是整理的申购新股能撤销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申购新股能撤销吗新股申购是不能撤销的,经系统确认之后无法撤销,若是系统还没有确认是可以撤销的。

其实参与新股申购之后,没有必要担心能不能撤销,因为中签率很低,没有中签与撤销申购无区别,就算是中签了也是可以弃购的。

新股申购期间指定交易变更,如果投资者是在某天申购了新股但又撤销了指定交易,则该投资者的新股数据会传送给申购席位,投资者应在原申购席位上进行查询。

新股申购期间不要撤销指定交易,如在新股申购期间撤销指定交易,申购资金仍返还给原申购席位,只会给投资者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做无效处理。

新股申购成功可以不要吗新股申购中签后可以不要。

不过,如果投资者在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中签后没缴款的情形时,六个月内不能再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投资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足额缴款。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可转债、可交换债的只数合并计算。

投资者通过多个股票账户申购某只可转债,且中签后没有缴款,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申购账户的个数合并计算。

举个例子:投资者分别通过三个股票账户申购了某转债,之后三个股票账户都中签了,而投资者都不想要了,则投资者的放弃次数会被记为三次。

放弃次数达到三次后,投资者六个月内再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新股申购已经证券交易所系统确认,就不能撤销了。

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新股申购之后记得留意中签的结果,若是有幸中签,建议顶格申购,毕竟中签不容易,而且新股上市后利润空间是很大的。

放弃股票交易怎么操作流程

放弃股票交易怎么操作流程

放弃股票交易怎么操作流程放弃股票交易是一个个人的决定,可能是因为种种原因,例如亏损过多、时间和精力无法充分投入、风险承受能力不足等等。

以下是一个放弃股票交易的操作流程。

第一步:决心放弃首先,你需要决心真正放弃股票交易。

这意味着你不再进行任何交易,并且愿意接受自己的决定。

放弃股票交易是一个重要的决定,需要深思熟虑并做好充分的准备。

第二步:平仓持仓股票如果你还持有股票,需要在放弃交易之前先进行平仓。

你可以根据目前股票的市场价来决定是否亏损出售还是盈利出售。

尽量选择一个合适的时机进行交易,以免造成过大的损失。

第三步:整理交易记录整理好你的交易记录。

这包括记录你曾经交易的股票、交易的时间、买入和卖出的价格以及盈利或亏损的情况。

这有助于你回顾交易历史,分析自己的交易行为和决策是否明智。

第四步:彻底关闭交易账户关闭你的交易账户,可以通过与券商联系或者在线进行操作完成。

确保账户的关闭是完全的,以免后续出现任何问题。

第五步:转移投资资金如果你计划投资其他资产类别,比如房地产、债券、基金等等,你需要将之前用于股票交易的资金转移到新的投资渠道。

选择一个合适的投资平台或者机构,将资金转移过去。

第六步:寻求专业帮助如果你对自己的投资能力不自信,或者觉得自己需要更多的指导和支持,可以寻求专业帮助。

咨询一位财务规划师或者投资顾问,他们可以帮助你制定个人的投资计划,并提供投资建议。

第七步:持续学习和提升即使你已经放弃了股票交易,也可以继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投资知识。

了解不同的投资策略和资产类别,跟踪市场动态,掌握一些基本的投资原则和方法。

这样即使不再进行股票交易,也能够做出更加明智的投资决策。

放弃股票交易是一个个人选择,每个人的情况都可能不同。

上述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操作需要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来进行。

最重要的是在放弃股票交易之后要寻找适合自己的新的投资途径,并继续提升自己的投资知识和技能。

简单的股票解票方法

简单的股票解票方法

简单的股票解票方法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股票解票,是指投资者向证券公司或交易所申请将持有的股票出售或抛售的过程。

在股票市场的交易中,投资者经常会遇到需要解票的情况,可能是因为需要资金周转、市场走势不利等原因。

解票虽然看似简单,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有一定的技巧和步骤。

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些简单的股票解票方法。

投资者在解票之前需要了解持有的股票的基本情况,包括股票代码、持有数量、市价等信息。

这些信息可以通过证券账户、证券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的官方网站查询得到。

了解这些信息对于后续的解票操作是非常重要的。

在解票之前,投资者需要确定解票的时间。

在股票市场中,股价有涨有跌,选择一个合适的时间点进行解票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一般来说,投资者应当在股价上涨时解票,而不应当在股价下跌时解票,以免造成亏损。

投资者在解票时需要选择合适的解票方式。

一般来说,解票方式包括通过证券公司电话委托、证券公司网上下单、证券公司柜台办理等多种方式。

不同的解票方式具有不同的费用和操作方式,投资者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解票方式。

第四,投资者在解票时需要注意解票的市场风险。

解票是在开放市场上进行的交易行为,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在解票之前,投资者需要对市场行情有所了解,做好风险控制,避免因为市场波动导致损失。

解票完成后,投资者需要及时查看解票结果。

一般来说,证券公司会在解票完成后向投资者发送解票通知或解票证明,投资者需要认真核对解票结果,确保解票操作准确无误。

如果发现解票结果有误,投资者应当及时联系证券公司或证券交易所进行处理。

股票解票并不是一件难事,只要投资者掌握了一定的操作技巧和步骤,就能够顺利完成解票操作。

希望以上介绍的简单股票解票方法对大家有所帮助,祝大家投资顺利!第二篇示例:股票解故也叫退市,指的是一家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因各种原因而被从交易所撤出的过程。

解故可以是主动的,比如公司自愿退市,也可以是被动的,比如公司经营不善或存在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导致被交易所强制终止上市资格。

放弃股权认购协议书

放弃股权认购协议书

放弃股权认购协议书甲方(放弃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股权持有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原有意认购乙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现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决定放弃该股权认购权,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如下:第一条股权认购权的放弃1.1 甲方自愿放弃其对乙方所持有的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股权的认购权。

1.2 甲方放弃的股权认购权包括但不限于对目标公司股权的购买、转让、处置等所有权利。

第二条放弃的效力2.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对目标公司股权的任何认购权。

2.2 甲方放弃股权认购权后,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主张股权认购权。

第三条放弃的条件3.1 甲方放弃股权认购权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或对价。

3.2 甲方放弃股权认购权后,乙方无需对甲方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第四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4.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署,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4.2 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解除本协议。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行使或主张股权认购权,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___________元。

5.2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协议的解释、适用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7.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不再炒股承诺书

不再炒股承诺书

不再炒股承诺书
本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本人在股票市场投资过程中,可能因个人投资决策失误或市场波
动导致财产损失,经过深思熟虑,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1. 自本承诺书签署之日起,本人将不再参与任何形式的股票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买卖股票、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品。

2. 本人承诺,将不再通过任何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银行、
互联网平台等)进行股票交易。

3. 本人承诺,将不以任何形式为他人提供股票交易建议或参与他人的
股票交易活动。

4. 本人承诺,将不利用任何信息优势或内幕消息进行股票交易,严格
遵守证券市场法律法规。

5. 本人承诺,将积极学习理财知识,合理规划个人资产,选择其他稳
健的投资渠道进行资产增值。

6. 本人承诺,若违反上述任何一项承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
律责任和经济后果。

7. 本承诺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无限期,直至本人书面
声明解除本承诺书。

本人已充分理解本承诺书的内容,并自愿遵守上述承诺。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本人保留一份,另一份交由见证人或相关机构备案。

承诺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承诺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

上交所上市公司放弃权利审批标准

上交所上市公司放弃权利审批标准

上交所上市公司放弃权利审批标准一、引言为了规范上交所上市公司的行为,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交所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规则。

其中,放弃权利审批标准是上市公司在处理权利问题时必须遵守的重要规则之一。

本篇文章将详细介绍上交所上市公司放弃权利审批的标准。

二、放弃权利审批标准的含义放弃权利审批标准是指上市公司在特定情况下,经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审批,可以放弃其持有的某些权利或权益。

这些特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 权利过期或失效:上市公司持有的某些权利过期或失效,无法继续行使。

2. 降低风险:上市公司认为放弃某些权利可以降低经营风险,提高公司稳定性。

3. 战略调整:上市公司因战略调整需要放弃某些权利,以实现公司长远发展。

4. 法律法规要求:上市公司因遵守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需要放弃某些权利。

三、放弃权利审批的标准流程1. 董事会审批: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对放弃权利事项进行审议,并形成决议。

董事会审议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公司的利益和风险,并对放弃权利的理由、影响等进行充分披露。

2. 股东大会审批:经过董事会审议后,放弃权利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股东大会应当对董事会提交的决议进行投票表决,并形成最终决定。

在投票表决时,股东应当充分了解放弃权利的理由、影响等,并按照自身利益及公司整体利益进行投票。

3. 监管部门审批:上市公司在放弃权利后,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向监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保证公司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四、放弃权利审批的标准操作规范1. 信息披露规范:上市公司在审议放弃权利事项时,应当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充分披露放弃权利的理由、影响等,以保证信息的公平、公正、透明。

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避免误导投资者。

2. 关联交易规范:如果放弃权利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企业最新新股认购有哪些步骤呢?

企业最新新股认购有哪些步骤呢?

企业最新新股认购有哪些步骤呢?新股认购有哪些步骤?一、开户包括股东帐户和资金帐户,根据交易所的规定,投资者在申购前必须先开户,沪市新股申购的证券帐户卡必须办理好指定交易,并在开户的证券部营业部存入足额的资金用以申购。

二、申购数量的规定交易所对申购新股的每个帐户申购数量是有限制的。

首先,申报下限是1000股,认购必须是1000股或者其整数倍;其次申购有上限,具体在发行公告中有规定,委托时不能低于下限,也不能超过上限,否则被视为无效委托。

三、重复申购的规定新股申购只能申购一次,并且不能撤单,重复申购除第一次有效外,其他均无效。

而且如果投资者误操作而导致新股重复申购,券商会重复冻结新股申购款,重复申购部分无效而且不能撤单,这样会造成投资者资金当天不能使用,只有等到当天收盘后,交易所将其作为无效委托处理,资金第二天回到投资者帐户内,投资者才能使用。

购买新股要具备什么条件?新股申购条件1、开户投资者想要申购新股,需先开通证券账户,并在账户内存入足额的资金用以申购。

2、市值申购目前新股发行采用市值申购的方法,系统会根据投资者账户中的持仓股票市值来分配申购额度。

具体要求如下:T日为申购日,则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1万元非限_A 股市值才可申购新股,上海、深圳市场分开单独计算。

1、新股认购申购新股前需先了解近期有哪些新股上市,一般的交易系统都会专门提供类似“新股认购”的板块,将近期可申购的新股展示给投资者,投资者只需选择相应的新股点击认购,按页面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沪市新股申购下限为1000股,深新股申购下限为500股,均已整数倍递增。

2、查看中签结果新股申购是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的,所以新股提交申购后,投资者还需等待中签结果公布。

一般T日申购,T+1日: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T+2日:摇号抽签,T+3日即可查看中签结果。

3、上市交易如果中签,等待新股上市即可对中签股票进行交易。

新股上市时间一般是在新股申购完成后的8-14天(自然日)。

新股抽签操作方法

新股抽签操作方法

新股抽签操作方法
新股抽签是指投资者有机会以固定价格购买刚上市的新股的抽签方式。

以下是新股抽签的操作方法:
1. 开通交易账户:投资者首先需开通适用于新股申购的证券交易账户,可选择在线开户或亲自前往证券公司进行开户。

2. 填写申购表格:待新股上市前,证券公司通常会发布相关公告,公告中包含新股的发行数量、申购价格、申购开始和结束时间等信息。

投资者根据公告中的信息填写申购表格,并准备相应的资金。

3. 提交申购表格:在申购期间内,投资者将填写完的申购表格和相应的资金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提交给证券公司。

4. 抽签:申购截止后,若新股认购申请量超过发行数量,则由证券公司进行抽签,以确定成功申购的投资者。

抽签结果将在一段时间内公示。

5. 成功申购:若投资者抽签成功,证券公司将根据申购数量分配相应的新股给投资者,并从其账户扣除相应的资金。

6. 不成功申购:若投资者未能抽签成功或申购数量超过被分配的配售数量,则相应的资金将被退回投资者的账户。

7. 上市交易:新股发行后,成功申购的投资者可以选择是否持有新股,若选择持有,则可在上市后进行交易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证券公司可能会有略微不同的操作方式和要求。

投资者在申购新股前应详细了解相关公告和证券公司的申购规则,并根据自身情况做出合理决策。

新股认购技巧和方法

新股认购技巧和方法

新股认购技巧和方法1. 引言新股认购是指投资者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通过认购方式购买新发行的股票。

由于新股具有较高的成长潜力和投资机会,因此备受投资者关注。

本文将介绍一些新股认购的技巧和方法,帮助投资者更好地参与新股认购。

2. 新股认购的基本流程在了解技巧和方法之前,首先需要了解新股认购的基本流程。

一般来说,新股认购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查询信息:了解即将发行的新股信息,包括发行价格、发行规模、发行对象等。

2. 开户申请:选择一家证券公司并开立证券账户。

3. 缴款:根据要求缴纳认购款项。

4. 认购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认购申请。

5. 公布结果:等待公布中签结果。

6. 上市交易:成功中签后,在上市交易开始时进行买卖操作。

3. 技巧和方法3.1 选择合适的新股在参与新股认购前,需要仔细筛选和选择合适的新股。

以下是一些参考因素: -公司基本面:了解公司的业务模式、盈利能力、市场竞争力等。

- 行业前景:研究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前景,选择有潜力的行业。

- 发行价格:评估发行价格是否合理,是否具备投资价值。

3.2 研究公司信息在确定参与新股认购后,需要深入研究公司信息以做出明智的决策。

以下是一些研究方法: - 公司报告:阅读公司的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了解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 行业分析:研究所处行业的市场规模、增长率、竞争格局等。

- 新闻资讯:关注相关新闻和公告,及时掌握有关公司的最新动态。

3.3 制定投资策略在参与新股认购前,制定合适的投资策略可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控制风险和提高收益。

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投资策略: - 配置比例: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对新股认购的看法,合理配置投资比例。

- 分散投资:将资金分散投资于多只新股,降低单只新股的风险。

- 长期持有:对具备良好基本面和潜力的新股,可以选择长期持有。

3.4 关注市场情况在参与新股认购期间,及时关注市场情况可以帮助投资者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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