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苹果生产技术规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DB11T992-2013地理标志产品昌平草莓
ICS 65.020.20B 31备案号: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992—2013地理标志产品昌平草莓Product of geographical indication— Changping Strawberry2013-06-21发布2013-10-01实施前言本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GB/T 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通用要求》制定。
本标准由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昌平区农业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金六环农业园、北京市昌平区农产品监测检测中心、北京市昌平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昌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立府、王崇旺、田炜玮、许克仲、陈卫文、陈怀勐、何振会、杨立胜、张兵。
地理标志产品昌平草莓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昌平草莓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地理标志产品昌平草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NY/T 444 草莓NY 5104 无公害食品草莓产地环境条件DB11/T 821 草莓日光温室生产技术规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33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昌平草莓 Changping Strawberry在本标准规定的保护范围内,按照规定的生产技术规程生产并达到相应质量要求的章姬、金中三姬、燕香等为主的香甜型品种和阿尔比(Albion)、卡玛罗莎(Camarosa)等为主的酸甜型品种果实。
4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昌平草莓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限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33号批准的范围,即北京市昌平区兴寿镇、崔村镇、小汤山镇、百善镇、南邵镇、沙河镇6个镇现辖行政区域,见附录A。
有机苹果生产技术规范(二)
有机苹果生产技术规范(二)作者:来源:《农业知识·乡村季风》2014年第04期6.整形修剪。
要求通风透光良好,采用简化、高而紧凑的树型,实行全年修剪。
(1)主要树形:包括主干疏层形、小冠疏层形和自由纺锤形。
(2)修剪方法:短截。
中、重短截的发育枝占20%~30%。
盛果期中、重短截量不超过40%。
小年树中、重短截量宜为30%左右。
疏枝。
幼树疏枝量不超过总枝量的5%。
盛果期疏枝量壮树5%~10%,弱树20%~50%。
缩剪。
培养永久性结果枝组时,中、重缩剪枝占8%~12%。
盛果期缓放2~3年的枝条,轻缩剪枝占30%~50%。
弱枝组缩剪量占8%~12%左右。
缓放。
幼旺树重剪品种中枝缓放量为80%~90%,轻剪品种100%中枝缓放(或轻剪)。
拉枝。
骨干枝一层主枝开角60°以上,侧枝开角70°以上,冠型越小,开角越大,纺锤形可开张至水平。
辅养枝要拉至水平或大于 90°。
环剥。
5月下旬至6月底进行,剥环宽度1~2毫米,以枝粗的1/10为宜。
环剥枝数占总枝量的20%~30%。
刻伤。
萌芽前于芽上或枝上0.3~0.5厘米处,横向刻成月牙形,深达木质部,长0.8厘米。
拿枝(捋梢)。
幼旺树直立旺长新梢,在7~8月将其角度捋拿压至水平。
摘心。
摘去新梢端5~10厘米。
春季摘心量不超过新梢总量的5%。
7.病虫草害防治。
(1)防治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以有机苹果生产为目标,推行绿色植保技术。
以改善果园生态环境、加强栽培管理,提高树体抗性为基础,优先选用农业和生态调控措施,保护利用及人工释放天敌,消除病虫潜伏携带载体,压低病虫源。
(2)农业防治:培养健康和强健的苹果植株;春季休眠期用药剂保护。
夏季整形修剪,使树体通风透光,降低树冠温湿度。
果园生草、树冠下除草。
秋季剪除病虫枝、诱杀害虫、树干涂白。
冬季修剪、清洁田园、刮除树干的粗皮。
(3)物理防治:可利用灯光、色彩、性激素诱杀,机械捕捉害虫。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05号--关于受理昌平草莓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05号--关于受理昌平草莓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
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0.09.25
•【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05号
•【施行日期】2010.09.2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其他规定,商标与相关标识
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0年第105号)
关于受理昌平草莓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北京、河北、河南、广东、重庆、西藏、宁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推荐,我局依法受理了昌平草莓等11个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
有关信息公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以上产品其地理标志保护申请资料存于我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技司)备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邮编:100088
联系电话:(010)82262157
传真:(010)82260315
E-mail:***************.cn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五日。
苹果质量标准
苹果质量标准苹果是一种广受欢迎的水果,其品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口感和健康。
因此,建立苹果质量标准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苹果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苹果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外观、口感、营养成分等方面的要求。
首先,对于苹果的外观,质量标准通常包括果形、果色、果面光泽、果皮完整度等方面的要求。
果形应该匀称,果色应该鲜艳,果面光泽应该充足,果皮应该完整,不应该有明显的病斑或虫蛀。
这些外观特征直接影响着消费者对于苹果的第一印象,因此对于苹果的外观要求是非常重要的。
其次,口感也是评价苹果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苹果的口感应该脆嫩多汁,不应该有明显的酸涩或涩苦味。
此外,苹果的果肉应该细腻,不应该有明显的纤维质感。
消费者在食用苹果时,会首先关注其口感,因此对于口感的要求也是不可忽视的。
除了外观和口感,苹果的营养成分也是其质量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
苹果富含多种维生素和矿物质,如维生素C、维生素E、钾等。
因此,苹果的营养成分要求应该包括这些营养元素的含量标准。
合格的苹果应该富含这些营养成分,从而能够满足人体对于这些营养元素的需求。
总的来说,苹果的质量标准应该是综合性的,既包括外观要求,又包括口感和营养成分的要求。
只有综合考虑这些方面,才能够全面评价苹果的质量。
同时,为了保证苹果质量标准的执行,相关部门应该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测体系,对于市场上的苹果进行抽检,确保消费者能够购买到符合质量标准的苹果。
在制定苹果质量标准时,应该充分考虑消费者的需求,尊重自然规律,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只有这样,才能够建立科学合理的苹果质量标准,推动苹果产业的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优质苹果的需求。
希望各方能够共同努力,建立更加完善的苹果质量标准体系,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苹果产品。
苹果质量标准
苹果质量标准苹果是一种广受欢迎的水果,其口感鲜美,营养丰富,备受消费者喜爱。
然而,苹果的质量标准却是影响消费者购买的重要因素之一。
因此,制定和遵守苹果质量标准对于苹果生产企业和消费者来说都至关重要。
首先,苹果的外观是其质量标准的重要指标之一。
成熟的苹果应该外观光滑、色泽鲜艳,无明显的瑕疵和损伤。
果皮应该光滑,无明显的皱纹和裂缝。
果实的大小也是外观的重要指标之一,一般来说,大型苹果更受消费者青睐。
此外,果实的形状应该规整,不应该有明显的畸形。
其次,苹果的口感也是其质量标准的重要指标之一。
优质的苹果应该口感脆甜多汁,果肉细腻,无渣无渣。
果肉的颜色应该均匀,没有发黑或者发黄的现象。
此外,果肉的味道应该浓郁,不应该有异味或者酸涩的味道。
除了外观和口感,苹果的质量标准还包括了果实的营养成分。
优质的苹果应该富含维生素C、维生素E、纤维素等营养成分,这些成分对人体健康非常有益。
此外,苹果的糖分含量也是其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过高或者过低的糖分含量都会影响果实的口感和营养价值。
最后,苹果的保存期限也是其质量标准的重要指标之一。
优质的苹果应该能够长时间保存而不失去其口感和营养价值。
果实的保存期限应该符合国家标准,不能过短也不能过长。
综上所述,苹果的质量标准是多方面的,包括外观、口感、营养成分和保存期限等多个方面。
只有制定严格的质量标准,并且严格执行,才能够保证消费者能够购买到优质的苹果,也能够保证苹果生产企业的长期发展。
希望各个生产企业都能够重视苹果的质量标准,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苹果产品。
NY-5012—2002-无公害食品-苹果生产技术规程
NY 5012—2002 无公害食品苹果生产技术规程1 范畴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苹果生产园地选择与规划、栽植、土肥水治理、整形修剪、花果治理、病虫害防治和果实采收等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苹果的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按照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T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NY/T 441—2001 苹果生产技术规程NY/T 496—2002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NY 5013 无公害食品苹果产地环境条件3 园地选择与规划3.1 园地选择无公害苹果园地的环境条件应符合NY 5013的规定,其他按NY/T 44 1—2001中3.1规定执行。
3.2 园地规划按NY/T 441—2001中3.2规定执行。
4 品种和砧木选择按NY/T 441—2001的第4章规定执行。
5 栽植按NY/T 441—2001的5.1~5.6执行。
6 土肥水治理6.1 土壤治理6.1.1 深翻改土分为扩穴深翻和全国深翻,每年秋季果实采收后结合秋施基肥进行。
扩穴深翻为在定植穴(沟)外挖环状沟或放射状沟,沟宽60cm~80cm,深40cm~60cm。
全国深翻为将栽植穴外的土壤全部深翻,深度30cm~40cm。
6.1.2 覆草和埋草覆草在春季施肥、灌水后进行。
覆盖材料能够用麦秸、麦糠、玉米秸、稻草等。
把覆盖物覆盖在树冠下,厚度15cm~20cm,上面压少量土,连覆3年~4年后浅翻一次,浅翻结合秋施基肥进行,面积不超过树盘的四分之一。
也可结合深翻开大沟埋草,提升土壤肥力和蓄水肥力。
6.1.3 种植绿肥和行间生草按NY/T 441—2001的6.1.2规定执行。
昌平苹果生产技术规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昌平苹果生产技术规范一、品种选择根据市场需求和生态条件,本着“适地适栽”的原则选择品种,本规范规定主要苹果品种有乔化砧富士优系、王林、桑沙以及矮化中间砧富士优系、王林等5个品种组合。
二、苗木繁育规范1.砧木选择乔化砧木为八棱海棠,矮化中间砧木为SH6。
2.圃地选择选择地势平整、土壤疏松肥沃、有灌水条件、背风向阳的地块,重茬地至少需轮作4年以上。
3.乔化砧木苗繁育用八棱海棠作砧木,采集的种子纯度90%以上,发芽率85%以上。
经层积处理45-60天播种,播种前育苗圃每公顷施入充分腐熟的有机肥60000kg以上,每公顷育苗10万株左右。
4.矮化中间砧苗的繁育昌平苹果矮化中间砧嫁接苗,基砧八棱海棠,中间砧段采用本区优选的SH6矮化砧木,矮化砧芽和砧段均产自昌平区矮化砧穗圃,接穗品种有富士优系、王林两个品种。
5.苗木的嫁接及出圃5.1 接穗采集:繁育苹果苗木的接穗必须采自专用采穗圃,要求品种纯正、嫁接工具专管专用。
5.2 嫁接:苹果苗木嫁接方法主要有带木质部芽接和合接,接穗品种有富士优系、王林和桑沙三个品种。
5.3 乔化砧苗木嫁接春季(3月下旬-4月上旬)进行嫁接的,嫁接部位选在基砧上距地面5-10cm间较光滑部位进行,采用带木质部芽接,在接芽成活后及时断干,促接穗芽萌发。
秋季(8月中下旬)进行嫁接的,嫁接部位选在基砧上距地面5-10cm间较光滑部位进行,采用带木质部芽接,第二年春萌芽前断砧,促接穗芽萌发。
5.4 矮化中间砧苗木嫁接5.4.1 常规矮化中间砧苗木繁育技术:在春季(3月下旬-4月上旬)和秋季(8月中下旬)在达到一定粗度的八棱海棠砧上嫁接SH6矮化砧木品种芽,当SH6矮化中间砧接穗粗度达0.6cm以上时,在春季或秋季在SH6砧木上嫁接苹果品种芽,要求中间砧段长度25-30cm,春季品种芽成活萌发后及时剪砧,促接穗芽萌发。
5.5 嫁接苗管理在接穗芽成活萌发后,及时剪砧,加强肥水管理和病虫害防治,中耕除草防止草荒,对歪斜苗扎立支柱,提高合格苗木出圃率,9-10月份对主干轻剪摘心,促进苗木芽体充实饱满,苗木壮实,利于安全越冬。
有机苹果生产技术标准
有机苹果生产技术标准来源:洛川苹果网| 发布时间:2011-09-25 10:33:51.0有机苹果生产从选址建园和品种选择开始,按照有机农业的原则与要求,进行合理的土肥水管理与病虫草防治,加强花果管理,科学修剪,并适时采收,防止采后污染等。
有机技术体系三大部分:选择合适的区域、建立科学生产技术体系(土肥水管理与病虫草防治)、加强采后管理。
“24字”的果树栽培技术路线(方针):培肥沃土----沃土养根----养根壮树(基础)壮树促花----促花控果----控果防衰(地上)一、有机苹果生产区域选择有机生产区域(基地)的基本要求(1)从事有机生产的主体应是边界清晰、所有权和经营权明确的生产单位;(2)生产基地在作物收获前三年内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违禁物质,土壤的背景状况要好;(3)生产基地无明显水土流失、风蚀及其他环境问题;(4)果园及其附近农业生态环境良好,土壤重金属及农药残留低,周围没有污染源;选择有机生产区域(基地)注意的问题(1)与常规生产果园、菜园等保持一定距离,或在两者之间设有天然屏障与隔离;(2)应当尽量避开果园重茬地,避开有恶性杂草和线虫猖獗的地段;(3)“因地制宜、适地适树”;(4)土壤质地良好,有机质含量高;通气、保水、保肥能力强;(5)气候较干燥,降雨较少,但有灌溉条件和清洁水源;(6)没有难以控制的重要病虫害;(7)有机肥源丰富;(8)当地劳动力资源丰富,人工费用比较低。
二、品种、苗木和砧木选择注意的问题(1)用于有机栽培的种苗应当尽可能来自认证的有机农业生产系统,在得不到颁证的有机种苗的情况下(如在有机种植的初始阶段),也可使用未经禁用物质处理过的常规种苗。
但要经过认证机构认可并尽早制定计划,通过建立有机种源培育基地或采取其它措施以满足的有机认证标准的要求(2)用于有机栽培的品种、苗木、种子必须来自自然界,禁止使用任何转基因作物品种。
(3)严禁使用经化学合成物质和来自基因工程的微生物等禁用物质处理过的种苗。
昌平区:昌平将建全市首个苹果工坊
近 日.顺 义 区科 技 协 调 员 来 到巧 嫂 果 品 专 业 合作 社 的果 园 , 对果 树 早春 管理 现 场 指导 。来 自张镇 、龙湾 屯 、木 林 等镇 的2 0 0 余
怀柔 区
名科技协调员及果农参加了此次活动 。
通 过 此 次 田 间培 训 .使 果 树重 点 栽 培 区张 镇 、龙 湾 屯 、木 林
权管理制度 .让企业在遭遇 知识产权纠纷时及 时找到解决渠道。
保 护 知识 产 权 举 报 投 诉服 务 赛 欧 工 作 站 的成 立 能 在 被 侵权 人 与 市 级 执 法部 门之 间 架 起 畅通 的桥 梁 .为保 护 知 识 产 权 案件 的集 中 受 理 转 交 办 理 、跟 踪 监 督 、办 结反 馈 、情 况 汇 总 等 工作 提 供 了 平 台 ,是 强 化 丰 台 区知 识 产 权 组织 体 系建 设 和 搭建 服 务平 台 的重 要举 措 。 ( 郑岭)
( 任编辑 刘俊) 责
( 繁 华) 孔
知识 产权举报 投诉站揭牌 运行
近 日.丰 台 区保 护 知 识 产 权举 报 投 诉 服 务赛 欧工 作 站 在 赛 欧 科 技 孵化 中心 正 式 挂牌 成 立 ,并开 通 了丰 台 区8 6 2 2 举 报 投诉 388 8
和 咨 询 服 务热 线 ,以帮 助 企 业树 立 维 权 意 识 建 立 和 完 善 知 识 产
43
等镇 的科 技 协 调 员 与果 树 从 业 人 员 .增 强 了早春 管理 的意 识 ,为 提 高 果 品质 量 、保 证 果 树 的 丰产 、丰 收 打 下 坚 实基 础 并 且 ,对
科技协调员培训班举办
提 高 果 树 专 业科 技 协 调 员 素 质 、生 产 技 能 和 果树 栽 培 管 理 水 平 也
昌平苹果
二 、 量 技 术 要 求 质
( ) 种 一 品
着 色后 , 果实 阳面转 向背 阴面 。 将 采前 2 0天树下 铺反 光膜 。
( ) 收及 贮 藏 四 采
月, 春季 2 3月 。栽 植 密度 为海 —
沃 特 ≤6 0株/m ,红 阳 ≤16 0 6 h 5
量 ≥ 15 。 .%
3 h 9t m 。盛花 后 4 / 5天开 始套 袋 , 3周 内完 成 。 富 士品 系 于盛 花 后 10天 开 始脱 袋 , 5 3周 内完 成 ; 珊 莎 于 盛 花 后 10天开 始 脱袋 ,0 0 1 日内完成 ; 王林 可 不脱 袋至 采 收 。
、
。
对 昌平苹果 实施 地 理 标志产 品
两 周 定 果 选 留果 形 端 正 的 大 果
,
,
保护
。
疏 除偏 斜 形 果 和病 虫 果
。富士Βιβλιοθήκη 系维普资讯 和 王 林 品 种 留 果 量 ≤1 万 8 果/m , 量 ≤4 h 珊莎 品种 h 产 5t m ; / 留果 量 ≤ l. 果/m ,产 量 ≤ 95万 h 。
.
≥ ≥ ≥
由纺锤 形 和延 迟 开 心 形
幼树冬
。
,
可 溶 性 固形 物 含 量
≤ O40%
.
季 与 夏 季 修 剪相 结 合
组成
,
培 养树 体
,
13 %
,
总酸
。
,
固酸 比
结 构 ;成 年 树 因 树 修 剪 调 节 枝 类
,
10 6 7
.
确保树体通 风 透 光
h 万 条/ m 2
北京昌平苹果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设计与实现
d e s i g n a n d i mp l e me n t a t i o n o f r t a c e a b i l i y t s y s t e m o f B e i j i n g C h a n g p i n g a p p l e q u a l i t y a n d s a f e t y wa s t h e b a s i s
增大 ,水 果生 产 过程 中的 质量安 全尤 为重 要 。 由于 北 京市 林果 生产 仍 以一家 一 户为 主 ,在生 产 中受农 药 价 格 、药效 和传 统 用药 习惯 等影 响 ,大部 分果 农 主要 依 赖化 学 防治 .使 果 园土壤 和果 品存 在农 药 和重金 属 污 染 的潜 在 隐患 。近 年来 从 果 园土 壤检 测 中发 现 了镉 、
s ys t e m h a s be e n a pp l i e d d u r i n g t h e” El e v e nt h Ch a ng pi n g Ap pl e Cul t u r a l Fe s t i va l ” , t he r e s ul t s s ho we d t h a t he t
o f a c h i e v i n g f u l l s u p e r v i s i o n o f q u a l i y t a n d s a f e t y o f e d i b l e f o r e s t p r o d u c t s i n B e i j i n g , nd a r a i s e d p r o d u c t
北 京 昌平 苹 果质 量 安 全 追 溯 系统 设计 与 实现
张晓英 崔东利 赵夫尧 ( 北京市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事务 中心 北京 1 0 0 0 1 9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128号――关于受理京白梨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128号――关于受理京白梨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1.09.05
•【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128号
•【施行日期】2011.09.0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标与相关标识
正文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1年第128号)
关于受理京白梨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北京、黑龙江、上海、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广东、四川、甘肃、贵州等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推荐,我局依法受理了京白梨等29个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向我局提出;以上产品其地理标志保护申请资料存于我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机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科技司)备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B座911室
邮编:100088
联系电话:(010)82262293
82262157,2017
传真:(010)82262293
E-mail:***************.cn
*****************.cn
二〇一一年九月五日。
苹果生产标准化技术规程
苹果生产标准化技术规程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苹果栽培的立地条件选择、品种和砧木选择、苗木和定植、土肥水管理、整形修剪、花果管理、病虫害防治、采收与包装贮运技术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临沂市境内苹果的生产栽培,盛果期苹果园667m2产2500kg~3000kg,果品安全质量无公害以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285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GB/T 8321 农药合理使用准则GB 9847 苹果苗木GB/T 10651 鲜苹果NY/T 441 苹果生产技术规程NY/T 496 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NY/T 983 苹果贮运技术规范NY/T 1505 水果套袋技术规程苹果NY/T 1555 苹果育果纸袋NY 5013 无公害食品林果类产品产地环境条件NY/T 1086 苹果采摘技术规范NY/T 1778 新鲜水果包装标识通则NY/T 1793 苹果等级规格3 立地条件选择3.1 土壤条件土壤质地以砂壤土为好,pH值5.5~7.5,但以6.0~6.5微酸性为宜,有机质含量最好不少于10g/kg,盐分含量不大于1g/kg,地下水位在1.0m以下。
不在重茬地建园。
3.2 环境条件水质和大气质量应符合NY 5013规定。
4 品种和砧木的选择4.1 品种的选择应选用商品性能高、易丰产、易管理、市场畅销的品种,目前可选用的品种有:秦阳、藤木一号、珊夏、蜜脆、华硕、美国8号、红露、元帅短枝、新红将军、凉香、优系富士、粉红佳人等。
4.2 砧木的选择一般选择长势强健、抗性强、易丰产、早产、品种嫁接亲和良好的砧木如八棱海棠、平邑甜茶,也可实行矮化(M26、M9、M9T337、SH等)栽培,常用的组合为:品种/八棱海棠、品种/平邑甜茶、品种/M26/八棱海棠、品种/M9T337、品种/SH等。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0号——申请使用烟台苹果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第二批)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0号——申请使用烟台苹果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第二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1.29•【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0号•【施行日期】2004.0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第10号)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已组织通过了对山东省龙口复发中记冷藏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第二批企业名单见附件)提出的烟台苹果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的审核,现予以注册登记。
自即日起,上述7家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其相关产品上使用烟台苹果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并依法接受监督。
特此公告。
二00四年一月二十九日附件:申请使用烟台苹果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第二批)┏━┯━━━━━━━━━━━━┯━━━━━━━━━━━━━┯━━━━━┯━━━━┓┃序│企业名称│地址│法定│商标┃┃号│││代表人│┃┠─┼────────────┼─────────────┼─────┼────┨┃1│龙口复发中记冷藏有限公司│烟台市龙口复发中记工业园│余发祥│三钻、明┃┠─┼────────────┼─────────────┼─────┼────┨┃2│山东省烟台市果品总公司│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南路11号│ 樊有明│仙美┃┠─┼────────────┼─────────────┼─────┼────┨┃3│山东金海缘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招远市金城路33号│ 唐锡坤│ 金海缘┃┠─┼────────────┼─────────────┼─────┼────┨┃4│招远市夏甸镇果品购销中心│烟台市招远夏甸镇│宋桂良│富冠┃┠─┼────────────┼─────────────┼─────┼────┨┃5│蓬莱市果品有限公司│烟台市蓬莱城消防路38号│ 孙培显│ 蓬莱阁┃┠─┼────────────┼─────────────┼─────┼────┨┃6│蓬莱福泰果蔬有限公司│烟台市蓬莱钟楼南路171号│ 王福安│┃┠─┼────────────┼─────────────┼─────┼────┨┃7│栖霞市民生食品冷藏厂│烟台市栖霞观里镇新安村│李民生│┃┗━┷━━━━━━━━━━━━┷━━━━━━━━━━━━━┷━━━━━┷━━━━┛。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47号——陕西苹果原产地域产品保护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47号——陕西苹果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5.19•【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47号•【施行日期】2003.05.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3年第47号)根据《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陕西苹果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的提议,陕西苹果原产地域范围拟划定如下:一、宝塔区、富县、宜川、洛川、黄陵、印台区、耀州区、宜君、凤翔、白水、合阳、旬邑、永寿、长武、淳化等15个县(区)的全部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宝鸡、岐山、扶风、陇县、千阳、蒲城、澄城、韩城、富平、礼泉、乾县、彬县等12个县(市)的部分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其中:宝鸡县:周原镇慕仪镇金河乡县功镇凤阁岭镇陵原乡蟠龙镇贾村镇桥镇镇钓渭镇天王镇溪镇八鱼镇硖石乡坪头镇晁峪乡新街镇胡店乡赤沙镇香泉镇拓石镇岐山县:凤鸣镇益店镇青化镇蒲村镇祝家庄镇曹家镇枣林镇京当乡大营乡麦禾营镇故郡乡五丈原镇扶风县:天度镇南阳镇法门镇召公镇杏林镇太白乡城关镇陇县:八渡镇东风镇杜阳镇李家河乡凌底下镇东南镇天成镇固关镇火烧寨乡曹家湾镇温水镇河北乡牙科乡城关镇千阳县:城关镇草碧镇水沟镇文家坡乡崔家头镇柿沟乡南寨镇张家塬镇寇家河乡沙家坳乡蒲城县:罕井镇大孔乡高阳镇上王乡洛滨镇澄城县:善化乡冯原镇王庄镇赵庄镇罗家洼乡庄头乡安里乡城关镇交道镇雷家洼乡尧头镇刘家洼乡韩城市:崽东乡龙亭镇芝阳镇金城办乔子玄乡芝川镇板桥乡西庄镇龙门镇新城办富平县:觅子乡淡村镇庄里镇齐村乡梅家坪镇宫里镇白庙乡曹村镇小惠乡底店乡薛镇美原镇老庙镇峪岭乡礼泉县:烟霞镇赵镇昭陵乡建陵镇叱干镇南坊镇石潭镇乾县:漠西乡城关镇石牛乡临平镇阳洪镇新阳乡峰阳镇关头乡阳峪镇梁山乡灵源镇周城乡梁村镇王村镇注泔镇彬县:龙高镇香庙乡炭店乡小章镇新堡子乡新民镇永乐镇义门镇西坡乡城关镇太峪乡水口镇北极镇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陕西苹果原产地域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我局提出;陕西苹果原产地域保护申请资料存于我局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机构备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55号--关于批准对昌平苹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55号--关于批准对昌平苹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10.24•【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55号•【施行日期】2006.10.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与相关标识,商标使用与管理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55号)关于批准对昌平苹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昌平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
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昌平苹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昌平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界定昌平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范围的函》(昌政函[2006]57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崔村镇、流村镇、兴寿镇、南口镇、马池口镇、阳坊镇、百善镇、长陵镇、十三陵镇、沙河镇、城南镇等12个镇、街道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一)品种。
富士优系、王林、桑沙。
(二)立地条件。
保护范围内海拔40至100m的山前暖带,土壤为壤土或沙壤土,土层厚度≥100cm,pH值6.5至7.8,有机质含量≥1.2%。
(三)栽培管理。
1. 苗木培育:采用八棱海棠作砧木或以八棱海棠作基砧,SH系为中间砧,从优良母株上采取健壮枝条作接穗,通过嫁接方法繁殖苗木。
2. 果园建立:3月下旬栽植,乔砧栽植密度≤666株/公顷,矮化中间砧栽植密度≤1250株/公顷,授粉品种所占比例≥20%。
3. 土壤管理:采用人工生草和有机物覆盖等方法改良土壤;基肥以生物有机肥和腐熟的农家肥为主,每公顷施用量≥30t。
4. 整形修剪:树体结构采用自由纺锤形和延迟开心形,幼树冬季与夏季修剪相结合,培养树体结构;成年树因树修剪,调节枝类组成,确保树体通风透光,总枝量≤90万条/公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25号--关于批准对静宁苹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25号--关于批准对静宁苹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6.09.04•【文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25号•【施行日期】2006.09.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标与相关标识,商标使用与管理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25号)关于批准对静宁苹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静宁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
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静宁苹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静宁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甘肃省静宁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静宁苹果产地范围的报告》(静政字[2006]16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甘肃省静宁县仁大乡、李店镇、治平乡、深沟乡、贾河乡、余湾乡、雷大乡、双岘乡、甘沟乡、新店乡、古城乡、城关镇、城川乡、威戎镇、司桥乡、四河乡、红寺乡、细巷乡、界石铺、八里镇等20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一)品种。
红富士系、秦冠。
(二)立地条件。
海拔1300米至1700米;土壤为黄绵土,有机质含量≥0.9%,pH值7.5至8.0。
(三)苗木繁育。
以新野苹果、楸子、陇东海棠为砧木,选择红富士系、秦冠优良品种接穗嫁接繁育。
(四)栽培管理。
1. 栽植:栽植密度每公顷不超过660株。
秋栽在土壤结冻前栽植,栽后灌水并埋土越冬。
春栽在土壤解冻后,树苗发芽前栽植,栽后灌透水。
2. 土壤管理:实施铺沙、覆草、覆地膜等增温保墒土壤管理技术3. 施肥:有机肥每公顷不少于60吨,化肥施用量每公顷不超过1.5吨。
基肥于秋季或早春开沟施入,深度30厘米至40厘米,施入全部有机肥和2/3化学肥料;追肥于花前、幼果膨大期开浅沟施入,深度15厘米至20厘米,施用量占全年化肥用量的1/3。
XX县苹果生产技术规程
XX县苹果生产技术规程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XX县苹果生产的术语和定义、生产条件、建园方式、定植、土肥水管理、花果管理、病虫害防治、整形修剪、采收等。
本规程适用于在XX县种植的苹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9847苹果苗木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GB17420微量元素叶面肥料NY/T496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NY/T441苹果生产技术规程NY/T1276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DB65/T3503地理标志产品XX县苹果3术语和定义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生产条件4.1产地条件产地内年平均气温10.8℃,平均年降水量80.5mm,蒸发量1490mm-2942mm,海拔高度1103.8米,9-10月日较差14.7o C-14.8o C,绝对低温不低于-25℃。
4.2立地条件选择肥力较高、质地较轻的壤土、沙壤土、沙土为栽培土壤。
土层厚度在80cm以上。
土壤PH值7.1~8.4,土壤耕作层有机质含量0.5%以上。
苹果园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GB15618的规定,灌溉水水质应符合GB5084的规定,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GB3095o5建园方式实生苗或嫁接苗建园。
建园设计及道路规划应适合机械化作业的要求,园内需配备必要的水、电、路、渠、防护林等基础设施及存放农机具等生产资料所必需的附属设施。
6定植6.1砧木选择优良品种和适宜砧木。
6.2苗木选择与处理按照GB9847选用合格苗木,用水浸根后,修检根系,分级栽植。
6.3栽植时间分为春栽和秋栽。
一般常用的是在春季果树萌芽前,3月25日左右进行。
栽植后及时定干。
6.4定植密度一般常规栽培以5X6米密度定植;密植栽培按照3×5米,后期间伐为6X5米;高密度栽培2X4米。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11号--关于受理昌平苹果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11号--关于受理昌平苹果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法规类别】地理标志商标使用管理
【发文字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111号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日期】2006.08.02
【实施日期】2006.08.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6年第111号)
关于受理昌平苹果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浙江、海南、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及北京市、天津市、山西省、吉林省、浙江省、福建省、湖北省、湖南省、海南省、重庆市、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初审推荐,国家质检总局依法受理了昌平苹果等19个产品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
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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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苹果生产技术规范一、品种选择根据市场需求和生态条件,本着“适地适栽”的原则选择品种,本规范规定主要苹果品种有乔化砧富士优系、王林、桑沙以及矮化中间砧富士优系、王林等5个品种组合.二、苗木繁育规范1.砧木选择乔化砧木为八棱海棠,矮化中间砧木为SH6。
2.圃地选择选择地势平整、土壤疏松肥沃、有灌水条件、背风向阳的地块,重茬地至少需轮作4年以上。
3.乔化砧木苗繁育用八棱海棠作砧木,采集的种子纯度90%以上,发芽率85%以上.经层积处理45-60天播种,播种前育苗圃每公顷施入充分腐熟的有机肥60000kg以上,每公顷育苗10万株左右。
4.矮化中间砧苗的繁育昌平苹果矮化中间砧嫁接苗,基砧八棱海棠,中间砧段采用本区优选的SH6矮化砧木,矮化砧芽和砧段均产自昌平区矮化砧穗圃,接穗品种有富士优系、王林两个品种。
5.苗木的嫁接及出圃5.1 接穗采集:繁育苹果苗木的接穗必须采自专用采穗圃,要求品种纯正、嫁接工具专管专用.5.2 嫁接:苹果苗木嫁接方法主要有带木质部芽接和合接,接穗品种有富士优系、王林和桑沙三个品种.5.3 乔化砧苗木嫁接春季(3月下旬-4月上旬)进行嫁接的,嫁接部位选在基砧上距地面5-10cm间较光滑部位进行,采用带木质部芽接,在接芽成活后及时断干,促接穗芽萌发.秋季(8月中下旬)进行嫁接的,嫁接部位选在基砧上距地面5-10cm间较光滑部位进行,采用带木质部芽接,第二年春萌芽前断砧,促接穗芽萌发。
5.4 矮化中间砧苗木嫁接5.4.1 常规矮化中间砧苗木繁育技术:在春季(3月下旬-4月上旬)和秋季(8月中下旬)在达到一定粗度的八棱海棠砧上嫁接SH6矮化砧木品种芽,当SH6矮化中间砧接穗粗度达0.6cm以上时,在春季或秋季在SH6砧木上嫁接苹果品种芽,要求中间砧段长度25-30cm,春季品种芽成活萌发后及时剪砧,促接穗芽萌发。
5.5 嫁接苗管理在接穗芽成活萌发后,及时剪砧,加强肥水管理和病虫害防治,中耕除草防止草荒,对歪斜苗扎立支柱,提高合格苗木出圃率,9-10月份对主干轻剪摘心,促进苗木芽体充实饱满,苗木壮实,利于安全越冬。
5.6 出圃昌平苹果苗木在春季萌芽前起苗。
出圃苹果苗木要求品种纯正,生长充实,芽饱满,无病虫害;砧桩剪除,无冻害,无机械伤;起苗前3-5d要灌水,每20株捆成一捆,用标签标明品种、起苗时间、数量、苗龄等,苗木运输车应在车厢外加盖一层塑料膜包裹苗木,严防失水,并由当地检疫机构签发苗木合格证。
苗木到达目的地,应立即栽植或进行假植。
苗木出圃标准见表1-2:三、栽培管理规范1 环境要求新建果园要选择生态条件好,远离污染源,位于昌平苹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范围区域内,并有可持续生产能力的区域。
要求园地空气清新、水质纯净、土壤未受污染,大气、灌溉水和土壤质量符合《无公害食品昌平苹果生产技术规程》的要求。
海拔40-100m,土壤为壤土或沙壤土,土层厚度≥100cm,pH值6.5-7。
8,有机质含量≥1。
2%。
2 栽植密度乔化砧苹果种植密度一般为3-5×5-6m,每公顷栽植密度≤666株;矮化中间砧苹果种植密度一般为2—2。
5×4-4。
5 m,每公顷栽植密度≤1250株。
3 授粉树配置根据市场需求和生态条件,本着“适地适栽”的原则选择品种,本规范规定主要苹果品种有乔化砧富士优系、王林、桑沙以及矮化中间砧富士优系、王林等5个品种组合。
主栽品种为富士优系的,授粉树通常选择王林、桑沙等,授粉品种所占比例≥20%。
4 苗木定植以春季萌芽前定植为宜,一般在3月下旬-4月5日前。
定植前将苗木根系浸泡于水中充分吸水,准备定植。
定植穴深60cm,直径80-120cm。
每穴施优质腐熟有机肥30-50kg.将表土与底肥充分混匀,施入穴下部至地表20cm处,然后回填一部分表土,灌水沉实后栽植。
栽植时,通过两踩一提,使根系充分舒展,苗木直立,栽植深度为苗木根茎部与地面相平。
栽后踏实、灌水,水渗后封穴。
定植后隔15d左右连浇水2-3次。
5 土肥水管理5.1 土壤管理原则:采用人工生草和有机物覆盖等方法改良土壤,基肥以生物有机肥和腐熟的农家肥为主。
5.1.1 深翻改土8月底-9月初在根系第二次生长高峰期进行秋施基肥。
在定植穴外挖环状沟或平行沟,沟宽40 cm,深40 cm,将有机肥与土壤混匀后回填,然后充分灌水,使根土密接。
通过逐年扩穴,改良土壤,提高肥力。
5.1.2 覆草和埋草覆草在春季施肥、灌水后进行。
覆盖材料可以用麦秸、麦糠、玉米秸、干草等。
把覆盖物覆盖在树冠下,厚度10-15 cm,上面压少量土,连覆3-4年后浅翻1次.也可结合深翻开大沟埋草,提高土壤肥力和蓄水能力。
5.1.3种植绿肥和行间生草根据果园不同立地条件,提倡树下清耕、行间生草.人工生草适宜草种有白三叶、黑麦草及其它驱避性草类,进入旺盛生长期后定期割刈,覆盖树盘,压绿肥土.5.2 施肥施肥原则:增施腐熟有机肥,保持或增加土壤肥力及土壤微生物活性.所施用的肥料不应对果园环境和果实品质产生不良影响。
肥料种类:包括堆肥、沤肥、厩肥、沼气肥、绿肥、作物秸杆肥、泥肥、饼肥等农家肥,商品有机肥、腐殖酸类肥、微生物肥、有机复合肥、无机(矿质)肥、叶面肥等商品肥,以及不含有毒物质的食品、鱼渣、牛羊毛废料、骨粉、氨基酸残渣、骨胶废渣、家禽家畜加工废料、糖厂废料等有机物料制成的,经农业部门登记允许使用的肥料。
5.2.1 基肥秋施基肥:采用环状沟施法,沟宽50cm、沟深40cm,施肥时一层土一层肥,每公顷施用量≥30t,同时混合施入硝酸钙1 kg/株,施肥后及时灌水。
5.2.2 叶面喷肥全年2次-3次,生长前期以氮肥为主,后期以磷、钾肥为主,同时补施果树生长发育所需的微量元素。
常用肥料浓度:尿素0。
3-0。
5%,硼砂0。
3-0。
5%,硫酸亚铁0.3%,硫酸锌0.3%,磷酸二氢钾0.2-0.3%等。
最后一次叶面喷肥在距果实采收期20 d以前进行。
5.3 灌溉通常在展叶期、落花后、春梢迅速生长期、果实迅速膨大期和果园封冻前进行灌水,其他时间灌水根据土壤墒情而定.提倡蓄水灌溉、微喷灌、滴灌、渗灌等节水灌溉措施。
6 整形修剪6.1 树形培养乔化砧苹果幼树阶段培养自然纺锤形,进入结果期后通过树形改造,提高干高,减少主枝数量;矮化中间砧苹果培养细长纺锤形。
6.2 树形特点自然纺锤形:适于株行距3×5米的果园。
树体结构为:干高70~80厘米,树高3~3。
5米,在中央领导干上,按间距15~20厘米或成层分布9~11个伸向各方的小主枝,其角度基本呈水平状态,由下而上,小主枝由大变小,由长而短,其上无侧枝,只有各类枝组;进入盛果期后,通过每年疏除1-2个主枝,改造原有树形和枝量,最终调整为自然纺锤形,干高80-100cm,主枝数量保留为6个左右,树高3。
5m,有较明显的中心领导干,冠径下、中、上分别为4.5m、3.5m和2.5m,树姿呈半园形,大枝自下而上、由大到小呈螺旋式排布,下、中层大枝斜向行间交叉延伸,俯视呈“X”造型,有利于枝展扩大和采光。
细长纺锤形:适于株行距2-2.5×4-4.5米的果园。
树体结构为:干高50~60厘米,树高3~3.5米,冠径1.6~1.8米。
在中央领导干上,幼树阶段均匀分布30个左右主枝,进入结果期后,逐步调整为15~20个侧生主枝,主枝角度呈水平或下垂状.6.3 冬季修剪6.3.1 乔化砧苹果幼树:根据树形的整形要求,培养自然纺锤形树体结构,下层主枝斜向行间延伸生长,树形完成后,树高3。
5m,中心干自上而下螺旋式排布主枝9-11个。
修剪手法上,1-3年内下层主枝采取轻中截的剪法,中部以上枝轻剪缓放,枝条角度保持85度左右,充分利用主枝轻剪缓放、单轴延伸,缓势促发短枝。
在不影响骨干枝生长和扩展前提下,对一年生辅养枝拉枝缓放,萌芽前用小钢锯条在芽上方0。
3cm处,芽芽刻伤,提高萌发率,促中短枝形成,利用辅养枝实现早产、丰产栽培。
6.3.2 乔化砧苹果结果树:由传统的基部三主枝疏散分层树形经三年改造,调整为自然纺锤树形,即在中心主干上由原着生9-11个大枝,改造后保留到6个左右,树高3.5m,有较明显的中心领导干,冠径下、中、上分别为4.5m、3.5m和2。
5m,树姿呈半园形,大枝自下而上、由大到小呈螺旋式排布,下、中层大枝斜向行间交叉延伸,俯视呈“X"造型,有利于枝展扩大和采光。
调整时重点去除70cm以下距地面过近大枝和树体中部重叠密挤枝,做到大枝摆布均匀,互不遮光。
通过冬季修剪调整,保留下的大枝要单轴延伸,两侧不留强旺大分枝,培养中小型“鱼刺状"结果枝组,同一侧枝组相隔距离20cm为宜,并始终注意留好枝组延伸方向的带头枝,修剪以缓放为主,短截、回缩相结合,采取“五去五留”修剪法即“去强留弱、去直留斜、去背上、背下留两侧、去老留幼、去后留前”方法,使各类枝分生层属分明,错落有序。
同时调整大枝方位、角度,中下部大枝要斜向行间延伸,方位角保持在45°左右,开张角度保持基角85°、腰角80°和梢角75°.6.4 生长季修剪6.4.1 乔化砧苹果:幼树阶段以缓放、拉枝为主,9-10月注意摘心、轻剪,促进新梢成熟和安全越冬。
结果期树5月上中旬疏除萌蘖枝,5月下旬进行主干环剥,剥宽2-3cm,幼树及辅养枝剥宽为粗度的1/10,5月下旬-6月上旬对背上直立旺长新梢疏除1/3,轻摘心1/3,中短截1/3,7-8月对第一次短截刺激萌发出的二次枝,在5-7cm处短截,9月下旬剪除秋梢、疏旺枝,使树冠内膛通风透光.6.4.2 矮化中间砧苹果:幼树阶段:5-8月间当主枝新梢长度达20cm时连续摘心,控制主干二芽竞争枝,第一次夏剪时剪留5厘米,并对主枝二芽枝短截,用开角器开张新梢角度至80-90度。
结果期树:矮化中间砧苹果自第四年开始进入结果期,6年生时开始进入盛果期。
进入盛果期后干高稳定在3.5-4m,冠幅1.6-1.8m,冬剪时剪在盲节的潜芽处,或以结果枝带头,稳定冠幅,自5年生后开始每年疏除1-3个过密主枝,最终使主枝数量稳定在15个左右;夏剪主要控制发育枝数量和长势,对主枝上过强发育枝进行摘心、重短截或疏除处理。
6.5 幼树防寒:幼树期间为防止抽条,可于9月下旬-10月上旬连续摘心两次,并在10月中旬严格防治浮尘子危害,栽植第一年冬剪后全株裹缠塑料条进行防寒越冬。
7.花果管理7.1 花期授粉当中心花朵开放达50%左右时,开始进行授粉,主要采用人工点授和机械授粉,授粉时花粉发芽率要求60%以上,花粉与石松子(滑石粉)混合使用,配比为1:3-4。
采用机械授粉时,花期连续授粉2次,提高座果率。
7.2 疏花疏果含苞待放期及时疏去弱花序和梢头花序(3-4朵花/序),花后一周开始疏果,疏去边花果、梢头果、畸形果和病虫果,腋花芽不留果.7.3 定果5月上中旬定果,根据土壤有机质水平、树龄、树势、花芽质量,客观科学做好留果量的计划,如3×5m株行距,亩栽植44株,土壤有机质达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