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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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运输安全管理》
第一节 铁路行车事故分类和构成条件
8、中断铁路行车:系指不论事故发生区间或站内,造成铁路单 线、双线区间或双线区间之一线不能行车。 中断行车的时间,由事故发生时间起(列车火灾或爆炸由停 车时间算起)至恢复客货列车原牵引方式连续通行时止。 9、耽误列车:系指列车在区间内停车;通过列车在站内停车; 列车在始发站或停车站晚开、在运行过程中超过图定的时间 (局管内)或调度员指定的时间;列车停运、合并、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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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铁路行车事故救援
8、道岔上脱轨 (1)利用道岔间隔铁复轨 (2)利用道岔辙叉心复轨 (三)便线开通法 一般是在事故现场两侧有可供利用的线路,或虽无线路 可用,但地势平坦,铺设便线较容易的情况下采用。 1、借用线路拔道开通法 2、新铺便线开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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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铁路行车事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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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铁路行车事故救援
2、海参形复轨器 海参形复轨器的使用方法如下: (1)内、外侧复轨器必须摆齐。 (2)外侧复轨器与基本轨密贴,内侧复轨器与基本轨留出 35-40MM的间隙,以便轮缘通过。 (3)与人字形复轨器一样,复轨器必须固定在完好的或插 入的枕木上。 (4)禁止在钢轨街头附近摆放复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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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铁路行车事故分类和构成条件
2、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故: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3)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 (5)货运wk.baidu.com车脱轨60辆以上。 (6)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并中断繁忙干线铁 路行车24小时以上或者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48小时以上。
五、机车车辆报废及大、中破条件
1、机车报废条件 2、机车大破条件 3、机车中破条件 4、客车报废条件 5、货车报废条件 6、车辆大破条件 7、车辆中破条件 8、动车组报废条件 9、动车组大破条件 10、动车组中破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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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事故调查处理
一、事故报告:
报告内容: 1. 发生的月、日、时、分; 2. 发生的地点(线别、站名、或区间、公里、米); 3. 列车车次、种类、机车型号、牵引辆数、吨数、计长、关系 人姓名; 4. 事故概况及原因的初步判断; 5. 人员伤亡情况及机车、车辆、线路损坏情况; 6. 双线区间是否影响另一线; 7. 是否需要救护车、救援列车或起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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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铁路行车事故救援
三、事故救援方法
(一)原线复轨开通法 (二)机车车辆轻微脱轨的简易起复方法 1、车辆的车轮在钢轨一侧脱轨时 2、车辆的车轮脱在钢轨两侧时 3、车轮脱轨过远或偏斜度较大时 4、车辆车轮成骑马状 5、车轮脱轨在两根钢轨之间时 6、车辆跨线进入四股脱轨时 7、车辆在曲线上脱轨时
三、事故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 (2)造成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3)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4)繁忙干线客运列车脱轨18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 时以上。 (5)繁忙干线货运列车脱轨60辆以上并中断铁路行车48小 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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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事故调查处理
2、事故损失认定
四、事故统计、分析 五、法律责任与罚则 六、运输事故的两重性及其转化
1、运输事故的两重性。 2、运输事故两重性的积极转化过程 3、运输事故两重性的积极转换条件 (1)认识和把握事故的运动规律。(2)挖掘事故信息资源。 (3)实事求是地分析事故。 (4)有效利用事故信息资源 (5)建立健全事故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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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铁路行车事故救援
五、接触网事故抢修与行车事故救援的配合
(一)接触网事故 1、区分(分段)绝缘器表面击穿 2、绝缘子闪烙和击穿 3、刮弓事故 4、接触网导线和承力索断线 5、货物装载不良或行车事故损坏接触网 (二)接触网事故抢修 (三)接触网抢修与行车事故救援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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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铁路行车事故救援
一、事故救援定义:
事故救援是指隔离事故区域、抢救生命财产、防止事故扩 大和蔓延,清理事故现场,抢修损坏设备,开通线路,恢复行 车的一切有组织行为。
二、铁路行车事故救援组织
(一)事故救援列车 救援列车的基本任务是: 1、担当救援列车管辖区域的行车事故救援,及时起复机车 车辆,清除线路上的障碍,开通线路,保证迅速恢复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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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铁路行车事故救援
四、电力机车脱轨颠覆起复的方法
起复电力机车主要有拉复和吊复两种。 (一)拉复电力机车的方法 (二)吊复电力机车的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1、不能用钢丝绳直接捆绑和吊装 2、使用钩框垫铁保护车钩 3、使用专用锁具将车体和转向架联成整体 (三)救援起重机作业 1、接触网停电后方可进行吊装作业 2、防止救援人员触电
(四)清除障碍原线开通法 1、移车法 下列情况可采用移车法: (1)事故车辆中装有危险品、爆炸品或现场无法卸车时。 (2)颠覆脱轨的车辆已大部分离开线路,只有部分侵入限 界时。 (3)由于地形限制,只能平面移动使车辆离开线路时。 (4)事故车辆中装载贵重物品或其他不得损坏的货物,而 轨道起重机又无法靠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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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事故调查处理
事故调查组应在下列期限内提交《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1、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期限为60天; 2、重大事的调查期限为30天; 3、较大事故的调查期限为20天; 4、一般事故的调查期限为10天。 5、事故调查认定书的制作
三、事故责任判定和损失认定
1、事故责任判定 事故份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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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铁路行车事故救援
2、负责救援列车管辖区域内各救援队的技术训练和业务指导, 以及工具备品的配置、改进、修理和补充工作。 3、不断分析和总结救援工作的先进经验,改进事故救援方法。 (二)事故救援班 (三)事故救援队 在铁路局长批准的无事故救援列车的车站上,组织事故 救援队,救援队为不需要出动救援列车时处理轻微脱轨事故 的组织。 1、救援队的组成 2、救援队的任务 3、救援队的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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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铁路行车事故救援
3、手动简易复轨器 (1)简易复轨器由起重部件和横向位移部件组成。 (2)使用手动简易复轨器起复车辆的作业顺序: 第一步,用千斤顶顶起脱轨车辆 第二步,横向移动千斤顶,将轮对推至对准钢轨上方 第三步,落下顶起千斤顶,将轮对落在轨面上复位。 第四步,撤出手动简易复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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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铁路行车事故分类和构成条件
4、脱轨:系指机车车辆的车轮落下轨面(包括脱轨后又自行 复轨),或车轮轮缘顶部高于轨面(因作业需要的除外) 5、列车发生火灾:系指列车起火造成机车车辆破损影响行车 设备设施正常使用,或发生人员伤亡、货物、行包烧毁等。 6、列车发生爆炸:系指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爆炸,造 成其设备损坏,墙板、车体变形或出现孔洞,影响正常行 车。 7、繁忙干线:系指京哈(不含沈山线)、京沪、京广(含广 州至深圳段)、陇海、沪昆(不含株洲至昆明段)线及客 运专线。 繁忙干线单线:系指连接繁忙干线的联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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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铁路行车事故救援
2、拉翻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采用拉翻法: (1)机车车辆破损严重甚至报废时。 (2)机车车辆走行部分严重损坏,堵塞线路无法使用复轨 器起复时。 (3)破损的机车车辆主体与转向架脱离、歪倒比较严重或 离开线路过远,无法使用复轨器复轨,且离救援列车 驻地较远或多个车辆颠覆脱轨时。 (4)破损机车车辆叠压成堆时。
第四节 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理
一、发生挤道岔的处理
发生挤坏道岔后,如果机车车辆停留在道岔上并已挤过道 岔,不准后退,要顺岔子方向缓缓移动,将车列全部拉过道岔。
二、发现俩车中车辆抱闸的处理
处理方法如下: 1、司机可采取停车处理。 2、接发车人员发现时,对通过列车显示停车信号,或向运转车 长显示停车信号,错过停车时机报告列车调度员,前方站停车 处理。
二、铁路行车事故的分类
1、铁路行车事故分类的原则和依据 依据事故性质的严重程度、依据事故损失的大小、依据事 故对行车造成的影响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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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铁路行车事故分类和构成条件
2、按事故性质、损失和对行车造成的影响分类 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其中一般事故分为A、B、C、D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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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铁路行车事故救援
二、铁路行车事故救援设备
(一)救援列车 1、救援列车的编组 机车、轨道起重机、工具车、发电车、救护车、办公宿营车 2、救援列车的停放 段管线、站线,两端贯通 (二)电线路修复车 (三)接触网检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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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铁路行车事故救援
(四)车辆脱轨的欺负工具 1、人字形复轨器 使用人字形复轨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左右一致,注意左右分开。 (2)不要在钢轨接头处和腐朽枕木上安装。 (3)如遇混凝土或腐朽枕木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在两枕木间 插入枕木或枕木头并捣实,将复轨器安装在新插入的枕木上。
四、《事规》有关内容解释
1、列车:系指编成的车列并挂有机车及规定的列车标志。 单机、自轮运转特种设备,虽未完全具备列车条件,亦应 按列车办理。 2、相撞:系指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 非机动车、畜牧及其他障碍物相互碰、撞、轧,造成人员 伤亡、设备设施损坏。 3、冲突:系指列车、机车车辆互相间或与轻型车辆、设备车 辆(如车库、站台、车挡等)发生冲突,致使机车车辆、 轻型车辆、设备实施等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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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铁路行车事故分类和构成条件
3、较大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事故: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2)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3)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4)客运列车脱轨2辆以上18辆以下。 (5)货运列车脱轨6辆以上60辆以下。 (6)中断繁忙干线铁路行车6小时以上。 (7)中断其他线路铁路行车10小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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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铁路行车事故分类和构成条件
10、挤道岔:系指车轮挤过或挤坏道岔。 11、机车车辆溜入区间或站内:系指以进站信号机或站界标 未界,机车车辆由站内溜入区间或由区间、专用线溜入站内, 在区间岔线内停留的机车车辆溜往正线越过警冲标,亦按本 项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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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铁路行车事故分类和构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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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铁路行车事故分类和构成条件
4、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分为: 1)一般A类事故:A1、A2、A3、A4(1-9) 2)一般B类事故: B1、B2、B3、B4(1-7) 3)一般C类事故:C1-C25 4)一般D类事故:D1-D21 案例分析事故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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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铁路行车事故分类和构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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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铁路行车事故处理
《铁路运输安全管理》
第一节 铁路行车事故分类和构成条件
一、 铁路行车事故的定义
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 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事故,均为铁路行车事故。 包括: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 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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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事故调查处理
(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建议。 (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3、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概况 (2)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4)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与事故有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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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事故调查处理
二、事故调查
1、事故调查组的组建权限 (1)特别重大事故按国务院34号令发布施行的《特别重大 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调查处理。 (2)重大事故由铁道部组织事故调查组调查。 (3)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有事故发生地安全监管办组织事故 调查组进行调查。 2、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 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