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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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
利率市场化就是将利率的定价权交给市场,根据资金供求方自身的情况和对金融市场动向的判断自主调节利率水平,最终形成以中央银行基准利率为基础,以市场利率为中介,以市场供求关系绝对利率水平的利率体系。
我国在推行利率市场化之前一直都是对利率进行管制的,但是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金融开放程度不断变大,利率管制的弊端也逐渐浮出水面。
例如在贷款市场上,出现因低利率导致的资源错配,就有可能出现资金黑市,一些非法机构套取银行信贷资金再去外面借出;或者如果由于利率管制造成存款低利率,一方面会使居民财产缩水,另一方面增加银行吸收存款的难度。
利率水平不能完全反映出市场真实的资金需求,导致金融乱象。
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遵循“先外币、后本币;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先贷款;后存款”的原则。
从1996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放开银行间市场同业拆借利率时起,到2015年开放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为标志,经过20多年不断深入,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才初步宣告完成。
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针对货币市场利率和外币利率(1996-2003年)
1、以国债利率招标为起点,债券利率市场化。
以银行间市场债券利率的市场化,全面开设调节利率以外的资金搭配机制,使得利率市场化规模不断扩大,银行间市场利率的建立和健全创造了基准
利率的收益率曲线,可以提高商业银行的自主定价水平。
2、放开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推动完成资金批发利率市场化
我国不再全权管理银行之间同业拆借市场利率,由拆借双方依据资金供求关系自行计算拆借利率。
3、外币利率市场化
首先实行300万美元以上大额外币存款利率协商确定机制,逐渐过渡到放开一部分小额外币存款的利率管制,另一部分外币存款利率实行上限管理。
并逐步放开外币贷款利率。
二、金融机构贷款利率(2004-2013年)
主要遵循“先贷款、后存款”的原则,中国人民银行之所以设立“先贷款、后存款”的原则,是因为相对于贷款利率市场化,存款利率市场化要求更加审慎,存款利率市场化需要银行具备健全的体制和产权约束机制,否则万一产生恶性竞争,很可能影响金融体系的安全。
从2004年开始,贷款上浮取消封顶,下浮以基准利率的0.9为底;于此同时允许银行存款利率可以下浮下不设底;到2006年8月,放开贷款利率下浮至基准利率的0.85倍;2008年10月进一步提升个人住房按揭抵押贷款自主定价权,将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扩大到基准利率的0.7倍;2012年6月将一般人民币贷款利率下浮调整至基准利率的0.8倍。
2013年7月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由金融机构根据自己的情况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并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改为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减点的方式确定。
三、金融机构存款利率(2014-2015年)
在2013年之后利率市场化改革开始进入全面放开阶段,进程显著加快,全面放开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实现存款利率市场化。
四、实现利率并轨(2016年至今)
从2016年开始到现在是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最终深化阶段,这一阶段是实现利率并轨这一终极目标,最终完成利率市场化“最后一公里”的关键阶段。
2019年8月,人民银行推动改革完善LPR报价形成机制。
改革后的LPR由报价行根据对最优质客户实际执行的贷款利率,综合考虑资金成本、市场供求、风险溢价等因素,在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的基础上市场化报价形成。
目前,LPR已经成为银行贷款利率的定价基准,金融机构绝大部分贷款已参考LPR定价。
LPR由银行报价形成,可更为充分地反映市场供求变化,市场化程度更高,在市场利率整体下行的背景下,有利于促进降低实际贷款利率。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持续释放LPR改革效能,加强存款利率监管,充分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重要作用,推动提升利率市场化程度。
逐渐减少对存款和贷款基准利率波动幅度的管制,健全利率走廊体系,促进金融市场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