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保监局关于设立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巨野支公司的批复
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设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成武支公司的批复
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设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成武支公司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菏泽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6.08
•【字号】菏银保监复〔2021〕92号
•【施行日期】2021.06.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设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
泽市成武支公司的批复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成武支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成武支公司,准予开业。
二、该机构营业地址为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伯乐大街西段路北。
三、该机构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由你公司授权决定。
四、你公司持本批复到菏泽银保监分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五、你公司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领取
营业执照之前不得营业。
此复。
菏泽银保监分局
2021年6月8日。
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城区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城区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菏泽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2.05
•【字号】菏银保监复〔2021〕17号
•【施行日期】2021.02.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城区支公司
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城区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财险鲁发〔2021〕29号)收悉。
经审查,同意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城区支公司营业场所由菏泽市开发区人民路658号菏建数码大厦变更为菏泽市牡丹区中华路南侧、太原路西侧永泰·天泽园11号楼20015、20016、20017室。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变更营业场所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及标
牌。
此复。
菏泽银保监分局
2021年2月5日。
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巨野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巨野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菏泽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6.28
•【字号】菏银保监复〔2021〕97号
•【施行日期】2021.06.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天安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菏泽市巨野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巨野支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天安鲁发〔2021〕70号)收悉。
经审查,同意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巨野支公司营业场所由菏泽市巨野县开发区甘棠路与万福路交汇处向西10米路北变更为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花冠路235号财富大厦1号楼3单元6号。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变更营业场所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及标牌。
此复。
菏泽银保监分局
2021年6月28日。
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郓城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郓城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菏泽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2.23
•【字号】菏银保监复〔2021〕24号
•【施行日期】2021.02.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
同意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菏泽市郓城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菏泽市郓城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泰保鲁〔2021〕38号)收悉。
经审查,同意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郓城支公司营业场所由菏泽市郓城金河路以北、新郓街以东华誉龙泽湾18幢2单元101号变更为菏泽市郓城县金河路西段、交警队南300米路东。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变更营业场所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及标牌。
此复。
菏泽银保监分局
2021年2月23日。
潍坊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高密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潍坊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高密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潍坊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12.11
•【字号】潍银保监准〔2020〕336号
•【施行日期】2020.12.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潍坊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
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潍坊市高密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高密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鲁长财险发〔2020〕94号)收悉。
经审查,同意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高密支公司营业场所由潍坊高密市高密经济开发区家纺路(南)1408号,变更为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朝阳街道康城大街(东)1869号3幢4楼435号房间。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变更营业场所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和标牌。
此复。
潍坊银保监分局
2020年12月11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长江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1.09.21
•【文号】保监发改[2011]1516号
•【施行日期】2011.09.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1〕1516号)
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筹备组《关于筹建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及相关补充材料收悉。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湖北省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共同发起筹建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注册地为湖北省武汉市。
拟任董事长为李亚华,拟任总经理为邵国勇。
二、你筹备组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变更主要投资人。
公司开业后两年内在湖北省开展业务,两年后根据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业务发展状况和人才储备情况,逐
步扩展到其他省份开展业务。
三、请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筹建事宜,并将筹建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我会。
四、筹建完毕,你筹备组应当及时上报开业申请。
在我会验收合格并下达开业批复后,再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菏泽市巨野县支公司的通知
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
菏泽市巨野县支公司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菏泽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4.25
•【字号】菏银保监复〔2021〕67号
•【施行日期】2021.04.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菏泽市
巨野县支公司的通知
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建菏泽市巨野县支公司的请示》(国元保险鲁分〔2021〕35号)收悉。
经审查,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巨野县支公司。
二、你公司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的筹建工作。
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9〕1号)重新提出设立申请。
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分局提交开业验收报告,
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菏泽银保监分局
2021年4月25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山东分公司的批复-保监产险[2006]321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山东分公司
的批复
正文: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山东分公司的批复
(保监产险〔2006〕321号)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山东分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
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筹建山东分公司。
二、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应向山东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结束——。
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设立任城等3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设立任城等3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公布日期】2006.10.12•【字号】鲁保监复[2006]321号•【施行日期】2006.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监会山东保监局关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设立任城等3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鲁保监复[2006]321号)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山东分公司:你公司《关于设立任城等五家营销服务部的请示》(中华保险鲁发[2006]236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设立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济宁中心支公司任城营销服务部;枣庄中心支公司台儿庄、山亭营销服务部。
二、核定上述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济宁中心支公司任城营销服务部:济宁市火炬路中段海洋电子商务综合楼B区枣庄中心支公司台儿庄营销服务部:枣庄市金光路180号枣庄中心支公司山亭营销服务部:枣庄市山亭区新城富川路西三、核准上述营销服务部的业务范围:(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五)经公司核保,营销服务部可以打印保单;(六)经公司授权,营销服务部经山东保监局核准的财产险险种的查勘理赔。
四、上述营销服务部的业务经营区域由你总公司授权决定。
你公司应持此批件及总公司对上述营销服务部的业务经营区域授权书到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二00六年十月十二日。
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东明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东明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菏泽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3.07.13
•【字号】菏银保监复〔2023〕61号
•【施行日期】2023.07.13
•【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正文
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
东明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菏银保监复〔2023〕61号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
你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关于东明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菏泽阳光产险〔2023〕14号)收悉。
经审查,同意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东明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解放路南段西侧变更为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南华路西侧,沿河路北侧,房间号0010栋01001、01002、01003。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变更营业场所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及标牌。
此复。
菏泽银保监分局
2023年7月13日。
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曹县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曹县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菏泽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8.18
•【字号】菏银保监复〔2020〕103号
•【施行日期】2020.08.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
同意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菏泽市曹县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菏泽市曹县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泰保鲁〔2020〕213号)收悉。
经审查,同意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曹县支公司营业场所由山东省菏泽市曹县湘江路以北泰山路以西开元水岸新都一层变更为菏泽市曹县磐石街道办事处五里墩社区68号。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变更营业场所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及标牌。
此复。
菏泽银保监分局
2020年8月18日。
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巨野县支公司昌邑镇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巨野县支公司昌邑镇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菏泽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4.07
•【字号】菏银保监复〔2020〕47号
•【施行日期】2020.04.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巨野县支公司昌邑镇营销服务部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巨野县支公司昌邑镇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国寿人险鲁发〔2020〕95号)收悉。
经审查,同意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巨野县支公司昌邑镇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巨野县大谢集镇前昌邑村万昌路口南变更为菏泽市巨野县青年路3577号。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变更营业场所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及标牌。
此复。
菏泽银保监分局
2020年4月7日。
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成武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成武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菏泽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08.04
•【字号】菏银保监复〔2020〕97号
•【施行日期】2020.08.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菏泽银保监分局关于同意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菏泽中心
支公司成武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的批复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菏泽中心支公司成武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大家财险鲁发〔2020〕279号)收悉。
经审查,同意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成武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山东省菏泽市成武县伯乐大街西段北侧、湖心路西侧凤凰国际一期2幢变更为山东省成武县吕台路南段东侧新汽车站牡丹商贸城B1#2层210。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变更营业场所后,不得在原址再行办理保险业务,并须及时拆除原址标识及标
牌。
此复。
菏泽银保监分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