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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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

DB62甘 肃 省 地 方 标 准 DB 62/XXXX-2014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2014-XX-XX 2014-XX-XX 实施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ICS 13.220.01 C 80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评估内容...........................................................................5 评估方法...........................................................................6 评估结果运用.......................................................................7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表1 单位检查评定标准.................................................................. 附录A.1(规范性附录)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基本情况记录............................ 附录A.2(规范性附录)单位、场所合法性,消防安全不良行为检查记录...................... 附录A.3(规范性附录) 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检查记录.................................... 附录A.4(规范性附录)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检查记录.......................... 附录A.5(规范性附录)单位防火巡查、检查,火灾事故检查记录............................ 附录A.6(规范性附录)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宣传教育培训检查记录.......................... 附录A.7(规范性附录)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检查记录.................................. 附录A.8(规范性附录)单位建筑防火基础检查记录........................................ 附录A.9(规范性附录)单位消防设施维保、检测检查记录.................................. 附录B.1(规范性附录)消防安全疏散设施检查记录........................................ 附录B.2(规范性附录)防火分隔设施检查记录............................................ 附录B.3(规范性附录)消防供水、供电设施检查记录...................................... 附录B.4(资料性附录) 消防水灭火设施检查记录.......................................... 附录B.5(规范性附录)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查记录........................................ 附录B.6(规范性附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记录........................................ 附录B.7(规范性附录) 防烟排烟系统检查记录............................................ 附录B.8(规范性附录)灭火器检查记录.................................................. 附录B.9(规范性附录)泡沫灭火系统检查记录............................................ 附录B.10(规范性附录)气体灭火系统检查记录............................................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编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前言火灾是一种决定性的灾害,其可以造成人员死亡、重伤和财产损失。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尤其是在那些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是必要的。

本文档将从火灾高危单位分类、评估指标和评估过程三个方面,为大家介绍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火灾高危单位分类消防安全评估是对建筑物、景区、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交通运输场所等公共场所进行的建筑消防安全评估,这些公共场所通常会被划分为火灾高危单位。

火灾高危单位主要有以下几种:1.大型商业综合体,如购物中心、超市等;2.大型仓储库,如物流中心、大型仓库等;3.大型居民区,如大型小区、高层住宅等;4.大型交通枢纽,如机场、火车站、地铁站等;5.大型医院,如大型综合医院等;6.大型娱乐场所,如酒吧、KTV等;7.大型体育场馆,如体育馆、游泳馆等。

以上几个行业的场所属于消防安全评估重点对象,需要及时评估其消防安全状况。

评估指标消防安全评估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虑,需要给出具体的评估指标。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评估指标:1.防火门、防火涂料、防火墙等防火设备的配置情况;2.灭火器、灭火器具、喷淋系统等灭火设备的配备情况;3.消防疏散通道及标志、疏散指示灯、疏散指示牌等疏散设备的完善程度;4.火灾报警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等火灾报警设备的配置情况;5.应急灯具、应急通讯设备、应急用电设备等应急设备的配备情况;6.建筑火灾隐患情况,如电器线路、易燃易爆物品等;7.建筑结构、建筑布局、逃生通道等安全条件;8.消防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方面的管理水平。

评估过程消防安全评估的过程需要专业的评估人员,通过对建筑物和设施的勘察、检查、测试、访谈等方式,来评估消防安全状况。

以下是一些评估的步骤:1.计划编制:明确评估的目的、评估形式、评估时间等;2.材料搜集:收集相关建筑物和设施的资料,如纸质文件、电子文档等;3.实地勘察:对建筑物和设施进行详细勘察、检查、测试;4.评估记录:在实地勘察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录;5.评估分析:将实地勘察记录进行整理,并通过分析形成综合评价报告;6.反馈回馈:向被评估方反馈评估结果,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改进措施的落实。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
档案未建立的扣3分,档案不全的扣0.5分,档案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扣0.5分,档案信息未及时录入互联网消防公众服务平台的扣0.5分。
第二项:
建筑防火设施方面
(15分)
5
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保持情况。(5分)
★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直接判定为差,并扣5分,有1项不符合的扣1分;占用防火间距的、消防车通道、消防车作业区域的每处扣2分;
8
建筑防烟分区、防排烟系统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及完好有效情况。(2分)
擅自改变防烟分区产生火灾隐患的每处扣1分;挡烟垂壁等防烟设施损坏的每处扣0.5分。
9
利用物联网技术实行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等技防措施情况。(加分项)
单位联网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的,加1分;采取其他加强火灾防控能力的技防措施,加1分。
第三项:
★未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的直接判定为差,并扣5分;未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的扣2分;未开展训练的扣3分;队员能力不能达标的扣2分。
21
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装备器材情况。(5分)
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装备器材不达标的每种器材扣1分。
22
制定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定期演练情况。(5分)
未制定预案的扣3分;★未进行预案演练的直接判定为差,并扣5分;未定期演练的扣2分
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方面
(15分)
10
按照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设置消防设施器材情况。(5分)
★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未按标准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直接判定为差,并扣5分;其它单位未按标准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每项扣3分,未按规定设置。(2分)
28
消防安全评估及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告备案情况。(4分)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

公消〔2013〕60号关于印发《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消防总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部消防局研究制定了《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公安部消防局2013年3月7日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规范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下列单位是火灾高危单位:(一)在本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二)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单位;(三)火灾荷载较大、人员较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四)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火灾高危单位的具体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布。

第三条火灾高危单位应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在每年度1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一)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合法性情况;(二)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三)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四)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五)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六)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八)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九)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十)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十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十二)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十三)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正式)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3258-67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规范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下列单位是火灾高危单位:(一)在本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二)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单位;(三)火灾荷载较大、人员较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四)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火灾高危单位的具体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布。

第三条火灾高危单位应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在每年度1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一)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合法性情况;(二)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三)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四)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五)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六)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八)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九)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十)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十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十二)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十三)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规范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下列单位是火灾高危单位:(一)在本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二)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单位;(三)火灾荷载较大、人员较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四)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火灾高危单位的具体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布。

第三条火灾高危单位应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在每年度1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一)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合法性情况;(二)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三)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四)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五)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六)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八)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九)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十)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十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十二)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十三)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标准版)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标准版)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规范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下列单位是火灾高危单位:(一)在本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二)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单位;(三)火灾荷载较大、人员较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四)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火灾高危单位的具体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布。

第三条火灾高危单位应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在每年度1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一)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合法性情况;(二)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三)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四)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五)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六)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八)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九)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十)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十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十二)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十三)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1. 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各类高层建筑、地下商场、居民小区等火灾高危单位的数量不断增加,消防安全问题亟待解决。

为加强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本文提出了评估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的导则,以期能够为相关单位提供一些可行的指导方案。

2. 高危单位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消防安全评估规范》等法律法规,火灾高危单位是指建筑物类型、风险程度、使用性质等因素使其易发生火灾,火灾发生后危害较大、难以控制,并且有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单位,主要包括以下建筑物:•高层建筑•地下综合体、商业中心、会展中心等•地下停车场和物流仓储设施•医院、学校、宾馆、酒店、大型超市等公共场所•电力、通讯、石油、化工等特种行业企业和单位•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3. 评估内容评估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主要应涵盖以下方面:3.1 火灾隐患排查对于各类单位,在确保消防设施完备的情况下,还需要针对单位使用的物品和环境进行详细排查,以发现可能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电线、电器、热源设备、化学药品等易燃品的堆放和使用情况•卫生间、餐厅、厨房等区域的通风设施和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隔离、逃生通道、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运转•保险柜、仓库、车库等诱发火灾的场所和区域3.2 应急预案制定在火灾高危单位,应急预案是至关重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单位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以提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设备的明确指向•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对措施和流程•疏散路线和报警电话等的宣传3.3 人员培训和演练在保障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的过程中,人员的素质和操作能力也是至关重要的,必须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消防常识和灭火技能的培训•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训练•建立应急小组,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工具4. 评估方法针对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评估,可以采用以下方法:4.1 线下走访通过实地走访和了解,寻找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判断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评估人员素质和操作能力等。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一、概述火灾高危单位是指可能发生严重火灾的单位,如化工厂、加油站、地铁车站、大型商场、医院等。

为了确保这些单位的消防安全,需要进行消防安全评估。

消防安全评估的目的是发现和解决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提高单位的消防安全水平,减少火灾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评估内容1.单位概述对被评估单位的性质、规模、建筑结构、使用情况等基本情况进行概述,以便于后续评估工作的开展。

2.消防设施设备查看单位是否配备了必要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如消防水源、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疏散通道、逃生设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是否正常使用,维护保养是否到位。

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分析被评估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责任制是否完善,是否有有效的应急预案和演练,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制定了明确的消防安全管理计划。

4.火灾隐患对被评估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详细排查,如电线老化、违章用火、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消防通道堆放杂物、应急照明不足等,以及火灾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

5.防火物资储存评估单位的防火物资储存情况,包括储存位置是否合适、储存方式是否正确、防火物资品种是否齐全等,以及储存管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评估标准1.消防设施和设备要求被评估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备并维护完好必要的消防设施和设备。

消防设施和设备的数量、类型、布局等要满足被评估单位的消防安全需求。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被评估单位制定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到人,制定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并进行不定期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3.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要求被评估单位进行全面排查自身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4.防火物资储存要求被评估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储存完备必要的防火物资,并制定储存管理制度和清点登记,确保防火物资安全有效。

四、评估报告1.评估结论根据评估项内容,形成评估结论:符合要求、部分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实用版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实用版

YF-ED-J4724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实用版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实用版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规范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下列单位是火灾高危单位:(一)在本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二)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单位;(三)火灾荷载较大、人员较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四)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五)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火灾高危单位的具体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布。

第三条火灾高危单位应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在每年度1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一)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合法性情况;(二)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三)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四)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五)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六)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八)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九)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十)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十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十二)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十三)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引言
公安部消防局部署开展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以 来,总队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推动全省火灾高危单位开展消防 安全评估,初步实现了“规则合理、内容全面、程序规范、信 息共享”的工作目标。
C目 录 ONTENTS
1
火灾高危单位评估工作简介
2
火灾高危单位评估工作办法
3 火灾高危单位评估工作步骤
0.52
D114确定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核查持证上岗情况 D115明确单位各部门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0.15 0.1
消防控制室值班 操作人员情况。
D116实行承包、租赁、委托经营管理和多产权建筑,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 任,并切实履行
D117消防工作档案资料
0.05 0.03
B1 消 防安
D12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D12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0.12 0.12 0.07 0.05 0.09 0.06
D12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0.05
D1211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0.03
D1212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0.04
D1213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0.06
C13消防安全“户
D131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档案建立
0.4
籍化”管理档案 0.13
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评估体系的各级指标权重
二级指 二级指 标 标权重
三级指标
三级指 标权重
四级指标
四级指 标权重
C11消防安全责任 人、消防安全管
D111建立消防安全组织 D112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工作职责
D113确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0.24 0.22 0.21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是对特定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科学评估的一项工作。

以下是对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500字概述。

对于火灾高危单位,如化工厂、油库、加油站、高层建筑等,其火灾风险较大,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因此对其进行消防安全评估至关重要。

首先,评估团队应该对火灾高危单位的建筑结构、消防设备、现场消防组织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评估人员要了解建筑物的建筑材料、结构强度等基本情况,确保建筑物的承载能力和抗火性能符合相关标准。

此外,评估人员还需要查看消防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以及使用情况,例如灭火器、消防栓、喷淋系统等。

他们还需要考察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范,安全出口是否设置合理等。

其次,评估人员需要关注火灾高危单位的火灾隐患情况。

他们应该检查火灾高危单位的电气设备是否符合标准,电线电缆是否老化破损,是否存在过载、短路等电气火灾隐患。

他们还应该关注单位内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存在未经授权的明火使用,是否存在危险化学品泄漏等情况。

再次,评估人员需要了解火灾高危单位的应急管理情况。

他们要了解单位的消防组织机构、灭火救援能力、应急预案等情况。

如有必要,评估人员还可以组织火灾演练,测试单位的紧急疏散和灭火能力。

最后,评估人员应根据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

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不足,他们应该提出合理的改进措施,并明确改进的优先级和时间要求。

同时,他们还应该为单位提供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能力。

综上所述,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是确保特定场所消防安全的重要工作。

只有持续加强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1. 引言天津市作为中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和交通枢纽,拥有大量的高危单位。

然而,过去几年中发生的多起火灾事故表明,这些单位的消防安全形势严峻。

为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本文将深入探讨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2. 深入探讨火灾高危单位2.1 火灾高危单位的定义火灾高危单位是指那些由于自然环境、人为因素、建筑结构以及使用性质等原因,容易引发火灾的场所。

在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主要包括大型商场、工厂、医院、学校、宾馆、公寓楼等。

2.2 火灾高危单位的风险点2.2.1 建筑结构安全性火灾高危单位的建筑结构安全性是消防安全的基础。

评估时需要考虑建筑材料的可燃程度、结构的承载能力以及逃生通道的设置情况。

2.2.2 火灾预防措施火灾预防措施是减少火灾发生的关键。

评估时需要考虑火灾报警系统、灭火设备、电气线路的安全性以及低温烟雾探测装置等方面。

2.2.3 人员疏散能力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能力将直接影响伤亡情况。

评估时需要考虑疏散通道的宽度、标识的设置以及应急疏散预案等方面。

3. 消防安全评估导则为了提高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水平,天津市制定了一套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这些导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火灾高危单位分类根据不同场所的特点和风险程度,对火灾高危单位进行分类,并根据分类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要求和评估标准。

3.2 消防安全评估指标考虑到火灾高危单位在不同方面的消防安全问题,评估导则制定了一系列的评估指标,包括建筑结构、火灾预防措施、人员疏散能力等。

3.3 评估方法和流程根据评估导则,确定评估方法和流程,包括收集资料、实地调查、编制评估报告等。

评估过程中,需要与相关单位合作,进行数据交流和信息共享。

4. 观点和理解通过对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的深入探讨,我认为这些导则在促进消防安全水平提升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爆燃事故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

爆燃事故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

爆燃事故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试行)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爆燃事故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评估导则,以确保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措施得以落实并有效预防和应对可能发生的爆燃事故。

本导则适用于所有被确定为高危单位的场所和建筑物。

2. 定义2.1 高危单位:指具有爆燃事故可能性较高的场所和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化工厂、石油储存设施、火药库等。

2.2 消防安全评估:指对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进行系统的评估和检查,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改进建议的过程。

3. 消防安全评估程序3.1 应由具备消防安全知识和经验的专业人士组成评估团队。

3.2 评估团队应按照事先制定的评估计划,对高危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和调查。

3.3 评估团队应对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措施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并记录相应的评估结果。

3.4 评估团队应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改进建议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3.5 高危单位应按照评估团队提出的改进建议和整改措施,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并报告评估团队。

3.6 评估团队应对高危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做出评价和建议。

4. 评估报告4.1 评估团队应编制详细的评估报告,包括高危单位的现状、存在的安全隐患、改进建议及整改措施等内容。

4.2 评估报告应及时提交给高危单位的管理者,并共同商讨制定整改计划。

4.3 评估报告应定期进行更新和修订,并根据需要向高危单位提供相关的培训和咨询支持。

5. 监督检查5.1 建立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评估档案,定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评估结果的有效实施。

5.2 监督检查应由相关部门负责,并开展随机抽查和定期复查工作。

5.3 针对评估结果不达标的高危单位,应采取相应的处罚和纠正措施,直到其消防安全达到规定标准。

6. 附则本导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为一年。

对于在试行期间实施的消防安全评估结果,仍然有效,但需要根据新的导则进行更新和修订。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单位名称(盖章):评估时间: 2021年月日评估成绩:评估项目评估内容评估标准评估方法扣分情况及原因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30分)1、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单位员工岗位消防责任(4分)。

①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扣2分;②未明确单位员工岗位消防责任,每发现1人扣1分,扣完为止。

①现场核查消防安全管理人并提问;②每个岗位随机抽查1名员工并提问。

公共娱乐场所至少要抽查8名员工,具体为1名具体负责消防安全的保安部经理、2名保安、2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3名服务员。

现场提问各岗位具体消防职责。

无消防控制室的,再抽2名服务人员。

③被抽查人员统一集中笔试,了解明确落实岗位消防责任情况。

2、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8分)。

①未每月开展防火检查的扣8分;②检查记录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查阅防火检查记录。

3、单位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应当至少每二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8分)。

①未按要求开展防火巡查的扣8分,②巡查记录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

查阅防火巡查记录。

4、单位员工每天班前、班后检查本岗位消防安全(2分)。

单位员工未在班前、班后进行检查的,每发现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①检查第1项检查考评方法抽查的人员;②查看员工工作记录(无记录的现场提问),在班前、班后应该注意哪些消防安全事项,进行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的检查情况。

5、单位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检查巡查人员立即督促整改,当场整改不了的,要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限期消除,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安全(8分)。

①单位检查巡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整改或未制定整改计划的,每处扣2分;②现场检查发现存在火灾隐患,每发现一处扣2分。

扣完为止。

①查阅防火检查巡查记录及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或通知;②实地检查。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细则背景火灾是一种具有毁灭性的灾难,常常在不经意间给人们带来巨大的损失。

特别是对于在火灾高危单位工作或居住的人群来说,更是需要高度重视火灾安全问题。

因此,及时进行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是非常必要的。

目的本文档旨在提供一套适用于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评估细则,为相关单位提供指导和参考,确保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得到充分的保障,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评估内容建筑内部消防设施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系统的检测装置、报警装置、供电设备等是否正常运行,并检查是否经过定期维护和检修。

2.自动灭火设施:检查是否有自动灭火装置,如灭火器、喷淋系统等,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电气设施:检查电缆、开关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检查电气线路是否过载,是否存在短路等安全问题。

4.消防水源:检查建筑消防水源的设置和容量是否符合消防规定,消防水管、水泵、喷淋头等设备是否能够正常工作。

建筑外部消防设施1.公共消防通道与出口:是否符合消防规定要求,通道是否畅通无阻,防火门、防烟排烟设备是否完好。

2.灭火设备的设置:检查灭火器、灭火水源和其他灭火设备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3.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检查安全标志和应急照明设备是否清晰明了,是否能够发挥作用。

人员防火知识培训1.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单位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活动,是否制定相应制度,相关人员是否已经接受培训。

2.防火演练:是否定期组织演练活动,将消防安全意识转化为具体的实践措施。

评估标准根据评估内容制定以下评估标准:•完全符合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最高分100分;•存在一些小问题,但不影响单位消防安全,扣分不超过10分;•存在一定数量的问题,需要修改和整改,扣分不超过30分;•存在严重问题,消防隐患较多,需要立即整改,扣分不超过50分;•存在极其严重问题,消防安全极度薄弱,需要立即停止使用,扣分超过50分。

评估结果评估结束后,根据评估标准,计算得出总分,并进行评估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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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2021年)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2021年)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规范消防安全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下列单位是火灾高危单位:
(一)在本地区具有较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
(二)在本地区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单位;
(三)火灾荷载较大、人员较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以及地下交通工程;
(四)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五)其他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

火灾高危单位的具体界定标准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布。

第三条火灾高危单位应每年按要求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在每年度12月10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的内容:
(一)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合法性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
(三)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四)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
(五)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
(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
况;
(八)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
(九)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
(十)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十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定期检查评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备案情况;
(十二)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
(十三)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

第五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应按下列步骤和程序进行:
(一)确定评估对象和采用的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
(二)收集与评估对象有关的资料和数据;
(三)编制消防安全检查测试表;
(四)现场对单位员工进行书面测试、提问、问卷调查;
(五)对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分项进行现场检查测试;
(六)汇总情况,分项评价;
(七)综合分析评估,形成评估结论和报告。

第六条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评估应对评估内容设定不同的权重,以百分制量化分值评分。

评估结论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

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可直接判定为差:
(一)建筑物和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的;
(二)未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的;
(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四)未按规定设置自动消防系统的;
(五)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七)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八)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后,同一违法行为反复出现的;
(九)未依法建立专(兼)职消防队的;
(十)一年内发生一次较大以上(含)火灾或两次以上(含)一般火灾的。

第七条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一)单位概况及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二)评估的内容;
(三)存在的问题;
(四)评估结论;
(五)消防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第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对消防安全评估情况定期进行抽查,对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单位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进行处罚。

第九条火灾高危单位应根据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针对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情况,督促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一)在互联网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告评估结果;
(二)推动将消防安全评估结果纳入单位信用评级体系建设,作为单位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推动将消防安全评估纳入火灾公众责任保险,评估结果与保险费率挂钩;
(四)按照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要求,对火灾高危单位实行红、黄、蓝三色预警监管,对评估为差的单位,加大消防监督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督促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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