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财政局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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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严肃机关单位纪律作风,进一步规范财政干部的行为,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着力打造一个规范的理财制度体系,创建一个有效理财的运行机制,营造一个良好的理财氛围。

根据×财发[2013]43号文件精神,在对原制度、办法整理完善和重新修订的基础上,形成了县财政局制度汇编。希望全体财政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严格遵照执行,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为促进财政改革发展和县域经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县财政局

二○一五年

目录

1、县财政系统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办法 (1)

2、县财政局廉政建设规定 (5)

3、县财政局工作考勤制度 (7)

4、县财政系统请销假制度 (7)

5、县财政系统工作纪律 (9)

6、县财政系统内部审计制度 (11)

7、县财政局集体学习制度 (14)

8、县财政系统学习培训奖惩办法 (15)

9、县财政局信息安全保密制度 (17)

10、县财政局财务管理办法 (19)

11、县财政局车辆管理办法 (21)

12、县财政局卫生制度 (23)

13、首问负责制 (24)

14、服务承诺制 (27)

15、限时办结制 (29)

16、政务公开制 (31)

17、执法责任制 (35)

18、失职追究制 (38)

19、绩效考评制 (41)

20、投诉处理办法 (45)

县财政系统工作目标

综合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工作整体管理水平,增强财政工作人员责任意识,调动工作积极性,搞好内部管理,促进财政机关依法行政,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财务管理(25分)

1、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勤俭节约,做到收支平衡。经费开支超过预算及追加者扣4分。

2、原始票据审核严格。无经手人和领导签字者扣1分;将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和白条入账者扣5分,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账户设置合理;科目运用规范;记账凭证填写完整;及时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季度至少装订一次凭证;每月向县局政办股报送经费收支月报表。凡不符合规定者每条每次扣1分。

4、专项资金管理。必须按规定程度办理,否则每次扣2分。

5、爱护公物,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凡丢失或人为损失每件公物扣2分,且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二)集中核算(20分)

1、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凡出现原始票据审核不严格、会计科目设置不合理、账簿登记不及时、未做

到日清月结、结账不规范、会计报表内容不真实、不完整的,每项扣2分。

2、根据报账单位的实际情况,核定备用金

金额。年底应当及时归还或冲销备用金。否则,扣2分。

3、在核算过程中票据填写要规范完整,手续健全。借款单(一式三联)无报账单位财务主管、报账员签章及核销时无经办人员签章;“五笔会签单”签字不齐全或者无报账单位财务章;收入、付出传票无核算专用章;审报单、付款委托单等各种票据手续不健全;

记账凭证无会计主管、记账、出纳、复核、制单等签字盖章;以上问题若出现1个,扣2分。若同一问题出现在多笔业务中,累计扣分。

4、支出分类准确。对各项支出要严格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分类。否则,扣2分。

5、做到凭证装订整齐、账簿封皮、账簿启用表及凭证封皮填写正确、完整。否则扣2分。

6、坚持每月与银行及报账单位核对账户余额,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提供真实、合法的会计信息。如出现余额不相符,不按时上报会计报表,每项扣2分。

7、对于不真实、不合理的经济业务,必须拒付或者退回补充、更正,并及时进行登记。否则,扣2分。

8、对报账单位的财务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如有违反此项者扣2分。

(三)资金回收(10分)

加强资金回收工作,强化资金回收力度,完成资金回收任务。短收按比例扣分。

(四)精神文明建设(30分)

1、制定学习制度及计划,并有学习专栏、会议记录和个人学习笔记,缺一者扣2.5分。

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考勤记录详实。凡未考勤或考勤不实者扣2.5分。

3、搞好单位环境卫生,院内建有花园,办公室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不符合要求者扣2.5分。

4、搞好干部思想教育工作,增强单位凝聚力,不闹无原则纠纷,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凡单位出现纪律涣散,酗酒闹事,闹不团结者,此项扣5分,并按《县财政系统工作纪律》进行处罚。

5、规范执法行为,预防职务犯罪,加强干部职工法制教育,防止违法乱纪问题发生,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凡年度内发生违法

违纪问题,精神文明建设实行一票否决。

6、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凡年终评为县级“文明单位”者奖励2分,市级“文明单位”者奖励4分。

7、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目标考评一票否决。

(五)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10分)

不按时完成者,每次扣2分。

(六)社会评议(5分)

二、考核办法

(一)成立财政局考核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政办股,负责考核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对各财政所的考核适用本办法,对局属各单位的考核适用本办法第一、四、六条,具体分值为本办法考核内容的一、四、六条占70%,年度目标责任书业务工作(个性目标)占30%。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县财政局廉政建设规定

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奉公,不得以手中权利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做到两袖清风,一尘不染。

二、树立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搞好本职工作,对职权范围内的事,要敢于负责,不推诿扯皮,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对来单位联系业务和洽谈工作的同志,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接待,答复明确,坚持原则。

四、领导干部尽量不参加庆祝会、庆功会、验收会,对涉及公事的宴请,应婉言谢绝,一般不得出席。

五、工作人员下乡,生活一律从俭。

六、业务人员对所征税款要做到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上解入库。凡挪用税款者,依法严肃处理。

七、工作人员一般不准私事借用公款,家中确有特殊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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