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实践教学环节(课程实习、学年论文、毕业实习)规范要求
管理学院专业调查与实践工作安排及要求
管理学院专业调查与实践工作安排及要求一、专业调查与实践工作安排1.专业调查与实践总学时为4周,时间安排在第七学期后期进行。
2.专业调查与实践工作实施采取指导教师负责制。
3.专业调查与实践工作由学生自行联系调查单位,采取分散调查形式。
4.指导教师要于专业调查与实践工作结束后两周内完成批阅及成绩登录。
5.专业调查与实践工作全部结束后,院、校将对学生考核材料进行检查。
二、专业调查与实践报告撰写及考核基本要求1.专业调查与实践报告撰写内容要求在前期学年论文工作的基础上,密切结合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开展工作,具体见教学大纲(附件一)。
2.专业调查与实践报告撰写格式及排版要求同毕业实习报告,学生要在调查与实践工作结束后一周内提交专业调查与实践报告、记录及其他考核材料。
3.专业调查与实践报告字数不少于5000字;记录每周至少1篇,每篇不少于500字,并统一使用学校印制的实习记录本(必须手写)。
4.专业调查与实践工作成绩采用五级分制,考核方式可采用导师评定或专业统一组织答辩评定。
5.专业调查与实践工作成绩评定为不及格者,不能获得4学分,其结果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本要求自管理学院08级各专业本科生开始执行。
管理学院2011年10月11日附件一:管理学院专业调查与实践教学大纲附件二:专业调查与实践报告封面模版附件一:管理学院专业调查与实践教学大纲一、目的和任务1.目的专业调查与实践安排在毕业实习之前的第七学期,其主要目的是:(1)通过对本专业调查与实践,使学生接触社会实践,了解所学专业的市场状况,包括一定时期市场对本专业需求规模、需求紧迫性、要求与自身的差距、未来需求趋势等内容;(2)通过实地调查与实践,培养学生的调查研究、文献检索和资料收集等工作能力,使学生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增加实践知识,进一步加深对所学专业理论知识的理解,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实际动手能力,为将来的工作取得一些宝贵的实践经验;(3)通过社会实践,学生与用人单位尽早密切接触,相互了解,为下一步就业创造有力条件。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估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各学院、各专业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评价。
第三条实践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2. 坚持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3. 坚持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实践教学质量;4. 坚持动态调整,不断优化实践教学体系。
第二章实践教学体系第四条实践教学体系包括实验教学、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
第五条实验教学是实践教学的基础,应覆盖各专业课程,满足学生基本实验技能的培养要求。
第六条实习实训是实践教学的核心环节,应根据专业特点,合理安排实习实训内容和时间。
第七条社会实践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鼓励学生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八条毕业设计(论文)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应培养学生的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三章实践教学组织与实施第九条实践教学由教务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评估。
第十条各学院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实践教学要求,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报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实践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实践教学目标;2. 实践教学内容;3. 实践教学时间安排;4. 实践教学考核方式;5. 实践教学资源保障。
第十二条教师应严格按照实践教学计划进行教学,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实践教学过程中,应注重以下事项:1. 加强实践教学队伍建设,提高实践教学水平;2. 优化实践教学环境,确保实践教学条件;3. 强化实践教学过程管理,确保实践教学效果;4. 建立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及时反馈实践教学信息。
第四章实践教学考核与评价第十四条实践教学考核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践教学是实现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过程,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技能的主要手段,也是高职教育办出成效、办出特色的关键。
为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和管理水平,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实践教学是指理论教学外,以掌握科学实验方法、提高职业技能、适应社会岗位为目标的实践性教学活动,主要包含实验、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内容。
第三条实训教学管理中心是实践教学的综合管理部门,各二级学院是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部门。
实践教学的基本工作流程是:由各二级学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实践教学计划制定计划,经实训教学管理中心审核汇总,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各二级学院组织具体实施。
实训教学管理中心、各二级学院和督导室共同负责实践性教学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实践性教学文件应包含:由各二级学院完成的实践教学计划、实践教学大纲、教材或实践指导书、实践教学进度表、设备仪器和耗材需求、实习计划总结和经费预决算、实践报告和成绩评定等。
由实训教学管理中心完成实践教学的开课率统计、实训室使用情况统计、实践教学检查记录、实践教学质量评估、实践教学经费预决算、学期总结报告等。
第二章实践教学计划管理第五条实践教学必须在实践教学计划、实践教学大纲、教材或实践指导书、实践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文件规定的指导下进行,杜绝实践教学的随意性。
第六条实践教学计划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文件和依据,是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规格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
在各专业的实践教学计划中,实践教学学时数应不少于总学时数的40%,单独设置的实践教学学时数应不少于总学时数的10%,专业基础课的实践教学学时数不少于本门课程学时数的20%,专业课的实践教学总学时数不少于本门课程学时数的50%,至少有一个职业资格、技能训练考核项目。
实践教学计划制订后,必须严格按计划执行。
实践教学计划须经教研室集体讨论编写,经所在系审查同意后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评审通过后,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后实施。
大学实践教学工作规程
大学实践教学工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践育人工作,完善实践教学体系,对实践教学进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实践教学是根据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学生以获取感性知识、进行基本技能训练、培养实践能力为基本目的的各种教学形式的统称。
实践教学通常包括: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学年论文)、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
第三条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基本技能、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之一,培养创新型应用型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的教学活动。
第二章实践教学组织管理第四条教务处负责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根据学校实际,制订、完善有关实践教学的文件和规章制度,进行宏观管理和质量监控,协调和处理实践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定期总结交流经验。
第五条各学院(部、系)具体负责实践教学的组织和实施,包括制订各实验室相关规章制度,按质按量完成教学任务、实践教学的教学改革研究及成果总结等。
第六条各学院(部、系)要积极开发、整合、开放实践教学资源,如实践教学指导书,实践教学指导音像教材等,特别要发挥现代化教育技术的优势,开发实验课件,构建虚拟仿真实验室,利用网络对实践教学进行辅助指导。
第三章实践教学基本要求第七条各学院(部、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意见”要求,合理构建实践教学体系。
做到实践教学体系和内容的相对独立、可行、先进、科学和整体优化。
第八条实验教学是教学工作中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份。
要建立与理论教学有机结合,以能力培养为核心、分层次的实验教学内容体系,教学内容注重传统与现代的结合,不断改进实验方法和手段,并增加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
要注意培养学生进行科学实验的能力,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实验方法,训练严格。
大学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XXXX大学实践教学管理规定第一条实践教学是本科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过程。
为强化实践教学育人意识,建立正常的实践教学秩序,实现实践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教学计划中的实践教学环节涵盖实验教学、课程实习、集中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内容。
第三条实践教学的任务是对学生进行科学实验、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的基本训练。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并掌握科学实验、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的主要过程和基本方法,加强理论联系实际,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为学生能较早参加科研和创新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四条学校各二级学院、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要根据学校的发展建设规划和专业培养目标,制定本部门实践教学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确保实践环节的教学质量。
(一)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分别构建以素质和能力培养为宗旨的实践教学体系,明确实践教学所应达到的目标,将任务分解到各实践环节,并逐步建立完善实践教学监控体系。
(三)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师编写相应的实验、实习指导手册,制订各专业的实习培养方案。
(四)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实际条件做出各实践环节的经费预算,报学校财务处申请执行专项经费。
(六)根据专业培养方向加强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逐步建立一批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七)根据实践教学需要建立稳定的实践教师队伍,保证实践教师队伍具有合理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及年龄结构,以保障实践教学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实践教学过程管理是保障实践教学质量的经常性工作,各相关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要将其纳入每学期工作计划。
第六条实践教学过程管理的工作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在各二级学院主管院长领导下具体实施,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督促和协调。
(八)各二级学院要适时组织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检查及学生评教工作,定期召开实践教学教师及学生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注意做好记录,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实践教学环节要求(3篇)
第1篇一、总则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
为规范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要求。
二、实践教学目标1. 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技能。
2. 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
3. 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提高学生的沟通与协调能力。
4. 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三、实践教学内容1. 实验教学:包括基础实验、专业实验、综合性实验等,旨在培养学生的实验操作技能和科学思维。
2. 课程设计:针对专业课程,要求学生独立完成设计任务,培养学生的设计能力和创新意识。
3. 毕业设计(论文):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素养。
4. 实习实训:在相关企业或机构进行实习实训,使学生了解行业现状,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5. 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6. 校内外竞赛: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四、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1. 实践教学计划:各学院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明确实践教学内容、时间、地点、师资等。
2. 实践教学大纲:实践教学大纲应明确实践教学目标、内容、方法、考核方式等。
3. 实践教学师资:实践教学师资应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教学水平,能够满足实践教学需要。
4. 实践教学设施:学校应提供充足的实践教学设施,包括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等。
5. 实践教学考核:实践教学考核应注重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相结合,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实践教学实施1. 实验教学:教师应根据实验教学内容,制定实验指导书,指导学生进行实验操作,并及时解答学生的疑问。
2. 课程设计:教师应提供设计任务书,指导学生进行设计,并对设计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3. 毕业设计(论文):教师应指导学生选题、查阅文献、撰写论文,并对论文进行评审。
实践教学的管理规定(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效果,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各学院、各部门组织实施的实践教学活动,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论文(设计)等。
第三条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
各学院、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将其纳入人才培养体系,确保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辅相成,共同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
第二章实践教学目标与内容第四条实践教学目标:1. 培养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和实践技能;2. 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3. 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职业素养;4. 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学术素养。
第五条实践教学内容:1. 基础实验:帮助学生掌握基本实验技能和实验方法;2. 专业实验: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综合实验:提高学生的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4. 实习实训:使学生了解行业现状,提高职业素养;5. 社会调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调查研究能力;6. 毕业论文(设计):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第三章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实践教学组织:1. 学校成立实践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实践教学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教学大纲;2. 各学院设立实践教学管理部门,负责本学院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3. 教师应积极参与实践教学,承担实践教学任务。
第七条实践教学管理:1. 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明确实践教学的目标、内容、时间、地点和考核方式;2. 教师应根据实践教学计划,编写实验指导书、实习实训指导书等教学文件;3. 教师应定期检查学生的实验报告、实习实训报告等实践教学成果;4. 学校应定期组织实践教学评估,对实践教学质量和效果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四章实践教学条件与保障第八条实践教学条件:1. 学校应配备充足的实践教学设施和设备,确保实践教学顺利进行;2. 学校应建立健全实践教学管理制度,保障实践教学安全;3. 学校应鼓励教师和学生参与实践教学改革,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实践教学__规章(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学院所有实践教学活动,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创新创业等。
第三条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
本规章制度旨在确保实践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有机结合。
第二章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实践教学由学院实践教学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管理,领导小组由学院主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
第五条实践教学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实践教学计划,确定实践教学目标和任务;(二)协调各部门和教师资源,确保实践教学顺利进行;(三)监督实践教学过程,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四)组织开展实践教学评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第六条实践教学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负责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实践教学项目分为必修项目和选修项目,必修项目由学院统一安排,选修项目由学生自主选择。
第八条实践教学时间安排:(一)必修实践教学时间:按照教学计划安排,确保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同步进行;(二)选修实践教学时间:由学生自主安排,但不得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第三章实践教学实施第九条实践教学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二)熟悉实践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三)热爱实践教学工作,责任心强。
第十条实践教学教师应做好以下工作:(一)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明确实践教学目标、内容、方法和考核标准;(二)组织学生进行实践教学,确保实践教学环节的顺利进行;(三)指导学生完成实践任务,解决学生在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四)对学生的实践成果进行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学生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按时参加实践教学活动,遵守实践教学纪律;(二)认真学习实践知识,掌握实践技能;(三)积极完成实践任务,确保实践成果的质量;(四)认真听取教师指导,虚心接受教师意见和建议。
2023年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2023年实践教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推进高等教育实践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优秀人才,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层次高等教育机构开展的实践教学活动。
第三条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途径。
实践教学分为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两类。
第二章校内实践教学第四条校内实践教学是指学生在学校内的实验室、实训中心、图书馆及其他相关实践场所,进行的与课程内容相关的实践活动。
校内实践教学活动应根据专业特点和学科需求合理设置。
第五条学校应配备齐全的实践教学设施和设备,确保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实践任务。
学校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实践教学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六条学校应配备专业素质高、具备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实践教学工作。
教师应积极参与实践教学工作,并不断提升自身的实践教学能力。
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实践教学管理机制,明确实践教学的目标和要求。
学校应制定实践教学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第八条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管理。
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参与实践教学活动,并按规定完成实践任务。
第九条学校应定期评估实践教学活动的效果,对实践教学进行总结和改进。
学校应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优化实践教学计划。
第三章校外实践教学第十条校外实践教学是指学生在学校以外的单位或组织进行的实践活动。
校外实践教学活动应与课程内容密切相关,能够提供学生实践锻炼的机会。
第十一条学校应与相关单位或组织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开展校外实践教学活动。
学校应制定合理的校外实践教学计划,并与相关单位或组织协商确定实践任务和实践期限。
第十二条学校应加强对学生进行实践教学活动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学生在进行校外实践教学活动前,应接受相关培训,并签订安全协议。
第十三条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实践教学活动的跟踪和指导。
学校应指派专门的教师或工作人员负责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管理。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范本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为加强实践教学管理,规范实践教学行为,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实践教学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工作目标1. 确保实践教学的有序进行,实现教育教学目标;2. 规范实践教学的组织与管理,加强实践环节的指导和监督;3. 提高实践教学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培养学生实际应用能力;4. 加强教师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
三、实践教学的组织与管理1. 实践教学的内容和要求应与课程大纲及教学计划相一致;2. 实践教学的安排应事先确定,并通知学生和教师;3. 实践教学的场地和设备要确保安全,环境整洁,保证教学质量;4. 参与实践教学的学生,应按时参加实践活动,服从教师的指导和管理;5. 实践教学结束后,学生应按要求提交实践报告,教师及时评阅并给予评价。
四、教师的角色与要求1. 教师应具备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有效组织和引导实践教学活动;2. 教师应关注实践教学的质量,做好实践环节的策划与监控;3. 教师应及时与学生沟通,了解实践教学的需求和困难,提供适当的指导和支持;4. 教师应及时评价学生的实践教学成果,给予积极的鼓励和建议。
五、学生的权利与义务1. 学生应按时参加实践教学活动,服从教师的指导和管理;2. 学生应认真完成实践活动,按要求提交实践报告;3. 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应保护实验设备和环境,维护实践教学秩序;4. 学生有权要求教师提供适当的指导和支持,及时解决实践教学中的问题。
六、实践教学的质量评估与监控1. 学校将建立实践教学的质量评估体系,通过学生评价、教师评价等方法,对实践教学的质量进行监控;2. 实践教学的评估结果将作为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对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评价和提升;3. 学校将定期组织实践教学质量的督导与检查,确保实践教学的有效进行。
七、附则1. 实践教学的场所和设备要符合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2. 学校将建立健全实践教学管理的内部制度,加强教师培训和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实践类课程教学规范要求(3篇)
第1篇一、引言实践类课程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为了提高实践类课程的教学质量,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范要求。
二、课程设置1. 实践类课程应依据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特点进行设置,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
2. 实践类课程的教学内容应与专业课程相衔接,突出实践环节的重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3. 实践类课程的教学课时比例应不低于理论课程,确保学生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实践操作。
4. 实践类课程应包括实验室教学、实习实训、生产实践、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丰富学生的实践体验。
三、师资队伍1. 实践类课程的教师应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具备较高的教学水平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 教师应熟悉实践类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方法,能够指导学生完成实践任务。
3. 教师应积极参与实践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4. 学校应加强对实践类课程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
四、教学过程1. 教师应根据课程特点,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
2. 教师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通过示范、讲解、指导等方式,使学生掌握实践技能。
3. 教师应引导学生进行自主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团队协作能力。
4. 教师应充分利用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等资源,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践环境。
5. 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实践过程,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在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6. 教师应定期组织学生进行总结、反思和交流,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五、教学考核1. 实践类课程的考核应注重过程与结果相结合,既要考察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也要考察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团队协作能力。
2. 考核方式可采用实践操作考核、实习实训报告、生产实践成果、社会调查报告等多种形式。
3. 考核结果应客观、公正、合理,为学生的评价和选拔提供依据。
教管专业毕业实践环节规范要求
教管专业毕业实践环节规范要求根据中央电大、省电大教育管理专业社会实践环节总体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毕业论文撰写要求毕业论文是全面考查学生独立地综合运用所学本专业理论知识针对教育领域某项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一些特定问题的能力,是对学生修业期间学习情况的一次综合检验,也是学生学习成果的集中体现。
时间为5周,5学分。
1、选题方向与要求教管专业毕业论文要结合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围绕教育管理专业要求,选题方向宏观上为教育管理、学校管理、社区教育管理领域,微观上可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就教育教学、课程教学、班级管理、班主任工作、教学科研、三育人教育、社区教育、三结合教育过程中存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有科研价值的问题进行选题。
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理论研究探讨一般不高于自己所读学历和高于从业的工作。
要有实际内容,切记不要泛泛空谈。
具体要求如下:(1)毕业论文应由学生本人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杜绝一切抄袭、剽窃行为。
专科阶段的毕业论文本科阶段不得重复。
(2)毕业论文的选题范围限于与本专业相关的教育问题。
可以结合已学过的专业主干课程选题;或结合当前教育实践进行探讨、或结合社会调查进行分析等。
毕业论文要注重选题的应用性;选题要具体,不宜过大;确定选题要尽可能结合社会调查的成果及本职工作实践经验。
(3)毕业论文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毕业论文杜绝抄袭、代笔等弄虚作假行为。
指导教师要全面掌握学生的选题情况,对学生选题进行确认或修改等。
(4)毕业论文要论点鲜明、论证有力、结论中肯;材料翔实、结构完整、语言通畅;行文格式规范。
(5)毕业论文主要格式内容包括:目录、论文提纲、内容摘要、正文、参考文献等,所引用的文献及前人研究成果,必须注明相应的出处(包括作者、著作名称、出版单位、出版时间等)和资料的来源。
(6)毕业论文为学术论文,要有创新性。
凡调查报告、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等均不能作为毕业论文。
(7) 毕业论文的字数为5000—10000字,统一格式、封面,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
政治与公共管理系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毕业实习教学质量标准
政治与公共管理系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毕业实习教学质量标准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系实习教学管理工作,提高实习教学质量,使我系的专业教学工作有标准可依,特制定实习教学质量标准,以指导我系的专业教学工作。
一、实习基地要求具有一定数量的比较稳定的实习基地,实习场所具备实习所需要的设备、资料等基本教学条件,能够满足实习教学基本要求。
二、实习指导教师队伍要求实习指导教师队伍结构合理。
指导教师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教学经验和实习组织管理能力。
三、实习大纲要求具有符合教学基本要求的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及必要的参考资料。
四、有科学规范的实习管理制度及措施要求要求有规范的实习管理制度,实习计划和实习教学安排。
指导教师严格按实习计划进行,并要求学生按时完成实习作业,在实习结束后写出实习报告。
五、成绩考核标准(一)优秀实习态度端正,组织纪律性强,无缺勤和违纪;工作积极主动、刻苦、勤奋,按照大纲很好地完成了实习内容;实际操作能力强,理论联系实际好;实习报告全面系统。
实习单位很满意、实习报告完成质量较高;(二)良好实习态度端正,组织纪律性强,无违纪现象;工作积极主动,较好地完成了大纲要求的实习内容;有一定实际操作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实习报告全面系统,完成较好,实习单位比较满意。
(三)中等实习态度比较端正,无违纪现象;完成了要求的实习内容;有一定实际操作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实习报告全面,实习报告完成质量一般,时间基本保障(缺勤3天以内)、实习单位基本满意。
(四)及格实习态度基本端正、基本完成了大纲要求的实习内容;完成了实习报告,完成质量基本符合要求;缺勤不太严重(4天以内)、实习单位基本满意。
(五)不及格实习态度不端正、缺勤严重(5天以上)、未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或者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服从分配、不听从指挥;或者未完成实习报告,实习单位不满意。
凡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取得学分,须重修及格后方能毕业。
政治与公共管理系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五日。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实践教学管理规定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教学环节之一,是指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与创新意识的重要途径,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应用型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的教学活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实践教学管理,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践教学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学生以获取感性知识、进行基本技能训练、培养实践能力为基本目的的各种教学形式的统称。
实践教学主要包括实习、技能训练、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及课外科技活动等环节。
第二条全学程实践环节,原则上理工农类各专业45周,文法经管教育类各专业40周。
实践教学的具体形式及安排要根据专业性质、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区别对待。
第三条实践教学的运行和管理在主管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教务处、院(系、部)、教学部分工负责,共同完成。
教务处负责宏观管理和监督,院(系、部)及教学部负责实践教学的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各院(系、部)在本学期末根据培养方案和教学任务填写下学期实践教学资料并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第二章实习管理第五条实习是学校组织学生进行的现场教学形式,是巩固学生理论知识,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敬业精神,使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增强劳动观念,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
主要包括教学实习、教育实习、生产实习、课程实习、毕业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
第六条组织管理。
教务处和各院(系、部)及指导教师的职责分别为:(一)教务处1.制定实习的指导性文件;审批全校各专业实习计划、实习大纲。
2.审核实习安全预案及实习经费预算。
3.审查各实习队指导教师资格、人数。
4.组织实习教学检查与评估。
(二)院(系、部)1.组织拟定具体实习计划,编写实习大纲、实习教材或实习指导书。
2.本着“就近安排,节约经费”的原则认真选择、审核实习地点。
3.确定实习指导教师,组织教师做好实习准备工作,制订安全预案,于实习前一周将实习安全预案及实习实施计划报送教务处。
公共管理学院毕业实习计划
公共管理学院毕业实习计划一、实践教学的目的和要求实践教学是本科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具有特殊的作用。
毕业实习是培养和训练学生观察和理解社会,将四年所学的专业基础知识与社会实际相结合,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学习过程。
也是即将毕业的学生走向社会、找工作、就业不可缺少的训练步骤。
通过实习,要求学生了解和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初步掌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基本工作和职能实践;了解公共管理和社会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对策;巩固和完善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实习安排(1)实习动员阶段(本学期结束前)1。
主要是在实习接触期间,主要是根据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学生的意愿,从各个城市的教育系统中寻求实习意向,获得支持和帮助。
2.举行实习动员远征仪式,主要邀请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和各专业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实习动员,对实习期间的具体工作提出相关的希望和要求。
(2)实习阶段(从第一周到下学期开学后第七周)1。
实习地点:学生根据就近(指原籍)、相关(指专业)、安全的原则选择自己的地点和单位。
2.实习方式:基地实习、分散实习、岗前培训实习、海外实习、校内培训实习、自主创新实习。
(3)练习总结阶段(练习结束后2周内)1。
经验和体会,对实践进行总结,认真填写实践总结表。
2.组织讨论,交流经验。
3.组织领导1。
成立公共管理学院实习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党总支书记、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各专业带毕业生部门负责人、学院办公室主任、学院教学秘书、各毕业班辅导员组成,负责整个实习过程的领导。
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毕业实习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审批毕业实习计划,审核毕业实习结果和优秀毕业实习学生名单。
2.实行辅导员负责制。
毕业实习的指导者原则上是毕业论文的指导者,即指导者不仅要指导毕业论文,还要指导和管理学生的毕业实习。
导师必须定期与学生进行双向沟通,引导和督促学生按计划进行实践,帮助学生解决实践过程中的各种困难。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是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对实践教学活动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实践教学管理规定:
1. 实践教学计划:学校根据课程要求和教学目标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明确实践教学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2. 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学校要确保实践教学活动的安全,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
3. 实践教学指导:学校和教师要给予学生实践教学活动的指导,包括实践操作技能的培养、实验设计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指导。
4. 实践教学考核评价:学校要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价办法,对学生的实践教学活动进行评价和总结。
5. 实践教学经费管理:学校要保证实践教学活动所需的经费,科学合理地进行经费的预算和使用。
6. 实践教学设施管理:学校要提供适当的实践教学设施,如实验室、工作坊等,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7. 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学校要加强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和水平。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实践教学管理规定,不同地区和学校可能会有具体的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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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环节规范要求一、课程实习 (2)二、学年论文 (8)三、毕业实习 (15)四、实践教学环节材料的保管 (23)一、课程实习课程实习的指导老师需在“实践课程资料袋”中保存以下材料:1、教师教学手册做法同课程教学环节。
注意 A.授课计划表中应在“实验课(实践教学)教学内容”一栏填写;B.无需填写其中工作汇报表。
2、课程实习指导书任课教师在课程实习开始前发给各位学生,格式及要求见附件1。
3、课程实习计划安排表由任课教师完成,写明本次实习的时间、地点及内容安排,并提交系主任审批。
格式见附件2。
4、课程实习报告具体内容和要求由任课教师在指导书中规定。
格式:A4打印;宋体,小四;行间距为固定值,22磅;页边距:左2.5cm(装订),上下右:各2cm。
统一封面见附件3。
注意:教师应在评阅表中写上评语,按百分制打分,并签上姓名和日期。
附件1:课程实习指导书20 ~ 20 学年第学期课程名称适用专业计划学时指导教师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 年月日一、课程实习的目的(四号黑体,段前段后各0.5行)×××××××××××××××××××××(小四号宋体)二、课程实习的内容(四号黑体,段前段后各0.5行)×××××××××××××××××××××(小四号宋体)三、课程实习的计划和安排(四号黑体,段前段后各0.5行)×××××××××××××××××××××(小四号宋体)四、课程实习的要求(四号黑体,段前段后各0.5行)×××××××××××××××××××××(小四号宋体)(包括实习报告的撰写要求、考核方式、实习纪律要求等)注:指导书的具体内容应当根据各专业各课程的教学大纲而定,但应包含以上几个方面。
附件2:课程实习计划安排表填写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指导教师(签名):职称:系(教研室)主任(签名):附件3:(课程实习报告的封面)课程实习报告报告题目:课程名称专业年级姓名学号教师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 年月日附件4:评阅表教师评阅表二、学年论文(一)本课程需在“实践课程资料袋”中保存以下材料:1、教师教学手册(做法同课程实习)2、学年论文的文本材料(按学号顺序排列)(二)学年论文的内容及组成顺序:1、封面:见附件52、目录:见附件62、正文:(1)摘要和关键词。
(2)论文主文(3)参考文献(4)附录(可选项)3、教师评阅表。
见附件8(三)学年论文的写作要求1、学年论文选题应具有学术性、科学性、创新性和专业性特点。
2、学年论文要用所学语种的语言文字撰写,独立完成。
严禁抄袭他人的论文成果。
3、具体要求:选题、立意新颖,观点明确,论证充分,结构完整,逻辑严密,文字通顺,格式规范,见解独特并具有一定的学术参考价值。
字数要求: 5000字以上。
(四)学年论文的文字编辑与装订:1、纸张A4;行间距:固定值22;页边距:左2.5,上下右均为2。
2、文字编辑与格式说明:见附件73、装订:文本左边装订。
附件5:学年论文封面学年论文论文题目:专业年级:学号:姓名:指导教师、职称:福建农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 年月日附件6:(本页字体,除特别提示外,均用宋小四,不加粗)目录(居中,宋小二,加粗,上下各空一行)摘要 (1)关键词.............................................(标题与页码之间用点连接) (1)一、XXXXXXXXXXXXXXX...........................(一级标题顶格) (1)(一) XXXXXXX....................................(二级标题顶格) (2)1、XXXXXXX.................................(三级标题后退两字即四空格) (3)2、XXXXXXX (4)(二)XXXXXXXX (5)……注释 (6)参考文献 (7)附件7:学年论文格式说明:(全文行间距均为固定值22磅,未特别说明之处,字体字号均用宋小四)机动车免责条款若干问题研究(黑小二,不加粗)(空一行)摘要:(顶格,黑四,不加粗)机动车免责条款是保险人单方制定的,保险人负有明确说明的义务。
现有法律对机动车免责条款的说明和解释都有相关的规定。
但机动车保险合同体系尚未建立,霸王条款仍然存在。
(摘要的字数为150-200字左右)关键词:(顶格,黑四,不加粗)机动车保险;免责条款;法律规制(关键词3-5个为宜。
中间用分号相隔,最后一个关键词后面不加标点符号)(空二行)机动车保险合同是机动车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自愿协商以机动车为对象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机动车保险合同同其他保险合同一样是一种格式合同,投保人往往事先拟定机动车保险合同的样本。
(此部分为引言,学年论文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这段文字。
)一、机动车条款概述(一级标题,后退两字,黑小三,不加粗,上下均空一行)根据我国2009年2月28日(时间用阿拉伯数字)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引用法条用中国数字)规定,凡是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
二、机动车条款的认定(一级标题,后退两字即四空格。
黑小三,不加粗,上下均空一行)(一)机动车免责条款之要义(二级标题,后退三空格,黑四,不加粗,上下均空一行)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明显属于免除保险人的保险责任,那么就应当认定为机动车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1]。
(引文标注号用中括号,上标,放在标点符号之前。
如果有引号且句逗号在引号之内时,标注号放在引号之后;如果有引号但句逗号在引号之后时,则标注号放在引号之后,句逗号之前。
)笔者赞成第二种观点中认定是否为免责应该从条款的实质性内容出发,而不能简单肤浅地看条款是否规定在免责条款区域内,但是该条款仍然不属于免责条款。
1、有利于贯彻最大诚信原则(单独成行的标题,后退两字。
宋小四,加粗,句末不加句号。
同时,此为第三级标题,上下均不要空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
”2、有利于制止保险人恶意利用(同上,此为第三级标题,上下均不要空行)机动车投保人在投保时是减少机动车发生保险事故时候的损失,最大限度地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不要求保险人对免责条款作出客观、真实的说明。
(二)法定免责事由的“明确说明”(二级标题,后退三空格键)机动车保险合同是特殊的保险合同,驾驶人醉酒,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些法定的免责事由是否也需要进行明确说明呢?在法学界主要有三种不同的观点:1、所有免责事项均不需要进行说明。
(不单独成行的标题,句末要用句号。
)这种观点认为凡是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免责事由均不需要进行说明,因为这些规定并非双方当事人之间事先约定的定。
参考文献:(与正文空二行。
顶格,黑四,不加粗)[1]温树飞.独立董事路在何方[J].现代商业,2007(10):61-63. (期刊、杂志的写法)[2]段亚林.论大股东股权滥用[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56. (著作的写法)[3]周荣光.村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应对[N].农民日报,2009-08-10(3).(报纸的写法。
最后的“括号3”,表示该篇文章在该报的第3版面)[4]陈晓.论股份公司中小股东权益之法律保护[D].北京:北京科技大学,2007:17. (学位论文写法)[5]周剑龙.股东代表诉讼制度[C]//王保树:商事法论文集(第二卷).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264.(论文集的写法,中间用两斜杠表示:前者是后者中的某一篇文章)[6]刘安全.试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EB/OL].(2006-10-20)[2006-12-08]. /jingjifa/061020/17070665.html (网络文献的写法。
其中,小括号内是上传日期,中括号内是下载日期)[7]张飞,王林,陈晓.独立董事研究[J].现代商业,2007(10):61-63. (多个作者之间用逗号)英文文献的写法:[1] Channell, J. Vague Language [M].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4.[2] Fauconnier, G. & Turner, M. The Way We Think [M]. Basic Books, A Member of the Perseus Books Group,2002.[3] Haviland, S. E. and Clark, H. H. What’s new? Acquiring new information as a process in comprehension[J]. Journal of Verbal Learning and Verbal Behavior 1973 (13): 512-21.[4] Lakoff, G. Women, Fire, and Dangerous Things [M]. Chicago: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87.附件8:评阅表教师评阅表三、毕业实习(一)指导老师应向所带学生发放《毕业实习指导书》毕业实习指导书由各系统一制作,格式见附件9。
指导老师可以采用文本形式或电子版形式发送给学生。
(二)学生必须提交以下3项材料1、毕业实习手册由学生在实习完毕后提交,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