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煤矿地测规章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露天煤矿地测规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露天煤矿地测作业,确保矿山地质勘查和探矿工作的安全和有效进行,保障矿山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條露天煤矿地测是指对矿山地质构造、煤层分布、矿产储量和矿山开采方案进行勘测和研究的专业技术工作。

第三條地测作业应根据地质调查设计和矿山开采规划要求,综合利用地质、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等方法,对矿山地质进行详细勘查和测量,为矿山开采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條地测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作业,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條地测作业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技术规范,保障作业安全,防止环境污染,保护矿山资源,维护矿山生态平衡。

第六條地测作业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熟练掌握测量仪器的使用方法和操作流程。

第七條地测作业单位应定期组织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加强专业能力的提升和创新,不断改进作业方法和技术手段。

第八條对于违反规定进行地测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对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进行赔偿和处理。

第二章地测作业管理
第九條露天煤矿地测作业应按照矿山生产部门统一安排和计划进行,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范围和内容进行勘测和测量。

第十條地测作业前应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准备工作,确定作业区域和目标,绘制作业计划和方案,制定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

第十一條地测作业单位应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确保作业顺利进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條地测作业应根据矿山地质特点和作业要求,选择合适的测量仪器和方法,严格按照规定的精度和精度进行测量和记录。

第十三條地测作业应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编制地质报告和图件,根据矿山开采需要提供相关的地质资料和信息。

第十四條地测作业完成后,应对测量仪器和设备进行清洁和保养,妥善保存资料和记录,将作业区域恢复原状。

第十五條地测作业单位应对作业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有针
对性地进行整改和改进。

第十六條地测作业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或意外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保
护人员安全,及时向上级部门和相关单位报告。

第十七條地测作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预案,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定期
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條地测作业单位应加强环境保护和资源管理,合理利用地质资源,保护矿山生态
环境,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三章监督检查
第十九條露天煤矿地测作业应受到矿山生产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作业符合规定,数
据真实可靠。

第二十條矿山生产部门应建立地测作业档案和数据库,定期对作业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形成较为完备的地质资料和信息。

第二十一條矿山生产部门应加强对地测作业单位的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
协助解决和处理。

第二十二條矿山生产部门应针对地测作业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测量数据和成果
进行抽查和核实,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第二十三條矿山生产部门应对地测作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
评估,发现问题和隐患应及时督促整改。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條违反本规定进行地测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受到处罚,对直接承担责任
的主管人员将进行追究。

第二十五條地测作业造成事故或环境污染的,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和清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和处理。

第二十六條对于地测作业数据和成果的弄虚作假或篡改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條对于严重危害矿山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地测作业行为,一经查实将吊销相关单
位的资质证书和许可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條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有关地测作业单位和人员应严格按照本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勘测和测量工作的安全和有效进行。

第二十九條本规定解释权归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本规定的解释和修订有最终决定权。

第三十條本规定未尽事宜,由地测作业单位和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自行处理,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愿各地测作业单位和人员严格遵守规定,共同为矿山地质测量的安全和发展贡献力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