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快报制度(模板)
建筑工程伤亡事故快报制度范文(4篇)
建筑工程伤亡事故快报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建筑工程伤亡事故的监管和管理,维护建筑工程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社会公众的利益,制定本建筑工程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工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等。
第三条快报是指建筑工程在发生伤亡事故后,主要责任方进行事故情况的实时报告。
第四条伤亡事故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轻伤、重伤、死亡等。
第五条快报的目的是及时传递伤亡事故的信息,便于相关部门和组织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救援,并及时启动相应的调查程序。
第二章快报内容和流程第六条快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的基本信息: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
(二)事故情况的简要描述:包括事故原因、事故类型、受伤人员情况等。
(三)现场救援和处理情况:包括救援措施的采取、受伤人员的治疗情况等。
(四)事故的影响和后果:包括对建筑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影响、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影响等。
第七条快报的流程如下:(一)事故发生后,责任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救援工作。
(二)责任单位应立即报告建筑施工企业的主管部门,并报告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图审查单位。
(三)主管部门应立即成立由相关专家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四)责任单位应立即向快报平台提交快报,并在自己的官方网站和其他适当的渠道进行发布。
第三章快报的要求和标准第八条快报应当及时、准确、全面、有效。
责任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完成快报的提交和发布。
第九条快报应当包含详细的事故信息,以便相关部门和组织了解事故的性质、原因和后果,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条快报应当采用规范的格式和语言,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读性。
第十一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责任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快报的及时提交和发布,并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单位进行处罚。
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4篇)
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程施工的安全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包括直接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财产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目标是及时、准确地报告事故,依法对事故进行处理和责任追究,防止事故扩大和再发生。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事故的报告、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五条对于发生的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工程承包商及项目管理者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及时报告,全面调查事故原因,采取措施进行事故处理。
第二章报告程序第六条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工程承包商和项目管理者应立即启动报告程序。
第七条工程承包商和项目管理者应当依照安全生产事故紧急预案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伤员,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急救措施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工程承包商和项目管理者应当立即向企业安全部或者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机构报告事故。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事故类型、伤亡人数等基本情况。
第九条企业安全部或者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机构收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第十条企业安全部或者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机构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第三章调查处理第十一条事故调查处理组要由专业人员组成,包括安全工程师、技术人员、法律顾问等。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处理组应当全面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责任,形成调查报告。
第十三条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直接原因、间接原因、责任认定、处理意见等内容。
第十四条调查报告应当由调查处理组负责审核,并报企业安全部或者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机构审核通过后予以发布。
第十五条企业安全部或者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机构应当根据调查报告的内容,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工程承包商和项目管理者。
建筑伤亡事故快报制度模版
建筑伤亡事故快报制度模版一、总则为了加强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类建筑伤亡事故的情况,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建筑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等各类建筑工程,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此制度。
二、建筑伤亡事故快报的定义与范围建筑伤亡事故指因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等建筑工程活动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死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2. 重伤事故:造成人员重伤(生命威胁)的事故;3. 火灾事故:造成较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4. 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造成大范围污染或人员伤亡的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5. 坍塌事故:施工现场塌方、倒塌等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6. 其他重大事故:因施工现场操作不当、设备失控、安全管理不到位、责任人违规违章等导致的其他重大事故。
三、建筑伤亡事故快报的责任与流程1. 建设单位(或项目经理)应设立建筑伤亡事故快报负责人并明确具体责任,由项目经理任命。
2. 事发现场负责人在发现建筑伤亡事故后,应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并迅速向建筑伤亡事故快报负责人报告。
3. 建筑伤亡事故快报负责人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救援和处置工作。
4. 同时,建筑伤亡事故快报负责人应快速向建设单位(或项目经理)报告事故的基本情况,并提供详细的事故照片、视频等证据材料。
5. 建设单位(或项目经理)收到建筑伤亡事故快报后,应及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处理事故的具体方案,并通知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立即前往事故现场。
6. 建设单位(或项目经理)应在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建筑伤亡事故的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的事故调查材料。
四、建筑伤亡事故快报的内容与要求1. 建筑伤亡事故快报的内容应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和发生的原因、伤亡人数、受伤程度、财产损失等详细信息。
2. 建筑伤亡事故快报应注重客观客观性,不得隐瞒、掩盖事故的真相;同时应严格保护事故中受伤人员的个人隐私。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依法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依法全面负责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企业应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事故预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责和权益。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程序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并将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七条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将其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九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和整理,并编制安全生产事故报告。
第十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原因等;(二)事故伤亡情况,包括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等;(三)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四)事故的责任人、责任部门及责任情况;(五)事故的处理过程和结果,包括采取的措施和效果等。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应当及时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并抄送至有关部门和企业领导。
第三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程序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立即成立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并制定调查方案。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应当由企业内具有资深经验的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应当按照调查方案,全面调查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依法进行调查。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组应当做好以下工作:(一)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调查过程的公正、公平、透明;(二)收集和整理事故现场的相关证据材料;(三)听取事故相关人员的证言和意见;(四)进行事故现场的勘察和实地调查;(五)审核和分析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六)确定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3篇)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一、事故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在8h内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外埠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____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3.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h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____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
公司安全部门在事故发生后24h内,以上述同样方式、报告内容,上报市(区)安全监督局、市(区)安监站、派出所。
外埠项目部发生上报公司级事故后,在向公司报告的同时,应报告当地主管部门。
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____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____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____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
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处理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项目部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后,严格____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安全部门实施验证。
事故快报单(模板)
总人数
事故人员伤亡情况
*死亡人员数量(人)
施工人员人数
非施工人员人数
总人数
年月 日
*重伤人员数量(人) 施工人员人数 非施工人员人数姓名 性别 Nhomakorabea年龄
施工伤亡人员情况
工种
用工 形式
文化 程度
从业 时间
承包 形式
伤亡 情况
事故照片 事故抢修
序号
工程建设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快报表单
事故基本信息
*质量
001
*事故发生时间
* 安全
年月
*天气气候
晴
*事故发生地点
*发生地域类型
挖机操作造成的管线事故
*发生区域类型
*事故发生部位
*事故类型
管线事故
事故简要经过 原因初步分析
根据项目部相关要求,施工围挡内作业除特殊情况不得占用应急车 道。2021 年 10 月 24 日下午一点左右,我方桩基队清理临时堆放在应急 车道上 SH23~SH24 墩之间开挖泥浆池的渣土。站着前方的指挥员指挥挖 机旋转甩土,挖机操作员理解错误,执行后退并旋转。回转时碰到上方固 定于 10kv 水泥电线杆上横穿沙河大道弱电系统的光缆,导致水泥电线杆 被折断。事故发生后,现场施工员第一时间安排人员疏离、停工并向项目 部领导汇报,领导接到电话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安排现场设置警戒线,围 挡门口安排专人值守,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并及时向电力部门汇报情况。 电力部门接到电话马上组织抢修队伍进场抢修,经过 4 小时左右的抢修, 于当天下午 5 点半左右恢复供电。
万幸无人员伤亡,对此事件,我方深感歉意,并将加强今后对作业人 员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
说明单位:** **有限公司 日 期: 年 月 日 事故造成的影响比较恶劣,对周边群众也造成了停电的困扰,此事并 上升到业主部门,集团高管专门对此事展开会议讨论,强调安全生产管理 等要求。今后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教育、落实措施责任到人!
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5篇)
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安全事故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按严重程度,安全事故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____人为重大伤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____人以上为特大伤亡事故)。
(2)轻伤事故要当天报施工班长、安全员和工地负责人,填写“工伤事故月报表”上报分公司,分公司汇总每月上报总公司。
(3)重伤和死亡事故要立即上报总公司及当地安全监督部门。
二、事故现场处置制度(1)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制度(1)企业应在发生事故之日起____日内,对事故调查完毕,做出结论,特大事故,最迟不超过一个月。
凡没有报告书者,不能结案。
(2)发生事故,除积极抢救伤员外,必须立即保护好事故现场,不得擅自变动现场的人证物证及旁证材料。
(3)工地要积极配合调查者进行事故勘查工作,并如实提供所有的调查材料。
(4)事故的调查、分析、取证工作必须在安全专业部门直接参与下进行。
四、伤亡事故的处理制度(1)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由本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2)对参加施工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未经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取证而造成事故的,应分别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3)对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未进行明确安全技术交底而造成事故的,应分别追究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全部或主要责任。
(4)重大伤亡事故必须在有关安全部门(或组成调查组)进行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才能逐一作出事故责任的判断,并明确直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及要主责任人。
(5)企业必须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加强职业健康安全贯标、安全技术设施的配置,落实安全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三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1. 制度目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针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及时报告、有效调查和妥善处理,提高生产安全的管理水平,减少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区域、物流配送和设备管理等环节。
3. 主要内容:(1) 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程序:-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应立即报告给上级主管,并同时通知安全管理部门。
- 安全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初步处置和调查,并向公司领导层报告事故情况。
- 公司领导层应根据事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启动事故调查委员会,并设立事故调查小组。
(2) 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程序:- 事故调查小组由公司领导层指定,成员包括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生产部门和相关专家等。
- 事故调查小组应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详细调查和取证,了解事故发生原因。
- 调查小组应编制事故调查报告,包括调查过程、事故原因、责任追究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 事故调查报告应报送给公司领导层和相关部门,并根据需要公开或限制发布。
(3) 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程序:-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惩罚。
- 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进行落实和跟踪。
- 针对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给相关监管部门,并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4. 监督与评估: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进行监督与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5. 违规处理:对违反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的人员,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或解雇等。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二)一、前言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模板
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工作,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报告和处理工作。
二、事故报告2.1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向班组长、项目安全人员或相应工地(项目)负责人报告。
2.2 项目安全员或项目负责人应在8小时内向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报告。
2.3 对于火灾等性质较严重的事故,应立即报火警119。
2.4 外埠项目部应在事故发生的当天,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上报分公司安全管理部。
2.5 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在2小时内,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用《事故快报》形式)报公司安全部门和主管经理。
三、事故调查3.1 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2 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3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四、事故处理4.1 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调查结果,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4.2 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4.3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将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后果,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五、事故统计与分析5.1 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及时、准确地报告事故,做好事故档案和台帐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5.2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事故进行统计和分析,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六、附则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6.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6.3 原《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同时废止。
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精选7篇)
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精选7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篇1一、发生事故,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将事故发生经过、时间、地点、设备和人员伤亡情况等信息通知本部门领导。
二、本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根据事故性质报告公司领导和公司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部门。
三、本单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应急救援请求后,应立即通知事故应急救援人员。
四、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险情和灾伤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向市有关上级部门、市各应急救援中心报告以及通知附近生产经营单位和社区,拨打“110”、“119”、“120”等电话求援。
五、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拨打求援电话时,应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救援内容、程度、有害物质性质、数量、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详细报告。
六、当需要向外求援时,应设人在路口接应和派员疏通抢险。
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篇2护理工作范围、环节多,操作具体,可能发生差错的机会也较多。
护理差错是事故的苗头,为做好护理差错的预防工作,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护理不良事件定义1.事故的定义凡在护理工作中,由于不负责任,不遵守和技术操作规程,作风粗暴或业务不熟悉,而给病人带来严重痛苦,造成残废或死亡等不良后果者。
2.事故等级分类:(1)一级事故:由于护理人员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者。
(2)二级事故:造成病人残废、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者。
(3)三级事故:造成组织器官损伤并产生功能障碍,或因护理措施不当使病情加剧或一度恶化而延长治疗日期,增加病人痛苦和负担者。
3.责任事故范围:(1)护理人员工作不负责任,交接班不认真,观察病情不细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以致失去抢救机会或造成严重后果者。
(2)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而打错针、发错药、输错血等造成不良后果者。
(3)由于不负责任,护理不周到,发生严重烫伤、跌伤以及三度褥疮者。
(4)昏迷躁动病人或无陪伴的小儿坠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项目部安全事故快报制度范文
项目部安全事故快报制度范文一、背景和目的为了促进项目部安全工作的高效运作,及时报告和处理安全事故,维护安全生产环境,特制定本《项目部安全事故快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以规范安全事故快报的内容、程序和责任。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中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层、施工人员以及外来承包商和访客。
三、快报内容及要求1. 安全事故的基本信息(1)事故发生时间:准确报告具体的事故发生时间,包括日期和具体时间点。
(2)事故发生地点:明确指出事故发生的具体位置,包括建筑物、施工区域、道路等。
(3)事故经过: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经过,清楚说明事故的起因、过程和结果。
2. 事故影响和损失(1)人员伤亡情况:报告事故中受伤和死亡的人员数量和状况,包括姓名、职务、伤势程度等。
(2)财产损失情况:报告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或价值。
(3)环境影响:报告事故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如水体、土壤、大气等,应尽量量化描述。
3. 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1)现场照片:提供事故发生现场的照片,以便后续调查和处理。
(2)事故记录:提供事故相关的记录,如监控录像、现场勘察笔录等。
(3)相关证明:如医疗记录、设备维护记录等。
4. 处理情况和措施(1)现场处理:简要说明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措施,如紧急救护、隔离危险区域等。
(2)责任追究:指明事故责任人,并列举相应的处罚或纠正措施。
(3)预防措施: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和建议,并明确责任部门和时限。
四、快报程序和责任1. 快报程序(1)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向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快报。
(2)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收到快报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步调查和现场勘察。
(3)初步调查和现场勘察结果应在24小时内完成,并形成初步调查报告。
(4)初步调查报告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归档并上报上级部门。
(5)上级部门收到初步调查报告后,应根据情况指示进一步处理或启动事故调查程序。
2. 快报责任(1)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并组织快报工作的实施,并审核快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一、目的:为保护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在意外情况发生时,抢救队员和全体员工能有条不紊地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及时地抢救伤员,最大限度地降低伤亡、伤害程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属范围内及项目经理部伤亡、伤害的应急处理。
三、依据的文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建设工程安全条例条例》等四、应急响应预案:1、公司机关由安全部负责,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组织成立义务抢救小组并进行业务学习,训练防火知识,培训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及应变和处理能力,每年进行一次伤亡、伤害事故演习。
2、工伤事故发生后,需做到有组织处理,妥善处理被伤害对象,尽量养活伤害程度。
3、当发生伤亡、伤害事故时,一般的磕、碰工伤类可采取自救,由当事人报告工长,工长安排专人到最近的医院进行检查治疗。
4、当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时除执行应急预案外,主管领导应组织抢救小组进行抢救,在救护车到来之前,将中毒者抬到临近道路的房间内,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5、当发生触电事故时,依据自救原则,发现人首先要切断电源,挑断电线,对触电者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如伤害严重,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
6、当发生高出物品掉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时,依据自救原则。
观察伤情、避免二次伤害,将受伤害者抬至平坦处进行处理,采取切实可行的医疗保护措施,以免伤势加重,伤害严重的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
7、当发生坍塌事故时,依据自救原则,先组织人力进行抢救,抢救时不能使用工具,只能人为用手搬、扒、刨,以免二次伤害,伤害严重的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
8、发生重大伤亡、伤害事故时,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抢救。
(1)最先发现情况的人员马上进行呼叫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2)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作为总指挥,进行抢救。
(3)安全员拨打120急救电话,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伤亡情况、联系电话、报警人姓名,并派专人接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维护国家和公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令第三号)等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一、事故报告1、企业发生轻伤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其直接领导,由其直接领导报告公司负责人。
工地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以最快捷的方式向项目部报告,再由项目部向公司负责人报告。
2、公司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市安监站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并在1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规定逐级上报。
企业主管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
3、报告内容应详细,报告要迅速。
书面报告(初报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⑴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⑵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⑶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⑷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⑸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姓名,电话。
⑹事故现场的保护。
4、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后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5、公司应按规定在每月终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及其文字说明报送劳动部门和工会备查。
6、在伤亡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如果有负伤人死亡,企业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补报。
二、事故处理措施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蔓延扩大,稳定施工人员情绪,要做到有组织、有指挥,同时要严格保护现场,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录像。
清理事故现场应经调查组同意,方能进行,任何人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掩盖事故真相。
物业管理项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五篇模版]
物业管理项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五篇模版]第一篇:物业管理项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自然因素引起的突然发生可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各类事故发生。
首先要立即实施应急救援方案。
各部门应急小组应迅速投入救援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救援措施,积极救助伤员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并控制事态蔓延扩大,同时尽快上报有关部门。
一、事故报告1、事发时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最短时间内利用各种交通、通讯工具将事故情况简单、真实地向物业管理处总经理报告。
报告内容:事发时间、地点、人员伤亡以及财产损失等情况。
2、事发时现场处理部门要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为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3、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如在项目应在10分钟之内到达事故现场,不在项目应在1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并负责组织救援及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工作。
4、事发后六小时之内,部门应向物业管理处书面写出事故报告,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1)事发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统计。
3)事发现场目击证人、调查材料要有其本人签字。
4)事发采取的措施。
5)事故控制情况。
6)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5、物业管理处在事发二十四小时之内向上级主管单位书面报告,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事发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初步统计。
3)事发现场目击证人、调查材料要有及本人签字。
4)事发采取的措施。
5)事故控制情况。
6)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6、发生死亡、重大事故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挽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7、各部门对所发生的事故不准瞒报、少报。
一经查出将受到相关处罚,情节严重的司法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8、发生重大事故物业管理处要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事发属地公安部门、检察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报告。
事故快报制度模板
事故快报制度模板一、目的为及时、准确地掌握和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管理和应急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各直属项目部的生产安全事故快报工作。
三、定义生产安全事故快报是指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向公司及上级部门报告事故的基本情况、救援措施和初步原因等信息的过程。
四、快报内容1. 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2. 事故发生地点:具体到车间、部位、地点。
3. 事故类型: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分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自然灾难事故、其他事故。
4. 事故原因:初步判断的事故原因,包括人、物、环境等因素。
5. 事故伤亡情况:伤亡人数、姓名、性别、年龄、岗位等。
6. 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7.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包括现场处置、伤员救治、现场保护等。
8. 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如天气、交通等情况。
五、快报流程1.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2.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上级部门报告。
3.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并组织调查和处理。
4. 各级部门应按照职责及时上报事故快报,并对事故快报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六、时限要求1. 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应在1小时内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上级部门报告。
2.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公司领导报告。
3. 各级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后72小时内提交事故快报。
七、责任追究1. 对不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事故、瞒报、谎报、迟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谎报、迟报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对不按照规定填写、提交事故快报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项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第二十二章项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制度.2、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事故分类和分级、报告、调查、处理、汇报、上报及统计等事项。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二、安全事故的分类(摘国务院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
三、事故报告1、一般规定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各级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项目经理。
⑵项目经理和有关人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按现场所制订的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项目抢险队员抢救受伤人员,同时对现场的安全状况做出快速反应,在保护现场的前提下,防止事态、经济损失进一步扩大.⑶及时对受伤者的伤害部位做出判断,迅速有选择地送专业医院抢救,以免贻误救治机会。
⑷对事故现场作紧急处置后,项目经理应在2小时内用电话或电传的方式尽可能准确地向公司项目运营管理中心报告,公司项目运营管理中心在接到项目经理报告后应按规定逐级上报,各级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2、报告流程⑴发生一般事故,受伤人员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
项目部安全事故快报制度(3篇)
项目部安全事故快报制度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项目部的安全、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
第二条:报告时效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要遵守以下列程序向公司主管领导或相关部室报告。
1、轻伤事故____小时内电话报告,____小时内书面报告;2、重伤事故____小时内电话报告,____小时内书面报告;3、重大事故____小时内报告。
公司接到报告后按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上管。
第三条:书面简报内容要求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所在项目部(分公司)名称;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受害人应急抢救措施;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现场保护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应急措施及其它后处理安排;5、事故报告单位(盖章)。
第四条:现场处理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和事故发生所在场所负责人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交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像。
第五条:对事物报告单位的说明施工场所发生事故由总包项目部报告;属内部专业分包单位的事故,由分包单位和总包项目部分别或联合上报;属建设方分包单位的事故,总包单位(项目部)也应按规定上报。
其它情况由责任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时上报。
项目部安全事故快报制度(2)是为了及时上报项目部的安全事故情况,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再次发生。
具体的制度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快报范围:制度确定需要快报的安全事故范围,包括人员伤亡、重大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
2. 快报流程:制度明确了安全事故快报的流程和责任分工,包括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知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
3. 快报要求:制度规定了安全事故快报的要求,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影响等详细信息的提供。
4. 快报时限:制度规定了安全事故的快报时限,确保及时上报,一般要求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定时间内完成快报。
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报告制度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制度一、事故报告法规要求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XXX令第21号)及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
一)发生员工死亡事故、3人以上重伤事故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二)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三)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行为依规按下列情形认定:1.报告事故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属于迟报;2.因过失对应当上报的事故或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遗漏未报的,属于漏报;3.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4.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
二、企业内部报告要求一)事故单位和工程主要负责人依法对事故报告负总责。
二)发生一般事故,工程主要负责人应向上级企业安全生产监视管理部门报告,并逐级报至股份公司XXX)。
三)发生一般(开端核真相形不明)及较大(含)以上事故时,须由发生事故的团体公司安质部门、主管领导、主方法导核实事故信息后分别立刻报告股份公司XXX)和主管领导、主方法导。
四)发生员工出生事故、3人以上重伤事故后,各级安质部门负责人在推行事故上报程序中,应在依法依规推行事故上报的同时,第一时间通过德律风和花式规范的手机短信方式尽快上报事故简要情形(短信花式见附件1);安质部门要按照股份公司内部快报要求,在事故发生后以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花式(书面报告见附件2,报告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承建单位、标段、合作队伍及相关安全生产答应证等天分号,单位工程名称、事故乡程、结构形式、支撑系统、隧道断面、装备型号、墩身截面和高度、梁型和粱重、事发生发火业环节、高处坠落位置与高度等,其他工况均应细致清晰描述;人员伤亡类别(职工、劳务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开端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报告中央政府和建设单位时间等),连同不少于4张能充分反映事故现场实际情形和全貌的电子版照片及说明,逐级上报企业安全生产监视管理部门。
项目经理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项目经理部各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执行。
各单位必须设立事故信息报告电话,由专人负责,并在现场显著位置公示。
第四条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第五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六条项目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第八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经理部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第二章事故类别及等级划分第九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十条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1、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2、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3、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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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快报制度
第一条为及时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积极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遵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国家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隧道局及所属子、分公司、各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领域中意外突发,造成人身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使正常的生产、生活活动中断的事件。
事故等级以国家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准。
第四条境内外发生下列等级事故时,必须按本制度要求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一)发生人员重伤的事故;
(二)发生人员死亡的事故;
(三)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等级为大事故及以上的事故;
(四)发生关系到安全生产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第五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中交隧道局、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中交隧道局、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条事故单位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填报《中交隧道局安全生产事故快报表》(附表)并加盖公章,传真至中交隧道局安委会办公室,事故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三)事故的简要经过;
(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五)已经采取的措施;
(六)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的情况。
第七条事故救援处置过程中,应随时续报事故处置情况。
第八条接到事故报告后,中交隧道局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九条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事故快报制度,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未按规定报告,将按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本制度由中交隧道局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
中交隧道局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