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反保险欺诈工作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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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报/2012年/10月/19日/第001版

江苏反保险欺诈工作成效显著

近一年来共移送348件涉嫌诈骗案件,涉案金额5712万元

王春平孙惠缪晨本报记者祖兆林

去年12月,江苏保监局与江苏省公安厅在南京成立全国首家反保险欺诈中心,拉开了该省“政府指导、执法联动、保险为主、行业协作”四位一体联手打击保险欺诈的大幕。

数据显示,反保险欺诈中心成立以来,江苏保险业共向公安机关移送348件涉嫌保险诈骗案件(其中车险336件、企财险2件、意外或健康险10件),涉案金额5712万元;受理266件,受理金额4991万元;立案205件,立案金额4419万元;侦破184件。

据分析,这得益于由江苏保监局和省公安厅联合成立的江苏保险业反保险欺诈中心摸索出一套创新组织架构、会商机制、打击形式、保单提示有效的工作机制。

“要今年8月11日,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针对江苏打击保险欺诈做得比较好的常州作出批示:求总结常州做法,推向全国”。

构建覆盖全省的天网

从发达国家保险业的发展经验来看,每年保险赔款总额中有15%-30%与保险欺诈有关,有的险种高达50%。

苏州公安局经侦支队指导员张树勇告诉记者,保险欺诈隐蔽性强,发案率高,在刑事案件中最难侦破,因此被称为“黑数”最高。

而预防和打击保险欺诈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创新协同机制,健全网络,内外协作,形成合力至关重要。

为此,江苏保监局在与省公安厅联合成立反保险欺诈中心的基础上,指导各地市行业协会与当地公安经侦支队无缝对接,在全省各地市联合成立12个反保险欺诈工作站(由公安经侦、律师、法院、协会、保险公司等人员组成),形成了“省有中心、市有工作站、覆盖全省、常态合作”的反保险欺诈工作网络,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了与公安机关的办案协作、线索移送、合力研判等工作机制,推进反保险欺诈执法合作常态化。

今年3月份,江苏保监局会商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印发了《关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破案会战”的通知》,对江苏保险业“破案会战”工作的组织机构、案件移送、线索搜集、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4月份,指导各地市协会与当地公安局经侦支队分别联合成立反保险欺诈工作站,组织当地保险业开展“破案会战”专项行动及反保险欺诈工作,进一步强化严厉打击保险诈骗犯罪活动的组织保障,形成了“内外协作、一纵一横、覆盖全省”打击保险欺诈的天网。

创新会商机制三部曲

今年苏州市成功破获昆山柏裕汽修厂等10多起保险诈骗案,涉及金额800余万元,大多是得益于案件会商机制发现线索进而成功告破的。

据该市公安经侦专家介绍,2006-2008年,苏州市曾一举破获60多起保险诈骗案,涉案人员近百人,其中20人被判15-18年不等的刑罚。当时,苏州保险诈骗猖獗,公安机关与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商讨破获保险诈骗案,该市案件会商机制先行先试了一步,事实证明卓有成效。

如今,江苏保监局把案件会商机制进一步细化为“一筛、二查、三移送”三部曲。苏州市建立了定期案件会商机制,每月9日由公安、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以及律师、法院等共同分析案情,会商疑难大案等,还建立了反保险欺诈人才库,吸收保险理赔专业能力较强人员进入人才

库,由公安经侦专家对他们进行侦破等技能培训。

案件线索是破获保险诈骗的关键。根据车险出险特点和车险平台的信息状况,组织业内专家多次研究论证,设定了出险时间(晚8时到次日凌晨6时出险)、出险次数(1年出险6次以上)和理赔金额等搜索条件。通过筛选,获取了近3万条赔案信息,初步形成了可疑案件线索的信息库,为下一步分析比对串并案奠定了良好基础。

查阅档案,分析比对。对获取可疑赔案信息,要求各公司将上述赔案信息导入各自理赔系统,并查找相应理赔卷宗进行逐条分析梳理,近3万条赔案信息库中筛查出南京、常州等地发生的近百条有价值的重大可疑案件线索。

对梳理有疑点的案件,立即启动与公安经侦部门的反保险欺诈协作机制,及时向公安经侦部门驻“反保险欺诈工作站”的联系部门移送有关线索,并与其会商案情、受理立案等事项。2012年2月1日,曹某报案,称其奥迪车在江阴世纪大道与芙蓉大道交界处撞树,涉案金额27.76万元。保险反欺诈中心通过“一筛、二查、三移送”,从中发现疑点,侦破了一起蓄意自造的“酒驾顶包”保险诈骗案。今年6月份,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经侦大队打掉了江南汽修厂、常州华夏汽车俱乐部等5家汽修企业伙同200余名车主,先后故意制造230余次事故实施保险诈骗的团伙,这个团伙共骗取多家保险公司保险金1300余万元。目前,常州新北分局已抓获犯罪嫌疑人95名,谭某、胡某等37人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并分批移交至常州市新北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记者日前在常州市公安局了解到,今年开展保险反欺诈破案会战以来,仅常州市就破获230余次通过事故实施保险诈骗的案件,骗取多家保险公司保险金高达4000余万元。

动态打击与常态治理并重

为发挥反保险欺诈中心和各地市反保险欺诈工作站的联动机制,江苏保监局在保监会稽查局的统一部署下,与公安机关联合打响了打击保险欺诈专项战役。江苏保监局将动态打击与常态治理相结合,将其纳入反保险欺诈的长远规划,强化内外协作,构建长效工作机制。

加强行政执法与公安机关执法协作。今年8月份,江苏保监局与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打击和预防保险欺诈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反保险欺诈方面的工作职责,实现了反保险欺诈中心及反保险欺诈工作站组织形式、重大及复杂保险欺诈案件联合办案机制、未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欺诈案件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等六大突破。

加强行政执法与法院司法协作。由省人民法院每半年向江苏保监局及反保险欺诈中心通报全省因保险欺诈犯罪被判决的人员、机构基本信息及判决书,进一步扩大了保险行业欺诈风险信息共享来源和完善风险预警网线。

预警提示遏制欺诈动机

今年上半年,江苏保监局针对机会型欺诈在车险、健康险领域较为普遍的特点,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组织行业积极探索反保险诈骗提示制度。

目前,江苏很多车险客户拿到的投保单和索赔单证上,醒目地印制着诸如“任何有意识地提出欺诈性的索赔都是犯罪行为,可能会受到罚款或监禁的处罚”等警示语。

江苏保监局的反保险诈骗提示内容主要涉及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在理赔申请书上显著位置印制反欺诈提示语,明确列示保险欺诈将承担的刑事、行政及民事责任。

据介绍,绝大多数保险消费者对涉嫌保险欺诈的法律责任不甚了解,通过反保险诈骗提示,对潜在欺诈主体进行心理震慑,可以提高欺诈的道德成本,遏制欺诈动机,达到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警提示的目的。车险诈骗案数量下降,得益于江苏保监局开展的反保险欺诈提示制度。

理赔信息应尽快共享

目前,行业承保、理赔等信息未实现有效共享,是造成保险诈骗案件增加的主要因素之一。在采访中,常州、无锡、苏州等地多位公安经侦专家呼吁,只有建立保险理赔信息共享平台,才能形成快、狠、准打击保险欺诈力度。

经侦专家认为,保险理赔数据没有实现信息共享,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也给案件侦破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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