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积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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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积累(20套大全)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积累(20套大全)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积累(20套大全)1.“一九九二年又是一个春天,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发表诗篇。

”歌曲《春天的故事》中所指的“诗篇”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的哪一篇历史文献?()A.《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B.《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C.《一个国家,两种制度》D.《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答案:B2.关于人大代表选举,党的十七大报告建议逐步实行()。

A.阶层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B.行政区划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C.职业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D.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答案:D3.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A.克服了分配中的平均主义B.成为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唯一形式C.实现了农村土地的私有化D.取代了人民公社的政权组织形式答案:A4.为遏制宏观经济过快的增长速度,2007年我国先后多次提高了存款准备金率,这种调控手段属于()。

A.财政政策手段B.货币政策手段C.收入政策手段D.行政调节手段答案:B5.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不同,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A.确立了政治协商制度B.标志着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完成C.提出了民族区域自治D.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法律保证答案:D1.非法组织他人卖血,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构成()。

A.非法组织卖血罪B.故意伤害罪C.非法组织卖血罪和故意伤害罪D.医疗事故罪答案:B2.甲想杀害身材高大的乙,打算先用安眠药使乙昏迷,然后勒乙的脖子,致其窒息死亡。

由于甲投放的安眠药较多,乙吞服安眠药后死亡。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的预备行为导致了乙死亡,仅成立故意杀人预备B.甲虽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但所预定的实行行为(勒乙的脖子)并未实施完毕,故只能认定为未实行终了的未遂C.甲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D.甲的行为是故意杀人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论处答案:C3.中国公民特别是指有一定社会地位和影响的中国公民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领土完整与安全的构成()。

法律常识知识点大全

法律常识知识点大全

法律常识知识点大全1. 法律的定义和作用法律是以立法机关制定的规则和原则为基础,用于引导和调整社会成员行为的一系列制度。

它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个人权利和公共利益,促进社会正义的实现。

2. 法律的分类按法律的效力分•宪法:国家的根本法,确立国家制度、人民权利等基本原则。

•法律:由国家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制定的规定行政行为的规范。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本地区的法规。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法律解释的规范。

按法律的性质分•公法:调整国家与公民、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如宪法、刑法。

•私法:调整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如民法、合同法。

按法律的主体分•国际法: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

•国内法:调整国家内部关系的法律。

3. 法律的适用适用法律的原则•法无不明:在法律适用过程中,首先应当明确适用的法律。

•法不溯及既往:法律只能适用于制定之日起的行为,不得追溯到已经过去的行为。

•差别适用法:根据不同情形适用不同的法律。

•利益平衡法:在实际适用法律过程中,需要对不同利益进行平衡。

法律适用的限制•超越性规定:当特殊法与普遍法相冲突时,特殊法优先适用。

•强制性规定:法律中有些法律规定是必须遵守的,不得违反。

•禁止性规定:法律中规定的某些行为是禁止的,不得进行。

4. 法律责任和法律权利法律责任•刑事责任:违反刑法规定的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违反行政法规和规定行政行为的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违反民事法律规定的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律权利•个人权利:包括人身权利(生命、健康、姓名等)和人格权利(名誉、荣誉、隐私等)。

•财产权利:个人和组织对财产享有的权利。

•合同权利: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享有的权利。

5. 法律程序司法程序•起诉阶段:由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立案。

•审理阶段:由法院进行调查、举证、辩论、判决的过程。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法理)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法理)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法理)1, 属于政策性原则的是:《婚姻法》规定,我国激励晚婚晚育和实行安排生育。

2, 张某是神经病患者,在村上不务正业,常常打骂周边群众,使四周不得安静,。

某日,张某的母亲及两个哥哥张二, 张三用扁担, 木棒将张某打死。

此后,三人被关押。

检察院认为,三个被告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有意杀人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村民认为,张某的母亲和两个哥哥杀死他是为民除害,也是替大家雪恨。

法院最终对此三个被告予以减轻惩罚,法院在审理此案的时候适用的解决法的价值冲突的是个案平衡原则。

3, 公法及私法的划分主要出现在:民法法系。

4, 法律规范生效的时间,如无明文规定,依惯例应是:法律公布之日。

5,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明施的正式的官方确定的行为规范。

这表明法具有:国家性。

6, 关于法的渊源的效力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自治条例所作的变通规定,其在自治区内优先于法律法规适用。

7, 有关法律后果, 法律责任, 法律制裁和法律条文等问题的表述,正确的是:法律后果不肯定是法律制裁。

8, 关于法的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在法的溯及力上,各国普遍实行“从旧兼从轻原则”。

9, 关于法的效力的依据说法错误的是:自然法理论认为法的效力来自于法律自身。

会;②法律体现了公允, 正义,因而人们遵遵守法律律,体现了法的效力来源于道德;③法的效力的依据包括法律本身, 道德, 利益等诸多方面。

10,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二者之间具有紧密度联系。

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说法错误的是: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

, 次之分;②权利和义务的存在, 发展都必需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③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

11, 肖像属于法律关系客体中的:精神财宝。

12, 法的科学性是指:法反映客观规律的程度。

13, 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实行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值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宪法(三)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宪法(三)

考试交流群:331227626中公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宪法(三)推荐阅读:公共基础知识题库|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2013事业单位招聘二、宪法的基本原则我国社会主义宪法的基本原则有:人民主权原则、保障公民权利原则、法治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一)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法国布丹首创这个概念,并认为主权在君;洛克则提出议会主权;真正的人民主权的学说是由法国的卢梭所创立。

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

在卢梭看来,主权是公意的具体表现,人民的公意表现为最高权力;人民是国家最高权力的来源,国家是自由的人民缔结契约的产物,而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授予的。

人民主权学说的出现是国家学说发展史上的一大飞跃,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阶级的锐利武器,胜利后的资产阶级纷纷在宪法中确认人民主权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一般表述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无产阶级在创建无产阶级政权过程中,批判性地继承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基础上,对人民主权原则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

(二)保障公民权利原则人权在阶级社会里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但就其原创意义而言,人权属于应有权利、道德权利。

17、18世纪的西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了天赋人权学说,强调人人生而享有自由、平等、追求幸福和财产的权利。

在启蒙思想家提出的天赋人权学说和人权口号的指导下,资产阶级开始了争取人权的斗争,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人权口号逐渐被政治宣言和宪法确认为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后,同样也在宪法中确认了基本人权原则。

在措辞上,社会主义宪法并未直接使用“人权”一词,但宪法中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实质上就是对基本人权的确认。

考试交流群:331227626中公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宪法)资料试题及答案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宪法)资料试题及答案

试题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议事的原则是()。

A: 民主集中制 B: 下级服从上级C: 民主协商 D: 言论负责答案: C试题2: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

A: 少数服从多数 B: 集体行使职权C: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D: 平等原则答案: C试题3:我国现行宪法的实施保障之一是,宪法规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全国人大常委会C: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D: 各民主党派答案: C试题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应由()。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B: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C: 国家主席主持 D: 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主持答案: A试题5: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劳动是公民的()。

A: 权利 B: 义务C: 权利和义务 D: 职责答案: C试题6: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

A: 最高审判机关 B: 专门审判机关C: 最高司法机关 D: 特别审判机关答案: A试题7:上级人民法院()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A: 领导 B: 监督C: 组织 D: 管理答案: B试题8:我国现行的民族自治地方有()。

A: 自治区、自治州、民族乡 B: 自治区、自治县、民族乡C: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D: 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答案: C试题9:现行宪法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向()负责。

A: 全国人大 B: 全国人大常委会C: 中共中央 D: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答案: D试题10: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

A: 华侨代表 B: 妇女代表C: 军队代表 D: 少数民族代表答案: D试题11: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是()。

A: 集体负责制 B: 双重从属制C: 主席负责制 D: 合议制答案: C试题12:宪法规定,公民在()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A: 有病 B: 年老C: 丧失劳动能力 D: 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答案: D试题13: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是调整()。

公共基础知识常识大全

公共基础知识常识大全

宪法一、宪法概述(一)宪法的本质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所谓政治力量对比包括:1.阶级力量的强弱对比关系;2.阶级力量强弱悬殊程度的对比关系。

(二)宪法的特征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着最为严格的修改程序,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规定着国家的最根本、最重要问题;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系统全面地规定着公民的基本权利;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从法律的角度将民主成果定型下来。

(三)宪法的历史发展1.世界宪法的历史发展脉络(1)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宪法性文件并实行宪政的国家,1689年的《权利法案》和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最终确立了君主立宪制的宪政体制,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也是英国宪法的组成部分。

(2)美国是世界上制定第一部成文宪法的国家,其1789年宪法在内容上确立了“三权分立与制衡”的政治体制,在形式上表现为统一的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

(3)法国1789年通过《人权宣言》,宣告了“主权在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著名原则,后根据该文件,制定出1791年宪法,这是欧洲大陆的第一部成文宪法。

2.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脉络(1)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在当时起临时宪法的作用;(2)1954年宪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宪法;(3)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该宪法颁布以来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进行过四次修订,分别作出重要变动。

二、国家基本制度(一)人民民主专政制度1.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2.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3.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主要特色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爱国统一战线;4.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二)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1.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公基常识考点】法律法规常考考点

【公基常识考点】法律法规常考考点

【公基常识】法律法规常考考点一、宪法1.国家制度:(1)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国体、国家性质(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全国人大最高国家权力机关(3)选举制度:普遍性原则、平等原则、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秘密2.投票原则(4)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5)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治地方、自治机关(6)特别行政区制度:香港、澳门;高度自治权(7)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居委会、村委会(8)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3.权利义务: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劳动和受教育二、民法1.调整对象:平等主体、调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2.能力:(1)民事权利能力: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胎儿特殊)(2)民事行为能力:完全、限制、无3.物权:(1)抵押权:不转移占有;涉及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财产依法不能抵押(2)质押权:转移债权人占有;只能是动产和权利,不能是不动产(3)留置权:留置;动产4.知识产权:(1)著作权:保护期限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

(2)专利权:保护期限发明专利权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届满后终(不可续),可书面声明提前放弃(3)商标权:保护期限10年;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期满未续再给6个月宽展期,无限续。

三、刑法1.原则:罪刑法定、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罪刑相适应2.犯罪的主观方面:(1)犯罪故意:直接故意:知道还搞;间接故意:知道不管(2)犯罪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3)意外事件:不能预见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危害结果(非犯罪)3.犯罪的停止状态:(1)犯罪预备:准备犯罪工具,制造犯罪条件(2)犯罪未遂:欲达目的而不能(3)犯罪中止:能达目的而不欲4.刑事责任能力:完全负、相对负、完全不负5.刑罚:(1)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独立适用。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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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题库一、刑法知识1.什么是犯罪?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刑法规定,危害国家社会利益,以及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准则的行为。

2.刑法的作用是什么?刑法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保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2)惩罚犯罪行为,让犯罪者得到法律制裁;(3)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利益;(4)促进犯罪的预防和治安的维护。

3.什么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是指犯罪人有目的地实施犯罪行为,明知其行为会造成危害,但仍然故意为之。

4.刑法中的最低刑和最高刑是什么?最低刑是刑法规定的某一犯罪行为所对应的刑罚中的最低刑期;最高刑是刑法规定的某一犯罪行为所对应的刑罚中的最高刑期。

5.什么是累犯?累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再次犯罪的行为,犯罪间隔期满后的犯罪行为即为累犯。

6.什么是故意伤害?故意伤害是指故意实施具有危害他人身体健康或者身体完整性的行为。

7.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罪的区别是什么?故意杀人罪是指犯罪人以非法情势,故意实施行为致人死亡;过失杀人罪是指由于犯罪人没有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发生了可预料的致人死亡的后果。

二、合同法知识1.什么是合同?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互相表达意思达成的,建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主要特征有哪些?合同的主要特征有以下几个方面:(1)自愿性:合同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2)平等性:合同当事人在协商中应平等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3)有偿性:合同一般要求当事人以金钱或其他财产形式给予对方一定的回报;(4)法定性:合同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3.合同的成立条件是什么?合同的成立条件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合同要由具有相应的法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订立;(2)合同要有明确的合同内容;(3)合同要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

4.合同的种类有哪些?合同的种类有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买卖合同;(2)租赁合同;(3)劳动合同;(4)建设工程合同;(5)借款合同;(6)保险合同;(7)婚姻合同。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要点个人整合推荐理由,里面的一些语病和错字漏字,我基本上更正了。

这个布局比较合理,很适合入门,里面的内容都是有用的,可以适当再看下行政法律法规方面的。

认真看完,配合习题吧,加油第一章法理学第一节法的概念、特征和作用法是国家制定、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权利和义务为调整机制,以人的行为和行为关系为调整对象,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法的本质:1、法是一定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意志的体现;2、法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和共同利益的体现,它具有一般性的表现形式,而非统治阶级内部个别人意志的机械总和,也非立法者个人的任性;3、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即被“奉为法律”的国家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的全部意志;4、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其中一定的生产方式是法的内容的主要的决定力量。

法的基本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3、法是明确规定人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法的作用:1、规范作用(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2、社会作用(分维护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两方面。

维护阶级统治是法的社会作用的核心)。

第二节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经济基础决定法表现:1、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法的性质;2、法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3、法的发展变化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于经济基础。

法反作用于经济表现:1、可帮助执政阶级摧毁或改造旧的经济基础,阻止不利于自己的经济基础的产生;2、用法来确认一定的经济基础,可使经济基础具有不可侵犯的性质,惩治破坏或危害经济基础的行为,维护一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3、可促进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向健全、完善的方向发展;4、法对生产力也有直接作用,这种作用也会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

公共基础知识常识题库及答案

公共基础知识常识题库及答案

公共基础知识常识题库及答案(一)1、下列所述的法律原则中,属于政策性原则的是:A、《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B、《婚姻法》规定,我国鼓励晚婚晚育和实行计划生育C、《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D、《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参考答案:B2、 X某系精神病患者,在村上不务正业,经常打骂周边群众,使四周不得安宁。

某日,X某的母亲及两个哥哥X二、X三用扁担、木棒将X某打死。

此后,三人被捕关押。

检察院认为,三个被告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村民认为,X某的母亲和两个哥哥杀死他是为民除害,也是替大家雪恨。

法院最终对此三个被告予以减轻处罚,法院在审理此案的时候适用的解决法的价值冲突的是哪一原则?A、价值位阶原则B、个案平衡原则C、比例原则D、并未适用任何原则参考答案:B3、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主要出现在:A、民法法系B、普通法法系C、社会主义法系D、伊斯兰法系参考答案:A4、法律规X生效的时间,如无明文规定,依惯例应是:A、法律通过之日B、法律公布之日C、法律批准之日D、法律实施之日参考答案:B5、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正式的官方确定的行为规X。

这表明法具有:A、规X性B、国家性C、概括性D、效率性参考答案:B公共基础知识常识题库及答案(二)1、小明与小敏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并发给结婚证书。

产生小明与小敏法律上婚姻关系的事实,在法学上称作什么?A、法律事件B、法律事实C、事实行为D、事实关系参考答案:B2、 1979年的《中华人民XX国刑法》第158条规定:“禁止任何人利用任何手段扰乱社会秩序。

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国家和社会遭受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海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宪法之国体、政体、基本制度篇

海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宪法之国体、政体、基本制度篇

海南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宪法之国体、政体、基本制度篇【导语】海南事业单位招聘/hainan/?wt.mc_id=bk15130。

在事业单位公基考试中,法律知识部分的考核一向为考试重点,所占分值30%-40%。

那么如何备考好这部分知识成为了头等大事。

下面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就其中宪法的相关知识点为考生进行总结归纳。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一)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国体就是国家本质。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二)人民民主专政的含义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

表现在:(1)工人阶级掌握国家政权、成为领导力量,是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2)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都以工农联盟为阶级基础;(3)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职能都是相同的;(4)无产阶级专政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使命也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消灭剥削。

消灭阶级,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实行民主与对敌人实行专政的统一。

二者的关系进一步体现为:(1)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是实现对敌人专政的前提和基础;(2)对敌人实行专政是人民民主的有力保障。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也就是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政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一是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根本性的;二是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三是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四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这四个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方面,就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最完善的表现。

它构成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总的概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下列三个方面的特点和优点: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根本性。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刑法资料试题及答案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刑法资料试题及答案

试题1:我国刑法处罚的是()。

A: 构成犯罪的行为B: 一切违法行为C: 造成了社会危害的行为D: 触犯了刑律的行为答案: A试题2:制定刑法的法律根据是()。

A: 宪法B: 民法C: 行政法D: 侵权法答案: A试题3:下列哪种刑罚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附加适用()。

A: 有期徒刑B: 管制C: 剥夺政治权利D: 拘役答案: C试题4:刑事诉讼法属于()。

A: 程序法B: 实体法C: 特别法D: 临时法答案: A试题5:某市西区治安联防队行使该区公安分局委托的治安管理权。

某日联防队员李某抓获有盗窃嫌疑的王某,因王某拒不说出自己真实姓名,李某用木棍将其殴打致伤。

王某向法院请求国家赔偿,应由()承担国家赔偿义务。

A: 市公安局B: 区治安联防队C: 区公安分局D: 李某答案: C试题6:甲方主动携带邻居5岁小孩进入山中狩猎。

两人在林中失散,甲继续独自行猎,既不寻找孩子,也没返村告知小孩家人,径直回家。

日后,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尸体。

甲的行为属于()。

A: 故意杀人B: 意外事件C: 过失致人死亡D: 不构成犯罪答案: A试题7:紧急避险的情况下,行为人所造成的损害()。

A: 可以大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B: 可以等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C: 可以小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D: 特殊下可以没有限制答案: C试题8: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不满()。

A: 14周岁B: 16周岁C: 18周岁D: 20周岁答案: A试题9:甲因急于继承其父财产而生杀父之念,一日雨夜乘其父病重之机,欲为其注射毒药。

刚拿起注射器,忽听一声惊雷致使注射器掉在地上。

他想到杀父是大逆不道,要为天理所报应,便被弃了杀害行为。

甲的行为属于()。

A: 杀人中止B: 杀人未遂C: 杀人预备D: 不构成犯罪答案: A试题10:普通累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加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人。

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常识

公共基础知识之法律常识

知识点睛与解题技巧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的法律常识是非常简单的;但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又是非常棘手的,原因在于他们没学过法律,更不知道会考些什么.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把握复习方向,明确复习重点,下面就一些经常会考到的知识点作简要论述。

一、法律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二、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法: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诉讼法.三、宪法修正案(四)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3月14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权威,因此对于宪法的每一次修改,都会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

这一次修改是对1982年宪法的第四次修改,共14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2003年8月27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获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的颁布与实施,是继1989年《行政诉讼法》及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行政法制建设领域又一部极其重要的法律,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五、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造成的损害履行赔偿义务.构成行政赔偿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必须是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刑法知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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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交流群:331227626中公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38号金码大厦B 座9层、11层、17层全国统一报名电话:4006-300-999 网址:/ 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之刑法知识(三) 推荐阅读:公共基础知识题库|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2013事业单位招聘四、犯罪构成1.主观方面包括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根据《刑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根据《刑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状态。

犯罪过失的心理态度表现出以下两个特点。

一是实际认识与认识能力相分离,即行为人虽然有能 力、有条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行为人事实上没有认识到,或者虽然认识到, 但错误地认为可以避免这种危害结果发生。

二是主观愿望与实际结果相分离,即行为人主观上并不希望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但由于其错误认识而导致了偏离其主观愿望的危害结果的发生。

《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这规定的即是无罪过事件。

无罪过事件包括两种情形。

(1)不可抗力。

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

(2)意外事件。

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

无罪过事件或缺乏认识因素,或缺乏意志因素,不具备构成罪过的条件,因此,不管客观上造成了多么严重的损害结果,都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公共基础知识 法律常识题

公共基础知识 法律常识题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题一、法律常识概述法律常识是社会生活中最基本、最常见、最直接的知识,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

它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制度、法律体系、公民权利与义务、经济活动、文化交流等。

二、法律常识的重要性1、遵守法律:法律是社会生活的基础,遵守法律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

了解法律常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遵守法律,避免违法犯罪。

2、保护自己:了解法律常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遇到纠纷时,我们可以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受到不公正的待遇。

3、参与社会活动:了解法律常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参与社会活动。

在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中,我们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

三、常见的法律常识题1、国家制度方面的问题:例如,我国的国体是什么?我国的政体是什么?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什么?2、法律体系方面的问题:例如,我国的法律体系包括哪些部分?我国的宪法有什么作用?什么是刑法?什么是民法?3、公民权利与义务方面的问题:例如,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如何保护自己的隐私权?4、经济活动方面的问题:例如,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如何签订有效的合同?什么是劳动法?5、文化交流方面的问题:例如,知识产权法包括哪些内容?如何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在国际交流中,我们应该如何遵守国际法?四、如何提高法律常识水平1、学习法律知识: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可以了解各种法律法规的内容和应用。

可以通过阅读法律书籍、参加法律培训等方式来学习法律知识。

2、实践应用:将所学的法律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遇到问题时可以运用法律思维进行分析和处理。

例如在购物时可以运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3、交流讨论:与他人交流讨论是提高法律常识水平的有效途径之一。

可以通过参加法律论坛、与律师交流等方式来了解不同的观点和看法,从而拓宽自己的视野和思路。

海南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海南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海南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公共基础知识是海南考生进行公务员考试的科目之一,那么你对公共基础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整理关于海南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海南公共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一)1. 特区为吸引外国的科学技术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知识、社会知识、生产知识等提供了有利的社会场所,这种作用是经济特区的()。

A. 技术的窗口作用B.管理的窗口作用C.知识的窗口作用D.对外政策的窗口作用2. 这份文稿的结尾有误,正确的写法是()。

A. 如无不妥,请及时给予指示B.特此请示,请予审批C.务请及时批复D.特此报告,望批准3. 特急公文送达及办理时限一般不得超过24 小时。

()A. 正确B.错误4. 公文的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 1. (1) 标注。

() A. 正确B.错误5. 《重庆市政府关于做好重庆日报发行工作的通知》属于()。

A. 规定性通知B.布置性通知C.告知性通知D.发布性通知6. 小米公司将旗下小米手机的价格从1500 元提高到2000 元,但是结果发现小米手机销售下降了。

这从经济学的需求弹性角度讲,说明小米手机( ) 。

A. 富有弹性B.缺乏弹性C.单位弹性D.完全无弹性参考答案与解析1. 【答案】C。

解析:经济特区的作用正如邓小平指出的:特区是窗口,是个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

技术窗口作用是指由于政策优惠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更容易些。

这对发展特区经济,并由此推动内地的技术改造,为先进技术在我国由东向西移植创造了有利条件。

A 项错误知识的窗口作用是指特区为吸收外国的科学技术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知识、社会知识、生产知识等提供了有利的社会场所。

C 项正确。

管理的窗口作用是指特区引进的先进的科学管理手段和方法,特区的经济管理体制的改革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的完善,对全面提高内地的管理水平,对全国的现代化建设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B 项错误。

对外政策的窗口作用是让人们从外面向内看我们,通过特区了解我们的对外政策,特别是港、澳、台同胞更好地了解中国共产党及其方针政策。

公共基础知识知识点整理总结汇总

公共基础知识知识点整理总结汇总

公共基础知识知识点整理总结汇总由于您没有提供具体的公共基础知识相关内容范围(如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等方面),以下为您提供一个较为通用的公共基础知识知识点框架示例:一、政治常识。

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哲学部分。

- 辩证唯物主义。

- 物质与意识的辩证关系。

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正确的意识促进事物发展,错误的意识阻碍事物发展)。

-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等)、质量互变规律(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等)、否定之否定规律(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 历史唯物主义。

-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

-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

- 政治经济学部分。

- 商品的二因素(使用价值和价值)和劳动的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

- 价值规律:内容是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表现形式是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 科学社会主义部分。

- 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

空想社会主义的局限性,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科学性(建立在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基础上)。

- 社会主义的发展历程,从理论到实践(如俄国十月革命)再到多国发展。

2. 毛泽东思想。

- 毛泽东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 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内容。

- 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总路线、基本纲领、道路等)。

-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等)。

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 邓小平理论。

- 邓小平理论的形成背景(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等)。

- 主要内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改革开放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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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法律常识积累(3)
在海南事业单位招聘公共基础知识部分的内容里,法律部分属于专业型的内容,且涉及的知识面非常广泛,需要考生平时不断的积累和练习。

中公教育专家结合多年考试经验,为大家进行事业单位考试法律常识积累,助考生一臂之力!
(多项选择题)
1、衡量公民行为能力有无的标志是( )。

A. 是否达到一定年龄
B. 是否具有本国国籍
C. 神智是否正常
D. 是否具有权利能力
答案:AC
2、徇私枉法罪的主体是( )。

A. 国家工作人员
B. 司法工作人员
C. 审判工作人员
D. 某些国家工作人员
答案:BCD
3、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对于具有( )表现的犯罪分子,可以减刑。

A. 服从监管
B. 悔改表现
C. 立功表现
D. 积极参加劳动
答案:BC
4、下列犯罪中,主观方面可以由过失构成的有( )。

A. 贪污罪
B. 介绍贿赂罪
C. 玩忽职守罪
D. 泄露国家机密罪
答案:C
5、新《刑法》规定渎职罪包括( )。

A. 滥用职权罪
B. 行贿罪
C. 受贿罪
D. 行政执法人员构私舞弊罪
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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