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苏室管理制度及要求4.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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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5.1

现在全身麻醉已广泛用于临床,而复苏期的观察与护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是保证患者的安全,加快患者

的周转,平稳地渡过麻醉苏醒期及早康复的保证。

复苏室管理制度及要求

一、复苏室属于麻醉科领导,24小时开放,由麻醉医师继续负责他所操作的手术麻醉病人,直到完全恢复,再根据恢复情况转回原病房或外科监护病房。

二、复苏室应紧靠手术室,既方便麻醉医师和外科医师的抢救,也方便在必要时还可迅速返回手术室作抢救治疗。

三、复苏室的床位数,一般按与手术台数1:2设置,或按手术人次24小时内每4次手术设复苏病床1张。以每病室3~6张床为宜。

四、复苏室的建筑设计要求包括空间面积、空气调节、电源插座、中心供氧和吸引、通气采光、清洁卫生和预防感染等内容,与监护病房相同。

五、复苏室的监测设备、治疗用具、急救药物等都根据麻醉复苏要求配备,病床必须安有车轮,以便随意推动。

六、复苏室业务技术管理

1.必须配备有经验、有技术的高素质护士,具有扎实的临床护理基础,还要了解麻醉药、肌松药、麻醉性镇痛药的药效学,掌握各种监测方法,熟练地施行气管插管、心脏复苏、心律失常诊断和常规治疗,并能正确地使用呼吸器等特殊技术操作。

2.要配备1名护士长负责统一安排护理组织工作。

3.手术病人拔除气管导管送到复苏室后,麻醉医师必须向护士介绍病情,其内容要包括:

(1)病人施行的是什么麻醉方法,手术操作过程情况如何;

(2)病人在麻醉过程中应用过哪些麻醉药、肌松药和麻醉性镇痛药;

(3)手术过程中病人的变化情况如何,有否出现过险情;

(4)手术过程中的失血量,以及输血、输液补充情况、尿量变化情况;

(5)作过哪些药物处理;

(6)术后估计可能会发生哪些并发症。

4.麻醉医师必须在开出医嘱后,向护士说明自己的去向。

七、复苏室管理主要内容

1.呼吸系统并发症,特别是通气量不足、气道阻塞、低氧血症、高二氧化碳血症、支气管痉挛、呼吸窘迫综合症、呕吐物误吸等;

2.循环系统并发症,特别是低血压、休克、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脏骤停、高血压等;

3.其他并发症,特别是继发性出血、水电解质和酸碱平衡失调、凝血机制障碍、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肝肾功能衰竭、颅内出血、应激性溃疡、多器官系统衰竭、胃肠功能紊乱、下肢静脉血栓形成、褥疮等。

英德市人民医院的配置是:呼吸机,吸引器,监护仪,麻醉车(常用麻醉器械),抢救

药品车,橱柜,办公桌,电话,可移动床,血气、电解质分析仪,移动紫外线消毒仪、

保温毯。

人员:护士和麻醉医生各一人.

收费每人一次300元,如果作血气、电解质分析再收费

麻醉后恢复室

一、概述

1、麻醉后恢复室(recovery room)又称为麻醉后监测治疗室(Postanesthesia car u

nit,PACU),是对麻醉后病人进行严密观察和监测,直至病人的生命指征恢复稳定的单

位。

2、恢复室应紧邻手术室,以便于麻醉医师或外科医师对病人的观察及处理,如发生

紧急情况也便于送往手术室进一步治疗。

3、我国的综合医院,建议恢复室的床位数与手术台数的比例为1:1.5-2,或与全天手

术例数之比为1:4。一般仅白天开放,急诊及恢复时间延长者,可转ICU继续治疗。

4、必须配备常规及急救设备和药品,包括:氧、吸引器、多功能监测仪,口咽通气

道、喉镜、气管插管、呼吸器、除颤器、输液泵等。

5、恢复室在麻醉科主任的领导下工作。日常监测治疗工作由护士负责,护士人数与

病人数之比一般为1:2-3,重危病人应增加到1:1。麻醉医师应负责制定该病人的监

测和治疗计划,并决定转送普通病房或ICU。

二、工作常规和转出标准

(一)工作常规

1、病人由手术室转往恢复室的过程中,麻醉医师负责维持病人呼吸及循环功能的稳

定。

2、病人安置稳定后,立即建立常规监测及治疗:心电图、血压、脉搏、氧饱和度;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和输液。保留气管插管及呼吸功能未恢复者,应以呼吸器辅助或

控制呼吸。

3、麻醉医师向值班医师和护士交班,包括:

(1)病人一般资料,手术方式、时间及麻醉方法。

(2)现病史和既往病史及其治疗。

(3)麻醉用药:术前药,麻醉诱导及维持药,麻醉性镇痛药和肌松药的用量及最后一次用药时间和剂量,拮抗药及其它药物的应用。

(4)术中失血量、输液输血量、尿量。

(5)麻醉和手术的异常情况及其处理,如插管困难、支气管痉挛、ECG改变或血流

动力不稳定、异常出血等。

(6)存在问题和措施,可耐受的生命体征范围,转出计划。

4、值班医师应全面检查病人并对麻醉后生命体征范围,转出计划。主要集中在神志、

呼吸道及肌力的恢复。

5、至少每15分钟测定并记录一次血压、心率、心律、SpO2、呼吸频率及神志恢复情况,以判断恢复程度和速度。对于恢复缓慢者应进行治疗,如残余肌松药或麻醉性镇

痛药的拮抗等。

(二)转出标准

1、中枢神经系统;神志清楚,有指定性动作;定向能力恢复、能辨认时间和地点。

肌张力恢复,平卧抬头能持续5秒以上。

2、呼吸系统: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吞咽及咳嗽反射恢复;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为12-80次/min,PaCO2在正常范围或达术前水平,面罩吸氧时PaO2高于9.33kPa

(70mmHg),SpO2高于95%。

3、循环系统:心率、血压不超过术前值的±20%并30稳定30min以上;心律正常,

ECG无ST-T改变。

4、椎管内麻醉后,感觉及运动神经阻滞已有恢复,交感神经阻滞已恢复,循环功能

稳定,不需用升压药。

5、术后用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药后,观察30min无异常反应。

6、无急性麻醉或手术并发症,如气胸、活动出血等。

三、常见并发症

(一)全麻后清醒延迟

1、常见原因:

(1)全麻药的残余作用,包括吸入静脉全麻药、肌松药和麻醉性镇痛药等。

(2)病理生理改变引起全麻药排泄时间延长,如高龄、肝肾功能障碍、低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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