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提纲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提纲

(试行)

一、开庭前书记员工作

书记员: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按照各自位置就坐。现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查明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

原告:

诉讼代理人:

被告:

诉讼代理人:

第三人:

诉讼代理人:

书记员:原告(被告、第三人)有无证人坐在旁听席上,如有,请证人__________分别到证人室就坐,等候法庭传唤。

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一)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长统一指挥,遵守法庭秩序。

(二)不准喧哗,不准鼓掌,不准吸烟,不准随意走动,不准呼口号,不准插话或当庭发言,有意见可在闭庭后提出,不准擅自录音、录相、摄影。

(三)所带手机、传呼机一律关机。

(四)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法庭有权制止违反法庭规则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合议庭其他成员入庭。

(入庭后)请坐下。

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全部到庭(已到庭),可以开庭。

(没有全部到庭的,审判长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延期审理、中止审理或缺

席审理的决定)

二、庭审准备阶段

审判长: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或第十八条,中级法院作一审适用)及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的原告__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纠纷一案(或本庭审理的原告__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纠纷一案,涉及个人隐私<或国家秘密>,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案不公开审理;或本庭审理的原告__________与被告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庭决定不公开审理)。

这是第一审普通程序民事案件。

现在宣布开庭。

审判长: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或(法人名称、住所地及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诉讼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住址)或(姓名: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判长:下面宣读原告授权委托书、代理人代理权限(或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代理人代理权限)。

被告:(核对的基本情况同原告)。

诉讼代理人:(同上)。

审判长:下面宣读被告授权委托书、代理人代理权限(或法定代表、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代理人代理权限)。

第三人:(同上)。

诉讼代理人:(同上)。

审判长:(宣读第三人授权委托书等,内容同上)。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逐一问原、被告、第三人)。

各方均无异议,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

讼。

(如有异议,审判长询问提出异议的当事人的理由,审查异议是否成立,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继续审理的决定)。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案由___________人民法院审判员(或院长、庭长、代理审判员)__________________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或代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组成合议庭,由_________________主审,由本院书记员________________担任法庭记录。

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一)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二)委托代理人,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的权利。

(三)原告有放弃、变更、补充诉讼请求和理由的权利。

(四)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五)双方当事人有随时提出和解请求的权利。

(六)双方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员提出发问,要求对证据和鉴定提出说明的权利。

(七)经本庭审判人员准许,双方有查阅和复制庭审材料及法律文书的权利。认为法庭记录确有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以上诉讼权利,你们听清楚了吗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审判长: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有申请审判人员及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和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以及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以及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理由申请回避,

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如申请回避,审判长宣布休庭,依照法律规定,作出申请回避决定,记入笔录)

审判长: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应当履行以下诉讼义务:

(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如实陈述事实。

(二)自觉遵守诉讼秩序,听从法庭指导。

(三)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以上诉讼义务,听清楚了吗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审判长: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在庭审过程中,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审判;被告提出反诉的,原告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审判。

法庭准备阶段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调查。

三、法庭调查阶段

主审法官:现在进行当庭陈述。当事人陈述应当围绕诉讼请求和主张、争议焦点等与案件有直接联系的内容进行,一方陈述时,对方不得打断发言。

先由原告简要陈述起诉的请求及理由,或宣读起诉书。

原告及诉讼代理人:

主审法官:下面由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及理由,简要陈述事实或宣读答辩状,对原告诉讼请求提出异议或反诉的,讲明具体请求和理由。

被告及诉讼代理人:

主审法官:第三人陈述意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