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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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1)

第三章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1)

四.因果关系的检验方法 1.时间的顺序性 2.原因的客观性 3.必要条件规则——反证检验法(but for)、剔除 法、替代法 4 .实质要素的补充检验
五.原因的分类 1.主要原因:是指对损害事实发生起主要作用的原 因。 次要原因:是指对损害事实发生起次要作用的原因。 注意:主次原因区分与过错程度区分不同。 2.直接原因:是指与损害最近,直接引起损害发生 的原因。 间接原因:是指与损害较远,一般不会引起损害发生, 但由于其他因素介入而造成损害的原因。
道路绿地案:甲开车过失导致车祸,阻塞道路,丙不 耐烦久等,驾车跨过乙门前绿地,致使绿地受损。 问:甲的行为与乙的损害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二.关于因果关系的学说争议 1.条件说——凡是对损害结果发生起重要作用的条 件行为,都是该损害结果法律上的原因。 2.必然因果关系说 ——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内在的、 本质的、必然的联系时,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3 .相当因果关系说 —— 某一原因仅在现实发生某结 果,还不能确定有因果关系,须依一般观念,在有同 一原因存在通常就能发生同一结果,才能认定具有因 果关系。 4 .法规目的说 —— 相当说以可能性为判断标准,但 在判断因果关系是否具有相当性时,应考虑法规的意 义和目的。在确定责任归属时,应依法规目的加以判 断。
问题:不作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1)不作为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的特殊性 A.行为人必须负有作为义务; B.必然存在外界因素作用于受害对象。
2)学说 积极说 ——又分为他行为说、先行为说、他因利用 说、无形因果说等 消极说 无形因果说(有力说):造成损害的原因包括起果原 因、防果原因,如果行为人不实施积极行为以防止损 害发生,反而压抑防果原因,以至于实现起果原因的 效果,则不作为构成损害的原因。

03第三章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03第三章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构成要件
违法行为
损害
因果关系
过错
第一节 违法行为
引例 一、违法行为的概念 二、违法行为形式
[引例]“以摆放花圈的方式故意违背 引例]“以摆放花圈的方式故意违背 善良风俗妨害经营” 善良风俗妨害经营”案
• 周林和李坚先后在一条街上相邻开了快餐店,周林经营有 周林和李坚先后在一条街上相邻开了快餐店, 生意红红火火。李坚则生意冷清,不久改开花圈店, 方,生意红红火火。李坚则生意冷清,不久改开花圈店, 仍不景气。 仍不景气。 • 李坚有气,将样品花圈放在与周林相邻的一侧,并没有越 李坚有气,将样品花圈放在与周林相邻的一侧, 界。 • 但因周林店门紧挨双方分界墙,故使人误认为周林店里正 但因周林店门紧挨双方分界墙, 在办丧事,生意受到影响。周林发现后, 在办丧事,生意受到影响。周林发现后,用一张薄席拦在 自己方一侧,使来本店吃饭的客人看不到摆放的花圈。 自己方一侧,使来本店吃饭的客人看不到摆放的花圈。 • 李坚随即架高花圈,周林只得随之架高薄席。 李坚随即架高花圈,周林只得随之架高薄席。 • 李坚最后将样品花圈吊在崖檐上,使周林无法继续遮挡。 李坚最后将样品花圈吊在崖檐上,使周林无法继续遮挡。 • 周林的生意受到严重影响,起诉李坚恶意摆放花圈,妨害 周林的生意受到严重影响,起诉李坚恶意摆放花圈, 其正常经营,要求李坚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其正常经营,要求李坚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 李坚称自己摆花圈并没有侵害他人的权利,不具有违法性, 李坚称自己摆花圈并没有侵害他人的权利,不具有违法性, 不承担责任。 不承担责任。
【案例分析】
——客人就餐摔死,饭店是否承担责任? ——客人就餐摔死,饭店是否承担责任? 客人就餐摔死
2002年 2002年8月1日晚,中央电视台《夕阳红》栏目女主持人沈 日晚,中央电视台《夕阳红》 旭华和朋友相约在安贞桥旁边的浙江大厦张生记餐饮有限公司 吃饭。朋友们落座正要点菜时,沈旭华的手机响起, 吃饭。朋友们落座正要点菜时,沈旭华的手机响起,她边接电 话边走出包间,来到包间斜对门3 米处的木制消防通道门旁, 话边走出包间,来到包间斜对门3、4米处的木制消防通道门旁, 后被人发现坠落楼下,经抢救无效身亡。 后被人发现坠落楼下,经抢救无效身亡。 经查,事发通道工作人员通道,封闭但通道门没有锁死, 经查,事发通道工作人员通道,封闭但通道门没有锁死, 周围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周围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侵权责任构成的条件是什么

侵权责任构成的条件是什么

侵权责任构成的条件是什么(一)损害后果(二)因果关系(三)行为的违法性(四)过错过错作为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一种主观条件,是行为人实施不法行为时的心理状态,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损害后果的主观态度。

热点推荐:侵权行为网络侵权侵权责任法侵犯肖像权隐私权侵犯名誉权民事责任过错责任侵权行为的发生是很常见的,而此时不管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对他人造成了损害的话,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过在此之前还需要对侵权责任进行认定,也就是了解清楚侵权责任构成的条件。

下面就让小编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侵权责任构成的条件是什么1、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作为或者不作为。

侵害人身权的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以公民人身权为侵害客体的作为或者不作为。

2、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是指一定的行为致使权利主体财产权、人身权受到侵犯,并造成财产利益和非财产利益的减少或者灭失的客观事实。

这是构成这一民事责任的首要条件,只有当行为人的违法行为造成损害事实,行为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这里的损害,从广义上讲,包括财产上的损害和人身上的损害即造成受害人在财产上或者人身上的不利益。

3、因果关系。

作为构成侵害公民生命权、健康权的民事责任要件的因果关系,就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的前因后果的联系,只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这种因果关系,说明损害是由违法行为所引起的,行为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确定因果关系就是要从客观现象中去寻找揭示他们之间存在的不依照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联系。

4、主观过错。

主观过错是构成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违法行为人只有在实施违法行为当时主观存在过错才承担民事责任。

过错就是违法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的一种心理状态,他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状态。

二、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在人身损害赔偿费用的计算上,我国制定的总原则是:具体损失采取“差额赔偿”,抽象损失采取“定型化赔偿”。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权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而其构成要件是指在特定情形下,导致法律关系产生变化或产生后果的必备条件。要判定侵权责任是否构成,需要依据一定的要件进行综合判断。以下是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1.
•故意或过失:侵权行为的主体必须具有故意或过失。故意是指明知或明知应知地造成损害的行为,而过失是指因疏忽或不注意而造成损害的行为。
2.
•违法性:侵权行为必须违反法律。通常,违法性是通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进行判断的,如侵犯知识产权、人身权、财产权等。
•损害结果:侵权行为必须导致了损害结果,包括财产损失、精神损害、名誉损害等。损害结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即侵权行为是导致损害结果的直接原因。
•法定情形:一些特定的侵权行为,比如表露个人隐私、诽谤他人等,在法律中被预先规定为侵权行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中还包含了法定情形。
在判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各方面的因素。只有当主观、客观、条件方面的构成要件全部具备时,才能认定侵权责任的存在。同时,不同的侵权行为所需具备的构成要件可能存在差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综上所述,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对侵权行为所需具备的主观、客观和条件方面要素的综合规定,只有在这些要素齐备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侵权责任的存在。

高中政治侵权知识点总结

高中政治侵权知识点总结

高中政治侵权知识点总结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侵权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应对被侵权人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侵权行为分为民事侵权和刑事侵权两种,而在高中政治课程中主要关注的是民事侵权。

下面将从法律的角度介绍高中政治侵权知识点总结。

一、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主体、客体、行为和结果等方面。

1. 主体:侵权行为主体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2. 客体:客体是指被侵害的权益,一般包括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3. 行为:行为是指侵权行为人的具体行为,主要包括违法行为、过错行为和故意行为等。

4. 结果:结果是指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后果,包括财产损失、精神损害和其他损害等。

二、侵权责任的种类根据侵权行为的不同情形,侵权责任主要分为过错责任和责任的扩大。

1. 过错责任:当侵权行为人的行为有过错的情形时,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包括故意过错和过失过错两种情形。

2. 责任的扩大:责任的扩大是指在某些特殊情形下,法律规定侵权行为人应承担更大的赔偿责任,包括不作为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等。

三、民事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在民事侵权诉讼中,当被侵权人主张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需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

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 证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被侵权人需要证明侵权行为的主体、客体、行为和结果等构成要件,以证明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2. 证明损害后果的大小:被侵权人需要证明侵权行为导致了自己的损害后果,以便计算赔偿数额。

3. 证明侵权行为人的行为过错:在过错责任的情形下,被侵权人需要证明侵权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以便确定赔偿责任。

四、赔偿的范围和方式当侵权行为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时,赔偿的范围和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赔偿的范围:根据侵权行为导致的不同损害后果,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财产损失、精神损害和其他损害等。

2. 赔偿的方式:赔偿的方式主要有金钱赔偿和其他赔偿方式,其中金钱赔偿是最常见的赔偿方式。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指的是要使侵权行为存在,必须满足下列三个要件。

第一,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侵犯权利人的权利,那么就必须有侵犯的行为。

侵权行
为包括:物权侵权,侵犯某人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等;人身权利侵权,指侵犯他人的身体、荣誉、名誉等人身权利;合法权利侵权,指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如合同权利等;民
事侵权,指侵犯某人从事有民事行为所衍生的权利。

第二,过错,是指侵权行为人在侵犯权利人权利时,具备了一定的过错思考。

这里的过错有三种:(1)过失,指侵权行为人在判断时,因疏忽大意而导致的过失;(2)故意,指侵权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不正当的,却故意违反法律规定;(3)重大
过失,指侵权行为人执行过错行为时,对法律法规、基本准则、行业惯例等司法观念的极
端漠视,这种过失也称为重大过失。

第三,必须存在损害的关联性,即:行为人的过失必须与权利人的损害存在直接因果
关系。

要构成侵权责任,必须确认这一关联性,这样权利人才可能以侵权责任的形式对行
为人索赔。

因此,要使侵权行为存在,必须满足上述三个要件:(1)侵权行为,也就是某人侵
犯权利人的权利;(2)过错,行为人在侵犯权利人权利时具有一定的过错思考;(3)必
须存在损害的关联性,以使权利人以侵权责任的形式对行为人索赔。

只有上述三个要件全
部满足,才能成立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1、实施了侵权行为这里所谓的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

若无行为人的行为,就不会产生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5条规定,权利的相对人均负有不得侵犯权利的一般义务。

侵犯权利的行为因为违反了法定义务,故具有违法性。

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作为或者不作为.加害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作为侵权行为的作为,是指不该作而作;作为侵权行为的不作为,是指该作而不作。

2、存在侵权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

《侵权责任法》在一般意义上采最广义的损害概念,不仅包括现实的已存在的不利后果,也包括构成现实威胁的不利后果。

一般而言,作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损害事实必须具备以下特征:损害事实是侵害合法权益的结果;损害事实具有可补救性;损害事实具有可确定性等。

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各种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包括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

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与权益受侵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考量的问题是责任的成立。

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是指权益受侵害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涉及的是责任成立后责任形式以及大小的问题。

侵权法上因果关系的意义在于对侵权责任加以限定,一方面使受害人得到救济,另一方面又不至于无限扩大责任范围,限制行为自由。

4、过错过错是指行为人应受责难的主观状态。

过错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状态。

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侵害他人权益的结果,但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主观状态。

我国民法通则将过失分为重大过失和一般过失。

所谓重大过失,是指行为人极为疏忽大意的情况;而一般过失则是指尚未达到重大过失的过失。

侵权责任知识点总结

侵权责任知识点总结

侵权责任知识点总结一、侵权责任的种类侵权责任主要包括侵权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1.侵权民事责任是指因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主要内容包括赔偿损失、消除妨碍、恢复原状、公开赔礼道歉等。

2.行政责任是指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

3.刑事责任是指因侵权行为构成犯罪而受到法律制裁,包括拘留、罚款、有期徒刑等。

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侵权行为、侵权行为主体、损害结果和法定责任等。

1.侵权行为是构成侵权责任的基本要件。

侵权行为是指违反了法律规定,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侵权行为包括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和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一般而言,侵权行为应当具备主观故意或者过失,即侵权行为主体具有侵权行为的主观能力,并对侵权行为的结果负有责任。

2.侵权行为主体是构成侵权责任的重要要件。

侵权行为主体是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主体,包括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在侵权行为中,侵权行为主体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民事行为能力受限制的公民应当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并且对于那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应当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对自己的机关、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3.损害结果是构成侵权责任的重要要件。

损害结果是指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

侵权行为主体应当对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法定责任是构成侵权责任的重要要件。

依法对侵权行为主体规定的责任,包括侵权行为主体应当对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消除妨碍的责任、恢复原状的责任等。

三、举证责任在侵权责任的诉讼过程中,举证责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举证责任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要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进行举证,不能举证的后果是自负不利。

侵权责任中的举证责任主要包括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损害结果的举证责任和法定责任的举证责任。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现代社会,人们对于法律的了解越来越多,很多事情都是依法解决。

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人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权益,这就是侵权行为,而侵权行为是需要对被侵权人进行赔偿的,那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现在,我就来为大家答疑解惑。

一、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指侵权行为人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依法须具备的条件。

二、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从事了民事违法行为;
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

三、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1、“无过错责任原则”以称“严格责任原则”即承担责任不以行为人有过错为要件,也就是说,行为人没有过错也要承担责任;
2、“过错推定原则”即行为人必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推定其有过错,承担责任。

这是过错责任的一种,但适用特殊侵权行为;
3、“公平责任原则”即双方都没有过错,公平分担责任。

以上就是我为您整理的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的相关内容。

综上,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指侵权行为人承担侵权民事责任依法须具备的条件。

希望我的回答会对你的疑惑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学习我们有关的法律。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侵权责任构成⼀般具有四个要件:⾏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性、因果关系和⾏为⼈的主观过错。

对于这个问题的详细内容,下⾯店铺⼩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参考!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般侵权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1、⾏为的违法性。

是指⾏为⼈实施的⾏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

2、损害事实的存在。

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3、因果关系。

不法⾏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即引起损害事实的发⽣是由于不法⾏为的实施,如果损害事实并⾮不法⾏为的实施所致,则不构成侵权。

4、⾏为⼈主观上有过错。

过错是侵权⾏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只要⾏为⼈主观上有过错,⽆论其是故意还是过失,是⼀般过失还是重⼤过失都应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的承担⽅式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百七⼗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式】承担民事责任的⽅式主要有:
(⼀)停⽌侵害;
(⼆)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
(⼋)赔偿损失;
(九)⽀付违约⾦;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式,可以单独适⽤,也可以合并适⽤。

法律基本知识法律的侵权责任

法律基本知识法律的侵权责任

法律基本知识法律的侵权责任法律基本知识——法律的侵权责任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还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制度是维护公平正义,保护人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

本文将通过对侵权责任的概念、构成要件、赔偿范围和申请救济等方面的介绍,帮助读者了解法律的侵权责任。

一、侵权责任的概念侵权责任是指因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从而导致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制度的核心原则是“谁侵权,谁承担责任”,即侵权行为的主体应当对其侵害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要构成侵权责任,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主体要件、客观要件和因果关系要件。

1. 主体要件:主体要件指侵权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意识、能控制自己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

如果侵权行为主体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或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2. 客观要件:客观要件是指侵权行为导致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实质性侵害。

侵权行为可以是直接行为,也可以是间接行为。

例如,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名誉侵害等。

3. 因果关系要件:为构成侵权责任,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即侵权行为是导致他人权益受到侵害的直接原因。

三、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三个方面:财产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和其他合理支出。

1. 财产损失赔偿:财产损失赔偿是指侵权行为导致受害人的财产权益受到损害,例如财物毁损、财产价值下降等。

根据法律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 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受害人在精神上遭受到痛苦、恐惧、压力等非财产损害的情况下,侵权人应当给予相应的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一般根据受害人的主观感受、侵权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等因素确定。

3. 其他合理支出:在侵权行为的过程中,受害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能会产生一些合理的支出,例如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侵权人也应当承担这些支出的赔偿责任。

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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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链接: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定金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责任形态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司考民法钟秀勇讲义:保证合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受归责原则影响,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四:①违法行为;②损害事实;③因果关系;④主观过错。

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各不相同,举证责任分配亦有区别,难以一概而论。

例如,无过错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三:①违法行为;②损害事实;③因果关系。

(一)违法行为1.违法行为包括违法和加害行为两个要素:①违法。

指行为在客观上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悖,且不具有违法阻却性(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无因管理、正当竞争、依法执行职务等均为违法阻却事由)。

②加害行为。

指受意志支配的身体动静,包括作为与不作为。

【例一】甲川菜馆生意兴隆,日进斗金,乙在对面新建川菜馆,致使甲的生意一落千丈,难以为继。

①乙故意给甲造成纯粹经济损失,具有加害行为。

②如果乙的行为属于正当竞争,则具有违法阻却性,不构成侵权。

【例二】甲川菜馆生意兴隆,日进斗金,对面的乙川菜馆经营惨淡。

乙于是在甲餐馆旁开设一花圈店,将花圈摆在甲菜馆的周围,致使甲的生意一落千丈。

①乙的行为属于故意以悖于善良风俗的方式加损害于他人,其行为具有违法性。

②甲遭受的虽为纯粹经济损失,因乙为故意,构成侵权。

2.不作为侵权的特点:不作为,即“当为而不为”。

不作为侵权以加害人具有作为义务且行为人具有作为能力为前提,行为人违反作为义务给他人造成损害,构成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作为义务的来源有四:①法律规定。

例如:《合同法》第301条规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疾病、分娩、遇险的旅客”。

侵权责任法的体系

侵权责任法的体系

侵权责任法的体系引言侵权责任法是民法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旨在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序良俗。

本文将从侵权责任法的体系角度进行论述,包括侵权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主体、侵权责任的种类以及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等。

一、侵权的构成要件侵权的构成要件是侵权责任法体系的核心。

侵权行为需要满足以下三个要件:主体要件、客体要件和行为要件。

1. 主体要件主体要件是指侵权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实体。

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行为。

2. 客体要件客体要件是指侵权行为必须对他人的合法权益产生侵害。

合法权益包括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和精神权益等。

3. 行为要件行为要件是指侵权行为必须是有意为之或过失导致的。

有意为之是指主观上明知侵权而故意实施的行为;过失是指主观上没有明知侵权,但应当具备某种特定的注意义务,未履行注意义务导致的行为。

二、侵权责任的主体侵权责任的主体可以分为自然人和法人实体。

自然人包括成年人、未成年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人实体包括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侵权责任的主体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侵权责任的种类侵权责任的种类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是指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需要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是指侵权行为达到一定程度,触犯刑法规定,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

1.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侵权责任法体系中的主要内容。

侵权人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财产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是指侵权行为导致被侵权人的财产受到损害,侵权人需要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是指侵权行为导致被侵权人的精神受到损害,侵权人需要赔偿相应的精神抚慰金。

2.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侵权责任法体系中的附属内容。

侵权行为严重到达刑法规定的程度,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

刑事责任的目的在于惩罚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

四、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直接责任和连带责任。

侵权责任法学习心得范文

侵权责任法学习心得范文

侵权责任法学习心得范文侵权责任法是我国民法中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规定了民事侵权行为的责任和赔偿,保护了人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学习侵权责任法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其重要性和实用性,同时也对其中的一些要点有了更深入的理解。

下面是我的学习心得。

首先,在学习侵权责任法的时候,我了解到了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侵权行为必须具备四个要件:主体要件、客体要件、行为要件和因果关系要件。

主体要件就是指侵权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客体要件是指侵权行为必须侵犯的客体是法律所保护的权益,如人身权、财产权、名誉权等。

行为要件是指侵权行为必须具备的行为方式,可以是主观故意的行为,也可以是过失行为。

因果关系要件是指侵权行为必须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也就是说侵权行为是造成损害的直接原因。

其次,我了解到了侵权责任的种类和承担方式。

侵权责任主要分为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两种,前者是以赔偿为主要方式,后者是以刑事处罚为主要方式。

民事责任又分为合同责任和侵权责任,合同责任是指违反合同约定而造成损害的责任,侵权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而造成损害的责任。

侵权责任可以是行为人的直接责任,也可以是行为人的监护责任或者临时监护责任。

行为人的直接责任是指行为人自身因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责任,而监护责任是指行为人对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其他受其监护的人因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的责任。

再次,我了解到了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和赔偿方式。

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主要是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即要求其赔偿因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

赔偿方式主要有两种:金钱赔偿和恢复原状。

金钱赔偿是指行为人必须支付给受害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以补偿其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恢复原状是指行为人必须消除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恢复被侵权人的原来权益或者消除其威胁。

最后,我了解到了法律对特殊情况下的侵权责任的特殊规定。

在特殊情况下,法律对侵权责任有一些特殊规定,如危险责任、无过错责任和过错责任的免责。

侵权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权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权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侵权是在我们的生活中是经常出现的法律话题。

侵权责任构成,则是指行为人因为侵权行为而造成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的构成条件。

一般情况下,侵权责任构成有四个要件。

那么侵权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都是什么呢?律图小编为您解答。

侵权责任的四个构成要件是: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不过适用过错推定责任的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第四个要件即主观过错,是实行推定的,首先不要受害人自己举证证明,其次要实习举证责任倒置,即加害人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承担侵权责任,应当自己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能够证明的,免除侵权责任,不能证明或者证明不足的,推定过错成立,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是无过错责任的侵权行为,侵权责任构成则只须具备前三个要件,即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不必具备第四个要件即主观过错的要件。

一、违法行为关于行为的违法性,德国法规定了检验违法性的三个法定标准:即违反法定义务、违反保护他人的法律和故意违背善良风俗加害于他人。

特定的法定作为义务的来源,为以下三种:一是来自法律的直接规定。

二是来自业务上或职务上的要求,三是来自行为人先前的行为。

行为分为作为和不作为。

不作为的违法行为亦构成侵权行为的行为方式。

两种行为方式,均可构成侵权行为的客观表现方式。

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的不作为义务而为之,是作为的违法行为。

反之,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的作为义务而不履行之,即为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可以分为三种样态:第一种是自己的行为。

自己的行为是直接行为,是一般侵权行为责任构成的违法行为样态。

行为人自己实施行为,无论作为还是不作为,均构成一般侵权责任,即直接责任。

第二种是自己监护、隶属、管理下的人所实施的行为。

这是间接行为,构成特殊侵权行为,应由行为人承担的侵权责任,称为替代责任。

第三种是自己管理物件的不当行为。

对于自己管理、控制的物件,应妥善处置,管理不当,物件致辞人损害,虽然不是自己的直接行为,却为间接行为。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因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在涉及侵权行为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才能认定其构成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具体规定,为法律主体提供了明确的指引和保障。

本文将从物权、合同权及侵权行为三个方面探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法律依据。

物权方面在民法中,物权是指个人对于特定物体享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中,侵害他人物权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构成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包括侵害他人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等内容。

例如,他人未经许可占有、使用他人财产,即视为构成侵权责任,应承担法律责任。

物权方面提供了对侵权责任的明确法律依据。

合同权方面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中一种重要的合法行为形式,合同主体在合同关系中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

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中,侵犯合同权也是一个重要方面。

根据《合同法》,当他人侵犯他人签订的合同权利,导致合同权利受到损害时,构成侵权责任。

例如,未经许可窃取他人合同文件内容,损害他人合同权益,即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合同权方面为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提供了具体规定。

侵权行为方面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具体行为,包括侵犯人身权、姓名权、荣誉权等。

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中,侵权行为具有重要地位。

依据《侵权责任法》,侵犯他人人身权、姓名权、荣誉权等,构成侵权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例如,他人恶意中伤他人名誉,损害他人荣誉权益,即构成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方面为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提供了具体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法律依据涵盖了物权、合同权及侵权行为等多个方面,为维护民事法律关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

法律主体在侵权责任问题上应当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应尊重他人的权利。

只有在法律法规的指引下,才能有效维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实现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调与稳定。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在⽇常⽣活与⼯作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问题,⽐如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相信许多⼈可能只是对其有⼀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接下来就由店铺⼩编为⼤家带来关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解答,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般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有四个,即:违法⾏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

构成⼀般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这四个要件缺⼀不可,否则就不能认定侵权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为的违法性所谓⾏为的违法性,是指⾏为⼈实施的⾏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

⼆、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对财产的损害,包括直接损害与间接损害。

直接损害⼜称积极的财产损失,是指受害⼈现有实际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害⼜称消极财产损失,是指受害⼈可得利益的减少,对⼈⾝的损害包括对⽣命、健康、名誉、荣誉等损害,⽽且对⼈⾝的损害往往也会⽣成⼀定的财产损失。

三、因果关系侵权⾏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为⼈的⾏为必然引起的结果。

只有当⼆者间存在因果关系时,⾏为⼈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因果关系是复杂多变的,往往⼀个损害后果的出现是由多个原因引起的,既可能有主要原因与次要原因,也包括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

四、⾏为⼈主观上有过借过错是侵权⾏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为⼈实施侵权⾏为的⼼理状态。

过错根据其类型分为故意与过失。

故意,是指⾏为⼈预见到⾃⼰的⾏为可能产⽣的损害结果,仍希望其发⽣或放任其发⽣。

过失,是指⾏为⼈对其⾏为结果应预见或能够预见⽽因疏忽未预见,或虽已预见,但因过于⾃信,以为其不会发⽣,以致造成损害后果。

根据法律对⾏为⼈要求的注意程度不同,过失⼜分为⼀般过失与重⼤过失。

⼀般过失是指⾏为⼈没有违反法律对⼀般⼈的注意程度的要求,但没有达成法律对具有特定⾝份⼈的较⾼要求。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一般侵权责任所必需具备的条件。

它包括:行为、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四个构成要件。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构成一般侵权责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具备构成要件,则构成一般侵权责任;欠缺任何一个构成要件,都可能会导致一般侵权责任的不构成。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受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的影响。

在过错责任原则下,需要行为人有过错;在无过错责任原则下,则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存在过错。

无论在哪种归责原则下,都需要有行为、损害事实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三个构成要件。

同时,无过错责任原则下的“无论有无过错”,也要建立在过错概念的基础上。

这里所谓的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

若无行为人的行为,就不会产生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5条规定,权利的相对人均负有不得侵犯权利的一般义务。

侵犯权利的行为因为违反了法定义务,故具有违法性。

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作为或者不作为。

加害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作为侵权行为的作为,是指不该作而作;作为侵权行为的不作为,是指该作而不作。

损害事实是指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

《侵权责任法》在一般意义上采最广义的损害概念,不仅包括现实的已存在的不利后果,也包括构成现实威胁的不利后果。

一般而言,作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损害事实必须具备以下特征:损害事实是侵害合法权益的结果;损害事实具有可补救性;损害事实具有可确定性等。

因果关系是指各种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包括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和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

责任成立的因果关系,是指行为与权益受侵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考量的问题是责任的成立。

责任范围的因果关系,是指权益受侵害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涉及的是责任成立后责任形式以及大小的问题。

侵权法上因果关系的意义在于对侵权责任加以限定,一方面使受害人得到救济,另一方面又不至于无限扩大责任范围,限制行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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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概述
一、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概念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被告对原告
承担侵权责任时应当具备的必备条件。 从微观上研究责任构成的具体内容。 是判断侵权行为人应承担民事责任的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构成的要件是: 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和主 观过错。
二、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理论学说
我国民法学界公认的侵权责任通说认为,侵 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违法行为、损害结果、 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四要件说。主流学说, 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得到学者的赞同。
还有学者坚持三要件说,认为侵权责任的构 成有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
在大陆法系中法国模式注重对过错的确认, 认为侵权责任构成只需要具备过错行为、损 害和因果关系三个要件。
二、行为
行为是人类或人类团体受其意志支配, 并且以其自身或者控制、关领物件或他 人的动作、活动,表现于客观上的作为 或不作为。
1、作为的违法行为 作为的违法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主要行为
方式。人格权、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 权利之外的任何人均有不可侵的义务。 如果行为人违反不可侵的义务就是作为 的违法行为。
2、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行为人具有法定的作为的义务,如果不 实施法定的作为,就构成不作为的违法 行为。包括(法律规定抚养赡养义务; 业务或职务的要求;行为人先前的行为)
三、违法
违法的概念,在界定上有肯定主义与否定主义之分。 肯定主义认为:违法是指实质违法及形式违法
而言,违反强制或禁止之规定者,为形式违法; 背于善良风俗或公共秩序者,为实质的违法。 (史尚宽《债法总论》台湾荣泰印书馆1978 年版,120页) 否定主义采用否定不违法的行为的方法界定违 法概念,所谓违法,系指无阻却违法之事由而 言。侵害权利虽常属不法,但有阻却违法事由 存在时,则非不法。(何孝元《损害赔偿之研 究》台湾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99页)
第三章:侵权责任构成的要件
第一节: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概述 第二节:违法行为 第三节:损害事实 第四节:因果关系 第五节:主观过错
第三节:损害事实
一、损害事实及其结构 损害事实是指一定的行为致使权利主体
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相关利益受 到侵害,并造成财产利益和非财产利益 的减少或灭失的客观事实。 损害事实由两个要素构成,一是权利被 侵害,二是权利被侵害而造成的利益受 到损害的客观结果。
3、精神损害事实。
侵害精神性人格权和身份权所造成的人格利益 损害,是无形的人格利益损害,统称为精神性 损害事实。精神性人格损害表现为三种形态
第一种形态:财产利益的损害,包括精神性人 格权、身份权本身包含财产利益的损失和为恢 复受到侵害的权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二种形态:一般人格利益的损害,即人格评 价的降低、隐私被泄露、自由被限制、肖像被 非法使用等。
三、侵权责任构成与侵权归责原则的关系
是两个基本密切相关的基本概念,归责 原则决定侵权责任构成。
例如: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侵权责任 构成必须具备行为人主观过错的要件; 当适用无过错原则归责时,侵权责任构 成就不须具备行为人主观过错这一要件。
第三章:侵权责任构成的要件
第一节: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概述 第二节:违法行为 第三节:损害事实 第四节:因果关系 第五节:主观过错
三、违法
1、违反法定义务:法定不得侵害他人义 务
2、违反保护他人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妇女权益保护法
3、故意违背善良风俗:不讲信用,道德
(四)违法行为样态
第一种是自己的行为(直接责任) 第二种自己监护、隶属、管理下的人实
施的行为(间接行为,构成特殊侵权行 为承担责任) 第三种自己管理物件的不当责任(间接 行为)
第三种形态:受害人的精神创伤和精神痛苦。
三、多重损害事实
一个侵权行为可以形成数个损害事实, 单一的损害事实只产生一个损害赔偿的 请求权;而多重损害事实中有几个损害 事实,就产生几个损害赔偿请求权。多 重损害事实可以分为三种形式:
一是单一受害主体单一权利的多重损害。
例如:人身伤害后不能工作、学习(一种权利多种 损害)
二是单一受害主体多项权利的多重损害。
例如:既侵害了物质性人格权又侵害了精神性人格 权。可以要求财产损害赔偿又可以要求精神损害 赔偿。
三是多个受害主体的权利的多重损害,即一个行 为侵害了数个主体的权利,造成了数个受害主体 权利的多重损害,其法律后果是多个受害主体均 产生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可以由数个请求权人分 别行使或者共同行使。
第二节:违法行为
一、违法行为的概念和结构 1、概念 违法行为,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违反法律而实施的作
为或不作为。违法行为是侵权责任构成的客观要件, 包括“行为”和“违法”两个要素,这两个行为构 成违法行为要件的完整结构。 违反法律中的“法”应当作广义的理解、不仅包括 民法、宪法等还包括行政法和行政规章、地方法规 和地方规章等。
二、损害事实的种类
一是人身损害事实; 二是财产损害事实; 三是精神损害事实。
1、人身损害事实,
侵害物质性人格权所造成的损害事实, 主要指侵害自然人的身体权、健康权、 生命权,是一种有形损害,造成人格利 益损害和实际的损失。各种费用支出。
2、财产损害事实;
是对财产权利的侵害所造成的财产利益 的损失。包括侵害所有权、他物权、债 权和知识产权等造成直接的损失或间接 的损失。
孙丽华2019.8
《侵权法概论》课程安排(34学时)
第一章 侵权法概述
讲授 4
第二章 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讲授 2
第三章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讲授 2
第四章 侵权责任方式和责任竞合 4
第五章 侵权责任抗辩事由 讲授 2
第六责任形态
讲授 6
第八章 侵权损害赔偿
讲授 4
合计
30
第三章
孙丽华2019.8
第三章 孙丽华2019.3
第三章:侵权责任构成的要件
本章的重点内容:
1、侵权责任构成概念和特征 2、责任的构成要素
第三章:侵权责任构成的要件
第一节: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概述 第二节:违法行为 第三节:损害事实 第四节:因果关系 第五节:主观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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