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薪酬与福利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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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薪酬与福利管
理规定
第三章员工薪酬与福利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合理体现公司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和有效激励的原则, 就员工工资制度作如下规定。

第二条: 员工薪酬的构成
员工薪酬=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福利+年终奖
1、基础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1) 、基本工资: 按员工所担任职务或从事的工作岗位、专业技
术水平以及参照社会平均薪金水平而制定的标准工
资。

2) 、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详见有关方案。

2、工龄工资: 按员工在本公司或关联公司实际工作年限而计发的工资。

3、津贴: 指针对特殊工种或特殊工作环境而发放的津贴, 如高温津贴、高空操作津贴等。

4、福利: 本制度所指福利仅指以现金形式发放的福利性补贴, 其
它福利政策按公司的有关规定。

员工的福利包括住房补贴
及交通补贴。

住房费、上下班交通费等实行费用货币化并以补贴形式发放给员工后, 公司不再报销此类费用。

住房补贴: 指公司对自己解决住房同时符合外宿条件的员工所发放的补贴, 事假天数内不予发放( 计算公式: 补贴费用/30*计薪天数: 包括星期天)
伙食补贴: 不在公司就餐人员的补贴, 事假天数内不予发放( 计算公式同上)
交通补贴: 指公司对自己解决上下班交通的同时符合条件的员工所发放的补贴, 事假天数内不予发放( 计算公式: 补贴费用/满勤天数*计薪天数
话费补贴: 按通讯管理制规定条款执行。

注:集团管四级以上人员薪资包含话补, 住宿、伙食、交通等福利公司提供, 不能提供的参照补贴标准执行。

5、年终奖: 是公司每月提留用于年底发放给员工的奖励基金。

第三条: 公司对员工的基本工资实行等级序列体系制度。

等级序列体系: 公司根据员工所担任的职务的高低、责任的大小、工作范围的不同, 以及工作岗位对专业技术水平的要求等情况, 并参考社会类似岗位的平均薪金水平制定的标准工资所构成的体系。

第四条: 等级序列体系
除由董事会确定工资方案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另有规定的员工之外, 公司所有员工均适用本等级序列。

1、管理类划分为7个等级, 在每一个职级内, 再划分6个级别;
2、督导类划分为3个等级, 在每一个职级内, 再划分6个级别;
2、技术类划分为4个等级, 在每一个职级内, 再划分6个级别;
3、员工类划分为5个类别, 在每一个类别内, 再划分6个级别;
4、营销类按照各公司有关营业提成制度划分等级;
第五条: 员工工资职级、序列的调整。

每一年度终了, 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结合员工全年度的绩效考评结果, 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和预算方案, 对员工的工资职级、序列作出调整。

具体调整办法按公司另行制订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办理。

第七条: 员工初次定级。

员工初次定级时, 公司将在起薪最低级别参考标准的基础上( 见表二) , 根据其本职工作的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态度、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情况以及个人所具备的资历、经验、技能等综合因素予以套级。

公司将建立和完善员工职位分析和职务说明制度, 以规范员工工资职级、序列的核定办法, 并根据员工的职位的详细要求以及本人的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综合因素核定其工资职级、序列。

第八条: 新入职员工的级别核定。

公司对新入职员工, 将在起薪最低级别参考标准的基础上, 按其所属职务或岗位的最低级别套级。

每位职员的级别核定结果由公司直接通知员工本人。

第九条: 岗位工资实际发放的数额与员工的平时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

员工岗位工资每月暂按公司核定的数额发放。

每个考核期结束, 按绩效考核结果计算该考核期应发放的数额。

第十条: 工龄工资
员工为公司服务满一年, 每年增计工龄工资50元; 此后经理级( 含
副职) 以上员工工龄每增加一年, 工龄工资增加50元/月, 经理级( 含副职) 以下员工工龄每增加一年, 工龄工资增加30元/月, 但工龄工资的增加在本人全额工资已达到本人所在工资序列的最高限额时自动停止, 另本规定不追加以前服务满一年以上员工的工龄工资。

第十一条: 员工工资级别的升降、基本工资的调整以及与岗位工资的浮动相关的员工按绩效考核制度办理。

第十二条: 工资发放
1.工资计算周期: 按自然月度。

即自当月1日到最后一日。

2.员工工资一律实行按月发放。

每月20日-27日前发放。

如遇节假日可提前发放。

如在27日后发放,公司需支付员工滞纳金。

3.工资发放方式; 由银行代发或现金发放
员工必须及时核清工资数额或当面清点。

如有疑问或错误, 应在工资发放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 因假期、差旅而不能查核的时间顺延) 呈报行政/人力资源部门求证, 过期不再核数, 责任自负。

第十三条: 离职员工工资结算日为最后工作交接日, 办理离职手续的时间不计。

离职工资原则上在下月发放工资时统一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从员工工资内代扣以下款项:
1、按国家规定计算并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社会保险费应个人缴纳的部分;
3、公司代付的房租、水电及煤气等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4、搭餐费;
5、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罚款;
6、员工借款;
其它多付款项。

第十五条: 津贴
1、管四级( 含) 以上的干部均不享受住房、交通、就餐补贴, 公司不能提供的情况除外。

2、住房津贴:
副总裁800元/月, 总监级600元/月, 副总监/董事会秘书级500元/月, 经理/总裁助理级400元/月, 副经理级300元/月, 主任级/副总裁秘书250元/月, 副主任级200元/月, 员工级以下100元/月, 在月终计薪时随工资一并发放。

若公司提供住宿不享受此补贴。

3、交通补贴
对自已解决上下班交通问题的员工发放, 而由公司安排住宿的员工不予发放。

交通补贴的发放标准为100元/月, 在月终计薪时随工资一并发放。

4、就餐补贴:
公司为员工提供工作餐, 一天三餐( 早、中、晚) , 公司已安排宿舍的人员( 驻外人员除外) 必须在公司饭堂统一就餐, 不得私自将食品带出食堂; 外宿员工享有就餐补贴330元/月。

请事假的天数里无就餐补贴。

( 计算工式: 补贴费用/30*计薪天数: 包括星期天)
5、夜餐补贴:
夜餐补贴: 公司给予大夜值班的员工( 如保安员、工程人员) 安排宵夜, 不能安排时以现金
形式在每月工资内发放, 标准为5元/次, 每年根据市场现行物价涨
幅标准斟情调整。

第十六条: 奖金
1、年终奖金: 公司根据每年的经营效益, 每年春节前发给正式员工的奖金。

2、优秀员工奖: 公司为每季度考核成绩达到优秀级别的员工颁发的考核奖金, 其中被集团评比出的优秀员工奖500元; 获专项优秀员工称号的员工奖300元。

3、突出贡献奖: 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所获得的奖金1000- 元。

4、全勤奖: 1、公司为表彰月度全勤的员工颁发的奖金, 奖金额度为每月每人50元。

凡当月请假、迟到、早退、无论时间长短,
均不享受全勤奖。

2、管四级以上人员无全勤奖。

第十七条: 保险
公司为员工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项目,缴费比例等事项按国家及地方政府社会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为符合购买社保条件员工购买社保,如在特殊情况下保险购买须由总裁审核、董事长审批方可执行。

1、养老保险
1) 、缴费比例: 依据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 企业承担12%, 个人承担8%。

2) 、养老保险享受权益:
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的, 退休后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 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的, 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 其个人帐户储存额, 一次支付给本人。

(19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7月1日后达到退休年龄, 缴费年限累计不满的, 个人帐户中的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并按职工建立个人帐户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两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养老金。

)
2、工伤保险
1) 、缴费比例: 全部由企业缴纳, 个人不需承担。

2) 、工伤保险享受权益:
( 1) 医疗费用: 员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接受医疗期间, 符合社保规定范围内医疗费的总额, 社保机构支付70%, 公司支付30%。

( 2) 残疾补偿: 员工医疗终结后若被鉴定为残疾的, 社保机构按照残疾等级给付一次性残疾补偿金或残疾退休金。

( 3) 因工死亡待遇: 员工因工死亡后, 受益人可按照规定领取丧葬费、抚恤金、生活补助费等。

3、医疗保险
1) 、缴费比例: 依据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 企业承担8%, 个人承担2%。

2) 、医疗保险享受权益: 员工治病所支付的费用, 若符合东莞市
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用药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 能够按社保规定报销。

3) 、员工患病住院应凭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的医疗保险卡和身份证, 到指定的医院就医。

如有特殊病症, 须到外地医院就诊的, 应事前向人力资源部咨询,由人力资源部向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失业保险
1) 、缴费比例: 企业按缴费工资的2%缴纳, 城镇户口员工按缴费工资的1%缴纳, 农民合同制员工个人不需缴纳。

2) 、失业保险享受权益:
( 1) 城镇户籍的参保人: 能够申领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费; 同时获得免费介绍就业服务;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住院治疗的, 能够申领一次性住院补贴金; 死亡的, 其家属能够申领死者的丧葬费、一次性优抚金( 抚恤金) 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

( 2) 农民合同制工人能够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5、生育保险
1) 、缴费比例: 企业按缴费工资的0.7%缴纳, 员工个人不需缴纳。

2) 、生育保险享受权益:
( 1)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 在生育( 流产) 时仍在参保的女员工, 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 2)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以生育( 流产) 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享受假期计发。

第十八条: 贺仪与奠仪
1、贺仪
1) 、员工生日可获得董事长或总裁或其分公司总经理签名的生日贺卡一份, 以示祝贺。

2) 、女员工分娩后, 由公司行政部组织所属部门人员对其进行慰问, 所需慰问物品费用
在200元以内。

2、奠仪
员工在直系亲属( 指配偶、子女、父母) 不幸去世一个月内知会集团人力资源部, 公司将致以奠仪人民币200元整。

夫妇同在公司的可享受同等待遇。

第十九条: 员工活动
1、公司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 每年将进行一次例行体检, 并组织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和娱乐活动。

2、员工均有机会参与公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的各项活动, 例如公司周年庆祝活动、嘉年华春节晚会、郊游等各种文体娱乐、兴趣社团。

3、公司每半年举办形式丰富的生日活动, 传统节日公司食堂安排加餐, 每年春节由公司组织全体员工吃团年饭并组织新春晚会, 除观赏精彩文艺节目外还进行现场大抽奖活动。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修改权属于集团总裁办,并报请总裁办公会议审核, 经董事长批准后颁布执行, 修改时亦同。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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