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财政部关于颁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财政部关于颁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1993.03.20•【文号】社科规划领字[1993]3号•【施行日期】1993.03.2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发布日期:2001年9月27日实施日期:2001年9月27日)废止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财政部关于颁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社科规划领字[1993]3号)国务院各部委(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教育、艺术、军事学科规划领导小组:现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附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一九九三年三月二十日附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下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下称项目经费)的管理,根据《社会科学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资助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社科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付的专项基金,以及国内外社会团体、机构和个人的捐赠,用于资助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长期规划重点项目、年度计划项目(包括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以及特殊项目的研究工作。
第三条国家社科基金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下称全国社科规划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称全国社科规划办)负责管理。
全国社科规划办根据国家社科基金情况,提出哲学社会科学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资助项目数和资助总金额,经全国社科规划领导小组批准执行。
第四条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同时要方便科研,有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各地、各部门应广开经费渠道,项目承担者应充分利用本地、本部门现有的科研和工作条件,以较少的投入取得较大的研究成果。
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技巧与方法有哪些要求
后期资助项目申报技巧与方法有哪些要求在科研工作中,申请后期资助项目是提高研究成果转化和推广的重要途径。
但同时,申报后期资助项目也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遵循特定的技巧与方法。
本文将介绍一些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要求,帮助科研人员更好地进行申报工作。
一、项目研究内容1.1明确研究目标和问题在项目申报中,明确项目的研究目标和科学问题是非常关键的。
项目的研究目标应该明确具体,并且与主题密切相关。
科学问题应该能够引起评审专家的兴趣,同时能够解决实际科学和社会问题。
1.2创新性和前瞻性项目研究内容应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前瞻性,能够填补现有研究的空白,或者在现有研究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拓展。
同时,研究内容与国家或社会发展战略密切相关,有助于推动相关领域的发展。
二、研究方法和实施方案2.1科学性和可行性研究方法应当科学合理,并能够完整地回答研究问题。
选择的方法应基于充分的文献综述和实际情况,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2.2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实施方案需要考虑到项目的资源和时间限制,以及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申报时,应充分考虑项目实施的困难和风险,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三、团队力量和合作计划3.1研究团队的力量团队成员的背景和经验应相互补充,形成一个互补专业的研究团队。
同时,团队成员应具备较强的学术背景和科研能力,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3.2合作计划申报时应提出合理的合作计划,明确各个合作单位的分工和责任,确保团队合作的高效性和实施的顺利进行。
同时,合作计划也体现了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四、研究经费与成果评价4.1预算合理性在项目申报中,预算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预算应合理使用,有针对性地安排经费,确保能够有效开展研究工作,并实现预期的研究成果。
4.2成果评价项目的成果评价应考虑到研究目标和科学问题的要求。
评价指标应科学合理,并与项目研究内容紧密相关。
成果评价应具有客观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能够更好地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细则(试行)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细则(试行)(2020年11月)为进一步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结项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适应国家社科基金管理工作信息化趋势,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后期资助项目成果鉴定结项工作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社科工作办)委托各省区市社科管理部门和在京委托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省级社科管理部门)负责组织。
第二条后期资助项目成果鉴定结项工作,必须严格把握政治方向关,坚持把成果质量放在首位,坚持客观公正、规范严谨,努力推出具有学术传承创新价值的精品力作,培养优秀青年学者,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第三条后期资助项目成果鉴定采用通讯鉴定和线下邮寄结项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鉴定后的材料均报全国社科工作办验收审批。
项目负责人通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提交结项申请,省级社科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鉴定。
第五条后期资助项目申请结项,负责人需在平台填写结项信息,上传最终成果全文、总结报告、修改说明、最终成果简介、专家评审意见、查重报告、经费开支明细账和经费预算回执等鉴定材料,同时将在平台上下载打印的《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申请表》和3套最终成果邮寄至省级社科管理部门。
第六条项目责任单位负责鉴定材料的审核汇总,确保真实、有效、规范,并将有关材料按程序报送所在省级社科管理部门。
省级社科管理部门收到结项申请后,需将成果书稿邮寄给指定鉴定专家,鉴定专家在平台上对被鉴定成果填写鉴定意见。
省级社科管理部门原则上在2个月内将专家鉴定意见在平台上提交给全国社科工作办审核。
全国社科工作办要在1个月内予以审批。
第七条鉴定专家由政治立场坚定、学术造诣深厚、学风作风端正的同行专家组成,一般为3人。
鉴定专家不得是项目责任单位专家(含兼职教授)或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得与项目负责人有师生、亲属关系,本省(区、市)专家不得超过1人。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1.10.31•【文号】财教〔2021〕237号•【施行日期】2021.10.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印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237号有关单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有关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我们对《财政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6〕304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10月31日附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根据国家财政财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等要求,结合国家社科基金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是用于资助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应当以多出优秀成果、培养优秀人才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遵循规律、强化绩效、依法规范、公正合理和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财政部根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结合国家社科基金资金需求、国家财力可能和绩效结果等,将项目资金列入中央财政预算,并负责宏观管理和监督。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下称国家社科基金)在促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导向作用,支持广大社科研究者潜心学术,鼓励基础研究优秀成果,特设立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第二条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的一种项目类型。
第三条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面向全国,自由申报,择优立项。
第二章资助范围第四条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学术成果。
第五条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可资助少量学术译著、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
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暂不资助。
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须在毕业5年以后并经过较大修改方可申报。
第六条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所资助的成果应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应是完成5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七条申请成果应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
申请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过相关论文。
第八条申请成果须由学术委员会(教育部和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的系[院]学术委员会,其它高校的校[院]学术委员会;中国社科院和中央部委直属研究所[中心]学术委员会,省级社科院[所]学术委员会等)推荐;也可以由三名正高职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无论何种推荐方式推荐者都要承担信誉责任。
第九条国家社科基金其它项目的成果和中央部委级社科类项目的成果不能申报;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第十条申请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第四章申报评审程序第十一条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称全国社科规划办)按规定时间受理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
第十二条申请者须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将填写好经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一式2份和申报成果(须隐去申请者姓名)一式5份,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结题要求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结项要求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由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直接组织专家鉴定,鉴定通过准予结项的,结项名单每月一次在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予以公布,并由全国社科规划办向项目负责人颁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结项证书》。
一、申请结项鉴定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4份,其中1份《鉴定结项审批书》中“所在单位审核意见”由所在学院或部门填写,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加盖公章,另3份由学校统一填写盖章;2、“最终成果简介”(即鉴定结项审批表第五项“项目最终成果简介”,单独做成活页,5000字左右)一式4份。
文章结尾处应注明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名称、课题组主要成员等,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3、最终成果专著书稿一式4套(不得出现单位和个人及课题组成员的相关信息,须匿名鉴定);4、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要求刻录到光盘,一式2张,光盘贴上标签,注明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所在单位。
二、注意事项:1、填写结项审批书“经费使用情况”栏时,应由校计财处出具开支明细帐清单,明细帐清单每页应盖上财务公章,附在该栏目后面。
经费使用需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经费预算计划。
其中,管理费2000元,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均不得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0%。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出版。
项目鉴定结项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违规者将被撤项,并通报批评。
联系人:陈亚芬、应姗姗联系电话:87600930、87600299Email:chenyafen1@;yingshanshan@附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宁波大学人文社科处2012年5月8日。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为方便申请人了解和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现将申报过程中经常遇到和需要注意的问题解答如下:一、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一类什么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旨在鼓励广大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多出优秀成果,进一步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促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中的示范引导作用。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与其他类别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具有同等地位。
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资助范围是什么?1.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可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具有一定学术意义的工具书等。
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译著等暂不资助。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为国家社科基金目前设立的全部26个学科。
从2012年开始,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涉密成果除外)三个单列学科纳入受理申报范围。
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常年受理申报,即时通讯评审,计划6月(评审4月10日以前申报的)、11月(评审9月10日以前申报的)各集中会议评审一次。
三、申请人条件是什么?1.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3.申请人是申报成果的作者,享有著作权。
四、推荐人条件是什么?推荐人为三名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一般是本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学术成就和影响的专家)或全国社科规划办指定的出版社。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细则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细则国家社科基金是中国为促进社会科学研究与发展而设立的专门基金,其后期资助项目的鉴定结项工作是对项目最终成果的鉴定评估和结项流程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文将从工作目的、鉴定结项的具体流程以及工作细则三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工作目的1.对项目的成果进行评估和鉴定,确保经费的使用得到合理的财务核算和审计;2.评价项目的整体成效,总结和推广可复制的研究方法和经验,推动社会科学研究的进一步发展;3.确定项目的结项,并与申请人签署结项证书,归档相关资料,为项目结束提供正式的文书证明。
二、鉴定结项的具体流程1.成果提交:项目的负责人需要将项目成果报送项目组,提交包括研究报告、论文、数据和文献清单等相关资料。
2.初审评估:项目组进行初步审核和评估,对项目成果的合理性、创新性和实施情况进行初步评估,筛选出符合评估条件的项目。
3.专家评审:项目组将符合评估条件的项目成果提交给专家评审委员会,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审查项目成果的学术水平和实用价值。
4.反馈意见:专家评审结束后,项目组向项目负责人反馈专家评审意见和建议,并要求项目负责人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5.终审评估:经过修订的项目成果再次提交给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终审评估,确认项目是否达到结项的要求。
6.结项决定: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和意见,最终决定是否结项,并出具结项证书。
同时,将结项情况报送给国家社科基金,归档相关资料。
7.项目归档:经过结项决定后,项目组将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包括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各类材料和技术文档,为后续的资料查询和使用提供便利。
三、工作细则在具体的鉴定结项工作中1.严格按照国家社科基金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谨性;2.确保专家评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选聘评审专家要具备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经验和资质,并遵守保密协议;3.项目负责人要主动配合项目组的工作,如实提供项目成果的相关材料和文献资料,积极响应修改意见,并参与鉴定结项程序的相关工作;4.确保结项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及时反馈评审结果,及时发布项目结项信息,并将项目结项的相关信息及时归档。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2014年12月修订)为方便申请人了解和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现将申报过程中经常遇到和需要注意的问题解答如下:一、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一类什么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旨在鼓励广大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多出优秀成果,进一步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促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中的示范引导作用。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与其他类别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具有同等地位。
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资助范围是什么?1.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具有一定学术意义的工具书等。
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译著等暂不资助。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为国家社科基金目前设立的26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涉密成果除外)三个单列学科。
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常年受理申报,计划4月(评审3月15日以前申报的)、10月(评审9月15日以前申报的)各集中通讯评审一次。
三、申请人条件是什么?1.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申请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申请人是申报成果的作者,享有著作权。
四、推荐者条件是什么?推荐者为三名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一般是本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学术成就和影响的专家)或全国社科规划办指定的出版社。
推荐者应对申请人的学术背景和研究能力、申报成果的创新程度和学术价值以及申请人能否高质量完成后续研究做出较为客观、慎重的判断,并承担相应信誉责任。
五、申报成果的条件是什么?1.申报成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上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
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什么
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什么概述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指国家社科基金委根据评审结果,对已经通过前期资助项目的研究进行继续资助的项目。
这些项目是在前期资助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研究的延续,旨在促进学术研究的持续发展和深化,推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前沿和理论创新。
资助范围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相对较为广泛,涵盖了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多个研究方向。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学科交叉研究项目学科交叉研究项目是指跨学科领域的研究合作项目。
这些项目整合了不同学科的研究方法和理论,旨在解决复杂的社会问题,促进学科之间的互补和交流。
技术创新研究项目技术创新研究项目是指以人文社会科学视角,研究技术应用和创新对社会影响的项目。
这些项目关注技术与人文社会科学的交叉点,通过分析和评估技术创新对社会发展和社会变迁的影响,为技术创新提供智力支持。
理论探索与创新项目理论探索与创新项目是指对学科核心理论、方法和概念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的项目。
这些项目通过对现有理论的批判性思考和创造性重构,推动社会科学领域的理论进展和学术创新。
地域研究项目地域研究项目是指对特定地域的社会问题和社会发展进行系统研究的项目。
这些项目关注特定地域的历史、文化和社会经济发展特点,通过深入的田野调查和实地研究,获取对该地域社会问题的深度理解和洞察。
申请要求想要获得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申请者需要符合以下要求:1.申请者必须是中国公民,并具备较高的学术资历和研究经验。
2.申请者需要具备良好的学术声誉和研究成果,已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在相关领域有重要的学术影响力。
3.申请者需要提交详细的研究计划和研究设计,清晰地描述项目的研究内容、目标和方法,并对预期的研究成果进行合理的解释。
4.申请者需要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能够组建符合项目需求的研究团队,并明确团队成员的分工和职责。
申请流程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填写申请表格:申请者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社科基金委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格。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项目批准号学科分类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填表日期年月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2017年1月声明本申请鉴定结项的研究成果不存在署名和知识产权方面争议;除涉密内容,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享有宣传介绍、推广应用本成果的权利,但保留作者的署名权。
特此声明。
项目负责人(签章)年月日填表说明一、本表仅适用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结项申请。
二、请如实填写表内栏目。
无内容填写的栏目可空白;栏目不够时可加行加页;凡选择性栏目请在选项上划圈或打“√”。
三、“主题词”栏填写反映成果内容的4个以内关键词;“最终成果简介”的写法和要求见申请书内该栏目的“主要内容与要求提示”。
四、本《鉴定结项审批书》报送1份(A4纸型,于左侧装订),并附2套项目最终成果和2份最终成果简介和1张存有电子版成果及简介的光盘(电子版须为word格式)。
以上材料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所在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
教育、艺术、军事三个单列学科的结项材料报送单列学科规划办审核。
五、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结项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5号基金处,邮政编码:100806。
一、数据表二、总结报告三、修改说明四、课题组的主要阶段性成果注:(1)课题组的主要阶段性成果,请按项目负责人、课题研究任务主要承担者、课题组一般成员的顺序填写。
可加行、加页。
(2)须如实填报阶段性成果的名称、作者、发表刊物及期数等相关情况,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视情况作出严肃处理。
(3)主要阶段性成果的重要转摘、引用和应用情况可加页说明。
五、项目最终成果简介六、申请免于鉴定的理由七、建议回避鉴定的专家名单八、经费决算表织第二次鉴定的,鉴定费从项目预留资金中扣除。
九、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十、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十一、成果通讯鉴定结果十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审核意见十三、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审批意见。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下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下称项目资助经费)的治理,按照《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财务治理方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项目资助经费,是指国家社科基金直截了当用于资助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的经费。
第三条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称全国社科规划办)按照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长期规划和国家社科基金情形,提出年度打算的资助项目数和资助总金额,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下称全国社科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下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样项目和青年项目,每年评审一次。
专门托付项目单独立项。
项目资助额度依据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平均资助强度和立项课题的实际需要确定。
项目经费一次核定,分期拨付,包干使用,超支不补。
第五条项目资助经费的治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度和本方法的规定,同时要有利于促进科研人员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科学研究工作。
项目承担者应充分利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现有的科研和工作条件,以较少的投入取得较大的研究成效。
第六条项目资助经费要专款专用,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项目资助经费的治理和使用,应同意财政、审计、全国社科规划办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全国社科规划办建立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项目库,并按规定进行治理。
第八条全国社科规划领导小组会同财政部制定适应国家社科基金特点的项目资助经费绩效考评方法,对项目的实施及经费使用效益进行考评。
第二章项目资助经费使用范畴第九条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范畴要紧包括:1.治理费:指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治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提取的治理费(专门托付项目和重点项目每项2000元,一样项目和青年项目每项1500元,不得超额提取和重复提取)。
科研治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分配治理费的比例可为3:2 。
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
一、资助对象:
1.已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支持的重大课题和重点项目,需要进行后
期资助的项目。
2.已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支持的基本研究项目,需要进行后期资助
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根据最新要求编写)。
2.后期经费使用计划,包括详细的费用计划、经费使用计划等。
3.已经完成的研究进展情况报告,包括主要成果、发表文章、会议报
告及未发表的成果介绍等。
4.相关支持材料,如研究院、学校确认函等。
5.申请人个人简历。
三、审查程序:
1.申请项目需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申请程序和时间进行申报,并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完成相关文件的准备,
明确相应的内容和文件位置。
2.项目申请书提交至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机构,经过技术审查后,
组织专家评审,最终确定后期资助情况。
3.审批结果将通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机构统一发布。
财政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颁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颁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1.09.27•【文号】财教[2001]142号•【施行日期】2001.09.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4月10日,实施日期:2007年4月10日)废止财政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颁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2001年9月27日财教〔2001〕142号)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科规划领导小组,教育、艺术、军事学科规划领导小组:根据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修订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二00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下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下称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根据《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助经费,是指国家社科基金直接用于资助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研究的经费。
第三条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称全国社科规划办)根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长期规划和国家社科基金情况,提出年度计划的资助项目数和资助总金额,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下称全国社科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下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每年评审一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2017年2月修订)为方便申请人了解和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现将申报过程中经常遇到和需要注意的问题解答如下:一、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一类什么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旨在鼓励广大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多出优秀成果,进一步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促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中的示范引导作用。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与其他类别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具有同等地位。
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资助范围是什么?1.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具有一定学术意义的工具书等。
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译著等暂不资助。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为国家社科基金目前设立的26个学科,包括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涉密成果除外)三个单列学科,重点支持文史哲等基础学科和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基础性研究。
三、申请人条件是什么?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3.申请人是申报成果的作者,享有著作权。
四、推荐者条件是什么?推荐者为两名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一般是本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学术成就和影响的专家)或全国社科规划办指定的出版社。
推荐者应对申请人的学术背景和研究能力、申报成果的创新程度和学术价值以及申请人能否高质量完成后续研究做出较为客观、慎重的判断,并承担相应信誉责任。
五、申报成果的条件是什么?1.申报成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上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
申报成果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2.申报成果应是完成80%以上且尚未出版的中文学术专著或学术资料汇编、工具书等(退休科研人员申报成果完成比例可适当放宽)。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问答为方便申请人了解和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现将申报过程中经常遇到和需要注意的问题解答如下:一、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一类什么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旨在鼓励广大人文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多出优秀成果,进一步发挥国家社科基金在促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中的示范引导作用。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与其他类别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具有同等地位。
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资助范围是什么?1.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可资助少量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具有一定学术意义的工具书等。
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译著等暂不资助。
2.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为国家社科基金目前设立的全部26个学科。
从2012年开始,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涉密成果除外)三个单列学科纳入受理申报范围。
3.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常年受理申报,即时通讯评审,计划6月(评审4月10日以前申报的)、11月(评审9月10日以前申报的)各集中会议评审一次。
三、申请人条件是什么?1.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3.申请人是申报成果的作者,享有著作权。
四、推荐人条件是什么?推荐人为三名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一般是本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学术成就和影响的专家)或全国社科规划办指定的出版社。
推荐人应对申请人的学术背景和研究能力、申报成果的创新程度和学术价值以及申请人能否高质量完成后续研究做出较为客观、慎重的判断,并承担相应信誉责任。
五、申报成果的条件是什么?1.申报成果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上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
2.申报成果应是完成80%以上且尚未出版的中文学术专著或学术资料汇编、工具书等。
想要中标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你只需做好这六件事儿。
想要中标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你只需做好这六件事儿。
文 | 老踏关于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我曾推送过两篇文章的,分别是:项目公示 | 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立项名单不走寻常路: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究竟是个什么东东?这两篇文章其实是在科普,给大家提供了一下今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公示名单,然后想帮助大家了解这个项目究竟是什么。
当然,当我这么做的时候也很清楚,在知道它是什么和得到它之间,还有着千山万水距离需要我们去跨越——这基本相当于你看上一个人和得到这个人之间的距离。
今晚这篇文章,就是要告诉大家怎样得到这个让你心驰神往的人:在我看来,做好下面这六件事儿,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就是你的了。
001 同行专家或出版社的选取。
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是需要推荐的,有两种推荐方式:一种是“专家推荐”,需要找两位同行专家写推荐意见;另一种是“出版社推荐”,需要在项目公告里列举的合作出版社中选择一个,然后由这个出版社来写推荐意见。
如果选择专家推荐呢,找和自己书稿最相关研究领域内的大牛给我们写推荐信是最好不过的,越牛自然就越好。
而且,一旦申报材料能顺利通过函评进入会评阶段,专家推荐意见就会变得更加重要,不看僧面看佛面啊,这个道理大家都懂。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尽量别找学术观点在圈内存在反对派,而反对派也同样很厉害的牛人给我们写推荐意见,否则会评的时候,万一刚好推荐我们的这位牛人的反对派是会评专家,我们可能会死得比较难看。
如果选择出版社推荐呢,出版社方面会找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我们提交的书稿进行审阅,觉得质量过得去、立项可能比较大,它才会愿意去写推荐意见。
其实这无形中等于是帮助我们给书稿把关了,如果出版社不同意推荐,我们至少也得到了一些建议来继续完善和修改书稿。
当然每个出版社推荐后期资助项目的流程是不一样的,这个事情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002 形式完美。
无论书稿的内容有多不成熟,也要努力做到形式完美,至少不能让评审专家认为我们连申报的态度都值得怀疑。
国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经验总结
国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经验总结1. 引言国家后期资助项目是为了支持科研人员在研究项目完成后进一步开展深入研究或创新工作而设立的资助计划。
申请获得国家后期资助项目的资金支持可以帮助科研人员继续推进科学研究,并取得更加深入和具有创新性的成果。
然而,国家后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过程相对较为复杂,需要申请人充分了解申请要求和注意事项,以提高申请的成功率。
本文将总结一些国家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经验,为申请人提供一些建议和参考。
2. 申报准备在准备申报国家后期资助项目之前,申请人需要充分了解项目的申请要求和资助范围。
同时,申请人还需要对自己的研究成果进行充分的整理和总结,选择最具有创新性和研究价值的方向进行申请。
此外,申请人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项目研究计划:详细描述项目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预期成果等。
•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学历、工作经历、科研成果和荣誉等。
•参考文献:列出项目所依据的相关文献和研究成果。
•其他附件:如推荐信、专利证书等。
3. 申报流程国家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3.1 项目申请申请人首先需要登录国家科技部相关网站,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
申请表格需要包含项目的基本信息、研究计划和个人简历等。
3.2 项目评审项目评审一般分为初审和终审两个阶段。
初审主要是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评估,终审则是对项目的创新性、科研水平和应用前景进行评估。
3.3 结果公示申请人在评审结束后,科技部会公示资助结果。
申请人需要查询相关网站或咨询科技部的工作人员,了解自己的申请结果。
3.4 资助合同签订如果申请成功,申请人需要与科技部签订资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履行后续的资助事宜。
4. 注意事项在申报国家后期资助项目时,申请人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4.1 申请材料准备申请人在准备申请材料时,要保证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材料不完整或内容错误会影响评审结果。
4.2 项目选择申请人在选择项目时,要选择与自己研究方向和实际水平相符合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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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下称国家社科基金)在促进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中的导向作用,鼓励广大社科研究者潜心治学,扶持基础研究的优秀成果,特设立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
第二条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要类别之一,与其他类别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具有同等学术地位。
第三条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面向全国,经由各省区市社科规划办和在京委托管理单位自由申报,择优立项。
第二章资助范围
第四条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主要资助人文与社会科学基础研究的学术成果。
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也可资助少量学术译著、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
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暂不资助。
博士研究生的毕业论文,须在通过答辩3年以后并经过较大修改方可申报。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所资助的成果应是基本完成(80%以上)并且尚未出版的中文书稿或学术资料汇编和工具书等。
第六条申报成果应不违背党的基本理论,且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达到本学科领域先进水平。
第七条申报成果须由三名正高职同行专家书面推荐。
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
第八条出版著作的修订本,不能申报。
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不能申报。
第九条申报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第四章申报评审程序
第十条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称全国社科规划办)常年受理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申报。
第十一条申请人须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将填写好的申请书及申报成果等相关材料按照当年项目申报公告的要求,经由各地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单位按有关程序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
第十二条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评审工作由全国社科规划办负责组织。
第十三条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立项,须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
第五章结项、资助与出版
第十四条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后续研究和出版。
第十五条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经费资助强度与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大致相当。
具体数额由本人申请,评审专家提出建议,全国社科规划办批准。
第十六条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完成后,按有关程序送全国社科规划办办理结项手续。
第十七条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立项后的继续研究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按规定自主使用并由单位财务部门管理;其余经费待验收合格后拨付有关出版社资助出版并由全国社科规划办统一管理。
如申报评审过程中或立项后申请人擅自出版申报成果,将视为申报无效或终止立项协议,并按有关规定追回所拨经费。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社科规划办。
第十九条本实施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