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5·13”起重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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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5·13”起重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5·13”起重伤害死亡事故调查组:

《关于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5·13”起重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沪安事故调〔2013〕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事故调查报告。请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并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对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9月7日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

“5·13”起重伤害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2013年5月13日13时50分左右,在位于漕泾上海化学工业区的拜耳上海一体化基地内,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在钢板吊运作业时,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上海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沪府发〔2009〕12号),市安全监管局会同上海化学工业区管委会、市监察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上海化学工业区分局,并邀请市检察院组成事故调查组。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等,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提出了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及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工业二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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