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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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化工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制定本办法。

二、项目立项1. 项目立项应符合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实际需求,须由企业高层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由企业内部进行评审和批准。

2. 项目立项申请中应包括项目的目标、范围、概算、工期等基本信息,并列出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

三、项目组织与管理1. 项目应设立项目组,组长由企业内部指定,成员由相关部门推荐,项目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 项目组应制定项目计划,包括工期安排、关键节点等,并将计划进行审核和批准。

3. 项目组应根据计划制定详细的工作任务书,明确各成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

4. 项目组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汇报工作进展和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沟通和协调。

四、工程设计与施工1. 工程设计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院进行,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2. 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和经济性。

3. 工程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和技术能力。

4. 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并通过现场检查和验收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工程监督与验收1. 工程监督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2. 工程监督应对工程设计、施工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及时报告任何问题和隐患。

3. 工程验收应在工程竣工后进行,由相关部门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 工程验收结果应做出书面报告,并归档保存,以备后续审计和管理。

六、工程变更与风险管理1. 工程变更应经过项目组的评估和审批,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2. 工程变更的实施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及时进行记录和通报。

3. 工程项目存在风险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和控制,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七、工程项目的竣工与验收1. 工程项目的竣工应由项目组负责,并报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规定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1目的和范围为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工程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制定本办法。

工程项目是指公司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安全措施项目,环保措施项目,构建筑物维修项目,其他项目等。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预算、施工、变更和验收的管理。

2总则2.1管理流程。

工程项目建设严格遵循可行性报告(方案)、审核、批准立项、设计、概算审定、预算审定、开工报告、质量和工期的过程控制、竣工验收、结算、财务报告、审计等管理流程。

2.2建设方式。

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以及大型技术改造、安措、环措项目等委外建设由公司确定建设方式;内部工程项目建设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其他项目由企业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2.3计划管理。

工程项目实行计划管理。

除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的影响安全生产、经营的临时追加项目外,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不予实施。

3项目的立项、审批3.1新建及改扩建项目。

由研发中心编排下一年度实施项目、储备项目、前期调研项目计划和可行性报告,经总工程师审核后,企业管理部列入公司年度计划。

3.2技术改造、安措、环措项目。

由项目所属单位提出立项方案建议,经专业管理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完善,提出投资效益评价报告和可行性报告,报分管领导审定,企业管理部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3.3构建筑物维修。

各单位界区内由各所属单位报生产技术部核准,公用设施由生产技术部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立项,由企业管理部列入年度计划。

3.4其他项目。

除上述项目外,其他项目由企业管理部编制实施计划,报分管经理批准立项,由企业管理部列入年度计划。

3.5以上各类项目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核,董事会批准立项。

3.6项目立项、审批权限。

概算投资额在10万以下,由总经理批准,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由经理办公会审核批准,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由董事长或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化工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标准版)

化工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标准版)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造成新的污染,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所有新建、改、扩建项目不论规模大小,不论资金来源一律执行“三同时”规定。

3、凡是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公司分管环保部门必须参与可行性研究,进行项目环境保护的考察论证,并按分级管理的要求,报上级环保监督管理部门批复,方可确定。

4、凡是没有“三废”治理措施的项目,生产部门有权不进行设计和验收,施工部门有权不施工。

5、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公司要组织力量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规定,共同进行内部验收。

凡是应有而没防治污染的项目,一律不准试车、投产,要限期解决后再投产。

6、建设项目建设前,必须在环保部门登记后,由有资质的部门编制合格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7、验收合格后,车间组织生产时,环保设施必须同时开车,若验收不合格,设计、建设及公司有关部门要限期治理,确保达到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二次验收申请。

8、各部门、车间要忠于职守,违反规定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化工厂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化工厂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化工厂公用工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化工厂公用工程管理,规范公用工程建设和运行,保障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提高工厂生产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工厂公用工程的建设、改造、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化工厂公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照明、通风、排水、消防等公用设施。

第四条化工厂公用工程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工厂公用工程管理应当与工厂生产管理相衔接,确保工艺流程顺畅、生产安全可靠。

第二章公用工程建设管理第六条化工厂公用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七条公用工程建设项目应编制项目建议书,经厂领导同意后才可以实施。

第八条公用工程建设应编制施工设计图,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第九条公用工程建设项目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确定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备。

第十条公用工程建设项目应做好施工记录,及时纠正施工中的问题,确保施工质量。

第十一条公用工程建设竣工后,应组织验收,评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公用工程运行管理第十二条公用工程运行管理应有专门的运行管理人员,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并及时处理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三条公用工程运行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定期检测制度,对重要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公用工程运行管理应编制设备运行记录,及时记录设备运行情况,便于分析问题、提高效率。

第十五条公用工程运行管理应建立完善的故障处理机制,一旦出现故障应立即处理,确保工厂正常生产。

第十六条公用工程运行管理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设备运行效率。

第十七条公用工程运行管理应加强安全管理,对设备操作人员实施培训,建立安全生产意识。

第四章公用工程维护管理第十八条公用工程维护管理应定期进行设备检修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第十九条公用工程维护管理应建立设备维护清单,按照清单进行定期维修,保障设备长期稳定运行。

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模版(四篇)

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模版(四篇)

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化工企业项目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保证项目投资的安全和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化工企业所有工程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经济和争取的原则。

第四条项目管理应贯穿于项目的全过程,并与企业战略目标紧密结合。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五条涉及工程项目的立项,需由企业相关部门提出项目建议,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预算方案。

第六条项目建议应提供以下信息:项目名称、建设目标、规模、用途、投资预算、建设周期、投资回报率等。

第七条项目建议由企业相关部门评审,并报企业领导审批。

第八条项目建议审批通过后,进入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第三章项目可行性研究第九条项目可行性研究应包括市场调研、技术路线选择、投资估算、风险评估等内容。

第十条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提供以下信息:市场调研结果、技术路线选择依据、投资估算表、风险评估报告等。

第十一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企业相关部门编制,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提交企业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通过后,进入项目立项阶段。

第四章项目立项第十三条项目立项应包括项目立项申请书和项目立项决策。

第十四条项目立项申请书应提供以下信息:项目名称、建设目标、规模、用途、投资预算、建设周期、投资回报率、立项依据等。

第十五条项目立项申请书由企业相关部门编制,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提交企业领导审批。

第十六条项目立项决策由企业领导根据项目立项申请书和企业战略目标进行决策。

第十七条项目立项决策通过后,项目正式立项。

第五章项目实施第十八条项目实施包括项目编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项目交付等环节。

第十九条项目编制应包括工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组织等内容。

第二十条项目组织实施时,应根据项目计划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十一条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商的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和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二十二条项目实施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和交付手续的办理。

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是化工企业为了规范化、集约化开展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下面是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一般内容:
1. 项目管理目标和原则:明确项目管理的基本目标和原则,包括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方面的要求。

2. 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建立项目管理组织,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 项目立项和评审:制定项目立项的流程和标准,对预计投资、预计产值、盈利预测等进行评估和审批。

4. 项目计划管理:制定项目计划,包括项目启动、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计划,并进行合理的调整和控制。

5. 资源管理:对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和管理,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6. 风险管理:对项目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风险控制和应对。

7. 质量管理:制定质量标准和评估方法,进行质量控制和监督,确保项目交付的质量符合要求。

8.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培训和检查,确保项目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9. 进度管理: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和控制方法,监督和管理项目的工期,及时发现和解决进度偏差问题。

10. 成本管理:制定项目成本预算和控制方法,进行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

11. 项目验收和结算:制定项目验收标准和程序,进行项目的最终验收,并进行工程结算。

12. 项目评估和总结:对项目进行评估和总结,分析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

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项目特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的管理和实施。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三条项目立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四条项目立项需提交相关资料,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第五条项目立项需经企业内部审核并报财务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继续推进。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六条项目管理应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

第七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

第八条项目管理应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确保项目按照计划、按时、按质高效完成。

第九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项目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

第十条项目管理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有效沟通,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第四章项目实施第十一条项目实施应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各阶段的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实施需按照规定的工作流程和质量标准进行工作。

第十三条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和难题应及时上报并寻求解决方案。

第十四条项目实施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要求进行,保障工人的工作安全。

第五章项目验收第十五条项目实施完成后,进行项目验收。

第十六条项目验收应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参与验收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第十七条项目验收需提交相关资料和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需包含项目实施的情况、达到的目标和问题解决方案等。

第十八条项目验收通过后,方可移交项目给使用部门。

第六章项目绩效评估第十九条项目验收通过后,进行项目绩效评估。

第二十条项目绩效评估应评估项目的效益、质量和投入产出比等指标。

第二十一条项目绩效评估应由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二十二条项目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项目管理部门的工作成绩进行考核。

第七章项目监督和问责第二十三条项目监督可由相关部门进行,通过现场检查、调研等方式进行监督。

第二十四条项目监督发现问题和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化工企业工程建设制度

化工企业工程建设制度

化工企业工程建设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工程建设活动,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保障企业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的工程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改扩建、节能改造等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阶段的管理。

第三条企业工程建设应坚持“科学规划、严格管理、优质施工、持续改进”的原则,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工程建设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负责工程建设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工程建设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工程建设规划、设计评审、施工监督、验收评定等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六条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应按照“四必须、四审查”原则开展,即必须经过立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验收审查四个必要程序,严格审核。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评审、备案、监督等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确保项目正常推进。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档案,记录项目全过程的资料和信息,以便查阅和复查。

第三章设计第九条企业工程设计应根据项目性质、规模和技术要求,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工作,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要求,编制工程设计文件,其中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范围、技术要求等内容。

第十一条设计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设计文件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设计文件应经过企业工程建设部门审核批准,方可实施,设计变更应按规定程序进行。

第四章施工第十三条企业在选择施工单位时应考虑单位的资质、信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等因素,签订施工合同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进行施工工作,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环保。

第十五条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明确现场人员的责任和权限,组织施工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

化工企业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基建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緒論第一條為加強基建项目管理,提高企业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的基建项目管理。

第三條基建项目管理是指企业在规划、设计、建设、投运过程中,对基建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安全等方面进行综合管理。

第四條本制度的宗旨是规范基建项目管理,确保基建项目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提高项目的效益。

第五條基建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周密设计、精心施工、严格监督、守时投运”的原则。

第六條基建项目管理的具体要求由企业项目管理部门根据本制度制定。

第七條制度的安排由企业总经理负责,实施由项目管理部门具体负责。

第八條基建项目管理制度的修订,由企业总经理提出,经企业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后,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二章规划与设计第九條基建项目管理从项目规划、设计开始。

项目规划应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市场需求、资金、人力资源等情况,确定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第十條基建项目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同时要考虑节能减排、环保、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一條承担项目设计的单位应具有相关资质,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二條项目设计应由设计单位编制设计方案,并提交企业项目管理部门审核,经批准后才能实施。

第十三條项目设计应详细、准确、完整,包括项目建设的布局、机电设备选型、工艺流程等内容。

第十四條项目设计审查应原则上取得相关卫生、消防等方面的审批意见,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條经企业总经理批准后,项目设计方案即可实施。

设计变更需重新审批。

第三章施工与监督第十六條基建项目的施工应根据设计方案,严格按照合同要求,保证施工质量。

第十七條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

第十八條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计划,明确工程进度和质量控制。

第十九條施工单位应定期报告施工进度,主要施工节点需及时通知企业项目管理部门。

第二十條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计划,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的概述,具体实施细则可以根据企业特点进行调整。

1. 项目定义和目标:明确项目的范围、目标和预期成果,确定项目的关键要素和成功标准。

2. 项目计划和时间表: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时间表,包括活动、里程碑和任务的安排和分配。

3. 项目资源管理:确定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制定资源调配和管理方案,保证项目顺利进行。

4. 风险管理:识别项目风险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应对措施和预防措施,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

5. 项目执行和监控:按照项目计划和时间表执行项目活动,监控项目进展和质量,及时调整和纠正计划。

6. 项目沟通和协调:建立项目组织结构和沟通渠道,保障项目各方之间的协作和沟通顺畅。

7. 项目质量管理:制定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确保项目交付的产品或服务符合质量要求。

8. 项目文档管理:建立项目文档管理体系,包括合同、计划、报告等,确保文档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9. 项目评估和总结:在项目完成后进行评估和总结,总结项目的经验和教训,为今后的项目提供参考。

10. 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定安全和环保管理措施,保障项目的安全和环保要求。

以上是一个简要的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具体的实施细则可以根据企业的需要和项目的特点进行制定和调整。

化工工程建设制度

化工工程建设制度

化工工程建设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化工工程建设活动,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安全风险,保护环境。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化工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

3. 工程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行业规范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

二、组织管理1. 成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建设的全面管理,包括项目策划、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等环节。

2. 项目管理部门应明确各参与方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的沟通协调机制。

3. 对于重点工程,应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团队,负责日常管理和决策。

三、工程设计1. 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需求和国家标准进行设计,确保设计合理、先进、可行。

2. 设计方案应经过严格审查,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论证会。

3. 设计变更应严格控制,任何变更都需经过批准并记录在案。

四、采购与物资管理1. 采购活动应公开透明,采取招标或询价等方式,确保物资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2. 建立物资验收制度,对进场材料和设备进行严格检验。

3. 物资储存应规范管理,防止损坏和浪费。

五、施工管理1. 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严格遵守施工操作规程。

2. 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3.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工人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

六、质量控制1. 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控制。

2. 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于关键工序和重要节点,应加强监督和检查。

七、进度与成本控制1. 制定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时间节点。

2. 监控工程进度,及时调整计划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延误。

3. 控制工程成本,避免不必要的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八、竣工验收1. 工程完成后,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验收。

2.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进行后续的性能测试和环境评估。

3. 对于不合格的部分,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直至达标。

化工企业建筑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建筑管理制度

化工企业建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化工企业建筑管理工作,提高企业建筑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生产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内所有建筑物的管理工作,包括厂房、仓库、办公楼等。

第三条建筑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环保的原则,所有管理人员和职工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建筑管理工作主要由企业建筑管理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协助配合。

第二章建筑规划第五条化工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安全要求进行建筑规划,确保建筑物布局合理、通风良好、疏散通道畅通。

第六条建筑规划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关于建筑结构、耐火性、安全通道等方面的要求。

第七条建筑规划应当充分考虑环保要求,建筑材料应当符合环保标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八条建筑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员工的生产、生活和办公需求,确保员工的舒适度和工作效率。

第三章建筑施工第九条建筑施工应当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能力。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建筑材料、施工设备的质量控制,确保材料合格、设备完好。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安全。

第四章建筑维护第十三条建筑物的维护保养工作是保证建筑物正常运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工作。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对建筑物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建筑物的大修、改建工作应当由专业的建筑工程单位负责,对建筑结构、防火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

第十六条建筑物的装修和改造应当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不得影响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第五章建筑安全第十七条建筑安全是建筑管理工作的核心,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十八条建筑物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隐患台账进行管理。

第十九条建筑物应当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石油化工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1总则1.1目的依据为规范石油化工行业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提升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水平,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石化行业相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石化企业境内独资、合资控股、合作主导建设项目按照本规定执行。

1.3内容界定1.3.1本规定所称建设项目,包括工程建设项目和大检修项目。

1.3.2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和服务,具体指列入企业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油气田地面工程、炼油化工工程、天然气与煤化工工程、油气储运工程以及新能源、科研辅助设施等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

1.3.3本规定所称大检修项目,是指列入企业主要生产装置检修计划的全厂性或成系列装置同期集中停工大修,使用修理费且不形成新增固定资产的项目。

1.3.4本规定所称大修改造项目,是指大检修项目和与其同步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的统称。

1.3.5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是指工程建设项目可研批复后进行的建设准备、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生产准备与试车、竣工验收等工作。

1.3.6本规定所称大检修项目实施,是指装置停工大修计划以及大修项目确定后进行的建设准备、勘察、设计、采购、施工、验收和交接等工作。

1.3.7本规定所称重点工程项目,是指列入年度重点工程项目清单的工程建设项目和大修改造项目。

1.3.8本规定所称一类、二类、三类工程建设项目,是指根据各业务板块特点划分的项目类别,参照石化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程序及管理办法确定。

1.3.9本规定所称建设单位,是指建设项目所属或经授权承担建设项目法定职责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分(子)公司。

1.3.10本规定所称项目管理部,是指由建设单位自行组建,对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或部分阶段实施管理的机构,简称项目部。

1.3.11本规定所称承包商,是指参与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总承包商和分承包商。

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一、概述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是指在化工企业的建设、运营和改造过程中,为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达到预期目标,采取一系列管理措施和方法,对项目进行全面、有效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的过程。

本办法旨在规范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的管理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效率和安全性,实现工程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前期准备1. 项目可行性研究:在工程项目开展之前,应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确定项目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和社会可行性,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

2. 项目策划:在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进行项目策划。

包括项目目标的确定、项目内容的分解、项目进度计划和资源配置计划的编制等。

3. 项目立项:项目策划完成后,应向企业决策层提出项目立项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三、项目实施阶段1. 项目组建:项目立项获得批准后,组建由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组成的项目组,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

2. 项目执行:项目组根据项目策划的进度计划,按照工程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组织和管理工程项目的实施。

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3. 项目风险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密切关注项目的风险,及时识别、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项目进展顺利。

4. 项目变更管理:如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了需要调整或改变的情况,应及时进行变更管理,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四、项目验收阶段1. 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应进行竣工验收,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和合规性进行评估。

确保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 项目交接: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项目交接工作,将项目交接给运营部门进行后续的管理和运营工作。

3. 项目总结与反馈: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为未来类似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借鉴。

五、质量与安全管理1. 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和落实相关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项目的质量可控。

2. 质量监督检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对重点工序、关键设备和关键节点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

化工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化学工业部)共13页

化工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化学工业部)共13页

【法规标题】化工建设项目管理程序(4)【颁布单位】化学工业部【发文字号】化建发[97]第547号【颁布时间】1997年08月26日【生效时间】1997年08月26日化工建设项目管理程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程建设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技术性较强的系统工程。

为了加强化工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保证国家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发挥投资效益,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结合化工建设的特点,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第二条本管理程序所指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列入国家或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

列入国家重点建设的化工项目,除按国家计委《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外。

具体做法亦按本管理程序执行。

第三条本管理程序对化工建设项目的管理范围,包括从国家批准项目正式立项起,到可行性研究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及审查、招标投标、开工准备、工程施工、生产准备、化工试车、生产考核、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第四条化学工业部计划、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化工行业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厅(局、总公司)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化工项目的监督管理/组织、参与、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和各省、区、市综合管理部门做好化工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第二章项目前期准备管理第五条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是指建设项目立项起到批准项目开工这一期间的主要工作。

凡列入建设前期工作计划的项目,均应有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获批准即为立项。

项目建议书由项目法人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国家的产业政策,行业、地区发展规划及国家有关投资建设法规、规定编报。

其中基本建设大中型和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在上报项目建议书时须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和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项目建议书编报单位委托有资格的规划、设计单位或工程咨询单位编制。

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的项月建议书报国家计委审批。

化工管理制度word

化工管理制度word

化工管理制度word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化工企业的管理工作,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化工管理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环境保护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化工企业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化工企业应定期对本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

第五条化工企业应制定相应的制度文件、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并确保员工能够熟悉并遵守相关规定。

第六条本制度所称化工企业包括化学工业、石油化工、制药工业、化学肥料、塑料制品等相关企业。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一条化工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包括生产计划、生产排程、原料采购、生产工艺、产品质量等方面。

第二条化工企业应明确生产目标和任务,合理安排生产计划,确保生产能够按时完成。

第三条化工企业应加强原料采购管理,确保原料的质量和供应充足。

第四条化工企业应加强生产工艺管控,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稳定。

第五条化工企业应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化工企业的首要任务,化工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体系。

第二条化工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规定和操作程序,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化工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条化工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第四章环境保护管理第一条化工企业应加强环境保护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确保生产过程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第二条化工企业应建立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对生产废水、废气和废固进行有效处理。

第三条化工企业应加强环境监测,对排放物进行定期检测和记录。

第四条化工企业应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做好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第五章质量管理第一条化工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和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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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化工企业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标准版)1目的和范围为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工程项目投资完成情况,制定本办法。

工程项目是指公司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安全措施项目,环保措施项目,构建筑物维修项目,其他项目等。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预算、施工、变更和验收的管理。

2总则2.1管理流程。

工程项目建设严格遵循可行性报告(方案)、审核、批准立项、设计、概算审定、预算审定、开工报告、质量和工期的过程控制、竣工验收、结算、财务报告、审计等管理流程。

2.2建设方式。

新建工程、改扩建工程以及大型技术改造、安措、环措项目等委外建设由公司确定建设方式;内部工程项目建设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其他项目由企业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2.3计划管理。

工程项目实行计划管理。

除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批准的影响安全生产、经营的临时追加项目外,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不予实施。

3项目的立项、审批3.1新建及改扩建项目。

由研发中心编排下一年度实施项目、储备项目、前期调研项目计划和可行性报告,经总工程师审核后,企业管理部列入公司年度计划。

3.2技术改造、安措、环措项目。

由项目所属单位提出立项方案建议,经专业管理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完善,提出投资效益评价报告和可行性报告,报分管领导审定,企业管理部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3.3构建筑物维修。

各单位界区内由各所属单位报生产技术部核准,公用设施由生产技术部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立项,由企业管理部列入年度计划。

3.4其他项目。

除上述项目外,其他项目由企业管理部编制实施计划,报分管经理批准立项,由企业管理部列入年度计划。

3.5以上各类项目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核,董事会批准立项。

3.6项目立项、审批权限。

概算投资额在10万以下,由总经理批准,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由经理办公会审核批准,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由董事长或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股东会)批准。

3.7突发事故处理项目由主管部门报告相关领导批准后即刻实施,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周内按照管理流程补办相关手续。

4项目实施部门及基本职责4.1项目经理部。

由公司确定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经理部并报公司批准。

项目经理部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安全、质量、环境、进度、造价、竣工验收和交付。

公司与项目经理部签订项目建设责任书。

4.2未实行项目经理部负责实施的项目,由专业管理部门或企业管理部负责实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项目的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安全、质量、环境、进度、造价、竣工验收和交付。

5项目设计5.1项目设计单位。

原则上各类项目由技术研发中心设计院设计,对于技术研发中心设计院不能承担或不能单独承担的设计项目,由公司组织招标确定设计单位或直接指定有资质或能力的设计单位。

委外设计合同由技术研发中心设计院负责组织起草,总工程师审核,公司授权签订。

技术研发中心设计院承担委外设计的联络及技术服务。

5.2设计委托。

由项目实施部门提出设计条件及要求,报企业管理部下达设计任务。

5.3关键点控制。

设计关键控制点如工艺流程图、重要技术方案、主要设备选型及仪表控制水平等需由项目实施部门组织评审,形成会议纪要。

5.4概算控制。

在初步设计完成之前,设计单位将工程概算报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若可行性报告中投资估算与初步设计概算的偏差大于10%,应对可行性报告进行重新审批。

施工图预算与概算偏差大于10%,应提出修改报告。

5.5设计进度。

技术研发中心设计院每月25日前将当月项目设计任务完成情况报企业管理部。

6预算管理6.1项目预算为项目造价控制的基本依据。

原则上,项目造价必须控制在预算范围以内。

6.2项目预算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根据概算和设计图组织编制,一式五份提交预算审核部门,并根据工程量提出审核完成时间的意见。

6.3预算审核部门按照相关定额标准及市场行情,及时完成预算审定,分别提交项目实施部门、财务部、供应部、审计法务部。

7项目开工与施工7.1项目实施部门将项目开工报告提交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组织项目开工。

开工报告须包括开工、竣工时间,工程预算等内容。

7.2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组织项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并经授权签署施工合同。

无监理单位的项目,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工程监理。

零星项目、抢修项目或不易招标(拥有专有技术或专利技术)的项目,由项目实施部门直接委托施工单位,并经授权签署委托合同。

7.3项目实施部门负责施工前的准备工作,组织落实“三通一平”,负责项目“三同时”工作。

7.4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绘制统筹网络图,制定施工进度目标,工程质量目标、安全和现场管理目标等,明确进度、质量和费用控制点。

施工计划由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7.5项目实施部门组织现场调查,与监理单位共同审核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

8厂供物资管理8.1工程项目建设所需物资的领用通过工程项目专用章(或工程项目专用卡)的形式管理和控制。

8.2工程项目专用章由计划部门统一管理。

8.3工程项目施工前,项目实施部门将专用章启用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后,交企业管理部安排制作,并从企业管理部登记领取使用。

8.4工程项目建成、试车成功后,应及时移交使用单位。

在工程项目移交后的下一个工作日,项目实施部门将工程项目专用章返交至企业管理部。

企业管理部及时书面通知供应部和财务部停止该项目的领料和结算、入账。

8.5工程项目专用章返交至企业管理部后,用户单位为该项目领用的设备、材料原则上计入本单位的可控费用或技改技措费用,若确需进入项目造价的,由用户单位专题报告总经理或公司分管领导,经批准后,由企业管理部特别说明并加盖工程项目专用章方可领料。

8.6有关责任:8.6.1公司办公室负责工程项目专用章的刻制。

8.6.2企业管理部负责工程项目专用章的发放和回收,负责工程项目专用磁卡的制作。

8.6.3项目实施部门负责开具领料单或在使用单位的领料单上盖章,严格执行预结算部门审核后的备料计划,非备料计划中的材料一律不准盖章。

8.6.4供应部及仓库负责按照预结算部门审核后的备料计划的明细项目对项目实施部门的领料单进行审核、采购和发放,不符合领料要求的领料单一律退回,非备料计划中的设备、材料一律不准采购和发放。

9项目变更管理9.1用户变更。

用户单位需修改任务范围、内容或增加内容,须提出书面申请,提交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立项部门确认,报公司批准。

技术研发中心设计院根据确认意见出具修改或补充通知单,分别送交项目负责人、用户及施工监理部门和施工单位,并作出估算。

9.2设计变更。

设计部门因设计遗漏或错误而需补充或修改设计文件时,须提出设计补充或修改通知单,并作出估算,由项目实施部门组织立项部门、设计单位进行确认,并报公司批准,分送项目负责人、用户及施工监理部门和施工单位。

9.3施工变更。

因施工原因而要求设计作修改时,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人批准。

设计单位依据批准文件出具修改通知单或设计联系单,并作出估算,分别转发项目负责人、施工监理部门、用户和施工单位。

10竣工验收10.1竣工图的绘制与审核。

施工单位负责绘制竣工图,提供相关的竣工资料,交项目实施部门汇总及审核。

10.2申请专业验收,编写验收报告。

项目实施部门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向市专业主管部门申请消防、环保、劳动、卫生防疫等专业验收,安排施工单位整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组织编制专业验收报告。

10.3竣工资料的准备。

项目竣工验收前,公司各相关部门准备好以下竣工验收资料:a、项目立项部门负责提供项目立项过程中的各种请示报告、审批文件、往来文件及会议纪要;设计审查的会议纪要。

b、技术研发中心设计院负责提供设计委托书,项目建议书,设计文件、工艺流程图、重要技术方案、设计变更资料。

c、项目实施部门负责提供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土地拆迁协议书;建筑安装竣工图;建(构)筑物的使用要点;交工验收证书及相关资料;工程审价报告;质监报告;单机试车运转记录;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各类其它协议或合同等应当归档的资料。

d、供应部负责提供采购报告;采购清单;工程备品备件清点交接清单;设备采购合同;材料采购合同;质量保证书;使用许可证(压力容器)及设备使用、维护说明等相关资料;各类其它协议或合同等应当归档的资料。

e、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提供机电设备、阀门、管道试生产情况评定;设备缺陷情况;分类检修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联动、生产试车运转记录及交工验收证书;开车报告;各类生产考核报表;试生产及正常生产水、电、汽供应情况;消防设施、“三防”措施情况评定;事故统计及技术处理资料;工程环保、三废处理及有关资料。

f、监理单位负责提供监理资质证明;项目监理合同及监理规则、监理实施细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分项、分部预验收资料;工程验收意见;监理工作总结及其它相关资料。

g、施工单位负责提供质检报告;建(构)筑物的使用要点;工程设备材料清单;设备竣工图和使用说明书;施工日记;交工验收证书;隐蔽工程记录和验收资料。

h、预算审核部门负责提供项目预算、项目结算完成报告。

i、财务部门负责提供项目筹资报告;项目投资完成情况报告等相关资料。

j、审计部门负责提供项目实施过程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k、档案管理部门提供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批准书全过程资料的归档。

10.4项目验收。

由政府审核批准的项目,在施工结束、试生产检验合格,专业验收完毕并准备好各种相关资料后,项目实施部门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接受主管部门的验收。

公司自行立项的项目由立项部门组织验收。

10.5固定资产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10.6施工结束一年仍未验收的项目,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人提出报告报公司,报告内容包括:未能验收的理由,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案,由公司决定竣工验收事宜。

11项目结算11.1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编制项目结算书提交项目实施部门,经初审并根据工作量提出结算审核完成时间建议,报结算审核部门预审核;结算审核部门在接到工程结算及时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论返还项目实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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