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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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保障有哪些

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保障有哪些

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保障有哪些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法律保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那么,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保障究竟有哪些呢?首先,环境保护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法律。

这部法律明确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监管体制,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全面的法律框架。

例如,规定了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明确了企业和个人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对环境违法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其次,自然资源法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法律保障。

包括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法等一系列法律。

这些法律对各类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进行了规范。

以土地管理法为例,它严格限制了耕地的占用和保护,确保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生态平衡。

森林法则着重于保护森林资源,规范森林的采伐和培育,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再者,污染防治法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针对不同类型的污染制定了具体的防治措施和监管要求。

通过明确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加强对污染源的监测和治理,力求减少污染排放,改善环境质量。

比如,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等排放进行了严格管控,推动空气质量的提升。

另外,生态保护法为特定生态区域和生态系统的保护提供了法律支持。

比如自然保护区法、湿地保护法等。

这些法律旨在保护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和价值的区域,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除了上述专门性的法律,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起到补充和完善的作用。

例如,在规划领域,城乡规划法要求在规划过程中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的因素,实现城市和乡村的可持续发展。

在产业政策方面,一些法律法规鼓励发展绿色产业、循环经济,限制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的发展。

在法律执行方面,加强执法力度是确保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得以落实的关键。

建立健全环境执法机构,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惩罚力度,形成有效的威慑。

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

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

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是人类对自然进行管理和保护的重要任务,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各国纷纷采取了法治措施,通过制定法律法规和加强执法力度来保障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

本文将从立法、执法和司法三个方面探讨法治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保障作用。

一、法律制度的完善法治是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和前提。

通过立法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和管理,可以确保各项环境政策的顺利实施。

政府应当制定并完善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明确人们的环境权益,并制定相应的责任和惩罚措施。

这些法律应当覆盖生态环境保护的各个方面,包括大气、水域、土地等多个领域。

同时,还应当注重协调各个法律之间的关系,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二、执法力度的加强法律制度只有得到有效的执法,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执法人员需要加强对环境保护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他们应当积极履行职责,对于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都要及时处理,确保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

只有加强执法力度,才能有效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司法保障的强化司法是法治保障的重要环节。

当环境污染、破坏生态等违法行为发生时,需要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处理。

司法机关应当依法审理此类案件,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同时,司法机关也要及时回应公众的举报和诉求,加强司法公正和透明度,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

只有司法保障得到强化,才能对违法行为起到威慑作用,保护生态环境免受破坏。

结语法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

通过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加强执法力度和强化司法保障,可以保护和管理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我们每个人都应当自觉遵守环境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共同营造绿色宜居的美好家园。

以上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的文章,请您参考。

生态文明的法律保障与制度建设

生态文明的法律保障与制度建设

生态文明的法律保障与制度建设近年来,随着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的日益加剧,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各国纷纷加强生态文明的法律保障与制度建设,以促进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共存。

一、法律保障法律是保护生态环境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

各国都制定了相关法律,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管理。

例如,中国颁布了《环境保护法》,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和责任,规范了环境污染治理和资源利用的行为,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制度建设生态文明的法律保障需要与制度建设相结合,通过制度化的手段实施法律的落地。

各国都建立了相应的机构和制度,加强对生态文明的管理和监督。

例如,中国设立了国家环境保护署,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惩治。

三、经济手段除了法律和制度建设外,经济手段也是实施生态文明的重要手段之一。

各国纷纷采取经济激励措施,引导企业和个人主动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

例如,德国推行的“绿色税收改革”通过对污染物排放征收税收,激励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治理。

四、国际合作生态文明的法律保障和制度建设需要国际合作来实现。

各国通过合作共享经验和技术,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推动全球生态环境的改善。

例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通过组织国际会议和项目合作,促进全球环境保护合作。

总之,生态文明的法律保障与制度建设是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途径。

通过健全的法律和制度,加强对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的管理,推动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利用,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

各国应加强国内与国际合作,共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共同构建美丽的地球家园。

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措施

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措施

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措施一、法律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法律政策是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

为了实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国家应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例如环境保护法、资源保护法等,以明确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并对违法行为实施严厉的制裁措施。

同时,加强对法律政策的执行力度,提高执法部门的专业水平和执行效率,确保法律政策的有效实施。

二、环境规划和生态保护区的划定生态文明建设需要科学合理的环境规划,确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国家应该加强对生态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建立全面科学的划定标准和程序,并加强对生态保护区内的禁止开发、禁止污染等规定的监管和执法。

三、推动绿色发展和循环经济为了实现生态文明的建设,我们应推动绿色发展和循环经济。

绿色发展是指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通过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开展清洁能源利用和发展可再生能源,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同时,发展循环经济,将废弃物的再利用和综合利用作为重要环节,减少资源的消耗和环境的破坏。

四、加强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环境监测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环节,可以及时发现环境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国家应加强环境监测体系的建设,提高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同时,加强环境监测结果的公开和信息的透明,使公众能够了解环境状况,参与环境保护和治理的行动。

五、加强生态教育和宣传为了增强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能力,国家应加强生态教育和宣传工作。

通过学校教育、媒体宣传和社会组织等途径,普及环境保护知识,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行动能力。

同时,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国际合作和交流生态文明建设是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

国家应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和交流,共同应对全球环境问题。

可以通过开展环境技术合作、共享经验和资源,加强对跨国污染和非法资源开采等问题的监管和打击,推动全球的生态文明建设。

总结:生态文明建设是我们的共同责任和使命。

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治保障有哪些

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治保障有哪些

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治保障有哪些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到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而法治保障则是确保生态文明建设顺利推进的关键。

在当今社会,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治保障显得尤为迫切。

首先,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石。

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新问题的出现,法律法规需要不断地修订和完善。

例如,对于新兴的环境污染形式,如电子垃圾污染、光污染等,需要及时纳入法律规制的范畴。

同时,法律法规应当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政府、企业和公民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责任。

对于企业的污染排放,应当制定严格的标准和惩罚措施,以遏制其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政府部门,应当明确其监管职责和失职问责机制,确保其有效履行环境保护的职能。

其次,严格的执法监督是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环节。

执法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这需要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

执法部门应当加强日常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违法行为。

同时,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例如,环保部门、工商部门、公安部门等应当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此外,还应当加强公众监督,建立健全举报制度,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环境执法监督中来。

对于公众举报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和处理,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再者,公正的司法审判是维护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保障。

法院在审理环境案件时,应当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依法作出判决。

对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行为,应当给予严厉的制裁,包括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同时,应当建立专门的环境法庭,培养专业的环境审判法官,提高环境司法的专业化水平。

在司法实践中,要注重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对于受损的生态环境,要求责任人采取修复措施,恢复生态功能。

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课题,也是各国政府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

为了促进可持续发展和保护环境资源,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介绍一些国内外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并分析其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作用。

一、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法律法规体系的基础法律,于1989年颁布实施。

该法明确了国家对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和监督管理的责任,强调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明确了违法者将受到相应的法律惩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是我国环境问题的重要方面,为了有效治理大气污染,我国于2015年颁布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法》。

该法规定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和责任,包括大气污染的排放标准、监测和评估要求,以及大气污染防治的机构和政策支持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资源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关键领域之一,为了保护水环境和水资源,我国于2008年颁布实施了《水污染防治法》。

该法规定了水污染的防治措施和标准,包括水污染的排放和排放标准、水土保持和水质监测等方面的要求,以及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管理等。

二、国际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1.《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气候变化是全球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为了推动各国共同努力应对气候变化,联合国于1992年签署并生效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该公约旨在促进温室气体的减排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确立了各国减排目标和灵活机制,也为各国开展气候变化谈判提供了法律依据。

2.《巴黎协定》《巴黎协定》是2015年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上通过的重要文件,旨在全球范围内加强对气候变化的应对和减排行动。

该协定要求各国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减排目标,加强国际合作机制,推动资金和技术的转移,以应对和适应气候变化。

与此同时,各国还制定了众多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例如德国的《德国环境问题法》和日本的《环境基本法》等,这些法律法规无不体现了各国政府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视和努力。

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法规

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法规

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法规
以下是中国国家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该法于1989年颁布,是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法律。

它规定了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环境保护责任的分工、环境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为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该法于2008年颁布,明确了中国政府对水环境保护的责任,促进了水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该法还规定了水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和要求。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该法于2016年颁布,旨在改善我国空气质量,保障公众健康。

该法规定了空气质量的目标和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限制和控制等内容。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该法于1984年颁布,是保护中国森林资源的重要法律。

该法规定了森林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以及森林防火、抚育、经营等方面的内容。

5.《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该法于1985年颁布,主要针对中国的草原生态环境进行保护和治理。

该法规定了草原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草原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修复等方面的内容。

除上述法律外,中国还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文件和标准,如《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

这些政策法规为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律保障措施有哪些

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律保障措施有哪些

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律保障措施有哪些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到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而法律保障措施在其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法律作为一种强制性的规范,能够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明确的规则和有力的约束,确保各项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得以有效推进。

首先,立法是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的基础。

通过制定一系列专门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确生态保护的目标、原则和具体要求。

例如,《环境保护法》作为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为整个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宏观的指导和框架。

同时,针对特定的生态环境问题,还制定了诸如《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专项法律,使得各种污染问题的治理有法可依。

在立法过程中,要注重提高法律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充分考虑生态系统的复杂性和整体性,制定综合性的法律,避免法律之间的冲突和空白。

同时,要结合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前在法律中做出相应的规定,以增强法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其次,严格的执法是确保法律得以落实的关键环节。

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

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

对于企业的污染排放,要加强日常监测和检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对于非法采矿、砍伐森林、侵占湿地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绝不姑息。

同时,要加强跨部门、跨区域的执法协作,形成执法合力,避免出现执法漏洞和死角。

再者,完善的司法保障是维护生态环境权益的重要途径。

建立专门的环境法庭或审判机构,培养专业的环境司法人员,提高环境司法的专业化水平。

在司法实践中,要畅通环境诉讼渠道,降低环境诉讼的门槛,鼓励公众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环境权益。

对于环境公益诉讼,要给予适当的支持和保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检察机关在保护环境公共利益方面的作用。

同时,要加强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建设。

明确环境损害的评估标准和赔偿范围,确保受害者能够得到合理的赔偿,让违法者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代价。

法律知识:法律如何保护环境和生态文明

法律知识:法律如何保护环境和生态文明

法律知识:法律如何保护环境和生态文明法律保护环境和生态文明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生态破坏等问题日益严重,对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

因此,各国都加强了对环境和生态文明的保护力度,通过立法、行政管理、司法保护等手段来促进环境和生态文明的建设和保护。

法律对环境和生态文明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立法保护立法是保护环境和生态文明的基础,通过法律的规定和制定,可以明确环境和生态文明的保护目标、原则和方法,为环境和生态文明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依法保护的基础。

各国在立法保护环境和生态文明方面的做法有所不同,但总的原则是保护环境和生态文明、促进和谐发展、保护生态平衡和生态系统的完整。

例如,中国《环境保护法》《生态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明确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政府和企业的环境责任、环境监管和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等内容。

这些法律为环境和生态文明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环境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行政管理行政管理是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

政府部门通过行政管理机制,对环境污染、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等方面进行管理和监督,保障环境和生态文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行政管理主要包括环境评价、环境监测、环境审批、环境执法等内容,通过行政手段来规范企业和公民的行为,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例如,中国政府实施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拟建设的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项目对环境及生态系统可能产生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此外,政府还建立了环境监测和环境执法体系,加强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监督和管理,维护公民的环境权益,保护环境和生态文明。

三、司法保护司法保护是环境和生态文明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通过司法手段来保障环境和生态文明的权益,惩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公民的环境权益和生态文明的公共利益。

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有哪些

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有哪些

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有哪些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不仅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这些制度保障犹如坚实的基石,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稳步推进提供了有力支撑。

首先,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

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生态保护的红线和底线,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例如,《环境保护法》的不断修订和完善,强化了对环境污染者的法律责任追究,加大了处罚力度,提高了违法成本。

同时,针对不同领域的生态问题,如水资源保护、土地资源管理、森林保护等,都有相应的专门法律法规出台,形成了较为严密的法律网络,让生态保护有法可依。

其次,严格的环境监管制度是确保生态文明建设成效的关键环节。

建立了常态化的环境监测机制,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进行实时监测,及时掌握生态环境的变化情况。

加强了对企业的环境监管,要求企业严格遵守环保标准,减少污染物排放。

对于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

此外,还建立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各类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再者,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制度对于促进区域生态平衡和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生态补偿制度是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的原则,对为生态保护做出贡献的地区和个人给予经济补偿。

比如,对于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如水源涵养地、自然保护区等,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给予相应的补偿,激励这些地区更好地履行生态保护职责。

同时,还探索了市场化的生态补偿模式,如碳排放权交易、水权交易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生态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价值体现。

另外,绿色政绩考核制度的建立,改变了过去单纯以经济增长为指标的考核方式,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地方政府和官员的考核体系。

这使得地方政府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保护,避免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而牺牲生态环境。

对于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表现出色的地区和官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生态环境保护不力的进行问责和处罚,从而形成了良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保障如何完善

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保障如何完善

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保障如何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到人类可持续发展和地球未来的重要任务。

在这个过程中,法律保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的法律体系在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需要不断完善。

首先,法律体系的完整性有待加强。

虽然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相关的法律法规,但仍存在一些领域的法律空白。

例如,在应对新型环境问题,如电子垃圾处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缺乏具体明确的法律规范。

此外,对于一些跨区域的生态问题,如流域治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等,相关法律的协调与衔接不够紧密,导致在实际执行中存在困难。

其次,法律的执行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部分法律条款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

一些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不惜违反环保法规,而执法部门由于人力、物力等方面的限制,难以对所有违法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查处。

同时,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增长,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干预执法,导致法律的权威性受到挑战。

再者,法律责任的界定不够清晰。

在现有的环保法律中,对于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相对较弱,难以对违法者形成有效的威慑。

一些违法企业所承担的罚款金额远远低于其因违法而获得的经济利益,这使得他们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

此外,对于环境损害的赔偿责任,法律规定不够完善,受害者往往难以获得充分的赔偿,导致环境破坏的成本无法得到有效补偿。

为了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保障,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立法工作。

及时填补法律空白,针对新出现的环境问题和生态挑战,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同时,加强法律之间的协调与衔接,形成一个有机统一的法律体系。

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法律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二是强化执法力度。

加大对执法部门的人力、物力投入,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

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考核,确保执法的公正和严格。

同时,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管,杜绝地方保护主义,保障法律的统一执行。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保障与实施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保障与实施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保障与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方向,是建设美丽中国的核心任务。

而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依法加强保障和实施。

本文将从法律保障和实施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法律保障法律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它具有规范行为、保护权益、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作用。

针对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的利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例如《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这些法律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律基础。

首先,生态文明建设呼唤强制力度。

法律制度为环境治理提供了制度化保障。

例如,《环境保护法》规定了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和责任追究机制,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这些强制性规定,使得环境保护行为更加规范和有效。

其次,法律保障还需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法律的实施应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既要保护生态环境,又要推动经济发展。

例如,《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使用制度,明确了土地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原则。

这样一方面保护了土地资源,避免了乱占乱用现象;另一方面也为农业生产、工业发展提供了土地保障。

二、实施措施法律保障只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实施措施才是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

在实际生态环境治理中,需要采取多种措施,具体如下。

首先,加强监管执法力度。

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规范环境执法行为,严格惩处违法行为。

同时,加大环境治理投入,完善环境治理体系。

例如,将环境保护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地方政府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其次,培育生态文明理念。

推动绿色发展,倡导低碳生活,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

通过开展环保教育、宣传活动,培养儿童和青年的环保意识,让他们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和推动者。

再次,强化合作机制。

生态环境治理需要形成多方合力,实施联防联控,形成生态保护的合力。

例如,建立不同部门间的沟通协作机制,提升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的效率;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文明格局。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什么样的法治保障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什么样的法治保障

生态文明建设需要什么样的法治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法治保障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那么,生态文明建设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法治保障呢?首先,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石。

当前,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相关的法律法规,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态问题的日益复杂,仍需要不断地完善和更新。

比如,在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方面,应当制定更加严格、具体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条款,明确污染者的责任和处罚标准,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同时,对于新兴的生态领域,如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修复等,也需要及时填补法律空白,做到有法可依。

科学合理的立法理念不可或缺。

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保障应当树立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

不能仅仅在环境问题出现后才进行处罚和治理,而要通过法律手段提前预防环境问题的产生。

例如,在项目建设前,必须进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充分考虑项目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此外,还应当强调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和可持续性,将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纳入法律保护范围,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生态保护。

严格公正的执法是关键环节。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再完善的法律如果得不到有效执行,也只是一纸空文。

环保执法部门应当加强执法力度,坚决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

对于环境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同时,要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在执法过程中,还应当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约束,防止权力滥用和执法腐败。

健全的司法保障机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

当公民、社会组织的环境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当能够通过司法途径得到有效的救济。

这就需要建立专门的环境法庭,培养专业的环境司法人才,提高环境案件的审理效率和质量。

同时,要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的司法实践中来,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

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治保障如何完善

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治保障如何完善

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治保障如何完善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到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而法治保障则是确保生态文明建设顺利推进的关键。

在当前的社会发展背景下,如何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治保障,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是基础。

目前,我国已经有一系列涉及生态文明的法律法规,但仍存在一些不足。

例如,部分法规条款过于原则化,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和明确的责任界定,导致在实际执行中难以有效落实。

因此,需要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针对存在的漏洞和模糊之处进行修订和完善。

同时,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新的问题和挑战不断涌现,需要及时制定新的法律法规,以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

比如,在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应当加快立法进程,填补法律空白。

其次,要加强执法力度。

执法是法律实施的关键环节,然而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执法存在着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增长,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需要建立健全严格的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监督和考核,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同时,要加大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使其能够准确理解和适用相关法律法规。

此外,还应加强不同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避免出现执法空白和推诿扯皮的情况。

再次,强化司法保障至关重要。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也不例外。

目前,我国的环境司法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还不够完善,诉讼主体资格受限,诉讼程序复杂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环境司法的效果。

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扩大诉讼主体范围,简化诉讼程序,降低诉讼成本,为公众参与环境司法提供便利。

同时,要加强环境司法专门化建设,设立专门的环境法庭和审判团队,提高环境司法的专业性和效率。

此外,还应加强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在当今社会,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已成为全球各国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各国纷纷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用以规范和引导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过程。

本文将重点介绍中国在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并分析其作用和意义。

一、环境保护的法律基础中国的环境保护法是国家环境保护的基石。

该法于1989年颁布实施,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和系统安排。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中国相继颁布了一系列配套法规,如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以加强环境保护力度。

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中,对环境污染的防治进行了明确规定。

例如,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了各地区应制定相应的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并对大气污染源的排放标准进行了限制。

水污染防治法则要求建立和完善水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推动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这些法规的制定与实施,有效地保护了环境资源,促进了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保障生态文明建设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对于维护生态平衡和改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为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是中国重要的环境保护法之一,它要求在建设项目和政策法规制定过程中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保环境保护问题得到充分考虑和合理解决。

此外,中国还制定了《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草原法》等法律法规,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并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三、法律法规的作用和意义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法规具有以下作用和意义:1. 强制执行:法律法规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能够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惩罚和监管,约束不法行为人。

通过法律的约束力,能够推动各方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

2. 保护生态资源: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标准和要求,有力地保护了生态环境的稳定和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有哪些

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有哪些

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有哪些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制度保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完善的制度能够规范和引导人们的行为,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得以实现。

那么,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主要有哪些呢?首先,法律法规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

我国已经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目标和任务,规定了各类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和法律责任。

通过法律的强制力,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形成有效的威慑。

同时,法律法规还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了执法依据,保障了环境监管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其次,规划制度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引领作用。

国家和地方制定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阶段性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例如,生态功能区划、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为合理布局产业、优化资源配置提供了科学依据。

通过规划的引领,可以避免盲目开发和无序建设,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协调统一。

再者,环境经济政策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手段。

排污收费制度、环境税制度等,通过经济杠杆的作用,促使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等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环保产业和生态建设项目。

生态补偿制度则是对因保护生态环境而付出代价的地区和个人给予合理补偿,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此外,考核评价制度对于生态文明建设至关重要。

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体系,改变了过去单纯以经济增长为指标的考核方式。

这使得地方政府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动绿色发展。

同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形成了有效的约束机制。

公众参与制度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

生态环境保护离不开广大公众的参与和支持。

生态文明建设在宪法中的表述

生态文明建设在宪法中的表述

生态文明建设在宪法中的表述生态文明建设在宪法中的表述是指在国家宪法中对于生态文明建设所作的明确规定和要求。

这一表述的意义在于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体现在国家最高法律文件中,使其成为国家长远发展的基本方针和方向。

同时,这也体现了国家对于生态环境的高度重视和承诺,并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

首先,宪法中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表述体现在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规定上。

宪法强调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确保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例如,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自然环境和珍贵动植物,禁止破坏和污染自然环境,保护自然资源。

”这一规定明确了国家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并禁止破坏和污染自然环境。

这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确保了宪法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其次,宪法中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表述体现在对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上。

宪法规定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增强国家综合实力,保障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推动社会主义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这一规定明确了国家对于可持续发展的追求,强调了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机衔接。

宪法对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使得生态文明建设成为国家长远发展的战略目标。

此外,宪法中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表述还体现在加强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建设上。

宪法规定国家在立法方面应当加强对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的环境保护机制。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国家制定环境保护的法律,禁止和制裁侵害环境的破坏性行为。

”这一规定强调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责任,为加强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基础和制度保障。

宪法对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建设要求,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总的来说,生态文明建设在宪法中的表述体现了国家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视与承诺。

宪法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表述,既体现了国家在法律上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要求,也强调了生态环境保护与国家发展的有机统一。

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支持有哪些

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支持有哪些

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支持有哪些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

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为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首先,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环境保护法》作为环境保护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明确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了政府和企业的环保责任。

此外,还有《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专门法律,针对不同领域的环境污染问题制定了详细的防治措施和法律责任。

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订,使得生态文明建设有法可依,为保护环境提供了严格的法律约束。

在财政政策方面,国家加大了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投入。

通过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可再生能源开发等项目。

例如,中央财政设立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支持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的环境治理工作。

同时,还实施了生态补偿机制,对生态保护成效显著的地区给予财政补偿,激励地方政府积极开展生态保护工作。

此外,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采用环保技术和设备,减少污染物排放。

对从事环保产业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税收返还等优惠,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

产业政策的引导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国家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限制高污染、高能耗产业的发展,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绿色产业。

通过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目录,明确鼓励发展的产业方向和限制淘汰的产业类型。

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要求企业严格遵守环保标准,推行清洁生产,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同时,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业,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和农民增收。

科技创新政策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撑。

加大对生态环保领域的科研投入,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环境治理技术、可再生能源技术、资源循环利用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和开发。

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促进环保科技创新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什么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保障措施

什么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保障措施

什么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保障措施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

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法律保障措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那么,究竟什么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保障措施呢?法律保障措施首先体现在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上。

这就如同为生态文明建设搭建起坚实的框架,明确规定了人们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

这些法律对各类环境污染的防治、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生态系统的保护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以《环境保护法》为例,它明确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强化了政府的环境监管职责,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同时,还规定了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和义务,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在资源保护方面,有《森林法》《草原法》《水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

这些法律规范了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比如,《森林法》对森林的培育、采伐、保护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以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除了综合性和专门性的法律,还需要配套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这些法规和规章更加具体地针对特定地区、特定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形成了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法律体系。

严格的执法是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措施的关键环节。

有了完善的法律,如果执法不严,法律就会成为一纸空文。

执法部门要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查处。

这包括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健全举报制度,鼓励公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者依法予以严惩。

在执法过程中,要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和选择性。

同时,要加强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例如,环保、工商、公安等部门可以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司法保障也是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保障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制保障有哪些

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制保障有哪些

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制保障有哪些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而法制保障则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

在当前严峻的生态环境形势下,加强法制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首先,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保障。

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明确了环境保护的目标、原则和制度,规定了政府、企业和公民在环境保护中的权利和义务,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

然而,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现有的法律法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补充。

例如,针对新兴的环境问题,如土壤污染、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需要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对于一些法律法规中原则性规定较多、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需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同时,要加强不同法律法规之间的协调和衔接,避免出现法律冲突和空白。

其次,严格的执法监督是确保生态文明建设法制落实的关键。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而严格的执法监督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保障。

要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确保执法公正、严格、规范。

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

建立健全环境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制约,防止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的发生。

此外,要加强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于涉嫌环境犯罪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强大的法律威慑力。

再者,公正的司法保障是维护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防线。

司法机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要建立健全环境资源审判机制,提高环境资源案件的审判效率和质量。

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建设,鼓励社会组织和公民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维护公共环境利益。

同时,要加强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的协调配合,形成保护环境的合力。

通过公正的司法裁判,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惩处,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和赔偿,切实维护生态环境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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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魏娟
第十章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保障

第一节生态价值观 第二节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


第三节生态文明建设的法规完善
第一节生态价值观

一、生态价值观的涵义

二、生态价值观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
三、重构生态价值观的对策

一、生态价值观的涵义

1、生态价值(ecological value)是生态 环境科学术语,指哲学上“价值一般” 的特殊体现,包括人类主体在对生态环 境客体满足其需要和发展过程中的经济 判断、人类在处理与生态环境主客体关 系上的伦理判断, 以及自然生态系统作为 独立于人类主体而独立存在的系统功能 判断。

上世纪90年代,西方学者提出,现代环境管 理必须是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和管理环境变化的 三维管理。管理环境变化途径,是常规地治理和 修复被污染和破坏了的环境。管理社会和经济途 径,是调控社会经济行为的环境效应或三者之间 的交互作用,目的是减少社会经济活动对环境的 负荷,减轻管理环境变化途径的压力。
生态价值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论基础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 生态文明建设的文化基础。
生态价值观就是处理生态与人之间关 系的价值观;生态价值的表现形式:包括 生态的经济价值、生态的伦理价值和生态 的功能价值三个方面。

党的十八大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作 为我国的发展战略任务之一,标志着我 国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 了一个更高的发展阶段。
2、生态价值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 价值论基础
心理学角度的概念: 生态价值观,是指被个体或群体赋予了 社会或者个人意义的关于生态方面的观 念,这样的观念能使人在内心产生高兴 之类的积极情感体验,且在实践中愿意 付之以行。个体的生态价值观包含了个 体关于生态方面的认知、情感和行为意 向成分。


生态价值观包括生态的经济价值、生 态的伦理价值和生态的功能价值三个 方面。
数据显示

据统计:目前,全国有80%以上的河流 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我国农村有近7亿 多人的饮用水中大肠杆菌超标,1.7亿多 人的饮用水受到有机污染,而且,由于 农药等化学物质的广泛使用,致使许多 地方的地下水已经不适于饮用。
数据说明

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人口 的迅速增长和现代工业的飞速发展,向 环境中排放的有害物质大量增加,环境 质量逐步恶化。目前,中国近三分之一 的国土被酸雨污染,主要水系的五分之 二成为劣五类,3亿多农村人口喝不到 干净的水,大气污染最严重的世界10 大城市中,中国占3座城市,一亿多城 市居民呼吸不到清洁的空气,1500 万人因此得上支气管疾病和呼吸道癌症 。

世界各国的经验教训证明,如果仅仅依 靠管理环境变化的方式,可能会改善一 时一地的环境质量,但无法摆脱“先污 染后治理”的道路,无法从根本上和全 局上改善环境和推进可持续发展。

“三维环境管理”的思路与目前国际 上倡导的一体化环境战略思想是一致的 。“一体化”既强调了“综合”和“多 管齐下”,即从改善政治、经济、社会 、文化和技术等影响环境的各因素和途 径入手,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同 时,强调多种途径的统一协调和整体推 进。
以下四点已包含在上述内容
(二)强调对未来责任的关怀未来价值 观 (三)强调非人类中心主义的自然价值 (四)强调人与自然关系平等的环境平 等观 (五)强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可 持续发展观。

责任与公平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



进行生态文明建设,首先要有制度 上的保证。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 “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而“责任 原则”和“公平原则”是环境文明制度 建设的基本原则。
人与自然之间始终存在着两种不 同的基本关系:

首先,从实践论(人本学)的关系看,人 是主体,自然是人的实践和消费对象。在这个 关系中,只有当自然物进入人的生产实践领域 ,作为生产的原料被改造时,自然物才具有了 价值。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资源价值”和“经 济价值”。这种人与自然之间的实践关系所引 发的后果,一方面使人获得了生活资料,满足 了人的消费需要与欲望;另一方面也使自然物 在人的生产与消费中被彻底毁灭,失去了其本 来的存在性。

地球生态系统是所有地球人的生存 环境,而不仅仅是某一个国家、地区、 集团或个人的生存环境;同样,某一个 国家或地区的局部自然环境,也不是这 个国家或地区中的某些人的环境,而是 这个国家或地区中的所有人的环境。这 就是环境价值的“公共性”。

因此,如果某些企业或个人的经济活动破 坏了自然环境,就不仅破坏了其自身的生存环 境,也破坏了所有人的生存环境,因而就是侵 犯了其他人享有这个环境的权利,即侵犯了他 人健康生存的权利。由环境价值的“公共性” 所引出的第一个原则,就是公平原则:任何企 业、个人为了经济私利对环境的破坏,都是侵 犯了他人享有环境价值的权力,这就是不公平 。

生态价值表现为:
生态的经济价值、 生态的伦理价值、 生态的功能价值。

“生态价值”概 念是“生态哲学” 的一个基础性概念 ,因而研究生态文 明,必须弄清生态 价值的含义。 十八大报告中第 一次使用了“生态 价值”概念,标志 着我党提出的“科 学发展观”已经超 越了西方建立在工 业文明基础上的不 可持续的发展观, 成为与生态文明时 代相适应的可持续 的“新发展观”。
谁为了经济私利破坏了公共环境,谁就应该为此 承担侵害他人享有环境价值权利的责任。责任原 则就是从公平原则引出的另一个重要原则。解决 公平问题,必须通过追问责任来实现:谁破坏了 自然环境,谁就应该为他的行为承担经济责任, 就应该受到惩罚,这才是公平的。

例如,如果要求有原始森林的国家或 地区不开发(砍伐)这些原始森林,那么, 享受这个公共环境的其他国家,就应该对这 些国家或地区给予经济补偿,因为这些国家 为了保护全人类的公共环境牺牲了自己的经 济利益

关于这一点,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 方针”,为的是“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 ”,以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

只有 减少人类 对自然的 消费,维 护自然生 态系统的 自我修复 能力,个方面的含义:

第一:地球上任何生物个体,在生存竞 争中都不仅实现着自身的生存利益,而 且也创造着其他物种和生命个体的生存 条件,在这个意义上说,任何一个生物 物种和个体,对其他物种和个体的生存 都具有积极的意义(价值)。
第二,地球上的任何一个物种及其
个体的存在,对于地球整个生态系 统的稳定和平衡都发挥着作用,这 是生态价值的另一种体现。

如前所述,自然界对人具有两种不同的价 值,即“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或环境 价值)。环境价值具有“公共性”,即同一个自 然环境,对于生活在这个环境中的每一个人来说 具有同等的环境价值:它为每一个人提供了同等 的健康生存的环境条件;这个环境如果遭到破坏 ,也会影响到每一个人的健康生存,对谁都没有 例外。
自然的“保存”实现的。

例如,森林对于人来说,具有“经 济价值”和“资源价值”。要实现森林 的这种价值,就必须把森林砍掉。只有 如此,森林才能变成“木材”进入生产 领域,以实现其经济价值。与此相反, 森林只有在得到保存(不被砍伐)的条 件下,其对人才有“环境价值”。当人 类把森林作为木材消费掉以后,森林以 及它对人的环境价值也不复存在。
世界银行计算,2020年以后,中 国仅为燃煤造成的疾病就将支付39 00亿美元的费用,占GDP的13 %。“三高一低”,即高投入、高消 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型发展模 式已使一些地区,特别是东部地区的 环境容量达到极限,造成了灾难性问 题。

要解决这种不公平,就必须追问造成这种“ 不公平”的责任问题:

第三,自然界系统整体的稳定平衡是人 类存在(生存)的必要条件,因而对人 类的生存具有“环境价值”。
详解 环境价值

人也是一个生命体,也要在自然界中生 活。人的生活需要有适合于人的自然条件:可 以生息的大地,清洁的水、由各种不同气体按 一定比例构成的空气、适当的温度、一定的必 要的动植物伙伴、适量的紫外线的照射和温度 等等。由这些自然条件构成的自然体系就构成 了人类生活的环境。这个环境作为人类生存须 臾不可离开的必要条件,是人类的“家园”, 是人类的“生活基地”,因而“生态价值”对 于人来说,就是“环境价值”。

第四,在技术领域,主要任务是研发和 普及两类技术:一是环境污染治理和生 态修复技术;二是低资源能源消耗、低 污染排放和低碳等环境友好型生产技术 。

第五,在文化领域,要倡导树立生态文 明观,确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伦 理。解决“法律授权不足、体制地位不 高、能力不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问题,是我们现阶段的主要任务之一。

对人而言,自然所具有的“经济价值” 与“环境价值”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价值 :自然的经济价值或资源价值,是一种 “消费性价值”。消费就意味着对消费 对象的彻底毁灭,因而自然物对于人的 资源价值或经济价值是通过实践对自然 物的“毁灭”实现的。
而“环境价值”则是一种“非消费性价值” ,这种价值不是通过对自然的消费,而是通过对
二、生态价值观是科学发展观的 重要内容


(一)强调对自然界义务的环境保护价值观
我国步入环境与发展战略转型期从环境与发展 关系的变化规律看,环境的变化不只是一个自 然过程,而且是一个政治、经济和社会过程。 要解决这样一个“世界问题复合体”,不从政 治、经济、社会、文化及技术途径入手是难以 奏效的。

从经济价值看,

只要一个经济主体拥有对自然资源的使 用权,他就拥有处置这个自然资源的权 利,因为他无论如何处置这个经济资源 (如砍伐森林),都没有损害他人的经 济利益,对其他人在经济上都是公平的 。(此观点显然损害了他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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