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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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预案和处理程序
为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规范医疗行为,预防医疗缺陷、差错和事故发生,及时有效处理医疗纠纷,杜绝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
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小组
组
长:二、职责:
1、负责组织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监督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规章制度等实行情况。
2、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对医疗缺陷、差错和事故进行分析、论证和定性工作,提出整改意见,修订和完善有关医疗安全各项制度。
3、及时受理并处理各种投诉及医疗争议。
三、医疗事故防范
1、强化医疗安全教育。每年定期组织全院职工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培训,不定期地进行医疗安全、质量意识教育,及时
传达上级卫生部门的有关医疗安全方面文件和各项规定。
2、建立和健全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制度是保证医疗质量有章可循的
关健,尤其是首诊负责制、值班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会诊制度、等核
心制度。重视病历书写质量,病历保管规定,规范填写病人知情同意书。
3、落实各科室医疗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科室成立医疗安全小组,制订相应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经常开展以科室为单位的安全质量活动,
及时向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办公室报告医疗缺陷、差错、事故或存在不安全
因素,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1、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接待投诉者,将投诉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告
知答复时间(一般一周内),然后向科室责任人了解情况,由责任人写出
详细书面说明书(一般2日内),反馈科室经讨论后由科主任写出书面说
明并予以定性,上交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小组讨论定性后,由医疗纠纷处理办公室告知投诉者。
2、解决双方医疗纠纷争议途径:告诉患者或家属可以通过医患双方
协商解决;
也可以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解决;
第三条途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3、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议时,当事
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立即向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
故防范领导小组成员或总值班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
并将有关情况向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汇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规定向卫生
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
应在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4、已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的,当事人在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由科室或院部组织最强技术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
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5、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
良反应,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医疗纠纷处理人员,并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患
方对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需检验的,由双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6、对发生患者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告知患方在规定时间(患者死亡后48小时,如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延缓7日)内提出尸
检申请,拒绝尸检的,应让患者家属签字;
如拒绝签的,院方应当如实记载,并记录在场的其他证人。
7、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必须将事情详细经过以书面形式
陈述,经科室讨论,分析原因,写出定性结论,并以书面形式在2天内交
医务处,并提交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领导小组讨论,予以责
任认定和提出整改措施。
8、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事故处理人员要及时到位,一方面
接待患者或家属,了解情况,告之处理程序。另一方面向责任人了解情况,当事人和所在科室负责人务必积极配合。在处理期间,当事人和科室负责
人不准请假外出,并有责任在鉴定会和法院审理时出庭,必要时当事人暂
停执业行为。
9、发生较大医疗纠纷时,为维护医院正常秩序,确保医护人员人身
和公共财产安全,安全保卫处有关人员要迅速到达现场,如遇矛盾激化或
事态扩大,立即报警,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