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开展2019全国中小学生作文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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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语用司关于开展2011全国中小学生作文大赛的通知
教语用司函[201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的“加强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的战略主题,提高中小学生语言文化素质,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促进学校“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司决定举办“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之2011全国中小学生作文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和作文主题
2011年,教育部、国家语委、中央文明办将继续实施“中华诵•经典诵读行动”,各地学校诵读行动试点工作也要继续深入推进。
学校经典诵读工作是“中华诵”各项活动开展的基础,各项活动的开展又反过来促进学校经典诵读工作的深入扎实推进。
本届全国中小学生作文大赛是继诵读大赛、规范汉字书写大赛之后,与学校经典诵、写、讲工作更为密切结合的一项全新活动,是诵读行动中社会性参与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生作文水平是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重要体现之一,写好作文是学生语言表达能力的基础。
通过举办作文大赛,能够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写作热情、促进提高作文水平。
今年恰逢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
9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摆脱贫困和压迫,走向民主、富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美好生活。
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红色革命诗文,也已经成为不朽的经典篇章,是中华经典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本届作文大赛的主题为“诵读经典,感悟成长”,旨在鼓励和引导中小学生在诵读、书写、讲解等学习中华经典的过程中,用文字记录下所思、所感、所悟,既可以是对作品和作者本身的认识、理解,也可以是对作者精神追求、传统文化思想、革命主义情怀的感悟,还可以是对祖国、对家乡、对父母、对教师的热爱、感激之情或对美好生活的赞美、憧憬之情的表达。
让孩子们用笔写下真情实感,用笔画出美好生活。
二、组织形式
1.参赛对象:各地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分为甲、乙、丙三组(甲组为1-3年级,乙组为4-6年级,丙组为7-9年级)。
2.作品要求:
甲组:作文要求200-500字,可以《我学×××(经典作品)的故事》《母亲》《我的经典启蒙教师》《家乡的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国庆节等)》等为题;
乙组:作文要求400-800字,可以《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我心中的美好家园》《我爱古琴(围棋、书法、国画、武术……)》《让我感动的……诗(词、曲、古文、革命圣地、共产党人、历史故事、历史人物等)》等为题;
丙组:作文要求600-1000字,可以《照亮生命的红星》《给孔子的一封信》《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道不远人:不能不孝敬父母(感恩社会、诚信待人、学会忠恕等)的(几个)理由》等为题。
所有参赛作文都可以结合本次大赛的作文主题自定题目。
所有参赛者均可为参赛作文自配插图,作文一旦获奖,配图可作为文集出版时的插图优先选用。
3.参赛方式:参赛者需将作品(作文和配图)上传至本次大赛官方网站,具体方式见网站说明。
每人参赛作品数量不限,但参赛者获奖只以获得最高奖项等次为准,不重复得奖。
本次大赛不接受纸制版本作文投稿。
4.评比规则:比赛成绩由网络投票(权重5%)、手机短信投票(权重15%)和专家
评审(权重80%)三项成绩综合确定。
所有参赛作品上传至网站,经审核后,即在网上进行公开展示,并开始接受网络和手机短信投票(投票规则详见网站说明)。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面向参赛者、指导教师和全国基层学校分别设置奖项,分设“省级奖”和“全国奖”两个级别。
(一)省级奖
1.参赛者奖:每个组别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
参赛作品数在20万份以上的省份,每个奖项可增加10个名额。
获奖者均可获得由教育部语用司颁发的证书一份,奖品一份。
获得一、二等奖的作品推荐参加全国奖评选。
2.指导教师奖:获奖作品的指导教师(1名)均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优秀指导教师获得由教育部语用司颁发的证书一份。
(二)全国奖
1.参赛者奖:每个组别设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优秀奖50名。
全国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将入选作品文集,由出版社正式结集出版。
获奖者可获得由教育部语用司颁发的证书一份,优秀文集一本。
2.获奖者指导教师(1名)均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
优秀指导教师可获得由教育部语用司颁发的证书一份,优秀文集一本。
3.学校奖项:获奖作品数量(含省级奖和全国奖)排名前50名的学校和参赛作文数量排名前50名的学校,获得优秀组织奖(两项不重复获奖)。
4.特等奖:各组获得全国一等奖的选手,将受大赛组委会邀请,参加“中华诵•2011全国中小学生口语作文大赛”,现场角逐全国作文大赛特等奖。
特等奖获奖者将获得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获奖证书一份及由大赛组委会提供的奖品一份。
特等奖比赛规则及时间安排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比赛进程(2011年3月至9月)
1)作品上传时间:3月15日-5月31日
2)省级奖专家评审、网络和手机投票期:3月15日-6月15日
3)省级奖揭晓时间:7月15日前
4)全国奖评审、网络和手机投票期:7月15-31日
5)全国奖揭晓时间:8月初
6)全国口语作文大赛比赛时间:8月上、中旬
7)优秀作品文集出版时间:9月
8)省级奖颁奖时间:9月
五、其他事项
1.本届大赛由我司主办,中华书局•阳光润智文化公司承办。
本赛事得到了天津、山西、内蒙、辽宁、吉林、福建、江西、海南、云南、贵州、西藏、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省移动公司的大力支持,在以上地区本赛事可冠名为“中国移动校讯通杯”或“校讯通杯”。
其他省(区、市)语委办可自行与当地中国移动分公司洽谈合作事宜,如需冠名须再向我司报批。
文化部中华儿童文化艺术促进会、中国教育报、中国少年报、语言文字报、中华活页文选、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在线、新浪网、搜狐网、腾讯网等媒体单位对本赛事予以支持协助。
请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予以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大赛对促进经典诵读行动开展的推动作用,做好组织宣传工作,扩大活动影响力,保障活动规模和效果。
2.评选组织:“校讯通杯”冠名省(区)的省级奖评选,由该省(区)中国移动分公司负责组织。
其他省(区、市)的省级奖评选和全国奖评选,由大赛组委会负责组织。
3.版权声明:本次大赛组委会对全部参赛作品具有收藏、发表、出版、宣传等处置权以及网络发表权、其他出版权;如因作者抄袭带来的版权纠纷,由作者本人负全责;参赛者享有自己作品的署名权。
凡参加此次活动的参赛者,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
4.活动平台:本届大赛官方网站为。
参赛作品及省级奖和全国奖获奖名单均通过大赛官方网站予以公布或告知。
中华诵官方网站也设有上传作品入口,中国教育在线和新浪网都设有大赛官网链接。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吴蓓
电话及邮箱:,,tuipuchu@
2)平台支持刘茵杨文敬
电话及邮箱:,liuyin@
,yangwenjing@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关于举办“汉口银行杯”全国“双推”
漫画大赛的通知
教语用司函[201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普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部直属各高等学校:
“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是法律确定的基本国策。
为纪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实施10周年,进一步宣传普及语言文字法规常识,倡导“说普通话、写规范字”的社会风尚,全国推普周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举办“汉口银行杯”全国“双推”漫画大赛。
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广泛动员所属单位人员积极参与,并协助做好大赛的宣传、组织、发动工作,扩大比赛的知晓度和参与面,为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营造热烈的宣传氛围。
本次大赛列入第14届全国推普周系列活动,是重点活动之一。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次漫画大赛的主题是:语同音•书同文。
大赛旨在通过漫画特有的表现形式,宣传普及国家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宣传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价值及其推广普及成果,揭示语言文字学习、使用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矛盾和分歧,增强国民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觉规范使用意识,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构建和谐语言生活。
为便于参赛者理解大赛主题,组委会编拟了大赛主题说明(见附件1)和“双推”工作宣传口号(见附件2),供参赛者参考。
二、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风格不限,单幅、多格、组画均可,黑白、彩色不限。
要求主题突出、构思新颖、构图美观、绘制精细,注重漫画语言的表达。
2.参赛作品应为原创,任何由抄袭、盗版等引发的纠纷由作者本人负责。
3.参赛作品纸质稿件要求原稿,画幅不小于A4,不大于A3,水墨漫画不大于3尺斗方,电子稿件(电子邮件或光盘)分辨率要求不小于300dpi,JPG格式,短边长度大于2000像素,长边长度小于4000像素,以满足展览需要。
4.邮寄作品请妥善包装,避免折叠(宣纸除外),请在作品外包装上注明“参赛作品”字样,作品背面(电子稿件在作品下方)注明作品标题及作者姓名、性别、通信地址、电子邮箱、电话、身份证号等。
组委会不为邮寄过程中出现的作品损毁负责。
5.每人投稿数不超过5幅。
参赛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6.版权说明:主办单位拥有参赛作品的发表权、出版权和收藏权;作者拥有其作品的署名权。
7.特别提示:作品画面中出现的文字除表现内容需要外,应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杜绝二简字、错别字;外文、少数民族文字及汉语拼音的拼写应符合规范。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不分组别,不限制参赛人员类别,设置如下奖项:
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优秀奖20名,奖金5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
所有获奖作品及部分参赛作品入选《全国“双推”漫画大赛作品集》;获奖者及入选作者均获赠大赛作品集。
四、成果使用
1.入选作品在《语言文字报》、中国语文报刊协会所属部分报刊及《楚天金报》优先发表;
2.出版《全国“双推”漫画大赛作品集》(暂定名);
3.选用优秀作品作为第1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公益广告及海报素材;
4.在武汉市举办全国“双推”漫画展,并根据需要安排巡展。
五、时间安排
1.2011年4月1日-7月10日:组委会接受参赛稿件(以作品寄达日期为准,7月10日为截稿时间)
寄稿地址及联系方式:武汉市汉口常青路58号市教育局309室
邮编:430023;联系电话:027—、
电子邮箱:联系人:喻志军()、方少华()
2.7月10-20日:稿件评审
3.7月21日-8月31日:公布获奖结果,获奖作品集编辑出版
4.9月11-17日:推普周期间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举办全国“双推”漫画展
六、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由武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武汉漫画研究会负责承办,并得到了湖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国语文报刊协会、语文出版社、《语言文字报》编辑部、《楚天金报》(湖北)、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协助。
为保证大赛的顺利开展,特组建大赛组委会,组成人员情况如下:
主任:王登峰(教育部语用司司长、国家语委副主任、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张世平(教育部语用司副司长、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丰(文化部文化科技司副司长、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徐金山(湖北省教育厅副厅长、省语委副主任)
靳雁(武汉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语委副主任)
萧继石(武汉漫画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阮绪洲(汉口银行副行长)
成员:容宏(教育部语用司推普处处长)
邓世民(湖北省语委办主任)
王永强(语文出版社社长助理兼总编室主任)
王晨(中国语文报刊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李世江(《语言文字报》主编)
熊海泉(《楚天金报》图片总监)
喻志军(武汉市语委办负责人)
方少华(武汉漫画研究会副秘书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喻志军兼任,办公地点设在武汉市语委办。
组委会成立评审委员会,邀请有关漫画家和语言文字专家担任评委。
附件:
1.“汉口银行杯”全国“双推”漫画大赛主题说明
2.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宣传口号
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代章)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汉口银行杯”全国“双推”漫画大赛主题说明
【大赛主题】语同音•书同文
【主题说明】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多文种的人口大国,以汉语言文字为代表的中华语言文化历史悠久、博大精深、多姿多彩。
但长期以来,由于“言语异声、文字异形”以及汉语言文字本身的复杂性所造成的语言文字隔阂、分歧,成为制约人际交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大障碍,“语同音(推广国家通用语普通话)”“书同文(规范汉字书写)”,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也是历史的必然。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大力推广普通话,积极推行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方案》,不断提高国民的语文素质和应用能力,为扫除文盲、普及教育、繁荣文化、促进社会和谐进步、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发挥了积极而重大的作用。
●国家遵循语言文字发展规律,制定语言文字政策法规和规范标准,依法妥善处理汉语与少数民族语言,普通话与方言,规范汉字(整理、简化后的汉字和传承字)与繁体字、异体字,以及中文与外语的关系,着力构建“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导,多语言、多方言和谐共存”的社会语言生活,努力消除语言文字应用中的不规范、不和谐现象,推动社会语言生活有序、和谐、健康发展。
●国家要求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成为学校的校园用语用字、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语用字、新闻媒体的宣传用语用字和窗口行业的服务用语用字,提倡国民在必要场合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汉字应用水平测试和汉语应用能力测试,规定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简称推普周)”,对社会上不规范、不正确的用语用字进行干预和纠正,大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和汉字书写教育,在国外设立“孔子学院”“孔子学堂”,积极开展汉语国际传播活动,使中国语言文字的发展与时俱进、充满活力、走向世界。
●当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学习、使用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语言文字规范标准的社会知晓度还不高;国民的母语认同感和自信心还有待增强,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重外语、轻母语”的现象,汉语言文字的应用能力亟待提高,学生的汉字书写水平有所下降;方言,繁体字和异体字,外语,以及新词
语、流行语、网络语言、字母词、外语词等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关系需进一步科学地处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普及水平还有待提高,一些人在规定场合还不能自觉、自如讲普通话,公共场所的广告、招牌、指示牌等还存在违规使用繁体字、异体字、“二简字”、同音字、谐音字甚至错别字现象,外文、汉语拼音的使用也存在不规范问题。
上述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协力解决。
●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信息化、国际化,是实现“语同音•书同文”理想,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文化软实力,建立人力资源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需要全民的共同努力!
附件2:
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宣传口号
1.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2.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3.正确使用祖国语言文字,大力推广普通话
4尊重语言文字发展规律,注重主体性和多样性的辩证统一
5.推广普通话工作的方针是:大力推广,积极普及,逐步提高
6.树立语言规范意识,提高民族文化素质
7.大力推广普通话,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8.加强语言文化建设,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9.爱国旗,唱国歌,说普通话
10.推广普及普通话,为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语言环境
11.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现代人,扬爱国情
12.爱国,首先要热爱祖国的语言文字
13.沟通——从普通话开始
14.普通话,通天下
15.书同文,语同音,人同心
16.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
17.普通话同青春携手,文明语和时尚并肩
18.我是中国娃,爱说普通话
19.端端正正写字,规规矩矩做人
20.普通话是我们的校园语言
21.推广普通话,公务员要带头
22.新闻媒体要成为推广普通话的榜样
23.普通话——情感的纽带,沟通的桥梁
24.说普通话,迎四方宾客;用文明语,送一片真情
25.普通话融汇东西南北情,文明语温暖男女老少心
26.说好普通话,朋友遍天下
27.心相印,语相通,共奔小康乐融融
28.规范使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
29.诵读经典,传承文明
30.提升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31.规范社会用语用字,构建和谐语言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