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城ZSCB-A5-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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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城ZSCB-A5-1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土地使用权人: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发建设办公室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州开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时间:二〇二〇年二月
项目名称:知识城ZSCB-A5-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土地使用权人: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发建设办公室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州开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陈丽华
报告编写人员:宋林
报告审核人员:王玥
摘要
中新广州知识城ZSCB-A5-1地块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开放大道以东,智慧东路以北,总用地面积75946平方米,场地中心坐标约为:北纬113°29′50.93″,东经23°22′36.58″(GCJ-02坐标系)。
地块使用权人目前为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发建设办公室。
根据第三届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穗规主委会〔2018〕1号)和穗莞深城际马头庄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项目(萝岗区AG06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中新广州知识城ZSCB-A5-1地块规划为商业设施用地、商务设施用地兼容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B1/B2/S3/S4)。
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目标地块历史沿革清晰:1999年-2018年为山坡林地,部分种植龙眼、荔枝等。
2018年开始清理地块中的树木。
地块东边一直空置,南边在建设高铁站,2019年下半年地块西边2200平米的地块进行考古工作。
地块周边历史上工厂很少,东边2017年至2018年建立广州亿通包装有限公司和广州康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部为康朝药业总部基地项目,目前在建。
北部为2012年建设的凤美住宅小区。
地块西部为新南村。
综上,目标地块内及周边地块历史上生产经营活动均不存在对地块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
综上,目标地块内及周边地块当前和历史上生产经营活动均不存在对地块土壤环境造成污染的可能。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工业企业污染场地调查与修复管理技术指南》(试行)等国家技术导则规范的要求,目标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目标地块的环境状况是可接受的,建议结束相关调查工作。
目录
1前言 (1)
1.1 项目基本信息 (1)
1.2 项目背景 (1)
1.3 项目来源 (2)
2.调查目的和技术路线 (1)
2.1调查目的 (1)
2.2调查技术路线 (1)
(1)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资料收集阶段) (1)
(2)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现场调查阶段) (1)
3调查范围 (3)
4调查依据 (3)
4.1法律法规 (3)
4.2技术导则及规范 (4)
4.3其他 (5)
5调查方法 (5)
6场地基本信息概况 (5)
6.1场地地理位置 (5)
6.2区域地势地貌 (6)
6.3气象气候 (7)
6.4敏感目标 (8)
6.5场地规划 (9)
7场地调查情况 (12)
7.1场地的现状和历史 (12)
7.1.1场地历史 (12)
7.1.2场地现状 (13)
7.2场地周边利用历史及现状 (13)
7.2.1场地周边现状 (13)
7.2.2场地周边利用历史 (15)
8调查结论 (17)
9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1 现场踏勘记录 (18)
附件2 人员访谈记录表 (18)
附件3 关于知识城ZSCB-A5-1地块的规划条件 (18)
1前言
1.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知识城ZSCB-A5-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土地使用权人: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发建设办公室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州开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放大道以东,智慧东路以北
场地面积:调查范围总面积为75946m2
场地规划:商业设施用地、商务设施用地兼容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B1/B2/S3/S4)
1.2 项目背景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土地用地性质的变更越来越频繁,部分用途变更场地存在潜在污染风险,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问题可能危及到居民的健康。
根据2016年12月31日环境保护部发文《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部令第4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的通知》(穗府[2015]15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等相关文件规定,“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前应完成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属于污染场地的应编制治理修复方案并开展修复工作,在完成场地修复后方可全面开展再开发利用工作;未进行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的,未明确治理修复责任主体的,禁止进行土地流转”,“对污染企业搬迁后的厂址和其他可能受到污染的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环保部门应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人开展污染土壤风险评估,明确修复和治理的责任主体和技术要求,监督污染场地土壤治理和修复,降低土地再利用特别是改为居住用地对人体健康影响的风险”;“企业搬迁过程中应对原有场地残留以及关停搬迁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进行处理处置。
其他可能存在环境健康风险的场地在开发利用前要开展原址场地环境质量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并对具有环境风险的污染场地进
行治理修复”。
1.3 项目来源
知识城ZSCB-A5-1地块(以下简称“目标地块”)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开放大道以东,智慧东路以北。
规划地块面积75946平方米。
目标地块历史沿革清楚,1999年-2018年为山坡林地,部分种植龙眼、荔枝等。
2018年开始清理地块中的树木。
地块东边一直空置,南边在建设高铁站,2019年下半年地块西边2200平米的地块进行考古工作。
根据相关规划,目标地块未来规划用途为商业设施用地、商务设施用地兼容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B1/B2/S3/S4)。
根据场地开发和土壤污染防治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受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发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人”)的委托,广州开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知识城ZSCB-A5-1地块开展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工作根据国家场地环境调查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项目组开展了场地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等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知识城ZSCB-A5-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调查目的和技术路线
2.1调查目的
通过对地块的用地历史与现状利用、历史生产活动、自然环境情况等资料的搜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开展调查,识别分析场地是否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调查可能存在的污染源以及潜在污染物种类。
2.2调查技术路线
本次场调工作按照国家环保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
(HJ25.2-2019)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等技术导则的要求,并结合国内主要污染场地环境调查相关经验和地块的实际情况,开展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本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包括的内容为图2.2-1 中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和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中的初步采样分析。
(1)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资料收集阶段)
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是以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
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场地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如生产厂区、化学品储罐、固废处理、污水处理站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废弃物设施或活动,认为场地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若有可能的污染源,应说明可能的污染类型、污染状况和来源,并应提出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的建议。
(2)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现场调查阶段)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是以采样与分析为主的污染证实阶段。
若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表明场地内或周围区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以及由于资料缺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排除场地内外存在污染源时,则需进行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
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通常可以分为初步采样分析和详细采样分析两步分别进行,每步均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现场采样、数据评估和结果分析等步骤。
初步采样分析和详细采样分析均可根据实际情况分
批次实施,逐步减少调查的不确定性。
本项目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仅包括初步采样分析。
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如果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国家和地方等相关标准的浓度限值及清洁对照点浓度,并且经过不确定性分析确认不需要进一步调查后,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否则认为可能存在环境风险,必须进行详细调查。
图2.2-1 本阶段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的工作内容和程序
3调查范围
知识城ZSCB-A5-1地块(具体控制规划红线见附件:知识城ZSCB-A5-1地块规划用地红线图)、及该地块周边区域。
4调查依据
4.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10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
(6)《国务院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61号文);
(7)《关于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的通知》(环发〔2012〕140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号);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9号);
(10)《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
(11)《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2 号;2017年7月1 日施行)。
(12)《广东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粤环〔2010〕99号);
(1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粤环〔2014〕22号);
(14)《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简称“土十条”);
(15)《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粤府〔2016〕145号);
(16)《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2015]131号);
(17)《广州市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穗环【2014】128号);
(18)《广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穗府〔2017〕13号);
(19)《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验收监测工作的通知》(穗环办[2015]193号);
(20)《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的通知》(穗府[2015]15号);
(21)《广州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穗环【2018】26号)。
4.2技术导则及规范
(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术语》(HJ682—2019);
(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
(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
(4)《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
(5)《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9);
(6)《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25.5-2018);
(7)《工业企业污染场地调查与修复管理技术指南》(试行)(2014年11月);
(8)《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9)《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
(10)《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11)《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1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1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14)《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1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6)《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
(17)《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2014年10月);
(18)《土壤重金属风险评价筛选值珠江三角洲》(DB44/T1415-2014);
(19)《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1999);
(20)《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9);
(21)《广州市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治理修复及效果评估技术要点》(穗环办〔2018〕173号)。
(22)《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的通知》(穗环[2019]130号)。
注:以上法律法规、导则规范如有更新,统一执行最新版。
4.3其他
业主提供资料、现场踏勘情况。
5调查方法
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
6场地基本信息概况
6.1场地地理位置
目标场地位于广州市黄埔区九开放大道以东,智慧东路以北具体位置见图6-1。
2014 年1 月25 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广州市黄埔区、萝岗区,以原黄埔区、萝岗区的行政区域为新的黄埔区行政区域。
原黄埔区地处北回归线以南,东经113°23′29″~113°33′51″,北纬23°2′25″~23°9′55″之间。
东至东江与东莞市麻涌镇相望,东北部与增城市新塘镇接壤,南部临珠江与番禺区相邻,西部与天河区珠吉街相连,北部大田山麓与原萝岗区萝岗街毗邻。
原萝岗区位于广州市东
部,地处东经113°23′31″~113°36′2″,北纬23°01′57″~23°24′57″。
与黄埔区、天河区、原黄埔区、增城区和从化区五个行政区交界,与东莞市和广州市番禺区隔江相望。
区内交通干线密集,有东二环高速公路、广深高速公路、广惠高速公路、广河高速公路、广汕公路、广深公路、广园东路、广深沿江高速公路、广深快速路等路网体系。
从区内穗港客运码头通过珠江航道到香港约65 海里。
原黄埔区行政区域总面积90.95 平方公里,国土面积(涉及所有权)87.5 平方公里。
其中,陆地面积占77%,水域面积占23%。
原萝岗区区域面积393.22 平方公里。
两区合并后新黄埔区的行政区域面积为484.17 平方公里。
图0-1地块所在位置
6.2区域地势地貌
原黄埔区地处珠江三角洲北部。
地形起伏平缓,平原台地低丘分布明显。
全区地貌可分珠江和东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和侵蚀台地低丘陵,地势大致北高南低。
北面大田山主峰海拔 239.6 米,为全区最高点,其次为亚婆髻山峰高 183.3 米。
南部围田区海拔一般为 0.7~2.5 米,地下水位埋深在 33~60 厘米。
大田山以北和西面,包括姬堂、茅岗、沧联等社区,以丘陵台地为主,期间为开阔的垌田、山坡、旱地和丘陵山地。
垌田一般海拔为 2.6~4.5 米,山坡旱地一般坡高在 5~10 度,海拔 15~28 米。
台地侵蚀面可分为 60~80 米、20~40 米、10 米三级。
以 20~25 米一级最为明显,为坡度在 8 度以下比较平缓的山坡旱地、中台地。
冲积平原地貌多分布在夏园、南湾、双沙、下沙、长洲、深井等沿江各社区及江中沙洲岛上。
原萝岗区地形南北狭长,地势南低北高,总体分为 3 种地貌类型。
(1)高丘陵地貌区:区内广汕公路黄陂公司至长平段、长永公路长平至永和段以北及镇龙西及西南地区,为萝岗区境内约 88 平方公里高丘陵地貌区的南翼,山峰海拔高度 250~500 米,多由花岗岩组成,部分是变质岩。
距该地区西北 4 千米的帽峰山主峰海拔 534.9 米,向南和东南进入萝岗区区境的山峰海拔高度主要以220~ 430 米为多。
如西面公鱼岭(252 米)、古箭岭(224 米)、凤凰山(370
米)、石狮顶(295 米),中部八哥山(242 米)、牛头山(362 米)、乌石山(240 米),东面鹤斗顶(327 米)、鸡啼山(344.4 米)、大岭头(275 米)、华峰山(379 米)、油麻山(433.6 米)等,属侵蚀、剥蚀构造地貌区。
(2)低丘陵台地地貌区:原萝岗区北部九龙镇以 25 度坡以下丘陵台地为主,山丘表层为砖红壤性红土,基岩以花岗岩居多,工程地质条件较好。
中至中南部为低丘陵地貌区,山峰海拔以100~250 米占多。
主要有中部萝峰低丘,自西向东有玉树公坑顶(160 米)、长安荔枝山(141 米)、暹岗大山(288 米)、鸡公岗(273 米)、水西岗(108 米)、大笨象岗(220 米)、周岭坳(178 米)、灯芯堂(288 米)等,萝峰寺处于萝峰低丘的坡麓,海拔仅 47 米。
低丘陵还有中南部萝岗荔枝山(240 米)、火村泥坑山(109 米)、刘村大山(273 米)一系列山丘,以及南部亚婆岗(194.90 米)、将军岗(101 米)、铜鼓石(144.70 米)等。
低丘陵区域属剥蚀、侵蚀地貌。
(3)南部河涌与滨江冲积平原地貌区:原萝岗区内发育有乌涌、南岗涌、细陂涌与瑶田河,除乌涌汇入珠江广州河段前航道外,其余皆汇入东江北干流,区内乌涌、南岗涌、细陂涌的中、下游均发育有低谷冲积平原,连同广州开发区西区东侧东江北干流、西侧黄埔航道的滨江平原,组成萝岗区的河涌与滨江冲积平原,其地势平坦,海拔 1.5~2 米,主要有乌涌中游玉树冲积平原,南岗涌中游火村冲积平原、下游笔村冲积平原,细陂涌中游小径冲积平原,黄埔半岛(西区)滨江堤围冲积平原等,为冲积平原地貌。
6.3气象气候
辖区位于北回归线以南,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暖潮湿,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22℃,历年最大降雨量为2865mm(1920年),最小雨量为1113mm (1916年),年平均降雨量为1657mm。
每年降雨量多集中在4~9月份,前期为热雷雨,后期为台风雨,合占全年降雨量的81%,降雨量最小是12月,占全年降雨量的1.4%左右。
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7%,全年日照时数为1862小时,年蒸发量1276mm。
本地区属亚热带海洋季风气候区,季风分明,秋、冬季吹北风和西北风为主,春、夏季吹南风和东南风为主。
全年风向以北风为主导风向,其次为东南风、东风,年平均风速为1.9m/s,静风频率为33%。
夏季常有台风,风速可达28m/s,
绝对最大风速可达33.7m/s。
6.4敏感目标
目标地块周围300米范围内主要敏感目标有南侧的新白广城际铁路项目地、鸡山岭林地;西侧的新南村等;北侧的凤美小区住宅楼;东侧的广州康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北侧的康朝药业总部基地等。
表0-1周边敏感点
图0-1周边主要敏感目标
6.5场地规划
根据第三届广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穗规主委会〔2018〕1号)和穗莞深城际马头庄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项目(萝岗区AG06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为商业设施用地、商务设施用地兼容交通枢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B1/B2/S3/S4),总面积为75946平方米。
图0-2场地规划红线图
7场地调查情况
7.1场地的现状和历史
7.1.1场地历史
目标地块位于黄埔区开放大道以东,智慧东路以北,面积为75946平方米。
根据场地历史谷歌信息影像资料,1999年的时候该地块一半为耕地,一半为林地;1999年到2018年8月,该地块全部为林地;2018年10月18日,地块南部林地规划为新白广城际高铁站;2020年2月26日现场踏勘发现,地块内部树木已清理,西侧2200平方米的山坡在进行考古工作,南侧已建成新白广城际高铁站主体建筑,东侧和北侧为空地。
现场经过人员访谈,结合现场踏勘情况和谷歌历史影像资料,可基本判定调查地块历史上未开展相关工业生产或涉污的其他活动。
地块利用历史影像资料见图7-1.
图0-1地块历史影像资料
说明:因地图影像存在一定程度偏移,地块具体红线边界以穗知国规设[2019]52号《关于重新核发知识城ZSCB-A5-1地块规划条件的函》附件红线图为准。
7.1.2场地现状
据现场踏勘显示,地块南部为规划建设用地区域(新白广城际铁路马头庄站交通枢纽一体化项目),场内现已清理为空地,西侧有2200平方米的山坡在进行考古作业;东侧部分区域围建筑工地作业车辆进出道路,北侧为空地。
地块西南侧(东北-西南向)地块北侧空地(南-北向)
图0-2场地现状(2020年2月)
综上分析场地利用历史及现状,本地块内部并未涉及工业生产及相关产污、排污行为。
7.2场地周边利用历史及现状
7.2.1场地周边现状
场地西侧紧邻新南村;地块东侧为广州康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亿通包装有限公司;东北侧为康朝药业总部基地项目区;南侧隔九龙大道为鸡山岭林地;北侧为凤美小区住宅区。
图0-3地块周边利用现状
1、地块南侧
地块南侧穗莞深城际马头庄站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项目,目前主体建筑已经建成,南边鸡山岭树林距地块边界80米左右,经过人员访谈和谷歌地球历史影像判断,南部地区对地块基本无污染影响。
2、地块北侧
地块北侧凤美小区住宅楼(距地块边界280米左右),经人员访谈得知建筑时间为2012年,北侧还有部分新南村民居,正常情况下对本地块基本无污染影响。
3、地块西侧
场地西侧紧邻新南村、九龙大道(距地块边界50米左右)。
新南村对环境的污染可能新很小,九龙大道所带来的的污染主要是机动车辆尾气的排放及扬尘等,考虑到地块边界为高大乔木形成的天然隔离带,对可能的尾气、扬尘已进行多重过滤、隔离,可判定九龙大道对调查地块有一定轻微大气沉降影响,但污染毒性小,正常情况下不会影响该地块后期的正常开发利用。
4、地块东侧
地块东侧为广州康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距地块边界60米)和广州亿通包装有限公司(距地块边界150米)。
广州康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建成投产,研究中心主要产品为血液透析干粉浓缩液,该研究中心所采用的原辅料及成品均为环境友好型,环境风险小,不影响调查地块后期的正常开发利用;
广州亿通包装有限公司于2018年建厂,经营范围包括日用及医用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医疗卫生用塑料制品制造。
公司所采用的原辅料及成品均为环境友好型,环境风险小,不影响调查地块后期的正常开发利用。
5、地块东北侧
东北侧为康朝药业总部基地项目区,从谷歌历史影像图上看2014年之前此地块为林地,2014年至2018年底,树木逐渐被砍伐变为空置地,2018年至今在建康朝药业总部基地项目,面积2.8万平方米,目前地块内部为绿色防尘布铺设。
考虑到该地块距调查地块180米左右,谷歌历史影像无污染的企业存在,可基本判定对调查地块环境风险不大。
表0-1地块周边现状
综上,地块周边目前面临的可能污染源为东北侧的康朝药业总部基地项目;西侧九龙大道机动车尾气及扬尘;东侧广州康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亿通包装有限公司等。
综合考虑污染源距离、地区风向、地形地势、污染毒性、污染量、周边环境等因素,可初步判定现有风险均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影响调查地块后期的正常开发利用。
7.2.2场地周边利用历史
分析地块周边历年影像资料,结合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结果,初步可判定:北侧:地块北侧的自1999年一直是林地和新南村部分民居,到2012年林地被砍伐后建设凤美小区住宅楼。
西侧:地块西侧历史影像追溯到1999年一直为新南村。
南侧:地块南侧1999年至2018年一直是林地,2018年底部分区域树木砍伐后为空地。
东侧:地块东侧1999年至2018年8月一直为林地,2018年底树木砍伐后建成广州康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亿通包装有限公司。
东北侧:地块东北侧1999年至2014年为林地,2014年树木逐步被砍伐,
此后为空置地,到2018年底开始建设康朝药业总部基地项目。
综上,地块周边历史上并未涉及重工业生产及相关产污活动,面临的主要环境风险同现状基本一致。
表0-2场地周边-西侧利用历史
表0-3场地周边-北侧利用历史
表0-4场地周边-南侧利用历史
表0-5场地周边-东侧利用历史
表0-6场地周边-东北侧利用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