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执法业务流程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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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18)

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18)

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18)目录通航管理部分 (3)一、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审批(15006) (3)二、打捞或者拆除沿海水域内沉船沉物审批(15007) (5)三、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15024) (6)(一)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 (6)(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7)四、船舶进入或者穿越禁航区许可(15028) (9)五、大型设施、移动式平台、超限物体水上拖带审批(15041) (10)六、外国籍船舶或飞机从事海上搜救审批(15042) (12)七、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 (13)八、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 (14)九、航行警(通)告发布 (15)船舶管理部分 (16)十、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审批(15003) (16)十一、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15008) (20)十二、船舶国籍证书核发(15010) (21)(一)船舶国籍证书核发 (21)(二)船舶临时国籍证书核发 (22)十三、外国籍船舶进入或者临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15040) (26)十四、船舶安全证书文书核发 (27)(一)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 (27)(二)船舶文书签注 (30)(三)《连续概要记录》签发 (32)(四)《货物系固手册》签注 (34)十五、船舶登记 (35)(一)船舶所有权登记 (35)(二)光船租赁登记 (37)(三)船舶抵押权登记 (39)(四)废钢船登记 (42)(五)船舶变更登记 (43)(六)船舶注销登记 (45)(七)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 (47)十六、船舶名称核准 (49)十七、船舶识别号使用核准 (50)十八、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 (51)十九、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备案 (53)二十、游艇俱乐部备案 (54)危防管理部分 (56)二十一、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核发(15020) (56)二十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15005) (57)二十三、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审批(15022) (61)二十四、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现场检查员)资格认可(15037)63 二十五、船舶防污染文书签注 (65)二十六、港口、码头、装卸站及有关作业单位应急预案备案 (71)二十七、船舶油料供受作业单位备案 (71)二十八、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和处理情况备案 (73)船员管理部分 (74)二十九、海员证核发(15009) (74)三十、从事海员外派业务审批(15011) (75)三十一、培训机构从事船员(引航员)培训业务审批(15013) (79)三十二、船员适任证书核发(15015) (81)三十三、船员服务簿签发(15016) (85)三十四、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 (86)三十五、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签发 (88)三十六、承认签证 (89)三十七、出具特免证明 (90)三十八、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 (92)其他部分 (94)三十九、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15014) (94)四十、设立验船机构审批(15031) (98)四十一、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核发(15032) (100)四十二、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移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15043) (103)通航管理部分一、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审批(15006)实施机关:XX海事局受理部门:XX海事局政务中心申请人:建设、作业、活动单位或其代理人具备条件:1.就划定水域的需求,有明确的事实和必要的理由;2.符合附近军用或者重要民用目标的保护要求;3.对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有重大影响的,已通过通航安全评估;4.用于设置航路和锚地的水域已进行勘测或者测量,水域的底质、水文、气象等要素满足通航安全的要求;5.符合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要求,并已制定安全、防污染措施。

关于在全国海事系统统一推行《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的通知

关于在全国海事系统统一推行《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的通知

关于在全国海事系统统一推行《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的通知海法规[2011]1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为规范海事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保证海事执法的统一性、稳定性和连续性,自2011年5月1日起,在全国海事系统统一推行《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以下简称《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是规范海事执法及影响深远的工作,有利于提高海事执法效率,规范执法行为,降低执法的随意性,有利于保证海事执法的统一性、稳定性和连续性,有助于建立稳定、和谐的海事行政法律关系。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实施工作,以实施《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为契机,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强化程序及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要明确工作要求,强化领导责任,把实施《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与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统筹安排,确保按照工作流程开展各项相关业务。

二、有关事项说明(一)业务工作流程概念。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是指海事管理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在从事海事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形式、方式、顺序和时限等各项要求的内部规范性文件,是对法律、法规及海事执法程序的细化,是基本的执法标准或要求,对执法人员执法具有操作层面的指导、规范作用。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作为内部规范性文件使用,其中的执法依据、受理单位和岗位、申请材料、办结期限和结果、申请文书可以通过《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指南》对外公开。

(二)执法职责设定。

考虑到目前海事系统各单位、各地区差异较大,各海事管理机构在机构层级、岗位职责和人员编制方面的差别等因素,除个别项目外,《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统一管辖权设为海事管理机构,具体管辖权由直属和省级地方海事局以有效方式进行明确。

对执法岗位只进行职责描述,不涉及具体的机构、部门,增强《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可操作性,具体岗位由管辖权的海事管理机构自行设定或明确,由直属和省级地方海事局统一考虑。

海事(港航)行政处罚流程图

海事(港航)行政处罚流程图

海事(港航)行政处罚流程图海事(港航)行政处罚流程图1. 介绍海事(港航)行政处罚是指国家海事管理部门对违反海事(港航)法律法规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的行政处罚。

本将详细介绍海事(港航)行政处罚的流程,并逐步细化每一个环节的操作步骤和相关要点。

2. 违法举报或者巡查发现海事(港航)行政处罚流程的第一步是违法举报或者巡查发现。

违法行为可以通过举报或者巡查等方式被发现。

对于违法行为的举报,相关部门将对举报内容进行初步核实。

巡查人员在巡查中发现违法行为时,应即将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 事实调查一旦违法行为被发现,相关主管部门将进行事实调查。

调查人员应依法履行调查职责,包括勘验现场、采集证据、查阅相关资料等。

调查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相关手续必须依法进行。

4. 材料准备在事实调查完成后,相关主管部门将根据调查结果准备相关材料。

材料包括违法行为的证据、事实调查报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材料准备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5. 处罚决定材料准备完成后,相关主管部门将根据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评估,并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应当符合法定的罚则和处罚程序,依法公正、合理、合用。

6. 罚款缴纳被行政处罚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

罚款金额应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定。

相关主管部门将监督罚款的缴纳情况,并对未按时缴纳罚款的单位或者个人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7. 行政复议或者诉讼被行政处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相关主管部门应依法处理并根据法律程序进行复议或者诉讼的审查。

扩展内容:1. 本所涉及附件如下:- 违法行为的证据材料清单- 事实调查报告样本- 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2. 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海事(港航)法律法规:指相关涉及海事(港航)行政处罚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等。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18)》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18)》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18)》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8.03.16•【文号】海政法〔2018〕123号•【施行日期】2018.03.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印发《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18)》的通知海政法〔2018〕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为进一步规范海事政务办理行为,保障海事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我局制定了《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18)》(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从《指南》中选取本机构职责权限范围内的内容,编制本机构政务服务指南,并采取门户网站公开等形式及时对外公开。

同时,应当根据“放管服”改革工作的进程,对变化的事项及时调整,做好动态更新工作。

二、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做好《指南》的宣传工作,通过网站、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将《指南》向航运公司、船员、服务机构等进行推送。

三、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不得擅自变更“提交材料”中所确定的内容。

1.凡能够在海事管理机构现有电子信息系统查询到的信息,已在《指南》中进行了“免于提交”的标注,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一律不得再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交纸质材料。

2.对于行政相对人“免于提交”的材料,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履行好审查职能,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打印电子件进行归档,同时加盖海事管理机构“与原件一致”印章。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2014版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指南》(海法规﹝2014﹞814号)同时废止。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2018年3月16日附件: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18)。

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18)

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18)

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18)目录通航管理部分 (3)一、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审批(15006) (3)二、打捞或者拆除沿海水域内沉船沉物审批(15007) (5)三、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15024) (6)(一)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 (6)(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7)四、船舶进入或者穿越禁航区许可(15028) (9)五、大型设施、移动式平台、超限物体水上拖带审批(15041) (10)六、外国籍船舶或飞机从事海上搜救审批(15042) (12)七、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 (13)八、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 (14)九、航行警(通)告发布 (15)船舶管理部分 (16)十、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审批(15003) (16)十一、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15008) (20)十二、船舶国籍证书核发(15010) (21)(一)船舶国籍证书核发 (21)(二)船舶临时国籍证书核发 (22)十三、外国籍船舶进入或者临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15040) (26)十四、船舶安全证书文书核发 (27)(一)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 (27)(二)船舶文书签注 (30)(三)《连续概要记录》签发 (32)(四)《货物系固手册》签注 (34)十五、船舶登记 (35)(一)船舶所有权登记 (35)(二)光船租赁登记 (37)(三)船舶抵押权登记 (39)(四)废钢船登记 (42)(五)船舶变更登记 (43)(六)船舶注销登记 (45)(七)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 (47)十六、船舶名称核准 (49)十七、船舶识别号使用核准 (50)十八、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 (51)十九、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备案 (53)二十、游艇俱乐部备案 (54)危防管理部分 (56)二十一、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核发(15020) (56)二十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15005) (57)二十三、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审批(15022) (61)二十四、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现场检查员)资格认可(15037)63 二十五、船舶防污染文书签注 (65)二十六、港口、码头、装卸站及有关作业单位应急预案备案 (71)二十七、船舶油料供受作业单位备案 (71)二十八、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和处理情况备案 (73)船员管理部分 (74)二十九、海员证核发(15009) (74)三十、从事海员外派业务审批(15011) (75)三十一、培训机构从事船员(引航员)培训业务审批(15013) (79)三十二、船员适任证书核发(15015) (81)三十三、船员服务簿签发(15016) (85)三十四、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 (86)三十五、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签发 (88)三十六、承认签证 (89)三十七、出具特免证明 (90)三十八、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 (92)其他部分 (94)三十九、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15014) (94)四十、设立验船机构审批(15031) (98)四十一、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核发(15032) (100)四十二、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移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15043) (103)通航管理部分一、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审批(15006)实施机关:XX海事局受理部门:XX海事局政务中心申请人:建设、作业、活动单位或其代理人具备条件:1.就划定水域的需求,有明确的事实和必要的理由;2.符合附近军用或者重要民用目标的保护要求;3.对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有重大影响的,已通过通航安全评估;4.用于设置航路和锚地的水域已进行勘测或者测量,水域的底质、水文、气象等要素满足通航安全的要求;5.符合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要求,并已制定安全、防污染措施。

海事执法业务流程(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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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执法业务流程(2018)目录一、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审批业务流程 (1)二、打捞或者拆除沿海水域内沉船沉物审批业务流程 (9)三、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业务流程 (15)四、大型设施、移动式平台、超限物体水上拖带审批业务流程 (21)五、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业务流程 (27)六、航行警(通)告发布业务流程 (30)七、海事声明签注业务流程 (35)八、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38)九、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审批业务流程 (42)十、船舶国籍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52)十一、外国籍船舶进入或临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略) (62)十二、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63)十三、船舶文书签注业务流程 (71)十四、船舶《连续概要记录》签发业务流程 (75)十五、船舶登记业务流程 (80)十六、《货物系固手册》签注业务流程 (124)十七、船舶名称核准业务流程 (129)十八、船舶识别号使用核准业务流程 (133)十九、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 (137)二十、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备案业务流程 (141)二十一、游艇俱乐部备案业务流程 (145)二十二、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148)二十三、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业务流程 (153)二十四、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审批业务流程 (159)二十五、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认可业务流程 (164)二十六、船舶防污染文书备案业务流程 (168)二十七、船舶油料供受作业单位备案业务流程 (182)二十八、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和处理情况备案业务流程 (185)二十九、海员证核发业务流程 (188)三十、从事海员外派业务审批业务流程 (193)三十一、培训机构从事船员(引航员)培训业务审批业务流程 (201)三十二、船员适任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207)三十三、船员服务簿签发业务流程 (214)三十四、船员培训合格证签发业务流程 (219)三十五、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226)三十六、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业务流程 (232)三十七、设立验船机构审批业务流程(略) (242)三十八、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移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业务流程 (243)三十九、船旗国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249)四十、开航前检查业务流程 (259)四十一、港口国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267)四十二、船舶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277)四十三、海船船员健康证明签发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283)四十四、船员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287)四十五、船员考试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297)四十六、船舶载运危险货物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05)四十七、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09)四十八、船舶防污染文书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11)四十九、船舶防污染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13)五十、防治船舶污染应急防备和处置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16)五十一、船舶燃油质量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19)五十二、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业务流程 (321)五十三、涉外海上事故或事件安全调查管理业务流程 (333)五十四、船公司、船舶诚信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338)五十五、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55)五十六、海区航标设置管理 (358)五十七、海区航标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64)五十八、海区航标保护管理业务流程 (367)五十九、行政许可变更、延续、撤销、注销业务流程 (370)六十、海事行政许可听证业务流程 (376)六十一、海事行政强制措施业务流程 (380)六十二、海事行政处罚业务流程 (389)六十三、行政处罚听证业务流程 (396)六十四、海事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业务流程 (399)六十五、海事行政复议业务流程 (404)六十六、海事行政赔偿业务流程 (414)六十七、海事应诉业务流程 (418)一、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审批业务流程一、适用范围本流程适用于对辖区沿海水域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划定的办理工作。

1海事执法业务流程

1海事执法业务流程

海事执法业务流程目录1.水上水下活动许可业务流程 (5)2.通航水域禁航区、航路、交通管制区、港外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划定审批业务流程 (27)3.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许可业务流程 (37)4.海事签证业务流程 (43)5.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业务流程 (49)6.海上航行警(通)告发布业务流程 (54)7.水上交通管制业务流程 (63)8.船舶定线制建立及实施业务流程 (70)9.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业务流程 (77)10.水上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调查处理业务流程 (133)11.涉外海上事故或事件安全调查管理业务流程 (138)12.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审批业务流程 (156)13.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业务流程 (172)14.船舶所有权登记业务流程 (184)15.(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192)16.船舶文书核发业务流程 (205)17.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211)18.《连续概要记录》核发业务流程 (220)19.光船租赁登记业务流程 (232)20.船舶抵押权登记业务流程 (239)21.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业务流程 (247)22.废钢船登记业务流程 (255)23.船舶变更登记业务流程 (261)24.船舶注销登记业务流程 (269)25.《货物系固手册》签注业务流程 (277)26.船舶名称核准业务流程 (284)27.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备案业务流程 (288)28.船舶识别号授予和管理业务流程 (294)29.船舶IC卡发放业务流程 (300)30.船旗国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03)31.开航前检查业务流程 (312)32.港口国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18)33.船舶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27)34.船公司、船舶诚信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334)35.游艇俱乐部备案业务流程 (359)36.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业务流程 (362)37.船舶、码头、设施使用化学消油剂审批业务流程 (370)38.船舶水上修造、拆解作业审批业务流程 (375)39.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审批业务流程 (381)40.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审批业务流程 (394)41.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400)42.船舶在沿海港口使用焚烧炉审批业务流程 (407)43.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审批业务流程 (410)44.船舶在港区水域排放压载水、洗舱水审批业务流程 (413)45.沿海港口船舶舷外拷铲及油漆作业审批业务流程 (416)46.船舶冲洗沾有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的甲板审批业务流程 (419)47.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从事船舶垃圾、残油、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接收作业审批业务流程 (422)48.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危险货物除外)进出港口备案业务流程 (426)49.船舶油料供受作业单位备案业务流程 (432)50.《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签注业务流程 (436)51.《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签注业务流程 (441)52.《程序与布臵手册》签注业务流程 (446)53.《船舶垃圾管理计划》签注业务流程 (451)54.《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管理计划》签注业务流程 (455)55.危防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459)56.危防作业单位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467)57.危险货物码头防污染能力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469)58.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471)59.从事海船船员服务业务审批业务流程 (479)60.海船船员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500)61.培训机构从事船员(引航员)培训业务审批业务流程 (515)62.船员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523)63.船员考试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546)64.船员、引航员适任能力跟踪管理业务流程 (559)65.海员证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563)66.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签发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572)67.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583)68.船员适任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595)69.海员证核发业务流程 (607)70.船员注册业务流程 (613)71.海区航标设臵管理 (619)72.海区航标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628)73.海区航标保护管理业务流程 (633)74.行政许可变更、延续、撤销、注销业务流程 (636)75.海事行政处罚业务流程 (651)76.海事行政复议业务流程 (669)77.海事行政赔偿业务流程 (700)78.海事应诉业务流程 (712)79.海事行政许可听证业务流程 (716)80.行政处罚听证业务流程 (726)81.海事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业务流程 (732)82.海事行政强制措施业务流程 (739)83.海事行政强制执行业务流程 (752)1.水上水下活动许可业务流程一、适用范围本流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和国家管辖海域内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水上水下活动许可的办理工作。

海事政务服务指引2018

海事政务服务指引2018

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18)目录通航管理部分 (3)一、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审批(15006) (3)二、打捞或者拆除沿海水域内沉船沉物审批(15007) (5)三、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15024) (6)(一)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 (6)(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7)四、船舶进入或者穿越禁航区许可(15028) (9)五、大型设施、移动式平台、超限物体水上拖带审批(15041) (10)六、外国籍船舶或飞机从事海上搜救审批(15042) (12)七、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 (13)八、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 (14)九、航行警(通)告发布 (15)船舶管理部分 (16)十、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审批(15003) (16)十一、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15008) (20)十二、船舶国籍证书核发(15010) (21)(一)船舶国籍证书核发 (21)(二)船舶临时国籍证书核发 (22)十三、外国籍船舶进入或者临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15040) (26)十四、船舶安全证书文书核发 (27)(一)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 (27)(二)船舶文书签注 (30)(三)《连续概要记录》签发 (32)(四)《货物系固手册》签注 (34)十五、船舶登记 (35)(一)船舶所有权登记 (35)(二)光船租赁登记 (37)(三)船舶抵押权登记 (39)(四)废钢船登记 (42)(五)船舶变更登记 (43)(六)船舶注销登记 (45)(七)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 (47)十六、船舶名称核准 (49)十七、船舶识别号使用核准 (50)十八、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 (51)十九、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备案 (53)二十、游艇俱乐部备案 (54)危防管理部分 (56)二十一、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核发(15020) (56)二十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15005) (57)二十三、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审批(15022) (61)二十四、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现场检查员)资格认可(15037)63 二十五、船舶防污染文书签注 (65)二十六、港口、码头、装卸站及有关作业单位应急预案备案 (71)二十七、船舶油料供受作业单位备案 (71)二十八、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和处理情况备案 (73)船员管理部分 (74)二十九、海员证核发(15009) (74)三十、从事海员外派业务审批(15011) (75)三十一、培训机构从事船员(引航员)培训业务审批(15013) (79)三十二、船员适任证书核发(15015) (81)三十三、船员服务簿签发(15016) (85)三十四、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 (86)三十五、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签发 (88)三十六、承认签证 (89)三十七、出具特免证明 (90)三十八、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 (92)其他部分 (94)三十九、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15014) (94)四十、设立验船机构审批(15031) (98)四十一、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核发(15032) (100)四十二、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移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15043) (103)通航管理部分一、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审批(15006)实施机关:XX海事局受理部门:XX海事局政务中心申请人:建设、作业、活动单位或其代理人具备条件:1.就划定水域的需求,有明确的事实和必要的理由;2.符合附近军用或者重要民用目标的保护要求;3.对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有重大影响的,已通过通航安全评估;4.用于设置航路和锚地的水域已进行勘测或者测量,水域的底质、水文、气象等要素满足通航安全的要求;5.符合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要求,并已制定安全、防污染措施。

海事(港航)行政处罚流程图

海事(港航)行政处罚流程图

海事(港航)行政处罚流程图==========================> 以下是海事(港航)行政处罚的流程图,详细介绍了从违法行为发生到行政处罚结果产生的整个过程。

流程图mermdgraph TDA[违法行为发生] --> B(立案调查)B --> C[调查取证]C --> D[听证会]D --> E[处罚决定]E --> F[执行处罚]F --> G{是否上诉}G --> -是H[海事法院]H --> I[判决结果]G --> -否J[结束]流程详解1. 违法行为发生:当港口或航运企业发生违法行为时,安全事故、违规操作等,将会触发行政处罚流程。

2. 立案调查:相关海事管理机构会根据情况立案调查,确定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

3. 调查取证:海事管理机构将会进行调查取证工作,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现场勘察、询问相关人员等。

4. 听证会: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海事管理机构会组织听证会,让违法行为相关方和公众进行申辩和陈述。

5. 处罚决定:听证会结束后,海事管理机构会根据听证会的结果,综合考虑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6. 执行处罚:一旦处罚决定产生,相关港口或航运企业需要按照决定进行处罚的执行,包括罚款、限期整改等。

7. 是否上诉:被处罚方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选择申请上诉。

8. 海事法院:申诉的案件会交由海事法院进行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证据,作出判决结果。

9. 判决结果:海事法院最终判决结果产生后,双方需要根据判决结果执行,并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上诉。

10. 结束:如果双方均不再上诉,海事(港航)行政处罚流程图将会结束,行政处罚结果将会得以落实。

以上就是海事(港航)行政处罚流程图的详细解析,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第一部分通航管理类 (6)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业务流程 (6)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22)在港口水域内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许可业务流程 (33)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审批业务流程 (39)通航水域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 (44)划定审批业务流程 (44)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许可业务流程 (55)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平台许可业务流程 (60)航标管理机关以外的单位设置、撤除沿海航标审批业务流程 (68)水上通航净空尺度审核业务流程 (74)海事签证业务流程 (83)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报备业务流程 (88)第二部分船舶管理类 (95)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业务流程 (95)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审批业务流程 (109)国内航行船舶进港签证业务流程 (117)国内航行船舶出港签证业务流程 (123)船舶短期定期签证审批业务流程 (130)船舶年度定期签证审批业务流程 (138)(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142)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153)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163)船舶文书核发业务流程 (171)《连续概要记录》核发业务流程 (178)船舶所有权登记业务流程 (198)光船租赁登记业务流程 (203)船舶抵押权登记业务流程 (209)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业务流程 (216)废钢船登记业务流程 (221)船舶变更登记业务流程 (226)船舶注销登记业务流程 (232)《货物系固手册》审批业务流程 (241)船舶名称核准业务流程 (250)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报备业务流程 (254)外国籍船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业务流程 (263)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269)第三部分危防管理类 (280)船舶、码头、设施使用化学消油剂许可业务流程 (280)船舶在沿海港口使用焚烧炉许可业务流程 (288)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许可业务流程 (292)船舶在港区水域排放压载水、洗舱水、残油、含油污水许可业务流程 (297)沿海港口船舶舷外拷铲及油漆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302)船舶冲洗沾有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的甲板许可业务流程 (305)船舶水上拆解、海上修造船舶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309)沿海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从事船舶垃圾、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313)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理情况报备业务流程 (317)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业务流程 (319)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的适装许可业务流程 (342)船舶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358)船舶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364)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369)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379)《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审批业务流程 (382)《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审批业务流程 (387)《程序与布置手册》审批业务流程 (391)《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审批业务流程 (396)《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400)沿海污染清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业务流程 (403)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作业活动单位防污能力专项验收业务流程 (403)污染危害性货物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业务流程 (403)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技术鉴定或者检验、检测机构认定业务流程 (406)港口、码头、装卸站应急预案报备业务流程 (409)船舶油料供受作业单位报备业务流程 (411)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的商业性保险机构和互助性保险机构 (413)报备业务流程 (413)第四部分船员管理类 (415)船员注册业务流程 (415)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业务流程 (427)船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434)船员特免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447)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452)外国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资格审批业务流程 (459)海员证签发业务流程 (465)海员出境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473)引航员注册业务流程 (479)引航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486)船员培训机构资质审批业务流程 (495)船员服务机构资质审批业务流程 (502)第五部分公司管理类 (508)公司《(临时)符合证明》签发、年度签注、换证、 (508)有效性维持(适用于跟踪审核)业务流程 (508)船舶《(临时)安全管理证书》核发、换证业务流程 (528)船舶《安全管理证书》中间签注业务流程 (537)第六部分船舶检验类 (542)中国籍船舶(含海上设施、船用产品、集装箱)图纸审查业务流程 (542)中国籍船舶(含海上设施、集装箱)法定检验业务流程 (559)船用产品法定检验业务流程 (572)第一部分通航管理类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业务流程一、执法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六条(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二、岗位职责(一)受理人负责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决定文书的发放等;(二)初审人负责审核、制作决定文书、有关材料归档和台帐登记工作等;(三)复审人负责复审;(四)审批人负责审批。

中国海事局关于在全国海事系统统一推行《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

中国海事局关于在全国海事系统统一推行《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

中国海事局关于在全国海事系统统一推行《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的通知【法规类别】海洋运输【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发布日期】2011.04.18【实施日期】2011.04.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中国海事局关于在全国海事系统统一推行《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为规范海事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保证海事执法的统一性、稳定性和连续性,自2011年5月1日起,在全国海事系统统一推行《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以下简称《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是规范海事执法及影响深远的工作,有利于提高海事执法效率,规范执法行为,降低执法的随意性,有利于保证海事执法的统一性、稳定性和连续性,有助于建立稳定、和谐的海事行政法律关系。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高度重视《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实施工作,以实施《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为契机,切实转变执法理念,强化程序及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要明确工作要求,强化领导责任,把实施《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与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统筹安排,确保按照工作流程开展各项相关业务。

二、有关事项说明(一)业务工作流程概念。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是指海事管理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在从事海事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遵循的形式、方式、顺序和时限等各项要求的内部规范性文件,是对法律、法规及海事执法程序的细化,是基本的执法标准或要求,对执法人员执法具有操作层面的指导、规范作用。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作为内部规范性文件使用,其中的执法依据、受理单位和岗位、申请材料、办结期限和结果、申请文书可以通过《海事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指南》对外公开。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通航管理类 (3)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业务流程 (3)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15)在港口水域内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许可业务流程 (24)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审批业务流程 (27)通航水域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30划定审批业务流程 (30)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许可业务流程 (37)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平台许可业务流程 (41)航标管理机关以外的单位设置、撤除沿海航标审批业务流程 (47)水上通航净空尺度审核业务流程 (51)海事签证业务流程 (59)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报备业务流程 (63)第二部分 船舶管理类 (67)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业务流程 (67)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审批业务流程 (77)国内航行船舶进港签证业务流程 (82)国内航行船舶出港签证业务流程 (86)船舶短期定期签证审批业务流程 (91)船舶年度定期签证审批业务流程 (95)(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98)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104)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110)船舶文书核发业务流程 (115)《连续概要记录》核发业务流程 (119)船舶所有权登记业务流程 (124)光船租赁登记业务流程 (127)船舶抵押权登记业务流程 (131)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业务流程 (135)废钢船登记业务流程 (139)船舶变更登记业务流程 (143)船舶注销登记业务流程 (147)《货物系固手册》审批业务流程 (151)船舶名称核准业务流程 (157)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报备业务流程 (160)外国籍船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业务流程 (165)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169)第三部分 危防管理类 (177)船舶、码头、设施使用化学消油剂许可业务流程 (177)船舶在沿海港口使用焚烧炉许可业务流程 (181)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许可业务流程 (183)船舶在港区水域排放压载水、洗舱水、残油、含油污水许可业务流程 (186)沿海港口船舶舷外拷铲及油漆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189)船舶冲洗沾有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的甲板许可业务流程 (191)船舶水上拆解、海上修造船舶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193)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业务流程 (196)船舶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206)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210)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业务流程.215《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审批业务流程 (217)《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审批业务流程 (220)《程序与布置手册》审批业务流程 (223)《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审批业务流程 (226)《船舶残油(污染物)接收处理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228)第四部分 船员管理类 (231)船员注册业务流程 (231)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业务流程 (237)船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242)船员特免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247)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251)外国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资格审批业务流程 (255)海员证签发业务流程 (259)海员出境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263)引航员注册业务流程 (266)引航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270)船员培训机构资质审批业务流程 (274)船员服务机构资质审批业务流程 (278)第五部分 公司管理类 (282)公司《(临时)符合证明》签发、年度签注、换证、 (282)有效性维持(适用于跟踪审核)业务流程 (282)公司《符合证明》有效性维持(适用于附加审核)业务流程 (293)船舶《(临时)安全管理证书》核发、换证业务流程 (295)船舶《安全管理证书》中间签注业务流程 (301)第六部分 船舶检验类 (304)中国籍船舶(含海上设施、船用产品、集装箱)图纸审查业务流程 (304)中国籍船舶(含海上设施、集装箱)法定检验业务流程 (315)船用产品法定检验业务流程 (322)第一部分通航管理类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业务流程一、执法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六条(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二、岗位职责(一)受理人负责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决定文书的发放等;(二)初审人负责审核、制作决定文书、有关材料归档和台帐登记工作等;(三)复审人负责复审;(四)审批人负责审批。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第一部分通航管理类 (4)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业务流程 (4)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20)在港口水域内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许可业务流程 29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审批业务流程 (34)通航水域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38划定审批业务流程 (38)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许可业务流程 (46)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平台许可业务流程 (50)航标管理机关以外的单位设置、撤除沿海航标审批业务流程56水上通航净空尺度审核业务流程 (61)海事签证业务流程 (69)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报备业务流程 (74)第二部分船舶管理类 (78)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业务流程 (78)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审批业务流程 (89)国内航行船舶进港签证业务流程 (96)国内航行船舶出港签证业务流程 (100)船舶短期定期签证审批业务流程 (106)船舶年度定期签证审批业务流程 (111)(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114)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122)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128)船舶文书核发业务流程 (135)《连续概要记录》核发业务流程 (139)船舶所有权登记业务流程 (153)光船租赁登记业务流程 (157)船舶抵押权登记业务流程 (161)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业务流程 (165)废钢船登记业务流程 (169)船舶变更登记业务流程 (173)船舶注销登记业务流程 (177)《货物系固手册》审批业务流程 (182)船舶名称核准业务流程 (188)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报备业务流程 (191)外国籍船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业务流程 (198)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202)第三部分危防管理类 (211)船舶、码头、设施使用化学消油剂许可业务流程. 211船舶在沿海港口使用焚烧炉许可业务流程 (216)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许可业务流程. 219船舶在港区水域排放压载水、洗舱水、残油、含油污水许可业务流程 (223)沿海港口船舶舷外拷铲及油漆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227船舶冲洗沾有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的甲板许可业务流程229船舶水上拆解、海上修造船舶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232沿海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从事船舶垃圾、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235)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理情况报备业务流程 (238)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业务流程 (240)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的适装许可业务流程 (252)船舶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262)船舶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业务流程266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业务流程270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业务流程275《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审批业务流程 (277)《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审批业务流程 (281)《程序与布置手册》审批业务流程 (284)《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审批业务流程 (288)《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291)沿海污染清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业务流程 (294)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作业活动单位防污能力专项验收业务流程 (294)污染危害性货物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业务流程 (295)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技术鉴定或者检验、检测机构认定业务流程298港口、码头、装卸站应急预案报备业务流程 (300)船舶油料供受作业单位报备业务流程 (302)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的商业性保险机构和互助性保险机构304报备业务流程 (304)第四部分船员管理类 (306)船员注册业务流程 (306)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业务流程 (315)船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320)船员特免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328)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332)外国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资格审批业务流程336海员证签发业务流程 (341)海员出境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346)引航员注册业务流程 (351)引航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356)船员培训机构资质审批业务流程 (361)船员服务机构资质审批业务流程 (366)第五部分公司管理类 (371)公司《(临时)符合证明》签发、年度签注、换证、371有效性维持(适用于跟踪审核)业务流程 (371)船舶《(临时)安全管理证书》核发、换证业务流程386船舶《安全管理证书》中间签注业务流程 (393)第六部分船舶检验类 (396)中国籍船舶(含海上设施、船用产品、集装箱)图纸审查业务流程396中国籍船舶(含海上设施、集装箱)法定检验业务流程410船用产品法定检验业务流程 (418)第一部分通航管理类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业务流程一、执法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六条(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二、岗位职责(一)受理人负责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决定文书的发放等;(二)初审人负责审核、制作决定文书、有关材料归档和台帐登记工作等;(三)复审人负责复审;(四)审批人负责审批。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第一部分第一部分通航管理类 (4)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业务流程 (4)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16)在港口水域内进行采掘、爆破等活动许可业务流程 (24)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审批业务流程 (28)通航水域禁航区、航道(路)、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 (31)划定审批业务流程 (31)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许可业务流程 (38)水上拖带大型设施和移动平台许可业务流程 (42)航标管理机关以外的单位设置、撤除沿海航标审批业务流程 (48)水上通航净空尺度审核业务流程 (52)海事签证业务流程 (59)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报备业务流程 (64)第二部分船舶管理类 (68)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审批业务流程 (68)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审批业务流程 (77)国内航行船舶进港签证业务流程 (84)国内航行船舶出港签证业务流程 (87)船舶短期定期签证审批业务流程 (93)船舶年度定期签证审批业务流程 (97)(临时)船舶国籍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100)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106)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112)船舶文书核发业务流程 (117)《连续概要记录》核发业务流程 (120)船舶所有权登记业务流程 (132)光船租赁登记业务流程 (135)船舶抵押权登记业务流程 (139)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业务流程 (143)废钢船登记业务流程 (147)船舶变更登记业务流程 (151)船舶注销登记业务流程 (155)《货物系固手册》审批业务流程 (159)船舶名称核准业务流程 (165)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报备业务流程 (167)外国籍船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业务流程 (174)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178)第三部分危防管理类 (187)船舶、码头、设施使用化学消油剂许可业务流程 (187)船舶在沿海港口使用焚烧炉许可业务流程 (191)船舶在港区水域洗舱、清舱、驱气许可业务流程 (193)船舶在港区水域排放压载水、洗舱水、残油、含油污水许可业务流程 (196)沿海港口船舶舷外拷铲及油漆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199)船舶冲洗沾有污染物、有毒有害物质的甲板许可业务流程 (201)船舶水上拆解、海上修造船舶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203)沿海船舶污染物接收作业单位从事船舶垃圾、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水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206)船舶污染物接收和处理情况报备业务流程 (208)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适装许可业务流程 (209)船舶载运污染危害性货物的适装许可业务流程 (220)船舶液体危险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227)船舶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许可业务流程 (231)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234)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239)《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审批业务流程 (241)《船上(海洋)污染应急计划》审批业务流程 (244)《程序与布置手册》审批业务流程 (247)《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审批业务流程 (250)《船舶污染物接收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252)沿海污染清除作业单位资质审批业务流程 (255)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作业活动单位防污能力专项验收业务流程 (255)污染危害性货物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业务流程 (256)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技术鉴定或者检验、检测机构认定业务流程258港口、码头、装卸站应急预案报备业务流程 (260)船舶油料供受作业单位报备业务流程 (262)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的商业性保险机构和互助性保险机构 . 264报备业务流程 (264)第四部分船员管理类 (266)船员注册业务流程 (266)船员专业、特殊培训合格证签发业务流程 (273)船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277)船员特免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284)海船船员内河航线行驶资格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288)外国籍船员在中国籍船舶上任职资格审批业务流程 (292)海员证签发业务流程 (296)海员出境证明签发业务流程 (301)引航员注册业务流程 (305)引航员任职资格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310)船员培训机构资质审批业务流程 (314)船员服务机构资质审批业务流程 (319)第五部分公司管理类 (324)公司《(临时)符合证明》签发、年度签注、换证、 (324)有效性维持(适用于跟踪审核)业务流程 (324)船舶《(临时)安全管理证书》核发、换证业务流程 (337)船舶《安全管理证书》中间签注业务流程 (343)第六部分船舶检验类 (346)中国籍船舶(含海上设施、船用产品、集装箱)图纸审查业务流程346中国籍船舶(含海上设施、集装箱)法定检验业务流程 (357)船用产品法定检验业务流程 (364)第一部分通航管理类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业务流程一、执法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二十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第六条(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六)《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二、岗位职责(一)受理人负责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决定文书的发放等;(二)初审人负责审核、制作决定文书、有关材料归档和台帐登记工作等;(三)复审人负责复审;(四)审批人负责审批。

海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流程图

海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流程图

附:海事执法业务工作流程图
海事执法业务工作许可(审批)流程图一
(三级审批通用)
行政相对人海事管理机构
(申请人)受理人初审人复审人审批人
注:1、部分流程由证件制作人和证件校对人负责制作、校对证书和文书;
2、受理人、初审人、复审人、审批人,不一定是同一海事管理机构的,因部分流程属于下级受理、上级审批。

(二级审批通用)
行政相对人海事管理机构
(申请人)受理人审核人审批人
注:1、部分流程由证件制作人和证件校对人负责制作、校对证书和文书;
2、受理人、审核人、审批人,不一定是同一海事管理机构的,因部分流程属于下级受理、上级审批。

(一级审批通用)
行政相对人海事管理机构
(申请人)受理人审核人
(受理人审批通用)
行政相对人海事管理机构(申请人)受理人。

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18

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18

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18)目录通航管理部分 (3)一、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审批(15006) (3)二、打捞或者拆除沿海水域内沉船沉物审批(15007) (5)三、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15024) (6)(一)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 (6)(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7)四、船舶进入或者穿越禁航区许可(15028) (9)五、大型设施、移动式平台、超限物体水上拖带审批(15041) (10)六、外国籍船舶或飞机从事海上搜救审批(15042) (12)七、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 (13)八、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 (14)九、航行警(通)告发布 (15)船舶管理部分 (16)十、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审批(15003) (16)十一、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15008) (20)十二、船舶国籍证书核发(15010) (21)(一)船舶国籍证书核发 (21)(二)船舶临时国籍证书核发 (22)十三、外国籍船舶进入或者临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15040) (26)十四、船舶安全证书文书核发 (27)(一)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 (27)(二)船舶文书签注 (30)(三)《连续概要记录》签发 (32)(四)《货物系固手册》签注 (34)十五、船舶登记 (35)(一)船舶所有权登记 (35)(二)光船租赁登记 (37)(三)船舶抵押权登记 (39)(四)废钢船登记 (42)(五)船舶变更登记 (43)(六)船舶注销登记 (45)(七)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 (47)十六、船舶名称核准 (49)十七、船舶识别号使用核准 (50)十八、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 (51)十九、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备案 (53)二十、游艇俱乐部备案 (54)危防管理部分 (56)二十一、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核发(15020) (56)二十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15005) (57)二十三、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审批(15022) (61)二十四、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现场检查员)资格认可(15037)63 二十五、船舶防污染文书签注 (65)二十六、港口、码头、装卸站及有关作业单位应急预案备案 (71)二十七、船舶油料供受作业单位备案 (71)二十八、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和处理情况备案 (73)船员管理部分 (74)二十九、海员证核发(15009) (74)三十、从事海员外派业务审批(15011) (75)三十一、培训机构从事船员(引航员)培训业务审批(15013) (79)三十二、船员适任证书核发(15015) (81)三十三、船员服务簿签发(15016) (85)三十四、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 (86)三十五、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签发 (88)三十六、承认签证 (89)三十七、出具特免证明 (90)三十八、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 (92)其他部分 (94)三十九、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15014) (94)四十、设立验船机构审批(15031) (98)四十一、国际船舶保安证书核发(15032) (100)四十二、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移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15043) (103)通航管理部分一、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审批(15006)实施机关:XX海事局受理部门:XX海事局政务中心申请人:建设、作业、活动单位或其代理人具备条件:1.就划定水域的需求,有明确的事实和必要的理由;2.符合附近军用或者重要民用目标的保护要求;3.对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有重大影响的,已通过通航安全评估;4.用于设置航路和锚地的水域已进行勘测或者测量,水域的底质、水文、气象等要素满足通航安全的要求;5.符合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要求,并已制定安全、防污染措施。

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18)

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18)

海事政务服务指南(2018)目录通航管理部分 (2)一、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审批(15006) (3)二、打捞或者拆除沿海水域内沉船沉物审批(15007) (5)三、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15024) (6)(一)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许可 (6)(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7)四、船舶进入或者穿越禁航区许可(15028) (9)五、大型设施、移动式平台、超限物体水上拖带审批(15041) (10)六、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 (11)七、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航行警(通)告发布 (13)船舶管理部分 (14)九、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审批(15003) (14)十、船舶国籍证书核发(15010) (22)(一)船舶国籍证书核发 (23)(二)船舶临时国籍证书核发 (24)十一、外国籍船舶进入或者临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15040) (28)十二、船舶安全证书文书核发 (29)(一)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 (29)(二)船舶文书签注 (32)(三)《连续概要记录》签发 (34)(四)《货物系固手册》签注.......................................................................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三、船舶登记.. (35)(一)船舶所有权登记 (36)(二)光船租赁登记 (38)(三)船舶抵押权登记 (40)(四)废钢船登记 (43)(五)船舶变更登记 (44)(六)船舶注销登记 (46)(七)船舶烟囱标志、公司旗登记 (49)十四、船舶名称核准 (50)十五、船舶识别号使用核准 (51)十六、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 (52)十七、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备案 (54)十八、游艇俱乐部备案 (56)危防管理部分 (57)十九、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核发(15020) (57)二十、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15005) (58)二十一、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审批(15022) (62)二十二、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现场检查员)资格认可(15037)64 二十三、船舶防污染文书签注 (66)二十四、港口、码头、装卸站及有关作业单位应急预案备案 (72)二十五、船舶油料供受作业单位备案 (73)二十六、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和处理情况备案 (74)船员管理部分 (75)二十七、船员适任证书核发(15015) (74)二十八、船员服务簿签发(15016) (77)二十九、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 (79)三十、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签发 (80)三十一、承认签证 (81)三十二、出具特免证明 (83)三十三、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 (84)其他部分 (86)三十四、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15014) (86)通航管理部分一、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审批(15006)1、实施机关:福建海事局(禁航区)受理部门:漳州海事局政务中心(辖区范围内)2、实施机关:漳州海事局(安全作业区)受理部门:漳州海事局政务中心申请人:建设、作业、活动单位或其代理人具备条件:1.就划定水域的需求,有明确的事实和必要的理由;2.符合附近军用或者重要民用目标的保护要求;3.对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有重大影响的,已通过通航安全评估;4.用于设置航路和锚地的水域已进行勘测或者测量,水域的底质、水文、气象等要素满足通航安全的要求;5.符合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要求,并已制定安全、防污染措施。

海事行政处罚业务流程

海事行政处罚业务流程

员到场,当事人或有关人员不到场或暂时难以确定当事人、有关人员的,可以请在 场的其他人作证; ③制作《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并由调查人员(检查人员)、当 事人或有关人 ;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按手印)的,调查人员员、证人签名或盖章 (按手印)应当在《证据登记保存清单》上注明情况。 ④对登记保存的物品,执法 人员应予妥善保管,经书面报执法部门负责人审核、海事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批后, 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A、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按规定送交鉴定; B、 对不应当处以海事行政处罚的,应当解除登记保存,并将登记保存的物品及时退还, 归还物品时收回《证据登记保存清单》; C、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作其他处 理的,依法作其他处理。 (8)调查取证程序结束后,案件承办的执法人员应当根 据调查的事实,制作《海事违法行为调查报告》,提出拟处罚意见或建议移送的意 见,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送执法部门负责人审核。 3、审核、预审与批准 (1)案 件承办的执法部门负责人对《海事违法行为调查报告》和所附证据材料进行审核:① 不同意承办人员意见的,签署不同意的意见,并说明理由、提出纠正措施后退回案 件承办的执法人员进行补充调查或改正; ②同意承办人员拟处理意见或移送意见 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后送法制部门(法制员)预审。 (3)法制部门(法制员)按 对案件进行预审,填写《预审审批表》: ①预审的内容包括:案件是否属于本海事 管理机构管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是否清楚,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 充分,定性是否准确,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行政处罚是否适当,办案 程序是否合法。 ②本级海事管理机构设有法制部门的,对需要海事机构领导集体研 究的案件、拟给予从轻(重)、减轻处罚的案件及需移送的案件,法制员的预审意 见应经法制部门负责人审核;法制部门负责人可对其它海事行政处罚案件的预审意 见进行审核。 ③经预审,认为案件存在缺陷的,提出修改、补正、纠正意见,退回 案件承办的行政执法部门或行政执法人员; ④同意案件承办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 执法人员)意见的,签署同意的预审意见,报海事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批。认为拟作 出的处罚意见属于需要海事管理机构的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的,应在签署预审意见时 注明。⑤认为海事行政处罚可能超出本海事管理机构处罚权限需要向上级海事管理 机构移送的或者认为海事行政违法案件需要向其它海事管理机构或其它行政机关移 送的或者认为海事行政违法案件需要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提出移送意见。 (4)海 事管理机构负责人对经预审的案件按下列的规定进行审查、批准: ①海事管理机构 负责人同意案件承办的行政执法部门和法制部门法制员审核和预审意见的,做出同 意的审批意见;不同意的,提出纠正意见及理由; ②属于需要海事管理机构领导集 体研究决定的案件,经集体审查后,由主持会议的海事管理机构负责人签署予以行 政处罚决定、或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或移送其他有关机关处理的审批意见。 ③审批 结束后,海事管理机构负责人将案件退回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 (5) 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对经审批后案件的处理: ①非移送案件,案件承办 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要根据审批意见进入下一步处罚程序;或者落实 审批提出的纠正意见,纠正完毕后,重新进行审核、预审与批准程序。 ②需移送的 案件,案件承办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要根据审批意见按照行政处罚案 件移送程序执行。 4、处罚程序终止与案件移送 (1)海事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查后 决定不予处罚的,处罚程序终止; (2)决定向上级海事管理机构移送的案件,案 件承办的行政执法部门(行 、政执法人员)应制作《案件移送函》《案件移送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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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执法业务流程(2018)目录一、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审批业务流程 (1)二、打捞或者拆除沿海水域内沉船沉物审批业务流程 (9)三、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业务流程 (15)四、大型设施、移动式平台、超限物体水上拖带审批业务流程 (21)五、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业务流程 (27)六、航行警(通)告发布业务流程 (30)七、海事声明签注业务流程 (35)八、残骸清除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签发业务流程 (38)九、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口岸审批业务流程 (42)十、船舶国籍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52)十一、外国籍船舶进入或临时进入非对外开放水域许可(略) (62)十二、高速客船操作安全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63)十三、船舶文书签注业务流程 (71)十四、船舶《连续概要记录》签发业务流程 (75)十五、船舶登记业务流程 (80)十六、《货物系固手册》签注业务流程 (124)十七、船舶名称核准业务流程 (129)十八、船舶识别号使用核准业务流程 (133)十九、船舶建造重要日期确认 (137)二十、船舶在港区水域内安全作业备案业务流程 (141)二十一、游艇俱乐部备案业务流程 (145)二十二、船舶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148)二十三、载运危险货物和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审批业务流程 (153)二十四、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水上过驳作业审批业务流程 (159)二十五、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资格认可业务流程 (164)二十六、船舶防污染文书备案业务流程 (168)二十七、船舶油料供受作业单位备案业务流程 (182)二十八、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和处理情况备案业务流程 (185)二十九、海员证核发业务流程 (188)三十、从事海员外派业务审批业务流程 (193)三十一、培训机构从事船员(引航员)培训业务审批业务流程 (201)三十二、船员适任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207)三十三、船员服务簿签发业务流程 (214)三十四、船员培训合格证签发业务流程 (219)三十五、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核发业务流程 (226)三十六、航运公司安全营运与防污染能力符合证明核发业务流程 (232)三十七、设立验船机构审批业务流程(略) (242)三十八、专用航标的设置、撤除、位移和其他状况改变审批业务流程 (243)三十九、船旗国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249)四十、开航前检查业务流程 (259)四十一、港口国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267)四十二、船舶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277)四十三、海船船员健康证明签发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283)四十四、船员培训机构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287)四十五、船员考试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297)四十六、船舶载运危险货物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05)四十七、船舶载运固体散装货物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09)四十八、船舶防污染文书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11)四十九、船舶防污染作业现场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13)五十、防治船舶污染应急防备和处置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16)五十一、船舶燃油质量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19)五十二、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业务流程 (321)五十三、涉外海上事故或事件安全调查管理业务流程 (333)五十四、船公司、船舶诚信监督管理业务流程 (338)五十五、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55)五十六、海区航标设置管理 (358)五十七、海区航标监督检查业务流程 (364)五十八、海区航标保护管理业务流程 (367)五十九、行政许可变更、延续、撤销、注销业务流程 (370)六十、海事行政许可听证业务流程 (376)六十一、海事行政强制措施业务流程 (380)六十二、海事行政处罚业务流程 (389)六十三、行政处罚听证业务流程 (396)六十四、海事行政执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业务流程 (399)六十五、海事行政复议业务流程 (404)六十六、海事行政赔偿业务流程 (414)六十七、海事应诉业务流程 (418)一、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审批业务流程一、适用范围本流程适用于对辖区沿海水域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划定的办理工作。

二、基本要求1.沿海水域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划定审批为层级审批流程;2.本业务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岗位职责(一)受理人1.负责申请的受理;2.负责标记文书编号(业务流水编号)。

(二)审核人1.负责审核收存的申请材料;2.负责起草决定文书;3.负责材料归档、业务台帐登记、确认文书编号。

4.负责提出拟处理意见。

(三)审批人1.负责审查审批事项;2.负责提出批准结果。

各单位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可以设置空白证书管理、证书制作、校核、印章管理、证书发放、归档等业务分工,可灵活安排各岗位从事相应业务工作。

从事上述业务的专职人员可以相互兼任,但不得违反如下原则:空白证书管理与证书制作不可由同一人兼任,印章管理与证书制作不可由同一人兼任;审核和审批岗位的人员不可以相互兼任。

四、工作流程(一)受理1.受理人收到沿海水域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划定审批申请后,进行审查:(1)申请事项是否属本机构管辖范围;操作提示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提交办理的,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印章的《海事业务不予受理通知书》。

操作提示2:水上体育比赛与大型活动,涉及禁航区或安全作业区设置的,按本流程办理。

(2)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操作提示1: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受理人应当告知并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应当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收存材料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印章的《海事业务补正通知书》。

2.通过审查,对资料齐全、文书填写完整的,受理人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印章的《海事业务受理通知书》,登记受理工作台账;操作提示1:对资料完备性等情况有疑义的,向申请人出具加盖印章的《海事业务申请材料收存单》,收存情况要进行登记并及时处理,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材料;5个工作日内未向申请人作出答复的,将视为受理;操作提示2: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的,申请人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签注日期,受理人应审查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签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署名并签注日期,将原件退回申请人。

只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名)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签注日期。

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如未作特殊说明,均提交1份,以A4纸复印。

3.受理人受理后,填写《海事业务审批表》并将相关申请材料送审核人。

※受理材料清单:(一)禁航区划定1.《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划定申请书》;2.有关主管部门关于作业或活动的批准文件及其复印件(需办理批准手续的项目);3.禁航事实理由、时间、水域、活动内容;4.已制定安全及防污染措施的证明材料;5.已通过评审的通航安全评估报告(对通航安全、防治船舶污染可能构成重大影响的);6.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二)航路划定1.《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划定申请书》;2.海洋、军事(如涉及)等有关部门关于航路海域使用的批准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其他文件及其复印件;3.设置航路的有关技术资料、图纸、扫测结果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及其复印件;4.已通过评审的通航安全评估报告(对通航安全、防治船舶污染可能构成重大影响的);5.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三)港外锚地划定1.《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划定申请书》;2.海洋、军事(如涉及)有关部门关于锚地海域使用的批准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其他文件及复印件;3.锚地选址有关的技术资料(水文、气象、底质等)、图纸、扫测结果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及复印件;4.已通过评审的通航安全评估报告(对通航安全、防治船舶污染可能构成重大影响的);5.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四)安全作业区划定许可1.《禁航区和安全作业区划定申请书》;2.有关主管部门关于作业或活动的批准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其他文件及其复印件(需办理批准手续的项目);3.已制定作业方案、安全防污染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证明材料;4.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及其复印件(影响通航安全的);5.已通过评审的通航安全评估报告(对通航安全、防治船舶污染可能构成重大影响的);6.委托证明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委托时)。

(二)审核与批准1.审核(1)审核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操作提示1:申请项目涉及防污内容的,审核人必要时应通知危防主管部门参与审查其防污措施;需要现场进行核查的,审核人通知现场监管部门组织核查,现场监管部门核查后反馈核查意见。

操作提示2:审查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由项目申请人提交已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的证明材料,或直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意见;需要发布航行警(通)告的作业或活动,应当在活动开始前办妥相关手续,具体按航行警(通)告发布相关工作程序执行;操作提示3:审核人应当把控办理时间进度,本业务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要报上一级海事管理机构审查的,经上一级海事管理机构审查意见下达后,方能制作决定文书。

(2)审核后在《海事业务审批表》签注拟处理意见,将相关材料提交审批人。

2.审批(1)审批人审核拟处理意见,核对审批事项;(2)审核后在《海事业务审批表》上签注审批意见;(3)将相关材料退还审核人。

※审核内容及要点:1.禁航区划定:(1)就划定水域的需求,有明确的事实和必要的理由;(2)符合附近军用或者重要民用目标的保护要求或已征得军队、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必要时);(3)对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污染有重大影响的,已通过通航安全评估;(4)禁航区范围设置的合理性、禁航区边界控制点坐标的准确性、禁航区的设置与周围重要目标的保护关系及是否妨碍附近航行船舶安全、采取的措施能否保证禁航区的设置有效实施。

2.航路划定:(1)就划定水域的需求,有明确的事实和必要的理由,且符合通航功能水域规划的要求;(2)符合附近军用或者重要民用目标的保护要求或已征得军队、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必要时);(3)用于设置航路的水域已进行勘测或者测量,水域的底质、水文、气象等要素满足通航安全的要求;(4)符合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要求,并已制定安全、防污染措施;(5)航路设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航路设置的通航标准包括设计水位(或潮位)、设计代表船型、设计航道尺度等,船舶通行的方式(单向通航或双向通航),有关助航标志、安全警示标志等设施的设置情况,规定的船舶通行方式、交通流方向、航路及相应采取的保障措施等与该水域通航条件、水上交通繁忙、复杂程度等情况的适应性,拟划定航路水域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条件等与设计通航代表船舶之间符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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