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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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2.06.20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6.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其他规定
正文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
任权重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推动本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落实市场主体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发改〔2022〕383号),经商市城市管理委等有关单位,现将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的通报》,2021年本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消纳责任权重分别达到19.8%和19.4%,分别超过国家下达的任务指标1.8和1.9个百分点,达到国家下达的激励性指标要求。
二、市场化交易情况
2021年,北京市承担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的各类市场主体共57家,共完成可再生能源交易电量75.49亿千瓦时。
其中:
(一)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可再生能源电量完成74.53亿千瓦时。
(二)51家独立售电公司中,开展可再生能源电量交易的有4家,交易电量0.96亿千瓦时,分别为中网联合(北京)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完成0.40亿千瓦时,北京鑫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完成0.37亿千瓦时,华润(北京)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完成0.16亿千瓦时,北京宏远创信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完成0.03亿千瓦时。
(三)通过电力批发市场购电的电力用户4家,均未开展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
三、责任主体消纳完成情况
2021年,本市各市场主体的剩余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均暂由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通过超额消纳量转让完成。
附件:2021年通过市场化交易购入可再生能源电量统计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