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贷款专项统计调查制度2007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调查制度2007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调查制度2007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调查制度

为了全面反映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发放的情况,为国家经济和货币政策决策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信息支持,制定涉农贷款专项统计调查制度。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调查包括指标报送和问卷调查两部分。指标报送部分由金融机构填报,主要反映涉农贷款的总量、投向、期限结构、政策性质等;问卷调查部分由人民银行调查统计部门组织农户填报,主要反映农户对贷款的需求、农户贷款满足率和覆盖率等。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调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但为保证抽样调查数据的可靠性和可测性,制度推出后的首次统计调查采取全面统计调查的方式。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调查(指标报送部分)报表表式和填报说明见附件。

附: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调查

(指标报送部分)

填报说明

一、填报要求

1.填报机构: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汇局,各城市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2.频度:半年报。

3.报送时间:报告期后25日内。

4.报送方式:电子文件报送,遵从《金融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的编码规则和标准。

5.报送渠道: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汇局总行(局)报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总行营业管理部、重庆营业管理部,各分行、省会(首府)中心支行汇总辖内各城市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数据报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6.报送数据属性:填报机构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的涉农贷款余额。

7.币种:填报本外币、人民币两类。表中本外币栏(A、B、C栏)填报人民币外汇业务合并余额,外汇业务余额应以报告期末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折算率折合为人民币;表中人民币栏(D、E、F栏)填报人民币业务余额;

8、报表表式:见附表1、2、3、4。

二、相关定义:

1.贷款:指《贷款通则》中规定的除票据贴现之外的各类贷款。

2.短期贷款:指报告机构所发放的各类贷款中合同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贷款。

3.中长期贷款: 指报告机构所发放的各类贷款中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贷款。

4.政策性贷款:凡填报机构为执行中央和地方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发放的贷款,由政府财政对贷款损失予以弥补并有明确的办法的,属政策性贷款。如农业发展银行为中央储备粮棉油、地方储备粮棉油而发放的储备贷款,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以粮食风险金的形式补贴利息、价差、保管费用等损失,这种贷款就属于政策性农业贷款。

5.准政策性贷款:凡填报机构为执行中央和地方宏观调控政策发放的贷款,政策规定由政府财政对贷款损失予以弥补但暂未

出台具体补偿办法的,属准政策性贷款。对准政策性贷款,一旦对其出台了由财政补偿的明确办法,则应划为政策性贷款。

6.商业性贷款:凡由填报机构自主经营、自担风险的贷款,财政对贷款损失不予弥补的,属于商业性贷款。

7.正常类、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贷款:指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2]416号文件)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和完善贷款风险分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03]22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各项贷款分类。

正常类贷款:是指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类贷款:是指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次级类贷款:是指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类贷款:是指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类贷款:是指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正常类、关注类贷款为正常贷款,次级、可疑类、损失类贷款为不良贷款。

8.农业:本制度中,除特别表述为“农、林、牧、渔业”的词条中所包含的“农业”具有农作物种植业的含义外,其他单独表述为“农业”的指标名称或填报说明,均是指涵盖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的大农业概念。

《农、林、牧、渔业贷款情况统计表》

一、填报说明

1.农、林、牧、渔业贷款: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标准,填报机构发放给各承贷主体从事A 门类:农、林、牧、渔业所属活动的所有贷款。

2.农业贷款: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标准,填报机构发放给各承贷主体从事各种农作物种植(谷物、蔬菜、园艺作物、水果、坚果、饮料、香料、中药材)活动的贷款。

3.林业贷款: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标准,填报机构发放给各承贷主体从事林木的培育与种植、木材和竹材的采运(仅指将运出山场至贮木场)、林产品的采集等活动的贷款。上述活动中,不包括国家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保护和管理以及城市树木、草坪的种植和管理。

4.畜牧业贷款: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标准,填报机构发放给各承贷主体从事为了获得各种畜禽产品而进行的动物饲养活动的贷款。

5.渔业贷款: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标准,填报机构发放给各承贷主体从事海洋、内陆水域养殖与捕捞活动的贷款。上述活动中,不包括专门供体育运动和休闲的钓鱼等活动。

6.农、林、牧、渔服务业贷款:指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标准,填报机构发放给各承贷主体从事针对使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顺利进行而提供的支持性服务活动的贷款。上述活动中,不包括针对各种科学技术和专业技术服务活动。

二、校验关系

1.[1]=[2]+[3]+[4]+[5]+[6]

2.[1]=[7]+[8]+[9]

3.[1]=[10]+[13]

[10]=[11]+[12]

[13]=[14]+[15]+[16]

《农户贷款情况统计表》

一、填报说明

1.农户贷款:指填报机构发放给农户的所有贷款。对农户的定义遵从本制度说明。

2.农户:根据国家统计局《乡村住户调查统计制度》中对乡村常住户的定义,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及以上的住户也包括在本地乡村常住户范围内;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都不包括在本地乡村住户范围内。包括国有农场的职工。不包括乡村地区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集体户。以户为统计单位。农户所从事的行业不限定,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本制度中的农户包含了农村个体工商户。

3.农村个体工商户: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或者是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经法律或者相关部门核准,领取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登记证书》,从事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活动,或者虽然没有领取相关证件,但有相对固定场所、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个月以上、外雇人员在7人以下(包括7人)的农村住户。

4.农户生产经营贷款:农户生产经营指农户以资本增值为直接目的而进行的资金运用活动。填报机构发放给农户用于上述用途的贷款即农户生产经营贷款,包括农户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贷款和农户其他生产经营贷款两类。①农户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贷款指填报机构发放给农户从事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的生产活动的贷款。②农户其他生产经营贷款指填报机构发放给农户从事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生产或流通活动的贷款。

5.农户消费贷款:农户消费指农户为直接满足自身吃、穿、住、用、行以及医疗、学习等需要而进行的资金运用活动。填报机构发放给农户用于上述用途的贷款即农户消费贷款,如助学贷款、医疗贷款、住房贷款等。

6.农户信用贷款:指以农户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7.农户保证贷款: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而发放给农户的贷款。

8.农户抵押贷款: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给农户的贷款。

9.农户质押贷款: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者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给农户的贷款。

二、校验关系

1.[1]=[2]+[5]

[2]=[3]+[4]

2.[1]=[6]+ [8]+[10]+[11]

[6]≥[7]

[8]≥[9]

3.[1]=[12]+[13]+[14]

4.[1]=[15]+[18]

[15]=[16]+[17]

[18]=[19]+[20]+[21]

《农业和农村发展贷款情况统计表》

一、填报说明

1.农业和农村发展贷款:指填报机构发放给企业及各类组织或单位用于支持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各环节、支持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各类特定用途的贷款。

2.农田基本建设贷款:指填报机构发放给企业及各类组织或单位用于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改造大型灌区、进行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质量和农业防灾减灾能力等的各类贷款。

3.农产品加工制造贷款:指填报机构发放给企业及各类组织或单位用于以农、林、牧渔业产品为原料进行初加工活动的贷款,不包括用以对农、林、牧渔业产品为原料进行的深加工活动的贷款。

在此,以农、林、牧渔业产品为原料进行的初加工活动是指那些加工程度浅、层次少、产品与原料相比,理化性质、营养成分变化小的加工过程;以农、林、牧、渔业产品为原料进行的深加工活动是指那些加工程度深、层次多,经过若干道加工工序,原料的理化特性发生较大变化,营养成分分割很细,并按需要进行重新搭配的加工过程。

4.农副食品加工制造贷款:指填报机构发放给企业及各类组织或单位用于直接以农、林、牧、渔业产品为原料进行的谷物磨制、饲料加工、植物油和制糖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水产品加

工,以及蔬菜、水果和坚果等食品制造的贷款。

5.纺织加工贷款:指填报机构发放给企业及各类组织或单位用于以棉、苎麻、亚麻、大麻、蚕丝等为主要原料进行的纺、织活动发放的贷款。

6.木材加工贷款:指填报机构发放给企业及各类组织或单位用于锯材及木片加工,木制品,竹、藤、棕、草制品制造发放的贷款。

7.中医药加工制造贷款:指填报机构发放给企业及各类组织或单位用于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制造的贷款。

8.其他涉农加工制造贷款:指填报机构发放给企业及各类组织或单位以农、林、牧渔业产品为原料进行的除农副食品加工、纺织加工、木材加工、、中医药加工制造以外的初加工活动的贷款。

9.农业生产资料制造贷款:指填报机构发放给企业及各类组织或单位进行化肥、农药、农膜、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等的贷款。

10.农用物资及农副产品流通贷款:指填报机构发放给企业及各类组织或单位进行农、林、牧、渔业产品收购、调销、储备,从事农业生产资料、农村居民生活消费品以及农、林、牧、渔业产品零售和批发活动的贷款。对农产品出口企业贷款应包括在内。

11.农业生产资料流通贷款:指填报机构发放给企业及各类

组织或单位从事化肥、农药、农用薄膜、农林牧渔专用机械等农用生产物资的流转活动的贷款。

12.农业科技贷款:指填报机构发放给企业及各类组织或单位用于从事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科技中介服务的贷款。

1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指填报机构发放给企业及各类组织或单位用于农村生活设施建设、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农村流通体系设施建设、农村公共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贷款。

此处,农村指除城市行政区之外的区域,不包括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城市行政区与市辖建制镇,也不包括县级市的市政府所在地及其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制镇。

农村生活设施建设:包括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沼气、秸秆发电、小水电、太阳能、风能等能源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及续建配套工程,农村公路建设,农村邮政和电信等信息网络建设等。

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标准建设,动物防疫和植物保护、认证认可等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经济信息应用系统建设等。

农村流通体系设施建设贷款:包括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入市农产品质量等级化、包装规格化建设,以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消费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农村新型营销体系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连锁化“农家店”建设等。

农村公共设施建设贷款:包括与农户生活的基本需求密切相关,属于农户共同享有或使用的基本设施和服务建设。这些设施和服务主要包括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体育、社会福利与保障、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等方面。

14.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指填报机构发放的与财政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配套的贷款。农业综合开发是指中央政府为保护、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活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土地治理项目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目,包括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粮棉油等大宗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良种繁育、土地复垦等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草场改良、小流域治理、土地沙化治理、生态林建设等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产业化经营项目,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牧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15.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指填报机构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放的贷款。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业,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带动农户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或各级农业产业化

工作主管部门认定的企业。(详见《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农经发[2001]4号)国家级龙头企业贷款:指填报机构对国家级龙头企业发放的贷款。国家级龙头企业经全国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认定,由农业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等九部门联合发文认定的企业。到2005年2月为止,国家级龙头企业共认定三批,合计582家(已剔除14家被取消的国家重点龙头企业) 。

省级龙头企业贷款:指填报机构对省级、自治区、直辖市龙头企业发放的贷款。省级龙头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产业化工作主管部门认定。

地市级龙头企业贷款:填报机构对地市级、自治州龙头企业发放的贷款。地市级龙头企业由地市、自治州农业产业化工作主管部门认定。

县级龙头企业贷款:填报机构对区、县级(含县级市)、自治县龙头企业发放的贷款。县级龙头企业由区、县(含县级市)、自治县农业产业化工作主管部门认定。

二、特别说明

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的划分应以填报机构填报时点上贷款对象所属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类别为准。如,在填报机构某填报时点上,某企业已由省级龙头企业升格为国家级龙头企业,则该笔贷款余额将由省级龙头企业贷款划入国家级龙头企业贷款,若其已被取消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资格,则该笔贷款不再

计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

2.由于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与农业和农村发展贷款数据内涵存在一定程度的交叉,因此农业综合开发贷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作为附加项目统计,不计入农业和农村发展贷款总计。如果填报机构的某笔贷款既属于农业和农村发展贷款,又属于农业综合开发贷款或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需要在两类贷款统计中均要填报。

三、校验关系

1.[1]=[2]+[3]+[9]+[10]+[12]+[13]

[3]=[4]+[5]+[6]+[7]+[8]

[10]> [11]

2.[1]=[14]+ [15]+[16]

3.[1]=[17]+[20]

[17]=[18]+[19]

[20]=[21]+[22]+[23]

4. [25]=[26]+[27]+[28]+[29]

《涉农贷款情况汇总表》

一、说明

该表不需要填报,而是由《农、林、牧、渔业贷款情况统计表》、《农户贷款情况统计表》、《农业和农村发展贷款情况统计表》的内容汇总编制而成。

二、报表编制关系

涉农贷款=农、林、牧、渔业贷款+农户其他生产经营贷款+农户消费贷款+农业和农村发展贷款

三、校验关系

(一)表间校验关系

《涉农贷款情况汇总表》[1]=《农、林、牧、渔业贷款情况统计表》[1]+《农户贷款情况统计表》[4]+ 《农户贷款情况统计表》[5]+《农业和农村发展贷款情况统计表》[1]

(二)表内校验关系

1.[1]=[2]+ [4]+[5]

[2]> [3]

2.[1]=[6]+[7]+[8]

3.[1]=[9]+[12]

[9]=[10]+[11]

[12]=[13]+[14]+[15]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调查制度2007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调查制度 为了全面反映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发放的情况,为国家经济和货币政策决策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信息支持,制定涉农贷款专项统计调查制度。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调查包括指标报送和问卷调查两部分。指标报送部分由金融机构填报,主要反映涉农贷款的总量、投向、期限结构、政策性质等;问卷调查部分由人民银行调查统计部门组织农户填报,主要反映农户对贷款的需求、农户贷款满足率和覆盖率等。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调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式进行,但为保证抽样调查数据的可靠性和可测性,制度推出后的首次统计调查采取全面统计调查的方式。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调查(指标报送部分)报表表式和填报说明见附件。

附: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调查 (指标报送部分) 填报说明 一、填报要求 1.填报机构: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汇局,各城市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 2.频度:半年报。 3.报送时间:报告期后25日内。 4.报送方式:电子文件报送,遵从《金融统计监测管理信息系统》的编码规则和标准。 5.报送渠道: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汇局总行(局)报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总行营业管理部、重庆营业管理部,各分行、省会(首府)中心支行汇总辖内各城市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数据报送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6.报送数据属性:填报机构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的涉农贷款余额。 7.币种:填报本外币、人民币两类。表中本外币栏(A、B、C栏)填报人民币外汇业务合并余额,外汇业务余额应以报告期末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折算率折合为人民币;表中人民币栏(D、E、F栏)填报人民币业务余额; 8、报表表式:见附表1、2、3、4。 二、相关定义: 1.贷款:指《贷款通则》中规定的除票据贴现之外的各类贷款。 2.短期贷款:指报告机构所发放的各类贷款中合同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贷款。 3.中长期贷款: 指报告机构所发放的各类贷款中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贷款。 4.政策性贷款:凡填报机构为执行中央和地方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发放的贷款,由政府财政对贷款损失予以弥补并有明确的办法的,属政策性贷款。如农业发展银行为中央储备粮棉油、地方储备粮棉油而发放的储备贷款,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以粮食风险金的形式补贴利息、价差、保管费用等损失,这种贷款就属于政策性农业贷款。 5.准政策性贷款:凡填报机构为执行中央和地方宏观调控政策发放的贷款,政策规定由政府财政对贷款损失予以弥补但暂未

企业贷款尽职调查报告模板

企业贷款尽职调查 模板 一、公司基本情况及历史沿革 1、公司基本情况需披露公司设立情况,股东情况,实际出资情况,经营范围及实际经营的具体业务。 2、股东及实收资本的每次变化需详细披露具体情况,包括变更前后的持股数量和比例,转让、增资扩股价格及作价依据,每次是否办理工商变更,是否验资,实际出资情况是否与验资报告相符; 公司的股权是否清晰:设立以来是否发生频繁的股权转让,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核心人员的持股转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保持稳定(从买卖过程看实际控制人是否对公司的发展有信心,是否有大规模套现行为),是否存在名义与实际股东不符情况; 3、公司登记的业务范围是否发生变化,实际经营的业务是否发生变化,经营业务的具体方式是否发生变化; 4、公司管理层的稳定性(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部分公司视情况还需要包括技术负责人、销售负责人)。 5、实质控制人的判断、历史出资问题 二、公司人员情况 1、公司的主要高管,公司人数及年龄、学历结构; 2、公司人员结构(人数、学历层次、年龄层次等); 3、分部门人员情况(分部门列表:中层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采购 人员、技术人员); 4、劳动合同、社保及薪酬情况 公司所有人员是否都签订了劳动合同、是否都缴纳了社保;公司工资总额及平均工资额,各部门人均工资。 三、公司的经营模式 1、公司是做什么的?公司所从事行业的规模、总体需求及成长性;主营是否符合国家或区域产业政策;主营行业竞争者是否容易进入等;

2、公司为谁提供产品和服务?公司的主要客户、客户的实力、是否有在行业内或区域内较为著名的客户等、公司市场占有率及其变化; 3、公司是如何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公司的营销、采购策略及服务理念等; 4、公司是如何赚钱?利润来源及其稳定和增长性;决策机制水平;盈利预测(大多数时候只是口头的盈利目标)的可信度等; 5、是否存在对市场预测的机制及程序,(银根紧缩、原材料涨价、人民币升值、出口退税率降低等因素对公司的大致影响,以及公司在应对这些因素时采取了哪些措施)。 6、公司是如何从设立到发展壮大的,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有那些?公司通过什么途径建立竞争优势,公司今后的前景(经营模式的总体判断),公司通过什么途径保持自己的竞争优势?可行性及持久性?。 (通过技术创新创造真实的差异化产品? 通过品牌或信誉创造虚拟的差异化产品?(药品、食品、服装等) 通过降低成本并以更低的价格提供相似的产品? 通过创造高的转换成本锁定用户? 通过建立门槛把竞争者挡在外面?)(比如取得资质、认证等) 四、独立及持续盈利能力 1、公司在调查期内存在的所有关联方,关联交易的种类、交易金额及占同类总金额的比重、期末余额、价格及作价方式、关联交易毛利占总毛利的比重; 2、公司经营所必需的房产、土地、商标、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的取得方式,所有权归属情况; 3、公司的技术、业务、利润来源是否过度依赖其他公司、相关政策及补贴收入; 4、公司生产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结构、经营环境是否发生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对主要供应商及客户是否存在严重依赖。 五、财务状况及收入确认分析 1、公司在过去三年的财务数据分析,包括销售规模及收入、毛利率、净利润、现金流分析;

绿色信贷指引

绿色信贷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 第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和社会表现,并以此优化信贷结构,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有效识别、计量、监测、控制信贷业务活动中的环境和社会风险,建立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相关信贷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 本指引所称环境和社会风险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客户及其重要关联方在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给环境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及相关风险,包括与耗能、污染、土地、健康、安全、移民安置、生态保护、气候变化等有关的环境与社会问题。 第五条中国银监会依法负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

业务及其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或理事会应当树立并推行节约、环保、可持续发展等绿色信贷理念,重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作用,建立与社会共赢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第七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或理事会负责确定绿色信贷发展战略,审批高级管理层制定的绿色信贷目标和提交的绿色信贷报告,监督、评估本机构绿色信贷发展战略执行情况。 第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应当根据董事会或理事会的决定,制定绿色信贷目标,建立机制和流程,明确职责和权限,开展内控检查和考核评价,每年度向董事会或理事会报告绿色信贷发展情况,并及时向监管机构报送相关情况。 第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应当明确一名高管人员及牵头管理部门,配备相应资源,组织开展并归口管理绿色信贷各项工作。必要时可以设立跨部门的绿色信贷委员会,协调相关工作。 第三章政策制度及能力建设 第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政策等规定,建立并不断完善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的政策、制度和流程,明确绿色信贷的支持方向和重点领域,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及补充说明.doc

文档通用封面模板 精吕文档 本页面为作品封面,下载文档后可自 由编辑删除!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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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发[2007]246 号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 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 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发放情况,为国家 制定政策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信息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以 下简称《制度》,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度》自2007年9 月份实施。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及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于2007年9 月 25 日之前向人民银行总行第一次报送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数据,数据时 间属性为2007年 6 月30 日。自2007年第 3 季度开始,于每季后25 日内报送。 二、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 市中心支行以及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向人民银行总行报送“全科目”人民币、外汇季 报的时间自2007年第 3 季度开始由原定的每季后18日内调整为每季 后25 日内报送。 “全科目”季报指标。自第一次报送起,各行即应将原有的“全科目”人民币、外汇季报数据与新增的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数据生成同一数据 文件后报送人民银行总行。三、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指标为新增的 四、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及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 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要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 加强数据质量监控和统计分析工作。对《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应对措施、质量监控办法等情况,要及时与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沟通,有关材料以传真方式报送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 银行业各级机构按照《制度》要求向人民银行报送数据。人民银 行总行及分支机构采集和汇总涉农贷款数据后,与银监会及其分支机 构进行数据信息共享。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补充说明 一、现行《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下发执行后,部分机构反映在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填报机构对部分指标在理解和执行上存在偏差,手工统计工作量大,数据准确性难以保证,校验关系与《制度》要求不一致等问题。 一是混淆“承贷主体所属行业”和“贷款实际用途”。按照《制度》要求,农林牧渔业贷款、支农贷款等指标应严格按照贷款的投向和实际用途进行分类和归属,而部分填报机构根据贷款承贷主体所属行业而不是按照贷款实际投向进行 分类。 二是混淆“农林牧渔业贷款”与“支农贷款”。前者为承贷主体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贷款;而后者指并不直接从事农业生产仅提供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的支持,部分填报机构错误地将二者划等号,有的把应归入“支农贷款”

的农产品加工贷款、农业生产资料制造贷款、农用物资及农副产品流通贷款等归入了农林牧渔业贷款,有的将应归入“农林牧渔业贷款”的归入了“支农贷款”。 三是混淆“农户”与“非农户”。填报机构对农户的认定口径不一。有的填报机构以户籍所在地为标准区分,将户籍地位于农村区域的居民户都视为农户,误将户籍在农村但长期居住在非农村区域的居民户以及户籍在农村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也计入农户,扩大了农户贷款统计范围;有的填报机构以所从事的行业为标准区分,即认为只有从事农业生产的居民户才算农户,错误剔除了农村个体工商户,缩小了农户贷款统计范围;还有的填报机构未剔除居住在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或未将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纳入农户统计口径等。 四是混淆“农村区域”与“城市区域”。部分填报机构将注册地位于县及县级市城区的企业贷款排除在农村区域统计范围之外。还有部分位于地级市及市郊的填报机构对农村区域和城市区域界定不清,或将企业客户全部认定为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或全部认定为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未按《制度》执行。

个人经营性贷款尽职调查表

贷款尽职调查表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 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婚姻状况 经营主体名称从业时间 经营范围担任职务 经营地址 联系方式 手机 年收入固定电话 配偶姓名年龄文化程度 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结息情况(元) 前一季度前二季度前三季度前四季度 征信情况申请人:当前逾期□无□有,累计逾期次; 配偶:当前逾期□无□有,累计逾期次; 申请人家庭银行借款余额: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万元;不良记录说明: 个人品行□有黄赌毒传闻□有民间欠债传闻□有移民或转移资产之传闻□有被诉或被执行案件 其他说明:

二、面谈及实地调查记录 日期地点调查人员被调查人员调查方式及调查内容 三、借款人资产负债情况 (一)个人资产负债情况(单位:万元): 固定资产(房产、汽车等)银行负债 流动资产(存款、股票等)其他负债 其他资产对外担保 总资产总负债 净资产银行融资家数(经营性) (二)经营主体(法人)概况(单位:万元): 经营场地地址成立时间 经营场地性质□自购□租用电话号码 经营场地类型□市场摊位□营业房□写字楼□厂房贷款卡号 营业执照号码组织代码证 注册资金及股份结构开户银行及账 号 资产负债情况 项目上期余额本期余额项目上期余额本期余额固定资产银行借款 存货其他借款 应收账款应付账款

对外担保其他资产 其他负债总资产 总负债净资产 资产负债率经营收入 经营利润纳税额 (三)经营情况及其他说明: 四、本笔贷款的资金用途及还款来源: 五、担保情况担保方式:□抵押□保证□质押□信用(一)抵押 抵押物名称座落地址 抵押物所有权人与借款人关系 土地使用权权证号 使用面积土地性质 出让日期出让金交付情况 房屋情况权证号 建筑面积建成时间使用状况□自用□出租,年租金:房屋结构 房产评估价值评估机构抵押金额抵押率 变现能力分析

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工作实施方案

商业银行绿色信贷工作实施方案(细则)》 第一条总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绿色信贷政策,深化绿色信贷理念,防范信贷环保风险,支持节能减排、淘汰落实产能,促进衢州经济转型升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绿色信贷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2〕4号)》、《落实加快“腾笼换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试行)》(政发〔2012〕5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细则)。 第二条组织机制。成立由我行***副行长(主持工作)为组长,***副行长为副组长,合规风险部、综合管理部、客户部负责人、支行行长为成员的绿色信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合规风险部,合规风险部负责相关政策的制定、监督工作,各客户部负责绿色信贷政策具体实施开展工作,综合管理部负责相关绿色信贷政策宣传的和教育工作。合规风险部统计岗为具体的承办人员,负责具体的监测反馈工作。 第三条建立符合“绿色信贷”的信贷指导制度。我行及时转发《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绿色信贷指引的通知》、《浙江银监局办公室关于建立浙江银行业绿色信贷监测制度的通知》等绿色信贷文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规章制度和奖惩措施,将 绿色信贷纳入授信业务全流程管理,并在贷款“三查”、贷款定价和经济资本分配等方面采取差别化的风险管理

措施。 第四条建立健全绿色信贷政策实施的内控检查和考核评价机制。我行在每季末进行的风险大排查中对发现违背环保政策法规、“三查”工作不尽职的行为要实行问责,造成贷款损失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法律责任。完善信贷资产环境风险管理的制度。同时我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严格信贷审批条件,在信贷营销、调查、评估、审查等各个环节,均将企业环保信息作为评审的必要内容之一,对尚未拿到环评报告、环保不达标、存在潜在环保风险或环保行为违法的企业坚决否决,对企业环境行为评价结果不良的,严格信贷准入;同时在贷后管理上进行加强,健全风险机制,深入项目和客户进行检查,密切关注项目和客户环保意识、减排整改等情况。 第五条认真做好绿色信贷统计工作,及时反馈绿色信贷政策实施情况。由合规风险部统计岗专职负责绿色信贷的统计工作,认真做好绿色信贷统计工作;同时由合规风险部审查人员将绿色信贷政策实施情况、信贷资产环境风险管理情况以及防范信贷资产环境风险的成功经验、良好做法、取得成效以及相关典型案例及时报送监管部门,做好管理、监督部门的职责。信贷资产环境风险管理情况以及防范信贷资产环境风险的成功经验、良好做法、取得成效以及相关典型案例。 第六条落实差别化绿色信贷政策。

2013.6.8关于下发《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补充说明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关于下发《涉农贷款专项统 计制度》补充说明的通知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调查统计研究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调查统计处,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计划资金部(管理信息部、科技部、资产负债管理部、信息中心、财务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经营发展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银发[2007]246号文)下发后,部分机构反映在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明确部分指标的判定和执行标准,增设部分校验关系,我司拟定了《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补充说明,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调查统计研究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调查统计处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附件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补充说明 一、现行《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 (以下简称《制度》)下发执行后,部分机构反映在执行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填报机构对部分指标在理解和执行上存在偏差,手工统计工作量大,数据准确性难以保证,校验关系与《制度》要求不一致等问题。 一是混淆“承贷主体所属行业”和“贷款实际用途”。按照《制度》要求,农林牧渔业贷款、支农贷款等指标应严格按照贷款的投向和实际用途进行分类和归属,而部分填报机构根据贷款承贷主体所属行业而不是按照贷款实际投向进行分类。 二是混淆“农林牧渔业贷款”与“支农贷款”。前者为承贷主体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贷款;而后者指并不直接从事农业生产仅提供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的支持,部分填报机构错误地将二者划等号,有的把应归入“支农贷款”的农产品加工贷款、农业生产资料制造贷款、农用物资及农副产品流通贷款等归入了农林牧渔业贷款,有的将应归入“农林牧渔业贷款”的归入了“支农贷款”。

绿色信贷知识分享

[ 2009年前3个季度,主要商业银行对高耗能产业贷款增速水平为:钢铁13%、电解铝19%、平板玻璃-45%,大大低于同期31%的贷款平均增速] 这是一只无形的手。 这只手或者拒绝为“高污染、高耗能”项目贷款,甚至从这些项目中把贷款抽回来;或者主动为低碳、绿色的 项目送去急需的资金。 影响这只大手的是已经超过4万条的环保信息。这些信息通过环保部门逐级传输,并最终送到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各类银行根据这些信息作出判断,决定为哪些项目提供贷款,哪些不提供贷款,以降低贷款风险。 从2007年起,这一“乌托邦”式的构想就在国家环境保护部、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的主持下着手实施。但《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由于政策体系不完备特别是缺乏监督、评估和制约体制,效果并不理想。 “两高”行业资本渐撤 本报从国家环境保护部得到的一组数据显示,2009年前3个季度,主要商业银行对高耗能产业贷款增速水平为:钢铁13%、电解铝19%、平板玻璃-45%,平均大大低于同期31%的贷款平均增速。 这说明,银行退出“高污染、高耗能”行业贷款成为银行业加强信贷安全的重要手段。 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下称“政研中心”)公布,以上海为例,上海各银行2009年前3个季度退出130亿元贷款,其中钢铁行业62亿元、电力行业32亿元、化工行业11亿元、纺织行业4.1亿元、焦炭行业2.6亿元;建设银行2008年退出645亿元,退出客户6934个。 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原庆丹对记者表示,银行为“高污染、高耗能”项目提供贷款是存在很大风险的。随着环保部门监控能力的增强,有效遏制行业违规建设和盲目扩张,即便是已经开工、拿到贷款的项目也可能被叫停。而项目被叫停或重罚,势必影响项目的还款能力。 据银监会统计,到2009年5月末,主要金融机构在“高污染、高耗能”行业的中长期贷款余额达2.3万亿元,比2008年同期增长了23.43%。由于这些行业存在较大环境风险,随着国家加大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相关的银行贷款将面临重大安全隐患。 绿色信贷到底是怎样发挥作用的?政研中心编写的《中国绿色信贷发展报告(2010)》称,一是利用恰当的信贷政策和手段(包括贷款品种、期限、利率和额度等)支持环保和节能项目或企业;二是对违反环保和节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项目或企业采取停贷、缓贷、甚至收回贷款等信贷处罚措施;三是贷款人运用信贷手段,引导和督促借款人防范环境风险,履行社会责任,并以此降低信贷风险。 据介绍,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被称为是关于绿色信贷的最重要的政策性意见,意见发布以来,各级环保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已联手合作,运用绿色信贷政策,调控信贷投向,控制高污染、高环境风险行业和企业授信,许多污染企业因环境问题而不能获得贷款。 环境保护部与银监会签订了信息共享协议,并与人民银行于2008年联合下发了《关于规范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提供企业环境违法信息工作的通知》,将企业的环境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截至目前有近4万条环保信息被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许多环境违法企业因此被银行限制或收回贷款。 5月27日,在“2011中国金融高峰论坛”上,中国工商银行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连工表示:“从钢铁行业来讲,在工行的政策中就提出了吨铁综合能耗、吨二氧化硫排放等指标,

贷前尽职调查的定义

《河南融易贷》贷前尽职调查的定义 一、贷前尽职调查主要指小顺贷款公司的信贷与风控人员,通过特定的调查方法与程序,对贷款申请人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分析,并提出相应调查结论的过程。我们还可以对其定义进行更详尽的表述。也就是小额贷款公司的贷前尽职调查主要是通过对贷款申请人的经背环境、经营与合视情况、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以及其他重要享项中蕴含的重耍风险点和优劣势进行分析与识别,进而判断出贷款中诸人真实的还款信誉以及恰当地预测其到期还款的能力,从而使相关评审、决策机构做出恰当的贷款评审和决策的过程。 二、贷前尽职调查的雍义从以上对贷前尽职调查的定义可知.贷前尽积调查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来说意义非凡,通过优质高效的贷前尽职调查工作,可以便小额贷款公司对各个贷款申请人以往的还款信誉和还款能力以及口前所处的特定经营环境与经营状况有一个比较客观的了解,从而有利于对货款申请人做出正确的贷款评审和决策,避免小额贷款公司选择对那些不具备较好还欲佰誉和还款能力的贷款申请人发放小额贷款。 如果小额贷款公司没有通过贷前尽职调查甄别出那些不具备到期还款能力与还款信誉的贷款申请人,而对其发放了小额贷款.那么很可能会给公司带来一些麻烦。因为甲即便以后的贷后管理工作、其他咨询工作做得多么到位,也可能很难改变该货款申请人因还款能力或还款信誉先夭不足而存在的风险.从而很可能导致小额贷款公司发生相应的贷款损失。相反,如果通过恰当而高效的贷前尽职调查.小额贷款公司选择了向较优质的贷款中请人发放小额贷款,则将大大增强小颁贷款到期、足额安全收回的系数。另外,小额贷款公司的贷后管理、追偿等工作也会大大减少。因此,贷前尽职调查是小额货款公司一个非常基础而又异常重要的工作三、贷前尽职调查的主体贷前尽职调查主要由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进行。对于重耍的或复杂的贷款申请人,小额贷款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的评委也可以参与对其调查,但其只注重自身关心的个别情况,而不是面面俱到.主要情况的调查还是要依靠信贷人员和风险管理人员来完成。 为了防范操作风脸及道他风险,一般由负责架一小额贷款项目的信贷经理与风险经理同时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贷前调查。对于较复杂或贷款申请硕较大的贷款申请人的贷前调查,信贷部经理与风险管理部经理也可纵参与实地调查。当然,为了保证调查的效率,对于一些贷款申请额度很小、发展情况很好的老客户.也可以只安排信贷经理调查即可。 四、贷前调查的行业与子区域分类为了更好和更高效地完成贷前调查工作,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对其所处县市区区域内的潜在客户,按所处的行业或子区域进行分类,井分别由不同的调查人员对不同类别的贷款申请人负资贷前调查工作。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使贷前调查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去熟悉自己所负费的行业或子区域的相关潜在客户的基本情况。比如对于所处农村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市场,就可以以镇为单位分为若干个贷款子市场,每个信贷经理与风险经理负责其中的一个或几个锗的业务,这样就使得调盛人员能够更好地掌握该子市场的特殊情况,也能更方便地通过外围调查对有关贷款中请人收集其诚信和还款能力方面的信息。 五、贷前调查的原则为了对贷款申请人有一个客观整体的认识,从而取得更好的调查效果,使贷款申请人的重要风险点不至于出现重大遗漏,同时保证调查的效率,在对贷款申请人进行尽职调炎的过程中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 六、贷前调查的主要程序与方法小额贷款公司的信贷经理与风险经理在对贷

绿色信贷指引

中国银监会关于 印发绿色信贷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12〕4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政储蓄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等宏观调控政策,以及监管政策与产业政策相结合的要求,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绿色信贷为抓手,积极调整信贷结构,有效防范环境与社会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银监会制定了《绿色信贷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并督促落实。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绿色信贷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 第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从战略高度推进绿色信贷,加大对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的支持,防范环境和社会风险,提升自身的环境和社会表现,并以此优化信贷结构,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第四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有效识别、计量、监测、控制信贷业务活动中的环境和社会风险,建立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相关信贷政策制度和流程管理。 本指引所称环境和社会风险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客户及其重要关联方在建设、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给环境和社会带来的危害及相关风险,包括与耗能、污染、土地、健康、安全、移民安臵、生态保护、气候变化等有关的环境与社会问题。 第五条中国银监会依法负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业务及其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

信贷业务中的尽职调查报告

信贷业务中的尽职调查报告信贷员的尽职调查,是对贷款人和借款人双方负责任的重要体现,借款人能清晰了解到自己的贷款能力,贷款人能有效防范风险,双赢的模式下将有助于银行也健康有序的发展。 信贷业务中的尽职调查报告有的员工说柜员是银行最重要的岗位,每天接待客户的现金和资金的来去;但也有人认为信贷员是为银行创造利润的群体,没有信贷员日晒雨淋的调查和催收贷款,哪里来的银行利润。其实,存贷款工作一并重要。 存款是银行生存之基础,贷款是银行发展之本。银行内每一个岗位都有其固有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或许存在接触存款业务的客户很多,但是对于贷款业务的认识的还是比较陌生,现在就信贷业务做个简单了解。 尽管在信贷业务品种不同、对象各异上,但都有其内在的、本质的、共同的管理流程。科学合理的信贷业务管理实质上是规避风险、获取收益,以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过程。 每一笔信贷业务都会面临诸多风险,基本操作流程就是要通过既定的操作程序,通过每一个环节的层层控制达到防范风险、实现收益的目的。一般来说,一笔贷款的管理流程

分为九个环节,分别是:贷款申请、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价、贷款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款支付、贷后管理、回收与处置。 衡量一个从事信贷业务的专业人员工作效能,关键在于看他对每一笔贷款申请的尽职调查程度。因为尽职调查作为贷款全流程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全面深入、细致严谨、高质量的尽职调查工作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管理信贷风险的基本保障,其工作质量直接决定了贷款质量和风险承担水平。其次,尽职调查是降低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信息不对称,减少贷款风险隐患的重要手段。最后,通过揭示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风险信息,有助于银行也金融机构作出正确的决策。 勤勉尽责地履行调查义务,尽可能掌握借款人及业务的各方面情况,揭示分析潜在的风险因素,是信贷员尽职调查工作的基本要求。信贷员必须遵循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原则,通过各种途径开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客户及项目信息。 信贷员可以通过现场调查和非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展开调查。现场调查包括现场会谈和实地考察,非现场调查包括搜寻调差和委托调查等方式。 尽职调查最终体现在调查报告中,个人贷款尽职、调查报告侧重于对借款人的资信水平、偿债能力,贷款具体用途

对借款人50万元贷款的尽职调查报告

对借款人50万元贷款的尽职调查报告 摘要:上门客户,于##年8月23日向我行申请50万元贷款,担保方式;自然人担保。 一、借款人基本情况 1、借款人身份信息:身份证全部信息 借款人##,男,汉族,43岁,法定住址:##市##县##镇五。身份证号15262 , 发证机关:##县公安局。身份证有效期。 2、借款人简历情况 就职于####实业总公司 -##年从##实业辞职后成立了森纳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年在赤峰市元宝山做土方剥离工程。 ##年##入股蒙野食品公司。 ##年7月开始与巴彦淖尔欣泰房地产公司在##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境内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 ##-##年所开发项目竣工,并对项目后期进行处理 ##年巴盟乌拉特中旗拍得30亩地,花费1520万,个人占30% 3、对借款人基本情况的主观评价。 在与客户沟通过程中感觉此人具备很强的沟通能力,会公关,借款人家中兄弟两人,弟弟巴盟主要做电信工程,感觉此人为人精明,

对事对人都有自己很独到的看法,对房地产开发有自己的想法,对当地情况把握较为准确。 二、借款人实力情况 1、借款人经营经历(含资金积累过程等)。 1997年借款人在####实业总公司原料部,分配到巴盟地区主管粮油收购等业务,对食品行业比较了解。2002年从##实业辞职后成立了森纳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朋友合伙各出资50万元做奶食品经营,并买断该产品河北、河南、陕西、山西、天津,北京、山东华北七省的销售权。 在2003-2004年完成500多万元的销售业绩。在##年由于合作期限已到,此时其代理销售的厂家也有了自己的销售公司,由于借款人##占据的份额较大,所以受到了一定的管制,加之当年奶食品业也爆出质量问题,随后森纳达公司注销。 从##年之后分析##的经营,自购5台装卸车,拉运土方及煤炭,后全部转让。 ##年##入股蒙野食品公司,共同开发了草原燕麦面、草原荞麦面,但是也没做起来。 从##年由于借款人亲戚在巴盟五原是当时是分管城建的领导,在有这层关系的前提下,开始与巴彦淖尔欣泰房地产公司在##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境内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目前该项目的一期已经完工,占地10亩,建筑面积1万平米,其中住宅42套,商户26套,由于小区对面有学校,其商铺及住宅的销售情况一直不错。截止目前,

涉农贷款统计口径(仅参考)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要点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发放情况,为国家制定政策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信息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建立了《涉农贷款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2007]246号),并于2007年9月起实施,之后人总行调统司于08年1月下发《关于<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补充说明的通知》(银调发[2008]5号),对制度中的部分指标口径进一步明确。 二、涉农贷款指标解释 (一)根据《涉农贷款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2007]246号)规定,涉农贷款的计算公式如下: 1、涉农贷款=农村贷款+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 2、农村贷款=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 3、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农林牧渔业贷款+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支农贷款。 (二)指标含义如下: 1、农户贷款: 发放给农户的所有贷款。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农户: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

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 要点解读:1.1、农户贷款是以承贷主体是否为农户来判断,而非按贷款投向来归属,即只要是发放给农户,无论贷款用途是否用于支农,均属于农户贷款。 1.2、农户的定义。包括:(1)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这里是指居住地);(2)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3)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上述地区)居住在一年以上的住户;(4)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不包括:(1)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2)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 农村个体工商户: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或者是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经法律或者相关部门核准领取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登记证书》,从事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活动的农村住户和虽然没有领取相关证件,但有相对固定场所、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个月以上、外雇人员在7人以下的农村住户。 容易出现的问题:混淆“农户”与“非农户”,主要体现在:(1)简单地以户籍所在地为标准区分,将户籍地位于农村区域的居民户都视为农户,误将户籍在农村但长期居住在非农村区域的居民户以及户籍在农村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也计入农户,扩大了农户贷款统计范围;(2)简单地以所从事的行业为标准区分,即认为只有

关于银行信贷业务尽职调查中存在的不足与建议

关于银行信贷业务尽职调查中存在的不足与建议 摘要:商业银行业务复杂繁多,很多都需要开展尽职调查工作。而尽职调查的范围很广,调查项目千差万别,主要分为业务尽职调查、财务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和其他尽职调查,涉及到会计师、律师、投资人等不同的主体。本文从不同角度对银行信贷业务尽职调查情况进行论述,分析尽职调查重点和内容,并提出合理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 信贷业务; 尽职调查; 商业银行的本质就是对风险的经营和管理,在众多的经营控制风险方法和手段中,尽职调查是最重要的一个。通过尽职调查,可以发现影响业务的各种因素和潜在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助于银行对客户进行全面细致的判断,为业务决策提供依据。信贷业务是商业银行最基础的主营业务,是收益的源泉,在银行经营管理中居于重要的地位。为了防范风险,银行在《贷款通则》和《合同法》的基础上,建立严格的信贷制度,以及严谨的业务流程。信贷业务的基本流程是:客户申请与受理→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业务实施→贷后管理(不良信贷资产管理)→信用收回。从业务流程来看,客户提出借款申请,首先是信贷调查岗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提出业务实施的可行性意见和建议;其次是审查岗对信贷业务的合法合规性、安全性、效益性进行复核和审查,揭示信贷业务风险,提出风险控制措施;然后通过贷审会集体评议的方式对信贷业务进行审议,由有权审批人在书面授权范围内审批。调查岗的信贷业务调查,是信贷业务审查、审议、审批的基本依据,因此尽职调查工作是否落到实处,是否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客户整体经营状况和潜在风险,显得尤为重要。 一、信贷业务尽职调查中存在的不足 (一)客户基本情况调查不够深入彻底。 信贷人员对客户基本情况尽职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及经营范围、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结构、人力资源、信用状况、决议性文件、发展规划等。尽调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获取真实、全面、客观的客户及担保信息,并进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但对于客户基本情况的调查,信贷人员多以罗列相关内容为主,未能深入分析揭示存在风险。以实际控制人事项为例,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控制力,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和决策,如果实际控制人追溯不彻底或潜在风险揭示不及时,会难以捋顺关联关系,引发隐性集团客户风险或其他风险。如: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力不足。B公司向证监会提出IPO申请,尽职调查中发行 A公司持有B公司40%股权,是第一大股东,对B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但从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人员组成来看,A公司对经营和决策并没有单独决定权。章程条款规定“股东会会议对公司事项做出决议,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A公司持股40%,无法单独形成对公司事项的决定权;董事会7人,A公司派驻的有2人,章程条款规定“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董事会决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

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发放情况,为国家制定政策、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信息支持,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决定建立《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度》自2007年9月开始实施。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及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于2007年9月25日之前向人民银行总行第一次报送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数据,数据时间属性为2007年6 月30日。自2007年第三季度开始,于每季后25日内报送相应数据。 二、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以及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总行向人民银行总行报送全科目人民币、外汇季报的时间自2007年第三季度开始由原定的每季后18日内调整为每季后25日内报送。 三、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指标为新增的全科目季报指标。自第一次报送起,各行即应将原有的全科目人民币、外汇季报数据与新增的涉农贷款专项统计数据生成同一数据文件后报送人民银行总行。 四、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及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要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加强数据质量监控和统计分析工作。对《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应对措施、质量

尽职调查报告,个人

尽职调查报告,个人 篇一:尽职调查与内容(公司与个人) 担保公司业务员调查内容 一.尽职调查的内容包括担保申请人资信、融资用途的合理性、还款来源的可靠性,以及反担保措施的可控性等四个方面。第二十条资信调查评价是指对担保申请人的资信状况进行多方面地调查,根据已掌握的信息资料进行分析与评估,据此就客户的偿债能 力做出全面的评价。 (一)对公司类担保申请人资信的调查评价: 1、法律主体资格的调查: (1)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房地产企业还要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建筑安装企业还要审查《承建资格证书》原件:看其是 否经授权机关颁发;在有效期内;年审合格; (2)审查客户法人代码证书原件:看其是否申领并正式使用代码 书; (3)审查税务登记证原件:看其是否申领了国税与地税《税务登记证》并是否按期缴纳了各种税款,法定代表人有没有上税务机关公布的限制出境人名单;

(4)审查贷款证(卡)原件:看其是否进行了年审;记载的内容是 否与真实情况相符; (5)审阅公司成立合同、章程原件:对公司的组织形式、出资方式、经营方式、最高权力机构等进行全面的了解,看其申请担保是否需要最高权力机构的决定;若为三资企业或者承包经营企业,还需提供成 立批文、承包经营合同; (6)审查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看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上填写的法定代表人名字和加盖的公章要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名字和名称相一致。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上填写的代理人的权限要具体、明确、担保申请人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要签 字。有效期至少到合同签订日,通常要有3个月。 2、管理水平调查评价: (1)公司治理结构调查:主要了解企业所有者与企业经营者的关系是直接经营还是委托经营;企业经营决策人、董事会与总经理的授权 关系;以及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 (2)领导者素质调查:主要了解法定代表人与总经理的资历、素质、业绩、管理及开拓能力、经营作风特别是对

中国银行业绿色信贷体系

中国银行业绿色信贷体系 中国金融信息网2016年12月26日10:38分类:分析报告 ?打印 ?大中小 ?我要评论 核心提示:目前中国已基本建立以《绿色信贷指引》为核心的绿色信贷制度框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节能环保授信和绿色信贷的政策界限、管理方式、考核政策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信贷资金投向低碳、循环、生态领域。本文将回顾中国绿色信贷体系的发展历程,探析绿色信贷体系构成,以及展望未来发展的趋势。 钱立华兴业银行环境金融部 2016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等7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对绿色金融、绿色金融体系都做了明确的定义,并提出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目前全球只有中国、巴西和孟加拉国三个国家有正式的绿色信贷统计,同时中国的绿色信贷框架体系处于国际相对领先的位置。据2016年中国银监会绿色信贷新闻发布会公布,2007年以来,银监会陆续出台《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2007年)、《绿色信贷指引》(2012年)、《能效信贷指引》(2015年),相关政策在国际上均是首创。目前中国已基本建立以《绿色信贷指引》为核心的绿色信贷制度框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节能环保授信和绿色信贷的政策界限、管理方式、考核政策等做出明确规定,确保信贷资金投向低碳、循环、生态领域。本文将回顾中国绿色信贷体系的发展历程,探析绿色信贷体系构成,以及展望未来发展的趋势。 一、中国绿色信贷体系发展历程 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政策,连续出台,绿色发展已经成为国家战略。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建设中国特色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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