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山西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山西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一、前言本规程的制定目的是规范山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水平,进一步保障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山西省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工作。
三、术语1. 建筑工程资料: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产生的所有文件、图纸、合同文件、技术标准、备忘录、会议纪要、审计报告等;2. 资料管理人员:指负责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归档、检索工作的相关人员;3. 资料分类:指对建筑工程资料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整理、归档的过程;4. 资料编号:指对建筑工程资料进行编制编号,便于后续的检索和管理;5. 资料归档:指将建筑工程资料按照一定的顺序、方法存放到档案柜或存储设备中的过程;6. 资料检索:指按照一定的检索方法和条件找到特定的建筑工程资料的过程。
四、资料管理流程1. 资料收集:资料管理人员将收集到的建筑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并进行编号;2. 资料归档:将已经分类和编号的建筑工程资料按照规定的方法归档,并建立详细的档案目录;3. 资料存储:将已经归档的建筑工程资料存放到指定的档案柜或存储设备中;4. 资料检索:根据需要,通过查询档案目录或使用电子检索系统找到特定的建筑工程资料;5. 资料借阅:资料管理人员根据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将需要借阅的建筑工程资料提供给相关人员,并记录借阅信息;6. 资料销毁:对于无需继续保存的建筑工程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
五、资料管理要求1. 资料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档案管理系统和电子文档管理系统;2. 资料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将建筑工程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和存储,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可检索性;3. 资料管理人员应及时更新档案目录和资料信息,保证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4. 资料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供资料借阅服务,并做好借阅记录和管理;5. 资料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柜和存储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DBJ04T214—2015介绍
大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朔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中铁十二局集团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太原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总公司 山西建工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大同泰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筑业志远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员:贾凤林 霍瑞琴 张敬中 以下按姓氏笔画排列:马 航 王 芳 王巧利 王永峰 王宏业 王建军
本《指南》是规程专家编写的配套指南,旨在介绍新规程如何应用,表格如 何填写。
本《指南》分上下两册,3 大部分 6 个章节,涵盖了 10 个分部、1200 张表 格,主要包括内容如下:工程资料管理、工程准备阶段和竣工验收文件(A 类)、 监理资料(B 类)、施工单位资料(C 类)、竣工图(D 类)及施工资料立卷与 归档等 6 章。
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审查定稿。
本规程主要内容
本规程共分 10 章和 3 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施 工资料的管理,工程准备阶段和竣工验收文件(A 类)的内容、要求及记录表格, 监理资料(B 类)的内容及要求,施工单位资料(C 类)的内容及要求,竣工图(D 类)的内容及要求,施工资料的立卷,施工资料的归档和移交,附录 A 建筑工程 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立卷参照表,附录 B 监理资料记录表格,附录 C 施工 单位资料记录表格。
参编单位: 主编单位:北京筑业志远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副主编单位: 山西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五建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山西六建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山西机械化建设集团公司 山西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主 编: 徐红博 参编人员: 郭 轶 王建军 张迎庆 郭延平 江 洋 胡玉贵 要明明 王荣香 刘 晖 杨印旺 白艳琴 刘淑芳 王原明 赵 峰 审查人员: 李亚正 陈 帅 任康平 赵 伟 曾以琳 侯 启 史宏伟 师 伟 张小露 主 审:吴松勤
DBJ04T214-2015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DBJ04T214-2015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DBJ04T214-2015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是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资料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以下是该规程的详细内容:1. 总则1.1 本规程适用于山西省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
1.2 施工资料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
1.3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
1.4 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2. 施工资料的分类2.1 施工资料按照施工过程和使用目的进行分类,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方案、试验报告、质量检测记录等。
2.2 施工单位应按照分类要求对施工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管理。
3. 施工资料的收集与验收3.1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及时收集施工所需的各类资料。
3.2 施工单位应对收集到的施工资料进行验收,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3.3 验收合格的施工资料应及时归档,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系统。
4. 施工资料的存储与保管4.1 施工单位应建立专门的施工资料存储室或档案室,保证施工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2 施工资料应按照分类和时间顺序进行存放,并进行标识和编号。
4.3 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施工资料的存储设施,确保其正常使用。
5. 施工资料的利用与传递5.1 施工单位应按照需要,合理利用施工资料,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5.2 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资料的传递准确无误,避免信息丢失或错误传递。
6. 施工资料的销毁与报废6.1 施工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不再使用的施工资料进行销毁或报废。
6.2 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销毁和报废程序,并进行记录和备案。
7. 资料管理的监督与检查7.1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资料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程要求进行管理。
7.2 监理单位应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资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8. 处罚与奖励8.1 对违反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的行为,监理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2 术 语
2.0.1 施工安全资料(safety documents Of construction)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安全管理的文字记录、表格等。简称安全资料。
2.0.2 生产安全隐患(hidden dangers of safe production)是指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 陷。
1
2.0.3 一般隐患(common hidden dangers)
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小,检查发现后能够立即进行整改排除的生产安全隐患。
2.0.4 重大隐患(major hidden dangers)
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止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和治理方能够排除的生产安全隐患。
2.0.5危险源(dangerous source)
是指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施工环境破坏等较大危险因素。
2.0.6 三违(three violations)
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2.0.7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separated parts Of dangerous projects)
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 项工程。
3 基本规定
3.1 管理与职责
3.1.1 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应分别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安全资料,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l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并明确专人负责该项目安全资料的管理。
建筑工程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安全资料管理规程1 总则1.0.1 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的管理,使安全资料内容真实、完整,结合山西省的实际情况,制度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组卷。
1.0.3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的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
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施工安全资料(safety documents Of construction)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安全管理的文字记录、表格等。
简称安全资料。
2.0.2 生产安全隐患(hidden dangers of safe production)是指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0.3 一般隐患(common hidden dangers)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小,检查发现后能够立即进行整改排除的生产安全隐患。
2.0.4 重大隐患(major hidden dangers)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止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和治理方能够排除的生产安全隐患。
2.0.5危险源(dangerous source)是指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施工环境破坏等较大危险因素。
2.0.6 三违(three violations)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2.0.7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separated parts Of dangerous projects)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3 基本规定3.1 管理与职责3.1.1 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应分别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安全资料,并应履行下列职责:l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并明确专人负责该项目安全资料的管理。
【VIP专享】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DBJ04T214—2015介绍
反复修改的基础上,审查定稿。
本规程主要内容
本规程共分 10 章和 3 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施 工资料的管理,工程准备阶段和竣工验收文件(A 类)的内容、要求及记录表格, 监理资料(B 类)的内容及要求,施工单位资料(C 类)的内容及要求,竣工图(D 类)的内容及要求,施工资料的立卷,施工资料的归档和移交,附录 A 建筑工程 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立卷参照表,附录 B 监理资料记录表格,附录 C 施工 单位资料记录表格。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修订中将原规程各专业的综合性的合订本改为按照分部工程内容的几个分 册,其内容与国家标准的质量验收内容相对应。具体划分的地方标准名称与编号 如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第 1 部分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 修、屋面和室外设施与环境》DBJ04 -214.1;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第 2 部分智能建筑和建筑节能》DBJ04-214.2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第 3 部分 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 调、建筑电气和电梯》DBJ04-214.3; 1.名称修改为《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第 1 部分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 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和室外设施与环境》DBJ04-214.1; 2.原规程涉及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和室外设施与环 境的内容全部修订; 3.规程第 3 章修订为基本规定;规程第 4 章修订为施工资料的管理;原规程 第 4.6 节修订为第 8 章竣工图(D 类)的内容及要求;规程第 5 章修订为工程准备 阶段和竣工验收文件(A 类)的内容、要求及记录表格;原规程第 8、9 章顺延为 第 9、10 章;
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是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技术管理水平,统一施工资料的编制内容和要求,结合山西省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本规程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恢复建筑工程的施工资料管理。
一、基本规定1. 施工资料管理应以工程合同文件、审批文件、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作为依据。
2. 参建单位应将工程施工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 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规程涉及的监理职责。
4. 施工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填写、收集、整理,并按本规程要求分类组卷。
内容应真实可靠、准确、齐全,字迹清楚,且参建各方应按规定进行签字、盖章。
5. 施工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施工资料进行全过程管理。
建设过程中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并按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6. 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计算机管理软件所采用的数据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软件功能应经过评审并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二、施工资料的管理职责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资料的合规性和完整性。
3.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并对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三、施工资料的分类和组卷1. 施工资料分为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监理资料、施工单位资料和竣工图四大类。
2.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为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和室外设施与环境五个部分。
3. 监理资料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工作总结、监理日志、监理通知、监理验收记录等。
山西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山西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一、总则山西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下称规程)是为了规范山西省建筑工程项目中的资料管理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准确、完整、及时、安全,确保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
二、适用范围规程适用于山西省内所有涉及建筑工程的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等工程类别。
三、资料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必须确保遵守规程,并对资料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2. 施工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资料管理,及时记录、汇总和归档工程相关资料。
3. 总包单位应与所有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明确资料管理责任,并监督分包单位按规程执行。
四、资料管理要求1. 资料分类:根据施工阶段、工程部位和资料类型,对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2. 数据准确性:要求资料的录入与整理过程中确保准确、不含错误或遗漏。
3. 时效性:所有资料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理登记,并及时归档。
4. 内容完整性:资料应包含工程图纸、设计文件、合同文书、现场记录等必要的信息。
5. 安全性保障:要建立完善的电子储存和备份系统,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6. 整理和归档:按照规定的分类编号,进行资料整理,并将其归档保存。
五、资料的流转与使用1.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及时将工程变更、技术方案、验收报告等必要资料传达至相关人员。
2. 资料的使用应遵守权限限制,严禁私自篡改、删除或泄露资料内容。
3. 对于隐私信息或商业机密,要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并限制访问权限。
4. 资料在项目结束后,应妥善保管并进行备份存档,以备后续维护和管理使用。
六、违规处罚对于违反规程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处罚:1. 资料虚假、不准确或遗漏,构成轻微违规的,给予警告。
2. 资料管理不及时、不完整,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的,可以视情况给予罚款、追究责任或扣除工程款项。
3. 对于故意篡改、删除或泄露资料内容,或严重违反资料管理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相关资格。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热门城市:呼伦贝尔律师包头律师安庆律师江门律师揭阳律师崇左律师吉林市律师芜湖律师防城港律师▲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是结合本地方实际情况对当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进行管理而制定的一种规程。
建筑行业涉及的面比较广,属于高空作业,伤亡事故率比较高,对于现今法治社会,我们更要重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相关规定。
下面由法律365小编带大家去了解一下山西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意义及现状。
▲一、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目的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的管理,使安全资料内容真实、完整,结合山西省的实际情况,制度本规程。
▲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意义建筑业作为一个高危行业,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伤亡事故时有发生,且一旦发生事故,就会给受害人带来巨大的伤痛,也会给项目甚至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鉴于此项目安全管理有理由成为项目管理目标中最核心的目标。
为了实现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除了施工现场的人、物确保安全外,规范、有效的安全管理在当前的社会现状下,显得更为重要。
而规范有效的安全管理必须建立在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上,《规程》的出台即是对安全管理进行规范化的理论依据。
安全管理资料规程对施工安全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通过建立安全管理资料,明确了项目的安全管理机构,完善了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指导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同时,通过安全员收集整理安全管理资料可以达到四个目的:其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和安全目标考核可以监督其它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其二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验收可以掌握施工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其三开展安全教育、安全交底、班前安全活动可以有效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其四通过系统全面的资料反映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痕迹,有效指导今后的项目安全管理。
▲三、安全资料规程应用现状分析《规程》对与施工安全密切相关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哪些安全管理工作,如何开展管理工作,留取哪些记录做了详细的规定,是一本较为完善和先进的指导施工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山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山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本规程是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3年山西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3]379号)的要求,由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会同有关单位在原《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DBJ04-214-2004的基础上修订而成。
为了加强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技术管理水平,统一施工资料的编制内容和要求,结合山西省的实际情况,山西省有关部门制定了《山西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为了更好的解读管理规程,小编为您整理了对于建筑从业者来说比较重要的两个部分,一是管理规程的基本规定,第二是施工资料的管理职责,供您参考。
▲一、基本规定1、施工资料管理应以工程合同文件、审批文件、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作为依据。
2、参建单位应将工程施工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规程涉及的监理职责。
4、施工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填写、收集、整理,并按本规程要求分类组卷。
内容应真实可靠、准确、齐全,字迹清楚,且参建各方应按规定进行签字、盖章。
5、施工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施工资料进行全过程管理。
建设过程中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并按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6、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计算机管理软件所采用的数据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软件功能应经过评审并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7、施工资料应统一按本规程第5章、附录B和附录C 规定的表格填写,本规程未规定统一表格的,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做出规定。
8、执行本规程的各参建单位,应依据现行标准,正确选择并及时修改检验表格中的技术要求,其余部分不得随意更改。
9、施工资料不得任意涂改、随意抽撤、损毁、损毁,严禁伪造,对于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故意隐瞒质量隐患而造成文件不符合真实情况的,由有关部门追究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目次1.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术语........................................ 错误!未定义书签。
3.管理与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基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建设单位....................................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监理单位....................................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施工单位.................................... 错误!未定义书签。
3.5勘察、设计单位.............................. 错误!未定义书签。
4.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施工资料的归档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4.2归档施工资料质量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4.3竣工图(D类)................................ 错误!未定义书签。
4.4施工资料的分类.............................. 错误!未定义书签。
4.5施工资料的编号..............................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工程准备阶段与竣工验收文件(A类)的内容和编制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
5.1建设用地文件(A1)............................ 错误!未定义书签。
5.2勘察、设计文件(A2).......................... 错误!未定义书签。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附录A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表续表续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表续表续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Array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表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表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表表表表续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表建Array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建Array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建Array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表建Array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表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表表续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表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表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续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组卷参照表。
2020年(管理制度)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管理制度)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1.总则1.0.1 为了加强我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规范化管理,使其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和技术管理水平,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编制内容和要求,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档案,结合我省施工资料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山西省的有关规定编制。
1.0.3 本规程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归档和验收。
凡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参予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其他行业系统、专业工程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1.0.4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从立项到建成交付使用过程中,所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制品等形式与载体的信息记录。
施工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应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
1.0.5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应按本规程统一表格的表式填写。
本规程未规定统一表格的,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作出规定。
1.0.6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0.7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执行国家、省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术语2.0.1 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
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2.0.2 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 分部工程(subproject)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2.0.4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construction project constructing document)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并应归档保存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施工监理资料、施工单位资料、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word表格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一、前言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主要为确保施工资料的安全保密、完整保存、规范使用和准确维护而制定。
本规程的实施对象为在山西省境内进行建筑工程的各类建筑施工单位。
二、资料管理范围施工资料的管理范围包括:1.在建工程的文件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变更记录、压缩文件、验收记录、节点检查记录等;2.现场检验资料:包括现场检查记录、安全检查记录、质量检验记录等;3.各种档案资料:包括工程档案、技术档案、验收档案、竣工档案等。
三、资料管理要求1. 施工资料保存1.施工资料应按照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保存,保存期限为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期限。
2.施工资料应按照工程规定的分类进行保存,并严格按照文件标识管理。
3.在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施工资料室,用于存放各类施工文件、图纸、档案等。
2. 施工资料管理1.施工资料管理人员应全面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查询和维护工作;2.施工资料管理人员应按照工程规定及时归档,确保施工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3.施工资料管理人员应根据各类资料的性质和管理要求,给予适当的安排。
3. 施工资料利用1.各类施工文件、档案应通过制定详细的管理程序,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优势,确保施工效率和工程质量;2.在施工现场应配备充足的文电设备,通过电子档案管理系统进行资料管理和查询。
四、施工资料管理规程表格项目内容资料类型在建工程的文件资料、现场检验资料、档案资料资料分类根据工程规定进行资料分类管理资料保存保存期限应按照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施工资料管理人员应全面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查询和维护工作资料利用制定详细的管理程序进行管理五、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是对施工资料管理的一整套制度性规定,严格遵循规程,保证施工资料的安全保密、完整保存、规范使用和准确维护,对于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水平、提升各类建筑施工单位的综合竞争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山西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程
山西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和依据山西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旨在加强对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保护工人和公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本规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山西省实际情况制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山西省内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的各类建筑工程。
第二章安全管理原则2.1 安全第一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安全必须放在首要位置。
无论是施工单位还是监理单位都要以安全为核心,不得以牟利为目的放松对安全的要求。
2.2 风险评估和防控在施工前,应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
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和特点,合理划分工作区域,设立安全警示标志,保障工人和公众的安全。
2.3 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工人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推广先进的施工技术和安全管理方法。
第三章施工组织与计划3.1 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安全考虑和应对措施。
方案中应包含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和应急情况处理措施。
3.2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职责和权限,并制定应急预案。
组织机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和经验。
3.3 施工计划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安全任务、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
确保施工进度合理安排,避免出现临时抢工和加班现象。
第四章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4.1 安全设施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需要,设置符合标准的安全设施,如防护网、安全网、安全防护栏等。
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2 防护装备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种的特点和作业环境,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佩戴相关防护装备。
4.3 防火措施施工单位应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并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和明火作业。
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电气线路和设备的使用情况。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是怎样的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是怎样的本规程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施工资料的管理,工程准备阶段和竣工验收文件(A类)的内容、要求及记录表格,监理资料(B类)的内容及要求,施工单位资料(C类)的内容及要求,竣工图(D类)的内容及要求,施工资料的立卷,施工资料的归档和移交。
热门城市:周口律师深圳律师三明律师鸡西律师德阳律师廊坊律师开封律师哈密律师晋中律师黄山律师建筑工程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那就是施工资料管理。
资料是顺利安全施工的重要保障和技术支撑。
管理好施工资料也是工程顺利完工的重要保障,为此,也出台了资料管理规程。
接下来小编以山西省为例简单叙述▲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的简介,供山西的朋友参考使用。
▲山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二、主要内容1、本规程主要内容本规程共分10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施工资料的管理,工程准备阶段和竣工验收文件(A类)的内容、要求及记录表格,监理资料(B类)的内容及要求,施工单位资料(C类)的内容及要求,竣工图(D类)的内容及要求,施工资料的立卷,施工资料的归档和移交,附录A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类、归档顺序、立卷参照表,附录B监理资料记录表格,附录C施工单位资料记录表格。
2、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修订中将原规程各专业的综合性的合订本改为按照分部工程内容的几个分册,其内容与国家标准的质量验收内容相对应。
具体划分的地方标准名称与编号如下:《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第1部分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和室外设施与环境》DBJ04-214.1;《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第2部分智能建筑和建筑节能》DBJ04-214.2《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第3部分建筑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和电梯》DBJ04-214.3;1、名称修改为《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第1部分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和室外设施与环境》DBJ04-214.1;2、原规程涉及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屋面和室外设施与环境的内容全部修订;3、规程第3章修订为基本规定;规程第4章修订为施工资料的管理;原规程第4.6节修订为第8章竣工图(D类)的内容及要求;规程第5章修订为工程准备阶段和竣工验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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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 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的管理,使安全资料内容真实、完整,结合山西省的实际情况,制度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组卷。
1.0.3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的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
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山西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施工安全资料(safety documents Of construction)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安全管理的文字记录、表格等。
简称安全资料。
2.0.2 生产安全隐患(hidden dangers of safe production)是指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0.3 一般隐患(common hidden dangers)
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小,检查发现后能够立即进行整改排除的生产安全隐患。
2.0.4 重大隐患(major hidden dangers)
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止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和治理方能够排除的生产安全隐患。
2.0.5危险源(dangerous source)
是指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施工环境破坏等较大危险因素。
2.0.6 三违(three violations)
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筑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2.0.7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separated parts Of dangerous projects)
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3 基本规定
3.1 管理与职责
3.1.1 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应分别收集整理本单位的安全资料,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l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并明确专人负责该项目安全资料的管理。
2 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对本单位的安全资料管理工作负责,监理单位的安全资料在归档时,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并在工程基本完工评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3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工程项目现场的安全资料管理工作负责,指定专门的安全资料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负责。
3.1.2 工程项目完工后,工程项目安全资料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归档、保存。
3.1.3 安全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填写、收集、整理、归档,并建立案卷、分类编目、编号,便于查阅。
3.1.4 安全资料的内容要真实、准确、齐全,字迹规范。
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对安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3.2 安全资料的类别
3.2.1 本规程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分为三类:建设单位安全资料(A类)、监理单位安全资料(B 类)、施工单位安全资料(C类)。
3.2.2 安全资料的类别、名称、编号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分类表》的规定。
3.2.3 安全资料用表应符合本规程附录B《安全资料用表》的规定,附录B未规定的可自行确定。
3.3 安全资料的编制要求
3.3.1 安全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及审批应按照国家和省现行的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3.3.2 安全资料应进行编号并符合下列规定:
1 建设单位形成的安全资料的编号应为AX。
当一项资料内容较多时,资料代号可按AX-X依次排列。
A X - X
份数编号
卷内排序
资料分类
2 监理单位形成的安全资料的编号应为BX.X。
当一项资料内容较多时,资料代号可按BX.X-X依次排列。
BX . X - X
份数编号
卷内排序
资料分类
3 施工单位形成的安全资料分类应为CX.X.X。
当一项资料内容较多时,资料代号可按CX.X.X-X依次排列。
CX.X .X - X
份数编号
卷内排序
资料分类
3.3.3 安全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l 安全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的实际状况。
2 安全资料应使用原件,因各种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经办人签字及时间。
3 安全资料应字迹清晰,签字、盖章手续齐全;打印形成的资料应有手工签名。
3.4 安全资料的组卷
3.4.1 安全资料应以下程项目或单位工程为对象进行组卷,按附录A《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分类表》的分类和资料数量的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3.4.2 专业分包工程的安全资料应由分包单位整理,单独组卷。
3.4.3 卷内资料排列顺序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建筑下二程施丁安全资料分类表》的规定,并应
遵循自然行成的规律,保持卷内文件资料的内在联系。
3.4.4 案卷页号的编写应以独立卷为单位。
在案卷内资料材料排列顺序确定后,均以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写页号,页号标注在右下角。
每卷从阿拉伯数字1开始,用打号机或钢笔依次逐张连续标注页号。
3.4.5 卷内资料包括封面、目录、资料、备考。
案卷封面应符合本规程附录C《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封面》,卷内目录应符合本规程附录D《建筑刁二程施工安全资料卷内目录》,备考表应符合本规程附录E《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备考表》。
3.4.6 卷内资料、封面、目录、备考表统一采用A4(297mmx210mm)尺寸,小于A4幅面的资料要用A4白纸(297mmX210mm)衬托,案卷装订厚度不应超过40mm。
4 建设单位安全资料
4.1 一般规定
4.1.1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的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上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原始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4.1.2 建设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计人工程造价,应在工程开工前一次性足额支付施工单位,并保存相关凭证。
4.1.3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向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提供建筑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办理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并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4.1.4 建设单位在工程基本完工后,应当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资料进行统一归档,并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的生产安全情况进行自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送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
4.2 安全资料
4.2.1 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粘贴在表A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粘贴单》上。
4.2.2 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填写表A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备案表》,并到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备案手续。
4.2.3 在施工前,建设单位应根据有关要求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填写表A3《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等有关资料移交单》。
移交资料内容应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盖章认可。
4.2.4 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填写表A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情况及拨付凭证》,留存拨付凭证复印件。
4.2.5 需夜间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到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办理夜间施工二审批手续,将其复印件粘贴于表A5《夜间施工审批手续粘贴单》的相应位置。
4.2.6 根据有关规定,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专家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将修改完善后的专项施工方案报建设单位,填写表A6《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4.2.7 工程基本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日常门评的基础上填写表A7《建筑工程安全评价表》,上报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
5 监理单位安全资料
5.1 一般规定
5.1.1 监理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