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ET-神鹰-热压罐成型工艺安全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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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热压罐成型工艺

热压罐成型技术是航空、航天领城应用最广泛的成型技术之一,它能在宽广范圈内适应各种材料对加工工艺条件的要求。

二、工艺过程包括:

1、模具清理和脱模剂涂抹。

2、预浸料裁切与铺叠。

3、真空袋组合系统制作和坯件装袋.

真空袋组合系统制作需要采用各种辅助材料,其中包括:真空袋材料(改性尼龙薄膜或聚酸胺薄膜)、橡胶密封胶条、有孔或无孔隔离膜(聚四氟乙烯或改性氟塑料)。吸胶材料、透气材料、脱模布和周边胶条等。按图、所示顺序将坯件与各种辅助材料依次组合并装袋,形成真空组合系统。装袋后应进行真空检漏,确认无误后,便可闭合锁锁热压罐门,升温固化。

1.真空袋.

2.透气材料.

3.压板0

4.有孔隔离层

5.预浸料叠层,

6.有孔脱模布,

7.吸胶材料,

8.隔离膜面.

9.底模板,10.周边挡条.

11.周边密封带 12.热压罐金属基板 13.密封胶条,14.真空管路。

4、固化。

各种树脂体系的固化制度,应根据各种不同树脂体系的固化反应特性和物理特性分别给

予制定,要慎重考虑加压时机和关闭真空系统的时机。固化完毕要控制降温速率,以防止因

降温速度过快导致制品内部产生残余应力。

5、出罐脱模。

罐内温度降至接近室温时方可出罐脱模。

6、检测与修整。

三、成型过程中的危险性分析

由于根据现场使用方介绍,所有预浸料工序均外委完成,该工房主要进行铺料和成型工序,在此仅对成型过程中的危险性进行分析。

1、辅助材料可燃性

由下图可以看出,热压罐成型过程的物理化学变化,一般都会达到120-160℃,因此热压罐

成型工艺所选择的辅助材料都应该在此温度范围内不应发生化学变化,物理性能稳定。各种

材料均选用阻燃材料,不应存在发生火灾的危险。

2、设备的阻燃性

设备的系统分为:罐体、罐门、开门系统、加热系统、冷却系统、加压系统、空气循环系统、真空系统、隔热系统、控制系统等组成,产品的设计均按照国家机电产品安全标准要求

设计。设备的原材料、电气元器件均按照阻燃设计,隔热材料为阻燃材料,不存在发生火灾

的隐患。设备电气系统均进行安全防护、接地可靠,不存在引发火灾危险。

3、产品主材的危险性

本设备加工产品为树脂型复合材料,主要构成成份为树脂、纤维、固化剂、交联促进剂等。在几种组分中:固化剂、交联剂用量极少,纤维没有可燃性,最为可能发生危险的应该是树脂。

对环氧树脂的安全评价:造成液态物质燃烧的一个关键参数就是“闪点”,在安全评价中要用

物质的“闪点”来判定其燃烧等级。可是在标准手册中给出的环氧树脂的“闪点”差别很大!在“新编危险物品安全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2001年4月第一版)在428 页中给出的环氧树脂

闪点为4. 4 ℃按此手册数据值,环氧树脂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B 类;根据GB1 3690-92“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全书”615页关于环氧树脂一节内容介绍,环氧树脂性能如下:“相对分子质

量350-8000,CAS 号23969-06-0,危险性类别第3. 2 类中闪点,燃烧性易燃,闪点无意义,

爆炸下限12mg/m3,引燃温度490℃,爆炸上限无资料。”进一步查阅GB13690-92 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标准,在“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第3. 2 类所列的997 种常用危险化学品

明细表无环氧树脂记载。

如按第3. 2 类中闪点来判别环氧树脂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乙类。根据环氧树脂引进技术提供的

安全数据来看,双酚A型通用树脂"闪点"为大于200℃,按此数据环氧树脂火灾危险性分类

为丙类,那么环氧树脂火灾危险性分类究竟是甲、乙、丙类中哪一类呢?

这类问题应该引起制订安全标准的部门重视!如果将环氧树脂划为甲B 类,那么将要加大安

全设施的投资,如果划为丙类可能会使一些使用落后技术生产的环氧树脂的用户,在安全措

施不到位的情况下产生事故隐患。

按照目前国内环氧树脂生产技术差距很大,以及有关环氧树脂的安全数据标准不统一的实际

情况,应该对具体的生产厂出品的具体牌号实样检测其“闪点”,在积累数据的基础上适时的

制订相关标准。

环氧树脂是否属危险物品?在“新编危险物品安全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2001 年4 月第一版)p428 是这样写的:“危规分类及编号易燃液体GB3. 2 类32197------。危险特性易燃闪点4. 4℃”

按此闪点环氧树脂属甲类火灾危险物品。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 2268-90)这个标准中,环氧树脂是否属危险物品划定得非常详细。在本标准编号为32197 栏目中是这样划定的:“含一级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闪点-1 8—23℃)如:醇酸树脂、酚醛树脂、有机硅树脂、环氧树脂。”由标准的描述,可非常清楚地知道含一级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闪点-1 8—23℃)的环氧树脂才属于危险物品的范畴。

哪些闪点大于23℃的环氧树脂就不在此列。为此不分清红皂白地将环氧树脂统统作为危险物

品来处理,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的。

而我们进行热压罐成型选择的环氧树脂其闪点都大于70℃,引燃温度大于490℃。在成型过

程中产品处于真空环境,已与氧气隔绝,温度也远低于490℃,产品不可能存在被引燃的风险。

•结论

综上,采用热压罐成型技术制备复合材料整个过程是安全的,不存在消防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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