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低保制度中“骗保”现象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低保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
低保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低保是我国社会福利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政策,旨在保障特困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然而,长期以来,低保政策依然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分析低保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1. 申请条件复杂当前,各地区对于低保申请条件制定有较大差异,导致了不同城市或者区域之间对于救助标准的认知不一致。
此外,部分地区设置了较高门槛,使得一些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无法获得应有救助。
2. 救助金额不足目前,在我国很多城市,低保救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幅度不匹配。
由于生活成本持续增加,这使得救助金能力有限,难以满足真正贫困家庭的基本需求。
3. 审查流程繁琐由于各级政府对低保申请都需要进行详细审查,加之程序复杂、耗时较长,这就导致了许多真正需要帮助的家庭在等待审批过程中耽搁了时间,错失了及时救助的机会。
4. 救助对象定位不准确现行低保政策将救助对象主要定位于城市居民,忽略了农村特困群体。
较长一段时间以来,农村贫困人口数量逐渐增加,但是他们却无法享受到与城市居民相同的低保政策福利待遇。
二、建议措施1. 简化申请条件各地区应该统一和精简低保申请条件,并根据当地实际经济发展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同时,在制定政策时要充分考虑特殊群体的需求,确保真正有需要的人能够顺利获得救助。
2. 提高救助金额标准政府应当对低保救助金进行合理调整,根据物价指数以及各地实际情况来确定标准。
这样可以确保低保户能够获得基本生活所需,并提高其生活质量。
3. 简化审查流程政府部门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做法,简化低保救助申请的流程。
例如,可以采用线上审批方式,通过完善信息系统和数据共享平台来提高效率,加快审查速度。
4. 扩大救助对象范围应将低保政策扩大到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农民群体身上。
针对不同地区存在的特殊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知晓并受益于低保政策。
5. 完善配套措施除了救助金以外,政府还应该加强对低保户的后续帮扶。
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问题描述低保工作是国家为了帮助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活困难而实施的社会救助政策,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申请条件限制过多。
当前的低保制度对申请条件设定较为严格,且不同地区间差异较大。
这导致了一些有需要却无法得到低保救助的家庭无法获得合理补助。
其次,执行标准不统一。
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各地执行标准差异较大。
这样一来,在不同地区同样收入水平下的贫困家庭可能享受不到相应的救助,增加了社会公平感的缺失。
再次,审批流程繁琐。
申请低保需要逐级审批,并经过多个部门审核。
由于程序冗长、时间耗费较多,造成了低保资金发放效率低下和长期贫困家庭生活紧迫情况未能得到及时改善。
最后,管理和监督机制亟待完善。
目前尚缺乏完善的考核和监督机制,一些地方在低保审核过程中存在舞弊问题,导致低保资源分配不均、滥用问题频发。
二、问题对策为了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对策。
首先,应建立统一的申请条件标准。
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基数等因素,制定统一、公正的申请条件标准,并适当调整不同地区间差异。
这样可以更好地确保有需要的家庭能够获得合理的救助。
其次,应明确统一的执行标准。
通过深入研究社会生活成本和消费水平,建立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的执行标准体系。
确保各地贫困家庭在同等收入范围内能够得到相应救助,提高社会公平感。
再次,简化审批流程并加快审批速度。
通过整合相关部门职责以及信息系统,在审批流程中引入电子化申请和审批方式,简化操作程序并加快审核效率。
同时,要建立跨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实现多部门合力推进低保救助工作。
此外,要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
通过建立健全的低保工作考核体系,对各地低保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奖惩;加强监督力度,对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并追责,确保救助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
最后,应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通过广泛宣传低保政策的目标、内容和条件,提高贫困家庭对低保救助政策的了解程度。
低保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
低保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措施一、引言低保政策作为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帮助贫困家庭渡过难关。
然而,长期以来该政策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建议措施。
二、低保政策存在的问题1. 申请条件过于严格当前低保政策中设定了非常高的门槛,申请人需要满足严格的收入和资产限制,并经过复杂繁琐的审批流程。
这导致许多有实际需求但不符合标准的家庭无法获得救助。
2. 定额发放金额偏低当前低保金定额普遍较为稀少,在满足最基本生活需求方面缺乏足够支持。
特别是在高物价和房租上涨时期,很多 low income 家庭仍然无法维持基本生计。
3. 规则复杂易误解现行低保规则条款繁复、拗口,在民众中易引起误解。
此外,在不同地区之间还可能存在差异,导致政策执行的不公平性。
4. 缺乏长期可持续机制低保政策多数是单次援助,缺乏长远规划和可持续发展机制。
这导致一些贫困家庭仍然面临着周期性的生活困境。
5. 社会认知度不高对低保政策的认知度普遍较低,许多有资格申请救助的人无法及时了解相关信息,错过了获得帮助的机会。
三、建议措施1. 放宽条件并简化审批流程应当调整收入以及资产限制标准,使更多确实需要救助的家庭能够符合条件。
同时,在审批流程上精简繁琐环节,加快审核速度,并建立对口督查机构进行监督。
2. 提高定额标准和适时调整根据经济情况、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定期评估,并在必要时适时提高低保金定额标准。
这样可以确保 low income 家庭能够获得足够支持并维持基本生计。
3. 简明规则条款并统一执行标准通过修订现行规则条款,使其语言简明易懂,并在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标准。
这将减少政策执行中的混乱和不公现象。
4. 建立长期可持续机制应当建立起长远规划和可持续发展机制,通过培训、职业指导等手段提高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
此外,配套推出就业扶持计划和技能培训项目等也是重要举措。
5. 加强宣传与信息发布渠道通过各类媒体、社区服务站点以及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
当前城市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当前城市低保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近年来党和国家关注民生,各级政府出台了不少的城乡救助制度。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也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助,社会保障各项救助工作基本完善。
近年来城市低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改善民生,有力的维护社会稳定。
但是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具体困难和问题,需引起各方面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改进。
一、当前城市低保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1、从认识层面看,社会对低保制度的理解不够准确。
随着各级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进一步深入,针对困难群众的救助领域逐步大。
在许多方面,低保身份成为社会救助的“准入门槛”。
从我区来看,基于低保对象的主要救助政策包括了廉租房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减免、社会医疗救助、有线电视初装费及收视费减免、水费补贴、法律援助、慈善救助等多个方面。
这使得一部分困难群众认为,有了低保就有了很多优惠,失去低保将失去很多利益,造成了低保对象不愿就业出低保,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挖空心思往低保里钻。
2、从操作层面看,保障对象的审核很难把握。
城市低保对象的界定以家庭收入为标准,但由于劳动者就业渠道和收入来源多元化,家庭隐性收入难以完全核清,家庭收入核实难对城市低保家庭经济收入评估不准,造成一些家庭收入错报、漏报、甚至不报的现象。
3、从信息层面看,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有待加强。
低保工作虽说是民政部门的职能,但又是一项需要全社会配合的系统工程。
只有劳动、工商等众多部门共同协作,才能使隐性就业显性化,才能清楚地核定真正的低保户。
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申请人明明已就业。
由于各种原因劳动部门仍然将其作为失业人员进行登记,或群众举报某低保户稳定就业,到工作单位调查时,一些单位拒绝配合。
4、从组织层面看,低保工作的力量比较薄弱。
城市低保实行动态管理,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负责具体工作的基层民政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任务十分繁重。
低保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低保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一、低保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低保政策是一项重要的民生保障措施,旨在帮助那些经济困难的人群脱离贫困并改善生活状况。
然而,尽管低保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其目标,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1. 不公平性低保政策在资源分配方面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
首先,由于地域差异以及行政管理的局限性,各地区之间对申请条件和标准的规定存在较大差异,导致有些贫困家庭因无法达到当地标准而被拒绝享受低保待遇。
其次,在同一地区内,个别市县对待申请者更为宽松而放宽条件,导致相同状况下的家庭享受到不同水平的帮助。
2. 制度漏洞低保制度中存在着许多漏洞和套利现象。
有些申请者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或转移财产进行欺诈行为来获取低保金,并且这种情况很难监控和防范。
此外,低保政策未能对身份证明、社会居住情况等核查管理进行严格规范,导致了很多不符合条件的人获得了低保资金。
3. 激励性不足低保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缺乏激励性。
由于低保待遇相对较低,申请者并没有太大的动力去自我发展和脱离贫困状态。
此外,在经济困难时可能因家庭经济压力大而选择申请低保金,但一旦申请成功,则可能因为收入增加而失去资格,这种过程让申请者享受到短暂的帮助却无法实现真正的长期稳定。
二、解决问题和改进措施针对低保政策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改进现有政策并实现更公平、有效的民生保障:1. 提高标准和统一条件应根据地区经济差异以及生活成本差异来调整各地区的低保标准,并且减少行政裁量权,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都可以享受到合理的低保待遇。
同时,应设立统一的申请标准和审核程序,避免因为不同市县间政策规定的差异导致不公平现象。
2. 加强监管和惩处针对低保制度漏洞和欺诈行为,相关部门应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并加强对申请者信息核实和辅助审查的力度。
对于违法提供虚假信息、转移财产等欺诈行为者,应依法追究责任,确保低保资金用于真正有需要的人群身上。
3. 提高激励性和可持续性应将低保政策与就业培训、职业技术教育等相结合,为贫困家庭提供更多脱贫机会。
低保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低保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低保政策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城乡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
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和改革的推进,低保政策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包括低保标准不足、审核流程繁琐和管理漏洞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进一步完善低保政策,确保其更好地发挥保障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的作用。
首先,低保标准不足是当前低保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
在我国一些地区,低保标准往往无法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导致低保对象无法真正享受到应有的保障。
为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应加大对低保标准的调研和分析力度,充分考虑物价上涨、生活成本等因素,合理提高低保标准,确保低保对象能够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
其次,审核流程繁琐是低保政策存在的另一个主要问题。
在申请低保过程中,往往需要居民提供大量申请材料,而且审核周期也较长,导致低保对象需要等待很长时间才能获得保障。
为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应简化低保申请流程,减少申请材料的数量和审核时间。
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电子化申请和审核系统,提高审核效率。
此外,低保政策的管理漏洞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由于低保对象众多,管理难度较大,容易出现一些问题,如虚假申报、重复申请等。
为解决这个问题,政府应加强对低保资金的监管和使用审计,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低保对象的动态调整机制,确保真正需要低保的人群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
此外,进一步完善低保政策的同时,我们还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增加低保对象的就业机会,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可以通过职业培训、就业创业等措施,提升低保对象的就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帮助他们实现自我发展和脱贫致富。
此外,还可以鼓励企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通过税收优惠等方式吸引企业为低保对象提供就业岗位。
总之,低保政策在保障城乡低收入家庭生活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我们也要正视低保政策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合理的对策来加以解决。
政府应加大对低保标准的调研和调整力度,简化审核流程,加强管理和监管,同时通过多种方式增加低保对象的就业机会,促进他们的自我发展。
低保制度存在的问题
低保制度存在的问题一、引言低保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旨在为经济困难的人群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然而,这个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低保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探讨。
二、缺乏有效的监督与审核机制低保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面临着监督不力和审核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存在着部分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
有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在提供救助时没有进行严格审核,导致一些非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获得了低保资格,从而使真正需要帮助的贫困家庭得不到应有救助。
三、待遇水平不足以满足基本需求尽管低保制度的初衷是为了提供基本生活保障,但现实却是待遇水平普遍偏低,无法满足受助人群的基本需求。
很多被纳入低保范围的家庭仍然无法解决温饱问题,孩子们的教育、医疗等方面也受到限制,导致这些人群继续处于贫困的边缘。
四、城乡差异和分区不公问题低保制度在城乡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以及在不同地区之间存在分区不公的情况。
一方面,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分配不均衡,城市地区的低保待遇明显高于农村地区,这导致了一定程度上的城乡贫困差距。
另一方面,在某些富裕地区,标准过高导致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失去了申请资格;而在某些相对困难地区,则标准偏低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五、缺乏长远可持续发展措施低保制度整体上还缺乏一套符合我国国情和具有可持续发展性的政策措施。
目前大部分的救助工作仍然依赖于政府监管和财政投入,并没有形成有效的自我循环机制。
同时,在推进脱贫攻坚战略背景下,只靠提供低保救助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需改变单一的救济模式,提供更多培训、就业和创业机会,协助受助人群摆脱贫困。
六、制度运营效率不高由于低保制度的复杂性和执行层级过多,使得整个制度的运营效率相对较低。
流程繁琐和缺乏信息互通也导致了资金流失和恶意操纵的可能性增加。
此外,尽管资金投入不少,但由于部分非贫困家庭也能获得低保待遇,资源被浪费在了错误的方向上。
七、结论与建议为了解决低保制度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完善监督机制和审核程序,加强对低保资格的核查,确保救助对象真正符合条件。
低保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低保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低保存在问题1.申请审核不严格在低保申请过程中,由于缺乏严格的审核机制,一些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可能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而一些真正需要救助的人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被拒之门外。
这种情况不仅影响了低保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也可能导致财政资源的浪费。
2.保障标准不统一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低保标准存在差异,导致保障水平参差不齐。
一些地方的低保标准可能过高,使得一些人产生了依赖心理,不愿意寻找工作;而一些地方的低保标准可能过低,使得一些真正需要救助的人仍然生活在贫困线以下。
3.资金发放不及时低保资金发放不及时,使得一些需要救助的人无法及时获得救助。
这种情况不仅影响了低保政策的实际效果,也可能导致一些人因为缺乏生活必需品而产生生存危机。
4.救助政策不完善目前的低保政策主要以发放生活补贴为主,缺乏多维度的救助方式。
这种单一的救助方式可能无法满足一些人的多元化需求,例如医疗、教育、住房等方面的需求。
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救助政策,提高救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监管机制不健全在低保政策的执行过程中,由于监管机制不健全,存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政策漏洞骗取低保资金的情况。
这种情况不仅影响了低保政策的公正性和权威性,也可能导致财政资源的浪费和社会不稳定因素的产生。
6.信息公开不透明低保政策的信息公开不透明,使得一些人对于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申请流程不了解,难以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同时,也容易导致权力寻租和腐败现象的产生。
7.救助水平偏低目前,我国低保政策的救助水平普遍偏低,难以满足贫困人口的实际需求。
许多贫困家庭在获得低保资金后,仍然无法摆脱贫困困境,需要进一步提高救助水平。
二、整改措施1.加强申请审核机制建立严格的低保申请审核机制,确保只有符合低保条件的人才能获得保障。
同时,加强对申请人的信息核实和家庭调查,防止虚假申报和冒领现象的发生。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要坚决予以清退并追回已领取的低保资金。
2.统一保障标准制定全国性的低保标准指导原则,明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低保标准范围。
低保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低保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概述:低保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经济困难、生活无着等弱势群体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然而,在实践中,低保制度也面临着一些主要问题和不足之处。
一、透明度和公正性问题1. 信息不对称:在低保申请过程中,很多申请者对于政策规定和申请流程缺乏了解,容易被资格审查人员或中介机构欺骗,导致信息不对称。
2. 不公平的审批标准:在不同地区、不同城市之间,低保的发放标准存在差异。
有些地方的低保条件过于严苛,造成了很多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无法得到及时支持。
二、管理和执行问题1. 过于繁琐的审核流程:目前低保系统中存在过多的手续和环节,使得办理起来极其繁琐。
这严重影响了申请者获得帮助的效率。
2. 管理与执法草率现象:某些地区出现了管理人员草率执法、违规发放等问题,导致低保资金的浪费和滥用。
三、福利保障存在的问题1. 保障标准偏低:现行低保制度的标准相对较低,很难满足当下生活成本的上升以及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
2. 单一福利形式:当前低保仍然以金钱形式发放为主,忽视了其他非物质性福利对于困难群体的帮助。
四、存在的滥用和腐败问题1. 资金滥用:在某些地方,由于缺乏有效监管机制,部分地方政府将低保资金挪作他用,并不为弱势群体提供实际救助。
2. 贪污腐败:在一些地区,申请者需要行贿或通过其他非法手段才能获取低保资格,给予了腐败行为可乘之机。
解决方法:一、加强透明度和公正性1. 提高社会大众对低保政策的了解程度,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 统一审核标准,确保各地区对于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公正、透明。
二、简化管理与执行流程1. 简化低保申请流程,减少过多的手续和环节。
2. 强化低保管理人员培训和监督,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三、完善福利保障制度1. 提高低保标准,根据当地生活成本合理调整,确保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能够得到合理支持。
2. 多样化福利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金钱补助,提供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帮助。
低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低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低保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
然而,低保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需要出台一些针对性的政策和措施进行改进和完善。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低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应的对策研究。
一、低保标准过低我国低保制度的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成本等因素确定的,但是大多数情况下都偏低。
例如,一些地区的低保标准可能只有几百元或者更低,难以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
因此,需要针对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提高低保标准,使其更加符合实际需求。
二、低保难以落实到位低保制度在实际操作中,条条框框和手续繁琐,导致不少符合条件的群众难以顺利享受到基本保障。
此外,部分基层政府机构也存在管理不善、审核不严等问题,导致低保资金分配不公,难以满足群众的基本需求。
针对这一问题,应当加强对基层政府的监督和考核,同时简化低保申请流程,加大对群众的宣传和服务力度,确保低保落到实处。
三、低保资金不足低保资金也是低保制度运行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由于国家财政的压力较大,低保发放的资金也难以保证,在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求之余,还需要寻求其他的社会救助和帮助,但实际上因为社会资源有限,很多时候也难以得到有力的支持和帮助。
因此,对于低保资金的分配和使用需要更加精确,拒绝滥用资金和过度浪费,同时也需要寻求更多的财政支持和社会捐助,确保低保资金的确切需求。
四、低保权益保障不足低保群众在享受低保权益时,有时候面临一些非常规的困境和难题。
例如,一些家庭成员失业或者生病,导致低保的资格出现短暂的空窗期,这时候低保人员面临的生计压力可能会尤为巨大,长期的缺乏安全感。
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推出相关政策和保障措施,为这些低保人员创造更好的条件和途径,提高他们的社会保障保障体系的覆盖及整体效力。
五、多种事务性费用造成低保群众生计压力除了低保的发放,低保人员生计状况仍有其他开支和费用支出,如问卷审核、年检、调查和资格更改等。
城市低保制度中“骗保”现象的原因及对策分析
城市低保制度中“骗保”现象的原因及对策分析摘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救济社会成员收入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人口而制定的一种社会救济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内容,城市低保制度在我国大范围实施,是低保户的"一道最后防线"。
然而低保制度中的各项漏洞,也使"骗保"、"假低保"现象层出不穷。
我们要克服产生"骗保"现象的各种原因,采取一定措施来遏制。
1999年实施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政府应加大人物力把我国的城市低保制度建设的更完善,缩小贫富差距,使广大居民有积极的生活态度来创造更美好的明天!关键词:低保,骗保,原因,对策参考文献:百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践,城市财政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劳动经济学正文:城市低保制度在保障城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已成为我国现行社会保障体系中覆盖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巨大、与人民群众尤其是城市低收入群体关系最为密切的一种救助制度。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中国就开始探索建立城市低保制度。
至1999年9月底,中国668个城市1638个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已经全部建立了低保制度。
特别是2001年下半年以后,由于中央财政和地方各级财政持续空前的投入,城市低保制度的覆盖面迅速扩展,保障标准也随之较大幅度提高。
截至2006年9月底,中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2227余万人,人均月保障标准为162元。
1999年实施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应当说,经过十多年的努力,中国城市低保制度基本覆盖了全体城镇居民,符合条件的城镇困难群众基本得到了应有的保障。
低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低保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问题的背景和现状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实施了一系列社会保障政策,其中包括低保制度。
低保制度作为我国社会救助体系最底层的安全网之一,旨在解决最基本生活需求无法满足的人群。
然而,在长期实践中,我们也不可忽视存在于低保制度中的问题。
1. 申请标准过于宽泛。
当前低保申请标准普遍较宽松,很多家庭虽然能够自给自足但仍将其纳入低保范围。
这种现象导致了资源分配不均衡和浪费。
2. 资金来源有限。
由于财政收支短缺等原因,各地区在提供低保资金方面往往面临挑战。
某些地方无力提供适当数额的救济金, 导致应该得到帮助的人没有得到有效救助。
3. 缺乏精确评估机制。
目前许多地方采取固定时间间隔核查方式对享受待遇人员进行审核、评估,并未考虑到个体情况的差异,导致一些人长期占据低保资源而真正需要帮助的底层人群得不到照顾。
4. 社会融入度不高。
受到歧视和排斥影响,部分低保户往往避免求职或参与社会活动。
这种现象严重阻碍了他们发展自身技能和提高生活水平的机会。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为了提高低保制度的效率和公正性,并更好地满足有需要者的需求,应该采取以下对策:1. 优化申请标准。
应在充分考虑当地价格水平基础上,合理确定低保资格标准。
同时结合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进行适时调整, 确保救助对象真正处于生存困境中。
2. 多元化财政投入。
政府应加大对社会救助事业领域资金投入力度,并通过多种渠道争取更多资金支持,在确保基本救助覆盖范围前提下,尽力减轻各地压力。
3. 建立动态评估机制。
建立灵活、精确的评估机制,可以采用定期复核、紧急救助和去行政干预等方式对享受待遇人员进行评估。
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风险提示,实现个体差异化管理者,并及时做出调整。
4. 提高社会融入度。
加强对低保户的心理辅导和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他们的自信心和能力。
同时鼓励创新社交福利模式,推动包容性就业、公益岗位等方式帮助他们回归社会。
三、具体措施分析1. 完善资金配置机制设立中央与地方共同承担财政责任的社会救助基金,并建立合理完善的财政拨款安排机制。
医保骗保事件原因分析与整治对策建议
医保骗保事件原因分析与整治对策建议近年来,我国医疗保险风险防控工作进入了深化完善的新阶段。
然而,医保骗保问题却时有发生,给医保基金的使用和保障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和隐患。
为了深入分析医保骗保事件的原因,制定有效的整治对策建议,本文从医保制度设计、监管体系建设和法律法规完善三个方面探讨医保骗保事件产生的原因及相应的治理对策。
一、医保制度设计存在的问题1.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的不合理性医保实现保障机制,要求参保人员每月缴纳一定的保费,而保费的缴纳也必须参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然而,由于我国社会各行各业的薪资标准、收入水平差异较大,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会呈现“多头低、少头高”的问题,这意味着参保人员缴纳的保费和享受的福利是不匹配的。
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是,应该根据地区差异、职业特点、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等相关因素,合理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以平抑各地与各行业缴费基数的差异。
2.医保报销范围限制,导致滥用医保资金当前医保报销仅限于国家和省级医院,对于一些乡村、私立医院的诊疗费用是不予报销的。
由于乡村、私立医院具有价格优势和就近便利性,一些罹患轻症的人也会选择到这些医院进行治疗,这样一来,乡村、私立医院的医保报销资金逐渐增多,进而产生医保滥用的问题。
治理医保滥用的好方法是,开通健康医疗服务网络,把城市和农村、公立和民营医疗网点连接起来,实现医疗服务的连通互通。
同时,逐步将为居民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扩大到全国范围,以保证居民合理医疗需求的实现。
二、监管体系建设不完善1.医保违规现象增多,监管缺位在监管体系建设缺失的情况下,医保诈骗、违规报销甚嚣尘上,实际破坏了医保基金的正常使用。
如果不加强医保违规的监管,就会导致不法分子越发猖狂,医保骗保事件越发严重。
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是,加强对医保资金使用的监管,严格落实医保基金使用标准,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价格控制机制,切实维护医保基金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2.医保基金管理制度不完善医保基金的保障功能和使用范围,需要通过管理制度来保证其正常运转,然而,目前我国医保基金管理的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在医保基金的监管、预算、使用、绩效等方面。
低保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低保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一、低保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低保政策作为社会救助体系的一部分,旨在确保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
然而,多年来,低保政策却存在着一些主要问题,限制了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以下是我对低保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几点描述:1. 定义模糊低保政策中对“贫困人口”的定义过于模糊。
目前的判断标准大多依赖于家庭收入,但这并不能全面反映一个家庭贫困程度。
例如,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家庭收入超过临界值,仍然可能面临极高的生活压力和经济困境。
2. 不公平待遇低保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往往出现不公平待遇。
由于各地区划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同,以及缺乏统一审批标准和程序等原因导致了申请与审核中存在差异化对待。
这使得同样处境下的贫困人群,在享受社会救助时受到了不公平对待。
3. 覆盖范围狭窄低保政策的覆盖范围相对狭窄,未能全面照顾到需求的贫困人口。
政策尤其在农村地区和特殊群体中的实施存在缺失。
许多贫困人口由于种种原因无法满足低保申请条件,进而使得这部分人群处于边缘化状态。
4. 社会认同感不强由于现有的低保政策存在一些问题,一些符合条件但不申请低保救助的贫困人口普遍存在社会认同感不强的情况。
他们宁愿选择忍受困境,也不愿意接受扶助,可能是因为担心被联想或邻里关系受到影响,引发了社会上“脱贫与否”的争议。
二、改善低保政策的建议面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思考如何改善低保政策来更好地满足贫困人口的需求。
以下是几点我对低保政策改进的建议:1. 定义明确要提高对“贫困人口”的定义精准度,仅仅以家庭收入作为判断指标是不全面的。
我们可以考虑引入多维度指标,如教育程度、就业情况、健康状况等来评估贫困人口的实际需求,并结合地区特点制定相应政策。
2. 统一标准和程序为了避免不同地区存在的低保政策差异,需要建立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统一审批流程和审核标准。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保证贫困人口在享受低保政策时获得公正对待。
3. 扩大覆盖范围低保政策需要进一步扩大其覆盖范围,特别是对于农村地区和特殊群体。
我国农村低保欺诈的成因剖析及法律对策
一、问题的提出低保欺诈,通常是指通过提供虚假信息套取低保的行为,包括瞒报、虚报自家或关系户可支配收入,虚构并不存在的低保户,瞒报已经过世的低保人继续领取低保金三种行为。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在陕西、福建、安徽、江西、河南这五个省的696个低保户抽样调查中,约六成不属于贫困家庭,而有近八成的贫困户没有享受低保救助。
有媒体报道,有的地区出现“低保懒汉”的现象,即这些骗取低保的人大多数具有劳动能力,但是他们宁愿在家打麻将,也不愿意自食其力。
那些应该获得低保的人,没有机会得到,不该享受低保的人,却享受着低保待遇,这无疑是对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侮辱。
事实上,低保制度体现的是一种社会关爱,是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体现,是国家对公民物质生存权的基本尊重和保障。
政府把一部分纳税款项用于救济那些生活困难,确实需要帮助的人。
但如果救济的是懒汉,势必让公众对这一制度产生质疑,长期以往,社会保障制度就无法真正发挥“保障社会”的作用。
二、低保欺诈的原因剖析(一)低保对象瞄准率不高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我国初步建立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但是,对于如何识别低保对象?这一直是个难题。
由于公民的财产和收入缺乏科学的审查依据,且申请低保的人数众多,导致核实低保对象的工作难度非常大。
根据民政部2012年印发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但是,家庭收入核准往往是农村低保对象认定的最大难点。
一方面,农民工资收入主要靠外出打工,工作不固定,且一般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五险一金,所以农民的收入难以核实。
另一方面,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于生产经营性纯收入,多以农作物为主,难以用货币来衡量。
此外,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转移支付收入以及债务与债权等,也难以统计核实。
低保认定标准模糊,让不法分子留下操作空间。
在湖南北部的一个村子,年过七旬的老爷爷一直想为脑瘫孙子申请低保,村里没给指标,村干部给出的理由是,他家不是最穷的。
低保骗保的博弈分析
低保骗保的博弈分析前言在现如今的社会里,很多人由于贫困等原因无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这便给了一些人利用这种因素进行骗保的机会。
骗保分为正规骗保和灰色骗保,而其中灰色骗保的代表之一就是低保骗保。
在低保制度中,很多低保户受到保障的限制,而骗保者通过利用低保制度中的缺陷,获得不该他们得到的福利。
本文将会从博弈论的角度出发,对低保骗保进行分析,从而找出低保骗保者可能的策略,并且找寻那些能够阻挡低保骗保者的策略。
博弈分析模型为了进行博弈分析,需要先确定博弈分析模型。
针对低保骗保者的情况,我们可以将博弈分析模型定为一个二人零和博弈模型(因为骗保者和国家之间是一种竞争的关系,其骗保所得会减少国家的福利)。
在此二人零和博弈模型中,一方为国家,另一方为低保骗保者。
国家的收益就是低保骗保者交纳的社保费,而低保骗保者所得到的收益则是低保金。
假设国家能够发现低保骗保者所骗取的福利并且能够向低保骗保者收回所退的低保金,则低保骗保者的收益为负数,而国家的收益仍然等于低保骗保者缴纳的社保费。
由此可得,这是一个非对称的二人博弈模型,因为国家只需要根据自己的目标来做出决策,不需要关心低保骗保者所做出的决策。
低保骗保者的策略低保骗保者所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让国家不发现他们骗取的福利。
由此可得,低保骗保者的策略应该是让自己看起来像是一个符合低保制度的人,但是又能够在低保制度中找到漏洞,从而取得不应该得到的低保金,从而达到骗保的目的。
因此,低保骗保者的主要策略为:1.隐藏财产:让自己看起来像是完全没有任何财产的人,这样在低保审核时就能够通过审核,从而取得低保金。
2.使用社保政策的漏洞:利用低保制度中的漏洞,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来获得低保金。
比如,通过假离婚的方式,来获得更多津贴。
3.伪造资料:低保骗保者通过伪造资料来让自己符合低保制度的要求,从而通过低保审核,获得低保金。
国家的策略国家所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发现低保骗保者所骗取的福利。
由于国家的目标是维护社保制度的公正,因此国家应该根据自己的目标来制定策略。
低保救助工作问题整改措施
低保救助工作问题整改措施一、引言低保救助工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经济困难家庭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低保救助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错保、漏保、骗保等。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低保政策的实施效果,也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
因此,对低保救助工作进行整改具有重要意义。
二、低保救助工作存在的问题1. 错保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审核不严格等原因,一些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被错误地纳入低保范围,而一些符合条件的人却被排除在外。
这不仅浪费了社会资源,也影响了低保政策的公平性。
2. 漏保问题:由于宣传不到位、申请程序繁琐等原因,一些经济困难家庭未能及时申请低保,导致未能及时获得救助。
这增加了他们的生活压力,也使得低保政策的覆盖面不够广泛。
3. 骗保问题:一些人通过虚报收入、隐瞒财产等方式骗取低保待遇。
这不仅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也影响了低保政策的声誉。
三、整改措施1. 加强信息共享: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税务、房产、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获取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减少错保现象。
2. 严格审核程序:加强对申请人的审核力度,包括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等。
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请人进行评估,确保审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简化申请程序:优化低保申请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和材料要求。
同时,加强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困难家庭了解低保政策并主动申请。
4. 强化监督机制:加强对低保救助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错保、漏保、骗保等问题。
同时,建立健全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
5. 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对低保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
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
6. 加强法制建设:完善低保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职责和权力。
同时,加大对骗保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的震慑力。
7.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低保救助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共治的良好局面。
低保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低保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低保政策是中国政府为保障低收入人群基本生活所推出的一项社会救助政策。
自1986年开始试行以来,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完善,低保政策的纳入范围和标准也逐渐扩大和提高。
如今,低保政策已经成为照顾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之一。
但是,低保政策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接下来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低保标准过低低保标准是低保政策的核心,它直接关系到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然而,当前我国各地的低保标准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以最高的北京市为例,2019年全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240元,而一些地区的低保标准不足500元,甚至还有部分地区未能按时调整低保标准,导致低保标准过低,无法满足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需求。
对策:应该进一步提高低保标准,尤其是在发达地区、大城市中适当提高标准,加大对低收入人群的扶持力度。
同时,也应该加强各地低保标准的统一性,避免地域差异过大,造成公平性问题。
二、低保申请程序复杂低保政策是为低收入人群提供帮助的重要手段,但是由于低保申请程序复杂、审核周期长等原因,不少符合条件的人士无法及时获得低保资助。
目前,低保审核主要依靠当地民政部门和社区居委会,涉及多个环节,如审批、调查、审核等,周期长达数月之久,甚至有的患病老人等待时间更长,进一步影响了其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对策:应该简化低保申请的流程和步骤,并加大线上申请和审核准入渠道,提供一站式、全流程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确保符合条件的人群及时获得资助。
三、低保资金不够用低保政策的实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然而,由于各地的财政状况和管理情况不同,导致低保资金的投入存在差异。
一些地区的低保经费不足,难以满足申请人的需求,有的地区甚至需要自筹资金进行救助。
此外,在社会发展和经济转型的背景下,低保人群的数量逐年增加,低保政策的资金支持也变得更为紧张。
对策:应该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增加低保资金的规模和投放强度。
同时,也应该完善低保资金的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的惠民性,确保低收入人群尽快获得资助,助力其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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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制度中“骗保”现象的原因及对策分析作者:霍锋超王啸风来源:《中国集体经济》2012年第03期摘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低保标准逐年提高,从当初的保障温饱发展到现在的保障一定的生活水平,而且有些地方还在城市低保的基础上附加了很多的优惠条件,城市低保成了一个“香饽饽”,各色人等纷纷争之抢之,城市低保的发展正面临着一个尴尬的局面。
文章分析骗保现象产生的原因,提出应对的策略,有利于我们更好地看到城市低保的处境和未来的走向,以便能够在“应保尽保”的意旨下真正实现“有进有退”的“保低”的城市低保。
关键词:城市低保;骗保;原因;对策一、城市低保制度中“骗保”现象的产生贫困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中国也不例外。
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城市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城市贫困问题也相对凸显了出来。
20世纪90年代初期在探索建立低保时,贫困问题主要还是绝对贫困,需要解决的也只是贫困群体的生存保障问题,突出强调低保发挥社会保障安全网的“兜底”功能,以避免城市贫困群体陷入生存绝境。
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绝对贫困现象已逐步减少,对于处于相对贫困的城市居民来说,已不仅仅满足于温饱,还需要使生活保持在一定的水平以维护个人的尊严和体面。
这就要求低保的救助项目更加丰富,于是各地在实际操作中逐步将日常必需品和医疗、教育、住房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项目纳入到了低保制度中,并且救助保障标准也在不断提高,各地也都制订了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低保标准和低保配套措施,城市低保制度正在逐步地丰富、发展和完善。
但是,由于我国的低保制度起步较晚,低保标准核查一直未能科学确立,监管措施相对滞后以及其他各种主观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一些吃“关系低保”和“假低保”的骗保现象,前者是有关部门或人员把低保当作“人情”送给某些不该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后者是指由于一些人的趋利思想作祟,出示假的证明等骗过低保核查机构取得低保待遇的现象。
总的来说就是利益的驱使,再加上各地制定的相关低保配套措施越来越多,如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减免或优惠待遇等,使一些人争相进低保。
而各地的低保制度又没有形成一个有序的“有进有出”的机制,致使一旦申请进入低保行列,就基本不会退出,就能一直享受低保的救助和低保制度带来的其他优惠措施。
低保以及低保的配套优惠所带来的巨大利益诱惑使一些人使尽浑身解数也要挣得一个低保头衔,制度设计的漏洞、贫困标准的难确定、相关信息的不对称等使骗保现象时常发生。
二、城市低保制度中出现“骗保”现象的深层原因分析(一)城市低保制度标准本身的原因目前的城市低保制度主要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救助,以家庭人均收入是否低于救助标准来确定救助对象。
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人均收入核实缺乏统一的标准。
由于现行低保制度采取的是补差形式,为了多享受补贴,部分人故意少报家庭收入;也有一部分并不贫困的人为了享受到低保政策故意隐瞒家庭财产和收入,强行挤入低保行列。
而且由于标准制定环节没有相关的指导规章或文件,主观随意性较大,从而使得低保标准普遍较低且差距较大。
同时,标准的动态调整也没有具体规定。
而制度设计可能会使部分贫困人口陷入“贫困陷阱”,从经济意义上讲,低保制度非但不能鼓励就业或增加收入,反而破坏了他们增收的积极性,一旦被确定为低保对象,他们就会成为“低保懒人”。
(二)城市低保对象本身的多因素影响一种情况是家庭算不上低保,但却生活贫困。
有些家庭从人均收入上来界定可能评不上低保户,但是如果有需要一直治病的老人和正在学龄的儿童,再加上物价的飞涨,每个月的收入实在是不能满足必要的支出,可能就会出示假的证明。
另外就是就业问题:一是结构性失业,由于文化水平较低,虽然想工作,想靠自己的劳动获得一定的收入,但却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二是就业瞒报,有工作,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相关部门不能准确核查,当事人又隐瞒不报;三是“懒汉”现象,身体条件很好,可以找到工作或者已经有工作,但就是不工作,就想靠低保救助生活。
有利益的存在,就很难规避道德风险。
由于制度不完善、低保对象确定困难,就很容易让人钻空子,出现“骗保”现象。
(三)城市低保制度的管理和监管因素在实际操作中,管理审批机关主要是采取低保申请人出示收入证明、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和邻居取证三种方式来展开工作。
这些方式从现实来说比较符合中国国情,有一定的客观性和全面性,但在制度执行过程中易出现权利寻租现象,低保核查人员可能会与申保居民进行利益勾结,实行暗箱操作,造成低保调查和核实不透明现象。
审批制度还存在一定的漏洞,再加上很多地方缺少专业的实际操作人员,让一些人有机可乘,如出示假的证明等,而且各种指标的制定也缺乏科学性。
在监管方面存在着监督不力,使低保审批缺乏公正性和透明度,利于“骗保”现象的发生。
而且在实际操作中缺乏有效的动态管理机制和渐退机制,造成低保“有进无退”,没有形成一种激励机制,同时也没有比较健全的监管制度,可以说是现存低保制度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城市低保制度附加优惠措施的随意性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地方不断探索城市低保制度的发展,各地在提高救助标准的同时,普遍实行了低保的附加配套优惠政策,把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补贴等专项救助简单地叠加在低保制度上,增加了低保制度的“含金量”,这种捆绑式的救助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贫困陷阱。
这也是低保制度出现“易进难出”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
虽然这样的做法确实能够解决一定数量低保户的生活问题,但是由于巨大利益的存在,往往造成该保的未保,不该保的保了,违背了制度设计的初衷,也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三、规避低保制度中“骗保”现象的对策和建议(一)完善现行的城市低保制度,明晰低保制度设计的初衷完善城市低保申请、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的各项制度。
申请环节引入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度,公示环节引入网络定期公开制度,低保补差核算环节引入电子结算制度,审核、审批环节引入联合审核、审批制度。
劳动部门和民政部门应通力合作,对于有劳动能力的申保者应尽量帮其就业,无法帮其就业的,劳动部门要确保该申保者不存在“隐形就业”,确有生活困难的才能确定为低保户,此后也要帮其联系就业。
城市低保制度是对我国传统社会救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是解决城镇贫困群体基本生活问题的长效机制,是解决城市居民贫困问题的一项保障举措,不能把其当作是提高福利待遇的一项保障,它应该是作为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的一道防线,不能忽略了制度设计的初衷。
(二)做好低保对象思想观念的整体提高和转变由于多种原因导致的低保对象脱离主流社会的行为,应该建立在对其基本物质生活救助基础上的精神救助。
一要逐步淡化低保制度的单纯生活救助功能,强化生活保障与促进就业相结合的功能,可实行以工代赈,促使公益性劳动向公益性就业岗位转化,胜任岗位者获得岗位津贴或工资。
二要针对不同救助对象实施分类管理,促使有劳动能力者就业,同时保护没有劳动能力的家庭,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社会的关怀和温暖,才能具有更高的政策效率。
三要提倡“不劳动者不得食”,主张用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来获取收入,既有助于帮助低保对象消除福利依赖观念,同时又能体现社会公平。
另外,应在舆论导向上大力张扬所有社会成员自主、自立、积极向上、不思依赖和施舍的生活态度。
(三)加大监管力度,完善监督体制,提高干部素质可利用银行、税务、劳动保障、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信息系统,依法强制性获取低保申请者和低保对象的家庭财产和收入状况,结合个人申报,准确界定低保家庭收入,同时要切实解决“隐性就业”问题,让低保者定期参加公益活动,并做好相关监督,提高审批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同时要提高低保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及时甄别低保申报人员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好低保“入口”关,使低保金最大限度地用到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上,确保贫困群体“应保尽保”。
同时,进一步增强低保工作透明度,充分发动社区群众及公共户单位参与监督管理,防止出现低保工作人员的徇私舞弊现象,确保低保制度审查环节的公正。
(四)不断完善低保制度的动态管理机制我国现行的城市低保制度有一个重要原则,就是动态管理原则,也就是“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在实际操作中,前者尚能保证,但要使那些已经不符合享受低保标准的对象退出低保制度就较难实现了。
对于这样一个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要建立低保户档案管理制度,一户一档,便于管理和审核。
二要实行低保户的分类管理,可以分为长期救助对象的和非长期救助对象,并定期审查。
三要建立低保户的定期报告和登记制度,及时了解低保户的家庭经济状况。
在做好以上几方面的工作的基础上,低保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掌握的情况,对低保户实行“应保尽保”、“应退就退”。
(五)低保配套设施的设置需谨慎,不能片面追求高标准各地政府为了解决城市低保人员的贫困问题,可谓煞费苦心,积极地探索各种方法,其中普遍采用的就是为低保政策附加一些相关的优惠政策。
但一味地追求高标准,往往会适得其反。
因此,应该对这些做法进行反思。
要明白解决低收入群体的贫困问题的根本不在于给予救助,而在于发展经济,扩大就业,通过自身的劳动来增加收入,改善生活。
这些配套优惠政策可以考虑用在特别困难群体的救助上,如重病、残疾等家庭。
其他的低保户则可以考虑不提供附加优惠政策。
因为附加的优惠政策越多,低保的“含金量”就会越高,就会使低保制度失去其应有的“保底”作用。
四、结束语城市居民低保制度自实施以来就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绝大多数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但是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应该清醒地看到制度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并且在实践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完善各项机制,规范操作程序,及时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城市低保制度的良性发展。
同时,加快教育救助、医疗救助等多种相关制度的发展,推动综合型社会救助制度的形成与完善,争取在短期内实现低保制度的良性扩张,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地推动城市低保制度的健康发展,既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也是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应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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