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三五”水
务发展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6.09.19
•【字号】宁政办发〔2016〕137号
•【施行日期】2016.09.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资源
正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三五”水务发展
规划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6〕13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19日南京市“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
特定的地理位置和水系特点,决定了南京市既是典型的洪水走廊,又常受干旱困扰,加之区域人口集中、产业密集,全市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也面临巨大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推动“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南京”取得重大新进展的关键时期,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也是全面深化水务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和水务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
为谋划好
“十三五”时期水务发展工作思路、总体布局及目标任务,全面提高全市水务综合保障能力,根据《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有关要求,特制定《南京市“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
一、“十二五”水利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全市水利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治水方针的有关论述,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省委一号文件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意见的有关要求,以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为目标,以《南京市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南京市水利现代化规划》为指导,加快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强化水利管理能力、完善水利法治体系、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水利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基本完成了“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
“十二五”期间,全市水利现代化综合得分从2010年的78.9分提高至2015年的87.9分,综合排名位列全省第一方阵。
水利现代化指标体系22项指标中除水利工程设施完好率、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基层水利管理服务水平外,其余19项已达到基本现代化水平(南京市“十二五”水利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见附表)
(一)防洪抗旱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
1.流域治理成效显著,长江、滁河、水阳江、秦淮河等干流防洪能力总体达流域防洪规划标准。
实施了长江干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完成了105公里郊区公共段和48公里城区及企业段江堤加固工程;基本完成了长江新济洲河段20.24公里河道整治工程;实施了长江大胜关、94679部队等重点岸段应急加固工程。
滁河防洪治理近期工程全面完成,加固滁河干流堤防126公里、蓄滞洪区堤防5.5公里,整治马汊河、岳子河、划子口河等分洪道19.2公里,拆建三汊湾枢纽。
水阳江防洪治理近期工程基本完成,实施了水碧桥至甘家拐段10.44公里堤防退建、加固,新建水碧桥闸。
开工建设石臼湖固城湖堤防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秦淮东河先导段九乡
河应急整治工程。
长江八卦洲汊道整治、秦淮东河一期、滁河及水阳江近期防洪治理完善工程等项目前期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2.区域治理加快实施,中小河流和重要支流治理全面展开。
完成了胥河、溧水河、皂河等17条中小河流(河段)治理,实施了朱家山河沿滁圩区段治理等工程,共加固骨干河道堤防约140公里。
完成了新禹河等6条河道水利血防治理,治理河道16.4公里。
依据省、市骨干河道名录,有序推进骨干河道综合整治,实施了板桥河闸改扩建和句容河上段、八百河铁路圩段、城南河堤防加固以及便民河整治一期等工程。
3.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全面完成,大中型水闸泵站改造有序推进。
全面完成列入国家专项规划的234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湫湖、蛇山、相国等3座中型泵站更新改造任务,完成天生桥河、板桥河国家级水毁修复项目。
加快实施中型水闸除险加固,完成蒿子圩闸、中山河闸除险加固,开工建设新禹河闸、姜林闸、周家山闸除险加固工程。
全面启动水库防渗专项处理、10万立方米以上重点塘坝综合整治、小型水库库容恢复及生态清淤等工程。
防汛防旱应急能力和防汛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完成了122处骨干河道、水库应急消险,建成以小型水库遥测系统、水利地理信息系统、防汛防旱移动终端、重点水利工程视频监控系统为主体的防汛防旱信息系统,实现防汛视频会商系统省、市、区三级连通。
随着流域、区域防洪治理及中小型水库、闸站除险加固等一批重点防洪工程的完成和防汛防旱应急能力的增强,全市水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成功抵御了2011年水阳江和“两湖”地区特大干旱、2015年秦淮河流域大洪水和多次台风影响。
(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深入落实
积极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成立10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考核工作联席会议”,下达市、区“三条红线”指标,明确了实施意见、部门职责和考核要求,并强化监督检查,推进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实。
1.落实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制度,水资源承载能力明显提升。
基本建立市、区、重点取用水户三级用水总量控制体系,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省下达的45亿立方米指标以内。
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规范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落实水资源费调价工作,全面执行累进加价制度,完成省级下达水资源费和南水北调基金征收任务。
强化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实行开采总量控制,落实地下水“四个一”管理制度。
2.落实用水效率控制制度,节水型社会建设进一步深化。
强化重点用水大户监管和水平衡测试管理,开展重点用水行业和典型企业用水情况摸底调查。
加大节水型载体建设,建成节水型企业(单位)、灌区、小区等节水载体59个、节水技改项目70余个、节水型学校120余所、节水型工业园区2个、节水教育基地1个,启动节水型机关创建。
成功创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市”和江宁区、高淳区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
通过承办“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活动和“世界中学生水资源保护研讨会”等形式,广泛开展节水宣传,营造全社会节水氛围。
“十二五”期间,全市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从0.61提高至0.6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从26.4立方米下降到1
3.3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从92.5立方米下降到41.4立方米。
3.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管理制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明显加强。
对全市113个水功能区、列入省级水源地名录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深层地下水、区界断面和入河排污口的水质进行全覆盖监测,定期发布水质通报。
新建秦淮新河铁心桥、夹江、燕子矶水质自动监测站,改造天生桥闸水质自动监测站,完成省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南京市分中心、江宁区分中心及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实现全市取水测站、测点实时在线监测,河湖水质监测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河湖管理和保护不断加强
1.积极践行水生态文明发展理念,河湖水生态保护进一步加强。
完成了丹阳河
等9个重点水域水生态修复和固城湖西部圩区等3条清水通道建设,完成了主城南十里长沟等30条黑臭河道整治,开展了主城区排水达标区创建工作。
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陆域保护和巡查,集中清理整治了清江油库等一批水源地环境隐患,完成了燕子矶等7处省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以及备用水源地规划编制工作。
完善突发水生态事件的应对措施,圆满完成了青奥会和国家公祭日等重大活动期间的水环境保障任务。
开展了河湖健康评估试点工作,完成了13条骨干河湖健康评估,稳步推进高淳区、江宁区首批省级水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工作。
2.河湖管理全面推进,空间管控能力进一步提升。
全面落实省骨干河道管理“河长制”,出台了《关于加强河道管理“河长制”的工作意见》,建立河道管理河长制联席会议,建成了市区两级“河长制”管理组织体系。
启动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明确划定原则、目标任务及实施步骤,确定省、市级试点工程。
落实省级骨干河道管理考核相关要求,在全省率先完成全部45条省骨干河道蓝线规划,完成秦淮新河、外秦淮河、长江南京段等330公里河道蓝线桩埋设。
配合开展长江、秦淮河、滁河等流域性河道遥感及典型断面监测。
进一步强化固城湖、石臼湖湖泊管理与保护,完成固城湖退圩还湖规划。
3.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监督管理能力明显增强。
成立市级水土保持管理中心,强化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工作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依法开展了129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严格控制新增人为水土流失。
颁布实施《南京市水土保持办法》,划定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推进水土保持多部门联合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加强山丘区和平原沙土区水土流失治理,综合防治水土流失面积400平方公里。
(四)农田水利建设全面加快
1.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田水利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
围绕全市现代农业发展布局,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为重点,加快推进农田水利重点片区、重
点县、中型灌区改造以及小型民生水利工程,完成了24个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和25个市级农田水利连片治理项目建设,完成了横溪河、金牛、湫湖、山湖等4座中型灌区改造、400座农村小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和16条小型翻水线改造。
“十二五”期间,累计完成农田水利连片治理面积109万亩,新增旱涝保收田58万亩,旱涝保收田面积率从64%提高到80.2%,有效灌溉面积率从87%提高到92%,节水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比达到57%,灌溉水利用系数提升到0.65,全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局面得到了较大扭转。
2.农村河网水系进一步优化,农村水环境建设成效明显。
以提升农村生态水环境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水环境建设,“十二五”期间,完成农村河塘河道疏浚土方1.67亿立方米,其中疏浚区级河道19条、长度74.88公里,疏浚镇街级河道1109条、长度2246公里,疏浚村庄河塘10342座,完成了8个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项目区建设,完成朱门等26个小流域综合治理。
结合全市美丽乡村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挖掘水利特色、强化水利建设、完善水利配套,创建了51个省级“水美乡村”和12个省级“水美镇街”。
(五)工程建设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1.水利建设管理更加科学规范,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
明确省、市项目招标投标方式,建成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实现了项目招投标全面覆盖和监督、管理、交易职能分离。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实行施工图审查制度,规范质量缺陷及重大施工专项方案管理,重点工程全部实行第三方检测。
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专项整治活动,探索安全生产费计取与使用管理,实现重点工程安全监督全覆盖。
“十二五”期间,获得省水利优质工程4项、扬子杯1项,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获得省水利文明工地7项,马汊河扩挖工程获水利部文明工地称号。
2.水利工程管理能力显著加强,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开展水
库运行管理督查、水库闸站安全鉴定、应急预案编制、安全监测等技术管理工作,完成了赵村水库、淳东南站、淳东北站和15座中型水闸的安全鉴定,完成了251座水库资料整编、大坝注册登记和复查换证工作。
强化堤坝白蚁防治达控复查工作,小型水库和河道堤防的白蚁防治达控率分别达94.7%和86.7%。
加大水利工程管理达标考核和水利风景区创建力度,创建省级以上水管单位21个(国家级2个)、省小型水库规范化管理单位104个、水利风景区11个(国家级4个),完成三汊河河口闸管理处和红山窑水利枢纽管理处国家级水管单位复核。
积极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标志标牌建设工作,完成了12座中型水库、40座小型水库、58公里滨江风光带和120公里秦淮河、外秦淮河、滁河浦口段、板桥河、皂河等省骨干河道标志标牌和管理设施建设。
3.水库移民后扶工作进一步规范,美丽库区初见成效。
完成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核定、移民后扶政策监测评估等基础工作,核定总人数685人。
争取国家各类移民后扶资金约5亿元,实施各类移民后扶项目1087个,开展移民技能培训1.1万人次,建成农村道路320公里,建成了江宁区许家甸村等4个“美丽库区、幸福家园”,改善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
4.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重点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建立。
强化河道维修养护,落实骨干河道管理考核相关要求,推进河道管养分离。
全面落实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公布水库大坝三级责任人名单并进行责任告知。
全面启动全市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完成高淳区、江宁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全国示范县和省级试点区工作。
积极推进全市水利站改革以及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完成了高淳区、雨花台区基层水利站改革,探索推行“圩局管理”、“一把锹管理”、“四位一体管理”、“合作组织管理”等特色管护模式。
(六)水利改革与依法治水不断深化
1.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卓有成效。
积极推进全市水务一体化改革,成了南京市水务局,强化防洪、排涝、水资源等涉水事务的城乡统一管理。
制定印发《南京市水利建设与管理事权划分意见》、《南京市水利建设项目投资市以上财政补助办法》,进一步理清了市、区两级水利事权、财权和工作责任。
2.水利法规和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
颁布实施了《南京市水库保护条例》、《南京市农田水利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和《南京市地下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办法》,修订了《南京市水土保持办法》,出台了《南京市水文管理办法》等7个规范性文件。
《南京城市防洪规划(2013—2030)》通过省政府批复,《南京市水利现代化规划》经市政府批复实施。
完成了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区域水利治理和治涝规划、市级重点河道规划、水土保持规划、骨干河道蓝线规划等一批专业规划。
3.依法行政和水政执法能力持续增强。
根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清理行政权力204项,其中行政审批事项从11项缩减为5项,实现水行政许可、水行政处罚事项网上运行。
强化涉水事务的依法管理,注重前期服务和后续监管,近60个涉水项目建设方案获得市级以上水行政许可。
建成长江南京段4个管理所和铜井、龙潭等禁采执法基地,推进执法巡查与管理巡查、工程养护的无缝对接,强化江砂禁采多部门联合执法。
开展了“百湖执法大检查”、“水资源专项执法”、动迁拆违治乱整破、沿江沿河砂场环境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
“十二五”期间,累计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违规行为近1000起,清除行洪障碍约300处、违规种植约1300亩,拆除历史违章、违规搭建面积约8万平方米,维护了良好的水事秩序,基本达到历史违章逐步减少、新发违章及时清除、非法采砂形势稳定可控的目标。
4.人才和科技创新工作成效显著。
人才结构有了较大优化,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占52.8%,技能人才具有高级工以上占37%。
完成各级科研课题23项,获得省市科技进步奖15项。
完成了第一次水利普查,初步建立了我市基础水信息库。
5.水利建设投入明显增长。
水利财政投入政策得到较好落实,相继成立了市和各区水利投融资平台,水利投融资渠道有效扩展。
“十二五”期间,全市水利投入约104亿元,为“十一五”水利投入的2.5倍。
其中,争取省以上投入29.2亿元,市级财政投入44.2亿元(含贷款还本息7.35亿元)。
二、存在问题和面临形势
(一)存在问题
“十二五”期间,全市水利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总体上扭转了水利建设明显滞后于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局面。
城乡水务一体化改革的实施有效破解了城乡分割、“九龙治水”的体制约束,为“十三五”水务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
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深入发展,受到资源环境约束加剧、极端气候变化频繁等因素的影响,水务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攻坚克难的新阶段,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防洪除涝能力依然不足。
与流域、区域和城市防洪规划要求相比,滁河、秦淮河、水阳江等流域性河道干流堤防存在薄弱环节,未能全面达标;干支流防洪除涝工程体系不够协调,相当一部分重要通江、通河(湖)支流未经系统治理,区域防洪除涝能力偏低;秦淮河流域洪水出路尚未解决,流域和南京主城防洪威胁依然存在,老城区防洪除涝设施建设标准较低,亟需改造提升。
二是水生态和河湖健康面临威胁。
全市仍有超过1/3的水功能区水质不达标;城市污水、雨水、再生水利用管网等基础设施薄弱,部分区域污水处理系统不匹配,区级管网管理运行维护不到位;城市河道截流沟标准较低,雨污分流未全面实现,污水入河问题未有效解决,加之河道淤积、水系不畅,城市水体黑臭现象较为严重;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和保护任务较重;备用水源地尚未建成。
三是农村水利综合保障能力仍较薄弱。
骨干农水工程面貌有较大改善,但面广量大的田间工程尚未完成系统治理,灌排渠系标准较低,灌溉水利用率不高,难以
满足现代农业高效节水灌溉要求。
部分丘陵山区、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依然薄弱,塘坝淤积病险严重,灌溉保证率不高,加之管护机制不健全,影响工程效益发挥。
四是水务体制机制改革需进一步深化。
市级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初步建立,但城乡水务管理机构职能还需进一步健全完善,不同涉水事务的协调运行机制还需进一步理顺,水务立项审批、建设管理等关键环节改革还需深化;区级水务一体化改革、基层水利站改革、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尚未全面完成,各级水管单位人员、经费不足、管理手段落后的问题依然存在,基层水务力量相对薄弱。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等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国家级江北新区、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建设,为南京水务发展提供了全新的时代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发展要求。
水务工作必须准确把握发展的阶段特征,更加主动适应新常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在服务“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南京”上取得新进展。
1.落实新时期发展理念和治水方针,要求切实转变水务改革发展思路。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要求进一步转变水务工作思路,调整和完善水务发展方式,在优化水务工程布局,保障区域、城乡、行业协调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水资源和水生态承载能力的约束作用,坚持以水定需、因水制宜,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城市空间布局均衡优化;更加注重水务工程综合效益的发挥,统筹山水林田湖各要素,创新工程实践,系统解决好水资源、水灾害、水生态、水环境问题;更加注重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协同发力,充分利用水权、水价、水市场优化配置水资源,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务建设和管理;更加突出问题导向,加快解决直接关系民生的水问题,提供更加优质的水务公共服务,让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获得感。
2.实现“迈上新台阶、建设新南京”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增强水务基础支撑保障能力。
“十三五”期间,南京将确保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建设新江苏”的奋进之路上走在前列、争当排头兵。
水务建设作为南京城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发展目标要与之适应,并适当超前。
要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水务支撑,提供可靠的水安全和水资源保障,同时考虑更长时期发展要求,以率先实现水务现代化为目标,补齐水务发展薄弱环节;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掘水务建设吸纳投资大、产业链条长、创造就业机会多的优势,加大投资力度,更好拉动经济增长;要围绕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新南京的要求,着力推进流域区域防洪保安工程建设和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管理,强化河湖水生态保护,大力推进水生态、水环境治理建设,加快推进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提升水务现代化水平。
3.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建设,要求进一步完善水行政治理体系。
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深化改革和加强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必须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攻坚力度,巩固水务一体化改革、水务层级管理改革、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基层水务服务体系改革成果,积极推进工程建设、河湖管理等领域改革;必须进一步理顺适应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要求的水务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城乡协调的防汛防旱应急保障、水务设施管理、水资源调配机制,建设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必须全面履行水行政职能,深入推进依法治水,以法规制度为保障、以规划为龙头,加强水行政综合执法和依法行政,强化规划对涉水活动的管理和约束作用,提升水务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水平。
三、“十三五”水务发展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