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工地建设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建设工地和施工单位,包括施工单位的总包方、专业分包方、监理单位等。
第三条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应遵循安全、文明、健康、环保的原则,推行标准化管理。
第四条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应充分考虑周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和环境的影响。
第五条工地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制定并不断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相关人员公开。
第六条监理单位、专业监督机构和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并对违规行为依法给予处罚。
第七条违反本管理办法的,根据违规情况,监理单位、专业监督机构和相关部门可以采取相应措施,包括警告、限期整改、罚款等。
第二章工地建设管理第八条工地建设应进行前期规划和设计,确定合理的施工布局和临时设施的位置,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第九条工地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选用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和设备。
第十条工地建设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管理和协调各方工作。
第十一条工地建设应科学、合理地规划和管理施工机具和设备的摆放和使用,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工地建设应保证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消防设施齐全,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三条工地建设应进行环境保护,包括降低施工噪音、尽量减少灰尘污染等。
第十四条工地建设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救援人员。
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第十五条文明施工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地规章制度,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和秩序。
第十六条文明施工应进行噪音、扬尘、废水等的有效控制,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十七条文明施工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工序,减少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第十八条文明施工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文明素质和专业技能。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范本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范本一、前言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是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提高工地安全和文明施工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应以保障工人和公众安全为首要任务。
2. 依法合规: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
3. 全员参与: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应实现全员参与,共同维护工地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环境。
4. 过程控制: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应重视过程控制,从源头预防事故和违规行为。
三、工地建设管理要求1. 总体规划:工地建设应制定详细总体规划,并根据规划进行顺序施工,保证施工的有序性。
2. 安全设施:工地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围挡、警示标志、消防设备等,确保工人的安全。
3. 基础设施:工地应建立完善的基础设施,包括供电、供水、排水等设施,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4. 施工材料:工地使用的施工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5. 施工队伍:工地应有合格的施工队伍,队员应具备相关的技能和培训合格证,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四、文明施工管理要求1. 卫生环境:工地应保持干净整洁的卫生环境,定期清理垃圾和积水,以确保劳动者的健康安全。
2. 噪声控制:工地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声污染,如采用降噪设备,避免在夜间施工等。
3. 硬化道路:工地应修建硬化道路,确保施工车辆通行畅顺,减少尘土飞扬。
4. 污染物处理:工地应正确处理生活和施工产生的污水、污泥等,防止污染环境。
5. 安全防护:工地应建立安全防护制度,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确保工人的安全。
五、安全检查与责任追究1. 定期检查:工地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不合格处理:对于发现的不安全行为或不合格施工材料,应立即停工并整改,直至符合要求方可继续施工。
3. 责任追究:对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及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管理办法
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管理办法一、前言水利工程建设在我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了保证工程建设的安全、顺利进行,同时为了推动工地管理的标准化和文明化,需要对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和制定。
二、原则1.以人为本,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管理;3.实行科学管理,强化管理人员的职责;4.加强监督检查,保障工地的安全、文明和标准化。
三、管理措施1.建立工地管理制度规定工地管理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管理流程和制度,明确管理标准和要求,规范工地的管理行为。
2.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每个工作岗位的责任和义务,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保障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加强现场管理现场安全负责人对工地进行巡查和检查,制定安全防范预案,对各种生产设备和施工材料进行检验,确保施工质量和效果。
4.保障工人的权益加强工人权益保护,落实福利政策,做好安全、保险、医疗等方面的保障工作,维护好工人合法权益。
5.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工人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引导其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6.注重环境保护加强环保意识,严格按照有关环保标准进行施工,控制噪声和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四、总结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管理办法,是一个全面打造安全、文明、标准化工程建设的举措。
只有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保障工人权益,才能保证工程建设的安全、顺利进行。
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一个可持续的发展策略。
五、实施步骤1.建立管理机构在工程建设前,需要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各项工作的职责和分工,制定管理流程和制度,以确保管理和施工的有序进行。
2.制定管理计划制定工地管理计划,明确标准和要求,协调各方面资源,计划好每个阶段的工作流程和目标,以保证实现标准化、文明化和安全化的工地建设。
3.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义务,在工作中要遵守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程序,增强事故应对和处理能力,确保工人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
工地水电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
工地水电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地水电工程部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工程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地水电工程部的负责人应当切实担负起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第三条工地水电工程部的负责人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确保员工具备安全生产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条工地水电工程部应当按照规定购买适用的安全防护设备,确保员工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第五条工地水电工程部应当定期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六条工地水电工程部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七条工地水电工程部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施工人员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工地水电工程部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第九条工地水电工程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奖励和惩罚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第十条工地水电工程部的负责人应当定期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十一条本安全管理制度是工地水电工程部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对工地水电工程部的全体员工和施工人员均适用。
第十二条工地水电工程部的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本安全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全面了解和遵守本制度。
第十三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工地水电工程部的负责人。
以上就是工地水电工程部安全管理制度的全部内容,希望全体员工和施工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共同维护工程安全和人身安全,保障工程质量。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企业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制度(全套)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企业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制度(全套)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目录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8)第一章总则 (8)第二章岗位安全职责 (8)第三章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10)第四章 XXX工程建设集团公司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职责 (12)第五章各单位安全职责 (13)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 (14)第一章总则 (14)第二章考核评价 (14)第三章评先评优 (16)第四章考核方式 (18)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办法 (23)第一章总则 (23)第二章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 (23)第三章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24)第四章安全检查的基本要求 (24)第五章事故隐患整改 (25)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 (28)第一章总则 (28)第二章安全生产专项费用来源 (28)第三章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编制与实施 (28)第四章安全投入的统计 (29)第五章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管理 (30)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31)第一章总则 (31)第二章组织管理 (31)第三章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31)第四章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 (32)第五章其它 (33)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 (34)第一章总则 (34)第二章事故信息管理 (34)第三章事故调查 (36)第四章事故处罚程序 (38)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处罚暂行办法 (43)第一章总则 (43)第二章纪律处分组织处理 (44)第三章经济处罚 (49)第四章附则 (52)国际项目安全管理办法 (55)第一章总则 (55)第二章组织机构 (56)第三章安全管理职责 (56)第四章安全管理制度 (58)第五章安全事故管理及应急救援 (59)第六章安全监督管理 (59)第七章考核与奖惩 (61)投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62)第一章总则 (62)第二章组织机构 (63)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63)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65)第五章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67)设备安全管理办法 (68)第一章总则 (68)第二章施工设备的采购、租赁、运行安全管理 (68)第三章设备操作人员安全教育 (71)第四章设备事故处理 (71)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73)第一章总则 (73)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73)第三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74)第四章防火检查 (75)第五章隐患整改 (76)第六章应急预案和演练 (76)第七章消防档案 (77)防汛工作管理办法 (79)第一章总则 (79)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79)职业病防治管理办法 (81)第一章总则 (81)第二章预防和职责 (81)第三章监督管理 (82)第四章报告和存档 (83)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85)第一章总则 (85)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85)第三章施工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 (85)第四章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86)第五章施工用电安全检查与考核 (87)第六章安全事故处置 (87)第七章用电安全资料台帐 (88)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办法 (89)第一章总则 (89)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89)第三章爆炸物品的采购与运输 (90)第四章爆炸物品的领取与审批 (91)第五章爆炸物品的储存与保管 (91)第六章爆炸物品的使用与退库 (93)第七章惩处 (94)交通安全管理办法 (95)第一章总则 (95)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 (95)第三章道路交通机动车及驾驶员 (95)第四章厂内机动车及驾驶、操作人员 (96)第五章场内道路 (98)第六章交通事故管理 (98)第七章附则 (99)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100)第一章总则 (100)第二章特种作业人员 (101)重大危险因素管理办法 (103)第一章总则 (103)第二章危险因素分级 (103)第三章危险因素的管理 (104)安全事故与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办法 (105)第一章总则 (105)第二章组织机构、应急预案 (105)第三章事故及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106)第四章应急保障 (107)第五章后期处置 (108)第六章责任与奖惩 (109)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110)第一章总则 (110)第二章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110)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和执行 (111)第四章安全技术措施的监督与管理 (112)安全评价管理办法 (113)第一章总则 (113)第二章安全评价分类及要求 (113)第三章安全评价的基本要求 (114)第四章安全评价的组织实施 (114)分包队伍与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办法 (116)第一章总则 (116)第二章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 (116)第三章其它 (117)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办法 (119)第一章总则 (119)第二章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119)第三章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119)第四章安全生产专题工作会议 (120)第五章会议组织 (121)安全资料管理办法 (122)第一章总则 (122)第二章安全管理资料的主要内容 (12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办法 (129)第一章总则 (129)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委派 (129)第三章安全管理委派人员的权利和职责 (130)第四章安全管理委派人员的管理 (131)安全生产督察办法 (133)第一章总则 (133)第二章安全生产督察机构 (133)第三章专职安全督察员 (133)第四章安全督察方法 (134)第五章督察组工作职责 (134)安全生产投入统计管理办法 (137)第一章总则 (137)第二章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有关规定 (137)第三章统计职责 (138)第四章统计范围 (138)第五章统计要求 (140)第六章考核奖惩 (140)第七章附则 (141)项目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 (143)第一章总则 (143)第二章项目部安全总监的权力和职责 (143)第三章项目部安全总监任职条件 (144)第四章项目部安全总监的管理 (145)第五章附则 (146)水利水电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办法 (148)第一章总则 (148)第二章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原则 (148)第三章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 (149)第四章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程序 (150)第五章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和执行 (155)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项目、作业场所、设备的标准 (156)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项目的标准 (156)二、满足安全生产条件作业场所的标准。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一、前言在现代社会,建筑施工行业发展势头迅猛,但伴随着施工过程中的隐患和事故频发,人们对建设工地的安全与文明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了确保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施工质量,提高建设行业的整体素质,必须通过推行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工地施工行为,有效减少施工事故和质量问题。
二、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的重要性1.保障工人安全:工地安全是最重要的,通过安全标准化建设,可以有效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减少施工事故。
2.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要求严格的材料和施工工艺标准,有利于提高工程的质量和可靠性。
3.减少施工时间: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要求合理的施工计划和组织管理,可以有效提高施工效率,缩短施工时间。
4.保护环境: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要求合理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的基本原则和要求1.安全生产第一: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的核心基本原则是安全生产第一,即在施工过程中,确保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建设工地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施工过程合法合规。
3.规范施工组织:建设工地要合理规划施工组织,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和顺利进行。
4.统一管理和监督:建设工地需要统一管理和监督,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保证。
5.加强培训和教育:建设工地要加强工人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减少施工事故。
四、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的具体措施1.施工工艺标准化:建设工地要制定相应的施工工艺标准,明确施工工艺和操作流程,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2.安全设施完善:建设工地要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防护网、安全带、安全标识等,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和安全保障。
3.绿色施工环保:建设工地要推行绿色施工理念,采用环保材料和工艺,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水利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水利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为了确保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和文明,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设施,涉及到防洪、供水、灌溉、水力发电等多个方面,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2 水利工程施工的安全和文明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1.3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水利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活动及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1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2 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下同)、勘察(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及其他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保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
2.3 项目法人应当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保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三、安全管理3.1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3.2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施工现场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3.3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
3.4 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文明施工4.1 施工单位应当倡导文明施工,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4.2 施工单位应当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
4.3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有序。
水利水电工程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水保、职业健康、节能减排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水保、职业健康、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中国水利水电第工程局有限公司二〇一五年一月一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水保、职业健康、节能减排管理制度》编写委员会主编:副主编:编委成员: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珍爱生命保障健康安全发展环保水保及节能减排方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科学管理规范管理因地制宜保护优先突出重点注重效益节能降耗持续改进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并重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统一职业健康方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节能减排总体目标一、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持续改进稳步发展,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二、努力实现“安全标准化样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亮点工程”。
三、规范环保水保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保障员工生命健康,保护和改善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树环保水保理念,创锦屏绿色工程。
四、推动节约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努力建成一流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工程。
五、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防治职业危害因素,防止职业危害事故发生,提高员工职业危害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保障员工职业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节能减排管理理念安全核心理念:以人为本,重视安全,关爱生命,珍视健康。
安全管理理念:制度至上,执行第一,精细精准,重抓落实。
安全行为理念:循规蹈矩,遵章守纪,按章办事。
生命价值理念:惜命胜金,生命高于一切。
安全道德理念:以确保安全为荣,已发生事故为耻;以严格标准为荣,以简化作业为耻;以遵章守纪为荣,以违章违纪为耻。
安全目标理念:零事故不是我们追究的目标,零风险才是我们永远的目标。
安全责任理念:责任重于安全,责任决定安全。
安全培训理念:内化思想,外化行为,塑造本质安全型人。
安全生产理念:安全第一,生产第二,不安全不生产,先安全后生产。
2023年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
2023年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施工工地的安全标准化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建筑工地,包括新建工地、扩建工地、改建工地等。
第三条工地施工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保证施工过程的文明。
第二章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管理第四条工地施工方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要求,并将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五条工地施工方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质量的安全设施和安全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绳索、消防器材等。
第六条施工工地应当设立安全标志,并按照规定标志的位置和方式设置,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安全警示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并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监控设备,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第九条工地施工方应当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明确文明施工的标准和要求,并将其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十条工地施工方应当划定施工区域,确保施工区域内的秩序和安全。
第十一条施工工地应当设置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保障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封闭施工网,防止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和碎屑飞溅。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当合理规划和使用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食堂、宿舍等,保障施工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第四章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第十四条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由相关部门负责,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第十五条工地施工方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及时进行应急处置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工地施工方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第十八条本办法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将面临相应的处罚和法律责任。
2023年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实施细则
2023年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建设安全文明的工地,保障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工地管理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建设工地的安全文明管理。
第三条工地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创新、可持续的原则,促进工地工作的安全、高效、文明、环保。
第四条工地管理应维护公众的利益,保护环境,妥善处理与工地相关的社会矛盾。
第五条工地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共同推进工地安全文明管理工作。
第二章工地管理职责第六条工地负责人应对工地管理负总责,确保工地的安全文明管理工作。
第七条工地负责人应组织制定工地安全文明管理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保证其有效实施。
第八条工地负责人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九条工地负责人应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工地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及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三章工地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工地应建立安全监测系统,监测工地的安全状况,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工地应制定安全预案,应急情况下能做到及时有效的应对和处置。
第十三条工地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工人和公众能够明确识别危险区域。
第十四条工地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护栏杆、安全网等,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
第十五条工地应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调查和处理工地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四章工地文明管理第十六条工地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地的环境卫生和市容整洁。
第十七条工地应制定噪音防控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噪音干扰。
第十八条工地应设立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做到垃圾分类和环保处理。
第十九条工地应组织开展文明施工宣传活动,提高工人的文明意识。
第二十条工地应加强对工人的管理,禁止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保持工地的良好社会形象。
第五章工地管理措施第二十一条工地应建立健全安全部门,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十二条工地应加强对工人的心理健康管理,设立心理咨询和辅导机构。
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管理办法
水利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管理办法一、目的为了加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工程质量,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地安全和文明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标准化工地创建和管理。
三、标准化工地创建管理要求1.工地进出口应设置标识,并保持畅通。
2.施工工地的围墙或围挡应完好无损,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施工现场内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配备相应的人员,明确职责和权限。
4.施工现场内应设立作业区域,明确作业区域的边界,并设置警示标志。
5.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6.施工现场应有合理的排水设施,并保持通畅。
7.施工现场内应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和指示牌,确保交通秩序和安全。
8.施工人员应进行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技术考核。
9.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并保持其完好。
10.施工现场应设有安全岗位,负责现场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11.施工现场应设有医疗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并配备急救药品和器械,以应对突发事件。
四、文明施工管理要求1.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定期清理杂物和垃圾,并进行分类处理。
2.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生活区域,并保持其整洁有序。
3.施工现场内应进行噪音和扬尘控制,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施工现场应合理安排施工班次,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5.施工现场应合理使用水和电力资源,节约能源。
6.施工现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非法倾倒废弃物。
7.施工现场应积极参与社区文化活动,传播正能量。
8.施工现场应遵守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做到文明施工。
五、监督检查与处罚1.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标准化工地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发现违反安全和文明管理的行为,应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3.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应暂停施工,并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六、附则本办法由施工单位负责执行,并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
县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分细则
县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分细则一、工程建设管理(5分)(一)工程建设实施符合基本建设程序1、工程建设过程严格按基建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2、工程建设必须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四制并严格规范执行。
3、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工程建设计划和资金,能严格按合同管理,合理控制投资、工期、质量,建设单位与监理、施工、设计单位关系融洽、协调,各阶段验收程序符合要求。
(二)标化创建管理工作1、项目法人及各参建单位建立创标化工地组织机构,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创建标化工地计划和相关制度,落实创建经费。
2、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约定创建标化工地的目标要求,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以及创建达标的奖惩条款。
3、项目法人按规定计取和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按规定使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4、监理单位将标化工地创建纳入监理范围,与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同步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管理。
(三)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有序,制度健全执行严格1、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制定和完善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及考核办法,落实质量责任制。
2、在施工过程中加强质量检验工作,施工工地必须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有资格证书的检测人员,认真执行“三检制”。
3、各种工程资料真实可靠,填写规范、完整,并收集齐全,及时归档。
4、工程内在和外观质量优良,单元工程优良率达到70%以上,且从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5、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促进科技进步。
(四)建设资金使用合法合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1、财务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配备符合有关规定。
2、内控制度健全有效,无挤占、挪用、截留建设资金等违纪、违规现象。
3、工程建设资金筹措及时,价款结算程序规范,手续齐全,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
二、安全管理(20分)(一)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法人、监理和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订成册,其中施工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应挂墙。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在建设工地中,安全标准化和文明施工是保障工人安全和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对工地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我们制定了以下管理办法: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1.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责。
2.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对从进场至竣工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和管理,定期进行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
3.组织定期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加强施工现场管理1.指定专业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隐患。
2.严禁未经安全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严禁违章作业和超负荷作业,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稳定。
3.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划定危险区域,并加强日常巡视和记录。
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1.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2.建立安全奖惩机制,对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3.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工地安全事故。
四、文明施工管理1.建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纪律,严禁乱倒垃圾、乱丢烟蒂等行为。
2.加强施工队伍管理,提高队员的素质和文明意识,减少施工现场的噪音和扰民行为。
3.开展文明施工宣传活动,宣传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工人文明施工,树立良好的工地形象。
五、加强危险源管理1.对工地内的危险源进行评估和控制,建立危险源清单,并及时更新。
2.建立事故快报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进行快速报告和整改。
3.加强对高空作业、电气设备等高风险作业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稳定。
六、加强安全技术防护1.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置安全网、安全带,提供良好的防护工具和设备。
2.配备安全监测设备,如安全监控摄像头和气体检测仪等,及时发现并控制危险情况。
3.定期检修和维护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七、加强施工现场卫生管理1.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卫生设施建设和维护,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范文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地的安全管理,确保工地建设安全可靠、文明施工,保障工人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落实“责任到人、管得好、配合好、查得实、抓得住”方针。
第三条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合理、有效,强调整体管理,注重过程控制,确保施工过程中遵循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
第四条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管理应坚持综合防控原则,全面落实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要求,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管理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文明施工素质。
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违章违纪行为。
第二章工地建设的安全标准化管理第六条工地建设安全标准化管理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七条工地建设要确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健全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工地建设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八条工地建设安全标准化管理应落实以下措施:1. 设立标志标识:在工地入口处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和标志,包括工地名称、施工单位、安全警示标志等。
2. 安全防护设施:工地内应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围挡、安全网、警示牌等,同时确保这些设施的有效性和完好性。
3. 施工设备管理:对于工地上使用的施工设备,要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4. 消防设施:建筑工地应设立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栓、灭火器等,及时排查和消除火灾隐患。
5. 安全教育培训:对于进入工地的从业人员,要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九条工地建设应加强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配备安全监控设备,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模版
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办法模版管理办法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规范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三条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应该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应该注重施工过程中的“五大要求”:即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环境保护、质量控制、经济效益。
第五条工地负责人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
第六条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安全检验设施和安全监测设备,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七条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和文明施工应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评审,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八条工地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安全监督人员等相关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管理部门和监理单位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变动施工方案。
第二章工地准备工作第九条工地选址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不得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安全,应与当地政府进行沟通,取得工地建设批准手续。
第十条工地准备阶段,应严格按照规定,设立施工区域、材料堆放区域和作业区域,确保工地的清洁和整齐。
第十一条工地一旦开工,应立即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所有从业人员了解相关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规模,合理安排人员和设备,确保工地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三章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三条工地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护栏、安全帽等,确保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四条对危险源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必须保持统一的安全出入口,并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确保进出人员的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地的安全。
水电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电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水电工程建设和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水电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各方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第三条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水电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水电工程安全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六条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应明确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第七条项目经理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并定期进行考核。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人,并定期进行考核。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监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并定期进行考核。
第十条设计、咨询等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设计、咨询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并定期进行考核。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一条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十二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在职员工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举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采取多种形式,包括讲座、培训、演练等。
第四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人员能够清楚地了解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加强高处作业、爆破作业、起重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水利水电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水利水电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水利水电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水利水电施工安全工作。
2. 施工现场设立安全监督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和整改工作。
3. 各施工队伍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队伍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4. 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教育培训部门,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 施工前安全措施(1)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勘察,了解地质、地形、气象等条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2)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对施工设备、工具、材料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2. 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1)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人员能够及时了解安全注意事项。
(2)施工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等防护用品。
(3)施工人员应按照施工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施工方法和操作程序。
(4)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通道,确保施工人员通行安全。
(5)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整改后方可继续施工。
3. 施工结束安全措施(1)施工结束后,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2)对施工设备、工具、材料进行清点,确保无误。
(3)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总结,提高安全意识。
四、安全检查与考核1.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
2.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3.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 定期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培训质量。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水利水电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水利水电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水利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了加强水利工地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水利工地施工特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水利工地施工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等。
3. 水利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施工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负责水利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工作。
3. 施工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三、安全教育培训1.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
2. 新进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
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人员能够及时了解安全风险。
2.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安全带、防护栏等,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3. 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十不准”和“六大纪律”,确保施工安全。
4.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五、机械设备管理1.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操作资格,方可上岗操作。
2. 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3.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性能,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六、用电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用电应遵循“三相五线制”,确保用电安全。
2. 施工现场应设置专用配电箱,配电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3.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
七、事故处理1. 发生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 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配合调查处理。
3.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水利施工工地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水利施工工地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水利施工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水利施工工地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
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3. 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事故处理。
三、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施工现场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施工人员应遵守施工现场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3)施工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身体健康。
2. 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安全带等。
(3)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施工现场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 机械管理(1)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检修、保养,确保安全运行。
(2)操作人员应熟悉机械设备性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机械设备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如防护罩、防护栏等。
4. 施工用电管理(1)施工现场用电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
(2)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3)施工现场用电线路应设置安全防护措施,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5. 施工材料管理(1)施工材料应按照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采购和使用。
(2)施工材料应堆放整齐,防止火灾、坍塌等事故发生。
(3)施工材料应定期检查,确保质量合格。
6. 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事故发生后,及时上报有关部门,配合事故调查。
(3)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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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提高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促进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温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温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县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县范围内县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申报、评审及管理适用本办法。
市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申报、评审及管理执行《温州市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的"永嘉县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仅指县级施工标化工地。
第三条获得"永嘉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的单位必须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单
位和参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符合条件并经永嘉县水利局组织考核、评审通过后的单位。
第四条永嘉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工作采取平时考核与集中评审相结合的办法。
凡申报永嘉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项目应当接受考评单位和标化工地创建监督检查小组的全程监督检查。
第五条被评为永嘉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工程项目,方可申报省级、部级文明建设工地,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方可申报市级、省级、部级优质工程奖。
第六条获得"永嘉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的单位,由县水利局颁发 "永嘉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证书和奖牌,在永嘉水利防汛网等媒体进行公布,并记录在企业信用档案内。
第七条获得"永嘉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的单位,可对主要参建人员进行适当奖励。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八条凡在本县境内建设的具有独立生产、使用功能的水利工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具备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第九条申报永嘉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项目,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符合水利工程建设程序,并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四项制度,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规范。
(二)县级标化工地:工程项目建安工程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防洪、排涝、灌溉、发电、供水等中小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
市级标化工地:工程项目建安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防洪、排涝、灌溉、发电、供水等大中型(包括新建、续建、改建、加固、修复)工程建设项目。
符合市级标化工地创建条件的项目不再列入县级创建计划。
(三)工程规模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在创安全文明标化方面成绩特别突出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
(四)新开工项目在取得开工批复后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填报《永嘉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报名备案表》(附件1)。
(五)建设过程中未发生过严重违法、违纪和较大质量、安全事故以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等。
第三章申报办法
第十条永嘉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由施工单位项目部报经项目法人和县水利质监
站预审后,上报县水利局。
第十一条永嘉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报名备案时间、材料: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应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由申报单位填报《永嘉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报名备案表》(附件1)一式叁份,并附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开工报告审批文件复印件、创建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工作计划等,向永嘉县水利局报名备案;续建工程应在工程完成15%工程量以内及时报名备案。
(二)报名备案工程在县水利局办理备案手续后,向备案工程发放统一制作的"永嘉县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公示牌,申报项目部必须将此公示牌悬挂在施工现场入口处,供社会监督。
县水利局、标化工地创建监督检查小组和县水利质监站应加强对报名备案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与指导。
第十二条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项目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单位向县水利局申请标化工地中间验收,完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提出申请验收,申报材料包括:
(一)申报资料总目录一份。
(二)《永嘉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含电子文档)。
(三)介绍工程创建方案,包括组织机构、实施计划与措施、资金保障、工作经验与做法及创新方面的书面说明材料(字数不少于1500字左右、含电子文档)一式两份。
(四)完工验收鉴定书。
(五)反映工程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过程的详细记录和相关规章、制度、计划等材料,以及获表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
(六)反映工程建设各个检查分项、部位以及各阶段创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地的有关数码照片及介绍施工过程中创建标化的影像资料(录像放映时间5—10分钟,采用光盘制作)。
(七)申报材料应保证内容完整、客观、真实。
第四章评审内容和程序
第十三条永嘉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标准主要包括组织机构与保证措施,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施工用电,爆破作业,模板安装,水上施工作业,高边坡施工作业,施工设备安装与运行,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与职业卫生十一个方面,具体内容和评审标准详见《永嘉县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分细则》(附件3)和《永嘉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分表》(附件4)。
第十四条评审工作分平时考核和集中评审两个阶段。
平时检查考核在报名备案后进行,由县水利局组成专门检查考核小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方式。
每次检查考核均按《永嘉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分表》进行评分,平时考核占总分40%;集中评审占总分的60%,现场核查赋分低于75分的,不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
第十五条永嘉县水利局设立永嘉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成员由永嘉县水利局局属各单位、各科室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并下设评审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永嘉县水利局质监站。
第十六条评审程序如下:
(一)组织评审考核组对申报工程进行现场考核初审,形成初审报告。
现场考核内容包括:
1.听取相关单位对工程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和标化工地创建情况的介绍;
2.实地查验工程文明施工和现场安全设施;
3. 查阅工程有关安全文明技术资料;
4、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5、依据考核评分表进行赋分。
(二)县水利局标化工地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主要议程有:
1.听取初审意见报告;
2.审查申报材料;
3.委员会评议;
4.无记名投票(应到评委的需2/3通过);
5.当场公布投票通过的名单。
(四)对评审投票通过的标化工地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在规定期限内,如有举报、投诉的工地,经查确有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消。
(五)发文公布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名单。
第五章评审纪律
第十七条永嘉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在评审过程中,申报单位不得弄虚作假、搞不正之风或者违纪违规活动,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对已通过评审并获得荣誉的撤消其称号,并将其记录在信用档案内。
第十八条评审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应秉公办事、严格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如有违反,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取消评委资格。
第十九条永嘉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实行动态管理,凡已获得"永嘉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命名单位取消其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一)发生违法违纪案件、较大质量、安全事故的。
(二)被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不良行为记录、通报批评或进行处罚的。
(三)使用国家、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属淘汰设备、设施、工艺、材料的。
(四)拖欠工程款、民工工资或与当地群众发生重大冲突等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等情况的。
(五)原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六)向评审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工作人员行贿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市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选活动按照温州市水利局标化工地管理办法
执行。
第二十一条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温州市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永嘉县水利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