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资质行政许可工作程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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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公章)
申请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受理机构意见
□受理申请 □不受理申请(在□中打√选择)
受理机构:(公章)
年月日
附件 4:
- 26 -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有关联系方式
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 100 号,邮政编码:150036。 电话:0451-82309487,传真:0451-82301576。 黑龙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网址:www.hljts.gov.cn
出换证申请。办理换证申请手续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⑴旧资 质证书复印件;⑵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复印件;⑷计算机打印、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名的申请书两份(申 请书格式文本从黑龙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 www.hljts.gov.cn 下载);⑸经营业绩证明材料(如:监督检验报告);⑹质量保证 手册;⑺申请手续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若申请手续办理人 不是单位法定代表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Hale Waihona Puke Baidu和法定 代表人委托其办理申请手续的委托书。
附件 2:
整改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图
申请单位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接待地点: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办公室)
核查申请材料
(执行一次性告知规定)
材料不符合要求
材料符合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受理申请
申请单位约请技术鉴定机构
公布受理结果
未受理
受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集体例会审批
现场技术鉴定 技术鉴定机构出具现场鉴定报告
- 25 -
申请单位声明 在此,我声明本单位的成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没 有对办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具有影响的法律诉讼等司法纠纷或者在 接受有关司法限制与处罚。现按照规定申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并接 受审查和产(样)品检测。在取得许可后,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证 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充装、检验的安全质量,接 受监督管理和监督检验。同时我保证所填写材料内容属实。

性 出生年月

质量体系管理人员情况表
职务
所在岗位
所学专业
从事本工 技术职称
作年限
- 16 -
- 17 -
序 姓名

性 出生年月

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
职务
所学专业 技术职称
持证作业
从事本工
类别(方法) 级别(项目) 作年限
- 18 -

设备名称

主要设备设施情况表
型号规格
数量
制造厂家
使用年限
备注
(四)证书发放 证书制作完毕后,许可办负责通知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派人 携带盖有本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代表签字的介绍信,直接到许 可办领取资质证书。 六、附表 本工作程序包含两个附表: (一)申请材料存在问题一次性告知书; (二)申请未受理通知书。
附录 1: 申请单位 申请项目
序号
申请材料存在问题一次性告知书
请各申请单位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1-82300303、82301596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廉政建设“五不准”: 1、不准接受申请单位任何形式的宴请; 2、不准参加任何由申请单位付费的经营性娱乐活动和旅游、考 察等活动; 3、不准接受申请单位赠送的任何有价证卷、礼品和现金; 4、不准要求申请单位报销任何票据; 5、不准要求申请单位帮助办理任何与行政许可工作无关的私人 事务。 二、现场鉴定组廉洁自律“七不准”: 1、不准主动要求申请单位派车接送; 2、不准接受申请单位任何形式的宴请; 3、不准要求申请单位支付全部或部分住宿费用; 4、不准参加任何由申请单位付费的经营性娱乐活动; 5、不准接受申请单位赠送的任何有价证卷、礼品和现金; 6、不准要求申请单位报销任何票据; 7、不准要求申请单位帮助办理任何与现场鉴定工作无关的私人 事务。
固定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许可工作具体负责 姓名:
人及联系方式
手机:
资 占地面积 产 人 固定资产

情 职工总数 况
固定电话:
建筑面积 注册资金 技术人员数量
原 发证机关
资 发证日期 质 情 证件编号
况 许可项目范围
有效期 许可证级别
申 申请项目范围
- 14 -
请 情 申请级别 况 备 注
- 15 -
序 姓名
二 OO 五年五月十八日
抄送:各特种设备现场技术鉴定机构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5 年 5 月 18 日印发
共印 60 份
附件 1: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资质行政许可工作程序
一、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务院《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资质行政许可工 作,加大为生产单位服务的工作力度,特制定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资质行政许可工作程序。 二、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 (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处)具体组织实施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资 质行政许可工作,具体包括申请受理、资质审批和证书制作发放 等工作环节。 三、术语 特种设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 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厂(场)内机动车。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从事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维修、 改造和气瓶充装、检验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资质行政许可: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申请 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后,自主约请现场技术鉴定机构进行现 场鉴定并出具鉴定评价报告。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依据现场鉴定评
公布审批结果
合格
不合格
申请单位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领取证书
(领证地点: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办公室)
整改
附件 3:
黑龙江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资质行政许可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项目: 申请日期:
(公章)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
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
质保负责人
经济类型
价报告和有关规定对申请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批,对符合有关法规、 技术规范、标准和文件要求的申请单位,做出许可决定并核发资 质证书,允许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活动。
四、职责 (一)特种设备处职责:代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特种设 备行政许可申请,审批申请单位资质做出许可决定;领导特种设 备行政许可办公室(按照《行政许可法》便民原则设立的统一对 外窗口,系特种设备处下设的具体办事机构,以下简称“许可办”) 开展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日常工作;监督现场鉴定机构的现场鉴定 工作。 (二)许可办职责:接收申请单位申请材料;告知申请单位 受理结果;指导现场鉴定工作;告知申请单位资质审批结果;发 放资质证书;建立获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的档案和基础数据库。 (三)市(地)及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责:督促需要 整改的申请单位整改;收回申请未受理换证单位的旧资质证书并 上交到省局;对取得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的单位依法进行安全监察, 进行后续监督管理;查处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有关生产经营活 动的违法单位。 五、工作程序 (一)申请受理 1、提出申请 换证单位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到期前 6 个月,派人到许可办提
(二)资质审批 申请受理的单位自主约请现场技术鉴定机构,就其申请的许 可项目进行现场技术鉴定并出具现场鉴定评价报告。特种设备处 依据现场鉴定评价报告,进行资质审批。 1、例会审批。特种设备处每月末召开一次例会,集体审查 现场鉴定评价报告和申请单位有关材料,提出综合意见报主管局 长审批。 2、公布审批结果。主管局长审批后,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 审批结果通知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时在黑龙江特种设 备安全监察网(网址:www.hljts.gov.cn )上面向社会公布;许 可办负责将审批结果告知所有申请单位。 (三)证书制作 对于由国家质检总局制作的证书,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正式 文件请示国家质检总局制作;对于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作的证 书,由许可办具体负责制作。
接待次数
申请材料存在问题 具体问题
第 次接 待
申请单位代表签字:
许可办接待人员签字:
年月日
年 月日
注:
1、对于同一申请单位,许可办每接待一次填写本表一次,申请材料
合格的在“申请材料存在问题”一栏中填写“无问题”。
2、此表一式两份,申请单位和许可办各一份。
附录 2:
申请未受理通知书
申请单位: 你单位提出的
二、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办公室 地址:黑龙江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实验楼 209 室(哈尔
滨市南岗区学府路 5 号),邮政编码:150080。 电话:0451-86620088,传真:0451-86621977
- 27 -

负责人
- 22 -
备 注
序号
申请单位提交资料情况 提交材料名称
篇幅或页数


- 23 -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廉政建设申明 - 24 -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在整个行政许可过程 中,必须严格执行“五不准”要求;应申请单位约请,进行现场鉴 定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七不准”要求。
2004 年 4 月制定下发的《黑龙江省特种设备从业单位行政许可工 作程序》(黑质技监特[2004]109 号)同时废止。
附件:1、黑龙江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资质行政许可工作程序 2、黑龙江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图 3、黑龙江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资质行政许可申请表 4、黑龙江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有关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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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m2) 曝光室面积(m2)
安装改造维修作业人员 数
无损检测人员数 电气工程师人员数
其他专业人员数量
部门
申请单位资源
厂房面积(m2) 设计人员数 检查人员数
焊接人员数
机械工程师人员

年产值(万元)
各部门人员组成
部门负责人
部门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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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申请单位主要经营业绩表 经营项目内容 制造、施工时 验收结果
新取证单位(包括升级、增项和更名单位)随时向许可办提 出申请。到许可办办理取证申请手续须携带以下材料:⑴工商营 业执照复印件;⑵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⑶计算机打印、 法定代表人手写签名的申请书两份(申请书格式文本从黑龙江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网 www.hljts.gov.cn 下载);⑷质量保证手册; ⑸ 申请手续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若申请手续办理人不是单 位法定代表人,也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2、核查申请材料。许可办接待人员与申请手续办理人,一 起当场核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及申请单位的基本情 况。对符合要求的,提交特种设备处受理;对材料不完整或填写 不准确的,一次性告知申请手续办理人如何补齐或重新填写,同 时填写《申请材料存在问题一次性告知书》(附录 1);对达不到 受理基本条件要求的,提交特种设备处审核后,下达《申请未受 理通知书》(附录 2)。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黑质技监特发[2005]116 号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资质行政许可工作程序》的通知
各市(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农垦、森工总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哈尔滨铁路局,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资质行政许可工作,严格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 了《黑龙江省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资质行政许可工作程序》,从即日 起开始执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3、受理申请。特种设备处根据许可办上报的申请材料,召 开例会进行研究,提出受理意见后报主管局长审批。
4、公布受理结果。经主管局长审批后,以正式文件形式下 发受理结果,同时在黑龙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网(网址 www.hljts.gov.cn)上面向社会公布。许可办负责将受理结果告 知所有申请单位,并将《申请未受理通知书》(附录 2)发放给申 请未受理的单位。
查,你单位不能满足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核
等要求。另外,
还存在
等问题,故不
受理你单位的申请。同时,请严格执行如下第
项要求:
1、
(时间)以内不得再次提出同样申请。
2、进行整改, 3、现有
(时间)以后再次提出申请。 资质证书到期后,将其交到当地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不得继续从事相应的生产经营活动。
(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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