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奖学金政策
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南发字〔2008〕54号关于印发《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各院(系)、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经分管领导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主题词:学生规章制度 本科生 奖学金 办法 通知(共印65份) 南开大学办公室 2008年9月1日印制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我校国家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专业学习、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工作以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校将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三条学校对各项奖学金的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奖学金评审机构第四条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终审工作,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本院(系)奖学金的初评、推荐工作。
校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颁奖工作的组织实施、审核汇总以及向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汇报等工作。
校财务处负责奖学金的统一发放。
(一)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校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院、教务处及院(系)负责人组成,学校主管副校长(副书记)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
(二)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由院(系)主管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年级主任、班导师、辅导员等组成,组长由院(系)主管领导担任。
第三章 奖学金种类第五条 学校面向本科学生个人和集体分别设立以下四类奖(助)学金:(一)新生奖学金;(二)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和基础学科奖学金(专为基础学科设置);(三)专项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奖和其他种类专项奖;(四)国防奖学金;(五)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社会奖学金和社会助学金。
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第一条为做好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奖学金评审和管理工作,按照《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章程》的要求,现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评审细则。
第二条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就读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第三条优秀奖学金的申请者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5.“公能”兼备,全面发展。
第四条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得参加当年优秀奖学金的评审: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3.参评学年在科研或实验中违反工作程序,造成重大损失的;4.参评学年课程考试有不及格的;5.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6.其他被认定不得参评的。
第五条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副院长、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负责本单位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接受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
第六条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分配的名额,确定各类奖学金在各年级、专业的具体分配。
第七条学生应向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奖学金审批表。
申请材料应包含申请者在上一学年的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等信息。
申请者学科成绩须为在南开大学所修。
除研究生新生,申请者科研成果必须以南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科研成果均须申请人为第一作者,即出版物署名中申请者排名第一(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 或合作导师第一,学生第二,且导师为通讯作者)。
申请者科研成果必须是在参评学年内发表的,非毕业年级研究生,发表时间以科研成果在国内外出版物或互联网首次公开发表时间为准;毕业年级研究生,发表时间以科研成果被国内外出版物接收时间为准。
南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南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国家教委、财政部一九九一年十二月颁发了《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教财[1991]98号。
通知指出:“为了鼓励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将发放研究生生活补助费的办法,改为试行研究生奖学金制度”。
根据此通知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制度试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制定我校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如下:一、研究生奖学金,分为普通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
二、享受奖学金的条件:凡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研究生,均可享受普通奖学金:(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学生守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三)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专业学习和研究中成绩突出的研究生,除享受普通奖学金外,还可享受优秀奖学金。
三、奖学金标准(一)普通奖学金1.博士研究生,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的(指应届毕业生及其他非在职人员,下同),每生每月230元;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满二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50元;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满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70元。
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没有参加实际工作的,每生每月190元;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满二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10元;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满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30元。
(二)优秀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分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四档,每年9月评选,具体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四、普通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一)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及其他非在职人员,凭研究生通知书,经本人申请,院(系、所)审核同意,报研究生教育管理处批准,从注册入学当月起,按规定标准发放普通奖学金。
(二)入学前参加过实际工作的在职人员,凭研究生通知书和原单位的工资关系、学历证明,经本人申请,院(系、所)审核同意,报研究生教育管理处审核,从注册入学当月起,按规定标准发放普通奖学金。
南开研究生奖学金
南开研究生奖学金南开大学是中国著名的综合性大学,拥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研究实力。
作为研究生,获得南开研究生奖学金是一件非常荣耀的事情。
下面我将以700字短文的形式,来介绍一下南开研究生奖学金。
南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是南开大学为了培养优秀研究生而设立的,旨在鼓励学生在学术上有更显著的成就。
该奖学金对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都开放,具体设立了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等多个级别。
首先,南开研究生奖学金对于获奖学生来说,具有一定的经济性质。
这些奖学金可以为学生的学费、生活费等开销提供一定的资助,减轻了学生的经济负担。
在当今社会,经济压力是学生们普遍面临的问题,获得南开研究生奖学金无疑为学生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支持,使他们能够更专注地投身于学术研究。
其次,南开研究生奖学金还具有一定的荣誉性质。
南开大学作为中国知名高校,其奖学金的设立并不会面向所有学生,而是必须通过一系列比较严格的评审程序才能获得。
因此,获得南开研究生奖学金意味着获奖学生在学术上具有较高的水平和潜力,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份荣耀和肯定。
这也将成为获奖学生今后发展学术事业的崭新起点,给他们更多的动力和信心。
最后,南开研究生奖学金的设立还有助于激励学生在学术上取得更高的成就。
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在学习、科研等方面往往会更加努力,更加投入,以保持自己在学术上的优势。
此外,奖学金也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学术交流机会,比如参加学术会议、访问学者等,使他们能够接触到更多的前沿知识和精英人才,有助于个人的学术成长和发展。
总的来说,南开研究生奖学金的设立为南开大学的研究生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术环境和经济支持。
获得该奖学金的学生将会取得很多好处,包括经济上的支持、荣誉上的肯定以及学术上的激励。
这将对学生的学术事业和个人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也将为南开大学的研究生培养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
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细则
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细则第一章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办法为了做好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做到公平、公正、透明,学院根据国家和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特拟定此办法如下:一、学院成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由学院主要领导、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副院长、研究生辅导员、各系系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负责本单位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接受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
二、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为各系分配各类奖学金名额。
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分配的各类硕、博奖学金名额,以及各系符合申报奖学金条件的学生人数,确定各系各类奖学金名额。
三、要求各系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学生的申报材料以及分配名额初步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评定小组至少包括五名成员:系主任担任组长,根据《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章程》(南发字〔2014〕47号)、《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办法》、《南开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条件》,可以采取公开答辩、综合评议等方式初步确定获奖学生名单,确保考评的过程公平公正。
三、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类别如下:(一)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
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二)特等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获奖者同时被授予“南开十杰”荣誉称号。
特等奖学金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荣誉兼得且奖金兼得)。
(三)一等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15000元/人,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
(四)二等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7500元/人,硕士研究生5000元/人。
(五)社会捐赠奖学金,由单位或个人捐资设立,是根据捐赠方的要求设立的用于奖励研究生个人或集体的奖学金。
(六)优秀新生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推免入学的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励标准为3000元/人。
南开大学2012年孔子学院奖学金申请办法-网络孔子学院
南开大学2015 年“孔子学院奖学金”招生简章“孔子学院奖学金”由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设立,旨在促进汉语国际推广和中国文化的传播,鼓励世界各国学生、汉语教师来华学习和研究汉语言文化。
南开大学2014 年度孔子学院奖学金项目现已启动,申请办法如下:一、奖学金类别◆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一学年研修生◆一学期研修生要求:申请者须为非中国籍公民,年龄在16 至35 周岁之间(在职汉语教师可放宽至45周岁)。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奖学金:1. 资助范围:A. 孔子学院优秀学员B. HSK 考试成绩优秀者C.“汉语桥”世界大、中学生中文比赛各国赛区优胜者D. 各国汉语教师E. 各国大学中文专业优秀毕业生;2. 入学时间:2015 年秋季;3. 资助期限:2 学年(入学后第二学期参加年度评审,符合条件者方可继续享受全额奖学金。
);4. 申请条件:A. 申请者应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当学历B. 新HSK 成绩不低于五级180 分C. 书面承诺毕业后至少从事5 年以上汉语教学工作5. 证书授予:学习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可获得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学位和汉办颁发的国际汉语教师资格证书。
一学年研修生奖学金+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1. 资助范围:面向非洲和拉美地区有志于从事汉语教育教学工作的孔子学院学员。
2. 学习专业:汉语言文学;3. 入学时间:2015年秋季;4. 资助期限:3 学年(2015年9 月-2018年7 月);5. 申请条件:申请者在孔子学院学习时间应达到 120 学时以上,或新HSK 成绩不低于三级180 分,HSKK不低于处级60分。
一学年研修生奖学金:1.资助范围:A. 孔子学院(课堂)优秀学员B. 海外本土汉语教师C.“汉语桥”世界大、中学生中文比赛优胜者D. 各国汉语教师E. 各国大学中文专业优秀学生2.专业学习:汉语言文学;中国历史;中国哲学3.入学时间:2015年秋季4.资助期限:1学年(2015年9月-2016年7月)5.申请条件:申请者HSK成绩不低于三级180分、HSKK成绩不低于初级60分,或在孔子学院学习时间达到120学时以上。
南开大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管理办法
南开大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管理办法一、享受普通奖学金的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3.勤奋学习,专心科研,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4.计划内(统招)研究生。
凡是具备上述条件的研究生,均可享受普通奖学金。
二、普通奖学金发放标准1.博士研究生,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的(指应届毕业生及其他非在职人员,下同)和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不满两年者,每生每月 230 元;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满二年以上(含两年整)者,每生每月 250 元;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满四年以上(含四年整)者,每生每月 270 元。
2.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没有参加实际工作的和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不满两年者,每生每月 190 元;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满二年以上(含两年整)者,每生每月 210 元;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满四年以上(含四年整)者,每生每月 230 元。
3.普奖发放月数:两年制发放22个月,两年半制发放29个月,三年制发放34个月,五年制发放58个月。
4.享受普通奖学金的研究生同时享受伙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月60元,与普通奖学金同时发放。
三、普通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一)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的计划内研究生(非定向、定向),凭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经本人申请,学院(系、所)审核同意,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批准,从注册入学当月起,按规定标准发放普通奖学金。
(二)入学前参加过实际工作的计划内研究生,凭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原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转移证明、学历证明,经本人申请,学院(系、所)审核同意,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从注册入学当月起,按规定标准发放普通奖学金。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发或暂时停发普通奖学金:1.委托培养、自筹、非脱产的在职研究生,在校期间不享受普通奖学金,但可参加优秀奖学金的评定。
2.因政治表现差或品行不端,受到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者;一学期无故旷课一周以上(累计 24 学时)或请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者;有一门必修课不及格(硕士研究生)者,酌情扣发三个月至一年的普奖。
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章程
附件3 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评审和颁奖工作,增强其导向作用,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奖学金名称为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
第三条本奖学金由南开大学出资,企事业单位、基金会及个人捐赠组成。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管理,并建立专门帐户列支。
第二章奖学金管理机构及其职能第四条南开大学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最终评审工作。
第五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设立办事机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办事机构设在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第六条学校各相关院(系、所)、研究机构成立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
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受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
第三章奖学金使用原则第七条本奖学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财务制度进行管理。
第八条奖学金的管理应遵循安全、守法、高效的原则,专款专用。
第九条奖学金的会计资料应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第十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奖学金,不得做出有损于奖学金安全的行为。
第四章奖学金评选的过程、范围及条件第十一条每年新学年开始,由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奖学金评审的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应将有关奖学金评审事宜以书面形式通知各相关单位,并在网上公布,各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应将有关奖学金评审的内容公开张贴、逐级传达,让每个在学学生了解相关信息,严禁中途截留。
第十三条奖学金评审程序为个人提交书面申请,导师推荐,组织鉴定,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初审,研究生院审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第十四条奖学金评审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十五条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必须将初步审定的获奖人员名单以各种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两个工作日。
未经公示程序,任何申请者均不能获得奖学金。
第十六条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单位报送的信息进行汇总登录,并对相关材料进行鉴审。
南开大学医学院
第二学年奖学金排名成绩计算公式:奖学金排名成绩=学分绩×50%+轮转成绩1× 50%
1、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席:高海燕 委员会成员:向荣、齐新、戴艳梅、杨爽、许萌、王硕、岳岩 2、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组长:杨爽 秘书:钱瑶 工作组成员:孔祥悦、魏晓丽、张桂云、郭怡熠、武文君
二、享受范围以及年限
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研究生享受学业奖学金的年限为基本修业年限。
三、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
学院制定公能奖学金评定细则,并报 报送校公能奖学金工作委员会备案
校公能奖学金管理办公室展公能奖学金申请和评定工作
公示有异议
学院公示初评结果 公示无异议
学院将初评结果报校公能奖学金管理办公室
校公能奖学金管理办公室汇总相关情况,报 校公能奖学金工作委员会审定
公示有异议
1、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政治表现、学风、尊师重道, 诚实守信,恪守学术道德。 (2)第二、三年度申请奖学金的同学,上一学年度各门课程成绩必须合格,完成培养 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并通过考核。 (3)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公能奖学金参评资格:: a、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b、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者; c、参评学年考试作弊者; d、参评学年有经查实的学术失范行为; e、参评学年在科研或临床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导致损失或后果严重者; f、本年度临床轮转手册抽查 2 次及以上不合格者; g、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h、超过本专业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者。 2、评定程序 (1)院系评定委员会研究确定本单位评定方案,通知学生; (2)学院负责人按照评定细则确定公能奖学金学生名单; (3)学院召开评审会进行初评并公示初评结果;
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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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我校国家计划统招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专业学习、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工作以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学校将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
第三条 学校对各项奖学金的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奖学金评审机构第四条 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终审工作,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本院(系)奖学金的初评、推荐工作。
校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颁奖工作的组织实施、审核汇总以及向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汇报等工作。
校财务处负责奖学金的统一发放。
(一)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校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院、教务处及院(系)负责人组成,学校主管副校长(副书记)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
(二)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由院(系)主管领导、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年级主任、班导师、辅导员等组成,组长由院(系)主管领导担任。
第三章 奖学金种类第五条 学校面向本科学生个人和集体分别设立以下四类奖(助)学金:(一)新生奖学金;(二)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和基础学科奖学金(专为基础学科设置);(三)专项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奖和其他种类专项奖;(四)国防奖学金;(五)社会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社会奖学金和社会助学金。
第四章 奖学金申报条件、评奖比例和奖励金额第六条 新生奖学金为鼓励高中学习阶段品学兼优的学生报考南开大学,特设立新生奖学金。
(一)申报条件1.高考成绩名列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史类前10名、理工类前20名、综合类前30名的新生。
2014最新各大高校研究生奖学金制度汇总
其他985高校的去向包括军队的科研院所、军事试验基地、一线作战部队的指挥和技术岗位等。
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非在职(档案转入学校)的全免一等奖(10%的名额)享受每月600元生活费(一年10个月,共计6000元);二等奖(20%的名额)享受每月450元生活费(一年10个月,共计4500元);三等奖(70%的名额,即时最低标准,跟原来的一样,每月300元,一年10个月共3000元)。
中央民族大学10000元一年专硕没有奖学金学术型硕士奖学金:三等:8000,70%,等于学费二等:10000,前20%,8000学费+1200住宿费+800奖学金一等:10100,前10%,8000学费+1200住宿费+1800奖学金从2011-2012学年开始,学术研究生的奖学金开始覆盖全部的学生哦~这一点比较不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在职硕士生学费共计1.8万元,分三年缴纳,每年0.6万元;非在职硕士生学费共计1.0万元,分三年缴纳,第一年0.4万元,第二、三学年分别为0.3万元。
硕士生基本奖学金用于资助非在职硕士生的生活费和学费,并分为一等和二等,最长资助三年,具体设置标准如下:一等基本奖学金:资助比例为每年级非在职硕士生人数的50%,第一学年每人0.7万元,第二学年、第三学年分别为每人0.6万元;二等基本奖学金:资助比例为每年级非在职硕士生人数的30%,第一学年每人0.5万元,第二学年、第三学年分别为每人0.45万元。
硕士生基本奖学金每学年考核、动态管理。
第一学年根据考生初试、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录取硕士生基本奖学金的等级;以后每学年由硕士生向导师申请,导师根据院(系)制定的考核标准对其综合业绩进行考核并确定等级。
211高校非211高校。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南开大学商学院2018-2019学年度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第一篇国家奖学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校新发布的《南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南开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南开大学商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万元、博士研究生3万元。
根据情况,学院每年可在当年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中推荐1名候选人参评“南开十杰”称号,经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获奖后,可获得5万元奖励。
第二章奖励范围和申请条件第三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就读的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第四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第五条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一)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二)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三)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第三章名额分配及评审机构第六条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奖学金名额确定本院的奖学金名额。
第七条学院成立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统一组织国家奖学金评审等相关工作。
第八条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指导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并负责召集小组成员,成员不少于5人,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并将初评结果提交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
第九条学院以研究生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为基本条件,科学合理地制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指标体系。
对学术型研究生,评审标准偏重考察其科研创新能力和体现创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标准偏重考察其专业实践能力和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
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我校从2008级研究生开始全面试行以研究生资助机制改革为重要内容的培养机制改革,设立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依据《南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暂行实施办法》和《南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及鼓励科研创新的原则,特制定本评定细则。
一管理和评定机构我院成立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主任为白钢,成员为王鹏、罗国安、刘艳霞、尹正、陈悦、郗日沫、李月明、梁广鑫。
评定委员会根据学校下达名额制定我院各专业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
日常办公机构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组长为白钢,成员为刘艳霞、尹正、王同顺、马晶,秘书为任正杰。
该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我院的奖学金评定工作。
二享受范围和年限1. 2008级以后(含2008级)入学的全日制研究生2. 研究生享受学业奖学金的年限为基本修业年限三等级和奖金1. 三年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三个等级,等级和奖金如下:2.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等级和奖金见如下:四第一学年度奖学金的评定1.推荐免试生: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全部获得奖学金,获奖等级不低于二等;提前攻博生和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第一学年奖学金的等级不低于三等。
2.统考生:硕士、博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学金根据初试和复试加权成绩排序,按照学科专业分配学校下达名额,确定获奖等次。
五第二学年度及以后奖学金的评定规则学业奖学金实行一年一评的动态管理。
第二学年度以后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主要依据上一学年度学生的学习成绩、学术科研能力、学术科研成果、学生的日常行为道德表现及参加集体活动表现等。
采取量化评分的形式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依据综合测评得分在本专业内排序,根据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确定的各专业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确定获奖等级。
综合测评得分=道德表现得分+ 学习成绩得分+ 学术科研表现得分+ 学术科研成果得分各项所占权重如下:第二学年度:第三学年度1 道德表现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评审,下设评审小组,小组成员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和学生骨干共同组成。
南开大学规章制度
南开大学规章制度(信息公开)目 录关于印发《南开大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3)关于印发《南开大学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7)关于印发《南开大学处理学术不端行为暂行办法》的通知 (15)关于印发《南开大学学风建设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22)关于印发《南开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程序的规定》的通知 (27)关于印发《南开大学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的规定》的通知 (36)关于印发《南开大学教育管理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的规定》的通知 (43)关于印发《南开大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的规定》的通知 (48)关于印发《南开大学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业务条件的规定》的通知 (58)关于印发《南开大学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63)关于印发《南开大学预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70)关于印发《南开大学会计人员守则(试行)》的通知 (79)关于印发《南开大学出国(境)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81)关于印发《南开大学公派博士研究生出国留学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88)关于印发《南开大学外国留学生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93)关于转发保卫处《南开大学校园道路交通管理规定》的通知 (99)关于印发《南开大学新闻发布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 (103)关于印发《南开大学新闻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 (106)关于印发《南开大学学士学位评定工作办法》的通知 (109)关于印发《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学则》的通知 (112)关于修改《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学则》的通知 (138)关于修改《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学则》的通知 (139)关于修改《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学则》的通知 (141)关于印发《南开大学研究生学则》的通知 (143)关于印发《南开大学远程教育学生学则》的通知 (161)关于印发《南开大学学生申诉暂行规定》的通知 (187)关于调整南开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委员库的通知 (192)关于印发《南开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 (194)关于印发《南开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办法》的通知 (203)关于印发《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章程》的通知 (208)南发字〔2006〕78号关于印发《南开大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院(系)、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经分管领导同意,现将《南开大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做好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以下简称“优秀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增强优秀奖学金的导向作用,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创新、全面发展,根据《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优秀奖学金评审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要讲求质量、注重导向、宁缺毋滥。
1. 每学年度初,研究生院根据优秀奖学金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本学年度优秀奖学金各等次的名额和奖金,并根据全校符合参评条件研究生的分布、结合奖学金捐赠者的要求制定名额分配方案。
同时,将评选通知以书面形式通知各相关单位,并将有关材料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备案。
2. 各相关单位应将有关奖学金评选的通知公开张贴、逐级传达,让每一个在学学生了解相关信息,严禁中途截留。
第三条奖学金评审应经过申请者提交书面申请、导师推荐、组织鉴定、填写奖学金推荐表、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初审后公示、研究生院审查、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等程序。
第四条提交奖学金申请书奖学金申请书由各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自行制定,由学生根据本细则的规定,以书面形式提交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
1. 申请书应包含申请者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科研成果以及申请等级等信息。
2. 申请书内容必须真实、客观、完整、清晰,不得弄虚作假。
3. 各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应妥善保管学生的奖学金申请书。
4. 符合特等奖学金条件的申请者,一般应通过本细则规定的程序参加奖学金评定;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向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特等奖学金申请者的相关材料必须报送研究生院。
5. 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根据《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章程》和本细则,初步评审本单位优秀奖学金获奖者,并准予初评获奖者填写《南开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
各等次初评获奖数额不得多于研究生院下发名额。
第五条填写《推荐表》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初评获奖者填写《推荐表》。
1. 初评获奖者必须填写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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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奖学金政策
南开大学设有多种类型的奖学金,以鼓励学生的学术表现和全面发展。
具体的奖学金政策如下:
1. 南开大学本科生国内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和优秀新生奖学金四个等级。
评选标准包括学术表现、学科竞赛成绩、实践和创新、社会工作等方面。
2. 南开大学本科生国际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
评选标准包括学术表现、英语水平、实践和创新、社会工作等方面。
3. 南开大学研究生国内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
评选标准包括学术表现、科研成果、实践和创新、社会工作等方面。
4. 南开大学研究生国际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
评选标准包括学术表现、英语水平、科研成果、实践和创新、社会工作等方面。
此外,南开大学还设有其他类型的奖学金,如赴港澳台以及国外交流的奖学金,以及资助贫困家庭学生的爱心奖学金等。
具体的申请和评选流程可以参考南开大学各类奖学金的详细规定和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