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量支付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造价合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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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计量与支付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加强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规范工程价款计量支付的申报、审批及费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造价合同部管理和实施的所有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不含甲供材料设备)的计量支付。

(三)计量支付办法及计算规则须依据施工合同相关计量支付条款和内容执行。

(四)参与计量支付的人员须遵守“守法、诚信、公平、科学”的原则,依据招标文件及合同原则,按本办法规定办理计量支付手续,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合法权益。

(五)造价合同部是计量支付的归口管理部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未尽之处,由造价合同部负责解释、处理。

二、术语与定义

(一)工程价款指对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支付的款项。工程价款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结算款。

(二)工程预付款指施工合同签订后,由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提供附和要求的担保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

(三)工程进度款指依据合同约定并结合本办法规定的计量周

期,对周期内完成符合质量标准的实体工程及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进行计量,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计量支付总时段为自承包人进场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收到符合合同规定的竣工结算资料为止。

(四)工程结算款指依据合同约定,竣工结算经政府终审部门审定,由发包人按审定结算额扣除已支付金额(包含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后向承包人支付的款项。计量支付总时段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收到符合合同规定的竣工结算资料后至工程缺陷期满止,具体包含四个阶: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过后的支付;工程档案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后的支付;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后的支付;缺陷期满时的支付。

三、计量支付的职责

(一)承包商的职责

1、承包商按照合同原则、技术规范、我司批准的施工设计勘察图纸、合同工程量清单及本《办法》的规定,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并按规定每月填报有关表格报表。

2、若监理工程师、我司认为承包商提供的资料不完整、不准确、不详细时,承包商应按要求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

(二)监理单位的职责

1、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原则及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审核、

签认承包商报送的计量支付资料。

2、监督承包商严格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监理单位承担工程量计量准确性的责任。

(三)项目部的职责

1、工程项目申请进度款,项目部负责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资料并确认形象进度。

(四)造价合同部的职责

1、负责审核计量支付申请资料与签证变更的准确性、及时性、合理性。

2、负责支付比例的审核。

(五)工程管理部的职责

1、负责审核工程结算款支付申请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

2、对每笔款项进行登记,以做好公司生产经理的统计工作。

(六)财务部的职责

1、负责每单项合同请款时,对保函或保证金有效期审核。

2、负责审核支付申请金额。

(七)分管领导

1、审查申请支付资料的有效性,并做最终确认。

四、计量支付条件

(一)计量支付总体条件

1、承发包双方已按招标文件或委托书的规定签订施工合同。

2、承包人已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或其他担保。

3、计量支付应符合承发包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

4、以上4.1.1、4.1.2、4.2.3为计量支付的必要条件,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工程价款。

(二)工程预付款支付条件

1、承包人已按发包人的规定提交相关符合申请的表格。

2、承包人已按合同提交履约保函或保证金。

3、承包人已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完成符合工程预付款申请要求的其他工作。

(三)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条件

1、承包人以月、季、年等公历为准,在每月的20日前按发包人的规定提交符合相应时段完成的工程支付申请资料。

2、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施工方案已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

3、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须符合合同、规范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相对应的措施费不予支付:

(1)未按合同约定投入或投入不足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部分;

(2)不能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出现安全伤亡事故的;

(3)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按要求整改;

(4)未建立安全生产措施费台帐,安全措施投入与现场不符合部分;

(5)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安全评价不合格;

(6)对于的安全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不按时整改及回复;

(7)文明施工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检查时通报批评;

(8)安全及文明施工设施达不到有关文件要求的技术标准。

4、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用申请支付应符合招标文件、合同及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否则涉及到该部分内容不得纳入工程进度款申请。

5、承包人在申请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应连同其他负责管理的甲招乙供材料设备供货单位的进度款一并申报,并附上其上一次已支付上述单位价款凭证的复印件作为支持材料;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当月工程进度款。

6、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符合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该部分款项。

7、各类工程资料(尤其是应在过程中形成的竣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及时性、条理性)须符合合同、规范及标准的规定,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因工程资料不符合规定部分的款项。

8、工程质量须符合合同、法规、标准、规范及设计规定,对存在质量问题及质量不合格所涉及的部分(子分部)、分项、检验批项目不予计量计价。工程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该部分不予计量:(1)因施工错误而增加的工程量或超出施工图纸几何尺寸而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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