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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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地质灾害是一种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自然灾害,具有突发性、破坏性和难以预测性等特点。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的努力,基本完成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实施一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降低地质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具体目标如下:
(一)到 2023 年底,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区域地质
灾害隐患排查,摸清地质灾害底数,建立地质灾害风险数据库。
(二)到 2024 年底,建成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提
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到 2025 年底,完成一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消除地质
灾害隐患点_____处,使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得到妥善安置。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和隐患排查
1、全面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
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
组织开展全市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查明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形成条件和孕灾机理,评估地质灾害风险,划定地质灾害风险区,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2、加强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对人口密集区、重要基础设
施周边、重要交通干线沿线、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
及时发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对已发现的隐患点进行复查,掌握其
变化情况。
(二)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1、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
群防责任人,明确监测任务和要求,加强监测人员培训,提高监测水平。
2、建设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
在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和重点隐患点,安装专业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地质灾害体的变形、位移等参数,
实现地质灾害监测数据的自动采集、传输和分析处理。
3、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
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模型,加
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协作,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提高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1、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
对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治理
难度大、成本高的居民点,采取搬迁避让措施,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
害隐患。
2、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
对具备治理条件的地质灾害隐
患点,采取削坡减载、支挡防护、排水疏导等工程措施进行治理,降
低地质灾害风险。
(四)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能力
1、完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修订完善市、县(区)、乡(镇)三
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提高应急预案的科
学性和可操作性。
2、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建立一支以专业救援队伍为
骨干、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强化地质灾害应急物资保障。
储备必要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确保应急物资的及时调配和使用。
(五)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
1、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的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2、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业务培训。
组织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监测人员和基层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二)加大资金投入
市、县(区)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和应急救援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地质灾害防治。
(三)强化部门协作
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气象、水利、交通、住建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严格监督考核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 年 1 月-3 月)
制定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 年 4 月-2025 年 10 月)
按照行动方案的要求,全面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 年 11 月-12 月)
对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建立地质灾害防治长效机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方案取得实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