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支出管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是进一步规范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完善单位类档和定额体系。基本支出预算实行定员定额管理,根据同类档次单位之间的差异和不同档次单位之间的相同点,审查各部门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的合理规模。对于部门提报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按照编内实有人数及国家、省、市统一规定的工资、津贴、补助等标准进行测算。对于商品和服务支出,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将预算控制数分解细化到各资金来源项目。这部分支出,单位的类档划分是关键。烟台市根据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工作量等实际情况,将单位划分为“十类四档”,分别确认定额标准。每年,按照总体稳定、适度微调的原则,对部门单位分类分档体系和定员定额标准进行调整与规范,使分类分档、定员定额标准更加贴近部门单位实际情况。
二、靠协调配合的政府采购、投资评审和国库集中支付实现事中监督有序化
事中监督是财政部门对已经发生但尚未完结的财政经济事项进行审查,从而保障经济事项在预定轨道中正常运行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主要是对资金的使用、拨付进行审核、控制,是实现财政支出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的中心环节。在事中环节,烟台市本着“监督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将监督贯穿于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逐步建立起政府采购、投资评审与国库集中支付相结合的事中监督机制。在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的基础上,通过推行政府采购制度,避免部门分散采购下的“暗箱操作”。同时,注重政府采购与投资评审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相互衔接。采购过程中,利用投资评审的专业优势,控制工程预算。项目完工后,以投资评审中心的审验结论为依据,由国库直接将货款拨付供应商。通过这种责任明确、规范有序的事中监控,实现了财政监督与财政资金的同步运行,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运转。
财政支出管理模式探析
财政支出管理模式探析
财政支出管理模式探析
——对烟台“四位一体”模式的调研
叶文君于晶
政府、企业和个人具有“经济人”的属性,“经济人”会采取多种手段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避免这种情况,近几年来,我国进行了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建立起一整套科学的支出监督机制。概括起来就是抓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把支出监督贯穿于财政资金运行的每一个环节,融汇于财政管理的方方面面。
一、靠规范的预算编制和专业的项目审定实现事前监督科学化
事前监督是财政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对将要发生的财政经济事项的合理性进行审核,从而保障经济事项步入预定轨道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主要是在预算编制、项目审定过程中对各部门上报的用款计划、费用开支标准、项目实施方案等进行审核,提出科学的决策意见。烟台市财政部门不断强化事前监督:一方面大力推进预算编制精准化,提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另一方面在预算执行初期积极推进项目审定专家化,构建“部门建议、财政审核、专家论证”的项目决策方式。
(一)通过规范支出预算标准体系和管理手段,实现预算编制精准化。
部门预算将预算支出按部门和支出项目进行细分,能够全面反映部门的支出情况,是规范政府采购、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也是加强财政监督的逻辑起点。为提高部门预算编制质量,烟台市财政部门在严格遵循编制程序和方法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和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手段,并将各部门、各单位预算细化到具体项目。
如何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的相互衔接是财政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烟台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的要求,全面推行以部门预算为基础,以投资评审为支撑、以政府采购为手段、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保障的“四位一体”财政支出改革,建立了“自成体系、优势互补、相互制约、配套联动”的财政支出管理模式。通过对财政支出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控和事后评价,实现了对财政资金的全方位监管,有效地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在预算执行前期,为提高财政支出效益,烟台市对拟实施项目方案的合理性进行综合分析和全面科学论证。实践表明,通过前期论证,可以全面周密地分析和比较项目的方案、规模,确保达到最经济合理的结果。目前,对部门提报的规模较大、技术较复杂的货物、服务类项目以及政府投资项目,该市均先聘请高水平专家会同 有关单位、财政局相关科室召来自百度文库项目论证会。重点审核项目方案是否完整,有无漏项;规模和档次是否合理,有无脱离实际的超标准需求;功能是否合理,能否满足工作需要;设计方案是否经济,是否存在过于保守而导致资金浪费的情况;项目概算有无突破预算,突破预算的原因何在,应如何改进等。对上述内容进行反复分析讨论后,最终由论证专家组确定最经济合理的项目需求,真正实现了“物有所需”。通过项目事前论证,从源头上杜绝了决策的盲目性,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
规范的预算编制和科学的项目决策,为预算资金的使用和拨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对可能会产生于预算执行环节的问题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减轻了财政事中和事后监管的工作压力。但是,按规矩分钱并不能保证按规矩用钱。科学的事前监督只能保证分配环节资金的安全性,做到防患于未然。而资金在使用和拨付过程中,涉及多方面的利益主体,存在大量的安全隐患,如若监管不利,必将降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因此,必须对资金的使用和拨付过程实行全面监督。
各部门单位在申报部门预算的同时,还要将项目预算中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规定的各个支出项目,按照采购品目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要编列到采购目录中“货物”、“工程”、“服务”等大类下的一级项目。这样,既细化了有关支出项目,又为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运行奠定了基础。
(二)实行项目审定专家化,提高决策的合理性。
二是强化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增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项目支出预算一直是部门预算编制的难点和重点。对这部分支出预算,预算单位根据各部门事业发展计划和上级有关配套 政策,按需求的轻重缓急将项目排序,纳入项目备选库,财政部门根据资金情况和投放重点,对项目进行筛选,确定年度安排的项目,最终将专款细化落实到申请用款的单位或者项目业主。为做好项目的筛选工作,对各类建设性项目(包括基本建设、房屋购置、修缮、专用材料及设备购置等)实行了“先评审、后编制”的预算审核机制。主要对拟建项目的以下内容进行客观、深入、专业的技术判断:项目建设是否必要;建设条件是否具备;预期效益分析是否充分、合理,各种效益指标的测算是否正确;对不可预见因素是否作了充分考虑;投资估算的内容是否完整、依据是否合理、标准是否恰当、结论是否正确;对非财政性融资渠道是否作了充分考虑,资金能否落实等。通过对拟建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研究的评审,减少了财政投资项目决策的随意性,有效防止了将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列入财政投资计划的行为,从源头上控制了支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