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员工电子竞技俱乐部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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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 青年员工电子竞技俱乐部

、、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是在共青团技术研究中心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心团委)的指导和组织下,由中心青年员工自发组建的青年员工社团。社团名称为

技术研究中心青年电子竞技俱乐部(以下简称中心电竞俱乐部)。

第二条:社团的宗旨是落实企业文化建设,丰富青年员工业余生活,激发青年员工的合作与竞争意识,作为体育与文艺竞赛的补充。

第三条:

(一)社团的目标是为中心电子竞技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平台,以此促进青年员工之间互相了解、互相学习与配合。社团将与中心团委下属青年之家合作,开辟专门版面供大家交流经验,并成立电子竞技队伍,代表中心与其他企业开展竞技交流。组织战队成员利用业余时间定期训练,保持竞技水平。

(二)通过电子竞技,锻炼参与者的思维能力、反映能力、心眼四肢协调能力和意志力。在娱乐的同时既放松了身心,又培养了团队精神与配合意识,推广健康竞技,公平竞技。

第四条:社团一切活动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中心团委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护企业环境,帮助青年员工健康全面的发展。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与义务(附:会员加入的条件及程序)

一、基本权利

第一条:会员有参与社团任何活动的权利。

第二条:会员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第三条:会员有参与社团工作的权利。

第四条:会员有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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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义务

第一条:会员有严格遵守社团章程的义务。第二条:会员有执行社团决议的义务。

第三条:会员有自觉维护社团形象,利益,声誉的义务。

第四条:会员有积极、按时参与社团的各项活动的义务。第五条:其他义务。

三、加入或退出组织的条件及程序第一条:申请成为社团成员的基本条件(一)品行端正,思想上进,仅以游戏放松,绝不沉溺于游戏。

(二)有加入社团的意愿,并能够按时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第二条:加入社团的程序

(一)向各个院所的负责人提交申请,并经社团审批。

(二)经审批后,需填写《中心电竞俱乐部成员信息表》,确认所有资料真实、无误,由工作人员登记存档。

第三条:退出社团的相关说明(一)由于个人原因确定无法再按时参加社团活动者,需向各院所相关负责人提出书面说明,由该负责人统一报社团管理机构处理。

(二)退出社团的成员仍可参与社团活动,但不再在社团留有备案,也不再享受社团内部的相关奖励。

第三章:会员的奖惩制度(社团每年将对社团所有成员进行评价)

奖励

第一条:对社团工作有重要支持作用或积极宣传作用者,视情况予以奖励。第二条:社团

活动中表现突出者或竞技比赛中成绩优秀者,视情况予以奖励。

第三条:定时参加一年内社团所有活动者,视情况予以奖励第四条:奖励由社团管理层决定,特殊情况由全体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惩罚

处分依不同程度分为警告、劝退和开除三种。

第一条:无故缺席社团活动三次以上,给予警告处分。

第二条:累计两次警告者给予劝退处分,三次警告者将被开除出社团。第三条:社团每位成员都必须在工作之余参加社团活动,以社团活动名义耽误工作进度、沉迷于游戏无法自拔者,视后果轻重予以警告、劝退或开除处分。

第四条:在社团活动或竞技赛事中主动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寻衅滋事者视情节予以处分。

第五条:社团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如有意外无法参加必须向社团有关成员请假,无故缺席三次者予以惩罚。

第六条:社团章程与中心制度不一致之处,以中心相关规定为准。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本社团的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是中心电竞俱乐部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修改社团章程。

2、审议、通过本社团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3、筹备召开社团代表大会,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4、决定会员的加入和退出。

5、建立各院所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等实体机构。

6、决定各负责人的职责范畴。

7、领导社团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

8、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二条:社团管委会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秘书一名、委员若干。另下设各个院所支部,支部任命可由各个院所根据自身情况自行任命,报该支部负责人审批。管委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积极进步,遵守中心各项法律、法规。

2、工作态度端正,业务。

3、具有社团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交际、组织能力。

4、工作热情,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第三条:社团主要负责人为中心团委相关负责人,其余委员初期可通过中心团委任

命,各支部负责人可由各支部团委推荐,每一年进行一次改选,特殊情况可公开招聘。中心团委有权力对各负责人进行审查与监督,在社团管理人员和相关负责人社团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时,有权力撤销该负责人的资格,并组织选举产生新的负责人第四条:部长职责

1、确定社团各个阶段的工作目标。

2、领导管委会的日常工作。

3、监督社团各部门工作,并进行考评。

4、指导社团重大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审批社团资金的使用。

5、协调各支部,作为社团与其他企业交流活动的代表、负责人。

第五条:副部长职责

1、常务副部长一名,协助部长处理社团日常工作,在部长授权的情况下代替部长履行

职责。

2、副部长一名,协助常务副部长处理社团日常工作。

3、处理社团管委会的日常工作,联系各院所支部。

4、代表社团与中心团委、中心其他社团进行沟通。

5、管理社团日常收支,在每次使用社团资金后留档备查。第六条:管委会各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1、服从中心团委和中心领导层的领导。

2、定期召开例会,修订、审议本社团的规章制度,审议活动计划。

3、组织社团成员开展各项活动,并做记录留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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