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行报律风波名词解释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暂行报律风波名词解释

暂行报律风波名词解释:民国初年反映新闻界和南京临时政府关系的一场斗争。1912年3月4日,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宣布大清报律无效。颁布暂行报律3章名词解释:所有报纸杂志应予以登记;“流言煽惑关于共和国体有破坏弊害者,除停止其出版外,其发行编辑人并坐以应得之罪”;“失实污毁个人名誉者酌量科罚”。暂行报律颁布后新闻界大哗。3月6日,上海中国报界俱进会和各报、长沙报界联合会等致电孙中山,表示“万难承认”。3月7日,章太炎在上海《大共和日报》上发表《却还内务部所定报律议》一文,指斥临时政府“欲蹈恶政府之复辙”,“以政府为无上之尊”,“自处卫巫之地,为诸公监谤”,强烈表示“所定报律,绝不承认”。文章同时在《申报》、《新闻报》、《民立报》发表。孙中山于3月9日发布《令内务部取消暂行报律文》说名词解释:“该部所布暂行报律,虽出补偏救弊之苦心,实昧先后缓急之要序。使议者疑满清钳制舆论之恶政,复见于今甚无谓也。”风波平息后不过20天,南京临时政府便解散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