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UL1642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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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1642安全标准 (锂电池)中文版

UL1642安全标准 (锂电池)中文版

UL1642安全标准(锂电池)前言本标准含有覆盖UL规定的大类的产品的基本要求。

这些要求基于合理的工程原理,研究和试验结论以及现场经验,并且参考了制造商、用户、检查机构和其它一些有专业经验的机构或人士的意见。

A.遵守本标准的要求是制造商在制造产品时应具备的一个基本条件。

B.产品仅能书面满足本标准条文规定不足以断定满足本标准,比如:当检测和试验时,发现其它特征不满足本标准安全水平的要求。

C.产品采用的材料或结构与本标准技术要求不符的不能认为符合本标准。

如果该产品采用的材料或由采用不同于本标准所列的结构形成;但性能可以符合标准要求的,有可能断定符合本标准。

D.UL在执行客户的安全测试要求时,并不承诺为客户的产品负责,UL只是依据当前水平考虑到的一些实际安全限制及要求为产品提供一个专业的判断。

UL对产品造成的危害不承担义务。

E.许多本标准的测试由于其固有的危险性,必须有足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护措施。

简介1. 领域1.1 这些要求包括一次(不可重复充电)和二次(可重复充电)锂电池。

这些电池包括金属Li或Li合金,或Li离子,以及单芯、两个或两个以上多芯串/并联结构的电池组。

1.2 这些要求包括技师可更换的和用户可更换的应用。

1.3 这些要求目的是降低锂电池在用于产品时着火或爆炸的危险。

这些电池能否接受并依赖于他们能否满足所应用的完整产品应符合的要求。

1.4 这些要求也倾向于降低用户更换的Li电池因着火或爆炸而对人身造成的危害。

1.5 这些要求覆盖含Li量≤5g的技师更换型锂电池,对于含Li大于5g的锂电池,即使能满足本规定,仍需进一步测试和检查以确定是否能够应用。

1.6 这些要求覆盖含金属锂≤4g而每个电芯含金属锂≤1g的用户更换型锂电池。

电池含金属锂量>4g或每个电芯金属锂量>1g需要求做进一步测试和验证以确定能否实际应用。

1.7 本要求不包括食入锂电池及其组成物造成的有毒危害,也不包括当电池被切开时对人造成的伤害情况。

UL1642-2009

UL1642-2009

UL1642-2009测试标准前言1范围:1.1 本测试标准适用于作为电源产品的一次(不可重复充电)和二次(可重复充电)锂电池,包括金属锂电池、锂合金电池或者锂离子电池,以及由单电芯、俩个或者两个以上多电芯串/并联构成的电池组2. 本测试标准可满足技术类锂电池,或者民类锂电池。

3. 本测试标准目的在于减少或者降低锂电池在作为产品时起火或者爆炸的风险,它们最终否能成为完整的产品取决于它们是否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

4. 本测试标准同时也倾向于减低锂电池作为民用电池被移动或丢弃时应起火或者爆炸对人员照成伤害的风险。

5.本测试标准适用于Li量≤5g的技术类锂电池,当Li量>5g时,即使测试符合本标准,也需进一步验证、测试确定是否符合实际应用。

6.本测试标准适用于Li量≤4g的民用类锂电池或者单体电芯金属Li量≤1g的化学电池,当Li量>4g或者金属Li>1g时, 即使测试符合本标准,也需进一步验证、测试确定是否符合实际应用。

7,本测试标准不包括因食用锂电或者及其组成物而造成的中毒风险。

也不包括应切开锂电池而对人体造成伤害的风险。

2 概述2.1 计量单位2.1.1没有括号的数值是按要求所得的值,括号里面的值是解释说明的或者仅是大概值。

2.2 术语2.2.1 锂电池(Lithium battery)和电池(batterty)均包含民用类锂电池和技术类锂电池。

2.3 组件3术语3.1 本标准对一些术语的定义电池(battery):(1)单体电芯(2)一组电芯串联/并联的电池组, 可直接使用或作为安装部件使用。

3.3 一次性电池(battery primary):仅能放电一次而不能重复充电的。

3.4 二次电池(battery secondary)可多次充放电的电池。

3.5技术类电池(battery technician-replaceable):电池用到终端产品中,电池的日常的维护、维修及更换仅能由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UL 1642 中文

UL 1642 中文

U L 1642 (第四版)简介1 领域1.1 这些要求试验于在产品中用作能量来源的一次(不可重复充电)和二次(可重复充电)锂电池。

这些电池包括金属Li 或Li 合金,或Li 离子,电池可以由一个单独的单体电池、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体电池通过串联、并联或串/并联方式构成。

它们通过不可逆或可逆的化学反应将化学能转换为电能。

1.2 这些要求涵盖了技师可更换的和用户可更换的应用。

1.3 这些要求目的是降低锂电池在用于产品时着火或爆炸的危险。

这些电池能否接受并依赖于他们能否满足所应用的完整产品应符合的要求。

1.4 这些要求也倾向于降低用户更换Li 电池在从产品中取出或被处臵时,因着火或爆炸而对人身造成的危害。

1.5 这些要求覆盖含Li 量≤5g 的技师更换型锂电池,对于含Li 大于5g 的锂电池,即使能满足本规定,仍需进一步测试和检查以确定是否能够应用。

1.6 这些要求覆盖含金属锂≤4g 而每个单体电池含金属锂≤1g 的用户更换型锂电池。

电池含金属锂量>4g 或每个电芯金属锂量>1g 需要求做进一步测试和验证以确定能否实际应用。

1.7 本要求不包括食入锂电池及其组成物造成的有毒危害,也不包括当电池被切开时对人造成的伤害情况。

2 概述2.1 测量总论2.1.1 如果一个测量值后面括号里有另一个值时,第二个值可能仅是大概值,第一个值是要求的数值。

2.2 术语"Lithium battery(ies)"和"batter(ies)"均包含用户可更换的和技师可更换的锂电池。

3 术语说明3.1 本标准对一些术语的定义3.2 Battery-对(1)单独单体电池或(2)一组通过串/并联方式组合在一起的单体电池的统称。

它可能被直接使用也可能作为一个部件安装。

3.3 Battery Pack-它可以直接使用,包括一个刚性的外壳,安不安装保护电路均可。

3.4 Battery,Primary-仅能放电一次而不能可重复充电的。

UL1642标准

UL1642标准

含着火、电击、对人可能造成伤害的应采用适当的附加零部件和终端产品要求进行评估,
以保证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2.?概述:
??2.1?测量总论:如果一个测量值后面括号里有另一个值时,第二个值可能仅是大概值,第一个
温度限制组件包括温度保护器和温度保险丝.
3.8?Discharged,?Forced将电池同外部电源串联强制性放电,目的使电池最终成反极性状态。

见21节,温度循环测试,见25节,被测试的样品必须不会发生漏液.对这些测试电池泄漏应
符合表5.1损失标准:
表5.1?漏液或泄漏质量损失标准?
20 铸造压力释放测试
20.1 样品在完全对流循环的干燥室内以70°C(158°F)持续7小时.
20.2然后小心取出样品恢复到室温,观察样品表面必须无损坏,比如电池外壳没有破裂或电解
质漏液现象.
20.3样品不爆炸,不起火,不漏液,见5.2.另外,电池外壳不会爆裂,电芯或任何保护装置不
能穿孔或泄露.。

UL 1642(中文版) 安全标准 (锂电池)

UL 1642(中文版) 安全标准 (锂电池)

UL1642安全标准前言本标准含有覆盖UL规定的大类的产品的基本要求。

这些要求基于合理的工程原理,研究和试验结论以及现场经验,并且参考了制造商、用户、检查机构和其他一些有专业经验的机构或人士的意见。

A.遵守本标准的要求是制造商在制造产品时应具备的一个基本条件。

B.产品仅能书面满足本标准条文规定不足以断定满足本标准,比如:当检测和试验时,发现其他特征不满足本标准安全水平的要求。

C.产品采用的材料或结构与本标准技术要求不符的不能认为符合本标准。

如果该产品采用的材料或由采用不同于本标准所列的结构形成;但性能可以符合标准要求的,有可能断定符合本标准。

D.UL在执行客户的安全测试要求时,并不承诺为客户的产品负责,UL只是依据当前水平考虑到的一些实际安全限制及要求为产品提供一个专业的判断。

UL对产品造成的危害不承担义务。

E.许多本标准的测试由于其固有的危险性,必须有足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护措施。

简介1. 领域1.1 这些要求包括一次(不可重复充电)和二次(可重复充电)锂电池。

这些电池包括金属Li或Li合金,或Li离子,以及单芯、两个或两个以上多芯串/并联结构的电池组。

1.2 这些要求包括技师可更换的和用户可更换的应用。

1.3 这些要求目的是降低锂电池在用于产品时着火或爆炸的危险。

这些电池能否接受并依赖于他们能否满足所应用的完整产品应符合的要求。

1.4 这些要求也倾向于降低用户更换的Li电池因着火或爆炸而对人身造成的危害。

1.5 这些要求覆盖含Li量≤5g的技师更换型锂电池,对于含Li大于5g的锂电池,即使能满足本规定,仍需进一步测试和检查以确定是否能够应用。

1.6 这些要求覆盖含金属锂≤4g而每个电芯含金属锂≤1g的用户更换型锂电池。

电池含金属锂量>4g或每个电芯金属锂量>1g需要求做进一步测试和验证以确定能否实际应用。

1.7 本要求不包括食入锂电池及其组成物造成的有毒危害,也不包括当电池被切开时对人造成的伤害情况。

UL1642锂电池安全标准

UL1642锂电池安全标准

UL1642锂电池安全标准1. 领域1.1 这些要求包括一次(不可重复充电)和二次(可重复充电)锂电池。

这些电池包括金属Li或Li合金,或Li离子,以及单芯、两个或两个以上多芯串/并联结构的电池组。

1.2 这些要求包括技师可更换的和用户可更换的应用。

1.3 这些要求目的是降低锂电池在用于产品时着火或爆炸的危险。

这些电池能否接受并依赖于他们能否满足所应用的完整产品应符合的要求。

1.4 这些要求也倾向于降低用户更换的Li电池因着火或爆炸而对人身造成的危害。

1.5 这些要求覆盖含Li量≤5g的技师更换型锂电池,对于含Li大于5g的锂电池,即使能满足本规定,仍需进一步测试和检查以确定是否能够应用。

1.6 这些要求覆盖含金属锂≤4g而每个电芯含金属锂≤1g的用户更换型锂电池。

电池含金属锂量>4g或每个电芯金属锂量>1g需要求做进一步测试和验证以确定能否实际应用。

1.7 本要求不包括食入锂电池及其组成物造成的有毒危害,也不包括当电池被切开时对人造成的伤害情况。

1.8 产品的某些特征、特性或零部件、材料或整个系统与本标准要求的有所不同时,只要包含着火、电击、对人可能造成伤害的应采用适当的附加零部件和终端产品要求进行评估,以保证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2. 概述2.1 测量总论2.1.1如果一个测量值后面括号里有另一个值时,第二个值可能仅是大概值,第一个值是要求的数值。

2.2 术语"Lithium battery(ies)"和"batter(ies)"均包含用户可更换的和技师可更换的锂电池。

3. 总论3.1 本标准对一些术语的定义3.2 Battery-(1)单芯或(2)一组电芯串/并联。

3.3 Battery,Primary-仅能放电一次而不能可重复充电的。

3.4 Battery,Secondary-能够放电和充电许多次的电池。

3.5 Battery,technician-replaceable-电池用到终端产品中,电池的服务和更换仅能由专业培训的技师来进行服务和维修的。

(完整版)UL1642标准

(完整版)UL1642标准

•UL 1642 UL 2054锂电池标准UL2054标准UL2054安全标准(锂电池)前言:本标准含有覆盖UL规定的大类的产品的基本要求。

这些要求基于合理的工程原理,研究和试验结论以及现场经验,并且参考了制造商、用户、检查机构和其它一些有专业经验的机构或人士的意见。

A.遵守本标准的要求是制造商在制造产品时应具备的一个基本条件。

B.产品仅能书面满足本标准条文规定不足以断定满足本标准,比如:当检测和试验时,发现其它特征不满足本标准安全水平的要求。

C.产品采用的材料或结构与本标准技术要求不符的不能认为符合本标准。

如果该产品采用的材料或由采用不同于本标准所列的结构形成;但性能可以符合标准要求的,有可能断定符合本标准。

D.UL在执行客户的安全测试要求时,并不承诺为客户的产品负责,UL只是依据当前水平考虑到的一些实际安全限制及要求为产品提供一个专业的判断。

UL对产品造成的危害不承担义务。

E.许多本标准的测试由于其固有的危险性,必须有足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护措施。

简介:1.领域:1.1 这些要求针对二次(可重复充电)电池。

这些电池包含单芯、两个或两个以上多芯串/并联结构的电池组。

1.2 这些要求目的是降低锂电池在用于产品时着火或爆炸的危险。

这些电池能否接受并依赖于他们能否满足所应用的完整产品应符合的要求.1.3 这些要求为了组装电池供一般的用户使用,这些要求不适用于那些按产品的标准中的要求的设计为使用连接电池和产品成最终成品的电池的连接,比如合适的电子工具标准UL745.1.4 这些要求也倾向于降低用户更换的Li电池因着火或爆炸而对人身造成的危害。

1.5 这些要求涵概了容量达到10AMH的电芯,,由这些电芯组装而成的电池组.1.6 本要求不包括食入锂电池及其组成物造成的有毒危害,也不包括当电池被切开时对人造成的伤害情况。

1.7这些电池包括的金属Li或Li合金,或Li离子也要达到UL 1642标准对于LI电池的要求.1.8 产品的某些特征、特性或零部件、材料或整个系统与本标准要求的有所不同时,只要包含着火、电击、对人可能造成伤害的应采用适当的附加零部件和终端产品要求进行评估,以保证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UL1642锂电池安全标准

UL1642锂电池安全标准

UL1642锂电池安全标准前 言本标准含有覆盖UL规定的大类的产品的基本要求。

这些要求基于合理的工程原理,研究和试验结论以及现场经验,并且参考了制造商、用户、检查机构和其它一些有专业经验的机构或人士的意见。

A.遵守本标准的要求是制造商在制造产品时应具备的一个基本条件。

B.产品仅能书面满足本标准条文规定不足以断定满足本标准,比如:当检测和试验时,发现其它特征不满足本标准安全水平的要求。

C.产品采用的材料或结构与本标准技术要求不符的不能认为符合本标准。

如果该产品采用的材料或由采用不同于本标准所列的结构形成;但性能可以符合标准要求的,有可能断定符合本标准。

D.UL在执行客户的安全测试要求时,并不承诺为客户的产品负责,UL只是依据当前水平考虑到的一些实际安全限制及要求为产品提供一个专业的判断。

UL对产品造成的危害不承担义务。

E.许多本标准的测试由于其固有的危险性,必须有足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护措施。

简 介1. 领域1.1 这些要求包括一次(不可重复充电)和二次(可重复充电)锂电池。

这些电池包括金属Li或Li合金,或Li离子,以及单芯、两个或两个以上多芯串/并联结构的电池组。

1.2 这些要求包括技师可更换的和用户可更换的应用。

1.3 这些要求目的是降低锂电池在用于产品时着火或爆炸的危险。

这些电池能否接受并依赖于他们能否满足所应用的完整产品应符合的要求。

1.4 这些要求也倾向于降低用户更换的Li电池因着火或爆炸而对人身造成的危害。

1.5 这些要求覆盖含Li量≤5g的技师更换型锂电池,对于含Li大于5g的锂电池,即使能满足本规定,仍需进一步测试和检查以确定是否能够应用。

1.6 这些要求覆盖含金属锂≤4g而每个电芯含金属锂≤1g的用户更换型锂电池。

电池含金属锂量>4g或每个电芯金属锂量>1g需要求做进一步测试和验证以确定能否实际应用。

1.7 本要求不包括食入锂电池及其组成物造成的有毒危害,也不包括当电池被切开时对人造成的伤害情况。

UL1642(中文版)安全标准(锂电池)

UL1642(中文版)安全标准(锂电池)

UL1642(中文版)安全标准(锂电池)前言本标准含有覆盖UL规定的大类的产品的基本要求。

这些要求基于合理的工程原理,研究和试验结论以及现场经验,并且参考了制造商、用户、检查机构和其他一些有专业经验的机构或人士的意见。

A.遵守本标准的要求是制造商在制造产品时应具备的一个基本条件。

B.产品仅能书面满足本标准条文规定不足以断定满足本标准,比如:当检测和试验时,发现其他特征不满足本标准安全水平的要求。

C.产品采用的材料或结构与本标准技术要求不符的不能认为符合本标准。

如果该产品采用的材料或由采用不同于本标准所列的结构形成;但性能可以符合标准要求的,有可能断定符合本标准。

D.UL在执行客户的安全测试要求时,并不承诺为客户的产品负责,UL只是依据当前水平考虑到的一些实际安全限制及要求为产品提供一个专业的判断。

UL对产品造成的危害不承担义务。

E.许多本标准的测试由于其固有的危险性,必须有足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护措施。

简介1.领域1.1这些要求包括一次(不可重复充电)和二次(可重复充电)锂电池。

这些电池包括金属Li或Li合金,或Li离子,以及单芯、两个或两个以上多芯串/并联结构的电池组。

1.2这些要求包括技师可更换的和用户可更换的应用。

1.3这些要求目的是降低锂电池在用于产品时着火或爆炸的危险。

这些电池能否接受并依赖于他们能否满足所应用的完整产品应符合的要求。

1.4这些要求也倾向于降低用户更换的Li电池因着火或爆炸而对人身造成的危害。

1.5这些要求覆盖含Li量≤5g的技师更换型锂电池,对于含Li大于5g的锂电池,即使能满足本规定,仍需进一步测试和检查以确定是否能够应用。

1.6这些要求覆盖含金属锂≤4g而每个电芯含金属锂≤1g的用户更换型锂电池。

电池含金属锂量>4g或每个电芯金属锂量>1g需要求做进一步测试和验证以确定能否实际应用。

1.7本要求不包括食入锂电池及其组成物造成的有毒危害,也不包括当电池被切开时对人造成的伤害情况。

UL 1642-1999中文标准

UL 1642-1999中文标准

前言(中文也可参考SJ/T 11169-1998)本标准含有覆盖UL 规定的大类的产品的基本要求。

这些要求基于合理的工程原理,研究和试验结论以及现场经验,并且参考了制造商、用户、检查机构和其它一些有专业经验的机构或人士的意见。

A.遵守本标准的要求是制造商在制造产品时应具备的一个基本条件。

B.产品仅能书面满足本标准条文规定不足以断定满足本标准,比如:当检测和试验时,发现其它特征不满足本标准安全水平的要求。

C.产品采用的材料或结构与本标准技术要求不符的不能认为符合本标准。

如果该产品采用的材料或由采用不同于本标准所列的结构形成;但性能可以符合标准要求的,有可能断定符合本标准。

D.UL 在执行客户的安全测试要求时,并不承诺为客户的产品负责,UL 只是依据当前水平考虑到的一些实际安全限制及要求为产品提供一个专业的判断。

UL 对产品造成的危害不承担义务。

E.许多本标准的测试由于其固有的危险性,必须有足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护措施。

简介1. 领域1.1 这些要求包括一次(不可重复充电)和二次(可重复充电)锂电池。

这些电池包括金属Li 或Li 合金,或Li 离子,以及单芯、两个或两个以上多芯串/并联结构的电池组。

1.2 这些要求包括技师可更换的和用户可更换的应用。

1.3 这些要求目的是降低锂电池在用于产品时着火或爆炸的危险。

这些电池能否接受并依赖于他们能否满足所应用的完整产品应符合的要求。

1.4 这些要求也倾向于降低用户更换的Li 电池因着火或爆炸而对人身造成的危害。

1.5 这些要求覆盖含Li 量≤5g 的技师更换型锂电池,对于含Li 大于5g 的锂电池,即使能满足本规定,仍需进一步测试和检查以确定是否能够应用。

1.6 这些要求覆盖含金属锂≤4g 而每个电芯含金属锂≤1g 的用户更换型锂电池。

电池含金属锂量>4g 或每个电芯金属锂量>1g 需要求做进一步测试和验证以确定能否实际应用。

1.7 本要求不包括食入锂电池及其组成物造成的有毒危害,也不包括当电池被切开时对人造成的伤害情况。

UL1642标准

UL1642标准

UL 1642 UL 2054锂电池标准UL2054标准UL2054安全标准(锂电池)前言:本标准含有覆盖UL规定的大类的产品的基本要求。

这些要求基于合理的工程原理,研究和试验结论以及现场经验,并且参考了制造商、用户、检查机构和其它一些有专业经验的机构或人士的意见。

A.遵守本标准的要求是制造商在制造产品时应具备的一个基本条件。

B.产品仅能书面满足本标准条文规定不足以断定满足本标准,比如:当检测和试验时,发现其它特征不满足本标准安全水平的要求。

C.产品采用的材料或结构与本标准技术要求不符的不能认为符合本标准。

如果该产品采用的材料或由采用不同于本标准所列的结构形成;但性能可以符合标准要求的,有可能断定符合本标准。

在执行客户的安全测试要求时,并不承诺为客户的产品负责,UL只是依据当前水平考虑到的一些实际安全限制及要求为产品提供一个专业的判断。

UL对产品造成的危害不承担义务。

E.许多本标准的测试由于其固有的危险性,必须有足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护措施。

简介:1.领域:这些要求针对二次(可重复充电)电池。

这些电池包含单芯、两个或两个以上多芯串/并联结构的电池组。

这些要求目的是降低锂电池在用于产品时着火或爆炸的危险。

这些电池能否接受并依赖于他们能否满足所应用的完整产品应符合的要求.这些要求为了组装电池供一般的用户使用,这些要求不适用于那些按产品的标准中的要求的设计为使用连接电池和产品成最终成品的电池的连接,比如合适的电子工具标准UL745.这些要求也倾向于降低用户更换的Li电池因着火或爆炸而对人身造成的危害。

这些要求涵概了容量达到10AMH的电芯,,由这些电芯组装而成的电池组.本要求不包括食入锂电池及其组成物造成的有毒危害,也不包括当电池被切开时对人造成的伤害情况。

这些电池包括的金属Li或Li合金,或Li离子也要达到UL 1642标准对于LI电池的要求.产品的某些特征、特性或零部件、材料或整个系统与本标准要求的有所不同时,只要包含着火、电击、对人可能造成伤害的应采用适当的附加零部件和终端产品要求进行评估,以保证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UL1642-2004安全标准中文版

UL1642-2004安全标准中文版

UL1642安全标准(锂电池)前言本标准含有覆盖UL规定的大类的产品的基本要求。

这些要求基于合理的工程原理,研究和试验结论以及现场经验,并且参考了制造商、用户、检查机构和其它一些有专业经验的机构或人士的意见。

A.遵守本标准的要求是制造商在制造产品时应具备的一个基本条件。

B.产品仅能书面满足本标准条文规定不足以断定满足本标准,比如:当检测和试验时,发现其它特征不满足本标准安全水平的要求。

C.产品采用的材料或结构与本标准技术要求不符的不能认为符合本标准。

如果该产品采用的材料或由采用不同于本标准所列的结构形成;但性能可以符合标准要求的,有可能断定符合本标准。

D.UL在执行客户的安全测试要求时,并不承诺为客户的产品负责,UL只是依据当前水平考虑到的一些实际安全限制及要求为产品提供一个专业的判断。

UL对产品造成的危害不承担义务。

E.许多本标准的测试由于其固有的危险性,必须有足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护措施。

简介1. 领域1.1 这些要求包括一次(不可重复充电)和二次(可重复充电)锂电池。

这些电池包括金属Li或Li合金,或Li离子,以及单芯、两个或两个以上多芯串/并联结构的电池组。

1.2 这些要求包括技师可更换的和用户可更换的应用。

1.3 这些要求目的是降低锂电池在用于产品时着火或爆炸的危险。

这些电池能否接受并依赖于他们能否满足所应用的完整产品应符合的要求。

1.4 这些要求也倾向于降低用户更换的Li电池因着火或爆炸而对人身造成的危害。

1.5 这些要求覆盖含Li量≤5g的技师更换型锂电池,对于含Li大于5g的锂电池,即使能满足本规定,仍需进一步测试和检查以确定是否能够应用。

1.6 这些要求覆盖含金属锂≤4g而每个电芯含金属锂≤1g的用户更换型锂电池。

电池含金属锂量>4g或每个电芯金属锂量>1g需要求做进一步测试和验证以确定能否实际应用。

1.7 本要求不包括食入锂电池及其组成物造成的有毒危害,也不包括当电池被切开时对人造成的伤害情况。

ul1642测试标准

ul1642测试标准

ul1642测试标准UL1642测试标准。

UL1642测试标准是指锂电池包的安全标准,它是由美国安全实验室(Underwriters Laboratories)制定的。

该标准主要用于评估锂电池包在使用中的安全性能,以及其在短路、过充、过放、过热等异常情况下的安全性能。

UL1642测试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锂电池包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从而保护用户和环境的安全。

UL1642测试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测试项目:1. 外观检查,检查锂电池包外壳是否完整,有无凹陷、裂纹等表面缺陷,以及标识和警告标志是否清晰可见。

2. 短路测试,在规定的温度条件下,对锂电池包进行短路测试,评估其在短路情况下的安全性能。

3. 过充测试,对锂电池包进行过充测试,评估其在过充情况下的安全性能,防止发生过充引起的安全事故。

4. 过放测试,对锂电池包进行过放测试,评估其在过放情况下的安全性能,防止发生过放引起的安全事故。

5. 过热测试,对锂电池包进行过热测试,评估其在过热情况下的安全性能,防止发生过热引起的安全事故。

6. 短路、过充、过放、过热测试后的外观检查,对经过上述测试的锂电池包进行外观检查,评估其是否出现异常情况。

UL1642测试标准的实施对于锂电池包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严格按照UL1642测试标准对锂电池包进行测试,可以有效地提高锂电池包的安全性能,降低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保障用户和环境的安全。

同时,UL1642测试标准的实施也有助于提升锂电池包的品质和可靠性。

通过对锂电池包在异常情况下的安全性能进行评估,可以发现和解决锂电池包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其品质和可靠性,满足用户对于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的需求。

总的来说,UL1642测试标准是锂电池包行业的重要标准之一,它的实施对于提高锂电池包的安全性能、品质和可靠性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该认真遵守UL1642测试标准的要求,加强对锂电池包的安全性能的评估和监控,确保锂电池包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为用户和环境的安全保驾护航。

UL1642-2004安全标准中文版

UL1642-2004安全标准中文版

UL1642安全标准(锂电池)前言本标准含有覆盖UL规定的大类的产品的基本要求。

这些要求基于合理的工程原理,研究和试验结论以及现场经验,并且参考了制造商、用户、检查机构和其它一些有专业经验的机构或人士的意见。

A.遵守本标准的要求是制造商在制造产品时应具备的一个基本条件。

B.产品仅能书面满足本标准条文规定不足以断定满足本标准,比如:当检测和试验时,发现其它特征不满足本标准安全水平的要求。

C.产品采用的材料或结构与本标准技术要求不符的不能认为符合本标准。

如果该产品采用的材料或由采用不同于本标准所列的结构形成;但性能可以符合标准要求的,有可能断定符合本标准。

D.UL在执行客户的安全测试要求时,并不承诺为客户的产品负责,UL只是依据当前水平考虑到的一些实际安全限制及要求为产品提供一个专业的判断。

UL对产品造成的危害不承担义务。

E.许多本标准的测试由于其固有的危险性,必须有足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护措施。

简介1. 领域1.1 这些要求包括一次(不可重复充电)和二次(可重复充电)锂电池。

这些电池包括金属Li或Li合金,或Li离子,以及单芯、两个或两个以上多芯串/并联结构的电池组。

1.2 这些要求包括技师可更换的和用户可更换的应用。

1.3 这些要求目的是降低锂电池在用于产品时着火或爆炸的危险。

这些电池能否接受并依赖于他们能否满足所应用的完整产品应符合的要求。

1.4 这些要求也倾向于降低用户更换的Li电池因着火或爆炸而对人身造成的危害。

1.5 这些要求覆盖含Li量≤5g的技师更换型锂电池,对于含Li大于5g的锂电池,即使能满足本规定,仍需进一步测试和检查以确定是否能够应用。

1.6 这些要求覆盖含金属锂≤4g而每个电芯含金属锂≤1g的用户更换型锂电池。

电池含金属锂量>4g或每个电芯金属锂量>1g需要求做进一步测试和验证以确定能否实际应用。

1.7 本要求不包括食入锂电池及其组成物造成的有毒危害,也不包括当电池被切开时对人造成的伤害情况。

UL1642安全标准

UL1642安全标准

UL1642安全标准 (锂电池)前言本标准含有覆盖UL规定的大类的产品的基本要求。

这些要求基于合理的工程原理,研究和试验结论以及现场经验,并且参考了制造商、用户、检查机构和其他一些有专业经验的机构或人士的意见。

A.遵守本标准的要求是制造商在制造产品时应具备的一个基本条件。

B.产品仅能书面满足本标准条文规定不足以断定满足本标准,比如:当检测和试验时,发现其他特征不满足本标准安全水平的要求。

C.产品采用的材料或结构与本标准技术要求不符的不能认为符合本标准。

如果该产品采用的材料或由采用不同于本标准所列的结构形成;但性能可以符合标准要求的,有可能断定符合本标准。

D.UL在执行客户的安全测试要求时,并不承诺为客户的产品负责,UL只是依据当前水平考虑到的一些实际安全限制及要求为产品提供一个专业的判断。

UL对产品造成的危害不承担义务。

E.许多本标准的测试由于其固有的危险性,必须有足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护措施。

简介1. 领域1.1 这些要求包括一次(不可重复充电)和二次(可重复充电)锂电池。

这些电池包括金属Li或Li合金,或Li离子,以及单芯、两个或两个以上多芯串/并联结构的电池组。

1.2 这些要求包括技师可更换的和用户可更换的应用。

1.3 这些要求目的是降低锂电池在用于产品时着火或爆炸的危险。

这些电池能否接受并依赖于他们能否满足所应用的完整产品应符合的要求。

1.4 这些要求也倾向于降低用户更换的Li电池因着火或爆炸而对人身造成的危害。

1.5 这些要求覆盖含Li量≤5g的技师更换型锂电池,对于含Li大于5g的锂电池,即使能满足本规定,仍需进一步测试和检查以确定是否能够应用。

1.6 这些要求覆盖含金属锂≤4g而每个电芯含金属锂≤1g的用户更换型锂电池。

电池含金属锂量>4g或每个电芯金属锂量>1g需要求做进一步测试和验证以确定能否实际应用。

1.7 本要求不包括食入锂电池及其组成物造成的有毒危害,也不包括当电池被切开时对人造成的伤害情况。

UL1642美国锂电池安全标准

UL1642美国锂电池安全标准

美国安全检测实验室公司锂离子电池锂电池的UL安全标准,UL 1642第四版,2005年9月19日题目摘要2009年11月25日修订了一下一些问题:修正″Fully Discharged″定义,用″Completely Discharged″词汇代替。

去除5.1.1多余测试;增加5.1.和5.1.3测试;和5.2.1“替代用户”的不一致。

通过修订6.1,6.2和表6.3,6.4,删除表6.1和6.2,简化了电池性能测试。

修订8.2中非正常充电测试中明确温度控制。

10.1,10.4和10.5中短路测试的说明。

11.3中非正常充电的Clarification,修订11.4和11.9的保护标准。

结合词汇定义修订12.2和12.3,12.4最终结果标准的说明;修订12.5的保护标准。

修订13.1的冲击标准。

转变14.1—14.3中的国际单位制单元,包括14.1的公差。

修订17.1修正了单元和其他电池化学的加热试验附加标准。

补充22章基本电池标记。

通过UL电子印刷系统在正文的一些被修改或影响处的页边标记了垂线。

必要的改变用页边垂线标记,并用有效的日期注明印刷日期或者必要的改变生效日期。

修订要求是完全符合2008年11月3日到2009年6月10日的主题的提议。

全部正确的保留,这个版本没有一部分重复,存入检索系统,或者以任何方式传播,如电子,机械影印,记录或其他没有获得UL准许的方法。

UL提出这个标准“似乎是”不作任何保证,也不牵涉和证明,包括但是有限的,任何目的的商业行为或适当应用的牵涉的保证。

UL对任何特别的,偶然的,结果发生的,间接的和类似的损害,包括利益损失,存款损失,资料损失,或者任何其他的起因于标准或者不能应用标准的损失,不负法律责任。

即使UL或者审定的UL代表提出了这个损失的可能,UL也没有任何义务对超出这个标准的损失付费,不管要索取的形式。

UL安全标准的电子版对象允许申辩,保护和来自应对损失的危害,花费,责任,损坏,索取和判断(包括适合的代理费用)导致任何错误或者偏离,购买者在电脑系统上储存的电子标准。

UL1642电池测试主要项目及指标

UL1642电池测试主要项目及指标

UL1642电池测试主要项目及指标UL1642电池测试主要项目及指标测试项目内容判定电滥用测试短路测试室温时(5)60℃时(5) 正、负极用内阻<100m?的导线短接,电池放电直至起火或爆炸,或直至电池完全放电,壳体温度降至室温停止不爆炸,不着火,外壳或电池壳体温度不超过150℃。

过充电(5)完全放电的样品,与直流电源反接,用3倍I c的电流充电,充t c个小时,I c等于制造商规定的电流t c等于2.5C/3(I c)不爆炸,不起火,不漏夜。

反充电(5) 将完全放电电池用3C电流反向直流充电48小时不爆炸,不起火,不漏夜。

强制性放电(5) 适用于使用电池组方式工作的电芯,将完全放电的电芯与充电的电芯串连短接,直至起火或爆炸或温度降至室温停止不爆炸,不着火平板压缩,最大压强17.2MP压力13KN 不爆炸,不着火9.1±0.46Kg重锤从610±25mm高度冲击放置于电池上的Ф15.8mm的圆棒不爆炸,不着火机械滥用测试压缩试验(5)(BE-6045)冲击试验(5) (BE-5066)撞击实验(5) 初始3ms,最小平均加速为75g(g为当地加速度),峰值加速的应该在125g~175g之间。

在电池的互相垂直的三个方向都要进行撞击测试不起火、不爆炸,不泄漏,不漏夜振动试验(5) 在90~100min内,10~55~10Hz范围内单振幅0.8mm,以1Hz/min的线性扫频振动。

在电池的互相垂直的三个方向都要进行振动测试样品不爆炸或起火不冒烟不漏液以每分钟5℃加热至150℃保温10min 不爆炸,不着火热滥用测试加热测试(5)喷射试验(5) 将电池放置于网眼为1.27mm的铁网(直径0.43mm) 上,火焰炉距铁网38.1mm正底部,在侧向距加热中心处0.91m出立放一914mm×914mm平板,其上铺放4层石棉布其面密度为12-18g/m2,将电池的安全阀一向朝向石棉板,待爆炸物喷射后实验结束30min 内升温到70℃保温4h,30min 内降温到20℃保温2h,30min降温-40℃保温4h,30min 内升温到20℃,如此再次循环9次,贮存7天后观察不起火、不爆炸, 不泄漏,不漏夜环境测试(BE-TH系列)热循环测试(5)低气压测试(5)室温11.6KPa贮存6h 不起火、不爆炸, 不泄漏,不漏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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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 1642 UL 2054锂电池标准UL2054标准UL2054安全标准(锂电池)前言:本标准含有覆盖UL规定的大类的产品的基本要求。

这些要求基于合理的工程原理,研究和试验结论以及现场经验,并且参考了制造商、用户、检查机构和其它一些有专业经验的机构或人士的意见。

A.遵守本标准的要求是制造商在制造产品时应具备的一个基本条件。

B.产品仅能书面满足本标准条文规定不足以断定满足本标准,比如:当检测和试验时,发现其它特征不满足本标准安全水平的要求。

C.产品采用的材料或结构与本标准技术要求不符的不能认为符合本标准。

如果该产品采用的材料或由采用不同于本标准所列的结构形成;但性能可以符合标准要求的,有可能断定符合本标准。

D.UL在执行客户的安全测试要求时,并不承诺为客户的产品负责,UL只是依据当前水平考虑到的一些实际安全限制及要求为产品提供一个专业的判断。

UL对产品造成的危害不承担义务。

E.许多本标准的测试由于其固有的危险性,必须有足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防护措施。

简介:1.领域:1.1 这些要求针对二次(可重复充电)电池。

这些电池包含单芯、两个或两个以上多芯串/并联结构的电池组。

1.2 这些要求目的是降低锂电池在用于产品时着火或爆炸的危险。

这些电池能否接受并依赖于他们能否满足所应用的完整产品应符合的要求.1.3 这些要求为了组装电池供一般的用户使用,这些要求不适用于那些按产品的标准中的要求的设计为使用连接电池和产品成最终成品的电池的连接,比如合适的电子工具标准UL745.1.4 这些要求也倾向于降低用户更换的Li电池因着火或爆炸而对人身造成的危害。

1.5 这些要求涵概了容量达到10AMH的电芯,,由这些电芯组装而成的电池组.1.6 本要求不包括食入锂电池及其组成物造成的有毒危害,也不包括当电池被切开时对人造成的伤害情况。

1.7这些电池包括的金属Li或Li合金,或Li离子也要达到UL 1642标准对于LI电池的要求.1.8 产品的某些特征、特性或零部件、材料或整个系统与本标准要求的有所不同时,只要包含着火、电击、对人可能造成伤害的应采用适当的附加零部件和终端产品要求进行评估,以保证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2. 概述:2.1 测量总论:如果一个测量值后面括号里有另一个值时,第二个值可能仅是大概值,第一个值是要求的数值。

2.2 术语:"Lithium battery(ies)"和"batter(ies)"均包含用户可更换的和技师可更换的锂电池。

3. 总论:3.1 本标准对一些术语的定义3.2 Battery-(1)单芯或(2)一组电芯串/并联。

3.3 Battery,Secondary-能够放电和充电许多次的电池。

3.4 Cell-单个含有正、负极的电化学电芯。

3.5 Component, current-limity任何零件在不正常条件下所采用的限流措施,限制电流的零件包括电阻、保险丝或热切断部件。

3.6 Current, Abnormal charged对一次性电芯或电池按错误的操作条件充电。

3.7 COMPONENT, TEMPERATURE-LIMITING –在非正常条件下,任何组件都须受到温度的限制,温度限制组件包括温度保护器和温度保险丝.3.8 Discharged, Forced将电池同外部电源串联强制性放电,目的使电池最终成反极性状态。

3.9 Discharged, Fully当连接一个100Ω电阻而且短路电流减小至小于1mA,电池死循环回路电压低于0.2V即认为电池完全放电。

3.15 Material, Toxic-在sax工业材料危险性能参考手册中标称的有毒工业产品。

3.10 EXPLOSION –当电芯或电池零件被强制性打开并且电芯或电池壳体破损或劈成两半或更多的情形.3.11 Venting-电池或电芯的电解液以液态、滴状或蒸汽从所设计的阀或密封机构中泄漏。

3.12 PROTECTIVE DEVICES –如FUSE,二极管和限流器能够防止漏电流,在电路中将放电电流限制在一个流向上放电或限流.3.13 RATED CAPACITY –将一个电芯或电池接在由厂商定制细则的负载,温度保险丝和电源保险丝的电路中测得的容量,单位AMH.3.14 C5 AMP RATE –将一个电芯或电池放电5小时,让其电压降到厂商标称的截止点时测得的电流,单位A.3.15 SHORT CIRCUIT –将电芯或电池的正负极以接近零电阻的通路短接放电.结构/组成4. 总论4.1 壳体4.1.1锂电池壳体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足以抵抗所滥加的压力,而不致引起着火。

用户可替换的锂电池应有足够的强度而不致于伤到人。

4.1.2电池的外壳必须足够坚硬而不容易被折弯,一些机械工具的使用必须减小其机械力量要求来打开外壳.除了:1. 这些要求不适用于电极含量小于0.04g电芯或电池.2. 对于比较大的电芯或电池,它会反复弯曲或者折弯后不会导致在Section 5中定义的漏液现象,或者加热温度超过了60°C(140°F)而导致弯曲,那么这里的要求对其都不适用,4.2 电解质用户可更换的电池不应含有压力蒸气或喷出伤害眼睛的有毒蒸气和液体,或电池壳体在正常实验室条件下23±2°C(73±3.6°F)受冲击时漏出的有毒液体。

性能5. 总论:5.1 电池应当按9-15节要求测试,其中12节(强制放电试验)仅适用于电芯用于多电芯的场合,如电池组.环境场所测试,见18-21(包括粉碎试验, 压缩试验,浇铸解压试验,高度摸拟试验),这些只针对有塑料外壳包装的电池.5.2 在这个标准中大部分的测试电芯和电池必须不会爆炸或着火.在冲击测试中,见16节,在加速度测试中,见17节, 250lb.粉碎测试,见19节,塑料解压测试,见20节,高度模拟测试,见21节,温度循环测试,见25节,被测试的样品必须不会发生漏液.对这些测试电池泄漏应符合表5.1损失标准:表5.1 漏液或泄漏质量损失标准5.3 当一个电芯或电池达不到标准中对于使用合格的测试要求的话,那么必须特别注意使用这些电芯或电池了.5.4 可靠的最终产品设备要求电池的输出电压是受限制的.受限电压源的测试,见13节,其用以确定所申请的电芯或电池是否适用.6. 样品:6.1 新的二次电芯或电池按9-25节要求测试,测试样品数量见表6.1。

当一组具有不同尺寸的电芯或电池,他们采用近似的电化学原理制造,可以选取一个代表尺寸进行测试。

表6.1一次电池测试用数量6.2 所有的测试电池都必须在满充状态下进行,除非做不正常充电和强制过放测试.7. 重要的试验注意事项:7.1 某些锂电池在按10-19节测试时可能爆炸,个人须防护好以免飞出碎片、爆破力突然释放的热量以及爆炸噪音产生危害。

试验区域应通风良好。

7.2 在按9、11、14. 15节部分测试时,电池壳体温度应当检测在电池外表面温度超过90℃时,所有参与测试人员均不能接触其外表面。

7.3 为安全起见,22节燃烧(烘烤)试验时,23节抛射试验应当在单独与观察者隔离的空间进行。

8. 温度测量:8.1 热电偶丝面积≤0.21mm2,≥0.05mm2,并配合热电势测量设备8.2 测量时热电偶应紧贴电池壳体表面电性能试验9.短路试验9.1 每个测试电池样品正、负极采用阻值<0.1Ω的Cu线短接,电池放电直至起火或爆炸,或直至电池完全放电,壳体温度重新降至室温停止。

9.2 试验在室温和60±2℃进行,电池在室温或60±2℃达到与环境平衡稳定后再短接。

9.3 除非制造商指明是串联或并联,电池应单独测试。

对于串联或并联应用,另外五套电池需进行测试,采用电池的最大数目根据所用串/并联数目定。

9.4 当电池中有过流或热保护装置时且已经过UL认证的,需将电池在保护装置未打开的最大载情况下测试,没有认证过的保护性装置则须将之短接。

9.5 样品应不起火、不爆炸,外壳或电池壳体温度不超过150℃。

10.非正常充电测试:10.1 将电池按制造商提供的容量放掉后进行测试10.2 每个电池样品遭受的充电电流为3倍的制造商普通指定的充电电流,将电池连接于一直流电源上。

特殊充电电流的获得是通过串联一特殊尺寸和规格的电阻后获得的。

试验时间通过下式计算:tc=2.5C/3Ictc—充电时间(h);C—容量(Ah);Ic—制造商一般指定的充电电流(A)最小测试时间应为48h,这并不要求初始充电电流维持48h。

10.3 当电池经过认证的过流或热保护装置时,电池按最大负载而不引起保护装置起作用的条件测试。

未经过认证的保护装置则应将起短接后试验。

10.4 样品应不起火不爆炸11.强制过充测试:11.1 用于测试的样品电池以10*C5的恒定电流充电,每个电池或电芯都要贴上热偶合组件然后充电直到电池或电芯爆炸,漏液,或外壳表面的温度恢复到环境温度或者达到稳定的状态.11.2 在测试中,起反应的过流和热保护装置必须要经过安规认证,没有经过认可的保护装置则应将其短路。

11.3样品应不起火、不爆炸.12 强制放电试验:12.1 本测试适用于多电芯组合应用的场合,比如电池组。

12.2 一个完全放电的电芯被强制性串联同型号的新电芯,串联的新电芯数目=串联应用的最大数目-1。

5个电芯在室温完全放电后测试。

12.3 当完全放电的电芯与特定数目的新电芯串接好后,形成的电池组进行短路测试。

12.4 正、负极端子连接到阻值小于0.1Ω的Cu在线,电池放电直至起火或爆炸,或者直至电池壳体温度回落至接近室温时试验终止。

12.5 样品应不起火、不爆炸13 受限制电压测试:13.1由改变负载阻抗使得电路从开路状态为短路状态来确定电芯或电池的最大输出容量PMAX,,过流或热保护装置须置为不可用或旁路状态.13.2此测试中用到3个样品电池必须在过流保护和热保护的装置下将其充电到满充状态,电池用20AWG长的镍铬合金线接在等效电阻的负载上得到PMAX=13.1.在测试中用到的粗棉布的两面要包裹在镍铬合金在线,然后监控电池两端和粗棉布之间在电路稳定状态下的电压和电流60秒的时间.13.3若已经有经过安标认证的过流和热保护装置在测试中起反应,测试应在不引起保护装置起作用的最大负载下进行,没有经过认可的保护装置则应短路。

13.4电池或电芯必须符合以下的要求:60秒后的最大输出电流必须小于8.0 amp在60秒的那个时刻测得的输出电压必须小于5倍开路电压粗棉布应不会被烧毁机械测试:14. 压缩测试(Crush Test):14.1 电池两个平的表面之间进行压缩,压缩力通过一个直径为32mm 的液压活塞施加,压缩持续进行直至压力达到17.2Mpa,施加的压力为13KN,当达到最大压力后泄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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