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版 专题2 5 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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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政治总复习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专题二 民事权利和义务课件

高考政治总复习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专题二 民事权利和义务课件

(2)专利权 专利种类: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权的获得:发明人或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向国家知识产 权局申请,获审查批准后授予专利权。 保护:他人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不得实施其享有专利的发明创 造,即使是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 专利保护期限: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保护 期满后,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A3演示文稿设计与制作 信息技术2.0 高考政治总复习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专题二 民事权利和义务课件
微能力认证作业
专题二 民事权利和义务
考点1 [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1.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民事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之 中,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民事法律关系 的内容,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Jessica! She was the most talented dancer of all!
9. The boy is __t_a_le_n_t_e_d__ (talent) in music. He wants to be a musician.
10. The man was __se_r_i_o_u_s_ly__ (serious) hurt in the traffic accident.
民事法律责任,也简称为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而 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民事责任包含两种:一是不履行合同的约定义务 而引起的民事责任;二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引起的民事责任,即侵 权的民事责任。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民事权利受法 律保护,民事义务受法律约束。民事责任以违反民事义务为前提,一方 主体不履行义务就可能侵犯另一方主体的权利,因而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基本知识民法中的民事权利和法律行为

法律基本知识民法中的民事权利和法律行为

法律基本知识民法中的民事权利和法律行为民法中的民事权利和法律行为在法律领域中,民法是非常重要的一门法律学科。

它主要规定了公民和其他主体(如法人、非法人组织等)之间的民事关系以及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民事权利和法律行为是民法中的核心概念,本文将探讨民事权利的定义、分类以及法律行为的要素和效力等相关内容。

一、民事权利的定义及分类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在特定条件下享有的主体权利。

在民法中,民事权利主要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人格权利三个方面。

1. 人身权利:人身权利是个体享有自身完整和健康的权利,主要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例如,人们有权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并要求他人不侵犯自己的姓名和肖像权。

2. 财产权利:财产权利是个体享有或处分财产的权利。

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

例如,个人有权享有自己的财产所有权,并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对财产进行合法的支配和处分。

3. 人格权利:人格权利是指个体在社会生活中保护个人尊严、自由和自主的权利。

它主要包括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婚姻权、知情权等。

例如,人们有权保护自己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拘禁和侵犯。

二、法律行为的要素和效力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依法创设、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意思表示。

一个完整的法律行为应包括主体、客体、表意、意思表示形式和法律目的等要素。

1. 主体:法律行为中的主体是指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民事主体。

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例如,一个个人可以通过买卖合同的方式购买房屋,这个个人就是该法律行为中的主体。

2. 客体:法律行为中的客体是指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对象。

客体可以是财产或其它具体权益。

例如,合同中的交易商品、服务等就是法律行为中的客体。

3. 表意:表意是法律行为中主体表达一定的意思,即意思表示。

这需要主体的真实意思与其表达的一致。

例如,在签署合同时,双方应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思,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5 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

5 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

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一、合法合理行使权利1. 民法总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

2. 民事活动要遵循的原则。

诚信既是要求,也是一项原则。

它要求人们秉持,恪守,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

3. 民事活动不得,不得违背。

在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人们的行为都要遵守,尊重他人的。

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也要遵守,尊重。

4.民事主体不得民事权利、或者。

人们在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的界限,否则,就属于滥用权利。

二、行使权利有界限1.财产权保护受限(“相邻关系”及其处理原则)(1)不动产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应当注意到的利益,应当按照、、、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

2.人身权保护受限(名誉权)(1)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但借机、诋毁,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

(2)新闻单位正确行使,内容基本属实,没有内容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其名誉权。

3.知识产权保护受限(著作权领域)(1)著作权法关于的情况(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①出于个人、、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②为、而在自己的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的作品;③为报道时事新闻而在媒体中不可避免地或者某一作品;④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作品,供教学科研人员使用;等等。

(2)著作权法中关于使用(可以直接使用,但需按规定 )的情况:①报刊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②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中,汇编某一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摄影作品;等等。

1.某公安局的王局长,为了自己家的安全,利用职务之便在别墅的墙上私设电网。

他的这一行为违反了民事活动中的________原则。

( )A.诚实信用B.自愿、平等 C.尊重社会公德D.不得滥用权利2.下列行为中,违反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有( )①甲将自己废弃不用的汽车置于马路中央的行为②乙拒绝接受丁遗赠给其一台洗衣机的行为③丙于下午在自己的房间里唱卡拉OK直到凌晨,影响邻居休息的行为④丁在自己承包耕地上建坟的行为A.①②③B.①②④C.①③④D.②③④3.甲因家中失火,在情急之中,甲将乙晒在外面的被子泡湿,披在身上抢救家中物品。

概述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概述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 概述1.1 民事权利能力的定义和作用1.1 民事权利能力的定义和作用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一个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的能力。

在法律上,只有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的人才能拥有、行使和享受民事权利。

民事权利能力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它是公民享受自由、平等和尊严的基础。

民事权利能力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自主性: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来行使自己的权利,例如签订合同、处分财产等。

这种自主性使得个人能够自由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实现自己的利益和目标。

2. 保护性:民事权利能力的存在可以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个人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确保权益不受侵犯。

3. 平等性:民事权利能力的赋予是平等的,不论社会地位、财富状况、性别、年龄等因素,每个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的人都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这种平等性保障了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地位,使得社会秩序更加公正和稳定。

综上所述,民事权利能力是公民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的基础,它具有自主性、保护性和平等性的特点,对于个人的自由、平等和尊严具有重要的意义。

1.2 民事行为能力的定义和作用1.2 民事行为能力的定义和作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一个人根据法律规定,能够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进行各种民事行为,如签订合同、买卖财产、起诉他人等。

民事行为能力的作用在于保护个体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自主地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举个例子,小明是一个18岁的大学生,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最近,他想购买一辆汽车作为自己的交通工具。

他在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看中了一辆价格合适的车辆,并与销售人员签订了购车合同。

根据合同的约定,小明支付了购车款项,并取得了车辆的所有权。

这个例子中,小明作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能够独立进行购车行为,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以上示例可以看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自主地进行各种民事活动,保护自己的权益。

《5 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教学设计(浙江省县级优课)

《5 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教学设计(浙江省县级优课)

《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教学设计
一、设计理念
《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是专题二前面四框内容的延伸与归宿,本框题的学习要引导学生进一步树立正确行使民事权利的意识、崇尚法律在国家社会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民事权利主体行使权利有界限,不得侵害权利人的权利,不能妨碍权利人实现其权利,重点突出民事义务的重要性。

二、学情分析
通过前面内容的学习,学生基本明确了法律生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知道了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法律保护、侵权所应承担的责任,初步具备了法律学习的思维。

本框内容是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如何正确地行使好上述权利,以达到在行使自身权利时不侵犯他人合法权利,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学生对法律观点的理解比较生疏,所以应把抽象概念具体化,通过具体形象、贴近生活和思维特点的的案例来帮助学生达成三位目标。

三、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知道民事活动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知道法律对不动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保护的限制,了解法律对“相邻关系”的规定及其原则。

2.能力目标:通过案例分析,引导学生提高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能力;通过模拟法庭活动,帮助学生提升学以致用的能力;通过学习法律对民事权利保护作出的限制,增强学生在法律生活中的辩证思维能力。

3.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通过案例的呈现、分析和活动设置,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观念、进一步增进学生的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和个人品德。

四、教学重难点
1.教学重点:法律对不动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保护作出的限制。

2.教学难点:法律对著作权保护的限制: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五、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法、活动教学法、合作探究法
六、教学过程。

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保护

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保护
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保护
1.
Hale Waihona Puke 民事权利的行使2.
民事权利的保护
01
民事权利的行使
民事权利的行使
自愿行使原则
民事主体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 行使权利,不受他人非法干涉。
义务履行原则
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必须履 行其应尽的义务。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行使民事权利时不得妨碍他人 权利的行使,不能损害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优先原则
行使权利时受到公共利益的限制, 但应当给予权利人公平、合理的 补偿。
02
民事权利的保护
民事权利的保护
第一,公力救济 又称民事权利的国家保护,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 依法请求国家机关强制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方法。 公力救济是救济制度中最基本、最常用的手段。
民事权利的保护
第二,自力救济 又称民事权利的自我保护,是民事权利受侵犯时,民事主体采取 必要措施保护自身合法权利的方式。 权利主体只能以法律许可的方式,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保护自 己的权利。一般而言,仅限于公力救济来不及、达不到、不可能的 情况下,才可以采用。

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解读

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解读

等价有偿原则
这一原则是平等原则在经济利益上的反映, 是价值规律在民法上的集中体现,主要适用于财 产关系。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除法律另有规 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应当按照价值规律 的要求,取得他人财产利益或者得到他人劳务, 均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应的代价。
等价意味着经济利益的均衡
所谓诚实信用原则,又称诚信原则,是指民事 主体参加民事活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都 应当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履行义务,不得 滥用权力去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 诚信原则还要求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以及当 事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之间的平衡。
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内容有: (1)任何民事主体要对他人讲究信誉,恪守诺言, 诚实不欺,依照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任何人应当充分尊重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不得恶意加害于他人。也就是说诚信原则要求平衡 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
重庆的黄正玉状告三鹿公司的同时,还将代 言三鹿产品的邓婕和倪萍两位名人告上法庭。每 次代言明星被状告,总有律师发表“个人意见”, 说什么代言明星承担责任于法无据云云。 思考: 现有法律规定到底能否确定代言明星的法律责 任?或者说没有法律规定,是不是代言明星就没 有法律责任?
例题1:我国民法规定,公民在财产流转关系中 取得财产权利,应当支付相应的对价。这是 ( )原则的要求。
C
D
例题2:A市居民王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 当他得知另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此别墅不能再 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 景房屋的要某,王某的行为违背了行使权利有界限
1、不动产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应当注意到相邻不动 产权利人的利益,否则就可能侵犯他人的正当权益。 (“相邻关系”的规则)
民法通则和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 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 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 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 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高中政治选修5_《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各专题的框架结构和重点

高中政治选修5_《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各专题的框架结构和重点

各专题的框架结构和重点、难点问题(一)专题一“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点、难点问题1. 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第一, 我国法律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的体现。

第二, 我国法律的内容归根结底是由我国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第三, 经济以外的其他因素也对我国法律发生着重要的影响。

2. 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特点广泛性现实性平等性一致性(二)专题二“民事权利与义务”的重点、难点问题1. 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构成要素和产生特征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需要一定的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事件和行为2. 物权的种类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三)专题三“信守合同与违约”的重点、难点问题1. 合同的法律特征和合同的订立法律特征:(1)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2)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3)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4)一经成立生效后必须共同遵守。

订立合同:要约和承诺要约条件:(1)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2)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 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3)要约必须由特定人发出;(4)要约必须向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5)要约应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必须具备的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作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要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5)承诺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2. 合同重在履行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违约责任强制实际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四)专题四“劳动就业与守法经营”的重点、难点问题1. 劳动争议的处理含义和类型处理的方式:调解、仲裁和诉讼2. 经营者的义务10项内容(五)专题五“家庭与婚姻”的重点、难点问题1. 如何区分家庭暴力与虐待?定义区别:特征,表现方式2. 关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含义无效婚姻(六)专题六“法律救济”的重点、难点问题1. 各诉讼法的共有原则(l)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5 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

5 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
注:法定许可: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 用其作品,但应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并注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房子那些事之假结婚
新楼盘即将开始摇号,中介公司联系到老王,公司可以派一 位女性与其儿子小王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使小王成为 “无房家庭”,这样可以参与两次摇号,提高摇房中签率。约定: 若摇到号,房子登记交付后办理离婚手续,支付该中介服务费10 万元,若摇不到号不收费。老王有些犹豫了。。。
②擅自加层:老张擅自加高一层属于违法行为,违背《中华人民 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 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 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房子那些事之号子费
【合作探究】房产公司和中介公司起诉老王和媒体侵犯 其名誉权,法院是否会支持该诉讼请求,为什么?
【角色扮演】你认同老张的说法吗?为什么? 如果你是法官你会如何处理老王与老张的邻里纠纷?
1.行使权利有界限—物权
① 相邻关系:老张应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排除妨碍,将加高 的一层拆除。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 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 通风、通行、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正方:主张假离婚
反方:不主张假离婚
【观点交锋】你支持正方还是反方观点?说说你的理由。
行使权利有原则
“假结婚”违背自愿、公平、诚信、公序良俗的原则。 是滥用民事权利的一种体现,背后会遇到更大的问题如房产分 割风险、法院判决的风险,离婚难的风险。
法律的基本意图是让公民尽可能 的幸福。 ——柏拉图
公民要树立法律意识和道德意 识。国家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 治国相结合,只有这样才能构建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 和谐社会,实现中国梦,强国的 梦!

高中政治选修二第二课时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高中政治选修二第二课时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 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 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 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 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二百九十四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 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辐射、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2.法定许可使用与合理使用的异同 合理使用是指,使用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在指明 著作权人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的情况下对 著作权人的作品进行使用的行为,该行为为法律所许可。 法定许可使用是指,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外,使用人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 情况下,在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指明著作权人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侵犯著 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的情况下进行使用的行为,该使用行为为法律所许可。
第二百九十五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 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 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二、相邻关系常见情况 1.关于生活、工业、农业用水,特别是高低地、上下游、左右岸之间的蓄水与排水, 水利与水害关系。如造成对方损失,应予赔偿;如分享水利,费用应分担。 2. 关于防止危险和危害。如环境污染,存放及使用易爆、易燃物,近房施工,危险 建筑等。相邻双方应避免由于自己方面的原因对邻方造成危险及危害。也有权要 求排除来自对方的危险和危害。一旦造成损失,责任者应依法承担责任。

权力行使+注意界限+导学案 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权力行使+注意界限+导学案 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4.2权利行使注意界限班级:姓名:小组:【学习目标】1.熟悉法律对权利行使合理界限的规定,增强法治观念,学会合理行使权利,避免权利滥用。

2.明确作品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使用的条件。

3.理解法律关于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处理规则和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彰显友善的价值观念。

【重点难点】重点:理解民事权利的行使有其界限难点:理解名誉权、著作权和相邻关系在民法典中的具体规定【知识拓展】1、相邻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不限于不动产直接相邻)2、相邻关系的基本种类(1)邻地利用关系所谓邻地利用关系是指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为了行使自己的不动产权利而必须利用其相邻之不动产权利人的不动产,则相邻之不动产权利人不得基于其所有权或使用权而予以禁止,但利用人必须选择给对方造成最小损失的方式并给对方以补偿。

具体又包括如下几种情形:①袋地通行权。

土地所有人或使用人没有其他途径可以进入自己土地,因此可以从邻地上进行通行的权利。

②管线铺设关系。

不动产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必须经过他人之土地上下铺设电缆、光缆、煤气管道等,可以在利用相邻之土地而进行铺设的权利。

③建造建筑物等利用权。

土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因营造或修缮建筑物有使用邻地之疆界或部分土地之必要,该邻地之所有人或使用人应许邻地所有人使用其土地,此即为土地所有人负有容忍邻地所有人使用其土地之义务,易言之,邻地所有人有请求使用土地所有人土地之权。

(2)用水和排水关系我国法律规定: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

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据此:①用水关系。

上流土地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得自行改变水流的方向,也不得擅自堵截自然水流或者以其他方式使得水流干涸,从而确保下游土地权利人能够依照习惯用水方式获得相应之水流的利用。

②排水关系。

A自然排水。

权利行使的界限

权利行使的界限
2 5( ) O9. 0
权 剩 亍 使 曲 界 跟 ;

摘 要



权 利是 法律 所赋 予的 享受利 益的 力量 , 利的行使 应 当依权 利人 的 自由意思 , 则 上应 不受干 涉, 即是权 利行使 权 原 这
的 自由原 则 。 但权 利人 行使 其权 利 , 都应 遵守一 个 ‘ , 何一 项权 利 , 存着 一个 行使 适 当与 否的 问题 , 权 利 , 就拥 ‘ 任 廑 都 拥有 也 有 了权 利 的限 度 。 因此 , 法律 不仅 可 以限 制权 利的行 使 , 而且 必须 限制权 利的行 使 .
受 害人 负 有损 害赔 偿 义 务 。 国 民 法 典只 有 善 良风 俗 的 规 定 , 德 而无 公 共 秩序 的 概念 。。
这种故意, 他仍然可 以说, 除了这种故意外, 自己确定喜欢这个颜 他 色 。如果这一点不能被 否定, 2 6条就不能适用 。0 第 2 史尚宽先生认 为, 台湾 民法典规定的不得 以损害他人为主要的 目的, 较德国民法所 定不得专 以损害他人为 目的者 。 适用范围较广。所谓损害, 以财产 不
的义务, 应依诚实信用为之 , 权利滥用者不受法律保护。 《 国民法 ”德
家经济计划,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合同法》 5 条 明确规定合同无 典》 2 2条规定:债务人有义 务依照诚实信用所要求的方式并考虑 第 2 第 4 “
效 的 情 形 之 一 即 为 损 害 社 会 公 共 利 益 。 者 认 为 , 定公 共 秩 序 这 种 笔 设

权利 行使的界限
凡权 利皆有界限, 没有哪一项权利是没有任 何限制 的。 。民法上 对权利行使的限制除了因权利的特殊内容的个别限制外 , 还有一些适

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教学课件)

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教学课件)
著作权的限制。 制
3.阐述法律关于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树立正确处理邻里关系、促进社会和 3.相邻关系的性质及处
理 谐的观念。
本框知识结构图
含义: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
民事权利 限制:(1)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有限制
(2)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自由发言:你是否使用过或见他人使用过类似表情包?你听说过因使用此表 情包被葛优起诉的事情吗?
【议学提示】开放性。
【案情】据报道,南方周末以“葛优躺”为 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截至2023 年3月22日,与之相关的民事案件判决文书共 600份,涉及544起案件,案由均是葛优方起诉 企业使用“葛优躺”照片侵犯其肖像权。544 起案件中,葛优胜诉率达99.6%。
• 知识总结:民事权利有限制
限制 范围
——名誉权
允许:对经营者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 ——行使批评监督权
商业 不允许: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构成侵权
允许: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
新闻报道
捏造、歪曲事实;
不允许 对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民 事 权 利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保障各类物权 尊重知识产权
定分止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保护创作——著作权 激励创新——专利权 点石成金——商标权
生活离不开合同

订立合同学问大
要约承诺订合同
义 务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2课时_权利行使_注意界限_·案例

第2课时_权利行使_注意界限_·案例

第2课时权利行使注意界限案例教学设计一、课时导入贾某和甄某的住宅东西相邻。

贾某院中有一棵百年古树,根系延伸到甄某房屋地基下,将甄某的墙壁和火炕挤裂,危及房屋和人身安全。

甄某要求贾某砍掉古树,贾某不同意;要求切断树根,贾某仍然不同意。

甄某诉请法院判决贾某切断树根,不得影响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

结合案例,思考:法院会支持甄某的主张吗?【设计意图;通过问题的形式引导学生自读教材,增强课堂活动的目的性。

】二、主题探究主题探究活动(一)民事权利有限制阅读材料:案例1:沙发椅、电视柜、梳妆台、书桌、床厖这些日常容易见到的家具用品,设计的美观和艺术性是消费者购买的重要依据。

2020年4月初,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对原告美克家居公司起诉的7起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对原告美克家居公司享有的7项涉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害,共同赔偿原告美克家居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126万元。

案例2:深圳某科技公司是从事陶瓷锅生产与销售的公司。

原告莫言因受人请托,为深圳某科技公司股东董某题字一幅并合影留念,并在董某准备的书上签名落款:赠予董某战友。

2017年6月17日,该公司未经授权使用莫言姓名及照片制作企业宣传视频并上传至网络,用于产品销售和业务推广。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深圳某科技公司未经原告许可使用其姓名与形象进行商业宣传,制造原告为这家公司产品进行代言的广告形象,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和肖像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思考:1.举例说明民事权利为什么不能滥用。

2.上述案例分别侵犯了他人的哪项权利?答案提示:1.(1)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但是,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

例如,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

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4.2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共25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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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知导学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1.行使民事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界限 (1)权利的含义: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 通常意味着人们有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 的自由。 (2)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 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如何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新知导学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相邻关系 (1)实质: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2)主要类型: ①相邻用水、排水; ②相邻通行; ③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 ④相邻通风、采光、日照 ; ⑤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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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的基本特征 ◎ 相邻关系的主体是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占有人。 ◎ 相邻关系的主体所有或占有的不动产之间相互毗邻。 ◎ 相邻关系是基于不动产的相互毗邻而发生,随不动 产的存在而存在。
合作探究
【背景材料】
材料二 张某等人因不满某商家的“剧本杀”游戏服务,上网发布差评,该 商家遂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与张某等人的微信群聊记录、游戏包厢监控视频 录像片段、张某等人的微信账号信息,还称“可向公众提供全程监控录像”。 其后,张某等人认为商家上述行为侵害了自己的隐私权、名誉权和个人信 息权益,起诉要求商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失等。商家则以 张某等人恶意发布差评为由,要求张某等人承担侵害名誉权的责任。 【学习任务】小组商议:张某和商家的要求是否合理?
4.2
学习目标
1.明确民事主体不能滥用权利,权利行使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2.明确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了解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 制;理解民法典对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处理规则,理解法律对相邻关系 处理的规定。 3.结合生活中的具体案例,学会用法治思维分析和处理邻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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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使权利有界限 1.“相邻关系”及其处理原则 (1)不动产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应当注意到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利益。不 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公平合理、团结互助、停止侵害 的精神, 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2)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排除妨碍,方便生活 。ຫໍສະໝຸດ 上一页返回首页下一页
(2)著作权法中关于法定许可使用(可以直接使用,但需按规定付费)的情况 ①报刊 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②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 教科书 中,汇编某一
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摄影作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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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分组探究一 民事活动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 1 步‖背景——鲜活材料,审清细节 几年前,周某带家人去城市打工。2018 年 4 月回到家中,周某发现自己的 院子东南角大约 5 平方米的地方,已被村委会征用,在上面建起了全村村民用 于饮水的自来水水塔。周某向法院起诉,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求 村委会拆塔还地,并赔偿损失 2 万元;如该村委会不能拆塔还地,就要以 40 万 元购买这块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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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身权保护的界限 (1) 消 费 者 对 生 产 者 、 经 营 者 、 销 售 者 的 产 品 质 量 或 者 服 务 质 量 进 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的, 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2)新闻单位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 评论,内容基本属实,没有侮辱内容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主要内容 失实,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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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退休工人爱好弹钢琴,退休后在家支起两架钢琴,除了自己弹之外,还 招了几个学生进行教学活动。但美妙的琴声并没有让小区的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反而成为影响邻居休息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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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分层测评(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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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知识产权保护受限(著作权领域) (1)著作权法关于合理使用的情况(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①出于个人学习、 研究、欣赏的目的而使用他人作品。 ②为 介绍、评论 而在自己的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的作品。 ③为报道时事新闻而在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某一作品。 ④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他人 作品,供教学科研人 员使用;等等。






5 民事权利的行使与界限

阶 段 二
业 分 层 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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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法合理行使权利 1.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 诚信等原则。 2.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 ,在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也要遵守公序良俗, 尊重 社会公德。 3.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 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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