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钢质防盗门专业分包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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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钢质防盗门专业分包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丙方:
二0 年月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发包合同
甲方:(发包人)
乙方:(付款方)
丙方:(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方就本项目的钢质防盗门工程与丙方达成意向性战略合作,向丙方实行专业分包,由丙方进行专业施工。

双方本着诚信平等、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如下:
(1)防盗门工程承包合同;
(2)双方往来函件及承诺;
(3)中标通知书;
(4)招标文件;
(5)承包方提交的投标书和投标报价表,投标报价清单;
(6)供货一览表;
(7)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
(8)质量保修书及服务承诺;
(9)三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排列在前优先解释,一般性规定与特殊约定不一致的,以特殊约定为准。

甲、乙方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优先使用丙方的产品并向丙方专业性分包。

丙方承诺在保证产品质量、安装质量、检验检测的前提下,给予甲、乙方最优惠的价格,同时乙方承诺该价格在同期出厂的同类产品中价格最低。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形式包工包料施工专业分包钢质防盗门工程
二、专业施工范围
防盗门;
注:钢质防盗门必须符合《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17565-1998)及市有关规定。

工程用材料等见附件2 。

三、结算价格
1、结算价= 综合单价/樘*实际数量(具体价格详见附件1)
2、数量:甲、乙方根据工程需求,向丙方发要货及进场通知单,以甲、乙方共同出具的通知单为准。

以上单价为综合单价,包括供货、人工、材料、制作、安装、装卸、采保、主辅材料、锁具、生产过程验收、保修期内维保、垃圾清理及外运费、成品保护、施工水电费、报建、报监、税金、各种规费,含深化设计费、图签费、深化设计产生的造价风险、进出场费、机械费、通过验收等所有履行本合同的风险等一切相关费用。

甲方支付费用后,深化设计图纸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以上综合单价为包干价,不因任何原因调整。

钢质防盗门的数量以甲丙双方最终验收、审计确定的结算数量为准。

本合同施工图及说明书未表明者,若习惯上该部分属于本合同标的之一部分,丙方亦应照作,并不要求任何费用。

如发生对合同或图纸的某些细节存在不同理解时,以甲方的解释为准,并不得作为设计变更的依据。

四、战略合作期
4.1战略合作期暂定为:年月日~ 年月日,具体进场日期以甲、乙方的通知要求为准。

五、适用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
规范与标准:
5.1本工程适用国家现行的专业技术规范和施工规范。

5.2本工程适用本地区专业建设标准要求。

5.3设计图纸和合同文件中各项技术说明和要求。

质量约定:
5.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争创扬子杯
5.5分部工程一次性交验合格率达 100%
5.6分项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 100%
5.7质量问题整改率100%。

质量奖罚:
5.8工程获省优质工程奖,甲方给予丙方奖励人民币/元;获鲁班奖给予丙方奖励人民币/ 元。

5.9工程质量经当地质监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验收未能达到5.5~5.7条约定的任一条款,除整改至符合要求外,由丙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10000 元。

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除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无条件返工并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5.10丙方负责并确保钢质防盗门通过公安部门、消防部门等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验收,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六、三方权利义务
6.1 甲方权利义务
6.1.1 甲方代表(项目经理)
甲方指定代表(另授权),根据授权,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6.1.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签字后,以书面方式送达丙方代表签收。

6.1.3甲方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对该分包工程进行验收,并负责与乙方办理工程结算。

6.1.4 安装防盗门用的水泥、黄砂由甲方协调由总包方提供。

6.2乙方权利义务
6.2.1乙方按合同条款承担支付责任,并负责与丙方办理结算。

6.2.2施工中,如有需要乙方指派现场代表协调各方关系。

6.3 丙方权利义务
6.3.1 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项目。

保证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

6.3.2 丙方代表的要求、请求及文函签字后,以书面方式交给甲方代表签收。

6.3.3丙方应按规定保证施工生产人员经过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丙方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操作工种持证上岗率不低于85%。

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6.3.4丙方现场的办公室、食宿等由丙方自行处理,甲方要尽可能的情况帮助协调。

6.3.5丙方承诺一次性通过公安、消防等国家相关部门的验收并承担相关费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项。

6.3.6丙方须竣工之后交付完整的竣工资料。

丙方按有关规定、标准、份数编制移交相关的技术资料、竣工资料等文件。

6.3.7丙方必须与工地现场各施工单位积极协调好各种关系。

丙方在竣工验收通过并移交甲方前负责其所有的产品的保管、成品保护等工作,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6.3.8丙方应符合工程当地政府部门的各项规定(例如制作安装许可证、进市许可证、工人暂住证等),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6.3.9丙方保证施工现场及周围的环境卫生及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每日应清理场地,工程竣工后的场地要进行清理(包括施工范围内临时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拆除等),并将门面及相关部位清理干净。

6.3.10丙方保证所用材料经甲方认可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

6.3.11丙方根据甲方要求免费制作相应图纸,并提供有利于节约成本的建议。

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资料样品须仔细复核,对于不符合图纸、规范及当地标准的必须提前提出,否则丙方负责承担相应损失并保证验收通过。

6.3.12丙方应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的管理,并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保证材料堆放整齐,道路畅通。

凡施工期间由于丙方原因(含管理不到位)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丙方负责,并应及时通报甲方及有关部门。

6.3.13如需抽验,甲方、监理应配合丙方和政府部门,丙方依规范制取试样送检。

6.3.14丙方必须确保该分项工程,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验收,且承担门体、检测费用等相关费用。

6.3.15丙方施工中应对其它施工单位的工程进行妥善保护,避免防盗门施
工而引起修复和清理。

6.3.16未经甲方授权,丙方不能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提供信息、资料、文件。

6.3.17其它按照行业惯例由丙方承担的义务。

6.3.18隐蔽工程需在甲方现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验收,验收报告经甲方及项目管理公司、监理公司代表验收盖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甲方的现场验收不减轻或免除丙方任何就质量应负的责任。

6.3.19因丙方原因造成的不符合装修标准的质量问题及工程隐患而甲方在验收时没能发现的,由丙方负责免费整改。

所延误工期不予顺延。

6.3.20丙方不得改变或破坏工程楼房的结构。

6.3.21丙方在施工中所涉及的电气及有关设备的安装、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格,且应符合安全使用的要求。

6.3.22丙方在施工中应符合防火规范的要求。

6.3.23甲方供应的材料在丙方签收后(如果有),由丙方负责保管,如发现已遗失或损坏,由丙方负责赔偿。

6.3.24甲方供应材料(如果有)在施工中的损耗率必须在定额范围内(具体定额范围在附件中约定),超过部分由丙方负责。

6.3.25竣工验收合格后,丙方人员及施工设备等必须在 3 日内无条件撤离施工场地。

6.3.26丙方委派工地代表。

丙方驻工地代表必须经常留守工地,保持与甲方联系,随时处理施工过程出现的问题。

如驻工地代表变更,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否则支付违约金10000元/人〃次。

6.3.27丙方开工前,应将施工负责人员书面报甲方确认、备案,如丙方更换施工负责人时,应当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丙方擅自中途更换施工负责人员,视为丙方违约,承担上条约定的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丙方负责。

6.3.28对甲方提供的图纸及门洞尺寸、标高必须现场复核,如现场尺寸与图纸不符,由乙方负责整改。

对于防盗门的制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予以整改或更换,并自行承担所有损失。

6.3.29锁的设臵部位及大小必须施工单位出图(方案)经甲方及设计认可后方可实施。

6.3.30 丙方有到现场复合尺寸、确定门扇开启方向的义务。

七、甲方、总包人、监理、丙方间的关系
7.1 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其义务,如因丙方行为的失误导致总包方无法履行总包合同规定的义务,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7.2甲方与总包人签订的总包合同,属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向丙方公开。

八、工程风险及保险
8.1 对人身和财产造成的损害
在施工期间造成人身伤害、财产等损失,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查清原因,分清责任,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8.2 保险
丙方必须对其现场员工及财产办理保险并承担费用。

丙方未按照规定办理保险,一旦发生损害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转包与再分包
9.1 禁止丙方将工程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支付本合同暂定总额30%的违约金给甲方。

十、开工与工期
10.1 工程开工:丙方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必须按时、按量组织人员进入工地开始施工。

10.2 由于不可抗力、重大设计变更、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丙方应在五日内以书面通知甲方办理签证,逾期责任自负。

10.3 工期违约
如丙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含工期签证)内完成分包施工的工程,每逾期一日承担 500 元的违约金,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丙方按合同约定总额20%支付违约金。

十一、施工计划管理
11.1 总包方负责编制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及分包工程总进度计划,丙方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施工,丙方施工前编制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11. 2 丙方实际进度明显滞后于计划时,甲方、总包方、监理可以书面要求丙方加快施工进度并对下阶段计划进行调整。

丙方必须立即整改以满足要求,如
丙方接到通知后2天内未采取任何措施或5天内仍不能满足要求,视为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另请其他分包人进场施工,所发生的费用将从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11. 3 丙方代表及相关职能人员按照甲方、总包方要求,参加生产例会,无故缺席,甲方、总包方对丙方处于100元/人次的罚款。

十二、材料物资管理
12.1 材料设备采购
12.1.1 以下材料及设备由甲方负责采购:

除上述以外的材料均由丙方负责采购。

12.1.2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提供材料样品及甲方要求的相关资料并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采购。

12.2 质量检验
12.2.1由丙方采购的材料,应在材料进场前一天通知甲方组织验收。

12.2.2 丙方应按规定对有关材料进行复试,费用由丙方承担,并承担不符质量要求的责任。

12.3材料使用管理
12.3.1如发现丙方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甲方对节余材料予以没收,并由丙方承担本合同总造价20%的违约金。

十三、技术质量管理
13.1 管理体系
13.1.1 为确保工程质量,丙方必须设专职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

13.1.2 甲方的技术质量管理体系,是按照有关法律、规范及ISO9001:2000版程序文件的要求建立的较为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丙方必须在这一体系下开展技术和质量管理工作。

13.2 施工方案与技术交底
13.2.1 丙方在收到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后对班组进行技术交底。

13.2.2 在施工过程中,丙方应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三检制过程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13.3 工程质量检验
13.3.1 分包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执行本合同5. 1~5.3条规定的标准。

13.3.2完工验收
工程达到验收条件后,丙方按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由甲方组织预验,然后将全套资料送交甲方、监理,由发包人、监理组织竣工验收。

13.4 工程资料
13.4.1 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向丙方提供 / 套施工图纸,丙方每月把必要的工程资料上交甲方。

13.5 成品保护
丙方应对甲方、其他分包人及本方工程的成品、半成品、材料设备进行保护,并且须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13.6 保修
13.6.1丙方须对分包工程履行保修义务(非人为),保修金按分包工程总造价的 5 % 计取,保修期限五年。

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必须立即予以落实处理。

小问题在2日内处理完成并经甲方或物业公司验收合格,大问题在7日内处理完成并并经甲方或物业公司验收合格,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处理,相关费用×120%后从保修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丙方追偿。

承保修期满后30日以内,甲方将保修金无息返还给丙方。

13.6.2保险期内如出现因丙方门本身及安装方面的原因而造成甲方被索赔的情况,丙方承担甲方所垫支赔偿及相关费用。

十四、安全后勤管理
14.1 安全管理
14.1.1 丙方安全管理工作必须接受甲方、总包方、监理的监督与管理。

14.1.2甲方、总包方《企业管理制度》、《职工手册》中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工地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处罚条例”,对丙方同样适用,甲方、总包方、监理有权按照上述条例对丙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丙方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14.1.3 甲方、总包方等召开由全体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例会,丙方现场员工必须全部参加。

14. 2 文明施工
14.2.1 丙方必须服从甲方、总包方、监理对文明施工统一管理。

14.3 后勤保卫
14.3.1 丙方须遵守执行甲方、总包方的后勤管理制度,切实为职工着想。

14.3.2 丙方在后勤管理工作中,须重点抓好以下事项:
⑴严禁违章用电,宿舍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防止引发触电和火灾事故;
⑵严禁在施工现场、木工房、仓库及躺在床上吸烟,禁止随地乱扔烟头;
⑶严禁打架斗殴、酗酒和其他治安事件的发生;
十五、企业形象管理
15.1 工程施工现场一律以甲方的名称出现、对外联络及宣传。

15.2 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VI手册的各项规定。

十六、统计与结算
16.1货物全部到达现场经甲方现场确认后支付所到物款价款的50%,全部安装完毕经公安、消防等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及提供全额发票后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80%,验收合格及审计后满三个月付至审计货款的95%,余款5%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内每满一年经物业验收合格后支付1%。

16.2 丙方应于变更工作完成后7日内将变更价款通知甲方,逾期甲方不予认可变更费用。

甲方接到丙方通知后7日内给予答复。

变更费用在工程结算时一并结清。

16.3丙方对合同外用工必须在用工结束次日办理签证手续,逾期甲方不予认可。

合同外签工在工程结算时一并结清。

签工手续单由甲方项目部发放,统一格式。

16.4 乙方支付丙方工程款并与之结算,工程结束后甲方与乙方办理结算并一次性支付应付未付乙方工程款。

16.5货款的支付不免除丙方的质保责任。

十七、不可抗力
17.1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部门文件规定界定和处理。

十八、违约责任
18.1 丙方违约
18.1.1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视为丙方违约:
⑴违反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
⑵丙方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不足,不能按进度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的;
⑶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的;
⑷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没有正当理由而中止的;
18.1.2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可以另派队伍继续完成工程的剩余部分,费用×120%从丙方的款项内扣除而无须任何手续,丙方还须支付合同约定总额10%的违约金。

18.2 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责任有约定的,按其执行。

十九、争议
19.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20.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丙方将工程交付给甲方并进行工程结算、甲方付款完毕、保修期满后终止。

20.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一、合同份数
21.1本合同正本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二补充条款: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电话:
账号: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附件 1
1、钢质防盗门的单价清单
1.品牌:王力牌
2.具体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按实结算。

附件2
第一条钢质防盗门用料清单
附件一:廉洁协议
廉洁协议
甲方:
乙方:
在甲乙双方订立、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保持廉洁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订立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过程忠廉洁自律。

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3、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开展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如甲方工作人员确因实际情况须参加宴请、进行娱乐活动的,须事先按行政隶属关系上一级批准。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便利。

6、乙方不得接受甲方工作人员介绍的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合同相关的业务。

7、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或给甲
方工作人员报销个人费用,或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或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8、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甲方举报。

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

甲方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洁协议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乙方继续合作。

9、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方工作人员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甲方有权按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10、本廉洁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1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或授权签约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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