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押监管三方协议(核定库存模式)

合集下载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协议编号:甲方(质权人):地址:乙方:(出质人):地址:丙方(监管人):地址:鉴于: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担保质押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履行,乙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货物作为质押物给甲方,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将质押物交由丙方监管,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甲方的指示监管质押物。

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法律关系在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监管质押物的监管人。

本协议项下所称的监管是指丙方代理甲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监控质押物的责任。

第二条质物2.1 质物即为质押标的,是甲方和乙方所签合同中约定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的并交由丙方监管的货物,质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重量、存储地点等以乙方根据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向甲方出具的入库保管凭证的记载为准。

2.2 乙方保证质物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等与其和甲方的约定以及向丙方申报的一致,并对上述全部事实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3 乙方保证享有质物的所有权,并向甲方和丙方提供相关的权属和品质证明文件。

2.4 乙方保证向甲方和丙方提交的与质物有关的所有单证都是真实有效的。

2.5 质物的转移占有是指甲、乙双方根据签署的合同,丙方经与实际库存核对无误或按照相应证明确认乙方库存后,向甲方签发以甲方为存货人的入库保管凭证,质物的转移占有完成。

质物转移占有后,质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仍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监管期间3.1 监管期间为丙方根据甲方指示实际控制质物并对甲方承担质物监管责任的时间区段。

3.2 丙方根据本协议 2.5 条规定签发入库保管凭证时,即质物转移占有完成时,入库保管凭证项下质物的监管期间开始。

3.3 质物根据本协议被提取后监管期间相应终止。

动产质押三方监管协议-经典示范版

动产质押三方监管协议-经典示范版

动产质押三方合作协议(适用于动产质押总量控制业务)甲方(质权人):XXXX酒业有限公司住所:XX市XX区XX大道XXX号负责人:XX乙方(出质人、借款人):XX省XX市XX镇XX酿酒(集团)有限公司住所:XX省XX市XX镇XX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丙方(监管人):XXXXXX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住所:XX交易市场X楼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为加强三方合作,解决中小企业主的融资困难,降低甲方质押贷款风险,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发展,甲、乙、丙三方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等协商,签订如下规定:1.法律关系在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甲方的代理人,代理甲方占有、监管质物。

2.质物2.1 乙方提供为甲方所认可的质物,作为甲方所提供借款的质押担保,由丙方按照本合同代理甲方进行占有,履行监管责任。

2.2 质物为乙方合法所有的货物,乙方应当提供足以证明质物所有权及数量、质量(品质)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报关单、货运单、质量合格证书、商检证明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因质物所有权的瑕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质物质量隐蔽瑕疵给甲方和丙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3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质物,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无税务、海关、工商、商检以及环保等方面。

若质物出现上述瑕疵,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借款及其利息。

2.4 质物以《质物清单》(见附件)列明的为准,如《质物清单》中对质物的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质物与实际交付的质物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丙方占有的为准,但该实际占有以不得违反本条及本协议第3、4、5、6等各条的规定为前提。

2.5 在全部偿清《借款合同书》项下的债务前,不论乙方是否臵换、提货,质物的价值不得低于甲方确定的质物最低价值,质物最低价值由甲方向丙方出具的《质物最低价值通知书》(见附件)确定,质物最低价值通知书中质物最低价值不得为零。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协议名称:动产质押监管协议甲方:(借款人/质押人)地址:联系人:电话:身份证号码:乙方:(贷款人/监管人)地址:联系人:电话: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为满足其资金需求,向乙方申请贷款,为保障乙方的债权得到有效履约和保全,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监管资产1.1 甲方将其名下的以下动产作为质押品,用于担保贷款的归还:(列举质押动产的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产地等)1.2 甲方应确保所质押的动产权属清晰、完整,并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质押、保证、查封、冻结等限制性权益。

1.3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质押动产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证书、购销合同、发票、仓单等。

第二条质押物的保管与监管2.1 甲方应将质押动产交付给乙方保管,并保证质押物的完好无损。

2.2 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质押物进行监管,包括但不限于仓储、保险、评估等。

2.3 如质押物有任何损失或价值下降的情况,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及时补充相应的质押物。

第三条质押物的处置3.1 在甲方履行债务的过程中,若甲方未按照约定偿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采取以下措施之一或多种措施:(1)要求甲方迅速偿还贷款本息;(2)以质押物抵销甲方未偿还的贷款本息;(3)以质押物抵销甲方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后,如仍有剩余,乙方有权处置剩余质押物,并用所得款项抵销甲方未偿还的贷款本息及处置费用。

3.2 乙方在处置质押物时,应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并及时通知甲方。

第四条保密条款4.1 双方应对本协议及相关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披露。

4.2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5.2 如因甲方的违约行为导致乙方无法实现债权,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与终止6.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履行完毕。

质押财产监管协议书(三方协议)(签约版)

质押财产监管协议书(三方协议)(签约版)

三方监管协议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

甲、乙、丙三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法律关系在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押权人和出质人,乙方仓储场地所有人,丙方为质押物监管人。

甲方租赁乙方的所有生产设备和储存设施进行生产经营,甲方自愿将所有权为自己的罐存和桶装的原材料和成品,委托丙方对上述物品进行监管(具体数量依双方盘点交接数据为准),丙方按照协议约定对甲方委托监管的质押物承担监管义务和责任,乙方不干涉甲方生产经营和丙方监管,并为双方提供便利。

第二条监管场地和责任确定确定1、乙方出租位于的生产设备和办公场所及相关配套给甲方使用,租赁期限为2016年2月15日—2036年2月14日,期限20年。

2、乙方承诺不会因自己单方面的法律或经济纠纷给甲方的正常经营带来影响。

如发生因自己单方面原因导致甲方无法经营或者造成损失的事情,乙方承担相应的一切损失并赔偿。

3、、乙方对储罐和桶装内物品是甲方所有无任何异议,乙方同意丙方派人对甲方储罐和桶装内物品进行监管。

4、丙方只负责甲、丙双方共同确认的监管物数量,至于储存物品品质优劣和价格波动影响监管物价值的变化,与丙方无关,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乙双方承诺为丙方监管提供一切便利,各自或共同的经济法律纠纷(涉及丙方的除外)均与丙方无关,丙方只承担监管责任,甲乙双方保证丙方正常监管。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企业仓储商银行三方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企业仓储商银行三方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动态)文本编码:CMBC-HT121(动产2009)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动态)编号:号动产所有权人及出质人:襄阳泽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出质人”)住所:襄阳市襄城区余家湖工业园邮政编码:441000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襄阳分行账号:联系人:质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下称“民生银行”)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电话:传真:联系人:保管人及监管人:南储仓储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下称“保管商”)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联系人:鉴于:[襄阳泽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民生银行襄阳分行已经签订了编号为号的《综合授信合同》及其项下已经或即将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协议、承诺、有效凭证及其他文件(以下合称“主合同”),为保障主合同项下民生银行的全部债权,出质人自愿以其已经或/即将储存于保管商处的动产,向民生银行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保管商同意按本协议的规定承担代理民生银行接收、占有、保管、监管质押财产的责任。

本协议下的动产质押监管业务为(以在“□”内打“√”确认的内容为准):□进口贸易项下的动产质押监管业务;√国内贸易项下的动产质押监管业务。

对于本协议中标明仅适用于上述两类业务中某一类业务的条款,仅在本协议项下所叙做的业务属于该类业务时适用;未标明仅适用于某类业务的条款为通用条款,不管所叙做的业务属于哪一类业务,均应适用执行。

因此,本协议三方经平等自愿友好协商,就有关事宜商定如下条款,承诺信守:第一章进口贸易项下的有关单据与报关报检(本章条款仅适用于进口贸易项下的动产质押监管业务)第1条进口贸易项下的有关单据1.1在出质人未清偿主合同项下民生银行全部债权前,相关进口业务项下的所有单据正本均由民生银行负责处置。

1.2进口业务项下的货权凭证必须是全套清洁的海运或联运提单,提单收货人为空白指示或者根据开证行指示,并且要在提单的“NOTIFY PARTY”(通知方)栏上加注“银行”。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协议名称: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协议双方: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背景:甲方为(甲方背景介绍),乙方为(乙方背景介绍)。

为了确保甲方在借款过程中的债权得到保障,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以规定动产质押监管的相关事宜。

一、质押物描述:1.1 甲方将下列动产质押给乙方作为借款的担保措施:(详细列出质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品牌、型号、质量状况等信息)1.2 质押物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质押给乙方作为借款担保的范围和期限如下:(明确质押物的使用范围和期限)二、质押物的管理与监管:2.1 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质押物进行管理和监管,包括但不限于仓库保管、定期检查、保险购买等。

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应具备相关资质和信誉,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2.2 甲方应确保质押物的完好无损,并按照乙方的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质押物的价值不受损害。

2.3 若质押物发生任何损失、毁损、灭失或价值减少的情况,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进行相应的索赔和处理。

三、质押物的处置:3.1 若甲方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履行了全部债务,乙方应按照约定将质押物返还给甲方。

3.2 若甲方未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履行全部债务,乙方有权根据借款协议的约定对质押物进行处置,以偿还债务。

3.3 质押物的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拍卖、协商处置、委托第三方机构处置等。

乙方在处置质押物时应尽合理努力获取最佳处置价值,并将处置所得用于偿还债务。

四、风险责任:4.1 甲方承诺对质押物的所有权和合法性负责,并保证质押物不受任何限制、保留权或第三方权益的影响。

4.2 甲方应自行承担因质押物所有权纠纷、侵权行为、灭失、毁损等情况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五、保密条款:5.1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及相关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5.2 本协议签署后,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签署保密协议,以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甲方:(出质人)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质权人)地址:联系人:电话:鉴于,甲方为了获得资金,愿意将其拥有的特定动产作为抵押品,向乙方进行质押,并委托乙方对该动产进行监管和管理;乙方愿意接受该动产的质押,并承担相应的监管和管理责任。

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质押动产的描述1.1 甲方在本协议项下质押的动产为(具体描述)。

1.2 甲方保证其对质押动产拥有合法的权益,并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抵押、质权或其他形式的债权。

第二条质押的目的2.1 甲方质押动产的目的是为了向乙方获得资金。

2.2 乙方作为质权人,接受甲方的质押,并承担对质押动产的监管和管理责任。

第三条质押的权利和义务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确保质押动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2)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3)甲方应承担质押动产的保管责任,保证不损坏、丢失或转让质押动产;(4)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与质押动产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3.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权对质押动产进行监管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查验、保管、保险等;(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质押动产相关的文件和资料;(3)乙方有权在甲方违约情况下行使处置质押动产的权利;(4)乙方应保证对质押动产的监管和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谨慎性;(5)乙方应保密甲方的财务和商业信息。

第四条质押动产的评估和保险4.1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指定的评估机构对质押动产进行评估,并承担相应的评估费用。

4.2 甲方同意按照乙方的要求对质押动产进行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若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甲方应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2 若甲方违反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乙方有权采取合理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协议、处置质押动产等。

第六条协议的生效和终止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贷款本金和利息全部偿还之日止。

动产抵(质)押三方监管协议书

动产抵(质)押三方监管协议书

附件2-1:动产抵(质)押三方监管协议书甲方:(客户)乙方:XX农村商业银行支行(营业部)丙方:(第三方)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号的《合同》和编号为号《合同》,并约定由丙方监管抵(质)押物品,为加强甲、乙、丙三方之间的合作,经三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现订立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授信额度及使用方式乙方向甲方授信人民币(大写)万元,其中贷款人民币(大写)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余额人民币(大写)万元。

第二条监管方式抵(质)押物品的监管按以下第种方式进行;(一)甲方将价值不低于人民币(大写)万元的抵(质)押物品存放在丙方的仓库,仓库地址为; 抵(质)押物的抵(质)押率不高于 %,由丙方全权负责监管;(二)甲方选择(自有/租赁)仓库存放,仓库地址为 ;抵(质)押物品价值不低于人民币(大写)万元,抵(质)押物的抵(质)押率不高于 %,由丙方指派专人(姓名:,身份证号:)负责监管,并安装相应的监管设施。

第三条监管费率本合同项下丙方每月按监管抵(质)押品价值的‰收取监管费,甲方需在每月的日前将监管费交至丙方,丙方收取的监管费用需存入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开户行,账号:)。

第四条抵(质)押物监管操作流程(一)甲方申请授信甲方向乙方提出授信申请,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提供抵(质)押物的清单和相应的进货价值凭证(如增值税发票)。

(二)乙方按内部流程审批授信乙方按照内部规定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及时告知甲方,乙方对具体授信具有最终决策权,丙方不得干预。

(三)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乙方审批同意后,甲方可在乙方陪同下及时到登记部门办理抵(质)押登记,并将抵(质)押登记的他项证明相关材料交由乙方保管。

(四)三方对入库抵(质)押物的确认在办理完抵(质)押物登记手续后,甲、乙、丙三方需对入库的抵(质)押物进行核对确认,并在《抵(质)押物入库确认书》(附件2-2)上签字及盖章确认。

(五)丙方监管义务的履行甲、乙、丙三方确认抵(质)押物后,丙方即开始履行对抵(质)押物的保管及监管义务,甲方应积极配合丙方监管工作,并提供相应的配套设施。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协议名称: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协议双方:甲方:(甲方名称/个人姓名),注册地/身份证号码:(详细信息)乙方:(乙方名称/个人姓名),注册地/身份证号码:(详细信息)背景:1. 甲方是(甲方所属机构/个人)的法定代表人/拥有权益人,具备(相关资质/背景信息)。

2. 乙方是(乙方所属机构/个人)的法定代表人/拥有权益人,具备(相关资质/背景信息)。

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确立甲方与乙方之间关于动产质押的监管事项,保障双方权益,规范相关行为。

一、动产质押物的明确1. 甲方将其拥有的以下动产质押给乙方作为担保物:(详细列出动产质押物名称、数量、规格、质押物价值等信息)2. 动产质押物的权属归属清晰,甲方拥有合法权益,并有权处分动产质押物。

二、质押物的监管1. 乙方应妥善保管动产质押物,确保其安全、完整,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盗窃或其他风险。

2. 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动产质押物进行监管,监管机构应具备资质和信誉,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监管职责。

3.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动产质押物的监管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动产质押物的存放地点、数量、状态等信息。

4. 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动产质押物的监管情况,乙方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资料。

三、动产质押的变动1. 如动产质押物发生变动,包括但不限于数量、规格、质押物价值等,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2. 如动产质押物的变动可能导致质押物价值下降或风险增加,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额外担保或采取其他措施以保障其权益。

四、质押物处置1. 在以下情况下,乙方有权处置动产质押物:(列出动产质押物处置的情况,包括甲方未履行相关义务、违约等)2. 动产质押物处置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协议转让等,乙方应在合理范围内获取最大利益。

3. 动产质押物处置所得款项应首先用于清偿乙方的相关费用和债权,剩余部分归甲方所有。

五、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承担违约金等。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协议名称: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协议编号:[协议编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甲方(出质人):[甲方名称]地址:[甲方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质权人):[乙方名称]地址:[乙方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丙方(监管人):[丙方名称]地址:[丙方地址]联系电话:[丙方联系电话]鉴于:1. 甲方为[甲方描述],拥有[动产质押物描述](以下简称“质押物”)的所有权;2. 甲方需要向乙方提供质押物作为担保,以获得乙方提供的[贷款金额](以下简称“贷款”);3. 为了保证质押物的安全及乙方的权益,甲方允许将质押物交由丙方进行监管。

基于上述情况,三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监管物品的描述1.1 甲方将质押物的详细描述如下:[质押物详细描述]1.2 质押物的数量、规格、型号、品牌、产地等信息详见附件一《质押物清单》,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份。

第二条监管义务2.1 丙方作为监管人,将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专业监管,并保证质押物的安全、完整。

2.2 丙方应当在收到质押物后,对质押物进行详细的登记、拍照,并出具《质押物监管证明》。

2.3 丙方应当妥善保管质押物,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质押物的安全,防止任何损失、盗窃、灭失等事件的发生。

2.4 丙方应当按照甲方和乙方的要求,提供质押物的存储、保管、查验等相关服务。

第三条监管费用3.1 甲方应当向丙方支付相应的监管费用,具体金额为每年[金额],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

3.2 监管费用应当在每年的[支付日期]前支付至丙方指定的账户。

3.3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监管费用,丙方有权暂停或者终止对质押物的监管,并通知乙方。

第四条质押物处置4.1 在以下情况下,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处置质押物:(1)甲方未按时偿还贷款;(2)甲方违反本协议的其他约定。

4.2 乙方要求丙方处置质押物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告知质押物的处置方式及时间。

4.3 丙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采取合理的方式处置质押物,并将处置所得的款项先行支付给乙方。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动态动产质押(核定库存)业务)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适用于动态动产质押(核定库存)业务)

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
一、概述
本协议为动产质押与监管协议,特别适用于动态动产质押(核定库存)业务,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规范业务流程,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二、甲方权责
1.甲方保证拥有动产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有权进行质押;
2.甲方应妥善保管质押物,确保不受损害或转移;
3.甲方应按期履行质押合同约定的义务;
4.甲方应允许乙方及质权人查验动产情况;
三、乙方权责
1.乙方应审慎对待动产质押业务,确保风险可控;
2.乙方应定期对质押物进行检查,保证其价值不受损;
3.乙方应保护甲方动产权益,提供必要协助和保障;
四、质权人权责
1.质权人享有对质押物的优先清偿权利;
2.质权人有权监督质押物动向,保护自身利益;
五、协议终止
1.协议到期后,双方应按协议条款结清质押关系;
2.任一方若违反协议约定,他方有权解除协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其他事项
1.除本协议外,还应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诉。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协议载明期限届满之日止。

各方均有义务全面履行本协议及质押合同约定的条款。

合同有效日期:________至________
甲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盖章/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为本协议正文,三方均已审慎阅读并同意签署。

质押监管三方协议详情

质押监管三方协议详情

质押监管三方协议甲方〔质权人〕:地址:负责人:__ :乙方〔出质人〕:地址:法定代表人:__ :丙方〔监管人〕:地址:法定代表人:__ :鉴于,甲方和乙方签署的质押担保协议〔协议编号为,协议金额为,质押率为:,质押担保期限为〕要求乙方将质押担保物〔见下文定义〕交付甲方,甲方和乙方同意指定丙方为质押货物提供监管服务.为了保证甲乙双方质押担保协议之有效执行,丙方同意根据本质押监管协议的约定承受甲方委托并按照甲方的指示提供监管服务.第一条法律关系与定义1.1本协议项下的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甲方委托的监管人,代理甲方监管质物.本协议项下所称的监管是指对出质人进展监视、对质物进展监控.对出质人监视是指对出质人对质物的入库、提货等过程进展监视,一旦发现违反本协议约定之行为丙方应与时制止并向甲方报告;质物监控是指对质物的品名、数量等进展查验、核对,与时向甲方报告质物状况,如有不符之处丙方应与时报告甲方,并采取相应措施.1.2丙方提供的监管服务,并不明确丙方对乙方贷款与其他行为的担保;也不明确丙方对质物的品质、权属和价值的担保;也不明确丙方承当质物的保管责任.1.3 在本协议中,如下术语的含义为:1〕质物:是指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质押担保协议,乙方质押给甲方的、且甲方委托丙方监管的货物.2〕监管区域:监管区域是指经三方确认的,交由丙方监管,存放质物的仓库、堆场、货场、码头等专门区域,或汽车、火车、轮船等运输途中的交通工具.3〕占有:本协议所称的占有,是指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乙方将质物存放于指定监管区域并交付丙方,丙方在约定监管区域接收质物,并对质物的进出库进展记录和管理.三方认定此时甲方通过丙方实现了对质物的占有.4〕监管责任完毕:当丙方根据甲方要求,将全部质押货物解除质押后,丙方监管责任完毕;或当本协议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后,丙方监管责任完毕.第二条质物2.1乙方质押给甲方的质物品名:2.2质物的计量方式为:〔按件/按吨/按容积〕;质物的价值计算方式为:2.3 乙方应保证交付给丙方监管的质物,符合本协议以与质押担保协议要求的品名、品质、权属和价值等要求,保证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否如此给甲丙双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应由乙方承当赔偿责任.2.4 丙方对监管的质物采用外表审查原如此,对于包装货物,丙方只负责对于外包装进展核对;无包装货物,丙方通过外表观察、标记等进展核对.丙方不对质物的品质、权属和价值承当负责.2.5 如甲方需要丙方对包装货物进展抽检,对质物的权属、品质等证明文件进展审查和确认,三方确认的抽检、审查和确认方法如下〔可另行附件说明〕:2.6、假如本协议下质物属于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易腐烂、有保质期的农副产品和食品,贵金属、工艺品等高价值物品,以与其他需要特殊装卸、搬运、保管技术和条件的物品,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的保管条件和专业操作技术符合质物的装卸、搬运、保管等要求.由于保管技术和条件不当而造成的一切损失,丙方不承当责任. 三方确认本协议下质物需要乙方提供以下特殊保管要求〔可另行附件说明〕:2.6.1 .2.6.2 .2.6.3 .第三条监管区域3.1本协议下质物存放的监管区域在:.根据业务需要,三方协商可以增加监管区域,并用备忘录等形式确认.3.2在监管区域内,丙方享有对质物的监管权,负责对质物的数量、品名以与提货、交接、装卸、搬运、运输等操作进展监视监控.乙方在监管区域内对质物进展任何操作,都必须按照丙方的指令和管理要求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丙方的正常监管工作,假如发生乙方不听从丙方的监管指令,强行出货等情形,应由乙方承当全部赔偿责任.3.3监管区域质物的进出库,交接,计量和其他操作流程如下〔可根据具体项目另行附件表述〕:3.4在监管区域内,其中以下项操作工作由乙方负责,并承当相应操作责任.1〕质物进入监管区域的入库搬运;2〕质物搬出监管区域的出库搬运;3〕质物装卸;4〕防止质物被盗,丢失的保安工作;5〕防止质物过期,变质、腐烂等质物保管工作;6〕防止质物爆炸、燃烧等事故和损失的工作;7〕防止质物发生意外事故和损失的工作;8〕其他工作;第四条质物监管4.1受甲方委托,乙方同意,丙方提供的监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并对这些服务承当责任:1〕成立专门项目小组设计监管方案,与甲、乙方协商确认后组织实施;2〕派驻监管员在监管现场查验、核对、清点质物,获取和记录质物状况数据;3〕定期将质物状况数据上报甲方和乙方;4〕对质物进展监控,发现质物不足或其他异常情况与时报告甲方和乙方,并采取措施制止、纠正;5〕对乙方进出库等操作过程进展监视,发现违反本协议要求和违规行为或其他异常情况与时报告甲方和乙方,并要求乙方采取措施制止,纠正;4.2质物监管开始.三方约定,当甲方向丙方签发《出质通知书》〔附件一〕,丙方根据本协议要求,根据通知书列明的内容核查乙方交付甲方的货物之后,丙方向甲方签发《出质通知书确认函》〔附件二〕,质物监管开始.4.3监管责任完毕.三方约定,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当甲乙双方质押担保合同到期,本协议项下监管质物提取完毕,甲方向丙方签发《解除质押通知书》〔附件五〕时,丙方的监管责任完毕.或根据本协议规定终止本协议,如此丙方的监管责任完毕.丙方监管责任终止,不妨碍丙方根据约定继续向乙方提供其他约定的物流服务.4.4监管期间,三方约定质物的提取按照如下流程:1〕质物的实际数量超出甲方要求的最低数量的,乙方就超出局部提货或者换货时,可直接向丙方申请办理提货或换货,丙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予以办理,并保证提货或换货后处于丙方监管下的质物的货物数量始终不得低于《出质通知书》要求的质物的最低数量.2〕质物的实际数量等于甲方要求的最低数量时,凭甲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附件四〕,向丙方办理提货.3〕质物的实际数量等于甲方要求质物的最低数量时,甲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为乙方〔含乙方的指定人,下同〕办理提货与质物出仓、出库的唯一有效凭证.没有甲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乙方不得提货,丙方不得给与乙方提货,否如此构成乙方在质押担保协议和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宣布授信提前到期、停止乙方使用授信、要求乙方偿还授信、支付违约金、资产保全、仲裁或者诉讼等措施.4.5本协议监管期间应与甲乙双方的质押担保协议的有效期间保持一致,假如需延长,应由三方另行签署新的监管协议.4.6三方应对质物监管过程中签发单证的签字和印鉴进展约定,并三方留底备案.第五条其他服务5.1受甲方委托,乙方同意,丙方提供的其他约定服务有:第六条质物价值确实定6.1、甲方可通知丙方变更本协议规定的质物最低数量、最低价值,变更后的质物最低数量、最低价值以甲方最新送达给丙方的《质物价风格整通知书》〔附件三〕为准.6.2、本协议所指的质物价值按照如下标准确定:质物价值=质物价格×质物数量第七条责任和义务7.1在监管期间,甲方承当如下责任和义务:1〕甲方应与时向丙方提供质押担保协议的相关信息、如果本协议的要求与质押担保协议要求不一致,丙方不承当责任.2〕甲方应与时给予丙方关于质物、出质、提货、价格、最低控货数量和其他要求的书面指示,如果由于这些书面指示不与时、不准确、不完整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丙方不承当责任.3〕甲方应对丙方的监视监控给予协助和支持,乙方出现未能按监管要求操作,甲方应协助丙方要求乙方改良.4〕当乙方发生停产关闭、负责人逃匿、强行提货、无法偿还贷款等违约行为,导致丙方不能正常监管时,甲方应快速采取措施并向丙方提出书面处理质物的指示,与丙方共同执行.7.2在监管期间,乙方承当如下责任和义务:1〕乙方承诺用于质押和监管的质物的规格和数量符合甲方和丙方的要求;保证所提供的质物的品质和所有权不存在任何瑕疵.2〕乙方承诺提供符合质物监管要求的监管区域,或根据丙方要求对监管区域进展改良.3〕乙方承诺按照丙方对监管区域的监管要求提供质物装卸等操作服务.进出库的操作流程、操作标准、内部单证、信息采集、信息系统管理等均按丙方要求执行,所有参与质物保管操作的乙方人员,可由丙方调度和使用,乙方全力支持丙方为做好质物保管进展的调整和改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物保管过程的损失,由乙方承当责任.4〕乙方承诺遵从丙方的监管指令,不强行提货,否如此承当由此给甲方和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5〕在质物交付和质物换取的过程中,承诺不用不符合甲方质押标准的质物进展替换,以次充好,以假充真.6〕根据协议约定,代甲方按时向丙方支付监管费和相关费用.7.3在监管期间,丙方承当如下监管义务与责任:1〕妥善、慎重监管质物,在质物出现不利于甲方的情况时,与时通知甲方.2〕承受甲方对质物的勘验、检查、查询,接收质物后,签章确认《出质通知书确认函》.3〕按照甲方的书面指示和本协议的约定给予乙方提货或换货,办理甲方对质物的提货.4〕定期将质物出入库和库存清单和盘点表报送给甲方,报送方式:可以进入哈牡绥东监管业务信息系统网上查询〔地址为:〕, 〔指定接收机为:〕,电子〔指定接收为:〕等.甲方可与丙方就电子信息数据服务的内容和权利义务另行约定并签署相关协议.5〕建立完善的出入库台帐登记记录,登记、核实乙方提货或换货后的质物最低价值是否符合本合同的规定.6〕丙方在乙方质物办理入库后,应当对相关的质押物以粘贴质押标签或以竖立标牌等方式设立质押标识.监视乙方将质物分开放置以便识别.7〕在质物价值接近/等于银行最低控货线要求时,与时通知银行.第八条其它物流服务8.1受甲方委托,乙方同意,丙方提供的其它物流服务有:8.2 对于丙方提供的其他物流服务,丙方应根据相应法律法规承当责任,并向甲方提供质物在物流状态下的相关信息.第九条费用9.1根据本协议规定,甲方委托丙方提供监管等服务,甲方应承当支付相关费用的责任.在此三方约定,质物监管的费用由乙方代甲方支付.假如乙方在付款日到期后十五天内不付款,甲方有义务督促乙方付款;假如乙方在甲方催促之后十五天内仍不付款,如此应由甲方承当付款责任.9.2三方约定,当发生甲方在本协议下委托丙方监管事项之外的任何附加服务时的费用时,应由甲方向丙方按时支付,也可由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代为支付. 9.3 对于丙方提供的货代、仓储、运输等物流服务,由三方约定付款事宜.9.4丙方未足额收取上述相关费用前,享有对质物的留置权.9.5 本协议项下甲方〔或乙方〕应支付丙方的监管等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如下:1> 监管费:2〕〔如果不提供该项服务,免收该项费用〕监管区域搬运,装卸管理费;3〕〔如果不提供该项服务,免收该项费用〕质物权属、品质等证明文件审查服务费:4〕〔如果不提供该项服务,免收该项费用〕质物运输、仓储、货代等物流服务费:5>〔如果不提供该项服务,免收该项费用〕其他服务费用:9.6 关于费用的详细约定请见附件六《费用约定书》.第十条特殊质物与铁路运输的免责条款10.1、对于危险品、贵重物品、易腐烂和易变质食品等特殊物品,在监管期间的存放、保管、装卸、搬运、输送、防盗防抢等特殊设施由乙提供,特殊操作方法由乙方负责,操作责任由乙方承当.丙方不对由于设施、保管、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失承当责任.10.2、三方理解,由于中国铁路运输的特殊情况,如果甲方要求丙方在铁路运输途中对质物进展监管,在铁路途中出现的货物丢失、损坏、变质、缺少等造成甲方损失,按照铁路法等有关规定由实际责任人负责向甲方赔偿,丙方将积极协调铁路和相关部门解决赔偿和其他有关问题.第十一条协议终止虽然本协议对协议终止有上述规定,但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各方约定可以解除本协议:11.1丙方在下述情况发生时,可以随时通过书面通知甲方和乙方立即终止本协议:1> 甲方或乙方未能给予丙方与时准确的信息和指示;2> 甲方或乙方违约的行为构成对本协议条款的实质性违反,并且未能在接到丙方相关通知后15天内得到解决;3> 乙方停产、乙方负责人逃匿、乙方进入清算程序或已实际丧失偿债能力或破产;4〕乙方未能按时付款,付款日到期后15天仍未付款而甲方也未能偿付的.11.2甲方在下述情况发生时,可以随时通过书面通知丙方立即终止本协议:1〕丙方未能与时执行甲方指示;2〕丙方的行为构成对本协议条款的实质性违反,并且未能在接到甲方相关通知后15天内得到解决;3〕丙方或其代理人进入清算程序或丧失偿债能力,或破产;4〕丙方在本协下的承诺和保证不再真实和正确.11.3假如丙方发出终止协议的通知,丙方应在收到甲方关于该通知的回执之后,向甲方提交关于质物情况的说明书;并给予甲方60天的时间寻找新的监管方.在此期间,丙方仍应承当本协议下的监管义务并享有收取费用的权利以与留置权.第十二条跌价处理12.1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假如出现乙方用于质押担保由丙方监管的质物的市场价格发生跌价,甲方应与时向丙方下达《质物价风格整通知书》,如果实际监管数量低于依据《质物价风格整通知书》得出的最低监管数量,甲方和丙方都应向乙方提出补足货物要求,乙方应根据其与甲方的约定与时补足货物或追加保证金.12.2 质物发生跌价可能造成的货物价值的减损,丙方不承当任何责任.为防止任何歧义,甲方在此确认,丙方监管质物是基于质物的数量,对于质物价值的变化不承当任何责任;甲方向丙方提供质物的单价等价值信息仅用于丙方计算质物的总价值,其目的仅为提供甲方参考,丙方对于该价值信息不承当任何责任.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3.1本协议所指违约,是指三方中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应承当的责任,如果由于一方或多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责任造成另一方或多方实际损失,按各自违约责任大小赔偿实际损失.13.2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甲方有权宣布授信提前到期,立即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已发放的授信并有权停止发放未发放的授信.第十四条质物处置14.1 当乙方发生停产关闭、负责人逃匿、强行提货、无法偿还贷款等违约行为,导致丙方不能正常监管时,甲方可以与丙方协商对质物采取转移、保全等处置.处置的具体方法,甲方和丙方另外签署协议约定.第十五条印鉴为保证本协议的履行,三方同意,在本协议相关单证中使用专门的印鉴和人员签名.甲方签发单证的指定人员为: ,其签字式样为:;甲方的预留印章式样为:乙方签发单证的指定人员为: ,其签字式样为:;乙方的预留印章式样为:丙方签发单证的指定人员为: ,其签字式样为:;丙方的预留印章式样为:第十六条保险本协议的有效期间,甲方和丙方有权要求乙方就质押监管的货物进展投保,保险费用由乙方承当.投保的险种、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应当符合甲方和丙方的要求.第十七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某某国法律法规.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协议时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当事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八条协议效力本协议自三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丙方履行监管责任完毕之时终止;或根据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情况终止;或与甲乙双方签署的质押担保协议的贷款期限一致,贷款期限到期,本协议终止,监管责任终止.监管责任期限应为上述情形中较短的一个为准.附件1:出质通知书附件2:出质通知书确认函附件3:质物价风格整通知书附件4:提货通知书附件5:解除质押监管通知书附件6:费用约定书甲方单位盖章: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1出质通知书编号:公司<监管人>:公司〔出质人〕已将如下货物〔明细见下述"质物清单〞〕质押给银行股份某某分行支行,请贵公司核实下述质物清单中所示各项要素,并确认该清单所列各要素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我行请贵公司与时对该通知书做出确认,并严格按照编号为的《质押监管三方协议》中的规定履行监管职责.质物清单公司库存质押物质押期间应始终符合如下要求〔质押物最低价值、质押物最低数量.质权人:银行分行支行经办人〔签字〕:出质人:〔请加盖质押监管三方协议中所指定有效印章与指定签字人签字〕 附件2出质通知书确认函致:银行股份某某分行支行我公司已对贵行出具编号为号出质通知书进展核查,确认该通知书所述内容准确无误.我公司理解并确认:出质人已将质物清单项下全部货物质押给贵行.我公司承诺,未经贵行书面同意,我公司不受理出质人对已质押货物的任何提货申请,并严格履行该编号为的《质押监管三方协议》项下全部义务.质物清单监管公司〔盖章〕〔请监管公司加盖质押监管三方协议中所指定的有效印章〕经办人签字: 附件3质物价风格整通知书 编号:〔质权人签发〕致: 〔监管人/出质人〕根据编号为的《质押监管三方协议》的规定,现将调整后的质押物价格通知给贵公司,请按照下表确定的质押物价格确认质押物价值.由于该价格错误、或由于价格下降而造成质押物价值低于我行要求,监管方不承当任何责任. 特此通知!银行分行支行〔质权人〕〔请加盖质押监管三方协议中所指定有效印章与指定签字人签字〕提货通知书 编号:〔质权人签发〕致: 〔监管人〕根据编号为的《质押监管三方协议》的约定,本行同意〔出质人〕前来办理下表中质物的解除质押手续,提货的经办人为 , 某某码 :.请贵公司予以审核并办理以下货品的提货手续. 货物明细为:本次提货后,质物的最低价值为万元、最低数量为银行股份某某分行 支行〔质权人〕〔预留印鉴〕指定人员签字: 〔预留签字〕年 月 日提货通知书〔回执〕 编号:〔监管人签发〕致:银行股份某某分行支行〔质权人〕贵行签发的号《提货通知书》已经收悉.根据编号为的《质押监管三方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已办理完贵行签发《提货通知书》项下的 〔出质人〕的提货、出库手续. 本次提货明细如下表: 本次提货后,质押物明细:监管人: <预留印鉴>年 月 日附件5.1解除质押监管通知书 编号:〔质权人签发〕致:〔监管人〕根据编号为的《质押监管三方协议》的约定,由贵公司监管的质押物已经解除质押监管,特通知贵公司解除对该批质押物的监管,进展最后一次盘点,并上报目前的监管的质押物数量.质押物盘点明细如下: 银行股份某某分行质权人〕〔预留印鉴〕指定人员签字:〔预留签字〕年 月 日解除质押监管通知书〔回执〕编号:〔监管人签发〕致:银行股份某某分行支行〔质权人〕贵行签发的号《解除质押监管通知书》已经收到.根据编号为的《质押监管三方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已办理质押物盘点,并解除对如下货物的监管,本公司在编号为的《质押监管三方协议》中的监管责任终止.质押物盘点明细如下:监管方: <预留印鉴>年 月 日附件6费用约定书根据编号为《质押监管三方协议》的约定,三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由乙方〔出质人公司〕承当丙方〔监管方〕对质物实施监管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在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缴纳.如乙方因某种原因在贷款期完毕之前提前还款,丙方将不予退还剩余监管费.乙方应按照约定按时全额支付丙方费用,否如此丙方有权行使《质押监管三方协议》约定项下的权利.总贷款额度:万元监管费收费标准为:‰监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监管费用:万元三方约定费用支付方式为:户名:某某省哈牡绥东投资有限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某某分行营业部其他收费方式:其他约定:甲方:乙方:丙方:〔盖章〕〔盖章〕〔盖章〕年月日。

动产质押三方监管合作协议

动产质押三方监管合作协议

协议编号:动产质押三方监管合作协议动产质押三方监管合作协议甲方(质权人):地址:乙方(出质人):地址:丙方(监管人):地址:鉴于甲方与乙方签署了合同编号为(甲方编号动产质押融资合同(以下简称“质押合同”),为保障动产质押融资合同及所担保的主合同履行,乙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货物作为质物质押给甲方甲方和乙方均同意将质物交由丙方监管,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监管质物。

为明确三方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法律关系1.1 三方责任义务:在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监管人。

乙方将其享有所有权、处分权的货物作为质物质押给甲方,甲方占有质押物并为乙方提供融资。

甲方委托乙方保管并允许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有条件地置换和提取、使用质物,丙方负责监管乙方按本协议合理置换和提取、使用质物。

本协议项下所称的监管是指丙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履行监控质物的责任,并在质物变动时代理甲方进行确认。

本协议项下质物的保管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监管场所2.1 监管场地位置:第三条质物3.1 质物即为质押标的,是甲方和乙方所签质押合同中约定的由乙方向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丙方监管的物品,包括按本协议要求进行置换的标的物。

质物初始出质时,甲乙双方共同向丙方签发《出质通知书》(附件1),将要出质的货物信息及甲方对于作为质物的货物的种类、价格、最低价值等具体要求通知丙方。

丙方会同甲乙双方按照甲乙双方共同向丙方出具的书面质物信息清单进行查验,经三方核对无误后,质物质权设立。

3.2 本协议项下质物的最低要求为(以在“口”内打“√”确认的内容为准,下同):□质物的最低核定价值始终不低于人民币□质物的最低核定数量始终不低于量)。

质物核定价值计算方法为:万元。

(重量、体积、数单品种质押物价值=质物核定单价×数量;质物核定价值=所有品种质押物价值之和。

动产质押监管合作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合作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合作协议(适用于动产质押逐笔控制模式)编号:第号甲方(质权人):住所:负责人:联系人:电话:乙方(出质人/借款人/存货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丙方(监管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电话:为保障甲方与乙方签订的授信业务合同和质押担保合同(以下统称为“授信协议”)的履行,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依法订立本合同。

1 法律关系在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甲方的受托人,受甲方的委托占有、监管、保管质物。

2 质物担保2.1 乙方提供为甲方所认可的质物,作为甲方所提供授信的质押担保。

2.2 质物为乙方合法所有的货物,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足以证明质物所有权及数量、质量(品质)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报关单、货运单、质量合格证书、商检证明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因质物所有权的瑕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丙方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因质物品质隐蔽瑕疵给甲方和丙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丙方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2.3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质物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海关、工商、商检以及环保等方面。

若质物出现上述瑕疵,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乙方授信额度的使用,并要求乙方和其担保人立即偿还已使用的授信额度。

2.4 乙方应甲方要求对质物进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2.5 “质押率”是指风险敞口/质物控货价值×100%,风险敞口是指甲方在授信协议项下的主债权总额减去金钱、存款单、银行承兑汇票质押部分后的余额;质物控货价值是指甲方要求控制的质物价值,即甲方要求控制的质物数量×甲方确认的单价后所核定出来的质物价值。

3 质物单证3.1 甲、乙、丙中三方或两方签订的本协议的相关单据应依据以下规定执行:(1)质物的库存、委托监管事宜都应按照丙方最近一次出具或确认的单据为准,且自动替换前一份单据。

(2)由《货物入库质押申请/批准单》和《质物解除质押出库申请/批准单》计算的库存与《质物库存表》记载的内容不符时,以《质物库存表》为准;《质物库存表》与实际占有的质物不符时,以实际占有的质物为准。

动产质押仓储三方协议

动产质押仓储三方协议

动产质押监管协议协议编号:甲方(贷款银行、质权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乙方(借款人、出质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丙方(质物监管人):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加强银企合作,解决中小企业经营业主的融资困难,降低银行质押贷款风险,更好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甲、乙、丙三方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基本条款1、乙方因生产经营需要,须从甲方银行获得贷款资金支持,并自愿提供相关动产作为质押财产向甲方申请贷款,并签订编号为,银行年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及编号为的《动产质押合同》。

为保障前述合同的顺利履行,乙方同意将其享有所有权的动产质押给甲方,甲方与乙方均同意将质押财产交由丙方存储监管,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按照甲方的指示监管质押财产。

2、在监管期间,甲方为质权人,乙方为出质人,丙方为质押财产的占有监管人,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成就时,还可向乙方主张债权。

3、本协议签订前,丙方对质押财产进行评估,丙方在评估的基础上认为质押财产足以保障甲方全部债权的实现。

丙方对乙方提供的质押财产进行了清点造册,并向甲方提交了质押财产清单和估价报告单。

4、现甲方根据丙方提供的质押财产清单和估价报告决定向乙方发放贷款元,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5、当乙方不清偿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时,甲方有权根据《动产质押合同》,通知丙方依法通过变卖或拍卖等方式变现质押财产(甲方也可自行对质押财产进行处置变现),清偿乙方贷款本息,而无需事先通知或征得乙方同意。

6、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对质押财产的监管费、仓储费、运杂费、装却费、检验费、印花税等因质押财产仓储保管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特别约定1、乙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支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通知丙方通过变卖或拍卖方式处理质押财产,并就所得价款清偿贷款本息。

动产质押保管三方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动产质押保管三方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动产质押保管三方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动产质押保管三方合同协议书甲方:(出质人)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乙方:(质权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丙方:(保管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为债务人,需向乙方提供动产质押担保的要求,并且甲方同意将所拥有的动产交由丙方进行保管,故三方达成如下协议:1. 动产质押担保要求甲方同意将自己所拥有的以下动产提供给乙方作为质押担保:(列出具体动产名称、数量、规格等)2. 动产保管责任第1页/共3页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对质押的动产进行保管,并尽到以下责任:(1)妥善保管:丙方应妥善保管质押的动产,保证其安全、完整,不受损失、丢失等。

(2)及时通报:丙方应及时将有关保管情况通报给甲方和乙方,包括动产的使用情况、维修情况等。

3. 动产质押权益甲方在丙方的保管下,对质押的动产享有以下权益:(1)使用权:甲方可继续使用质押的动产,但不得超出合理范围,也不得损害质押物的利益。

(2)收益权:甲方享有质押物所产生的全部收益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收入、出售收入等。

(3)收回权:在债务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解除动产质押担保,丙方应立即将动产交还给甲方。

4. 动产保管费用动产保管期间,甲方应向丙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5. 动产损失赔偿若因丙方的保管不当导致质押物损失、丢失等情况发生,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丙方除承担直接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间接损失。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6. 合同解除与争议解决(1)合同解除: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甲方的债务履行完毕、甲方、乙方协商一致解除、法院裁决解除等。

(2)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其他约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添加其他条款)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质押监管协议书三方协议7篇

质押监管协议书三方协议7篇

质押监管协议书三方协议7篇篇1甲方(出质人):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质权人):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丙方(监管人):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甲方和乙方签订了质押合同,甲方将其拥有的财产质押给乙方,乙方为甲方提供融资支持。

为确保质押物的安全、有效监管和处置,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与解释1. 定义:本协议中,“质押物”指甲方质押给乙方的财产,“监管”指对质押物的安全、有效监管和处置。

2. 解释: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乙、丙三方共同拥有,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

二、质押物与监管范围1. 质押物范围:甲方质押给乙方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具体财产清单)。

2. 监管范围:丙方负责对质押物的安全、有效监管和处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质押物的保管和维护;(2)质押物的出入库管理;(3)质押物的盘点和清查;(4)质押物的损坏、丢失等处理;(5)乙方的其他相关要求。

三、监管责任与义务1. 丙方应确保质押物的安全、有效监管和处置,对质押物的损失、损坏等承担相应责任。

2. 丙方应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确保质押物的合法流通和使用。

3. 丙方应定期对质押物进行盘点和清查,确保质押物的数量、质量等信息真实准确。

4. 丙方应在发现质押物存在异常情况下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进行处理。

四、监管费用与支付方式1. 监管费用:丙方对质押物的监管收费方式及费率按照《监管服务收费协议》执行。

2. 支付方式: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向丙方支付监管费用,具体金额按照《监管服务收费协议》计算。

乙方也可在融资款中扣除相应监管费用。

动产抵押监管协议

动产抵押监管协议

动产抵押监管协议动产抵押协议动产抵押协议协议甲方 (抵押权人):地址:电话:乙方 (抵押人):地址:电话:丙方地址:电话:为保障丙方与乙方签署的第号《借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的履行,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第一条借款的担保方式乙方以动产抵押方式为丙方给予乙方的借款本息提供担保在抵押期间,甲方为抵押权人与抵押物的监管人,乙方为抵押人,丙方为委托人,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对抵押物的监管,甲方愿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对丙方委托甲方监管的抵押物承担监管义务和责任乙方向丙方提供的抵押物以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的《动产抵押登记书》记载的以及丙方要求的为准,丙方委托甲方进行监管的抵押物以《抵押物监管通知书》以及《抵押物最低要求通知书》为准甲方未进行监管的,但属于《动产抵押物登记书》的相关财产,以及属于乙丙双方签订的抵押担保合同项下的或者丙方要求乙方同意的其他抵押财产,丙方对其享有抵押权并优先受偿第二条抵押物1乙方保证抵押物为乙方合法所有的财产乙方应当提供足以证明抵押物所有权及数量、质量的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若因抵押物所有权、质量、数量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因抵押物有隐蔽瑕疵给甲方和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海关、工商、商检以及环保等方面若抵押物存在上述瑕疵,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债务人借款的使用,并要求债务人以及乙方担保人立即偿还已使用的借款额度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抵押物在为甲方抵押期间未设定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抵押权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设定抵押、质押、销售转让、租赁等4乙方承诺,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其对抵押物的入库、出库等所有变动除得到丙方的同意外,还必须得到甲方的同意,向甲方提供其要求的相关单据,满足甲方监管抵押管理所需要的条件,服从甲方的监管管理第三条监管模式本协议项下的监管模式为:□ 静态监管甲方监管的抵押物不可置换,但可以提取丙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是乙方提货的唯一有效凭证乙方同意由甲方按照丙方签发《提货通知书》办理抵押物的提取手续,无《提货通知书》或《提货通知书》不符合本协议要求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办理抵押物的提货□ 动态定额控货监管甲方监管的抵押物可以提取和置换,丙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是乙方提货的唯一有效凭证乙方同意由甲方按照丙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办理抵押物的提换手续,无《提货通知书》或《提货通知书》不符合本协议要求的,甲方不得为乙方办理抵押物的提货□ 动态核定库存监管甲方监管的抵押物可以提取和置换处于甲方监管的抵押物超出丙方向甲方发出的《抵押物监管通知书》或最新的《抵押物最低要求通知书》中要求的最低数量或最低价值的,超出部分的抵押物,乙方可以自行向甲方办理提货手续,不需另行征得丙方的同意乙方提取或置换《抵押物监管通知书》或最新的《抵押物最低要求通知书》规定最低数量或价值范围内的抵押物的,必须凭丙方签发《提货通知书》办理提货或换货手续,否则,甲方不得办理第四条对抵押物的监管责任1丙方接受乙方提供的抵押物担保事,丙方签发《抵押物监管通知书》给甲方自《抵押物监管通知书》到达甲方并经甲方签收之日起,甲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监管责任2债务人清偿完毕在丙方的所有债务后,丙方以《解除监管通知书》的形式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丙方出具的《解除监管通知书》之日起,其监管责任终止3本协议项下的监管场地为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变更监管场地,需事先经丙方书面同意甲方保证:对监管场地拥有完全的、排他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有权对货物进行独立的、排他的监管;若由于监管场地在权属或场地状况存在法律上或其他方面的瑕疵,影响甲方监管责任履行的,则由甲方负责寻找新场地,确保监管职责的履行,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监管场地瑕疵给丙方权利造成损害或不利影响的,乙方和甲方应对丙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本协议约定的送达方式为直接原件送达,由发件人上门送达或采用收件人上门收取的方式,收件人收到时须在发件人留存的文件上或回执上签字盖章5监管期间,甲方向丙方承担并履行下列监管义务和责任:明确监管人员及相应的轮岗安排,对监管人员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确保监管人员合格准备与监管项目对应的监管标牌、标签、单据、凭证、台帐等日常监管资料接到丙方通知后,按照丙方指定时间到达丙方指定地点按丙方要求接收全部监管货物确保抵押财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并办理好相关手续,确保丙方权益不受侵害按照《抵押物监管通知书》审核抵押物的品名、规格、数量、价值、外观及包装、质量,并依照审核结果签发《抵押物监管清单》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保质保量、妥善、谨慎、完好地保管抵押物在抵押物出现变质或损毁、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对抵押物进行处置、第三人对抵押物主张权利等明显不易于丙方权益的情况时,及时通知丙方,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丙方权益受损接受丙方对抵押物的勘验、检查、查询,向丙方出具《抵押物监管清单》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办理提货或换货在动态核定库存监管模式下,保证提货或换货后剩余抵押物的数量、价值符合丙方最新的《抵押物最低要求通知书》所规定的抵押物最低数量、价值要求甲方应当建立完善的出入库台帐登记记录,每日上午10时前将前一日监管的抵押物的进出库和库存情况通过电子数据传送给丙方,并自行做好数据备份甲方对乙方抵押物确认监管后,只要实践可行,应在相关的抵押物粘贴标签,明确抵押事实和状态标签中作为抵押权人的甲方以中文缩写“_______”作为标识独立对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品种、规格、存储条件、安全等负责并承担责任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者因甲方原因导致抵押物发生任何灭失、损坏、价值减少、索赔或其他责任,甲方向丙方承担赔偿责任依照本协议、法律法规或行业惯例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与责任6甲方向丙方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抵押物监管清单》的同时,还应当向丙方提供电子文档甲方发送该电子数据的指定邮箱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接受该电子数据的指定邮箱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指定工作人员及印鉴式样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涉及的各方指定工作人员及各方签发本协议所列附件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书面文件时应使用的印鉴以本条约定为准,未使用以下预留印鉴的视为无效,抵押物监管期间任何一方如需变更联系人和印鉴,必须事先以《印鉴变更通知书》通知其他两方甲方指定以下工作人员为本协议项下相关事务的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印鉴式样为:乙方指定以下工作人员为本协议项下相关事务的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鉴式样为:丙方指定以下工作人员为本协议项下相关事务的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丙方印鉴式样为:第六条抵押物的提取和置换静态监管模式乙方申请提取被监管货物的,应向丙方提交《提货申请书》,并落实相应的补充保证金或提供其他担保或提前还款丙方审核乙方的申请后,同意乙方提取抵押物的,出具《提货通知书》给甲方甲方收到《提货通知书》后应及时向丙方指定工作人员电话核实,并立即签发回执给予丙方甲方凭丙方出具的《提货通知书》可允许乙方办理《提货通知书》上列明的抵押物的提货手续动态定额控货监管模式乙方申请提取或置换被监管货物的,应向丙方提交《提货申请书》,并落实相应的补充保证金或提供其他担保或提前还款丙方审核乙方的申请后,同意乙方提取或置换监管物的,出具《提货通知书》给甲方甲方收到《提货通知书》后应及时向丙方指定工作人员电话核实,并立即签发回执给予丙方甲方凭丙方出具的《提货通知书》可允许乙方办理《提货通知书》上列明的监管物的提货手续动态核定库存监管模式1抵押物的价值超出丙方向甲方发出的《抵押物监管通知书》或《抵押物最低要求通知书》中规定的最低数量或最低价值的,超出部分的抵押物,乙方可以自行向甲方办理提货或换货手续,不需另行征得丙方的同意,无需补充保证金或提供其他担保;2乙方提取或置换《抵押物监管通知书》或《抵押物最低要求通知书》中规定的最低数量或最低价值范围内的抵押物的,乙方应当事先向丙方提交《提货申请书》,并落实相应的补充保证金或提供其他担保或提前还款经丙方审核同意后,出具《提货通知书》给甲方甲方收到《提货通知书》后应及时向丙方指定工作人员电话核实,并立即签发回执给予丙方甲方凭丙方出具的《提货通知书》可允许乙方办理《提货通知书》上列明的抵押物的提货手续甲方应继续对剩余货物按照本协议规定进行监管丙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是乙方提取或置换抵押物的唯一有效凭证,根据上述第款第1项乙方可自行向甲方办理提货或换货手续的情形除外没有丙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甲方不得给乙方办理上述抵押物的提货或换货手续没有丙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甲方给予乙方提取或置换上述抵押物,或者甲方收到《提货通知书》后未及时向丙方指定工作人员电话核实并签发回执的,或者甲方未按照《提货通知书》的规定给予乙方办理提货或换货的,甲方应对由此给丙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监管期限监管期限自甲方收到丙方出具的《抵押物监管通知书》开始,直至丙方签发《解除监管通知书》时终止解除监管乙方申请解除全部抵押物监管的,应向丙方清偿全部借款本息或补足保证金或另行提供丙方认可的其他担保,经丙方审核同意后,丙方向甲方签发《解除监管通知书》甲方收到《解除监管通知书》后应及时向丙方指定工作人员电话核实并签发回执,并凭丙方签发的《解除监管通知书》允许乙方提货出库自收到《解除监管通知书》之日起,甲方的监管责任终止第七条抵押物数量、价值的确定1丙方可以《抵押物最低要求通知书》通知甲方变更《抵押物监管通知书》中规定的最低数量或最低价值,最低数量不得低于吨,最低价值不得低于万元;如最低数量或最低价值有变化,变更后的抵押物最低数量或最低价值以丙方最新送达给甲方《抵押物最低要求通知书》为准2本协议所指的抵押物价值按照下列标准确定;抵押物价值=抵押物价值×抵押物数量3抵押物价格以丙方不时签发的最新《抵押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为准如果丙方出具给甲方的《抵押物监管通知书》中规定的是抵押物最低价值,则无需在首次出具《抵押物监管通知书》的同时出具《抵押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甲方应根据丙方最新出具的《抵押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来计算、确定抵押物价值,以保证其监督的货物满足丙方关于抵押物最低价值的委托要求第八条跌价补偿义务当抵押物的现时市场价格与丙方发出的最新《抵押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中列明的抵押物价格相比较跌幅大于10%时,不论丙方是否通知,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市场跌幅的比率追加保证金或追加抵押物;与其未补或未补足的,视为债务人在整个借款项下的违约,丙方有权宣布借款额度提前到期,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已使用的借款,并同时向担保人进行追索以上货物的市场价格由丙方自行认定,而不以乙方同意为必要第九条保险条款乙方在丙方认可的保险公司对抵押物持续购买足额保险,投保的金额、险种和其他主要条款须经丙方认可,保险期限应直至担保接触办理保险时需在保险单上注明丙方为第一受益人,向丙方提供保险单正本,并不可撤销地授权丙方代为接收抵押物的保险赔偿金,从中优先受偿担保债权如担保前已办理抵押物保险的,需在丙方规定的时间内将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变更为丙方;如原投保额、投保险种不符合丙方规定的,应根据丙方的要求予以变更第十条监管费用及支付1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本协议项下的监管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2乙方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监督管理费用的,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付款,如乙方未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付清所欠款项,甲方应书面通知丙方,丙方有义务督促乙方交清所欠监管费用,但丙方本身并不承担该等费用如果乙方长期拖欠或者无理拒付监管费用,则甲方有权对非监管财产依法采取措施行使权力,甲方保证绝对不会用监管财产和抵押物来实现自己的权益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 乙方、甲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一约定或者承诺和保证,均视为违约2 乙方违约的,丙方有权宣布债务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并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尚未发放的借款3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者因其过错造成监管财产价值减少的,甲方对减少的财产价值向丙方承担赔偿责任4 除本协议约定外,丙方享有其他合同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第十二条甲方、乙方的承诺和保证1、甲方和乙方分别是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经营管理规范、拥有良好声誉的法人公司或个人拥有从事本协议约定事项的法定资格和权利2、甲方和乙方分别拥有合法的权力、权利和授权,有权签署、交付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本协议对甲方和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可以根据协议条款对甲方和乙方执行3、甲方和乙方保证向丙方提供的各项资料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不含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甲方和乙方对彼此的责任共同向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动产质押融资的三方合作协议

动产质押融资的三方合作协议

三方合作协议腾俊2011年第号甲方(质权人、贷款人):地址:负责人:职务:联系人:电话:传真:乙方(出质人、借款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人:电话:传真:丙方(仓储方、监管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人:电话:传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依法订立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质物规定1、质物为乙方合法所有的货物,乙方应当对质物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保证所提供质物合法有效,所有权无争议,并对质物的合法性承担相关责任;若因质物所有权的瑕疵,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质物有隐蔽瑕疵造成甲方及其代理人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质物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海关、工商、商检以及环保等方面的法律瑕疵。

若质物出现上述法律上的瑕疵,甲方有权立即停止乙方贷款的使用,并要求乙方以及担保人立即偿还已使用的贷款。

3、质物的占有、监管,不影响、不抵消或不妨碍甲方依据贷款及质押担保合同而享有的全部权利。

本协议项下乙方义务的履行和责任的承担,并不意味着当然地豁免、降低、减少、抵消乙方在贷款及质押担保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所提供的其他担保责任和乙方的保证担保人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质物的交付甲方委托监管公司(丙方)代为接收质押物。

甲方向丙方下达《监管物监管通知书》(附件1)、《监管物最低要求通知书》(附件5)和《监管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附件6)后,乙方应将检验合格的动产连同证明其所有权的增值税发票,厂家发货单等单据交付给丙方,丙方按照协议约定的监管要求为甲方妥善保管质物,同时丙方还应向甲方出具存货人及质权人为甲方的《监管物清单》(附件1-2)连同《合格证书》(正本)、相关购买发票、《监管物最低要求通知书回执》(附件5)和《监管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回执》(附件6),完成对质押物的交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5动产质押监管三方协议(适用于核定库存模式)编号:甲方(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分(支)行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人:电话:乙方(企业):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丙方(监管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鉴于:1、甲方是国内先进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能够为企业提供全面、快捷的金融服务;乙方为____地区____型企业,愿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取得融资谋求更好的发展;丙方为仓储服务公司,有着良好的仓储设施,能够为银行、企业提供安全、便捷的货物仓储服务。

2、三方决定开展动产质押信贷业务。

乙方为解决资金不足,向甲方申请动产质押信贷业务,并以其自有的存放于丙方所监管的仓库或场地中的货物作为质押担保;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其保管质押货物,并对质物承担监管责任。

丙方承诺,对该仓库或场地拥有完全的、排他的使用权或者所有权。

3、为构建良好银企合作关系,促进各方的发展,三方本着“诚实信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释义就每笔动产质押业务而言,如无特别说明,本协议中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1.1 质押货物:指乙方存放在丙方、丙方代甲方所占有的甲乙双方签订的动产质押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不仅包括动产质押合同签订时质物清单列明的货物,也包括乙方向甲方所不时补充的全部质押货物。

1.2 质押监管期间:指丙方收到《出质通知书》(附件5-1)起至乙方存放在丙方、丙方代甲方所占有的全部质押动产解除质押时止,但最长不得超过本协议项下信贷业务全部清偿后三个月。

本协议项下授信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3 动产质押业务:指乙方以其存放于丙方的货物作为质押,向甲方申请各类信贷、商业汇票承兑、保证、信用证开证等各类表内、表外信贷业务,丙方承担对质押货物的监管责任。

1.4 信贷合同:指为开展上述动产质押信贷业务而签订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借款合同、承兑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及信用证开证合同。

1.5 动产质押合同:指为担保上述信贷合同而签订的单笔动产质押合同的总称。

1.6 核定库存模式:如质物的当前价值超过质物评估价值,对于超过的部分,乙方可直接向丙方办理提货或换货(但乙方用于换货的质物应为甲方认可的品种,即甲方在质押设立时已认可的质物品种或甲方在《质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附件5-8)认可的质物品种,下同),无需追加或补充保证金。

甲方委托丙方对乙方的提货或换货进行控制。

如质物的当前价值等于质物评估价值,则对质物的提取应凭甲方发送《提货通知书》进行。

二、质物2.1 乙方提供为甲方所认可的质物,作为甲方所提供信贷业务的质押担保,由丙方按照本合同代甲方进行占有,履行监管责任。

2.2 质物为乙方合法所有的货物,乙方应当提供足以证明质物所有权及数量、质量(品质)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增值税发票、报关单、货运单、质量合格证书、商检证明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因质物所有权的瑕疵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质物质量瑕疵(含隐蔽瑕疵)给甲方和丙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3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质物,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无税务、海关、工商、商检以及环保等方面。

若质物出现上述瑕疵,甲方有权立即停止对乙方的信贷业务,并要求乙方以及担保人立即清偿信贷业务本息及/或履行担保责任。

2.4 质物以《质物清单》(附件5-2)列明的为准,如《质物清单》中对质物的约定不明,或者约定的质物与实际交付的质物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丙方占有的为准。

乙方、丙方应保证《质物清单》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

2.5 质物在每次入库时、每次办理提货及换货时,均须乙方、丙方共同签发《质物清单》,并自动成为信贷合同与相应的《动产质押合同》项下的质物与附件,无需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质押清单》与《动产质押合同》中所附清单不一致的,以《质押清单》为准,并构成对《动产质押合同》中相关内容的自动变更。

《质物清单》应由丙方传真至甲方指定传真机,并通过电话确认甲方已收到。

2.6 在甲方的信贷业务完全受偿前,不论乙方是否置换、提货,乙方、丙方均应确保质物的当前价值不得低于质物评估价值,且由甲方向丙方出具的《质物评估价值通知书》(附件5-9)确定。

质物的品种和单价由甲方向丙方出具的《质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确定。

质物的当前价值由甲方确定的单价乘以质物的库存数量确定。

2.7 对质物的占有、监管,不影响、不抵销或不妨碍甲方依据信贷合同而享有的债权人的全部权利与地位。

本协议项下乙方义务的履行和责任的承担,并不意味着豁免、降低、减少、抵销乙方在信贷合同项下的义务、乙方所提供的其他担保责任和乙方的担保人的义务和责任。

三、出质确认、质押货物提取与补充、质押合同的变更3.1质押货物的移交3.1.1甲方、乙方签署信贷合同、动产质押合同后,甲方与乙方共同向丙方签发《出质通知书》含(《质物清单》),丙方应及时与乙方一同签发《质物清单》(《质物清单》即代替出质通知书确认函)交给甲方,同时在通知书所列货物上贴挂动产质押标签。

标签统一标注为“建质_____号《动产质押合同》项下质物”。

3.1.2自丙方收到甲乙双方向其发送的《出质通知书》时,质押生效。

3.1.3 货物仓单由丙方直接交甲方保管,《质物清单》作为甲乙丙三方认可的质物凭证,构成甲乙双方《动产质押合同》的补充。

3.1.4质物的交接标准在质物转移、占有和监管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同意按照第项的方法对质物的品质进行确认:(1)丙方按照《出质通知书》对质物品名、规格和数量进行审核后,出具《质物清单》。

甲、丙两方中任何一方在质物转移占有前可以要求有资质的、三方共同认定的检验机构对质物进行检验,检验费等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2)质物有外包装的,无论是否负责发货,丙方均仅对外包装情况进行表面验收,以外包装完好为验收合格的标准;但是,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质物进行开包抽检,三方约定的抽检率为 %,丙方以开包抽检的结果推定整批质押商品是否符合要求,并据此出具《质物清单》;甲、丙两方中任何一方在质物转移占有前可以要求有资质的、三方共同认定的检验机构对质物进行检验,检验费等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有资质的、三方共同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质量检验报告》作为质物品质的证明文件;同时,对于有外包装的质物,丙方仍应按甲方要求对质物同步采用开包抽检的方法,三方约定的抽检率为 %,丙方以开包抽检的结果推定整批质押商品是否符合质量检验报告的质物品质证明,并据此出具《质物清单》;(4)甲、乙、丙三方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检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2 质押货物的提取3.2.1 质物价值超出质物评估价值的,乙方就超出部分提货或者换货时,无需追加或补充保证金,可直接向丙方办理提货或换货,丙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予以办理,并保证提货或换货后处于丙方占有、监管下的质物当前价值始终不得低于质物评估价值。

3.2.2 质物价值等于质物评估价值的,甲方签发《提货通知书》为乙方(含乙方的指定人,下同)办理提货及质物出仓、出库的唯一有效凭证。

没有甲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乙方不得提货,丙方不得给与乙方提货,否则,构成乙方、丙方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丙两方对甲方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2.2.1 乙方在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可以向甲方申请提取已质押货物:(1)向甲方归还部分贷款本息;(还款金额≥拟提取货物×最初确定的质押率)(2)向保证金账户补充足额保证金;(补充保证金金额≥拟提取货物×最初确定的质押率)(3)补充新质押货物,补充新质押货物的价值不低于拟提取货物的价值,且新质押货物的存储到期日迟于原质押货物的存储到期日。

3.2.2.2 乙方在满足 3.2.2.1约定的条件时,可以向甲方提出提货申请,并提交《提货申请书》(附件5-3),甲方审核同意后签发《提货通知书》(附件5-4),《提货通知书》为甲方许可质物出库的唯一有效凭证。

3.2.2.3. 甲方签发《提货通知书》后,将通过指定的传真机把《提货通知书》传到丙方的指定传真机上,丙方收到《提货通知书》的传真件后,应对《提货通知书》的签字和印鉴进行核对,同时与甲方指定的确认电话进行电话核对,甲方有权对电话进行录音记录。

3.2.2.4 《提货通知书》为甲方许可质押货物出库的唯一有效凭证,质押货物的提取必须凭甲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且仅由甲方向丙方发出指令。

《提货通知书》的有效签章为甲方印章加甲方指定人员的亲笔签名,印章式样及甲方人员签字样本见本协议第七条。

丙方应认真审核《提货通知书》的签字、印鉴,并在确保《提货通知书》的真实、准确性后方可办理提货手续。

因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未认真核对该《提货通知书》签字和印鉴、未按约定与甲方指定电话和指定人员对《提货通知书》进行电话核对、未谨慎辨别《提货通知书》的真伪性等原因)错误办理质押货物提取、补充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2.2.5 在乙方凭甲方签发的《提货通知书》办理质押货物的提取时,丙方须认真核对通知书上注明的各项要素,按通知书所列包括但不限于数量、规格等各要素办理提取,若丙方违反上述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丙方承担赔偿责任。

3.2.2.6 乙方部分提货后,丙方应在提货当日对结存质物进行清点,并在《提货通知书》回执上进行确认。

丙方应将经其确认的《提货通知书》回执通过指定的传真机传真到甲方指定的传真机,并同时向甲方指定电话对《提货通知书》回执进行确认,甲方及时向丙方发送《质物评估价值通知书》,按照剩余质物价值重新确定质物评估价值。

3.2.2.7 丙方应与甲方 (每周/每旬/每月)定期交换《提货通知书》、《提货通知书》回执(含《质物清单》)和《质物清单》的原件。

3.3 质押货物的补充3.3.1 当质物的当前价值高于质物评估价值时,乙方可将存放于丙方的经甲方认可的质物品种(甲方认可的质物品种是指,甲方在质押设立时已认可的质物品种或甲方在《质物价格确定/调整通知书》认可的质物品种)的货物提供给甲方作为质押担保,并直接与丙方办理质押手续,签署《质物清单》,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有权代甲方接受乙方提供的质物,《质物清单》所列明的货物即作为甲方信贷业务的质押担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