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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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依法合规,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范围。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修改和解除,应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未尽事宜,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无相关规定,可参照相关行业标准和惯例。

第二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内容应具体清晰,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合同应当包括项目概况、工程内容、工程价款、工期、质量要求、合同履行的方式、合同的履行期限等内容。

第六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经双方共同保管。

如有变更,应当经过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不能订立的情形:一方当事人未达到法定年龄;一方当事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授权,擅自签订合同;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工程价款清单,明确各项费用的标准和支付方式。

第三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第九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内容,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限,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计算,如遇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应当及时向对方通报,并经协商一致,确定延期或提前履行的方式。

第十一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质量要求,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支付方式,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和金额进行支付,确保施工队伍的正常运转和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第十三条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应当经过双方书面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合同,并按照变更合同的要求进行履行。

第十四条变更合同的内容应当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连贯性,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保障工程项目的正常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和工期,制定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工程合同签订1. 工程合同签订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工程合同签订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工程的工期、质量、报酬等内容。

3. 工程合同签订应当由公司签约人和项目负责人共同参与,确保合同的执行与监督。

4. 工程合同签订应当注明各方的联系方式,以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沟通与协调。

5. 工程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存档备查,方便日后的查找和审核。

四、合同履行1. 合同的履行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不得私自修改或违约。

2. 在工程项目进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合同。

3. 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形式的违约行为将被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如工程项目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按合同要求履行的,双方应当及时进行协商,商定解决方案。

五、合同管理1.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工程合同管理档案,对公司所有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2. 项目负责人应当定期对合同进行审核,确保各方合同的履行情况。

3. 合同履行中出现问题时,项目负责人应当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协助解决问题。

4. 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对工程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5. 相关部门应当密切合作,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

六、违约责任1. 对于涉及工程合同违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取消资质等。

2. 违约责任的判定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不得私自处理。

3. 违约行为严重的责任人将被列入公司黑名单,并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七、附则1. 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由公司领导审定,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2. 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如需修改或完善,应当经过公司领导审议后方可进行。

工程施工单位合同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单位合同管理规定

工程施工单位合同管理规定一、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应当基于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建设方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应充分沟通,明确工程的基本要求、质量标准、工期限制、安全责任等关键条款。

合同文本应详细列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范围、进度计划、变更处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二、合同的管理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

该部门或人员需负责合同的保管、更新和执行监督。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变更都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予以保存。

三、工程质量与验收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建设方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在工程完成后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应签署验收报告,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

四、工程款项的支付工程款项的支付应遵循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和时间节点。

建设方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而施工单位则应在收到款项后提供相应的发票或收据。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支付计划,双方应协商一致后作出书面修改。

五、违约责任若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形式和金额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对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六、争议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中应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和程序,以便快速高效地解决争端。

七、其他事项合同还应包括保险、知识产权保护、保密协议等相关条款,以确保项目的全面合规性。

同时,双方可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商定其他必要的条款。

结语:。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合同的订立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合同当事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3)有与承揽工程相适应的技术、管理人员和施工力量;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四、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后,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争议解决
1.合同当事人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三、合同的履行
1.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各自义务。
2.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不得无故拖欠。
3.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4.合同当事人应当相互配合,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确需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争议解决。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1)合同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和联系方式;
(2)工程名称、地点、规模、范围和内容;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合同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投资或管理的项目的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环节顺利进行。

第四条公司设立工程合同管理组织,负责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范围第五条工程合同的签订范围包括:(一)招标及非招标建筑安装工程、消防及智能系统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及零星工程施工合同;(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三)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及属于工程管理范围的各种经济协议等。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程序第六条工程合同的签订程序分为:合同谈判、合同起草、合同审核、合同审批、合同签订、合同备案。

第七条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合约部主持合同谈判工作,各有关部门参与;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以上级别(含)领导主持合同谈判;合约部组织各有关部门参与。

第八条合同谈判结束后,由合约部负责起草合同文本,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合同文本经双方确认无误后,由合约部提交合同审核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部门应在收到合同文本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第十条合同审核无误后,由合约部提交合同审批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部门应在收到合同文本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签署审批意见。

第十一条合同审批通过后,由合约部与合同对方签署合同,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

第十二条合同签订后,由合约部负责将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备案,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与跟踪第十三条合同签订后,合约部负责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确保合同条款的全面履行。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变更、解除、终止等情形,由合约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报请公司领导审批。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原则(一)公平公正原则: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平等保护。

(二)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

(三)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含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条款。

第三条合同订立管理(一)合同起草:合同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起草,内容应包括合同条款、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款、支付方式等。

(二)合同审核:合同草案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合同方可签订。

(三)合同签订: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表签订。

授权代表签订合同时,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第四条合同履行管理(一)合同履行: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二)合同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三)合同解除: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解除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解除协议。

第五条合同价款管理(一)合同价款:合同价款应当根据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确定,实行固定价格的,应当明确价格调整机制。

(二)支付方式: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分为预付款、进度款和尾款。

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支付,进度款按照工程进度按月支付,尾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

(三)价款纠纷:合同价款纠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解决,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六条合同档案管理(一)合同归档:合同签订后,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将合同正本提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二)档案查询:公司内部各部门可以查询归档的合同,但不得泄露合同内容。

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制度一、合同签订阶段1. 合同审查:在合同签订之前,施工单位应当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合同条款符合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避免后期发生纠纷。

2. 合同履行保证金: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履行保证金,确保合同的履行。

同时,要做好履行保证金的管理,定期核对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 合同工商登记:签订合同后,应当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确保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避免因为未办理登记而导致合同无效。

二、合同执行阶段1. 施工进度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确保工程按照计划进行。

定期检查施工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避免影响工程进展。

2. 质量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纠正问题。

3. 安全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4. 结算管理: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时进行工程结算。

做好结算资料的归档,确保结算过程的透明和合法性。

三、变更管理1. 变更管理程序: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变更管理程序,确保变更合同的程序合规。

变更管理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备。

2. 变更合同审批: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合同变更的审批程序,确保变更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变更合同涉及资金变动的,应当及时办理资金申请手续。

3. 变更合同记录: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变更合同的记录和归档工作,定期对变更合同进行审核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管理机制。

四、质量安全管理1. 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目标和责任部门,加强质量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2. 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篇1 1. 总则(1)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2. 合同签订的基本要求(1)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经济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不搞违法活动。

(2)签订合同前,首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及其社会信誉,确认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与其签订合同。

(3)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合法的原则。

(4)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为有关文件、资料、国家及各级政府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书。

(5)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具备以下重要条款:① 工程名称和地点。

② 工程承包的性质、范围及内容。

③ 开、竣工的日期。

④ 工程造价。

⑤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的方法。

⑥ 业主开工条件、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提供的时间。

⑦ 材料和设备的价格结算方法。

⑧ 取费标准。

⑨ 质量承诺标准及保修条件。

⑩ 互相协作事宜。

○11 违约责任。

(6)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用语确切、责任明确、字迹工整。

3. 合同签订的工作签订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足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要重新进行评审。

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的方案。

(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

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制度范本

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制度范本

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制度范本一、总则1. 本规范制度旨在明确工程合同的管理职责、流程及要求,确保合同执行的法律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2. 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范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合同管理活动。

3. 本规范制度适用于所有由公司承接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及相关服务合同。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签订、审查、履行监督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2. 合同管理部门应配备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工程管理经验。

3. 项目经理负责具体工程项目的合同执行,包括进度控制、质量监督、成本管理等。

三、合同签订1. 合同签订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条款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2. 合同文本应由法律专业人员审核,确保其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3. 合同签订应有明确的授权流程,未经授权人员不得代表公司签署任何合同。

四、合同执行1. 合同生效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确保各方对合同内容有清晰的理解和共识。

2. 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3. 对于合同变更,必须严格按照变更管理程序进行,任何口头协议或非正式文件均不作为合同变更的依据。

五、合同监督1. 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对于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必要时可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

3. 建立合同履约评价体系,对合作伙伴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作为后续合作的参考。

六、合同结算与归档1. 合同结算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完成结算后,应及时整理合同文档,包括合同正本、变更协议、结算资料等,进行归档保存。

3. 合同档案应做好保密工作,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查阅或外借。

七、附则1. 本规范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确保市场秩序正常,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及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第三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承办人员签订合同,应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

承发包双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四条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

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方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资金、施工力量和良好的信誉。

第二章工程施工合同第五条工程施工合同在工程中标后工程施工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工程部正负经理、项目负责人负责与建设方洽谈,并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第六条合同的主要条款商定后,由公司项目负责人负责起草文本,交由公司总理、工程部经理审核,保证合同的公平公证性。

第七条施工合同在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交公司工程部一份进行备案。

第三章内部合同的签订第八条在总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公司工程部经理、经营部经理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洽谈:公司管理费总额、如何交纳。

第九条内部合同的签订必须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为有效。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与跟踪第十条承发包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条款,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按照合同约定实现。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如发生争议,要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做到不卑不亢、坚持原则、有理有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篇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部门职责,结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合同主要为项目前期合同、工程前期合同、工程建设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等。

第三条公司所有建设工程的咨询、评价、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材料设备采购等工作,必须签订相关合同,并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四条合同管理工作接受公司经营班子的统一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合同的分类第五条项目前期合同,主要包括:土地、委托评估等与项目前期工作相关的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由开发经营部负责拟定合同草稿或采用对方标准合同,并负责合同的洽谈。

第六条工程前期合同,主要包括:临时供水、供电等工程前期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由工程部负责拟定合同草案或采用对方标准合同,并负责合同的洽谈。

第七条工程建设合同及材料设备合同:1 工程建设合同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重要设备采购等需经公开招标确定的合同,由预算部负责根据招投标文件,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拟定合同草稿,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洽谈。

2 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须经专业分包的合同,主要包括:幕墙、弱电、装修、外围工程等合同,由预算部负责根据招投标等资料,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拟订合同草案,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洽谈。

3 重要材料设备采购三方签证合同,主要包括:新风机组、组合式空调箱、风机、水泵、冷却塔、热交换器、发电机、消防报警等,由预算部根据内部招投标文件所确定的价格,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拟订合同草案,组织相关部室进行洽谈。

以上工程建设合同详见附件工程建设合同清单。

第八条其他零星合同,根据公司制定的部室职责,由经办部室负责拟订合同草案,负责合同的洽谈。

第三章合同洽谈、签订的审批程序第九条各经办部室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室与合同对方进行洽谈,洽谈结果及时向公司经营班子报告,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签订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终止等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2. 公司所有涉及建设工程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保证合同的有效执行。

二、合同签订管理1. 合同签订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评审,明确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及预算控制等关键条款。

2. 法务部门负责审核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3. 合同签订应经过授权人员审批,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合同内容或签署任何形式的协议。

三、合同执行管理1. 项目管理部门应按照合同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进度安排,确保工程按期进行。

2. 质量监督部门需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

3. 财务部门应根据合同条款,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及时支付工程款项,保证工程的正常运转。

四、合同变更与索赔管理1. 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的,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协商。

2. 对于因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应及时收集证据,按合同约定的索赔程序提出索赔。

五、合同结算与终止管理1. 工程完工后,项目管理部门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结算。

2. 财务部门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

3. 合同履行完毕后,应及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归档相关资料。

六、监督与考核1. 公司应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2. 对于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将合同履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员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行为,保障工程质量,加强合同管理监督,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合同签订1. 施工合同应当依法签署,并具有法律效力。

2. 甲方应当提供真实的工程设计文件,明确工程范围、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等内容。

3.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前认真核查工程设计文件,并与甲方协商确定施工进度、工程价格等内容。

4. 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前明确风险分摊责任方式及应急预案。

5. 合同一经签署,双方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三、合同履行1. 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履行各项义务。

2. 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安全生产规定,保障工程施工安全。

3. 甲方应当按时支付工程款项,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4. 双方应当定期召开工程进度会议,及时沟通解决工程中遇到的问题。

5. 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应当组织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并向甲方提交验收资料。

6. 工程竣工验收时,甲乙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签署验收报告。

四、合同管理1. 甲方应当设立专门的工程项目部门,负责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

2. 工程项目部门应当建立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存档施工合同及相关资料。

3. 工程项目部门要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4. 工程项目部门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理。

5. 工程项目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六、合同变更1. 在工程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当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2. 变更协议应当明确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及变更价格等相关事项。

3. 变更后的工程价款应当及时支付,保障施工进度。

四、合同争议解决1. 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3. 未经合同双方协商,不得以任何方式终止合同或擅自改变合同内容。

工程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施工单位合同管理办法
一、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应当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明确工程的基本情况、施工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造价及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

在签订合同之前,施工单
位应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法律文件,以证明其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合法资格。

二、合同的履行
合同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施工单位
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要求。

同时,施
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三、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后书面修改。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
变更合同。

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法定情形需要解除合同,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妥善处
理已发生的费用和损失。

四、合同的监督与管理
业主有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施工单位遵守合同约定。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内部
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对于违反合
同约定的行为,应根据合同条款约定违约责任。

五、争议的解决
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
分仍应继续履行。

六、其他事项
合同中还应包含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工程保修条款等其他相关内容,以全面规范双
方的合作行为。

结语。

建筑公司负责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负责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负责合同管理制度建筑公司在承接任何工程项目之前,都需与甲方签订详尽的合同。

合同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范围、质量要求、工期、价格条款、变更管理、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为确保合同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合同的制定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平等自愿原则:合同的签订应建立在双方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任何一方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强迫对方接受不平等的条款。

2. 诚实守信原则: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提供信息,不得有任何隐瞒或欺诈行为。

3. 公平合理原则:合同中的条款应当公平合理,确保双方权利与义务均衡,避免出现权力滥用的情况。

4. 法律合规原则: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建筑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合同执行的全过程。

该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审核合同文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 协调甲乙双方的关系,处理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

- 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合同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为了有效管理合同风险,建筑公司还应建立健全的风险评估机制。

在签订合同前,应对项目的可行性、合作方的信誉、市场环境等进行全面评估。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定期进行风险复核,及时调整管理策略。

建筑公司应注重合同档案的管理。

所有合同文档应妥善保存,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变更协议、会议纪要、往来函件等。

这些文档不仅是合同履行的证据,也是解决争议的重要依据。

在合同履行完成后,建筑公司应进行合同结算。

结算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执行,确保支付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同时,应对整个合同执行过程进行总结评估,提炼经验教训,为未来的合同管理提供参考。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本制度中的"工程"指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安装工程、拆除工程等一切与建筑相关的工程。

1.2"合同"指工程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等合同。

1.3"当事人"指签订合同的各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业主)、乙方(承包商)、丙方(监理方)等。

第二条合同的签订2.1合同的签订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2.2合同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2.3合同的签订必须经过当事人的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2.4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第三条合同的履行3.1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3.2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数量等要求。

3.3当事人应当及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3.4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4.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4.2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的,可以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

4.3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4.4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当事人已经履行或正在履行的义务。

第五条合同的违约责任5.1当事人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5.2当事人违反合同的,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5.3当事人违反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

5.4当事人违反合同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6.1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3争议解决期间,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合同,不得擅自停止履行。

第七条其他条款7.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制定单位所有。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保障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工程建设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工程建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六条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七条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八条工程建设合同的订立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条款应当明确、具体、完整。

第三章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第九条工程建设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条工程建设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手续。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

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等事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合同当事人应当保证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

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的,当事人可以要求修复或者重新建设,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采取措施保障施工安全。

因施工安全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当事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工程建设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十四条工程建设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合同的约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合同签订原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四条合同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工程名称、地点、规模和内容;(二)发包人、承包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及其联系方式;(三)合同价格、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四)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进度和工期;(五)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七)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八)其他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内容。

第五条合同签订主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主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包人:具有工程发包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承包人: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

第六条合同备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应当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材料包括:(一)施工合同正本;(二)承包人资质证书副本;(三)发包人、承包人营业执照副本;(四)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第七条合同履行管理合同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一)合同双方应当保证合同条款的履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二)合同双方应当建立健全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三)合同双方应当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四)合同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规定,合理使用建设资金。

第八条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合同不能全面履行或者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以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制度一、总论1.1 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保障工程施工项目合同履行的质量和效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工作。

1.3 定义和术语1.3.1 工程施工项目合同:指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以施工为主要内容的合同,包括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等。

1.3.2 工程施工项目:指建设单位委托承包单位进行的施工任务,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等。

1.3.3 合同管理:指对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结算等过程进行管理。

1.3.4 合同管理人员:指公司负责合同管理的相关人员。

1.4 工作原则1.4.1 服务至上:合同管理工作要服务于工程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始终将建设单位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1.4.2 严格执行: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合同约定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违约。

1.4.3 审慎处理: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等各个环节要审慎处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1.4.4 诚实守信: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要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得有违法行为或不良行为。

二、合同管理流程2.1 合同签订阶段2.1.1 合同准备:在招标阶段,按照相关规定准备招标文件,制定招标方案,明确合同标的、工期、报价等内容。

2.1.2 报价投标:承包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建设单位选择中标单位后签订合同。

2.1.3 合同签订:签订合同前,要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清晰明确,双方权责一致。

2.2 合同履行阶段2.2.1 合同履行监督:对施工进程、质量、工期等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2.2 合同变更管理:如有需要变更合同内容,要经过双方协商,签订变更协议。

2.2.3 施工进度管理: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管理,确保工程按时交付。

2.3 合同结算阶段2.3.1 合同结算: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明确工程量、价款、变更费用等。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流程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流程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流程一、引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保证建筑施工质量、工期和费用控制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保障。

因此,建立健全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流程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制度建立、合同签订、合同执行、合同变更和结算阶段这几个方面详细介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流程。

二、制度建立阶段1. 合同管理团队组建在建筑工程项目启动阶段,应当组建合同管理团队。

合同管理团队由项目经理、合同经理、法律顾问、项目财务负责人等组成,明确各自职责,协同合作,确保合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2. 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框架根据工程特点和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合同管理制度框架。

包括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流程等内容,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员和执行方式。

3. 制定合同管理手册制定合同管理手册,详细介绍各项制度规定和工作流程,供合同管理团队参考和执行。

手册内容包括合同签订程序、合同执行程序、合同变更程序、合同索赔程序、合同结算程序等内容。

三、合同签订阶段1. 合同审批合同管理团队应当在招标结束后,对拟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批。

审批内容包括合同条款、合同金额、付款方式、工期要求等,确保合同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2. 合同签订经过审批后,合同管理团队与承包商签订正式合同。

合同签订应当在法律顾问的指导下进行,确保合同条款的严谨性和合规性。

3. 合同备案签订完成后,将合同备案存档。

备案内容包括签订日期、合同版本、合同金额、合同工期等,以备后续管理和监督。

四、合同执行阶段1. 定期检查合同管理团队应当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包括验收进度、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方面,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 合同变更管理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应当经过合同管理团队审批,并签署变更协议。

变更内容应当明确、合理,确保合同执行顺利进行。

3. 合同索赔管理如在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或争议,应当及时提出索赔申请。

经过审批后,由合同管理团队处理,保障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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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制度提要: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对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担保和承诺)的订立、变更、转让、解除、履行、终止和管理等活动控制行政公章的除外;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有关对外合同(包括出具的担保和承诺)的订立、变更、转让、解除、履行、终止和管理等活动控制。

本条所称合同即书面合同,是指采用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相关文件
1、《管理手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三、实施职责
1.本制度由经营部负责合同订立、管理;
2.财审部负责执行情况中的财务与审计监督;
四、工作流程
1、合同分类:
<1>工程合同:公司经营经营预算部负责管理;
<2>工程物资采购合同:公司工程部负责管理;
<3>劳务合同:公司经营部负责管理;
2、合同主管部门职责:
<1>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2>领导、协调合同的订立、履行及管理工作;
<3>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4>组织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活动;
<5>决定对合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6>决定对合同管理工作中疏于管理,玩忽职守,违法乱纪者,未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处罚;
<7>其他需要协调解决的合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3、合同条款、合同申请单位和合同执行单位
3.1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当事人名称、住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开户银行、账户;
<2>标的(指货物、劳务、服务等)名称、型号、规格等;
<3>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
<4>价款或者酬金及付款时间、方式;
<5>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
<7>合同的变更、转让和解除条件;
<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9>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
<10>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性质确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必备条款。

对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和方式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特别明确。

3.2申请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部门即合同申请单位,其职责为:
<1>调查、了解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信誉和履约能力等情况;
<2>具体参与合同的谈判;
<3>参与合同的草拟、会签、修改、保证合同的可行性;
<4>负责建立和管理本单位的合同台帐、档案及统计、分析。

3.3负责执行合同的单位即为合同执行部门,其职责是代表公司履行合同,并及时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4.合同签订程序
4.1在具体合同管理过程中执行合同经办人负责制,由合同经办人具体负责合同的申请、谈判、变更、解除等具体事宜。

经办人是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主要负责合同条款谈判、协商的负责人。

4.1.1合同经办人在申请办理合同过程中,应在合同审查表上签署个人意见。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合同经办人应尽到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最大化地保护本公司的合法利益。

4.1.2对于在合同管理工作中能恪尽职守、勤勉认真、并为公司
创造显着经济效益的或挽回经济损失的经办人;将按照本制度的具体规定予以奖励。

4.1.3对于因经办人的故意、过失、疏忽等个人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按照本制度的具体规定予以追究。

4.2申请单位或经办人将合同草案送合同专业管理部门进行专
业审查;
4.3合同专业管理组审查通过后,需要相关业务部门会签审查,由合同专业管理组将合同草案报送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会签审查;
4.4审查通过后,报送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审批;
4.5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审批同意后,到办公室加盖合同专用章,属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可使用单位。

4.6分公司、项目部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必须经公司授权,未经授权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对于违反程序规定的分公司、项目部将按照本制度奖励与处罚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4.7合同专业审查
4.7.1合同专业管理部门对申请单位报送合同做如下方面审查: <1>经济性
--项目计划是否具体明确;
--市场需求情况是否可靠、属实;
--经济效益情况是否真实、可信;
--资金、资产使用效果的财务是否可行。

<2>技术性
--项目技术是否真实、全面、可靠;
--技术措施是否完备、可行;
--技术标准、参数是否先进完善;
--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3>安全性
--涉及的知识产权是否已采取相应的保护或限制措施;
--有无损害本公司商业秘密、商业信誉;
--有无损害本公司利益的其它情形。

4.8合同业务部门会签审查
工程合同、劳务合同、采购合同等需经公司各部门进行会签审查;
4.9合同数量、合同归档
4.9.1合同文本数量
<1>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字同意签约后,由合同申请单位按规定的份数打印出版,送交办公室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司行政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字;
<2>合同文本数量一般为:我方合同文本数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即
由合同专业管理部门一份,同时一份副本报财务管理部门备案。

4.9.2合同管理档案
合同专业管理部门应根据各自的管理权限建立合同管理档案,负责整理收集的合同档案包括;
--合同文本、各文本存档记录
--合同台帐
--承办人变更记录
--合同附件、审核意见及其它有关文件资料
--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及有关材料
4.10合同履行、变更
4.10.1合同交底
合同签订后,由合同专业管理部门会同业务相关部门对合同执行单
位进行合同交底。

4.10.2财务部应严格依照合同和合同履行情况,仔细审查所履行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与所签合同是否一致,确定无误后付款。

如不一致,拒绝支付;
4.10.3合同变更
合同的变更:凡合同标的、数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项发生变化均属合同变更,合同变更应由缔约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程序与签订正式合同相同,且应由原审批部门或人员签字后生效。

4.10.4合同终止
4.10.4.1合同的终止
<1>签约各方按合同规定,全面履行合同后,合同自然终止;
<2>经合同签约各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自各方签字认可之日起合同终止;解除合同由合同申请单位按本制度执行;
<3>按照合同约定,终止条件出现,合同终止。

4.11奖励与处罚
<1>公司对有以下情形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金额为500元-10000元):
--在合同管理工作中有恪尽职守、谨慎勤勉,做出显着成绩的;
--为本单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
--检举、揭发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功的;
--及时处理合同冲突、合同管理矛盾、合同纠纷,为企业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的。

--其它应给予奖励的情形。

<2>公司对有以下情形的部门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处罚金额为500元-10000元):
--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在合同管理中失职、渎职、欺诈、故意、重大过失给公司及公司各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未经授权或越权对外签订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将合同分解以大化小,逃避公司管理标准的。

--先行为后补办合同审查或合同授权程序的。

--利用行政章、财务专用章或其他印章对外签订合同的。

--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或把整体合同分解以规避书面合同或以其他单据代替合同文本的。

--合同经办人或合同参与人签约时恶意串通,利用合同谋取私利
损害企业利益的。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包括招标、议标、选择合作方时)泄露标底和商业秘密的。

--在经济往来中收受贿赂、回扣,影响公司的合法利益的。

--违反公司规定擅自为他方提供担保保证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结算付款不按照合同规定而多付的。

--未在合同验收中履行其职责,把验收不合格的产品和服务作为合格的产品和服务接收的。

--在合同履行中对方违约不追究违约责任或擅自处理,损害公司利益的。

--在合同变更审查中,玩忽职守或未尽到合理谨慎义务的,并使公司利益受损害的。

--其他各种违反合同管理程序的行为。

<3>违反本办法规定,给公司及公司各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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