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方需求和期望的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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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方需求与期望的识别与确认程序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的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相关方的识别以及这些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的确认。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l)《体系管理手册》
3定义和术语
3.1 相关方:指可以影响决策或活动、被决策或活动影响、或自认为被决策或活动影响的个人或组织,相关方包括客户、所有者、公司内部人员、供应商、银行、协会、竞争者和反对者在内的社会团体、供方、监管部门
4 职责
4.1工艺质管科组织各部门司负责各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的识别确认。
4.5工艺质管科对内部人员需求和期望进行识别确认。
5程序
5.1 理解相关方及其需求和期望
5.1.1 工管科艺质组织务部门对本部门相关方需求和期望进行识别确认,各部门可通过
日常沟通、邮件、电话、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获取相关方的需求与期望。
5.1.2 调查内容:涉及质量、环境及有害物质管理体系的相关方及这些相关方的期望和
要求。
5.1.3每年品质部不定期对相关方需求与期望进行收集、整理,建立《相关方及其需求
和期望识别表》。
5.1.4 对于相关方及其需求和期望,确定哪些时合规性义务,成为合规性义务的要求必
须达到。
5.2相关方及其需求和期望的监视评审
5.2.1 各部门对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的信息进行监视和评审,由各部门对本部门监视指
标或目标、检测周期、检测频率、检测部门进行细化,并按要求将指标或目标结果进行
记录并保存。
5.2.2制造本部体系管理部门对这些相关方与其要求的信息进行监视和评审,评审的时
机为:
5.2.2.1不定期:当内审、监视数据、管理评审发现当前的相关方与其要求时,对相关
方与其要求重新进行评审。
5.2.1.2定期:至少一年一次定期监视评审,评审完成后并提交管理层复审。
6.相关记录
1)相关方及其需求和期望识别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