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方案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方案之基础建设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方案黑龙江省是我国东北老工业基地之一,也是我国装备制造业的重要基地。
建设一所服务于黑龙江省装备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的骨干高职院校,既是黑龙江省区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当务之急,也是完善高职教育体系,促进高职教育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及《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0]8号)等上级文件精神,为更好地服务于黑龙江省装备制造业产业升级、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黑龙江省和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本方案。
方案包括六个部分:建设基础与优势、指导思想与建设目标、建设项目与内容、经费预算与进度安排、预期效果、保障措施和附件。
第一部分建设基础一、学院概况学院占地面积58.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1.76万平方米;设有与装备制造业及区域经济发展联系紧密的专业42个,现有专兼职教师512人,其中专任教师394人,全日制在校生8638人;固定资产原值1.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783万元;拥有接纳学生顶岗实习的校外基地200个。
学院2004年被省政府授予“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7年通过了国家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等级,被黑龙江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二、建设背景(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需要高职院校多方面服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对高职教育提出了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人才需求和科技服务要求。
《黑龙江省教育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服务计划》中提出的实施“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和“科技创新、科技服务工程”,以及黑龙江省委提出的建设“八大经济区、十大工程”规划,为学院在全面拓展人才培养、技术研发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提供了广阔的舞台:第一,在对中、高级实用型技能人才培养、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就业与再就业培训、创建学习型企业和学习型社区等方面,可以充分发挥学院的职业教育优势。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建设项目总结报告二〇一四年四月目录一、项目建设目标 (1)(一)总体目标 (1)(二)具体目标 (1)二、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2)(一)项目建设资金执行情况 (2)(二)项目建设目标具体完成情况 (4)三、项目建设成效 (10)(一)形成了“政府主导、行业指导、校企主体、多元合作”的集团化办学模式 (11)(二)形成了“政府牵头、校企联动、专业共建、人才共育”的区域合作委员会模式 (13)(三)形成了“融入园区、共享资源、双元育人、促进就业”的职业教育进园区模式 (14)(四)形成了“股份制管理、公司化运营,强师育人服务三位一体”的董事会模式 (16)(五)形成了“企业成基地、经理为教师、员工是学生、工作即学习”的教学工厂模式 (17)(六)形成了“店面营销、店后生产,在店顶岗、在厂培养”的前店后厂模式 (19)(七)形成了“校企共建、产学同步、教学做合一”的校中厂模式 (20)(八)形成了“企校共建、学训共用、产学研结合”的厂中校模式 (22)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项目建设总结报告自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立项以后,学院便将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建设列为重点工作。
在校企合作理事会统领下,按照理事会章程,校企合作工作有声有色地开展起来。
经过探索创新,学院与企业构建了紧密型办学体制机制,实施了37项校企合作制度,激励教师参与教学改革并主动为企业和社会服务,形成了8种校企合作模式,全面实现了项目建设目标。
一、项目建设目标(一)总体目标学院围绕黑龙江省产业结构调整、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促进就业需要,以“创新办学体制机制、促进校企深度融合”为目标,以“黑龙江省装备制造职教集团”为基础,建立“校企合作理事会”。
集成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的多方优势,以专业项目合作理(董)事会形式,共建“校中厂”、“厂中校”等生产性实训基地和企业专家工作站、学院教师工作站;不断完善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探索“适应产业结构、立足区域经济、瞄准岗位需求、强化技能培养”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形成紧密联系、互利共赢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实现学院内涵发展活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双提升。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任务书
附件3“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任务书院校名称举办单位主管部门所属省份填表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〇一〇年十月制填写要求一、依据批准立项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如实填写;二、各项目进度须明确年度目标、可监测指标及经费预算;三、按照本任务书格式填写,其中表3A、3B、4A、4B、4C、5A、5B、5C、6须按照立项项目逐项填写,分项分页;四、用A3纸打印,一式8份。
表格目录1.项目基本情况……………………………………………………………………………………………………………………………………2.项目建设综合进度表……………………………………………………………………………………………………………………………3A.办学体制机制创新及校企合作制度建设资金投入预算表……………........………………………………………………………………3B.办学体制机制创新及校企合作制度建设进度表……………………….……………………………………………………………………4A.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资金投入预算表……………………………………………………………………………………………………4B.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建设进度表…………………………………………………………………………………………………………4C.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所在专业群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5A.非中央财政支持专业资金投入预算表………………………………………………………………………………………………………5B.非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建设进度表……………………………………………………………………………………………………………5C.非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所在专业群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6.院校其他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7.资金投入预算汇总表……………………………………………………………………………………………………………………………8.专家论证意见……………………………………………………………………………………………………………………………………9.院校举办方承诺…………………………………………………………………………………………………………………………………10.地方政府支持承诺……………………………………………………………………………………………………………………………11.审核意见………………………………………………………………………………………………………………………………………备注:页码根据项目填写的实际页数编制1.项目基本情况注:“/”栏目需分别填写数据(下同)3A.办学体制机制创新及校企合作制度建设资金投入预算表②注:请在“级地方财政投入”下划线上填写省级或市级财政投入(下表同,不再说明)③注:请在“行业企业投入:”下划线上填写主要行业企业单位名称(下表同,不再说明)④注:请在“其他投入:”下划线上填写主要来源(下表同,不再说明)3B.办学体制机制创新及校企合作制度建设进度表4A.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资金投入预算表4B.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建设进度表4C.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所在专业群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5A.非中央财政支持专业资金投入预算表5B.非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建设进度表5C.非中央财政支持专业所在专业群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6.院校其他项目建设进度及资金投入预算表9.院校举办方承诺10.地方政府支持承诺11.审核意见。
关于公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立项
2011
武威职业学院
2012
青海省
青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1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0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2011
公示时间:9月17日—23日。九月十七日
2012
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2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2012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0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2011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2
海南省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0
重庆市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2010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2011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2012
四川省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2010
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1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2012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2012
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2
贵州省
铜仁职业技术学院
2010
云南省
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0
陕西省
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0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1
陕西职业技术学院
2012
甘肃省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2010
山西省
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
2010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1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
2012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2010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11.23•【文号】教高函[2010]27号•【施行日期】2010.11.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教高函[2010]27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有关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局: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以下简称《通知》),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教育部、财政部确定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100所高等职业院校(名单见附件1)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建设院校),从2010年开始分三批开展项目建设工作,每批项目建设期均为3年。
现将建设要求通知如下:一、有关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建设院校举办方,按照《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要求,引导建设院校创新办学体制机制,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带动本地区高等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
有关地方政府要履行申报承诺,将建设院校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规划,切实支持建设院校的改革与发展;建设院校由政府、行业、企业多方共建,合作解决发展规划、经费筹措、基础建设、政策措施等问题,建立合作办学的长效运行机制;落实吸引企业参与办学的优惠政策,建立顶岗实习制度,优化建设院校校企合作发展环境;提前建设院校的招生录取批次,指导开展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保证2020年以前建设院校不升格为本科院校。
二、有关地方教育、财政部门和建设院校举办方,要明确职责,加大对建设院校的投入力度,确保项目建设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建设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保证企业兼职教师教学、实习实训耗材及设备损耗、学生生产实习保险、院校专任教师企业实践锻炼、企业教学管理等促进校企合作开支的需要。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成果综掘设备安装维修主编张红俊副主编续利文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内容提要本教材为高职高专矿山机电专业工学结合教材。
本教材主要内容包括:采煤机安装维修,液压支架安装维修,液压单体支柱安装维修,乳化液泵站安装维修,掘进机安装维修,连续式采煤机使用维护等六个学习情境。
整个教材注重内容的实用性与针对性。
本教材可供高职高专矿山机电专业、煤矿企业职工培训使用和参考。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校本教材编审委员会主任:曹允伟副主任:李俊双王晓鸣(常务) 安效正(企业)秘书长:王计堂委员:(排序不分先后)王永安吕梦蛟索效荣张红俊张晓梅解国辉吕高张世豪李保龙李如彪李亚平王红俭王秀兰王晓琴曾波(企业)郝志强(企业)韩朴(企业)赵俊田(企业)赵晋生(企业)李乃鹏(企业)前言教材内容体系的构成与特色:①依据企业对煤矿综采岗位的人才需求和按照“源于煤矿,服务于煤矿”的指导思想来选取课程内容。
本课程教学内容选取以就业为导向,以煤矿开采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为标准,以综采设备使用操作、维护、措施编制、运行管理能力培养为目标,满足就业岗位对所需人才能力的要求,进行面向职业岗位的教学内容设计。
从而形成了由6个学习情境构成的教材内容体系。
②本教材的建设和改革均是在由专业建设委员会和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技术骨干、能工巧匠等的指导和参与下完成的。
包括课程标准的确定、教学目标的确立、教学内容的选取、教学方法与手段的探讨、课程评价等都是经过充分论证后确定的,与煤矿企业共同进行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开发与设计,充分体现了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
③课程内容与职业资格鉴定融合。
将课程对应工种岗位的应知应会要求纳入课程内容中,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在此基础上通过国家职业技能考核,获取液压支架操作工、采煤机司机、刮板机设计、胶带输送机司机等中、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本书参加编写人员及分工如下: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张红俊编写学习情境一、二、三;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顼秀丽编写学习情境四、六;山西煤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续利文编写学习情境五。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
附件2: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推荐书推荐院校举办单位推荐省份填表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一○年六月填写要求一、请依据申报院校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方案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如实填写各项。
二、请按推荐书下发格式填写,原则上不加页。
三、推荐书封面“编号”栏由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办公室填写。
四、本推荐书请用A4纸打印,一式25份上报。
1. 推荐院校基本情况1若同时使用两个以上院校名的请一并填写2指院校独立设置具有举办高等职业教育资格的时间3指院校成为独立设置高等职业院校前的办学基础,例如学校合并升格前的一所或多所学校名称6以每年9月份各省教育行政(或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公布数据为准7以每年9月份各省教育行政(或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上报教育部数据为准8 指社会上有与该专业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9 由学校根据省教育厅财务部门提供的数据填报,可分专业或分类填写10 包括学费总收入、财政预算内总拔款等11 请填写地方财政专项投入的各项目名称121名学生在企业实习实训满1个月为1个人月,实习半个月算0.5个人月,照此计算131名企业员工在学校培训1天为1个人日14 按专业分页填写,一个专业一页,编号依次为“专业(1)、(2)……”15 指单价≥5万元的设备2. 院校建设方案要点16 按专业分页填写,一个专业一页,编号依次为“专业(1)、(2)……”,可不概述专业群建设内容4-1. 建设经费预算(按重点建设专业汇总)17 请在“来源”后明确写出具体单位名称164-2. 建设经费预算(按重点建设内容汇总)175. 院校举办方承诺186.地方政府支持承诺19。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
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2015年验收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教职成厅函[2015]1号【发布部门】教育部财政部【发布日期】2015.01.14【实施日期】2015.01.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2015年验收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5]1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精神,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高〔2007〕12号)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教高函〔2010〕27号)要求,教育部、财政部(以下简称两部)决定对2012年启动建设的30所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和2010年立项、延后启动的云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进行验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依据“地方为主、中央引导、突出重点、协调发展”的建设原则,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验收工作按照“院校总结、省级验收、两部验收”的程序进行。
验收工作以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符合要求为前提,以检验任务书完成情况为基础,注重办学体制机制创新经验总结,关注第三方对项目建设效果的评价。
有关部门、项目院校要高度重视项目验收工作,在总结项目建设成效的基础上,推动项目院校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固化相关成果,带动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项目验收工作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项目验收评议指标详见附件2。
二、验收程序(一)院校总结1.项目总结。
项目院校会同举办方,对照两部批复的项目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进行自查,共同撰写《项目总结报告》。
示范性(特色)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示范性(特色)高等职业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为了推进高等教育现代化和提高职业教育质量,我们计划建设示范性(特色)高等职业学校,以满足社会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二、建设目标
1. 建设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学校,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和国内领先地位;
2. 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
3. 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促进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
三、建设内容
1. 提高师资水平:引进优秀教师、加强教师培训,建立激励机制;
2. 优化课程设置:根据市场需求和学生兴趣,设置符合国家标
准的课程,培养具有行业特色的专门人才;
3. 加强实践环节:建立实践基地、实训中心和实验室,组织实
践教学活动,增强学生实际操作能力;
4. 推进校企合作:积极开展校企合作项目,加强校外实、带薪
实等工作,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
5. 建设信息化平台:建立校园信息网络系统、数字图书馆等信
息化平台,提高校园信息化水平。
四、建设保障
1. 严格规划计划:科学规划、科学决策,保证计划按期完成;
2.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建设领导小组,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推
动建设进程;
3. 加大投入力度: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校企合作等多种途径
增加资金投入,保证建设资金需求;
4. 健全管理机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激励机制、监控机制等,保障建设质量。
五、实施效果
建设示范性(特色)高等职业学校,可以有效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和提高教育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逐步走向国际,培养出更多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进步。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8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创新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现对继续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启动实施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按照“地方为主、中央引导、突出重点、协调发展”的原则,遴选100所高职院校进行重点建设。
4年来,示范建设院校在探索校企合作办学体制机制、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单独招生试点、增强社会服务能力、跨区域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引领了全国高职院校的改革与发展方向。
为更好地适应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发展战略的需要,教育部、财政部决定继续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扩大国家重点建设院校数量,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发挥高职院校在培养高素质高级技能型专门人才,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新增100所左右骨干高职建设院校,推进地方政府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增强办学活力;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专业结构,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深化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改革,增强高职院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实现行业企业与高职院校相互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高等职业教育和谐发展。
威海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方案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实验实训条件建设方案一、实验实训条件建设的现状威海职业学院自成立以来,始终重视实验实训条件的建设,特别是随着威海职业学院和威海市技术学院的整合,威海市政府投资6亿元迁建新校,实验实训条件从规模、档次、质量上得到迅速提升,在山东省高职院校中处于领先位置,已走在国内前列。
目前学院共拥有实验实训室82个,大型实训车间2个,总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
拥有各类数控机床、普通机床293多台套,800元以上实验实训教学仪器设备1560多台套,计算机2698台,语音室7个,教学设备总价值为7561万元,生均设备值达到6514元。
建成校外实训基地76个(已挂牌并签订协议的为54个)。
为创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打下了坚实基础。
学院现有生产性教学工厂4个。
其中天诺数控机械有限公司承担着机械制造专业群的生产性实训任务。
公司始建于1958年,主要有平压平模切机及数控刀杆、万能镗头、快换刀架、平行块等精密机床附件产品,年销售收入4000万元,产品70%以上外销,出口欧洲、美洲、亚洲、非洲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曾承担了万能镗头国家标准的制定。
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研发项目部,主要研发和制造数控系列教学设备,并承担机械制造和电子信息专业群的实践教学任务。
博正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着建筑工程专业群的实践教学任务。
院学术会议中心担负着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群的真实工作环境实训。
这种特色鲜明的产学结合形式,成为威海职业学院创办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独特优势。
二、实验实训条件建设的目标任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威海职业学院将按照“一次规划,分期实施,逐步投入,滚动发展”的原则,进行实验实训条件建设。
到2008年,重点建成先进制造技术、金属切削加工技术、机械装配与维修技术、电子与电气自动化技术、旅游与酒店管理、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金属焊接技术、信息技术、服装设计与制作等校内实训基地9个。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方案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方案“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方案浙江旅游职业学院二○一○年十二月第一章概述根据我国旅游业发展需要,为更好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精神,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教高函[2010]27号),结合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本建设方案。
三年建设期(2010年6月—2012年12月),学院将以四个中央财政支持和四个非中央财政支持的专业及专业群建设为中心,重点实施以理事会为重点的校企融合机制建设、旅游人才培养国际化提升工程、学生就业质量提升工程、智慧校园建设四个项目(见表1-1-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化专业结构,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提高学在现代化管理水平,实现学院办学水平、办学特色、人才培养质量、引领和辐射能力等方面居全国旅游院校前列的目标。
表1-1-1 三年建设主要项目第二章建设背景与基础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是全国第一所独立设置并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的高等旅游职业院校,是国家旅游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职院校,是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目前校园占地面积580亩,建筑面积203093平方米。
设有酒店管理系、旅行社管理系、旅游规划系、外语系、艺术系、烹饪系、工商管理系、社科部、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系(部、院),开设24个旅游类专业。
学院依托迅猛发展的旅游产业优势和良好的政策环境,坚持围绕旅游办专业,围绕旅游育人才,围绕旅游搞科研,围绕旅游强服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强化办学特色,优化服务功能,努力成为有特色、高水平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一、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凸显2009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提出要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方案》汇报
建成16门优质核心课程,正 式出版教材11部,校本教材 15部。
进一步加强师资建设,兼职 教师任课比例达到50%。
实训中心投建,完成1500万设备采购 计划,学生校内生产性实训达到70%。
实训中心建成,完成1500万 设备采购计划,学生校内生 产性实训达到80%。 不断完善与丰富纺织服装专 业教学资源库及公共服务平 台。
(二)特色专业建设 –
校企合作共建“共享互补”型实训基地
(三)社会服务能力建设
组建“彭州基地合 作共建协调委员会”
全面介入彭州基地建设
工作,开展“双向交流、 实职互派”、学生实习 实训、面向企业培训等 工作;
全面建成彭州基地,
各项工作纳入正轨;
成立南地学院董事立运作。
《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责任与监控体系》
《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子项目申报及管理办法》
《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实施细则》
……
硬件建设46.85%
软件建设 53.15%
建设总经费6000万元
体制机制建设65万元
中央财政支持2000万元:
专业建设1935万元
实训条件建设49.61%
课程建设27.86 %
兼职教师聘任5.22% 校内教师培养10.39%
办学体制机制创新与校企合 作制度建设3.62%
人才培养模式建设3.31%
《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实施管理办法》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
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
(教高函【2010】27号):
创新办学体制机制,以专业建设为核心,加强内涵
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带动本地区高等职业教育整 体水平的提升。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建设方案及建设项目推荐书任务分工.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建设方案及建设项目推荐书任务分工说明:在2006年建设方案的基础上,依据2007年国家示范院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工作部署完成。
其中与“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相关的数据,以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一、建设方案任务分工1.总方案:教务处2.重点建设专业建设方案及种植类网络教学资源平台建设:(1)作物生产技术专业:农艺系(2)园艺技术专业:农艺系牵头负责(包括观赏园艺、设施农业内容)(3)畜牧兽医专业:畜牧兽医系牵头负责(包括兽药生产与营销内容)(4)生物技术及应用专业:生物技术系(5)食品加工技术专业:工程系(6)种植类网络教学资源平台建设:农艺系3.其它建设内容:(1)基本建设:后勤处、计算机信息系(2)专业布局:教务处(3)教学实验实训条件建设:教务处(4)师资队伍建设:人事处(5)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改革:教务处(6)办学体制与教学管理:教务处、院办(7)社会服务:科技产业处、成人教育部(8)对外交流:院办(9)校园文化建设:党办二、建设项目推荐书任务分工见下表内红体字(分工部门名称)附件二:2007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推荐书推荐院校举办单位推荐省份填表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二○○七年七月填写要求一、请依据申报院校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方案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如实填写各项。
二、请按推荐书下发格式填写,原则上不加页。
三、推荐书封面“编号”栏由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工作办公室填写。
四、本推荐书请用A4纸打印,一式50份上报。
1. 推荐院校基本情况1若同时使用两个以上院校名的请一并填写2指院校独立设置具有举办高等职业教育资格的时间3指院校成为独立设置高等职业院校前的办学基础,例如学校合并升格前的一所或多所学校名称4请具体说明学生类型5仅指从行业企业一线聘请的专业教师6以每年9月份各省教育行政(或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公布数据为准7以每年9月份各省教育行政(或人事、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上报教育部数据为准8 指社会上有与该专业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续1)9 包括学费总收入、财政预算内总拔款和各项地方财政专项投入的总和10 请填写地方财政专项投入的各项目名称111名学生在企业实习实训满1个月为1个人月,实习半个月算0.5个人月,照此计算121名企业员工在学校培训1天为1个人日(续1)(续1)13 按专业分页填写,一个专业一页,编号依次为“专业(1)、(2)……”14 指单价≥5万元的设备2. 院校建设方案要点(续2)15 按专业分页填写,一个专业一页,编号依次为“专业(1)、(2)……”,可不概述专业群建设内容(续2)(续2)(续2)3.项目建设进度及分年度预期效果4. 建设经费预算16请在“来源”后明确写出具体单位名称5. 院校举办方承诺6.地方政府支持承诺。
骨干职业学院建设方案概述
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方案概述
• 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 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 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部 财 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 的通知》、《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重庆××职业学院“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精神,以教育部《关 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为指导,结合民政社 会工作行业、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院实际,特制订重庆×× 职业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方案。
• 本方案分为“建设背景与条件”、“建设目标与建设思路”、“中央 财政支持的建设项目”、“非中央财政支持的建设项目”、“项目的 成本效益分析”、“保障措施”六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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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立足民政社会工作行业,服务重庆统筹城乡改革、“两江新区”[1]建 设,主动适应和谐社会构建及重庆经济快速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对高端 技能型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通过建设社会工作、社区康复、物流管理、物 联网技术及应用(物联网工程应用方向)、微电子技术5个重点专业,带动 相关专业群发展,提升专业建设整体水平;以部市共建、院园合作、企业学 院为平台,组建“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合作发展理事会”,拓宽办学渠道 ,推进开放办学,创建“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紧 密型合作办学体制机制,以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优化整合建设发展 环境;以工学结合、订单培养为抓手,深化专业教育与企业实践相结合的多 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以职业岗位任职要求为导向,构建基于行业企业技术 标准和良好职业道德素质要求的课程体系;以企业培训师资格认证中心、双 师素质教师实践训练基地为平台,聘任行业专业骨干、企业能工巧匠到校任 教、教师到企业顶岗实践,形成校企联合培养师资队伍的“228”长效机制 (即决策与执行师资队伍建设的两级管理机构、专业教师双师素质和企业培 训师两类教师能力训练平台、校企联合培养师资队伍的八项管理制度);发 挥自身优势,整合社会资源,建设技术应用中心、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继 续教育示范基地,完善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扩大 国际交流与合作,为促进民政社会工作行业和重庆经济社会建设发挥独特作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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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不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项目建设方案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目录第一章概述 (1)第二章建设背景与基础 (2)第三章指导思想和建设依据及目标. (6)第四章中央财政支持重点专业及专业群和项目建设 (10)项目一酒店管理专业及专业群建设 (10)项目二导游专业及专业群建设 (35)项目三景区开发与管理专业及专业群建设 (59)项目四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及专业群建设 (87)项目五以理事会为重点的校企融合机制建设 (119)第五章非中央财政支持专业及专业群和项目建设 (129)项目六旅游日语专业建设 (129)项目七西餐工艺专业及专业群建设 (138)项目八空中乘务专业及专业群建设 (156)项目九会计专业建设 (172)项目十旅游人才培养国际化提升工程 (185)项目十一学生就业质量提升工程建设 (194)项目十二智慧校园建设项目 (204)第六章建设进度 (227)第七章建设经费预算 (228)第八章保障措施 (230)附件1.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2.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绩效考评办法3.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概述根据我国旅游业发展需要,为更好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精神,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教高函[2010]27号),结合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本建设方案。
三年建设期(2010年6月一2012年12月),学院将以四个中央财政支持和四个非中央财政支持的专业及专业群建设为中心,重点实施以理事会为重点的校企融合机制建设、旅游人才培养国际化提升工程、学生就业质量提升工程、智慧校园建设四个项目(见表1-1-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深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优化专业结构,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提高学在现代化管理水平,实现学院办学水平、办学特色、人才培养质量、引领和辐射能力等方面居全国旅游院校前列的目标。
第二章建设背景与基础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是全国第一所独立设置并通过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的高等旅游职业院校,是国家旅游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职院校,是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目前校园占地面积580 亩,建筑面积203093 平方米。
设有酒店管理系、旅行社管理系、旅游规划系、外语系、艺术系、烹饪系、工商管理系、社科部、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系(部、院),开设24 个旅游类专业。
学院依托迅猛发展的旅游产业优势和良好的政策环境,坚持围绕旅游办专业,围绕旅游育人才,围绕旅游搞科研,围绕旅游强服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强化办学特色,优化服务功能,努力成为有特色、高水平的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一、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凸显2009 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明确提出要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提出要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对旅游业的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明确要求把旅游业作为一项重要经济产业来抓,希望旅游业为应对危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发挥更大的作用。
2010年第十届世界旅游旅行大会指出:旅游业已是当今世界的第一大产业。
中国已经形成了世界规模最大的旅游市场,入境旅游与出境旅游跃居世界前列。
2009 年,中国旅游市场规模达20亿人次,旅游直接就业人数达1100万人,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国GDP的比重超过4%。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目的地已扩大到139个国家和地区,中国旅游业正进入快速发展的黄金时期。
世界旅游组织(WTO)指出,到2015年,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大旅游目的地和第四大旅游市场。
未来20年,中国等新兴旅游市场将产生20亿人次的客源,巨大的消费需求将为旅游业中长期发展奠定基础。
迄今已有47家国际酒店管理集团的70个知名品牌进入中国市场,14 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知名旅游企业在华设立了44 家外商投资旅行社。
与此同时,一批中国旅游企业开始在境外投资。
浙江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服务业发展的龙头产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到2012年,要在全国率先建成旅游经济强省。
《浙江省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加快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服务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达到45%左右。
提升商贸物流、金融保险、旅游会展、文化和房地产等优势服务业。
《浙江省建设文化大省纲要》强调,要把传媒业、旅游业、演艺业、美术业、会展业、体育业作为我省文化产业的发展重点。
《浙江省人民政府201 0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大力推动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现代物流、金融、信息服务、旅游、文化创意、服务外包等产业发展。
二、高职教育发展环境逐步改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提出,国家人才发展主要指标之一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要从2010 年的24.4%提高到2020 年的28%。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 年)》明确提出,今后十年我国教育改革发展要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方针,并强调要把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指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人力资源开发,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推进我国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提高国民素质,把我国巨大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提升我国综合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现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强调要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
2006年教育部、财政部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启动实施了“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将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发挥高职院校在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型专门人才,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中提出,要推进地方政府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办学和育人模式。
三、学院发展有一定比较优势学院依托浙江蓬勃发展的旅游产业优势和区域经济优势,不断加快发展步伐,并得到了国家旅游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2009年2 月,省委书记赵洪祝在全省旅游发展大会讲话中指出:要进一步加强高校旅游院(系)建设,支持浙江旅游职业学院的发展。
《国家旅游局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局省紧密合作机制备忘录》提出:国家旅游局将支持浙江省把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建设成为全国旅游人才的重要培训基地,局省共建。
2010年6月,国家旅游局、浙江省人民政府召开重点推进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发展、加快旅游经济强省建设专题会议,双方商定:“局省共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共同加大支持力度, 争取把学院建成在中国旅游业内有特色高水平的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方面,“浙江省政府建立省旅游局牵头,由重点市(县、区)旅游局(委)、重点旅游企业参与、政企(地)校合作共赢的多方联动机制”。
2010 年4 月,浙江省旅游局下发了《关于加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校企合作的意见》,成立由省旅游局局长挂帅的校企合作推进委员会,明确学院校企合作的主要形式和保障措施,设立了校企合作专项资金。
学院的特色化、国际化办学在全国旅游类高职高专院校中已初显了较强的比较优势,特别是在国家级精品课程门建设、教育部国家级“十一五”规划教材立项、教育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教育部人文社科课题、国家旅游局资助性招标课题等方面都体现出较强的实力,并成为国家旅游局全国首批旅游标准化试点院校。
学院充分发挥行业主管优势,以“六个一”校企(地)合作工程为载体,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广泛开展合作,已与30 多个县(市、区)和浙江旅游集团、开元旅业集团等310 余家国内外知名旅游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实现“共议专业设置,共订课程体系,共建师资队伍,共管培养过程,共享教学资源,共融校企文化”的格局。
这项工程得到了国家旅游局和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支持,国家旅游局在全国旅游教育工作会议上专门作了经验推广。
2010 年12 月,我院被教育部、财政部正式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这将是我院进一步发展的黄金期。
四、学院办学基础逐步夯实学院“产学结合、引领行业、接轨国际”的办学特色逐渐形成,综合办学水平不断提高。
现有教职员工423 人,专任教师318 名,兼职教师198名,其中教授、副教授84名,博士、硕士214名,浙江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 人,浙江省高职高专专业带头人5人,浙江省教坛新秀3 人,浙江省“新世纪151 人才工程第三层次”19 人,浙江省高校青年教师资助计划资助对象15 人。
学院面向全国23 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6000 余名。
学院《高等旅游职业教育国际化人才培养的研究和实践》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填补了全国旅游院校在此奖项中的空白;《旅游景区无形资产的构成因素及评价指标体系研究》获2010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实现了我国独立设置的旅游院校和浙江省高职院校在该领域零的突破;景区专业教学团队入选国家级教学团队;导游专业校内实训基地成为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
此外,学院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3 门,教育部“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7种,省级精品课程16 门,省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重点建设教材18 种,省级重点专业1 个,省级示范实训基地建设项目3项,省级教学团队2 个。
学院设有浙江省旅游发展研究中心、浙江旅游科学研究院、浙江省休闲观光农业研究培训基地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科研服务机构。
学院在全国旅游职业院校和全省高职院校中率先走上国际化办学之路,为浙江省惟一一所联合国旅游组织亚太旅游教育培训机构的院校,现已有6 个专业在全国职业院校中率先通过了世界旅游组织旅游教育质量认证。
五、学院辐射和服务功能逐步加强学院立足浙江,面向旅游,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全方位、深层次参与旅游产业研究、旅游人才培养工作。
学院在2001 年即组建了董事会,由省旅游局局长出任董事长,重点企业(开元旅业董事长、横店集团董事长)和学院主要领导出任副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